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自主招生条件
『壹』 北京师范大学专业录取时是否有专业志愿级差
当前很多院校设置了专业级差,这是一种分数优先政策,对于高分考生比较有帮助,能减少志愿填报的风险,可以在一定风险系数下选报自己想上的专业,但是不切合实际的志愿选择,也要付出相当的代价,其结果是被减去专业级差累积分,可能影响最终的录取结果,研读各院校的专业级差下的分数优先录取规则,对于如何填报志愿至关重要。
一、专业录取的四种方式:
方式1、分数优先,即分数清。
方式2、分数优先 + 专业级差。
方式3、专业优先,即专业清。
方式4、专业优先 + 专业级差。
分数优先和专业优先是最基本的两种专业录取规则。而分数级差是依附在基本录取规则上的附加规则。
二1、北京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录取时设定专业志愿级差,专业志愿级差原则上在5分以内,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属提前批录取的非通用语种考生,按投档分提档,按实考分录取专业,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不调剂,录满为止,实考分未达到所报专业录取分数的考生予以退档。
2、清华大学:按照考生的高考实考分和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存在一定的分数级差。分数级差的确定原则为以调档线上该考区报考清华大学的所有考生的专业志愿满足率最大为原则,在1-5分之间选取一定分数作为级差。
3、北京工业大学:在专业志愿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对附加分实行调档加分、进专业也加分的录取原则。
4、北京理工大学: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并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5、北方工业大学: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投档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级差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专业志愿级差原则考虑其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的按同样原则考虑其第三志愿,依此类推,若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若所有专业均已录满,则予以退档),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直接予以退档;我校按照专业志愿级差方式比较不同专业志愿考生的投档考试成绩,专业志愿级差值确定为:3~5分。
6、北京邮电大学:第十二条
关于专业志愿。安排专业时,尊重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在录取时的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为:第一和第二专业志愿间、第二和第三专业志愿间级差均为1分,其他专业志愿间级差为0。当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考生成绩减去相应分数级差值,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第十三条
关于退档。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我校提档后不退档。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所报专业志愿已录满情况下做退档处理。
7、中央财经大学: 第十四条
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级差”的方式确定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1分。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等效基准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以下情况优先录取:①专业志愿顺序②数学、英语、语文单科成绩③体育、艺术特长。
8、北京外国语大学:第十四条
我校在录取时,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按实际考分排队,由高到低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如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根据分数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第十五条
我校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时,顺序录取参考志愿和征集志愿考生。第十六条 我校在专业录取时不设定专业志愿级差。
9、中国政法大学:第十八条
学校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为105%以内,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学校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为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按照100%计划予以录取。第二十二条
在进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学校按照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的原则,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的顺序,综合考虑,择优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参考考生志愿和相关科目的高考成绩(根据所报专业性质确定)录取。
10、中国矿业大学(北京):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安排专业时按考生的实际考分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当考生实考分数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考生、专业志愿位次靠前和与报考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理工类专业参考科目为数学,英语专业参考科目为英语,文史类其他专业参考科目为语文)。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择优调剂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11、北京交通大学:第十二条
采用专业志愿级差方式进行专业分配,设定级差分数模式为“2-1-1-0”或“2-1-0-0”,即:第一、二专业级差为2分,第二、三专业级差为1分,第三、四专业级差为1分或0分,以后专业级差分为0分,录取时以最大程度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时的级差分为最终设定值。
12、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第十二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依据考生实际高考分数和专业志愿,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分配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13、北京科技大学:录取专业时,按投档考生的实际考分和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到低按“专业级差”方式依次录取,“专业级差”根据生源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为2至1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将进档考生按实际考分由高到低分文理分别排队,然后依次逐个安排专业)。当高考实际分数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相关科目分值高的考生,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外语、数学;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
14、北京化工大学:按照进档考生的实考分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即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按分数由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安排专业录取。在考生填报的前3个专业之间设定志愿级差,分数级差的确定以调档线上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志愿满足率最大为原则,一般情况下第一、二专业志愿级差最高不超过2分,以后逐级分差不超过上一级。同等条件下参考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15、北京林业大学:在提档和录取进专业时,对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我校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4.
