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农业大学专项招生
A. 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电话
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电话:027-87280707、027-87395964
联系方式
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hzau.e.cn
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学生综合服务楼428室)
邮政编码:430070
联系电话:027-87280707、027-87395964

华中农业大学王牌专业
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农学、园艺、动物科学、水产养殖学、农林经济管理、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动物医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园林。
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农林经济管理、生物工程。
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食品科学与工程、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农林经济管理、园艺、动物科学、农学(拔尖创新型)、园林、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保护(复合应用型)。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华中农业大学
B. 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报名时间
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报名将于4月25日截止,具体时间以高校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报考的考生须及时登录有关高校招生网站,查询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抓紧时间按要求网上报名,争取更多上重点大学的机会!高校专项计划,是国家为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让更多的农村学生上大学而出台的一项优惠政策,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高校专项计划与地方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隶属于高考三大计划。
报考流程
4月25日前:有关高校公布招生简章,考生完成报名申请
5月20日前:省市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
5月底前: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
6月7日-8日: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高考后-出分前:部分试点高校组织考核
高考出分前:高校确定并公示资格名单
高考出分后:考生单独填报志愿,高校完成录取并公示

在全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名单中,北京市参与该计划的招生院校最多,其次是江苏、上海和湖北等省份,以下为具体名单,供参考:
1、北京市(24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北京化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
2、江苏(11所):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江南大学、苏州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河海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3、上海(9所):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大学4、东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
5、湖北(7所):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6、陕西(7所):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大学、长安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工业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7、四川(5所):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
8、黑龙江(4所):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黑龙江大学、东北林业大学;
9、山东(3所):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10、辽宁(3所):大连理工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大学;
11、湖南(3所):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
12、重庆(3所):重庆大学、西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
13、安徽(2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14、广东(2所):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
15、吉林(2所):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
16、天津(2所):南开大学、天津大学;
17、福建(2所):厦门大学、福州大学;
18、浙江(1所):浙江大学;
19、河南(1所):郑州大学;
20、甘肃(1所):兰州大学;
21、广西(1所):广西大学;
22、云南(1所):云南大学;
23、贵州(1所):贵州大学;
C. 华中农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的六位报名号是什么啊
华中农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的六位报名号,
前两位为报考年度,
如2019年报考,
前两位是“19”,
第3到第7,
是华中农业大学的学校代码。
D. 高校专项计划 华中农业大学 怎么考核
一、华中农业大学自主招生考务费缴费办法:通过初审的考生于2016年5月10日17:00-5月20日17:00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支付笔试和面试考务费270元(收费依据为鄂价费[2009]331号),并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一旦缴费成功视为认可本简章的各项规定,无论是否完成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各环节,恕不退款。二、考核 1.考核方式:笔试+面试。 2.考核内容:笔试为学科特长基础测试,主要考查学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内容包括信息收集与处理、批判思维、逻辑思维、空间思维以及创新思维等,总分100分。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素质和能力,总分100分。 3. 考核时间:2016年6月11日 4.考核地点:华中农业大学 5. 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学校按照笔试和面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于2016年6月20日在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所在省级招办及中学公示。
E. 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指南
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已开始启动,目前部分院校招生简章已对外发布,但对于高考升学的另外一条通道---“高校专项计划”许多家长和考生并不了解和掌握,很容易错失报考机会,为此智通高报平台老师倾心整理一份“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指南,以方便广大考生及家长参考。
一、什么是“高校专项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又称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是国家为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让更多的农村学生上大学而出台的一项优惠政策。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陕西省具体实施区域为:陕西省区域内所有国家级贫困县和省级贫困县
国家级贫困县有:
西安市:周至县
铜川市:印台区、耀州区、宜君县
宝鸡市:扶风县、陇县、千阳县、麟游县、太白县
咸阳市:永寿县、长武县、淳化县、旬邑县
渭南市:合阳县、澄城县、蒲城县、白水县、富平县
榆林市:横山县、绥德县、米脂县、佳县、吴堡县、清涧县、子洲县、定边县
延安市:延长县、延川县、宜川县
汉中市:南郑县、城固县、洋县、西乡县、勉县、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佛坪县、留坝县
安康市:汉滨区、旬阳县、紫阳县、汉阴县、石泉县、平利县、白河县、岚皋县、宁陕县、镇坪县
商洛市:商州区、洛南县、山阳县、丹凤县、商南县、镇安县、柞水县
省级贫困县:
榆林市:定边县、靖边县
延安市:志丹县、安塞县、吴起县、子长县
延安市:延川县、延长县、宜川县、黄龙县、宝塔区
渭南市:合阳县、大荔县、潼关县、澄城县、白水县、蒲城县
二、哪些学生有资格参加“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参加高校专项计划需要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2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具体进程安排
四、2022年参与高考专项计划招生的高校有哪些?
