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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业大学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22-09-03 08:13:16

㈠ 西安工业大学是一本吗

西安工业大学在全国复十几个省制市属于一批本科招生(也就是一本),在北京、山西等地属于二批本科招生(也就是二本),因为是陕西省省属高校,所以,西安工业大学接近70%的招生计划都在陕西本省,大部分计划都是在一本,所以,西安工业大学应该属于一本高校。

㈡ 西安工业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共建高校。是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陕西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流动站。英文名称:Xi’an Technological University,缩写为XATU。学校国标代码:10702。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安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法定注册地点为陕西省西安市金花北路4号。学校分校区办学,主校区为未央校区(西安市未央区学府中路2号,邮编:710021)。

第五条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类型为:普通文理类、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贫困地区专项、内地新疆班等。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主动接受监察部门、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国家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领导开展学校本科招生的各项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招生工作和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招生就业处、校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教务处、财务处、监察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设在招生就业处,其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招生录取及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十条 学校年度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教育厅批复为准,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二条 学校对符合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政策性加分或降分进档的考生按投档分数录取和确定专业。

第十三条 普通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规则:

1.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在安排专业时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成绩相同时,当其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有明确规定或有成绩位次排序的,按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或成绩位次排序执行;无明确规定的,安排专业时优先考虑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文化课总分相同时,按照相关专业单科成绩依次进行专业安排,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

2.江苏省考生要求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选测科目达到BC以上,必测科目(含技术科目)合格。按照江苏省考试院规定“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排序确定考生专业,分数等级均相同时,理科按照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文科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序。

3.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原则”投档录取。

4.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按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专业选考科目范围填报志愿,并按照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专业录取原则:

(1)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考生在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统考成绩合格基础上,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统考成绩相同时按统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排队录取。

(2)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并结合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报考我校书法学专业的考生,在书法类专业省统考合格(陕西省生源须参加我校校考现场测试并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艺术类专业相应本科控制线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排队录取。

第十五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文化课与专业省统考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按照文化课统考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排队录取,文化课统考成绩及位次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排队录取。

第十六条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规则: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学校将按照体育专项测试结果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及享受高考文化成绩优惠的相应等级。专业测试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相应优惠等级,且按规定填报志愿的考生被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预留计划及使用:

1.根据教育部及陕西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本科高校可以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作为预留计划。

2.学校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上线生源间的不平衡。

3.预留计划的使用经西安工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坚持集体议事、会议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八条 所有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第十九条 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 其 他

第二十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 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学校以英语教学为主。

第二十二条 学校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陕西省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理工类、体育类、外语类专业4500元/学年,文史类专业35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学年;住宿费1000-1100元/学年。如陕西省物价主管部门调整当年本科生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多渠道奖励资助体系,对经济困难学生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其顺利入学。

第二十四条 学校网址:https://www.xatu.e.cn/,招生咨询电话:029-86173115,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b.xatu.cn,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xagdzsb10702。

第二十五条 招生工作监督投诉电话:029-86173161。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录取工作。对以西安工业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西安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㈢ 西安工商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西安工商学院(原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

2020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是教育部2004年5月批准设立的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2020年3月30日,国家教育部正式下发《教育部关于同意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转设为西安工商学院的函》(教发函〔2020〕12号)。函件中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以及第七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转设为西安工商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61013682。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名称:西安工商学院(国标代码:13682)

第二条 学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鹿祥路1235号

第三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四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

第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西安工商学院国家计划内普通高校本科招生。

第六条 西安工商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七条 西安工商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承担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简介

