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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电话

发布时间: 2022-09-17 09:11:44

1. 北京交通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北京交通大学本科及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北京交通大学章程》,结合学校高考招生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北京交通大学,简称为北京交大;英文名称为BeijingJiaotongUniversity,缩写为BJTU。学校法定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上园村3号。在山东省威海市南海新区现代路69号建有北京交通大学威海校区。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交通运输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具有研究生院的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高校。2017年学校正式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行列。
学校按照北京交通大学(国标10004)和北京交通大学(威海校区)(国标19004)两个代码分别编制计划和录取。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交通大学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北京交通大学相应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北京交通大学本科招生除普通类招生外,还有学校本部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国家专项计划、南疆计划、民族班计划、内地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港澳台侨招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等。高职(专科)招生全部为普通类招生。
第四条
学校招生专业中,有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中外合作办学)、通信工程(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环境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工商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等7个本科专业在威海校区就读(以下简称“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其他本科专业均在学校本部就读。高职(专科)在北京市海淀区清河镇永泰庄(北京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党校)就读。
本科标准学制建筑类专业为五年,其他专业为四年,第二学士学位为二年。高职(专科)标准学制为三年。
第五条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北京交通大学设立由校长、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以及本科生院、学生工作处、就业创业指导中心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根据工作内容下设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组,各工作组均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对学校高考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设在本科生院,负责学校本科及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一)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二)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制订学校招生章程;
(四)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
(五)组织实施招生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六)组织协调对录取新生进行复查等工作;
(七)组织本校单独招生考试和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并对考试安全、疫情防控负责,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八)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九)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往年分省计划情况,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综合考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国家政策导向、近年来各地高考报名人数和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程度、各特殊类型招生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和有关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人数、选考科目等要求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第十条
预留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高职(专科)招生无预留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未做分省编制的其他类招生计划用于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内地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等招生以及艺术类专业的预留。
第四章录取
第十二条
北京交通大学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投档(提档)
1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
2
本部校区和威海校区所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方合作院校均为英语国家学校,大量课程为全英文授课,专业课采用全英文教材,要求较高的英语基础。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3
各类招生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录取
1
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和分专业。分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分。承认投档成绩中所含的全国性政策加分,分值最高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我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项目。
2
按学校或院校专业组进行志愿填报的进档考生,录取和分专业时,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若相关批次无同分排序细则或省区有特殊要求的,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三门选考科目总分)科目分数排序录取。对所有无法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但符合各项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
按照专业(类)进行志愿填报,或志愿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中只包含一个专业(类)的进档考生,符合录取要求直接录取到其所填报志愿专业(类)。
3
在内蒙古自治区除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类型外,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
4
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只招英语考生。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新能源国际班)、设计学类、全部中外合作办学以及全部高职(专科)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只设英语,其中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新能源国际班)专业有大量课程为全英文授课,要求较高的英语基础,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5
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6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根据相应省份安排实行征集志愿录取。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根据相应省份安排实行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仍不足的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以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特殊类型招生
1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第二学士学位等各类型招生按照相应的招生简章及相关规定执行。
2
民族班计划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根据有关文件,考生的投档成绩不得低于学校普通类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提档线下40分。
内地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考生若高考所在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区,所报专业应符合相应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五章其他
第十六条
对经由省级招办审核通过并被我校确认录取的本科及高职(专科)考生,将发放由校长签发并盖有北京交通大学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指定校区报到。
第十七条
按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威海校区录取的学生不能转入北京本部校区。威海校区不同合作方所办专业之间不能互转。转专业具体政策按学校当年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已经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学籍。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学校本部本科各专业除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学费标准一般为每学年5000元或5500元,软件工程专业三、四年级学费为每学年16000元;设计学类专业每学年10000元。
纳米材料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在学校本部学习期间每学年60000元,在加拿大滑铁卢大学(UniversityofWaterloo)学习期间学费标准按当年该校学费标准缴纳。机械电子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在学校本部学习期间每学年60000元,在澳大利亚伍伦贡大学(UniversityofWollongong)学习期间的费用按照对方标准收取。以上两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在外方学习期间保留我校学籍,每年按照国内同级理工科在校生学费标准的一半缴纳学费。
威海校区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为每学年85000元,其他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每学年80000元。
在本部校区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每学年为750元至1200元。威海校区住宿费为每学年1200元。
如果国家调整收费标准,则执行新规定。
第二十条
高职(专科)各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学年6000元。住宿费每学年750元。
根据北京市有关规定,录取到高职(专科)专业的学生一律不迁户口。
第二十一条
学校建有完备的“奖、助、贷、勤、补、偿”资助体系,全方位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新生报到当天专门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绿色通道”,学生持有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可暂不用缴纳学费先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十二条
接受考生申诉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二十三条咨询方式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51688441
威海校区咨询电话:0631-3806000
高职(专科)(清河职业技术学院)咨询电话:010-62905445
学校网址:https://www.bjtu.e.cn
招生资讯网:https://zsw.bjtu.e.cn
微信公众号:bjtuzs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北京交通大学(威海校区)招生遵照本章程执行。
第二十六条
港澳台侨招生遵照本章程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对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2. 北京交通大学电话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联系电话_网址等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外上园村三号,联系电话:010-51688441

