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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2-09-13 21:14:07

『壹』 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报考指南 是什么

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报考指南是引导有考研这方面动向的本科生的手册。
北京大学医学部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类型
北京大学医学部将研究生分为两种类型:一类为学术型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一类是专业型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
三、选拔方式
推荐免试:按教育部文件精神,在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本校及外校)中选拔优秀学生攻读研究生学位。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与我校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免试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事宜。详情请见《北京大学医学部 2013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说明》 。 全国统一考试: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进行。考生报名、考试均在其所在地进行。
四、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祖国医药卫生事业贡献力量,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力)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报考攻读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方向为“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
硕士研究生,只限参加全国高考录取为本科全日制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中医除外)的毕业生;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 9 月1 日,下同)学习或工作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可以报考医学科学(理学)硕士学位研究生,但不能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 同时还须具备以下条件:①修完本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③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 2位);④如取得复试资格,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业务课,加试科目在复试前通知。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学校不提供奖学金。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采取网上报名并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凡有违背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填写电话宜为手机号码,以便接收有关招生事宜的短信通知。具体报名方式、时间、地点等事宜请于九月下旬浏览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3.报名后的相关材料在复试时提交,详见第十一条。
4.报名费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收取。
六、入学考试
1.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2.初试时间及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进行。
3.复试时间一般在 3 月底或 4 月初,具体说明如下:
医学部实行差额复试,在达到复试分数线基础上,由各学院(部)根据差额复试的比例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和实验或临床技能的考核,形式为笔试、口试和技能操作等,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当年有关规定执行。
七、医学部自命题综合考试科目包括内容
1.基础医学综合(761) :含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免疫学;
2.卫生综合(一) (762) :含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3.卫生综合(二) (774) :含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4.卫生综合(345) :含公共卫生基本知识、流行病学基础、社会医学;
5.药学综合(一) (763) :含有机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
6.口腔综合(764) :含口腔内科学、口腔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口腔组织病理学;
7.生物综合(765) :含细胞生物学、遗传学、微生物学;
8.政治综合(767) :含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时事政治;
9. 物理综合(769) :含力学、电学、光学、原子物理学;
10.历史综合(773)含近代中国史、现代中国史、世界历史。
11.护理综合(308) :含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八、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应用心理学专业学位、药学专业学位、公共卫生专业学位、临床医学(全科医学领域)、临床医学(临床病理学领域)和护理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 3 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培养期间可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经考核,按比例择优进入博士阶段,实行硕博连读;硕博连读基本学习年限为 5 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分段连续培养、阶段考核筛选、择优选拔进入第二阶段、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培养方式,第一阶段(硕士生阶段)为三年,第二阶段(博士生阶段)为两年。详情请登陆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网页,进入“管理规定”查看。
九、奖学金和助学金
1.医学部为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奖学金包括生活补助部分和冲抵学费部分。一等奖学金金额为 21600元/学年,二等奖学金金额为 18000元/学年,三等奖学金金额为 12000元/学年。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的学术型研究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全部享受学业奖学金。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只享受生活补助。 每年各学院(部)根据奖学金评定办法动态评定学生的学业奖学金等级。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学生、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的人员,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不能申请学业奖学金。
2.助学金包括助研、助教、助管三类,各岗位根据工作情况发放相应津贴,99%的硕士生可获得助学金。助研津贴一般不少于 200 元/月(不含寒暑假)。学校还提供部分助教和助管岗位。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学生其助学金由导师视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十、学费
专业学位研究生和未获得学业奖学金的硕士生须缴纳学费,12000 元/学年。临床医学(全科医学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免缴学费。
十一、就业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毕业后应回原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如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发生原单位由于撤销、合并不能接收,由学生自谋职业。其他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十二、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考生经考试获得复试资格,接到复试通知后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未注明项均一式两份) :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网查看《关于登录北京 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网打印《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的公告》中的登录规则下载打印。网址:http://admission.pku.e.cn
2.个人陈述: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硕士招生,下载“北京大学 2013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
3.大学本科成绩单:非应届生加盖母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免交,待录取后,入学报到时查验) 。
5.已完成的科研成果、其它获奖证书等(一份) 。
6.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提供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材料按顺序左上角装订,并列出目录,分别装订成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材料中凡属原件部分(即签字或加盖公章部分)均订在一份中,其中第5项只订在复印件中。在复试时原件交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另一份复印件面试时交面试小组。 报考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十三、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复试时在医学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贰』 北大考研是不是都要在相关刊物发表过论文才有资格报考

同学,这是北京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你可以参考下....



