河海大学招生
『壹』 河海大学马院2022年招生人数
河海大学每年在每个地方的招生人数不同,具体看所在地方。
河海大学每年按往年的招生比例,每个专业的招生人数同时也会受当年分数线的影响。和其他招生地区政策的影响。
河海大学有常州校区南京校区和江宁校区招生人数也不同。所招专业也有所不同,分数线过了招生线才可以报考河海大学。
『贰』 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2023年要在什么时候报名
一般在12月份,具体日期看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
河海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是为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攻读博士学位的标准学制为 4 年(直博生为 5 年),学习年限最短不少于 3 年(直博生为 4 年),最长不超过 8年。学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为 1.0 万元_年。学校建立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等多元奖助体系,实行动态管理。具体评定按河海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执行。
『叁』 河海大学2022图书情报专硕招生人数
河海大学2022年研究生学硕名额144和专硕招生人数148。
今年报考个别学校的录取分数
四川省
官方报道:今年四川考研报名人数再创新高,据统计,网上有效报名人数为26.5万人,较去年增加4万余人,增幅为22%。
四川省图情院校:四川大学(985)
四川大学图书情报专业硕士隶属于公共管理学院,该学院成立于2001年6月,是四川大学为实现不同学科门类交叉,优势互补而组建的新型学院。
『肆』 2022河海大学研究生录取时间
2022河海大学研究生录取时间大约在四月中下旬。
各学院(学部、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情况和考生的初试与复试成绩,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提出各专业建议录取名单。对于录取的最后一名,如果出现多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由所在学院(学部、系)再次组织复试。
河海大学(Hohai University),简称“河海(HHU)”,是以水利为特色,工科为优势,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教育部、水利部、国家海洋局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以及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入选国家“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
河海大学的前身可以追溯到1915年创建于南京的“河海工程专门学校”,是中国第一所培养水利人才的高等学府。1924年与国立东南大学工科合并成立河海工科大学,1927年并入国立第四中山大学,后更名为国立中央大学、南京大学。1952年南京大学水利系、交通大学水利系、同济大学土木系水利组、浙江大学土木系水利组以及华东水利专科学校合并成立“华东水利学院”。1960年被中共中央认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85年恢复传统校名“河海大学”。
『伍』 河海大学常州校区有第二批次招生吗
没有。
河海大学常州校区的四个学院中的专业均没有学院招收第二批的学生。
根据2018年3月校区官网简介,河海大学常州校区位于常州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与常州市行政中心毗邻,占地436亩;设有机电工程学院、物联网工程学院、企业管理学院和基础学部
『陆』 河海大学2022高考录取江苏投档线
河海大学2022年在江苏招生投档线,(历史等科目类)569,(物理等科目类)571。依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22年普通类本科批次平行志愿投档线”。
『柒』 河海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河海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拥有百余年办学历史,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以及经国家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56所高校之一。
学校在南京市、常州市设有西康路校区、江宁校区和常州校区。学校住所地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1号。江宁校区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常州校区地址为江苏省常州市晋陵北路200号。学校网址是http://www.hhu.e.cn。
第三条本科专业标准学制4年。学生根据录取专业分别在西康路校区、常州校区、江宁校区就读。学业合格者颁发河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符合规定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特别优秀者可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
第四条本科生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含艺术专业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国家专项计划考生、高校专项计划考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新疆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等),华侨港澳台学生及中学保送生。
第五条学校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选拔。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生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为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处理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是:
(一)审议学校招生计划,包括年度招生总计划及分专业、分省招生计划;
(二)审核学校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等各种特殊类型招生政策;
(三)审议学校招生宣传的总体方案;
(四)定期听取学校年度招生工作总结,研究分析招生工作面临的形势,提出指导性意见;
(五)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 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2020年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招收普通本科生5210名,招生专业62个。学校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各省(区、市)的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条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要求,按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编制预留计划。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以及平行志愿省份已进档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超出计划部分考生的录取。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调档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二条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填报河海大学志愿且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择优录取。如投放计划未完成,剩余计划公开征集,征集仍未完成的调整至生源充足省份。对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院校志愿采用“志愿清”的办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河海大学的考生;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河海大学的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三条我校专业排序分采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考生投档分,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所有已投档考生按投档成绩分科类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顺序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各省(区、市)如遇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以语数总分、数学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对江苏进档考生采取“等级级差法”确定排序总分(选测科目等级级差设置加分标准为:物理或历史A+=3分、A=1分,另一门A+=1分)。