3. 求北京交通大学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招生电话

005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招生人数:285 联系电话:010-51687240王老师
注:各专业推免生人数不超过各专业招生人数的35%
专业、研究方向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复试科目 备注
080102固体力学
01 新型材料与结构的力学行为及设计
02 多尺度计算材料力学
03 材料和结构的动力学分析及应用
04 纳米材料和纳米复合材料宏细观力学分析 6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 俄语或203日语
③301数学一
④950材料力学 理论力学或流体力学选一 博士学位授权点

080103流体力学
01高速运动体空气动力学
02地下空间空气环境调节与火灾控制研究 2
080104工程力学
01 材料和结构的力学分析及工程应用
02 先进工程材料设计及力学分析
03 工程力学中的计算机仿真
04 细观力学及其实验技术 9
081401岩土工程
01岩土材料的工程性质
02岩土工程中的数值分析
03岩土工程与环境
04地下空间的利用与开发
05边坡稳定性
06土动力学与岩土地震工程
07地基与基础工程 34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 俄语或203日语
③301数学一
④950材料力学 钢筋混凝土结构或土力学选一 博士学位授权点
081402结构工程
01混凝土结构与砌体结构
02钢结构
03组合结构与混合结构
04新型结构及复杂结构
05新型材料与结构
06工程结构抗震、减震与控制
07工程结构鉴定与加固
08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 54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 日语
③301数学一
④951结构力学 钢筋混凝土结构 博士学位授权点
081403市政工程
01市政工程规划、设计与管理
02水处理理论与技术
03城市垃圾处理处置理论与技术
04市政基础工程
05 金属和混凝土设备腐蚀与防护技术 5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 数学一
④957工程流体力学 水处理工程或环境监测选一 博士学位授权点
081405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01工程结构抗震减灾
02振动控制与试验分析
03城市地震危害性评价和综合抗震减灾
04岩土地震工程和减灾工程
05基于断层的强地震动与建筑物抗震 13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 日语
③301数学一
④951结构力学或950材料力学 钢筋混凝土结构 博士学位授权点
081406桥梁与隧道工程 桥梁方向:
01桥梁结构理论及应用
02桥梁振动理论及应用
03桥梁非线性动力性态与控制
04新型材料及在桥梁中的应用
05桥梁工程水力学及水文
5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 日语
③301数学一
④951结构力学或950材料力学 钢筋混凝土结构 博士学位授权点
081406桥梁与隧道工程 隧道方向:
06隧道支护结构设计与计算理论
07隧道工程与环境影响分析理论
08隧道防水材料与防水设计理论
09隧道施工动态监测与分析系统
10隧道运营养护维修 32
081422地下工程
01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02地下工程设计与施工 9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 俄语或203日语
③301数学一
④950材料力学 钢筋混凝土结构 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博士点
081602摄影测量与遥感
01数字摄影测量技术及应用
02遥感技术及应用
03 GPS技术及应用
04 GIS技术及应用
05工程测量、线路勘测新技术及应用 4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 数学一
④953测量学
摄影测量与遥感概论
081803地质工程(工学)
01地质灾害与防治
02工程建设对地质环境影响与控制
03地下水环境影响与控制
04工程地质环境的勘察与监测技术 5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2 数学二
④954工程地质 工程岩土学
082301道路与铁道工程
01线路规划设计理论与技术