全国共有95所高校具备高校专项招生资格,其中72所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另有23所其它部委或地方高校,具体名单有:
五、高校专项计划如何填报志愿?
入选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均须参加高考,单报志愿、单独录取,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办法由有关高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陕西省具体规定为:
4月10日前,有关高校公布招生简章;
4月25日前,考生完成报名申请;
省教育考试院将教育部下发我省的考生报名申请信息(已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以及其他提前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除外)分送各地,各市安排所属有关县(区)按照报名条件完成资格复审后,于5月15日前汇总上报。
5月31日前,有关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
高考成绩公布后,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在本科一批前的专门栏目B段(高校专项类)填报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单独投档录取。
六、高校专项报名系统
https://account.chsi.com.cn/passport/login?entrytype=zzbmstu&service=https%3A%2F%2Fgaokao.chsi.com.cn%2Fzzbm%2Fj_spring_cas_security_check
七、报考注意事项:
1、高校专项的报名时间安排:
高校专项计划从4月份陆续各高校招生简章会以外发布,从高校发布简章起至4月25日至,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在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报名申请,否则错过时间就不能报名了。
2、高校专项选拨程序中几个重要环节点:
高校专项招生计划以院校为单位进行的,每所院校都会根据自己的培养方向及院校特色有所差异,但选拨程序中的几个环节考生应提前注意。
a、2022年4月25日前,提交报名申请
b、考生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网址: 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各项申请信息,并提交。 报名申请材料中的几点信息说明:
申请表中“个人陈述”部分,一般需明确表述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长经历、社会活动、个人理想及申请报考院校的理由;
高中阶段获奖情况及其它证明特长与优势的材料(系统中需上传获奖证书及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附加材料一般要求上传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考生户籍页的扫描件。
c、2022年5月31日前,高校审核并公布考生通过名单
4月25日后,各高校会组织本校相关老师及专家,根据考生德智体美、竞赛成绩、平时成绩、爱好特长、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多方面情况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名单会在2022年5月31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
d、校测安排
高校会根据各自的时间计划安排通过审核的考生进行校测。校测一般为笔试,考试的科目多为数学、物理等学科,重点考察考生相关学科基础、逻辑思维能力和运算能力。学校根据校测成绩认定资格生。
3、志愿填报环节注意事项:
①高校专项在本科一批自主招生类B段“高校专项计划”中进行填报,限填报1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设专业调剂选项;
②报名系统中需确认报考志愿,未确认志愿的考生不能报考高校专项计划;
③高校专项录取在提前批结束后一本录取前,填报高校专项计划未被录取,不影响后续批次录取。
截止4月8日,已有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浙江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重庆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云南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郑州大学、四川农业大学等12所院校已发布高校专项招生简章,现已将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进行了汇总,统一提供给大家,以便查阅了解。
距离2022年高考仅剩整整60天时间了,全国的高三学子即将迎来自己人生当中最重要的检验---高考。“十年寒窗苦读,一朝追梦成功”!高考是孩子人生的重要节点,同样也承载着父母的殷切期望,高考后的志愿填报对孩子尤为重要,“考的好更要报的好”,志愿填报好坏将直接影响孩子未来所就读院校层次及专业选择,也决定了未来可能从事的职业选择,一个合理科学的志愿填报将助力孩子实现更好的飞跃。赢得高考的路径不至一条,但如何选择需要科学合适的规划,希望智通高报平台能给您更多参考和帮助。
F. 华中农业大学在四川要扩招吗
四川省2020年离职扩招专项工作
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
为食彻落实性中头、因务洗里大决筑部署,根据国家和我省商职扩招专项工作的有关机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很名对象
(一)符合如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符合普港离校招生报名条件,具有四川省户能或在川务工半年以上外省户e(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员农民,以R企业员工和基层衣热人员、莎层幼儿数师、“一材一幼”结与西、各层医疗卫生人员等在岗整体.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E参加2020年普通商考报名的考生;
2,具有高等学历数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三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格的学生;
3,因速反因流数育考试规定,被给予哲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招生常程
(一)本次招生任务由省内符合条件的普语高等学校(以下称“高校")承担,生计刘分四战羊列.第一类:在 层幼儿数师、“一村一动"辅与员:第二类:在热层医疗2生人五:第三:湿役军人:第四美:下岗失业人5、衣民工、高素员衣民,以R企业a工和落层农被人品.