第八条 西安工商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全日制本科高校。十六载薪火相传,学院汲取关学文化、泾渭文化培育了“躬行致曲 和而不同”的校训精神,形成了“以学生为中心、以文化育人、注重工程实践、突出创新创意”的办学特色。2018年加入北方国际大学联盟,逐步推进“高端化、国际化、个性化”发展战略,提高国际化办学水平。新时期,站在北方国际大学联盟的高端平台上,学院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和品牌铸校”,着力打造“平安校园、人文校园、生态校园和智慧校园”,让学生成为具有人文精神、国际视野、创意设计、商业策划与技术技能等一定跨界发展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为培养更高层次的优秀人才,贯彻落实“高端化、国际化、个性化”发展战略,满足学生学习的个性化需求,塑造“海外直通、名校读研”国际化办学品牌和形象,全面推进本硕直通工作,帮助学生通过海外名校激励、留学生涯规划、雅思分层学习、良好绩点准备、导师全程指导等助力学生牵手世界名校。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及专业详见各省考试院(招办)公布的西安工商学院2020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学院预留计划不超过1%作为机动指标,主要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院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新生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原则接收考生电子档案,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同时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政策性加分,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将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分数相同时将根据单科成绩择优录取。理工类成绩比较顺序为理科数学、语文、外语;文史类成绩比较顺序为文科语文、数学、外语。

第十四条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根据其他专业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对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为最大限度满足考生专业报考意愿,建议考生在录取期间保持预留电话通讯畅通。

第十五条 各专业男、女生均可报名,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定及录取原则:

1、陕西省播音编导类考生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规则为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专业成绩使用统(联)考成绩的省份,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按照专业统(联)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果投档成绩是综合分,则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底择优录取。

3、专业成绩使用校考成绩的省份相关专业,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专业课成绩合格,按校考专业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底择优录取;在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排名。

4、对于使用我校校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专业,优先录取具有校考合格成绩的考生;在录取计划未完成时,征集志愿时则承认其他本科院校相同专业的校考合格成绩,此时按照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5、考生生源地未组织统考或联考的专业,专业课成绩认可考生参加其他本科院校组织的相同专业的校考合格成绩,专业课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专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将根据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在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排名。

6、在实施过程中,如果有与教育部、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为准。

第十七条 根据教育部和我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新生入学一学年后,可按照个人实际情况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但普通类和艺术类专业学生不得互转;文史经管类专业学生经过综合测评后可以转入理工类专业;艺术类学生不得跨学科转专业。

第十八条 各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九条 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条 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凭西安工商学院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办理入学注册手续,逾期未报到且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的学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审,凡不符合招生规定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对于进行录取及高考科目改革的省份,录取政策按所在省的要求执行。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CC及以上,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如仍相同,按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

第五章 奖学金和助学金

第二十三条 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报到入学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1. 奖学金现行政策: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国家助学金:一般贫困2800元/年/人,特困生3800元/年/人。

(2)综合奖学金

特等:3000元/年/人 甲等:1500元/年/人

乙等:800元/年/人 丙等:300元/年/人

(3)十佳大学生:3500元/年/人

三好学生:500元/年/人

优秀学生干部:300元/年/人

2. 济困助学措施

学院为帮助品学兼优的贫困生顺利完成大学学业,由学院提供适当的劳动岗位,结合学生的贫困程度以及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分类分级给予生活补助(除去寒暑假,学生在校勤工助学时间为9个月)6500元/年/人(最高)。

第六章 毕业及就业

第二十四条 学生入学后,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颁发西安工商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西安工商学院学士学位。

第二十五条 毕业生就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学校进行就业指导及就业推荐,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学费及住宿费标准为:普通类各专业学费每学年25000元;艺术类各专业学费每学年29800元;住宿费每学年2500元。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数等各类招生信息以各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招生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西安工商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 话:(029)63609561 63609668 63609818

传 真:(029)63609668

Email: [email protected]

网 址: http://zs.bxait.cn

地 址:西安市高陵区鹿祥路1235号

邮 编:710200

㈣ 2021西安工业大学考研报考条件

2021西安工业大学考研报考条件包括: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年;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同时,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确指示,明确2021考研报名条件如下:
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注:各院校具体要求会根据学校招生专业有所不同,具体可参考【2021西安工业大学招生简章公告】
注:有关教育部公布的2021考研报考条件更多详细内容可查看【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㈤ 西安工业大学有没有大专

西安工业大学2008年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西安工业大学 学校代码:10702

二、院校性质:西安工业大学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面向全国招生的以工为主、理工文商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

三、校址:

1、金花校区:西安市金花北路4号

2、未央校区:西安市未央大学园

3、雁塔校区:西安市小寨西路143号

四、层次:本科

五、办学性质:公办

六、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七、身体条件符合2003年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八、录取规则:

1、所有本科专业对外语成绩均有一定要求;

2、报考我校英语和日语专业考生须参加并通过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组织的外语口试。

3、艺术类专业需进行专业课测试,录取时将文化、专业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按专业课占70%,文化课占30%的比例综合后排队择优录取;

4、艺术类工业设计专业对数学成绩有一定要求;

5、社会体育专业在文化课上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测试成绩排队择优录取。

6、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排队,对符合降分条件的考生按实际的总成绩排队。在高考总成绩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政策照顾加分考生以及有其他特长的考生。

7、录取时,优先满足和充分尊重第一志愿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包括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考生成绩减去一个分数级差值,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学校尽可能与考生取得联系,再次征求其意见。如还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8、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如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9、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九、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

十、学费标准:

理工类、体育类、外语类:4500元/学年 文史类:3500元/学年

艺术类:(工业设计)7000元/学年;(艺术设计、美术学)9000元/学年

住宿费:本科1000元/学年,800元/学年,650元/学年(有暖气);高职650元/学年(有暖气),以上费用均按学年缴纳。

十一、奖学金及济困助学措施:

(一)奖学金种类

1、综合奖学金:

特等:2000元/人·年 甲等:1000元/人·年

乙等:500元/人·年 丙等:200元/人·年

2、自强奖学金(针对贫困生设立)

甲等:600元/人·年 乙等:500元/人·年 丙等:400元/人·年

3、社会奖学金

(1) 研究所奖学金:

二○二奖学金、二○三奖学金、应光奖学金、二一二奖学金、二一三奖学金

(2) 企业奖学金

曲阜活塞奖学金、总后建工奖学金

(3) 校友奖学金

深圳校友会奖学金、国亮奖学金、全星奖学金、 中智奖学金、鼎天奖学金

(二)其它济困助学措施

1、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按照相关程序办理,最高额度每年达6000元。

2、校内无息贷款:一等:1500元/人.年 二等:1000元/人.年 三等:800元/人.年

3、勤工助学:学校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大学学业,学校开辟了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利用业余时间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获得相应资助。

十二、学生毕业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西安工业大学

十三、08级新生本科全部在未央校区就读,高职全部在雁塔校区就读。

十四、联系方式

电话:029-83208016 传真:029-83208993

学校网址:www.xatu.e.cn E-mail地址:[email protected]

邮编:710032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金花北路4号西安工业大学招生办

㈥ 西安工业大学是几本

1. 教育部门并没有说西安工业大学是一本还是二本,西安工业大学是几本只是民间说法(某大学在本科第一批次招生的话,就说该大学是一本大学,在第二批次招生的话,就说该大学是二本大学)。

2. 西安工业大学在陕西是第一批次本科招生,所以我们通常说西安工业大学是一本大学。

3. 如果你不是陕西考生,西安工业大学在你所在的省份是本科二批招生的话,你也可以说西安工业大学是二本大学。

拓展资料:

1. 西安工业大学(Xi'an Technological University)简称”西安工大“,位于世界历史名城古都西安,是中国西北地区唯一一所以兵工为特色,以工为主,理、文、经、管、法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器工业部直属的七所本科院校之一(“兵工七子”),陕西省省属高水平大学、陕西省人民政府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陕西省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综合改革试点学校。国家二级保密资格单位,是一所以"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国防科研高校。

2. 学校创建于1955年,前身为西安第二工业学校,是国家“一五计划”156个重点建设项目的军工配套项目,具有鲜明的军工特色。

3. 截至2018年6月,学校未央、金花两校区占地1200亩,下设14个教学单位、54个本科专业;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专业硕士授权类别,20个专业学位授权领域;5个国家国防特色学科;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个,国家级实验示范中心1个;教职员工1800余人,全日制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2000余人,本科生约1.8万余人。

㈦ 西北工业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进入直播:2020年强基计划试点招生高校直播咨询会5月10日上午10点举办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西北工业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西北工业大学坐落于陕西西安,是一所以同时发展航空、航天、航海(三航)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为特色的多科性、研究型、开放式大学,是先后进入“211工程”、“985工程”及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的全国重点大学,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新时代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为目标,着力培养具有家国情怀,追求卓越、引领未来的领军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