北京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采用推荐免试和普通招考两种形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一、推荐免试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北京大学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一)申请与材料



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



取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及名额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方可申请。申请者应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接受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此外,申请者还须按照我校的相关具体要求进行申请并提交书面材料,详见我校研究生院 网站公布的《北京大学2017 年 接 收 推 荐 免 试 研 究 生 的 办 法 》



(二)初审与复试



1、各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来我校参加复试。



2、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具体差额比例由各院系根据其学科特点和生源状况自行确定。



3、选拔办法由各院系根据其学科特点制订,笔试或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选拔办法一经公布,不得变更。



4、推免生的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20 分钟。



(三)待录取与公示



1、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者发送待录取通知,请申请者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



2、2016 年 10 月 25 日前,院系在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推免生可登录院系网站查询公示名单,或在研究生院硕士、博士招生网页的“录取信息”页面查询。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院系提出,各院系及时予以答复。



(四)复审与录取



在正式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按照北京大学有关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对于录取的推免生,院系在新生报到当日核查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若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普通招考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 9 月 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 月 1 日)或 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 2 位);除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等科目。



6 、参加专业学位考试考生的报考条件,详见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页上所公布的相关招生简章。



(二)报名办法



1、有关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请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报名费: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收取。



(三)招生考试



1、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2、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规定统一进行,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一般在 3 月下旬,具体说明如下:



1、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北大研究生院网页下载相关表格,按规定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包括攻读研究生阶段的研究计划、学校正式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2、考生的报考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审查。



3、考生的外语听力考试在复试中进行。各院系要结合招生专业特点,对考生的外语水平进行整体测试并给出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



4、复试采取笔试、面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5、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应达到复试分数线。



6、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



7、具体差额复试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8、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排名为准。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 30%至 50%的范围内。



9、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录取与调剂



1、我校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及录取工作。



2、我校各院系内各招生专业名额可根据生源情况,在符合研究生院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相互调剂。



3、未被我校拟录取的硕士考生,若自愿调剂到北京大学以外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应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办理调剂。



4、自 2013 年起,我校不再向调剂目标单位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



5、对于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院系在新生报到当日核查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无学历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



三、学习年限



我校新闻与传播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经济学院、光华管理学院、法学院(除法律硕士(非法学))、信息管理系、政府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新媒体研究院硕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 2 年。其它院系、学科、专业,除专业目录特殊说明外,基本学习年限为 3 年。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据国家有关规定,北京大学 2017 年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为 8000 元,专业学位和特殊招生项目的研究生按照各类招生简章规定缴纳学费。



(二)奖学金:



1 、有关北京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请见研究生院奖助办网站



2、按照国家政策评选国家奖学金(由学工部负责)。



3、分等级设置学业奖学金。各院系将自行制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和评定办法,并实行动态评审。



4、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学术型硕士生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学校文件规定评选研究生科学实践创新奖。



5、各学院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根据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6、按照国家政策实施国家助学金。



五、入学体检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住宿安排



1、我校继续实行住宿收费制,住宿费用自理。北京大学(校本部)研究生原则上入住燕园校区。



2、“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援藏计划”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校可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3、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学术型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七、硕博连读



凡被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同学,可在入学之后根据各院系的规定申请硕博连读,具体人数、比例、学习年限和选拔办法由各院系决定。



八、转档与就业派遣



在已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中,“转档”硕士研究生其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均可在入学前转入学校,入学后不再予以办理“转档”手续。



“不转档”硕士研究生其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均不转入学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若在学期间,发生原单位撤销、合并等情况,由学生自谋职业。“不转档”硕士研究生不参加学校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定,学费、医疗及住宿自理(学校不安排住宿)。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均为定向培养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其人事档案应转入,在职考生其人事档案应由定向单位负责管理。



“援藏计划”研究生均为定向培养研究生。其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均不转入我校。



九、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理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况,及时公布院系接受考生申诉的途径和联系方式,并保证各级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有关问题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2、考生出现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时,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3、若发现考生伪造证件,我校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4、若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研究生的有关人员,应予以回避。



十、招生咨询



1、研招办联系方式:



