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招生办
1. 杭州各个大学的招生办电话
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电话 招生热线: 0571—28875151 0571—28866833 http://bkzs.hznu.e.cn/ http://hztc.xiasha.com http://hztc.bbs.xiasha.com 杭州外国语学校 学校招生办 电话:85280030,85280037,85280011; 联系人:王老师、张老师、沈老师 其他还有很多在这个网址上 http://..com/question/11034342.html?si=6 你自己看吧...
2. 为什么我给每个大学的招生办打电话都打不通
暑假期间复,是招生的最要时期,各个制高校招生办都会有人上班。
不接你电话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个:
1、招生期间主要任务是录取,因此大部分人力在录取现场。
2、接无数个咨询电话是很辛苦的,一个人一天接几百个电话,头昏眼花很正常。
3、除了录取,相当的人力还要分装通知书,一边装通知书一边接电话很容易出错。
4、咨询电话一般分以下几种,录取前问分数多少,这个没有开始录取谁也无法预测,万一说错了责任很大,只能建议你去查询历年录取分数,这个学校网站都有,因此意义不大。有的网上查询到录取了之后再打电话确认,这个没有必要,权威网站查询到录取就是录取了,即便没有通知书,谁也不能不让你上。还有电话问通知书什么时候能到。一般通知书发出去了,具体什么时候到就得问邮局,学校无法回答,因此没办法。如果在录取后15天左右通知书还没有到,可以电话咨询要快件的编号查询。
以上只是推测,具体情况看各学校而定,有专门接电话咨询的,但很累,一般从早上6:30到晚上11:30之间电话不断。甚至12点之后都有打电话来的。
3. 在大学招生办工作是种什么样的体验
通过暑期招生工作以来,让我学到了很多的在学校里面学不到知识,对社会的认识也进一步提升
了,明白了团队意识的重要性,同时深刻的了解到做好一项长期的工作是很艰难的,在困难面前我们只有
好好分析困难,找到针对性的方法,坚定信心不放弃,困难也自然而然的解决了。
暑假招生中得到的
经验与领悟让我明白了会在以后的就业中有所帮助,就业就像高中毕业选择学校一样,好好分析自身的情
况,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这是最重要的。
招生工作已过半,很高兴,同时会按
照学院招生工作计划继续扎实开展相应的工作,在工作中积极与一级点老师进行沟通,以共同的目标为基
础,继续努力,最后谢谢学院今年为我提供来了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真的是让我学到很多许多,加
油!
(3)大学招生办扩展阅读:
招生工作的重要性:
毋庸多言,招生工作是校的生命线,尤其是民办学校更是依靠生源才能生存和发展。所以学校
将招生和高考作为我校仅有的两项重心工作。
招生工作和每一位教职工的利益紧密相关。招生,不是
为校长,也不是为招生组长,是为我们自己,为了薪水和前途。
大家都应全力以赴,尽己所能,真正投入到学校招生工作中,为招到更多的好学生献计献策、宣传介绍,贡献自己的力量。只有这样,学校才能发展的更快更好。
4. 大学招生办是什么级别
看学校不同吧!
5. 大学招生办的人会不会用私人电话给你打电话谢谢
一般不会,正规的大学是会在办公室用办公电话打给你,可以上网查查他所说的学校,评价什么的,再打电话给他们学校招生办,核实有没有这件事,避免被骗,现在这种招生骗钱的事情可真是不少
6. 成都大学招办电话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1166号(邮编:611137)联系电话:028-61800090传真:028-61800099
一定采纳哈俺是第一个回答得哦
7. 087166320283是哪所大学招办的电话
这个电话,
是昆明市的。
但似乎不是哪个学校的招生电话。
奔跑吧,兄弟。
祝你好运。
8. 有到各大学招生办公室招人的部门吗
2010年北京大学招生简章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北京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北京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北京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第四条北京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学科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主管校长担任。第五条北京大学招生公室是北京大学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授权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公室具体负责医学部招生的有关事务。第六条北京大学招生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招生委员会聘任。第七条北京大学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三章录取第八条北京大学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第九条北京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和医学类分代码(分类)录取。第十条北京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第十一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北京大学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北京大学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第十二条北京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录取时设定专业志愿差,专业志愿差原则上在5以内,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第十三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北京大学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但其分数应不低于已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第十四条对下列有加分投档情形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增加分数不得超过20分。1、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三好学生;2、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二等奖者或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以上者;4、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的考生;高中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经省级招生委员会在报考当年组织测试、认定的考生。如果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未有加分政策,北京大学不主动给予加分。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降分投档考生,在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但降低分数不得超过20分。1、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3、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4、烈士子女。如果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符合上述条件考生未有降分政策,北京大学不主动给予降分。第十六条若在北京大学投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定向专业招生计划,则可在线下20分以内投档,择优录取;若仍无法满足计划要求,则调剂到其它地区招收定向生,或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第十七条北京大学对部分专业实行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的政策,若录取线上志愿不足,则可在录取线下20分以内顺序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录满为止。不报不录专业以当年招生政策公布为准。第十八条北京大学根据教育部自主选拔录取的招生政策进行自主招生,各省市自主招生降分标准为北京大学当年在当地录取线下30分以内给予正常录取,具体政策如下:自主招生考生的加分和各省市的政策加分累计不得超过30分。自主招生加20分或30分者,如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北京大学当地录取分数线,在专业录取时可享受降10分的优惠政策。自主招生加5分者,按照加分进行投档,以实际考分进行专业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自主招生单独投档的省份,按照其政策规定,自主招生不占用已公布的高考招生计划;在自主招生非单独投档省份,当自主招生候选人需要自主招生加分才达到当地录取线时,按教育部规定的自主选拔录取政策单独投档,不占用当年在各省市公布的高考招生计划。第十九条北京大学对肢体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第四章附则第二十条北京大学对保送生、自主招生、非通用语种、特长生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校的招生简章执行。第二十一条北京大学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第二十二条北京大学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第二十三条北京大学医学部根据本章程及医学专业的特点制定医学类专业的招生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则北京大学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第二十五条本章程于2002年4月23日由北京大学第454次校长公会讨论通过,自通过之日起执行,后逐年修订,由北京大学招生公室负责解释。附:北京大学是中国第一所国立综合性大学,国家最高学府,学类型为国家公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颁发北京大学普通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邮编100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