02轨道结构设计理论与技术
03列车线路动力响应分析
04建设管理与工务管理
05路基工程
06路面工程
07交通环境、自然灾害理论与技术 4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 俄语或203日语
③301数学一
④953测量学或951结构力学 铁道方向:铁道工程
公路方向:路基路面工程 博士学位授权点
082324城市轨道工程
01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与线路设计
0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规划、设计与施工
03新型城市轨道交通理论与技术
04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工务管理
05城市轨道交通振动与噪声环境影响 6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301数学一
④953测量学或951结构力学 铁道工程 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博士点
083001环境科学(工学)
01污染物的环境行为研究
02环境地质
03生态环境研究
04环境规划与管理 5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2 数学二
④955环境工程微生物学 环境监测或水处理工程选一
083002环境工程(工学)
01水污染控制理论与技术
02大气污染控制理论与技术
03固体废物污染控制及资源化 8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2 数学二
④955环境工程微生物学 环境监测或水处理工程选一
120405土地资源管理
01城市交通与土地利用规划
02交通用地经济评价与政策
03土地资源管理信息技术
04工程建设用地管理 3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③303数学三
④808地理信息系统 城市规划
参考书目
科目或代码 参考书名 出版社 作者 备注
808地理信息系统 《地理信息系统——原理、方法和应用》 科学出版社(第1版)2001年 邬伦、刘瑜等编著
950材料力学 《材料力学》
《材料力学学习指导》 《材料力学》高教出版社(第4版)
《材料力学》西南交大出版社(第4版)
《材料力学学习指导》清华出版社 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 刘鸿文
孙训方

蒋永莉 梁小燕 王正道
951结构力学 《结构力学》(不包含结构的动力计算、稳定计算、极限荷载和矩阵位移法部分) 高等教育出版社(第3版) 李廉锟
953测量学 《测量学》 中国铁道出版社 杨松林,杨腾峰
954工程地质 《工程地质分析原理》 地质出版社1994年 张倬元
《工程地质基础》 中国铁道出版社2003年 许兆义
955环境工程微生物学 《环境工程微生物学》 高等教育出版社 高庭耀
957工程流体力学 《工程流体力学》 高等教育出版社 闻德荪等
水处理工程 《给水工程》(第四版)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年 严煦世、范瑾初 复试科目
《排水工程》(第四版)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年 张自杰、林荣忱
环境监测 《环境监测》 高等教育出版社1995年 奚旦立 复试科目
铁道工程 《轨道》 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05年 李成辉主编 复试科目
《铁路选线设计》 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01年 易思蓉主编
路基路面工程 《路基路面工程》 人民交通出版社2000年 邓学均 复试科目
摄影测量与遥感概论 《摄影测量与遥感概论》 测绘出版社2004年 李德仁等 复试科目
流体力学 《流体力学》 高等教育出版社 李玉柱、苑明顺
工程岩土学 《工程岩土学》 地质出版社1999年 唐大雄 复试科目
钢筋混凝土结构 《混凝土结构》(上)第3版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年 四校合编 复试科目
理论力学 《理论力学》 华东水利学院出版社(第2版) 理力教研室 复试科目
《理论力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第5版) 理力教研室
土力学 《土力学》 清华大学出版社、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 赵成刚等 复试科目
城市规划 《城市规划原理》 建筑工业出版社(第3版) 李德华 复试科目