第十四条学校认可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项目。学校在遵循招生章程规定的专业录取规则前提下,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五条凡获得学校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保送生认定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学校有关招生章程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2020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合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各省级招办艺术类招生政策和学校有关招生章程录取。
第十七条大禹学院以水利类(大禹强化班)、工程力学(大禹徐芝纶班)两个专业进行招生。学生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且符合拔尖人才培养要求者可推荐免试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水利类(大禹强化班)学生入校后按大类培养,在第三学期结束后进行专业选择,主要有: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和土木工程专业。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2个专业按数学类招生。学生入校后按大类培养,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八条学校和英国阿伯瑞斯特维斯大学(Aberystwyth University)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面向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河南、湖北、湖南等省(区、市)招收环境科学专业学生。
河海里尔学院为学校和法国里尔大学(Université de Lille)共同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面向北京、河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贵州、陕西等省(区、市)招收土木工程和机械工程专业学生。
第十九条学校面向贫困地区招收国家专项计划,按照国家专项计划招生政策录取。
第二十条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法语专业只招收英语或法语语种考生,其他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二十一条录取考生无男女生比例要求和性别限制。
第二十二条各招生专业对身体的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报告生源所在招生考试机构,做出进一步的处理。
第二十四条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提供学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查询。各省(区、市)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十五条对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执行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规则,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
第二十六条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及以上(不指定具体科目),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及以上。其他招生类型等级要求参见学校江苏录取办法。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七条严格执行江苏省物价局核准收费标准,普通类本科学生学费每生每年5200-6380元(按专业收费),艺术类本科学生学费每生每年6800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环境科学专业学费每生每年26400元,河海里尔学院的土木工程、机械工程专业学费每生每年58000元。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江宁校区住宿费每生每年1500元;常州校区住宿费每生每年1000元至1200元。购买教材、公寓生活用品等其他有关费用自理。如遇收费标准调整,按调整后标准执行。
第二十八条学校设有20余项学生奖学金,奖学金覆盖面达50%,其中单项奖学金最高额度为8000元/年。
学校建立了“奖、贷、助、勤、免、补、减、偿”八位一体的资助政策体系,构建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联动助学体系,扎实做好精准资助和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优秀学子奋发成才。
第二十九条河海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 话:025-58099483(南京)、0519-85106013(常州)
传 真:025-58099489(南京)、0519-85106013(常州)
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w.hhu.e.cn
监督及申诉电话:025-83786255
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河海大学。
『捌』 河海大学今年招生办电话号码是多少
河海大学今年招生办电话号码是:025-58099483、58099489。
河海大学今年高校专项招生计划不少专于学校本科招属生规模的2%。选拔程序:
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校将组织专家对其报名材料进行综合审核。本着“全面衡量、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并于5月底前在校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同时,校将根据各省考生报名情况,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公示无异议的入选资格考生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校志愿,如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考生生源地河海大学模拟投档线下30分(含)之内(江苏考生为20分(含)以内),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校将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校招生章程中的规定确定录取专业。

『玖』 2022年河海大学MBA报名人数
总:250-330人
河海大学2019年MBA招生情况:招生人数:总:250-330人。学费:16.7万(在职班2年半)。分数线:总分160,综合82,英语41.(注意是同时满足三条线)
『拾』 河海大学自主招生
河海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高校自主考核与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人才选拔方式,推进中学深入开展素质教育,促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经教育部批准,河海大学2011年继续实行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学校将紧密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培养需要,切实选拔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以及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的拔尖人才。
一、招生对象
具有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的高中毕业生,凡符合下列任意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A类:竞赛获奖学科特长类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或两个不同学科三等奖者。
2、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各类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奖;或经学校专家组认可的在某一学科专业领域有突出表现和培养潜能且获得成果者(含专利、公开发表优秀论文等)。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或经学校专家组认可的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高质量文学作品(除诗歌外),或正式出版著作者。