校本部咨询电话:(010)62751354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 502 房间



邮政编码:100871



校本部监督电话:(010)62756913



医学部咨询电话:(010)82802338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医学部行政楼三层 328 房间



邮政编码:100191



医学部监督电话:(010)82802337



2、各院系咨询电话请见研究生院网站



十一、其他事项



1、我校各院系公布的招生计划中均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应试生招生人数以院系公布的招生计划减去实际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人数为准。



2、北京大学医学部及深圳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奖助学金和住宿等具体事宜请详见其招生简章。



3、我校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招收“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援藏计划”等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



4、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5、若上级部门在 2017 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更多资讯可查看文都2016考研网)

『叁』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和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有什么区别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抄和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是一样的,考生报考获得证书相同,也得到学信网和社会认可的。只不过是北京大学把在北京学校的一些专业转移到深圳,相对于北京大学的分校区(距离较远而已哦)。
现如今有很多大学在异地开设课程班或把某些专业转移到分校学习,实际意义是一样的,不需要有质疑,至于深圳研究生院是不是第一等,学府考研只能回答你,有些北京地区的教授因距离较远无法前往授课,所以授课阵容不一样,但北京大学实力强盛,无论学院在哪师资都是毋庸置疑的,这一点大可放心。

『肆』 没有本科生科研成果考北大研究生是不是很没竞争力

不是,主要看你初试分数和你的英文水平,以及你在复试时候的表现,哪些专成果只是考核的属一个小小部分,就是作为参考的,就好比说你本科所读的学校是一流大学,那么去考北大的时候,复试时肯定可以提升你的映象分,但是不能说,你不是一流大学毕业的,北大就不招收你吧。所以不用担心,本科时候能有几个人有成果的,如果真是有成果,就不考北大了,直接申请国外的研究生。北大清华的本科生毕业都不会考本校的研究生,都是直接申请国外研究生。

『伍』 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条件

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专;

3.考生学业水平属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报考攻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方向为“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硕士研究生,仅限全日制本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陆』 自考本科证可以考北大医学部的研究生吗

有志者事竞成,我是这样认为的,握个手,我在考汉语言本科证,本科学历应该就可以考了,学士证就不是很清楚要不要,建议你上北大网去看看或者去北大考研网问问,要是连做都没去做就对自己说不行,这种人才值得鄙视呢,不认识你的人说什么,人贵有自知之明,没有做到,只能说明你做得不够多,不够好!我会努力的,我们共勉一下!我只想说,我热爱学习!
我帮你去找了一下:

北京大学医学部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医学部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类型

北京大学医学部将硕士研究生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攻读医学科学(理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中除“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 以外的研究方向),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医学科学”或“理学”学位;一类是医学专业学位(招生目录中研究方向为“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以培养高级临床医师、口腔医师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

三、选拔方式的说明

推荐免试:按教育部文件精神,在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本校及外校)中选拔优秀学生攻读研究生学位。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与我校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免试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事宜。详情请见《北京大学医学部关于申请和接收200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说明》。

全国统一考试: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考试院部署统一进行。考生报名、考试均在其所在地进行。

四、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祖国医药卫生事业贡献力量,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力)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报考攻读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方向为“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硕士研究生,只限参加全国高考录取为本科全日制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中医除外)的毕业生;报考专业应与所学专业相近或相关。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学习或工作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可以报考医学科学(理学)硕士学位研究生,但不能报考“硕博连读”研究生及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方向为

1

“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硕士研究生。同时还须具备以下条件:①修完本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③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④如取得复试资格,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业务课,加试科目在复试前通知。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学校不提供奖学金。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HBsAg+)者不能报考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研究生。

五、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采取网上报名并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凡有违背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具体报名方式、时间、地点等事宜请于九月下旬浏览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3.报名费按照北京市教育考试院规定收取。

六、入学考试

1.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2.初试时间及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进行。

3.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底或4月初,具体说明如下:

医学部实行差额复试,在达到复试分数线基础上,由各学院(部)根据差额复试的比例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和实验或临床技能的考核,形式为笔试、口试和技能操作等,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当年有关规定执行。

七、医学部自行命题综合考试科目包括内容

1.医学综合(775):含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

2.基础医学综合(761):含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免疫学、细胞生物学;

3.卫生综合(762):含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4.化学综合(763):含有机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