4.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电话

招生办电话:010-51688441。

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

邮编:100044。

联系方式:微信、微信视频号、微博、头条、百家号、抖音、B站、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上园村3号。

北京交通大学录取原则

1、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和分专业。分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分。承认投档成绩中所含的全国性政策加分,分值最高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我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项目。

2、按学校或院校专业组进行志愿填报的进档考生,录取和分专业时,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北京交通大学

5. 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和经济管理学院的联系电话是什么

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10-51688153,010-51688162。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邮政编码:100044 。

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北京交通大学思源东楼,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院邮编:100044,办公电话:010-51684684,办公电话:010-51688399。

2017年12月28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我院三个一级学科名列前茅。其中,工商管理学科排名前10%,位居A-行列;应用经济学学科排名前20%,位居B+行列;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排名前20%,位居B+行列。

目前学院拥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和管理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4个一级学科。其中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和管理科学与工程3个学科拥有一级学科博士点及博士后流动站,均有教授入选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拥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产业经济学、3个北京市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和企业管理。


6. 北京交通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北京交通大学本科及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北京交通大学章程》,结合学校高考招生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北京交通大学,简称为北京交大;英文名称为Beijing Jiaotong University,缩写为BJTU。学校法定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上园村3号。在山东省威海市南海新区现代路69号建有北京交通大学威海校区。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交通运输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具有研究生院的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高校。2017年学校正式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行列。
高考招生包括本科和高职招生。对取得我校学籍,在学校规定学制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交通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对获得毕业证书且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本科毕业生,颁发北京交通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北京交通大学本科招生除普通类招生外,还有学校本部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高校专项计划、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国家专项计划、南疆计划、民族班计划、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港澳台侨招生等。高职招生全部为普通类招生。
第四条2020年招生专业中,有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中外合作办学)、通信工程(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环境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工商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等7个本科专业在威海校区就读(以下简称“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其他本科专业均在学校本部就读。高职专业在北京市海淀区清河镇永泰庄(北京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党校)就读。
本科标准学制建筑类专业为五年,其他专业为四年。高职标准学制三年。
第五条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北京交通大学设立由校长、分管高考招生工作的校领导、分管纪委工作的校领导、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以及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内容下设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组、外语类保送招生工作组,各工作组均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学院及威海校区领导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组成,发挥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七条 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与公平,学校纪委监察处对学校高考招生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有关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设在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负责学校本科及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l.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按照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制订学校招生章程;
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联络组,负责学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和招生咨询等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5.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6.组织协调对录取新生进行复查等工作;
7.组织本校单独招生考试和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并对考试安全负责,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8.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9.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往年分省计划情况,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综合考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国家政策导向、近年来各地高考报名人数和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程度、各特殊类招生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和有关专项计划。招生计划具体人数、选考科目等要求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条 预留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本科录取平行志愿超过计划数提档且符合录取要求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或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高职招生无预留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未做分省编制的其他类计划用于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等招生以及艺术类专业的预留。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北京交通大学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 投档(提档)
学校本部和威海校区均有招生计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将分别按照“北京交通大学”和“北京交通大学(威海校区)”两个招生院校代码或投档单位进行录取。
1.调档比例一般为100%,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本部和威海校区的所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方合作院校均为英语国家高校,外语单科高考成绩须不低于满分的70%。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3.各类招生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4.江苏省考生一般选测科目等级要求AB+,学校本部和威海校区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选测科目等级要求AB。
5.高考改革试点省区选考科目按照提前公布的要求执行。
第十四条 录取
1.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含全国性政策加分,有投档校验位的省区含投档校验位,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类型)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和分专业。分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分,对投档成绩中所含的政策性加分承认分值最高不超过20分。
2.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参考高考实考分数、相关科目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高中会考)成绩。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对选考科目要求仅为“物理”的专业参考的相关科目高考成绩顺序依次为数学、语文、外语、物理;选考科目为其他类型的专业依次参考为数学、语文、外语成绩。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选拔中试点使用。
其他省区参考的相关科目高考成绩顺序:法学、外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专业依次参考语文、外语、数学、理综或文综成绩,其他专业将依次参考数学、语文、外语、理综或文综成绩。
江苏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所录专业。规定等级顺序依次为A+A+、A+A、AA、A+B+、AB+、AB、B+B+、B+B、BB。
对所有无法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但符合各项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投档成绩(江苏省按先分数后等级)由高到低排序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
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同一投档院校代号下投档时,如考生没有填报任何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将不会被调剂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3.在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即投档考生按计划数1:1的范围内,按专业志愿顺序依高考投档成绩排序录取,若有退档则顺延录取。
4.外国语言文学类、软件工程专业原则上要求外语单科高考成绩不低于满分的三分之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新能源国际班)专业原则上要求外语单科高考成绩不低于满分的70%。如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外语口语加试,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口语加试并成绩合格(一般为等级B或不低于70分)。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只招英语考生。软件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新能源国际班)、设计学类、全部中外合作办学以及全部高职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只设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5.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6.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根据相应省安排实行征集志愿录取。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根据相应省安排实行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仍不足的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以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特殊类招生
1.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等各种特殊类型招生按照相应的招生简章及相关规定执行。
对江苏省高校专项计划认定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AB+,高水平艺术团认定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高水平运动队认定考生、艺术类专业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不得低于C。
2.民族班计划、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是国家指令性计划,按照这些计划类型录取的考生,学生毕业后鼓励回生源地就业、创业,允许在内地就业、创业。民族班计划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考生的投档成绩不得低于学校普通类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提档线下40分。