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综合素质全面且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简称:第一类考生)。

第二类:基础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简称:第二类考生),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竞赛)任一科目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奖名单以中国科协(http://gs.cyscc.org/)公示为准。

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须达到生源所在省本科一批(一段)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下同);对于第一类考生,高考成绩还须达到生源所在省高考满分的75%。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结合我校相关专业优势与办学特色,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为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化学类,招生规模为90人。

各专业招生计划及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江苏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B。

根据各省高考综合改革进程、中学素质教育推进情况以及我校历年招生情况,我校强基计划在陕西、河北、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等省份招生,具体招生省份和分省招生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5月10日至5月31日考生可登录西北工业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699),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四)每位考生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

(五)入围校考办法

7月26日前,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按我校分省招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各省入围考核考生名单并公示入围标准,相同总分的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我校报名条件规定的要求。

对于第二类考生,达到我校破格入围的条件和报名条件规定的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我校考核环节。

(六)考核安排

我校于7月30日至8月2日期间举行考核(含面试和体质测试),具体事项请考生关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告。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1. 面试考核

7月30日起组织入围考生面试,面试采取专家组与考生一对一面试模式,考核学生志向、兴趣、批判性思维和逻辑思维能力、想象力、洞察力、灵活运用知识创造性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心理素质。

第一类考生:在考虑专业等因素的基础上随机分组面试专家,每组包含理科、工科、文科、艺术等各类别共7名专家;考生按生源地随机分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面试,面试结束后每位专家独立评判打分,满分100分。

第二类考生:随机分配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60分钟;面试结束后每位专家独立评判打分,满分100分。

2. 考生综合素质考核

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面试的观测点之一,并在面试中验证真实性。

3. 体质测试

进入考核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质测试,学生在六项测试项目中限选三项(选定后不得更改),其中测试成绩有两项及以上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合格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中高三毕业生体质测试评价指标执行。

测试项目:体重指数(BMI)、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50米跑、男生引体向上/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

(七)录取办法

1. 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第一类、第二类考生的高考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均分别占综合成绩的85%和15%,其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85+综合面试成绩×15%

按综合成绩高低进行排序。同分情况下依次按高考成绩、数学成绩、理科综合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排序。

2. 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预录取名单,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专业。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

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录取名单将于8月2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经选拔进入强基计划的学生,安排到我校拔尖人才培养高地、教育教学改革前沿阵地——教育实验学院(荣誉学院)进行专门培养。数学类、应用物理学、化学类“强基计划”基础科学班同时依托我校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优势资源和平台培养。

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结合数学与统计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优势资源,聚焦数据科学、智能科技、先进制造和航空宇航等国家安全相关的关键领域对基础数学的强烈需求,培养具有坚实数学基础,能从事国防相关领域科学研究的领军人才。

应用物理学专业面向物理学科国际前沿问题及国防技术领域重大战略需求,培养具有坚实物理基础、未来能在物理学和相关国防技术关键领域从事科学研究的领军人才。

化学类专业结合化学与化工学院化学类优势资源,瞄准国家和国防对新材料、新工艺的重大需求,以分子科学与工程专业为牵引,通过强化化学基础学科知识能力,在设计合成新物质、研制新材料方面为国家和国防科技所涉及的各种化学、材料、新能源及动力等宏观工程领域的关键技术提供基础性科学发展提供智力保障。

进入强基计划的学生,实行“3+1+N”的“本博”或“本硕”衔接人才培养模式,鼓励选择“本博”模式。“3+1”为本科强基学习和本科阶段本博或本硕衔接学习年限;“N”为所在学科的博士或硕士学习年限。

“3”年本科强基学习阶段前两年按照荣誉学籍管理办法考核,实施动态进出。每学年结束后认定一次荣誉学籍,失去荣誉学籍者,转入录取强基专业对应专业的普通类专业进行后续培养。由学生转出后留置的空缺名额,通过在普通类专业遴选优秀学生进行补充,转入学生需补修相关课程。

