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16艺术招生简章
㈠ 求江苏省太湖高级中学音乐班2010年的招生简章,有11年的更好。谢谢
江苏省太湖高级中学2010年
艺术班招生简章
江苏省太湖高级中学是江苏省首批四星级高中、国家级示范高中、省文明单位、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艺术特色班创办于1991年,是江苏省办学最早、规模最大的艺术特色高中,学校投资2000多万,按照高等艺术学院标准建造的全新艺术教育中心设施一流。学校现有省骨干教师、高级教师、教学能手等音美艺术教师24人,专业涉及了声乐、钢琴、民乐、素描、色彩等许多方面。专业教师都曾在中央美院、中国美院、上海音乐学院等国家顶尖级艺术学院中进修学习。青年教师姚健华在06、07两年全国笛子大赛中获得金奖,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多家全国性媒体都进行了大幅报道。我校常年外聘中央美院、中国美院、上海音乐学院、江大设计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教授定期来校指导。学校是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徐州师范大学实验学校,艺术班也成为江南大学设计学院附设艺术预科班。
艺术特色班自创办以来,共有3000多位学生在国际、国内艺术竞赛中获奖,其中姚溢的书法被中国美术馆永久收藏,他先后应邀赴俄罗斯、新加坡、韩国交流。学校为国内外著名高校输送了一大批具有良好艺术素养和文化素养的人才。
一、培养目标:
使每一个喜欢艺术,并致力于报考艺术类高等院校的学生,经过3年的专业和文化学习,成为既有专业特长又有文化底蕴的高素质艺术人才。
二、招生计划:
1、面向无锡市(无锡市区、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等)招收具有艺术兴趣和特长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美术无色盲、色弱者)。
计划招收音、美学生约180人(以市招办公布计划为准)
2、艺术中招为第一批次提前录取(不影响二批次志愿),市区、锡山、惠山、滨湖区学生均可第一志愿报我校艺术班(太高美术:代码8005;太高音乐:代码8006)。
三、报名考试:
(一)报名、面试时间:
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
音乐、美术集中面试时间:
5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其它面试时间:
5月9日、16日、2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二)报名面试时随交:
⑴考生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二张(在照片背面写上考生姓名、毕业学校)。
⑵填写报名登记表,必须填写中考准考证号码。
(三)专业面试内容:
1、音乐专业:
⑴声乐主修方向:自选歌曲二首,由监考指定一首进行考试,(自带伴奏谱或伴奏带)。器乐主修方向:自选乐曲一首(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加试:舞蹈专长者:自选舞蹈作品一个(自备伴奏带);戏曲专长者:自选作品一个(自备伴奏带)
⑵视唱练耳(简谱及部分五线谱视唱、听音模唱、节奏模仿)。
2、美术专业:
(1)素描静物写生(表现手法不限,明暗,线造型均可),铅笔等工具自备,画板及纸张由考点提供;可加试书法、国画。
(2)色盲、色弱检查。
(四)专业面试地点:江苏省太湖高级中学艺术教育中心
四、课程设置:
1、文化课程:高中阶段规定的所有必修和选修课程。
2、高中阶段参加省学业水平考试(高考资格考试)将按照省有关艺术生政策进行。(与普高生相比艺术生将享受特殊的优惠政策)
3、专业课程:
音乐专业:开设声乐、基本乐理、视唱练耳、钢琴、民乐等课程。
美术专业:开设素描、色彩、美术理论等课程。
五、收费:按无锡市教育局、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六、录取:必须取得我校颁发的专业加试合格证,并按中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最低分数线一般比我校普高低30-50分)
㈡ 华东师大的免费师范生的要求
一、华东师大的免费师范生的要求,是必须签定《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
二、《华东师范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规定: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及投档模式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
第十三条 学校原则上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但根据教育部加分幅度不得大于20分的规定,对其加分值大于20分的,在录取时一律认作20分。
第十四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采用“专业级差”原则,专业级差分为2、1、1、0、0,在同分情况下,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高考分数,理科考生依次比较数学、外语高考分数;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时不设级差分。
第十五条 专业调剂和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具体承诺如下:
1. 对不实行平行志愿的录取批次(除艺术体育类外),投档成绩高于学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只要专业服从调剂、且体检符合要求,都会被录取。
2. 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批次(除艺术体育类外),在学校投档分数线上且被投档的考生,只要专业服从调剂、且体检符合要求,都会被录取。
第十六条 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鉴于学校各专业均有双语教学、相关课程使用英语教材的实际情况,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时慎重考虑)。
第十七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特别需要指出:
1. 色弱考生下列专业不能录取:化学类、化学、心理学类、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生态学、环境工程、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
2. 色盲考生下列专业不能录取:除色弱不能录取专业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地理科学;
3. 不能准确识别出红、黄、绿、蓝、紫任一色的考生下列专业不能录取:除色弱、色盲不能录取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工商管理、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公共管理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考生如有身体状况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的,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
第十九条 江苏省考生(含自主招生和高水平艺术团考生)报考我校普通类本科专业的资格要求是选测科目为2 B,必测科目为4 C 1合格;对选测科目每门成绩达到A+的,给予投档分加2分优惠进入专业录取;专业安排原则按第十四条执行。艺术体育类专业要求是7门必测科目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第二十条 经学校考核认定获得2016年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公示备案后,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自主招生政策录取。
第二十一条 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方法按照学校公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二条 经学校考核合格获得高水平艺术团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高水平艺术团的录取政策和学校发给获得资格考生的书面通知书中公布的原则执行。
第二十三条 经学校考核合格并获得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政策执行。
第二十四条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上海考生按公布的《2016年华东师范大学体育类专业招生简章(上海地区)》规定执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原则上以录取系统中显示的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填报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志愿的学生在录取后,必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第二十六条 实行免费教育的师范生入学后必须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㈢ 福建省今年的艺考生,看到华东师范大学的艺术生招生简章了,他的要求看起来不是很多
还可以吧?