按照进档考生的投档分(包含政策性加分)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专业级差一般为3、1、0(包括在内蒙古、江苏招生),录取时以最大程度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时的级差分为最终设定值。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生物技术(中加合作办学项目)、木材科学与工程(中加合作办学项目)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时只录取报考该专业志愿并达到录取条件的考生。
16、北京师范大学:
按照进档考生的高考实考分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存在一定的分数级差,一般在2分以内(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专业录取。
17、对外经贸大学:第十三条
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市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数量,确定一定的分数级差,第一专业志愿至第四专业志愿的分数级差一般为1111,在具体录取中,我校会根据不同省市考生分数的密集度对级差进行微调。所有投档考生按分数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降一个分数级差录取第二个专业志愿,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提前批次招收的部分外语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对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第十五条
在非平行投档省份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接收非第一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平行投档省份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征集志愿录取,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剩余计划将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18、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录取时坚持从高分至低分、兼顾考生第一志愿优先权的原则,对于所报专业已满且又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第一志愿考生生源充足时,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没有录满的情况下,从高分至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
19、华北电力大学(北京):第十四条
对于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的专业安排,我校将按照分数从高到低和报考专业的顺序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或尚有调剂计划的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对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即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按分数由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安排专业录取。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A(含)以上,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含)以上,获得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资格的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含)以上。
20、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总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录取时,专业录取以实际考分为准,从高分到低分排队,根据考生志愿依次录取。当总分和专业志愿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值高、有政策加分的考生;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文综,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调剂和退档: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22、南开大学:第十四条
南开大学根据总分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的实际高考分数(不含附加分)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具体操作为将录取范围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看是否达到了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以此类推直到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23、中国民航大学:第十六条
对于进档的普通类考生,在安排专业时,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24、河北大学:第十三条
学校依据“分数优先”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志愿,志愿间没有分数级差。普通文史、理工考生分数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学校将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在内蒙古自治区按“志愿优先”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志愿。
25、山西大学:第二十二条
我校部分学院实施按大类招生,根据我校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在学习一年或两年基础课程后,根据学生申报志愿及在校成绩进行专业划分,少于30人的专业原则上不开班。
26、太原理工大学:第二十五条 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
27、大连理工大学:第十六条
根据在各省份公布的招生计划,我校专业(类)录取时以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理工类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外语”、“语文”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外语”、“数学”成绩高者优先。
28、东北大学:第八条
录取规则。分专业录取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对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江苏省进档后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录取;其他省(区、市)考生分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投档成绩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第九条
专业调剂及退档。在已调档考生中,我校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投档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29、东北财经大学: 第二十条 学校专业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规则,以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作为划分专业的标准。第二十一条