本科学习阶段第3年结束后,具备荣誉学籍的学生即可获得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推免资格。我校根据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业成绩、学术志趣、科研潜力和综合测评成绩,结合学生研究深造计划,按一定比例确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推免资格学生名单。

五、奖励激励

(一)设立荣誉学位制度,成绩优异、研究成果突出的学生颁发荣誉学士学位,具有荣誉学籍的“强基计划”学生自动获得荣誉学士学位。

(二)设立“荣誉创新专项”奖助金,用以支持学生在学业导师指导下进行创新创业、实践实训、高挑战度实践、参与重大科研任务等方面的工作。

(三)设立“荣誉国际交流专项”奖助金,资助学生赴海外知名高校和机构开展交流学习、实习实践、科研训练等。

(四)设立“荣誉学业专项”奖助金,实现对强基计划学生全覆盖。同时,在我校奖助学金评选中,对强基计划学生进行倾斜。

六、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我校。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本科阶段转专业范围原则上限于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之内。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我校考核工作方案若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再进行通知。

七、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我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社会监督和投诉电话:029-88493708。

八、咨询方式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127号

邮编:710072

招生咨询电话:029-88460206

传真:029-8849231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办公室官方微信公众号:zsbnwpu

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 :

http://zsb.nwpu.e.cn

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http://gaokao.chsi.com.cn

九、本简章由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

㈧ 西北工业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西北工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西北工业大学(国际代码10699),中文简称为西工大或西北工大,英文全称为Northwestern Polytechnical 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NPU。西北工业大学校址设在陕西省西安市,分别为友谊校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127号,邮政编码:710072)、长安校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东祥路1号,邮政编码:710129)。

第三条 西北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同时发展航空、航天、航海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为特色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是“211工程”及“985工程”及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重点建设的研究型大学。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北工业大学全日制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获得毕业证书且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条例者,颁发西北工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同时达到两校毕业标准者,颁发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伦敦玛丽女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西北工业大学组建招生委员会,设立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组长由主管校领导担任。

第六条 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区、市)招生工作组,负责相关地区本科招生宣传和咨询服务。组长由各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在全校教师和干部中遴选招生工作人员参与学校录取工作以及参加部分招生形式的专业水平考核(考察)及考试工作。

第八条 西北工业大学实行招生信息公开,通过西北工业大学主页(http://www.nwpu.e.cn)、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nwpu.e.cn)、西工大招办微信公众平台(zsbnwpu)、招生宣传材料等途径发布招生有关政策信息、公示选拔及录取结果。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九条 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指省(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的原则,在各省(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本校分省(区、市)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条 西北工业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城乡入学机会公平、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区、市)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

第十一条 西北工业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市)按专业(专业组)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录取考生。

第十二条 西北工业大学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不超过105%。具体情况按照与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协商方案为准。

第十三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符合西北工业大学提档要求的情况下,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严格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第十四条 进档考生在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相关科目分数高低安排专业。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外语、数学。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

第十五条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未满额专业(其中上海、北京、天津、海南考生只能在专业组内进行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西工大伦敦玛丽女王大学工程学院的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和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属于中外合作办学类项目,调剂时,只录取填报有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若考生没有填报任何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志愿,将不会被调剂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该学院录取的学生入校后不得申请转入其它学院学习。高水平运动队统一安排工商管理专业学习。

第十六条 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西北工业大学接收非第一志愿报考考生,但提档人数不超过我校在该省剩余招生计划数,且只能录取在尚有空额的专业。

第十七条 对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普通类、强基计划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1A1B及以上,必测为合格;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按江苏省相关规定执行。对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进行录取。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分数清”原则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专业之间不设级差。

第十八条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省(市),按照各省(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条 西北工业大学除强基计划招生外,原则上承认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符合国家规定的政策性加分,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对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西北工业大学承认加分投档成绩,并按投档成绩分配专业。

第二十一条 西北工业大学艺术类产品设计专业,按已公布202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进行招生、录取。

第二十二条 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等招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和西北工业大学当年公布的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三条 西北工业大学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实施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筑梦计划’)”,“筑梦计划”招生按照西北工业大学当年公布的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四条 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实施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疆协作计划、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招生。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不限外语语种,所有专业外语授课主要以英语为主。