㈣ 华东师范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华东师范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重点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高校。
第三条 学校法人注册地址是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邮编200062。学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校区除注册地中山北路校区外,还有闵行校区,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邮编200241。
第四条 学校将给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规定的本科毕业生,学校将颁发华东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是学校开展本专科招生考试工作的决策机构。委员包括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校友代表。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常务副主任,分管学生工作和纪检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主任。学校制订《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委员会章程》。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有:
1. 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 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 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 组织实施完成学校本科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5. 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6. 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新生的复查工作;
7. 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收费
第九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努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学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计划中不包含保送生、运动训练专业及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解决同分数考生录取及平行志愿情况下投档不退档的计划需求。
第十一条 学校依法收取相关费用。其中:
1. 学费按学分收取,按学年预收。预收标准:艺术类专业为100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第一、二学年为5500元/年,第三、四学年为16000元/年;其他专业为5000-5500元/年。
2. 住宿费:中山北路校区为800-1200元/年,闵行校区1200元/年。
3. 对实行免费培养的师范生,将根据国家规定免收学费和住宿费,同时按照规定补助生活费。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及投档模式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小于等于20分的政策性加分;加分值大于20分的,一律认作20分。
第十四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采用“专业级差”原则,专业级差分为2、1、1、0、0,在同分情况下,文科考生参考语文、外语高考分数之和,理科考生参考数学、外语高考分数之和;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时不设级差分。
第十五条 专业调剂和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具体承诺如下:
1. 对不实行平行志愿的录取批次(除艺术体育类外),投档成绩高于学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只要专业服从调剂、且体检符合要求,都会被录取。
2. 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批次(除艺术体育类外),在学校投档分数线上且被投档的考生,只要专业服从调剂、且体检符合要求,都会被录取。
第十六条 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鉴于学校各专业均有双语教学、相关课程使用英语教材的实际情况,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时慎重考虑)。
第十七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特别需要指出:
1. 色弱考生下列专业不能录取:化学类、化学、心理学类、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生态学、环境工程、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
2. 色盲考生下列专业不能录取:除色弱不能录取专业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地理科学;
3. 不能准确识别出红、黄、绿、蓝、紫任一色的考生下列专业不能录取:除色弱、色盲不能录取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工商管理、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公共管理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考生如有身体状况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的,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
第十九条 江苏省考生(含自主招生和高水平艺术团考生)报考我校普通类本科专业的资格要求是选测科目为2 B,必测科目为4 C 1合格;对选测科目每门成绩达到A+的,给予投档分加2分优惠进入专业录取;专业安排原则按第十四条执行。艺术体育类专业要求是7门必测科目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第二十条 经学校考核认定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公示备案后,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自主招生政策录取。
第二十一条 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方法按照学校公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二条 经学校考核合格获得高水平艺术团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高水平艺术团的录取政策和学校发给获得资格考生的书面通知书中公布的原则执行。
第二十三条 经学校考核合格并获得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政策执行。
第二十四条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上海考生按公布的《华东师范大学体育类专业招生简章(上海地区)》规定执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原则上以录取系统中显示的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填报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志愿的学生在录取后,必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第二十六条 实行免费教育的师范生入学后必须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发现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二十八条 学校网址:www.ecnu.e.cn,咨询电话:021-6223221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21-54344651。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有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高考招生政策,学校将根据当地的政策调整相关规定,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㈤ 华东师范大学艺术生招生
音乐学等艺术类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一般都不咋地,如果你能过浙江的高考一本线,说明专你的文化课成属绩太给力了。
针对艺术类考生,华东师大规定的是过本省艺术类本科线(浙江艺术本科一批线),而不是高考一本线,在浙江两者差200多分。
艺术类考生入学后是不能转入非艺术类专业的,较大的文化课成绩差是重要的原因;普通类文理生也不能转入艺术类,因为未参见统考、校考等原因。原来华师大貌似发生过艺术生转入非艺术专业,但后来坚决纠正了。华东师大2013年校内转专业规定刚刚颁布,就有艺术类不能转入非艺术类的条款,你可以登录查阅。其实不仅是华师,其他院校也这么规定,教育部也是如此规定的。
华东师大规定音乐学考生可以兼报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方向,录取时按专业方向分类录取。音乐表演是按专业成绩录取,但文化课成绩占音乐教育录取综合分权重的30%。如果你对专业校考名次没把握,对文化课有信心,可以兼报音乐教育。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㈥ 华东师范大学艺术类要校考吗
华东师范大学艺术类不需要校考。