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以下顺序优先录取:(1)和各省份规定享有高考加分或降分政策的考生;(2)规定享有“优先录取”政策的考生;(3)专业志愿靠前的考生;(4)单科成绩(文科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理科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涉外专业按照外语、语文、数学。
辽宁省专升本学生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综合课(理论)、专业综合课(职业技能)、外语、计算机单科成绩排序,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专业综合课合格标准为120分。
30、吉林大学:专业级差。按照第一二专业志愿间级差为3分,其他志愿间级差为零分的原则确定专业;专业调剂。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果未能按志愿进入所报考的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高考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退档。在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高考文化课总分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对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31、哈尔滨工业大学:第十五条
学校按投档分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并按投档分为考生安排专业,采用分数优先原则,专业之间无级差,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对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不退档。在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为考生安排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32、上海交通大学:第十四条
我校校本部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综合评价录取”按照综合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即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按分数由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安排专业录取)。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数学、英语。
33、复旦大学:2)以专业级差分为1分、1分、1分、0分、0分和最终确定的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3)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34、同济大学:第十五条
专业录取时,对投档成绩中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我校最多认可20分(其中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及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等加分最多认可10分);不认可未经我校选拔确认的体育、艺术加分。经同济大学认定且阳光公示合格的各类招生候选人,其录取标准以相应类别候选人认定政策为准。第十六条
我校专业录取规则:先将考生投档成绩按第十五条规定进行调整,再将调整后的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依次按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间的分数级差依次为2、0、0、0、0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成绩相同的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成绩相同且专业志愿顺序相同的考生,投档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成绩相同、专业志愿顺序相同且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理科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文科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艺术类专业录取不设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按照我校艺术类招生简章录取规则执行。所有考生的全部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调剂,录取至其他专业;对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35、南京大学:第十六条
我校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结合专业级差原则进行专业录取,专业级差依次为1、1、0分。
36、东南大学:第十四条
所有已投档考生按投档成绩分分科类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顺序录取。同一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投档成绩分相同,文史类考生语文分数高者优先,理工类考生数学分数高者优先。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我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附例:如考生李某的高考分为590分。
(1)、高校的专业级差是一般是:3-1-1-1-1。
(2)、专业级差的四种录取:
方式1、分数优先,即分数清:把所有考生的分数大排队,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检索。当检索到某一位考生500分考生时,看他报的第一专业是否还有空额,如果有则录取,他的录取结束。如果没有空额,仍然以500分的成绩再看他的第二专业是否有空额,如果有则录取,他的录取结束。如果没有空额,则再继续以500分的成绩看他的第三专业是否有空额,以此类推……
方式2、分数优先 +
专业级差:把所有考生的分数大排队,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检索。当检索到某一位考生590分考生时,看他报的第一专业是否还有空额,如果有,则他的录取结束。如果没有空额,则减去3分变成497分插入排队的后面498和496分之间。后面当检索到497分时候,这位考生的第二专业视同为第一专业与其余报该专业的考生比拼,如果能成功录取,则他的录取结束。如果仍然未能录取,则减去1分变成496分插入排队的后面497和495分之间。后面当检索到496分时候,这位考生的第三专业视同为第一专业与其余报该专业的考生比拼,如果能成功录取,则他的录取结束。以此类推……。减去专业级差后的考生在面对后一个专业时是与未减专业级差的考生同样对待的。
方式3、专业优先,即专业清:把所有考生按照其第一专业分成不同的队列,每个队列的考生都按照分数顺序排队,每个专业根据排队考生的分数顺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所有考生第一专业都录取完了之后,再把剩余考生按照其第二专业分成不同的队列,每个对列的考生都按照分数顺序排队,每个专业根据排队考生的分数顺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以此类推……。
例如对于一位500分的考生在排队录取其第一专业时候,如果排到他的分数还没录满,他就被录取。如果录满了,他就只能再排第二专业的队列看看是否还有空额,这时候如果那个专业按照第一专业排队已经录满,即便已经录取了比500分还低的考生,也是正常的。
方式4、专业优先 +
专业级差:把所有考生按照其第一专业分成不同的队列,每个队列的考生都按照分数顺序排队,每个专业根据排队考生的分数顺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例如一位500分的考生如果在第一专业排队被录取了,则他的录取结束。如果未能录取,他被减去3分,变为497分到第二专业的队列看看是否还有空额,这个时候还有从其它各个第一专业减3分后落下来的考生也来排队,大家同样再次按照减3分后分数顺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以此类推……