(二)高校根据困家和我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有关规危科学制订招生单程,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粥.表远规范.
(三)招生常程中须明附招生类别及条件、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如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本科高校或高等专科学校等)、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形式、考试求、录取规则、就读地点、学习形式、学受标准、学赔增辑、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四)凡商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状况有将殊求的,应在招生程中子以明略.
(五)招生常程于10月2:日:7:00前报数育厅和省数育考试院,经牢旅告素后向社会公布.
招生草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动,招生学校依据单程开展考试、录取工作.
三、报名及主尼填报办法(一)网上填报英确信思
1,本次扩招报名工作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应选择户籍所在(在川务工的外省产箱考生选择务工出)县(市、区)招考机构作为报名的认点.所有考生报名时须使用居民身i证.
并作为审旅考生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思的依据.
2,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10月28日9:0011月4日17:00登录四川省数y考试院网站chtay://ww.eea.en)报名,考生应准胱填写本人英本信想,选择类别并对其真实性m表.
退役三人须选择退役是否滑1年及是否自主业.
(二)网上填报志愿及缴费
1,考生报名时应填报学校志愿及专业志愿。考生可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或招生学校网站查询招生专业及计划情况,在报名期间根据本人情况和意愿,依据招生高校的招生计划、招生章程等相关要求,在符合招生高校报考条件和招生类别的前提下,选报学校及专业志愿。
志愿设置为:1所学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及愿否服从校内专业调配(系统默认为不服从)。
考生完成志愿填报后应及时保存。
报名期间,省教育考试院将实时公布高校志愿填报情况,考生可根据分学校的志愿填报实时统计信息,结合本人实际,修改学校及专业志愿。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再修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志愿填报的,视为自愿放弃。考生应妥善保管自己的上网登录账户密码,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在岗基层幼儿教师、“一村一幼”辅导员只能填报面向体类别的招生高校和专业;在岗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只能填报面向本类别的招生高校和专业;退役军人只能填报面向本类别的招生高校和专业;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只能填报面向本类别的招生高校和专业。
3,考生网上完成基础信息和志愿填报后,应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及时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标准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执行,即每生130元。未缴费的考生其报名无效。
(三)资格审核
1·报名结束后,各县(市、区)招考机构生成考生号后康即下载报名数据,于11月5日17:00前将报名考生名单按类别交由县(市、区)相关部门进行考生资格审核。其中,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在岗基层幼儿教师、“一村一幼”辅导员身份;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审核在岗基层医疗人员身份;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审核退役军人身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身份;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核高素质农民、在岗基层农技人员身份;企业员工凭企业同意参加学习的证明直接报名。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应于11月7日12:00前将审核完毕的考生名单返回县(市、区)招考机构。
2,县(市、区)招考机构在现场确认阶段负责审核考生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户籍等基础信息,审核时考生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由县(市、区)招考机构收取复印件,原件查验后归还考生。
(四)现场确认
1,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将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导入身份验证管理平台,开展考生现场确认工作。考生须在11月8日至11日17:00前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等材料(外省户籍考生还须提供6个月以上合同证明)及其复印件,到本人报名时选择的县(市、区)招考机构对网报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采集面颊特征及指纹特征信息。
2,现场确认工作流程如下:(1)使用身份验证系统采集考生居民身份证信息,核对并校准考生网上报名信息;(2)比对考生面颊和身份证照片,成功后为考生现场拍照(严禁通过翻拍或扫描照片或直接采用已有的数码照片等手段采集考生照片信息);(3)采集考生双手拇指指纹(若任一拇指指纹无法采集,则采集双手食指指纹,以此类推);(4)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交考生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未到现场完成确认的考生,其报名信息无效。各市(州)招考机构应于11月13日12:00前将考生确认名单汇总后报省教育考试院。
3,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并取得报名号后,须于11月17日至11月20日12:00前登录志愿填报学校网站查询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并按学校规定的办法和要求参加考试。
四、考试实施
(一)各招生高校要遵循安全、公平、科学、规范的原则组织考试。认真制定组考方素,于11月20日12:00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素。
(二)对于在岗基层幼儿教师、“一村一幼”辅导员和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由高校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方式组织进行,成绩总分350分(其中,文化素质150分,职业技能200分)
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由高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测试内容及形式由高校自行确定,成绩总分为350分。
对于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鼓励高校通过联合测试或成绩互认等方式,减轻考生考试负担。
(三)高校应在12月1日前完成考试工作,12月5日17:0前将考生成绩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考生于12月5日起登录学校网站,查询本人成绩或拟录取情况。
(四)各招生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和省有关要求,加强对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教务、招生、纪检监察、医务、安全保卫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管理,落实责任,形成过程严密、运作高效、监督有力的工作机制,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要切实做好各环节工作,要加强对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和法治教育,坚决防范和打击考试违纪舞弊。
五、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省招考委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各高校按照我省相关规定和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组织进行。