第五章 其它
第十六条 对经由省级招生机构审核通过并被我校确认录取的本科及高职(专科)考生,将发放由校长签发并盖有北京交通大学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指定校区报到。
第十七条 按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校本部与威海校区之间不能互转专业。威海校区不同合作方所办专业之间不能互转。转专业具体政策按学校当年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已经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学籍。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学校本部本科各专业除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学费标准一般为每学年5000元或5500元,软件工程专业三、四年级学费为每学年16000元;设计学类专业每学年10000元。
纳米材料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在学校本部学习期间每学年48000元,在加拿大滑铁卢大学(University of Waterloo)学习期间学费标准按当年度该校学费标准缴纳。机械电子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在学校本部学习期间每学年52000元,在澳大利亚伍伦贡大学(University of Wollongong)学习期间的费用按照对方标准收取。以上两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在外方学习期间保留我校学籍,每年按照国内同级理工科在校生学费标准的一半缴纳学费。交通运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每学年50000元,在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Delft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学习期间还需按该校学费标准向该校缴纳学费。
威海校区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85000元,其他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每学年80000元。
在学校本部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每学年为750元至1200元。威海校区住宿费为每学年1200元。
如果国家调整收费标准,则执行新规定。
第二十条 高职各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学年6000元。住宿费每学年750元。
根据北京市有关规定,录取到高职专业的学生一律不迁户口。
第二十一条 学校建有完备的“奖、助、贷、勤、补、偿”资助体系,全方位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新生报到当天专门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绿色通道”,学生持有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可暂不用缴纳学费先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十二条 接受考生申诉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二十三条 咨询方式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51688441
威海校区咨询电话:0631-3806000
高职(清河职业技术学院)咨询电话:010-62905445
学校网址:https://www.bjtu.e.cn
招生资讯网:https://zsw.bjtu.e.cn
微信公众号:bjtuzs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北京交通大学(威海校区)招生遵照本章程执行。
第二十六条 港澳台侨招生遵照本章程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7. 北京交通大学2021会计专硕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如果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a.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b.在所报考专业领域有关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一篇(含)以上文章或获得科技奖励证书;c.国家英语四级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前须征得报考学院的同意。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03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0351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一)中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单独考试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一)中1、2、3各项的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须考生所在单位专家)(附件:专家推荐书下载),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须考生所在单位专家)(专家推荐书下载),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二)2021年我校计划招收单独考试硕士生25人,招生学院有: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交通运输学院、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招生专业详见:《北京交通大学2021年单独考试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2)。