5.口腔综合(764):含口腔内科学、口腔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口腔组织病理学;

6.生物综合(765):含细胞生物学、遗传学、微生物学;

7.政治综合(767):含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时事政治;

8.物理综合(769):含力学、电学、光学、原子物理学;

9.护理综合(770):含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2

10. 历史综合(773)含近代中国史、现代中国史、世界历史。

八、部分专业业务课有选考科目,请考生在报名登记表(卡)中相应栏目内注明,否则由医学部指定应试科目。

九、就业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毕业后应回原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如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发生原单位由于撤销、合并不能接收,由学生自谋职业。其他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十、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医学科学(理学)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硕博连读生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分段连续培养、阶段考核筛选、择优选拔进入第二阶段、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培养方式,第一阶段(硕士生阶段)为三年,第二阶段(博士生阶段)为二年。详情请登陆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网页,进入“管理规定”查看。

十一、奖学金和助学金

1.医学部为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奖学金包括生活补助部分和冲抵学费部分(10000元/年)。一等奖学金金额为17200元/学年,二等奖学金金额为13600元/学年,三等奖学金金额为10000元/学年。其中具有参评资格的硕士研究生在第一学年可有80%的人获得学业奖学金,第二、第三学年全部享受学业奖学金。每年各学院(部)根据奖学金评定办法实行动态评审。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学生、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的人员,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不能申请学业奖学金。

2.助学金包括助研、助教、助管三类,各岗位根据工作情况发放相应津贴,99%的硕士生可获得助学金。

3.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学生其助学金由导师视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十二、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考生经考试获得复试资格,接到复试通知后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未注明项均一式两份):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网查看《关于登录北京

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网打印《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的公告》中的登录规则下载打印。网址:http://admission.pku.e.cn

2.个人陈述: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硕士招生,下载“北京大学200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

3.大学本科成绩单:非应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免交,待录取后,入学报到时查验)。

5.已完成的科研成果、其它获奖证书等(一份)。

3

6.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提供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材料按顺序左上角装订,并列出目录,分别一式两份。材料中凡属原件部分(即签字或加盖公章部分)均订在一份中,交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其中第5项只订在复印件中;另一份复印件复试时交复试小组。

报考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十三、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复试时在医学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十四、调剂录取

1. 医学部各院系内各招生专业名额可根据生源情况及相关规定相互调剂。

2. 医学部将努力帮助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及相关要求,由于名额所限而未能被录取的考生

联系、调剂到其他院校。在每年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线而未被北医录取的考生中约有70%的人被调剂录取到其他院校。

十五、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六、医学部不出售历年考研试题,不举办考研辅导班。

十七、凡报考北京大学医学部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在网上报名结束后,将一个写好本人报名号及详细收信地址、邮编,贴足挂号邮资的标准信封(用于邮寄准考证等)装入信封内寄至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十八、招生咨询

1.欢迎考生及时浏览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主页(www.bjmu.e.cn→人才培养→研究生教育),查看招生相关信息、学院专业介绍、招生咨询问题等。

2.咨询电话:(010)82802337,82802338

3.E-mail:[email protected]

十九、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191

二十、如在2009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柒』 北京大学医学院研究生院简介

北京大学医学院研究生院简介

北京大学医学部(简称北医)位于学府林立的首都北京海淀区学院路,其前身是国立北京医学专门学校,创建于1912年10月26日,是中国政府教育部依靠中国自己的力量开办的第一所专门传授西方医学的国立学校。以下十我整理的北京大学医学院研究生院简介,欢迎大家阅读。

北京大学医学院研究生院简介:

北京大学医学部(简称“北医”)地处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科技园区。今日的北医集教学、科研、医疗为一体,以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为主,覆盖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预防医学、护理学六大学科。现有本科专业:基础医学八年制、临床医学(八年制、五年制)、口腔医学(八年制、五年制)、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英语(生物医学英语)、医学实验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技术。现有63个博士学位授权点,6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博士后流动站。北医是国家“211工程”首批建设的高等学校之一。

北医设有5个学院(部):基础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公共教学部(医学人文研究院),6家附属医院、4家共建医院和14家教学医院,承担临床医学的教学、实习任务和向社会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北医共有全日制在校学生8642人,其中博士生2204人,硕士生2514人,本科生3419人,专科生2人,留学生354人,台港澳侨学生149人;非全日制学生中,成人教育学生1949人,网络教育学生19224人。另外,博士后在站人数110人,2015年累计出站597人。

