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壹』 南京大学2017年提前批次专业有什么
社会科学试验班(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国际政治、社会学、社会工作、应用心理学、图书馆学、档案学、编辑出版学)
经济管理试验班(经济学、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电子商务、经济学(产业经济)、工商管理(人力资源))
人文科学试验班(汉语言文学、历史学、考古学、哲学、汉语国际教育、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考古学(文物鉴定))(人文艺术传播类)

(1)南京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扩展阅读:
体育类、艺术类高校,免费师范生,部分高校的小语种专业,部分重点大学的特殊类专业或实验班,军事类院校、公安(武警)类院校,教育部批准的其他(航海类、飞行类等)在提前批次招生的高校及专业。
在报考录取时,如果考生已被提前批次的院校录取,就不能参加其他批次院校的录取。这样也容易错过一些重点名校。如军校生、国防生一般需要在部队服役5-8年,尽管国防生在大学里不是军人,可毕业后拒绝服役,还是需要退还已享受的国防奖学金,还要缴纳3倍的违约金。
免费师范生在入学前需要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6年以上优先自主找就业学校,也可以参与安置到重点学校编制内就业,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2年。
『贰』 2017年南京大学录取分数线是多少
每个专业都不一样,2016年都是在647以上
『叁』 往届生户口在湖北,报考南大会计专硕,在哪报考
A、往届生户口在湖北,报考南大会计专硕,可选择在户口所在地报名,也可以在工作所在地报名报考。
B、《南京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
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
1、报考条件
一般而言,符合全国统考(含推荐免试)或单独考试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而且不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但是:
(1)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项目管理)、教育硕士(教育管理)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大专毕业后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研究生毕业后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2)法律硕士(非法学)要求:非法学专业毕业(法学专业即学科代码【0301】的毕业生不得报考)。法律硕士(法学)要求:法学专业(必须是法学专业即学科代码【0301】)的毕业生才能报考)。
2、录取类别
全日制专业学位可以非定向或定向培养,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定向培养。非定向研究生通过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研究生回原单位工作。
3、报名手续
按照全国统考或单独考试的办法于2016年10月10日至31日网上报名,再于各省级教育招生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到相应的报名点现场确认信息(网上报名时请注意查看报考点公告)。
4、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南京大学以下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审计硕士、会计硕士、MBA(含EMBA)、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MPA、戏剧、美术、新闻与传播硕士、教育管理、工程管理学院金融硕士、工业工程、项目管理、物流工程、光学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化学工程、软件学院软件工程、计算机技术、材料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具体考试科目、招生人数、学制等信息详见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定向培养,不转户口、档案,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不享受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C、《2017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须知》规定:
湖北省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一、报考条件
(一) 报考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各类考试方式所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 我省仅接受本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考生、本省户籍往届考生和长期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有居住证)的往届考生报考。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单独考试考生须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须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报考。
二、报名步骤
1.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高校应届本科生可提前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已参加预报名的应届本科生报名有效,无需重复网报。
网报方式: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 按网页提示和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首次登录的考生先实名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个账户,每个账号可以填报多条报名信息。网报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部分网报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湖北省教育厅政务大厅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现场确认。
已经网报成功的考生于11月9日至13日到所选择的现场确认点进行报名确认。
考生凭报名号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须出示二代身份证、规定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和应届成人本科毕业生须出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还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现场确认时未能提交认证报告的,不予现场确认。
本省户口往届考生选择在户口所在地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省户口往届生在工作所在地报名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长期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往届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和派出所开具的居住证,以及报考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因未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而造成报名点不予现场确认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017年9月1日前可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须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出具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表》、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持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现场确认前未能取得自考毕业证的在籍自考生,需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条件及流程》,于2016年10月19日-11月9日前往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沙湖考试基地进行现场审查。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入场,没有二代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得入场考试。
二、2017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报考点设置一览表(详见附表)
三、各报考点接受考生生源范围
2017年我省共设硕士研究生考试报考点28个,其中高校22个,市(州)考试机构6个。
各报考点的生源范围划分如下:
(一)武汉地区设立了报考点的招生单位网上报名时只接受报考本单位的考生,社会报考点及另有规定的除外。
报考武汉体育学院的考生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报考点报名。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湖北大学、武汉科技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等8所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以及报考武汉地区未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的,均在本校报考点报名。
(二)报考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的考生,必须到这两个招生单位设立的报考点报名。
(三)武汉市武昌区招考办、洪山区招考办、江岸区招考办、湖北工业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武汉纺织大学等6个单位为社会报考点,接受武汉市及其周边地区(孝感、咸宁等地)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以及报考武汉地区未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的考生报名。上述地区的考生,除第(一)条中8所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外,可从6个社会报考点中任选一个进行网上报名。
由于受考点考场容量所限,报名期间,将根据以上报考点已报名考生人数,实时关闭相应报考点接收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功能,以对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进行分流。
中南民族大学不接收报考北京地区招生单位的考生报名。
武汉纺织大学不接收报考中国科学院大学的考生报名。
长江大学报考点接收荆州市及周边地区(荆门、潜江、天门、仙桃等地)的考生报名。
三峡大学报考点接收宜昌市及周边地区的考生报名。
襄阳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接收襄阳市及周边地区(随州等地)的考生报名。
湖北医药学院报考点接收十堰市及周边地区的考生报名。
恩施州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接收恩施自治州及周边地区的考生报名。
黄冈师范学院报考点接收黄冈市、鄂州市的考生报名。
黄石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接收黄石市的考生报名。
『肆』 南京大学研究生专业有哪些
南京大学研究生专业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
2021年度南京大学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和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5800名左右(最终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其中拟招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生2300名左右(最终以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录取时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数及生源情况对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适当调整。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文件精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后,均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021年南京大学研究生报名条件说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有特殊说明的除外)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培养单位的同意;在职人员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他人员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同意。
以上内容参考:南京大学—南京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招生目录
『伍』 2017年南京大学自招审核通过后进行测试如通过测试就一定要读吗
百加教育提示:
首先恭喜你通过初审,获得南京大学复试资格!
南大对自招通过回学生的降答分政策是:“优秀”者享受一等优录政策,“合格”者享受二等优录政策。优录对象公示总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倍,其中享受一等优录政策的人数比例不超过公示总人数的40%。具体优录政策如下:
一等优录政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可直接录取;
二等优录政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南京大学最终模拟投档线线下20分内可直接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所在省(区、市)教育考试院提供。
也就是说如果通过自主招生考试,可以获得降分录取的优惠条件,但并不强制在高考时一定要报考南京大学,如果成绩优异可以报考更好的学校是完全不受影响的。但是如果成绩没有超过更好学校的分数线,在获得南大加分的情况下建议报考南大,毕竟可以用相同的分数进入更好的学校,何乐而不为!
百加与你一路同行,祝你考试顺利!另外官网最近开启“知源计划”,赠送面试辅导网 课!
『陆』 求南京大学应用化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首先声明,人家不是每个专业都要发一个简章的,
而是,所有专业就一个招生简章,
2017年的招生简章如下:

『柒』 南京大学专业
南京大学招生专业:
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哲学、新闻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行政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天文学、英国语言文学、法语、地质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软件工程等。

南京大学简介
南京大学坐落于钟灵毓秀、虎踞龙蟠的金陵古都,是一所历史悠久、声誉卓著的百年名校。其前身是创建于1902年的三江师范学堂,此后历经两江师范学堂、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国立东南大学、国立第四中山大学、国立中央大学、国立南京大学等历史时期,于1950年更名为南京大学。
1952年,在全国高校院系调整中,南京大学调整出工学、农学、师范等部分院系后与创办于1888年的金陵大学文、理学院等合并,仍名南京大学。校址从四牌楼迁至鼓楼金大原址。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南京大学
『捌』 南京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南京大学(NanjingUniversity)是直属于教育部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全国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国家“双一流”A类建设高校。南京大学拥有鼓楼校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仙林校区(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苏州校区(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太湖大道1520号)和浦口校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学府路8号)四个校区。
第三条南京大学向取得学籍并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南京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适合学校人才培养要求的优秀学生。
第五条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考生和家长等社会各界的监督。
02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确定本科招生总体目标,审议本科招生总体方案,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项,为本科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
第七条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决定选拔方案、确定录取标准、审核录取结果等本科招生具体事项。
第八条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03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南京大学2022年继续实行按专业和学科大类(以下统称“专业”)相结合的招生模式,计划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3850人。学校根据办学发展需要继续对大类设置进行优化,2022年招生专业和分流方向以学校公布的《南京大学本科招生专业(类)目录(2022年)》为准。
第十条南京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按照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的原则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南京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将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04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遵循“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进行。
第十三条南京大学按照文史类、理工类分类录取考生。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工作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南京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投档,执行该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除强基计划和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特殊类型招生外,南京大学在调档时认可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加分,只采用最高一项加分,且原则上不得超过20分。
第十六条南京大学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高考实考成绩(不含政策加分,下同)进行专业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实考成绩相同时,按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位次排序。未提供投档位次的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第十七条南京大学录取时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征集志愿。生源仍不足,南京大学将剩余招生计划调配到生源充足省份。
第十八条南京大学戏剧影视文学为艺术类专业,报考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或首选科目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以上。南京大学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相应批次规定,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高考实考成绩录取。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第十九条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小语种等专业安排在部分省份提前批次录取。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第二十条南京大学国家专项、民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南京大学强基计划、励学计划(高校专项)、外语类保送生、江苏省综合评价、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保送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和相应类别招生简章,以及因疫情防控公布的调整方案执行。
05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南京大学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三条除外语类专业另行规定外,南京大学其他专业学生均要求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英语课程和学位英语考试,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四条南京大学智能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智能化软件)、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数字经济等4个专业在南京、苏州两地学习。
第二十五条南京大学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相关规定,实行学分制收费政策。新生在入校时按照所学专业的学年收费标准预收学费,分流后按照准入专业所对应的学分制学费标准收费,并按学年进行学费结算。其中,软件工程专业第三、四学年学费为16000元/生·学年。南京各校区住宿费标准为人民币1200-1500元/生·学年,苏州校区住宿费标准为人民币1500元/生·学年。
第二十六条南京大学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七条南京大学将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身体复检,组织专家组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新生进行专业复测和复核。
第二十八条南京大学本科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通过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学校不会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招生政策、录取情况进行发布和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公布后,遇有教育部及相关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的情形,南京大学将做相应调整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自教育部核准发布之日起生效。
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400-1859680
传真电话:025-89686606
招生主页:http://bkzs.nju.e.cn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官方微信:南大招生小蓝鲸(ndzsxlj)
监督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玖』 南京大学现在校外联部联系方式,谢谢
南京大学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