4、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创新英语作文大赛获优胜奖,或参加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获二等奖及以上者。
5、高中阶段获得省级或地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
秀共青团员(干部)等荣誉称号者。
B类:重点中学综合推优类
6、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中学推荐的学习成绩优异且高中阶段综合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前10%(河海大学优质生源基地中学可放宽至前15%),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生。
二、招生人数
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1年招生计划总数的5%。
三、申请程序
1、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考生,采取“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的方式提出申请。
2、网上报名
申请者必须登录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sea.hhu.e.cn/zsw),进入河海大学普通本科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新用户须首先注册,注册成功后,在自主选拔录取报名页面中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牢记报名号及密码,以便随时查询录取状态。
考生网报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河海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请下载并用A4纸打印,交由所在中学填写推荐意见,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照片须盖骑缝章)。
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0年12月26日17:00,报名系统到时自动关闭。
3、申请材料
①河海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②高中阶段课程成绩、
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以及年级排名汇总情况,该材料
须由中学负责提供并加盖中学教务处公章;③身份证(无身份证使用户口簿)复印件;④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的材料;⑤个人自荐报告,须由本人用蓝黑或黑色水笔手写,字数在1000字以内。
无论考生被我校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4、邮寄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河海大学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 邮编:211100
截止时间:2010年12月31日(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用特快专递邮寄,并请在信封正面注明“自主招生申请材料”字样。
学校在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将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请注意查询。
四、选拔程序
1、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河海大学自主选拔录取专家组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2011年 1月7日前我校将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在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2、信息确认
务请考生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相关测试信息并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我校自主选拔测试资格。
3、自主选拔测试内容
(1)特色测试
主要测试考生的学科特长与创新能力。分为数学组、物理组、化学组、信息组、文学组、英语组、管理综合组以及实践创新组。仅限符合A类报名条件的考生参加。学校将根据考生获奖的学科或特长指定其到相对应的学科组进行测试。
(2)综合测试
主要测试考生高中阶段的文化基础,对知识的灵活运用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其中,
A类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B类考生考试科目为:
文史类:语文、数学、英语、文综;理工类:语文、数学、英语、理综
同时,学校还将对考生进行心理素质测试,测试结果作为学校认定的参考。
4、测试时间
2011年2月18日报到,2月19日测试(测试日程安排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
5、测试地点
南京市西康路1号 河海大学校本部
6、资格认定
在自主选拔测试中,特色测试和综合测试按7:3折算成总成绩为A类考生最终测试成绩;综合测试为B类考生最终测试成绩。资格认定采取“分开排序,分级评定,择优选拔”的原则。对于A类考生,学校按不同的学科组分别进行排序和认定;对于B类考生,学校按文史类、理工类分别进行排序和认定。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学校将评定优秀、合格两个等级。
7、河海大学2011年自主招生认定名单经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在规定时间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同时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并在考生所在中学公示,接受学校和社会监督。如有被举报者,经核查属实,确系弄虚作假,学校将立即取消考生的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
8、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最终确认考生的自主招生认定资格,并将名单上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办公室备案。同时,向考生寄送《河海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认定通知书》,学校按照通知书上有关内容进行录取。
五、录取政策
凡获得河海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江苏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为2B及以上,下同)达到我校优录条件,其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A志愿)报考河海大学,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考生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我校同科类招生专业计划范围内(专业志愿须填满,不得重复)且专业服从调剂:
1、测试成绩优秀者
高考成绩只要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学校将予以录取,并满足其所填的专业志愿之一。若其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学校将满足其所填的第一个专业志愿。
2、测试成绩合格者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下20分(江苏考生为10分)以内,
且不低于省(自治区、直辖市)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学校将予以录取,并给其加10分(江苏考生为5分)参加专业排序。若江苏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为两个A+,其高考成绩只要达到省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学校将予以录取。
3、对于学科专业或实践创新表现突出的少数特别优秀的入选考生,经专家组推荐和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考生高考成绩只要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学校将予以录取。
六、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七、自主选拔录取的联系方法
1、联系部门及电话:河海大学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
025-83786699,025-83787949(兼传真)
2、监督部门及电话:河海大学招生监察办公室
025-83786240,83786276
八、本招生简章由河海大学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