北医拥有大批国际、国内知名的医学教育、研究、临床方面的专家,其中具有高级职称1076人,两院(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12人,入选“973”计划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19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18人,博士生导师530人,入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8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70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33人。

北医目前拥有3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12个国家二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2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40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研究中心,4个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011年至2015年度,医学部承担获批各类纵向科研课题2083项,批准经费(部分为预算额)19.101亿元。近五年以北医为主要作者单位发表的SCI论文数6347篇,最高影响因子53.48,一批高水平的论文和综述在《细胞》(Cell)、《科学》(Science)等国际顶尖杂志发表。

2011年到2015年五年间,北大医学部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共获得各级各类科技奖励171项。其中国家级科技奖励9项(包括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3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6项),省部级科技奖励59项(包括北京市科学技术奖24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35项)以及社会力量设奖103项。2011-2015年度,共申请专利719项,获得授权546项,其中国内专利534项,国际专利12项。医学部是我国最重要的医学创新研究基地和高级医药卫生人才的培养基地之一。

北医对外交流活动丰富,与国际上著名的大学和科研机构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术研讨等方面开展了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如互派人员进修与交流、举办大型国际学术会议、邀请国外、境外知名学者做各类学术报告、与国外著名大学和科研机构搭建高水平的学术交流平台。北医已与100多所海外高校和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其中有40余所为北医战略合作伙伴,如美国的密歇根大学、伦敦国王学院、曼彻斯特大学、爱丁堡大学,奥斯陆大学、杜克大学等。交流合作的主要形式从以教授与教授间合作的单一模式逐渐转为以教授(实验室)与教授(实验室)合作为基础,重点支持校方合作框架下的团队合作模式,并逐渐倾向于有目的、有重点、有步骤的强强实质性合作。建立了多个中外合作中心,例如“北京大学医学部-密歇根大学医学院转化医学与临床研究联合研究所”、“北京大学医学部-曼彻斯特学术医学中心医学遗传联合研究中心”、“北京大学医学部-乌尔姆大学神经科学联合研究中心”、“北京大学医学部-英国伦敦国王学院医学研究联合研究所”等。设立了28个学生交流活动项目,与17所协议学校建立了MD-PhD项目,设立了10余项国际交流奖学金项目,搭建起国际医学教育资源共享的平台。通过与中华医学基金会、WHO、NIH、CDC、世界银行等国际机构保持的良好工作关系,获得了更多的科研与人才培训基金。广泛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了北医的人才培养与医学科学研究的进展。

2000年与北京大学合校后,北京大学医学部本着“实事求是”与“发展是硬道理”的原则,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模式,利用合校后的学科综合优势,不断发展学科建设,推动医学教育改革与科学研究,努力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启动并不断探索医学、药学与预防医学学生长学制的`培养模式,大力推进医学学科与理科、人文社会学科的交叉,学科建设得到有力加强,学科布局进一步优化,促进了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医学和药学、预防和治疗的结合,促进了生物医学与数学、物理、化学、力学、电子学等多学科的交叉。近年来,在“211工程”和“985工程”的支持下,北京大学医学部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科研等各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将北大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大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今天的医学部已经成为国家培养高素质、创造性人才的摇篮、科学研究的前沿和知识创新的重要基地和国际交流的重要桥梁和窗口。在此基础上,医学部完善和建立了一批科研和技术平台,同时根据学科发展和重大疾病防治研究的需要,利用北京大学学科齐全的综合优势,成立了衰老研究中心、感染病研究中心、系统生物医学研究所、交通医学中心、疼痛医学中心、睡眠医学中心等研究机构。北京大学生物医学跨学科研究中心得到进一步发展,临床研究所、医学信息学中心、中国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医疗数据中心等相继成立,为开展多学科或跨学科合作研究、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与承担国家重大任务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

今天的北京大学医学部正在飞速发展,这所由中国政府于1912年创立的第一所医学院校,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秉承“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学风和“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热忱服务的献身精神”的校风,以更坚实有力的步伐,在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进程中再创辉煌,实现她自己的最高目标:尽其所能,为了人类健康事业的发展,创造世界一流的医学教育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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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2023北大医学院护理研究生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玖』 今年北大医学院研究生扩招吗