温馨提醒:一所高校,无论采取哪一种专业录取方式,如果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都不能录取,再看考生是否服从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就只能退档。如果考生服从调剂,并且高校还有一些专业没有录满,则会把剩余的考生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去“填满”没有录满的专业。
『贰』 求自主招生的详细资料
华中师范大学2007年本科招生自主选拔录取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有关精神,积极探索以改变高考分数为唯一选才标准的招生录取制度,推进以文化课考试为主,多元化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改革试点,建立健全我校创新人才选拔机制,拓宽人才选拔渠道,我校在2007年继续实行部分招生计划自主选拔录取。
二、招生范围和报名条件
具备2007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全国应届高中毕业生,且身体健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考试:
1、高中阶段参加相关科目的奥赛、竞赛并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者。其中奥赛是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学科;竞赛是指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及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复赛优胜者。
2、由中学推荐、成绩优秀并且有一定特长或综合素质突出者。主要包括:(1)在学科竞赛、师范生技能、社会工作等方面有突出才能,并获地市级(含)以上奖励者;(2)有发明创造专利者;(3)省级重点或省级示范中学校长推荐,成绩优秀,且综合素质突出者。
3、热爱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有文学创作、影视编导、播音主持、艺术等相关素质突出的文科考生。
4、热爱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有一定美术绘画基础的理科考生。
三、招生程序
1、个人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登录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zs.ccnu.e.cn),在网上进行申请登记,并下载《华中师范大学2007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华中师范大学2007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doc,认真填写好此表,由考生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后,并附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作品复印件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一并邮寄或送达我校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收,邮编:430079)
特别提示:(1)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可不用在网上申请。考生可向我校招生办公室索取或向所在中学教务处索取《华中师范大学2007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填写后按要求邮寄或送达我校招生办公室。(2)在网上申请的考生,务必将网上提交顺序号记录下来并填写在报名表上。我校最终认可考生邮寄或送达我校的报名申请材料。
我校接受申请报名的截止日期为2006年12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2、材料审查及确定参加复试名单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所有报名考生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复试名单,于2007年元月12日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请报名考生直接在我校招生网上查询是否通过初审,我办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3、 复试
复试时间:2007年元月21日。
复试方式和内容:
(1)符合报名条件第1—4条者,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笔试。文化笔试测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各科100分,总分300分。
(2)除符合报名条件第1条者,只需参加文化笔试外,符合报名条件第2—4条者,均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面试考核。面试考核主要考察学生综合素质。(为便于组织考核工作,每名考生只能在符合报名条件第1—4条中选报一项并参加该项考核。)
复试地点:复试除在我校本部设立考点外,还将在参加复试考生相对集中的地区安排考点,其中符合报名条件第3条、第4条者须在我校本部参加复试。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各种证书材料原件到我校指定复试考点报到参加复试。
4、入围名单
我校将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分不同报考条件类型分别划定入围合格线并确定入围名单。
入围考生人数控制在我校招生总计划的5%。入围考生名单将于2007年2月份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向考生所在中学邮寄入围通知单。我校将于2007年4月将自主选拔入围名单报送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招生部门备案。
四、录取办法
入围考生须参加2007年全国普通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成绩达到我校在该省录取同批次控制分数线,我校将区分情况予以录取:
1、符合报名条件第1、2条者:(1)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该省录取最低分数线,我校优先按第一志愿专业录取;(2)考生高考成绩没有达到我校在该省录取最低分数线,但达到我校在该省录取同批次控制分数线,我校将予以录取,并加20分参加专业志愿录取。
2、符合报名条件第3条和第4条者:(1)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该省录取最低分数线,我校优先按第一志愿专业录取;(2)考生高考成绩没有达到我校在该省录取最低分数线,而达到我校在该省录取同批次控制分数线,我校将予以录取,但符合报名条件第3条者录取专业为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符合报名条件第4条者录取专业为数字媒体技术专业。
以上录取考生如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该省录取最低分数线者,均可享受我校新生奖学金。
五、监督机制
1、我校成立以主管校领导为组长,监察处、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并对整个自主选拔录取过程进行监督。
2、 我校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自主选拔录取办法、选拔工作细则、考生入围名单等,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我校将与考生所在中学、招生部门密切配合,做好自主选拔录取考务工作,入围名单同时将在所在中学及通过所在省招生部门进行公示。
4、考生本人及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六、附则
本办法经华中师范大学招生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开始实施,未尽事宜由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邮 编:430079
咨询电话:027-67867080、67863404、67863334、67862239
传 真:027-67861550
监督电话:027-67868009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师范大学2007年自主招生办法