(-)高校根据相关规定和考生成绩及招生计划等情况,分类划定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要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规定,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考生,经高校审核通过,可由该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在岗基层幼儿教师、“一村一幼”辅导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可免职业技能考试,须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并向学校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附件2)。如发现考生对免试资格弄虚作假的,将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并纳入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高校组织的考试。
(三)招生高校应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门户网站首页公示5天,公示有关信息时须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对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处理。公示期满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于12月10日12:00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常规工作结束后,省招考委将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确定是否补录,具体事宜另行公布。
(四)考生被录取后不得换录。
(五)录取新生名册和录取通知书
录取新生名册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打印、审核,并加盖“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录取专用章”及领导签章,以此作为正式录取的依据。高校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章及加盖本校公章后直接寄送录取考生。
(六)新生注册与冥查
1,录取新生于2021年春季入学,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3.新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档案组建及管理由招生高校负责。高校将报名材料复印件及《考生报名登记表》等材料装入档案。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由招生高校在新生入学时进行,对身体条件不适合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就读要求的,由学校按相关规定处理。
(七)录取新生因故暂时不能按期入学的,按照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可以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时限按照学校规定执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组织保障
(一)落实工作职责。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责任。各地招考委负责本地扩招专项工作的组织统筹与协调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做好在岗基层幼儿教师、“一村一幼”辅导员宣传动员和生源组织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做好在岗基层医疗人员宣传动员和生源组织等工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宣传动员和生源组织等工作;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宣传动员和生源组织等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做好高素质农民、在岗基层农技人员宣传动员和生源组织等工作;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做好工业企业在岗员工宣传动员和生源组织等工作;工会部门负责按照教育部和全总“求学圆梦”计划工作要求做好宣传动员和牛源组织等工作。
)强化宣传引导。各市(州)相关部门、教育考试机构、各高校要加大宣传力度,统筹运用好各类媒体尤其是新媒体,通过答问、图解、访谈等形式,全面准确解读我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政策内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严肃招考纪律。高校要严格执行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相关政策规定,加强监督管理,针对不同类别考生特点,严格人才选拔标准,严肃考试招生工作纪律,严禁虚假宣传、有偿招生、买卖生源等违规行为。
对报名、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做好疫情防控。各地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高职扩招工作,确保广大考生、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扩招高校要协调本地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高职扩招防疫工作,认真研判疫情情况,在属地联防联控机制的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合理制定考试工作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考点考场防疫。要做好对考生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登记和新冠肺炎排查工作。要对考试招生场所逐一进行消毒,保证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考点应配备充足防疫物资,设置具备防护隔离措施的特殊通道、专用隔离考场和备用考场。要对涉考工作人员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和考试安全培训,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相关工作规定办理。
G. 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学校名单
2022年全国共有89所高校实行高校专项计划,各省市的数量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农村”)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专项计划中的“农村”户籍地区划分标准参考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有关标准和我省推进城镇化进程的实际情况确定。
H. 华中农业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0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华中农业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华中农业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1号,邮编430070。
第三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华中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华中农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类型。
第五条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文件精神,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考核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选拔。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学校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公室等机构组成。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招生办公 室是执行机构。
第七条招生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执行教育部关于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负责执行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二)收集、统计本科生招生重大事项决策所需信息,起草普通本科生招生重大事项解决方案;
(三)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四)起草、报批和发布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五)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