第二十六条 普通生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七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陕西省物价局核定标准,理工类专业学费4950元/年(其中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4950元/年,三、四年级按学分计,每学分400元,三、四年级总学分不高于80学分);文史类专业3850元/年;艺术类专业9900元/年。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阶段学费3850元/年;预科升入本科学费,与同年同专业的其他学生执行相同的学费标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7万元/年。

第二十八条 西北工业大学实行“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助学金、一次性补助”等资助措施,在新生入学报到前开通“爱心直通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西北工业大学承诺决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 本招生章程由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如与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政策相矛盾,以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西北工业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相关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费用。以西北工业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127号,710072

电话:029-88460206

传真:029-8849231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网址:http://zsb.nwpu.e.cn

㈨ 西北工业大学招生简章

西北工业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新闻来源:招生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4-24 16:33:46 点击数:37394

一.学校简介
西北工业大学坐落在古城西安,成立于1938年,是我国唯一一所以同时发展航空、航天、航海工程教育和科学研究为特色的多科型、研究性和开放式的全国重点大学,学校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及“985工程”,是全国首批设立研究生院、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和示范性软件及微电子学院的高校之一。
二.招生政策
1、男女生比例。各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2、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国防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
3、外语语种。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的教学安排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4、加分或优先录取政策。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符合政策的考生加分后排序录取,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竞赛获奖考生。高中阶段获得国际和全国数学、物理、化学、英语、信息学(计算机)等单科竞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及上述学科竞赛省级一等奖的考生,除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录取政策外,我校实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并依其获奖科目在专业安排上适当给予照顾。
三.录取原则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及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若某些省(市、自治区)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时,按照我校在当地第一志愿考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提高40分提档,并根据专业志愿情况确定录取与否。
3、单科成绩要求。英语成绩不得低于所在省份单科平均分,理工类考生数学、文史类考生语文成绩不得低于所在省份单科平均分。
*对于江苏考生选考科目等级必须达到AA以上,方可录取。
4、专业安排。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专业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置专业级差,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所设招生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对于江苏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分配专业,若选考科目等级也相同,则选考物理科目的考生参考数学成绩,选考历史的考生参考语文成绩排序分配专业,对选考等级达到A+A+的考生,专业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5、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经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专业课和文化课(含数学)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考生,其总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构成,录取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艺术类考生的数学、英语成绩不得低于60分。
6、我校招收的保送生、文艺特长生、体育特长生、国防生、定向生、少数民族预科生,均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详情见西北工业大学招生网站。其中文艺特长生必须经我校组织的文艺特长测试合格,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重点线以上;体育特长生必须有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证书,经我校组织的体育特长测试合格,高考分数达到当地体育特长生录取分数线。国防生入校后,我校将按照军检标准对其身体健康状况进行严格复查,如发现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
7、自主招生考生录取
通过我校组织的自主招生考试并已签订预录协议书即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第一志愿报考西北工业大学,在我校对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计划内填报志愿,入选者高考实际考分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由我校审查、录取。
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录取专业以高考填报志愿为准。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填报志愿情况,对已经达到我校在当地正常录取分数线上的考生,保证录取其高考填报第一志愿专业;对未达到我校在当地正常录取分数线但是达到自主招生照顾分数线的考生,可在所填高考志愿的前三个专业中予以保证,但三个专业不能相同。
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且在我校组织的考试中表现特别优秀的考生,高考实际考分达到本科一批控制线,经我校审核同意,报所在省级招办批准录取。
四.学费标准
1、本科理工专业学费4950元/年,其中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4950元/年,三、四年级按学分计,标准为课程每学分350元,毕业实践(20学分)每学分260元,最低需修满80学分(含毕业实践学分);文史类专业3850元/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年。
2、为奖励优秀学生,学校设立“英才”特别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定向奖学金等,奖励范围可覆盖在校生总数的50%。同时,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还设立了助学金、勤工助学、助学贷款等项目。
3、我校承诺:决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五.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
电话:029-88460206
传真:029-88492310
网址:http://zsb.nwpu.e.cn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㈩ 西安工业大学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政策是怎样的

您好,西安工业大学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在文化课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省统考成绩排队择优录取。具体政策请查看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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