北京师范大学作为教育部首批确定的22所开展自主选拔录取(以下简称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高等学校之一,在认真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体现教育创新、素质教育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的基础上,已成功开展四年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每年从全国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中选拔录取综合素质高、学习成绩好、特长突出的优秀创新人才数十人。为做好我校2007年自主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高等学校招生自主权,促进中学素质教育的全面开展。逐步改变以高考分数为唯一选才标准的招生录取制度,实行以文化课考试为主、与多元化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录取模式,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特殊才能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加速实现我校建设“综合性、有特色、研究型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这一办学目标。
二、组织机构
1、成立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有关领导、相关党政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策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负责对院系自主招生考核专家组提出的拟入选候选人名单进行审核、批准。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工作组负责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初审、组织协调对申请者的考核、相关数据汇总和分送等。
2.各院系成立自主招生考核专家组,成员由院系相关领导及专家组成。负责制定本院系自主招生考核方式及考核内容,负责对本院系各专业申请者进行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考核,并根据院系考核结果,提出本院系拟入选候选人名单。
三、申请条件
根据我校的办学目标、特色和优势,主要招收综合素质高、学习成绩好,在人文社会科学、理科基础学科、科技发明创造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提出申请。
1、在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等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含)以上者;
2、具有超常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科技发明创造方面有突出特长和培养潜能者;
3、在文学、语言文化方面具有特殊才能者;
4、具有其他特殊才能及突出成绩者。
注:上述各项均需提供具体证明材料。
四、招生规模与范围
1.自主招生规模控制在学校年度本科生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列入机动计划,不占用我校在各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来源计划。
2.自主招生生源面向全国。欢迎符合申请条件的优秀学生踊跃自荐,各中学积极推荐。
五、招生程序
1、申请程序 2007年我校自主招生仍遵循本人自荐和中学推荐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06年11月20日在本网站开通)。凡符合我校自主招生申请条件的申请者须上网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通过网报系统打印报名表(其它格式无效),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与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作品、论文、中学推荐信等相关材料一并寄至: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875)。 截止日期(以寄件日邮戳为准):2006年12月31日,逾期将不再受理。申请材料不退还。 咨询电话:010-58801802,010-58807962 传真:010-58800562
2、资格初审 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自主招生工作组根据申请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参加由学校和院系组织的两级考核。(请注意: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初审状态,我办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3、考核与资格确定 学校考核:初审合格的所有申请者均须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多项能力测试。 院系考核:根据初审合格者所申请专业(每位申请者最多可申请两个专业),参加相应院系组织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考核。院系考核专家组根据院系考核结果,提出院系拟入选候选人名单。 资格确定: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和院系两级考核结果,在院系提出的拟入选候选人名单的基础上,结合多项能力测试成绩,择优确定入选候选人名单(请注意:申请人可通过网络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考核结果,我办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考核将于2007年2月初在北京师范大学举行。(具体时间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和我校招生网站发布,请申请人及时上网查询,我办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4、公示 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将经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上网公布,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和省级招办对入选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5、录取原则 经我校考核确定的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必须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予录取。
(1)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同科类调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同科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2)语文、数学、外语中任一单科高考成绩不低于145分(150分制)或文科、理科综合高考成绩不低于290分(300分制),且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控制线。
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我校将向其所在省级招办提出录取申请,并根据考生在学校自主招生考核时认定的专业安排其录取专业。
如考生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请在高考成绩公布后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报自己的高考信息(高考考生号、高考成绩等)。
六、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1、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学校对此高度重视,专门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院系自主招生考核专家组,负责领导和实施自主招生工作,保证整个招生工作严格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进行,做到“标准刚性、程序规范、办法公开、过程监控、结果公示”。
2、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4、考生所在中学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开进行推荐工作。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推荐中学,一经查实即予取消推荐资格,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媒体通报。