扩招
北京大学医学部2021推免研究生225人:推免率26.22
近日,从北京大学医学部分院研究生院的招收公开信息中,我们发现已经公布了2021年拟推免的研究生名单,总计225人,较去年的推免生人数220人,扩招了5人。不过这次公布的名单是拟推免生名单。考生需要等北大医学部正式发布的推免生名单为准。

『拾』 北京大学的政治经济学研究生怎么报名,什么时候报名啊

报名在10月 ,你的学历情况是否能够参加考试,可以看看下面的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校本部)
一、接收推荐免试生

欢迎国内重点大学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与我校相关学院(系、所、中心)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联系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事宜。详情请见《关于申请和接收200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说明》。

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初取名单将在10月中下旬进行公示,届时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院或各院系网页查阅相关信息。

二、交叉学科介绍

2009年我校继续在多个多学科交叉领域招收研究生,详情请见《2009年重点交叉学科招生简介》。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5)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通过初试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等科目;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参加专业学位联考考生的报考条件,详见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页上(http://grs.pku.e.cn/zs/zs_ss.html)所公布的相关简章。

四、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具体报名方式、时间、地点请于9月下旬见北大研究生院网页。

3.报名费: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收取。

五、初试

初试时间为2009年1月下旬。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

六、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底,具体说明如下:

1.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北大研究生院网页下载相关表格,按规定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包括攻读研究生阶段的研究计划、学校正式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2.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3.我校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4.参加复试的同学一般应达到复试分数线。

5.除专业目录规定或特别说明外,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规模的110%至150%。对于复试阶段进行专业课笔试的学科专业,复试人数将适当增加。

6.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至50%的范围内。

7.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对于经过初试和复试仍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我校将进一步组织复试。

8.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七、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学习年限

我校新闻与传播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经济学院、光华管理学院、法学院(除法律硕士)、信息管理系、政府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其它院系、学科、专业,除专业目录特殊说明外,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九、就业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毕业后应回原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如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发生原单位由于撤消、合并等原因不能接收,由学生自谋职业。其他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十、申请硕博连读

凡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同学,可在入学之后根据我校各学院(系、所、中心)规定申请硕博连读,人数、比例、学习年限和选拔办法由各学院(系、所、中心)决定。

十一、校本部奖学金和助学金:

1.学校设立的学业奖学金参考标准为:

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的硕士生一等奖学金20700元/年,二等奖学金17100元/年,三等奖学金13500元/年。其中含生活费部分和冲抵学费部分(学费13500元/年)。

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的硕士生一等奖学金17200元/年,二等奖学金13600元/年,三等奖学金10000元/年。其中含生活费部分和冲抵学费部分(学费10000元/年)。

2.各学院(系、所、中心)参考上述标准自行制定奖学金设置和评定办法,并实行动态评审。

3.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软件工程硕士、集成电路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外国留学研究生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除外)获得奖学金的平均覆盖面一般不低于90%。

4.除工商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外国留学研究生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仍按其招生简章缴纳学费以外,各年度未获得奖学金的同学,须按上述标准缴纳学费。

5.各学院(系、所、中心)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根据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6.有关奖助学金的具体规定请参阅《北京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简介》。

十二、学生住宿

1.2009年我校继续实行住宿收费制,住宿费用自理。

2.除在软件学院和在深圳就读的同学外,其它专业学位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住宿及其费用自理,学校不提供住宿。

3.属于“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疆学科建设计划”、“新疆研究生培养基地计划”、“北京大学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校院合作计划”招收的研究生,学校可以协助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十三、调剂录取

1.我校各院系内各招生专业名额可根据生源情况相互调剂。

2.我校努力协助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及相关要求,而由于本校名额所限未能录取的考生调剂其他单位。

十四、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五、招生咨询

北大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及有关注意事项、可在北大研究生院招生网页(http://grs.pku.e.cn/zs/zs_ss.html)查询;咨询热线(010)62751354、(010)62756913、(010)82802338(医学部)。免试生咨询电子邮件为[email protected],应试生咨询电子邮件为[email protected]。医学部电子邮件为[email protected]

北大研招办对外咨询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及周五上午,办公地点为北京大学红二楼2102房间(邮政编码为100871),欢迎广大考生来函来访。

十六、北京大学医学部及深圳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奖助学金和住宿等具体事宜请详见其招生简章。

十七、如在2009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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