华东师范大学所有艺术类专业不再举行校考。其中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须不低于满分的70%才能报考。录取时按照投档考生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考语文外语数学总分、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例如设计类的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必须参加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美术类(或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并获得本科报考资格,专业统考成绩达到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该艺术类(或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设计学类专业录取时认同各省统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举行校考。
3.考生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考,高考成绩达到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设计学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教育部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
以上内容参考: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华东师范大学2021年设计学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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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艺术类不需要校考。
华东师范大学所有艺术类专业不再举行校考。其中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须不低于满分的70%才能报考。录取时按照投档考生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考语文外语数学总分、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例如设计类的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必须参加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美术类(或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并获得本科报考资格,专业统考成绩达到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该艺术类(或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设计学类专业录取时认同各省统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举行校考。
3.考生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考,高考成绩达到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设计学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教育部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
以上内容参考: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华东师范大学2021年设计学类招生简章
㈧ 华东师范大学艺术类要校考吗
华东师范大学艺术类不需要校考。
华东师范大学所有艺术类专业不再举行校考。其中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须不低于满分的70%才能报考。录取时按照投档考生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考语文外语数学总分、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例如设计类的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必须参加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美术类(或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并获得本科报考资格,专业统考成绩达到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该艺术类(或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设计学类专业录取时认同各省统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举行校考。
3.考生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考,高考成绩达到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设计学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教育部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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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想报考华东师范大学艺术教育或音乐学(音乐教育)
嗯,是不能一样的。我也要考,是小提琴专业,我的老师之前的学生有好几个考上的,曲子不能重复。
乐理听老师说不会太难,不过一般大多数人都是在所在省内参加音乐统考。
以下是艺术教育和音乐教育的考试要求 ,可在华师大招生网找到的。
华东师范大学2010年艺术教育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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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艺术教育专业创建于2002年,主要培养学生系统地掌握音乐美术舞蹈戏剧等艺术学科基本理论与技能,系统地学习人文社会科学、教育学、心理学的基本理论,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特殊教育学校与机构输送从事儿童综合艺术教育的教师和社会工作者。学生毕业后的主要去向是幼儿园、中小学、少年宫、社区文化宫,就业前景良好。2009年该专业本科毕业生就业率达到100%。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艺术教育专业,本科,学制四年,分艺术教育方向、艺术创作与表演两个方向招生。2010年总招生计划暂定40人(最后以各省招生办公布招生计划为准),其中艺术教育方向为公费师范专业,艺术创作与表演方向学费为每年7500元。
二、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报考条件者。
三、专业考试:
1、 专业考试方式: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如考生所在省有该专业的省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并取得合格证。
2、 考试科目:
① 音乐潜能测试 [演唱自选歌曲一首;听音;模唱;节奏模仿;视唱;演奏自选钢琴曲一首(美术特长考生可免考钢琴演奏)];
② 乐理测试;
③ 专业特长测试 [四项中任选一门:a、声乐——演唱两首歌曲;b、器乐——演奏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乐器限钢琴、小提琴、大提琴、小号、黑管、长笛、二胡、琵琶、扬琴、古筝;c、舞蹈——表演两段不同风格的舞蹈(8分钟内);d、美术——素描、色彩和速写]。
五、录取原则:
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具体分配为:①声乐、器乐、舞蹈特长考生:音乐潜能占30%,乐理占20%,专业特长占50%;②美术特长考生:音乐潜能、乐理占30%,素描与色彩占50%,速写占20%。我校根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按一定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格名单,报各省级高招办备案,同时向考生寄送专业考试合格证。
考生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如考生所在省有该专业的省统一测试及要求的,则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并取得省考合格证;考生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考的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省(市)高校招生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后,才有资格被我校录取。
录取时不分文理科,以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计算合成分[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专业考试成绩×5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专业考试满分×50%,专业考试满分为200分],以合成分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考核,参考英语成绩,择优录专业专业方向 考 试 科目 与 要 求
音乐学
音乐教育方向
●演奏一首练习曲或乐曲(曲目自选)。
●演唱一首艺术歌曲(曲目自选)。
1、钢琴主项考生:演奏一首练习曲或乐曲;加试视奏,曲目由学校提供;副项:演唱一首艺术歌曲。声乐主项考生:演唱一首艺术歌曲;副项:钢琴演奏一首练习曲或乐曲;(复试曲目不得与初试重复)2、视唱;3、乐理;4、听音。
㈩ 华东师范大学招生简章上的“省级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是什么意思
本科文化课分数线,是指你所在省的艺术类文化课本科控线,另外你还需过你所在省艺术类统考的合格线(你的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