5、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办法由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东北师范大学的政策还没出来
『叁』 北京师范大学自主招生2017 会考成绩有要求么
2017年北京自主招生不管你的会考成绩如何,都是没有影响的。就像你会考不过也是可以高考一样的。对自主招生的考生体检要求,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新生入校后将参加我校组织的新生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肆』 关于北师大的自主招生,多谢!
准备书面材料寄往北师大(由所在高中统一寄).参加北师大组织的文化课(与高考难易程度相当)考试和面试(口试).必须参加高考且高考成绩达到北师大对自主招生考生的最低线。这样你将享受自主招生的优惠条件。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200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素质教育要求,积极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逐步改变以高考分数为唯一选才标准的高考招生制度,在高校招生录取标准中降低高考成绩的相关度,更好地行使高校招生自主权,加速实现我校建设综合性、有特色、研究型的世界知名大学这一办学目标,选拔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特殊才能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机构
1、成立由主管副校长任组长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员由纪检委书记、纪监委办公室主任、教务处处长、招生办公室主任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参加对申请者的考核。
2、成立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主任委员由主管副校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专家委员会委员产生,专家委员会委员由不同学科的专家学者、相关院系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系主任组成(委员名单另附),专家委员会负责对申请入学者进行资格审查和专业考核并按照人文社会科学、理工科类、艺术等学科门类进行分组。
三、招生标准与范围
根据我校的办学特色和学科实力,主要招收在人文社会科学、理科基础学科、科技发明创造及艺术等方面有特殊才能的考生,具体要求是:
1、在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等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以上者,或者同时获得两科以上省级赛区二等奖者;
2、具有超常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科技发明创造方面有优异成绩者;
3、具有文学、语言文化方面的特殊才能,并在全国竞赛(“新概念”作文大赛和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奖者;
4、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特长生冬令营被我校认定签署协议的;
5、具有其他特殊才能及突出成绩者。
招生规模控制在每年招生总计划数的5%以内。生源地区面向全国部分国家级示范高中,考核地点在北京师范大学。学校遵循因材施教的原则,安排此类学生进入相关专业,并加强个性化培养。
四、招生程序
1、推荐
申请入学者应由所在中学推荐,也可以在获得所在中学同意的前提下自荐,或由某方面权威专家、学者、全国性中学生竞赛组织委员会及学术研究机构推荐。
2、资格审查
由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标准审查申请人的入学资格。
3、考核
由专家委员会根据申请人具有的特长类型分类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能力倾向测试和专业特长测试,考核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4、公示
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将我校考核认定名单上网公布,并通知其所在中学和省级招办公示。
5、高考录取
经学校考核认定的考生需在户籍所在地省、市、自治区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必须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原则上应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当年第一批本科录取分数线。在录取开始前由我校统一向省一级招办提出录取申请,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五、自我约束机制
1、自主招生改革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创新,须在教育部的指导下,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严格“依法治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有关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开组织推荐工作。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中学,一经查实即予取消该校的推荐资格,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媒体通报。
3、全部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本方案由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凡是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大学,在每年的11月-12月都将本学校的自主招生的详细说明发布在该大学的网站上,如果你要报那座大学(几座)在那时就要留意他们的网站,自主招生包括自荐和学校推荐两种,一般凡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大学都接受这两种报名方式。
2,具体程序这样1)根据所报大学要求准备书面资料,包括自我介绍,所在高中的推荐书,在校期间期末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的复印件等,并在规定时间内寄往该大学(等待初审结果)2)大学根据书面资料从报名的考生中选出初审合格考生并在网站公布名单。 3)初审合格考生根据学校下一步部署到大学参加笔试和面试。4,大学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公布最后入选考生,并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办,该考生在高考时(成绩达到规定线)就可以享受自主招生的优惠政策了。
相关信息请登陆所报大学的官方网站(在本科招生栏目中查询 )
『伍』 全国有哪些高校有自主招生资格
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名单:
1、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
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
3、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师范大学 。
4、北京语言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5、中国政法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北京工业大学* 。
6、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
7、大连海事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
8、哈尔滨工程大学,黑龙江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
9、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