(六)组织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七)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学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八)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九)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十)协调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普通本科生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在主管部门、学校监察室和社会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及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十条 学校普通本科生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发布。
第十一条学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二条 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平衡各省(区、市)生源质量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矛盾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提前向社会公布。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投档时,对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学校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
第十四条 对于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学校按照投档成绩排序进行录退。学校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确定录取专业。同一专业录取时,如果考生等效基准分相同,按相关科目排序择优录取,依次比较考生综合、语文、数学、外语。江苏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排序进行录退,如果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选测科目等级、语文、数学、外语。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考生按照相应省市投档排序规则进行录退。
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学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区、市),其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
江苏考生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不分先后),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要求为BB。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和艺术类招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只录取选考科目与专业要求科目一致的考生(含特殊类型招生考生)。
内蒙古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序录取”的规则录取。
第十六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外国语言文学类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如果生源地省级招办对英语口试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录取。其他专业(类)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志愿。
第十八条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市场营销(国际农产品营销),外方合作单位为英国哈珀·亚当斯大学。该专业按国家及生源地省级招办关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政策录取,只录取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专业学习。授课语言主要是英语,外语成绩110分以下或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该志愿。学生第一、二学年在华中农业大学学习,学费标准为25000元/人/年;从第三学年开始赴哈珀·亚当斯大学学习,按哈珀·亚当斯大学学费标准收取学费(2019年为11700英镑/人/年),学业完成后达到标准,授予华中农业大学和哈珀·亚当斯大学两校学位。如果没有达到哈珀·亚当斯大学的入学要求而继续留在我校学习,后续学习期间学费标准仍为25000元/人/年,学业完成后达到标准,授予华中农业大学学位。
第十九条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学校制订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第二十条学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体检补充规定》等体检规定。
第二十一条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学校生物科学类实施生命科学英才计划,依托国家生物学理科基地和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实施本硕博贯通培养、国际名校联合培养和学术精英型人才培养模式。
第二十三条学校部分专业按专业大类招生,具体是: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国家生物学理科基地班)、生物技术(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等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国家卓越工程师计划)、食品质量与安全等专业;农业工程类含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国家卓越工程师计划)、能源与动力工程等专业;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自动化等专业;水产类含水产养殖学(国家卓越农林人才计划)、水族科学与技术等专业;植物生产类含农学(国家卓越农林人才计划)、植物科学与技术、种子科学与工程、植物保护(国家卓越农林人才计划)等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农业资源与环境(国家卓越农林人才计划)、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生态工程、生态学等专业;社会学类含社会学、社会工作等专业;经济学类含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统计学、农林经济管理(国家卓越农林人才计划)、农村区域发展等专业;工商管理类含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等专业;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商务英语等专业;公共管理类含土地资源管理、行政管理等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含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专业。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和湖北省相关规定核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学费标准: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每学年10350元,生物科学类、生物工程、生物信息学、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外国语言文学类、广告学、风景园林、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地理信息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等专业(类)每学年5850元,林学、茶学等专业每学年3375元,其他专业为每学年4500元。如果国家调整本年度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学校将按照新规定收取学费。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1080-1320元(含空调安装的费用等)。
第二十五条学校开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设立奖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减免学费“五位一体,联动助学”的激励和保障机制,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六条学校阳光招生热线:027-87280707,阳光招生信息平台网址:http://zs.hzau.e.cn,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监察举报受理电话:027-87282056。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通过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