10、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 ,南京大学。

11、苏州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
12、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
13、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14、合肥工业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山东大学。
15、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
16、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
17、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18、郑州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
19、四川农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南交通大学。
20、西安交通大学,重庆大学,西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 。
2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 。
22、兰州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大学*,云南大学* 。
23、广西大学* ,贵州大学*。
注:* 表示只在本省招生的高校
『陆』 有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学院的同学吗我想了解一下国际学院是本科的吗高考多少分才可以进去有自主招生吗
是,是3+1本科模式!高考一般要接近二本a线才能,比如我是广东的,我们省二本a线是540,北师大珠海要535!没有自主招生,全国只有34所985才有自主招生资格!
『柒』 什么叫自主招生啊
自主招生又称自主选拔,是高校选拔录取工作改革的重要环节。包括国家重点大学自主招生与高职自主招生两大类。2003年,中国教育部开始推行自主招生,结束了此前高校只能在每年同一时间招考的历史。
2014年11月,根据国务院考试招生改革整体精神,2015年起,自主招生考试应将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或将仍允许安排笔试环节。
通过高考自主招生笔试和面试之后,可以得到相应的高考降分政策,一般通过考试后招生学校会与其签订招生考试合同,签订合同后,一般可享受降低10分至几十分录取的优惠政策,另外还有专业选择方面的优惠,具体合同要与学校谈。
目前,国内一些高中也采取了自主招生的方式预先招收优秀初三学生,例如安徽省合肥一中,报考条件为本省户口(合肥除外),预录取考生需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预录取的考生携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初中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校报到、核验证书,并参加学校组织的军训和入学教育,完成军训任务及入学教育的学生即可被正式录取。
2015年起,所有试点高校自主招生考核统一安排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笔试考试不得超过两门,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以防作弊。
高中毕业生通过考核后,可提前确定意向高校的录取名额,并在参加高考后享受降分优惠。根据教育部要求,自主招生人数不能超过试点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入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与试点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级招办应向考生选报的试点学校投档;试点学校进行综合评价、自主选拔录取。
学校类型
各个高校实行自主招生的情况不完全相同,大致可以把它们分为三类:
第一类:高水平大学自主招生,如“四大联盟”等。
自主招生的院校有“四大联盟”之分,它们分别是“北约”、“华约”、“卓越”和“京都”名校联盟,清华、北大、浙大等名校都是联盟成员。
“四大联盟”高校会拿出招生计划总数的5%进行自主招生。高校通过测试来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考生入选后还要参加高考,在录取时可享受一定条件的优惠。此类招生中高考成绩在最终录取中占主导作用。
第二类:单独试点的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验院校。
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名校针对上海等地考生单独试点的自主招生。这些大学录取改革最大的突破在于,高校专门组织的水平测试和面试即能决定录取与否。已经被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也要参加高考,但高考成绩只作为录取的参考。一般而言,只要高考达到当地一本线即可录取,考取几率大大增加。
第三类:本省高职自主招生试点院校。
考生参加这些院校自主招生测试合格并且公示后,可直接被录取。
高职自主招生的考试,由试点高校根据本校培养目标和学科专业的要求,自主决定考试具体方案,组织对考生进行文化课和综合素质测评,其中文化课笔试科目一般不得少于3门,综合素质测试原则上不采用单纯笔试的形式。
高职院校的自主招生考试报名时间安排在3-4月,考试时间安排在3-4月,5月底前就能完成录取并将名单报省考试院审核备案。已由高职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6月份举行的高考和高职单考单招;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高考及高职单考单招。
『捌』 2019年北京师范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和报名条件
北京师范大学 是国家重点建设的“985工程”高校,学校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为目标,坚持精英教育,培养拔尖人才。作为教育部首批确定的22所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之一,我校继续面向全国,通过多元考核,综合评价,择优自主选拔具有学科兴趣和特长基础及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招生类型
学校自主招生设引领计划和攀登计划等,日语和俄语专业可兼报,其他专业不得兼报。
引领计划:顺应国家“试点学院”教育学部所设教育学(兼招文理类考生)专业人才培养改革要求,吸引和择优遴选热爱教育事业、对推动教育改革有浓厚兴趣和特长基础的优秀学生。计划招生30人。
攀登计划:择优选拔对天文学(招理工类考生),或哲学或日语或俄语(均兼招文理类考生)专业领域具有浓郁兴趣、特长基础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除俄语计划招生20人外,其余各专业计划招生25人,日语、俄语限招高考英语语种考生。
另:面向第28届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获奖者,择优选拔热爱基础学科的考生就读我校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实验班(化学)。
二、申请条件
1、高中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自荐申请引领计划或攀登计划:
1)在省级(含)以上数学、物理竞赛获奖者,以及全国信息类竞赛和科技创新竞赛获奖者,限报教育学、天文学和哲学专业。
2)在全国英语、作文比赛获奖及具有文学、语言文化(含英语)等方面特殊才能者,限报教育学、哲学、日语和俄语专业。
3)具有其他学科特长表现者(含有相关学科调研经历者),可报相关专业。
4)对教育问题有浓厚兴趣和独立见解,且有相关成果者,限报教育学专业。
5)对天文学或哲学或日语或俄语专业领域有浓厚兴趣和发展潜质者,限报相关专业。
2、高中阶段,获得第28届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二等奖以上者,限报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实验班(化学)。
申请者均须提交学科兴趣、特长的相关证明材料。中学校长、社会团体或学者专家推荐考生的,推荐人须说明了解考生的途径、推荐理由等,并按要求向我校提交推荐材料。
三、考核和确定入选资格考生
学校组织专家,根据考生中学成绩、学科特长有关材料等对申请考生进行初审。
初审合格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多项能力测试和专家面试。学校根据考生多项能力测试60%和面试成绩40%加权形成的综合成绩,择优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
四、录取要求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符合下述要求,方可录取:
1.志愿填报
对于省级招办单独设定自主招生批次的省份,考生须按省级招办的要求在自主招生批次中报考北师大。对于我校提前批次录取,且省级招办未设提前批自主招生单独批次的省份,考生须在提前批次以第一志愿第一顺次报考北师大。
2.录取优惠
1)引领计划:报考教育学专业的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同科类调档线(梯度志愿录取省份)或模拟投档线(平行志愿录取省份)下20或30分(750分制。两档优惠,具体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优惠分值为准)以内、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线,即予录取;
2)攀登计划:报考天文学、哲学、日语和俄语专业的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同科类调档线(梯度志愿录取省份)或模拟投档线(平行志愿录取省份)下25分或35分(750分制。两档优惠,具体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优惠分值为准)以内、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线,即予录取;入学后,不得申请转专业。
3)报考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实验班(化学)的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同科类调档线(梯度志愿录取省份)或模拟投档线(平行志愿录取省份)下60分(750分制)以内、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线,即予录取。
说明: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五、报考程序
考生须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报名,上传相关报名材料、查询初审结果、确认考试、打印准考证、查询考核结果等。
时间安排如下:
1)3月1日至3月20日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包括《试点高校自主招生申请表》(由系统打印,含中学成绩,且须加盖中学公章,中学负责人签字。个人陈述限1500字,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人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及对所报专业的认识及专业发展理想。)、学科特长证明材料(含获奖、研究经历和成果、社会调查经历和成果、科技创新成果等)。中学校长或学术团体或专家个人推荐考生的,推荐者须自行上传推荐材料。
上述材料均须扫描后按系统要求规格上传,无需邮寄书面材料。
2)4月30日前,公示初审合格考生。
3)6月9日至11日,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确认考试、打印准考证。
4)6月13日至14日,参加北师大组织的多项能力测试和专家面试,地点为北师大。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
5)6月22日前,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询考核结果。同时我校公示入选资格名单。
六、约束与监督机制
1)北师大自主招生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有关院系和专家参与实施。
2)学校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将入选资格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等机构备案,按教育部政策要求对入选资格考生信息进行公示。
3)北师大自主招生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学校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10-58807862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8807962 ;
『玖』 参加自主招生考试有什么条件没有比如什么竞赛获奖
自主招生录取有如下特点: l. 自主招生录取人数控制在试点学校本年度招生计划的5%以内,招生的名额用学校预留计划。不占用分配给各省市的招生计划指标,既保护了各地报考院校的优秀考生,又不损害本省市其他考生的利益。 2. 制订自主招生录取方案,并纳入本章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各高校自主招生方案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l)招生对象。一般要求是具有超常的创新和实践能力、或在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有特殊才能;或综合素质名列前茅等,而且必须是应届高中毕业生; (2)招生范围:一般指定在部分省市自主招生; (3)招生程序。学生本人申请,相关学校或教师推荐、试点院校测试并认定为自主选拔录取人选; (4)录取原则。预选上考生第一志愿必须报该试点院校,且高考成绩须达到该校规定的水平(如当地投档线以下20分以内)方予以录取。 3. 被预选的学生如果第一志愿未报该校或者高考成绩未达到该校规定的要求,则参加正常的渠道和程序录取。 4. 被预选的考生可获得政策性保护,即使高考分数未达到该高校在当地的投档线,仍有可能被录取。 2007年自主招生学校名单 2007年全国53所可自主招生高校名单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河海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浙江大学 重庆大学 中山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东北大学 武汉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天津大学 南开大学 山东大学 厦门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湖南大学 中南大学 四川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江南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西南交通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拾』 株洲北师大附中招生需要什么条件
株洲北师大附中招生需要参加自主招生考试择优录取。未参加自主招生考试的学生可根据中考成绩择优录取。
按照《北京师范大学株洲附属学校高中学段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办法
1、考试时间:2018年4月1日(如有调整,以学校电话通知时间为准)
2、考试科目:
数学:上午8:00—9:30
语文:上午9:50—11:10
物理:上午11:30—12:20
英语:下午13:30—14:50
3、录取人数:700人
4、录取方法:
据我校自主招生考试择优录取。
未参加校自主招生考试的学生可根据中考成绩择优录取。
北京师范大学株洲附属学校创办于2005年5月,学校按十二年一贯制设计,分小学部、中学部(含初中学段、高中学段)两个学部,现有教学班156个,在校学生6709人,教职工580人,专任教师450人,是北京师范大学在中南地区推行幸福素质教育的直属实验学校。

(10)北京师范大学自主招生条件扩展阅读:
学校优势
.名校引导,依托北师大,理念先进,信息广泛;名师执教,成效显著。特别是与北师大、复旦大学、上海交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知名大学有定点联系。
分层教学根,据学生基础,分层次并采用不同的教学方式组织教学,备、教、辅、改各个方面有一套科学、系统的办法,确保优生“吃得饱”、中等生“吃得好”,学困生“吃得了”。
导师导学,各学科采用导师制,学生配备导师,从学习、生活、成长等各方面面对学生进行长达三年的跟踪指导,随时发现学生不足,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加工能力,尽管每届新生优生生源不及本地名校的十分之一,中考2A3B及以下学生占绝大多数,但经过学校三年磨砺,一本上线率每年达30%以上,二本上线率每年超过70%,显示出学校强大的加工能力。
我校每年均有4人以上进入株洲地区高考成绩前30名,总数位居株洲市前三。
自主招生,与国内外多所高校建立了高校联盟,每年举行高校专场自主招生会,为学生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