(三)单独考试初试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北京交通大学2021年单独考试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2)。


(四)单独考试考生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报考点只能选择“北京交通大学”。


三、报考程序


凡是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报考前,仔细阅读教育部、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招生单位的网报公告、通知等文件。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初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推荐免试考生的报考程序见《北京交通大学2021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办法》,其他考试方式报考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登录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站(网址http://gs.bjtu.e.cn/cms/zszt/),仔细阅读招生相关信息,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后于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期间每天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浏览相关信息,并按教育部、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重要提示:


1.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北京交通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2. 选择“北京交通大学”报考点的考生,须于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网上报名期间网上支付报名费,未按要求网上支付报名费的考生,报考点将不予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3.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2020年10月10日网上报名开始前,先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按照查询到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信息填报。未查询到学历(学籍)的考生必须尽早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认证;若为境外或港澳台学位学历获得者,须登录教育部网站(网址http://www.moe.e.cn/)查询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


4.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0年11月10日前,将认证报告通过邮政挂号信或EMS寄(送)至我校研招办。如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同时寄(送)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


5.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2020年11月10日前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经办人签字、联系方式以及部门盖章的原件)。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还应当提交两份专家推荐书、单位人事部门的介绍信(介绍信须注明考生为单位业务骨干并同意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已发表的论文或技术报告。


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打印准考证


2020年12月19日-12月28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考试及录取


(一)初试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全国统一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


招生学院、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拟招生人数、自命题考试大纲等信息请登录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网址http://gs.bjtu.e.cn/cms/zszt/)查询《北京交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北京交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初试成绩由考生自行在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网址http://gs.bjtu.e.cn/cms/zszt/)查询并下载打印,我校不寄发纸质成绩单。


(二)复试


1. 满足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复试一般在3月中下旬~4月上旬进行,复试具体要求届时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和学院网站进行查询。


2. 复试阶段,我校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须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政审表及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还须提交辅修本科课程的正式成绩单(需加盖辅修学校教务处公章)、公开发表的文章(第一作者)或科技奖励证书、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的原件。


3.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内容咨询报考学院)。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125601)的同等学力人员可以不加试。


4. 报考025700审计、125300会计、125100工商管理、125601工程管理、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5.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参加复试考生每人需交纳复试费100元。


(三)体检及政审


1. 体检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2. 复试时不仅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还将结合其学习工作单位的政审意见进行评价,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业务素质以及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五、其他事项


(一)修业年限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一般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一般为2年,有特殊规定的专业除外。全日制硕士生延长期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在基本修业年限外不超过2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超过5年。


(二)学费和奖助学金


我校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学费标准见表一和表二,同时向符合政策的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标准见表三)以及其他专项奖学金。另外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经双向选择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表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表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表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奖励标准(定向除外)



(三)学习方式


我校硕士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硕士生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生为非脱产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生,学校不解决住宿,无奖助学金,不提供公费医疗,录取前须签订培养协议。我校学术型硕士生只招收“全日制”。


(四)录取类别


我校硕士生录取类别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硕士生户口和档案不转入我校,录取前须签订培养协议,毕业时不纳入派遣计划,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硕士生档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我校,户口可自愿选择是否转入我校(如户口选择转入,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过期将无法转入),毕业时纳入派遣计划,学校为毕业生办理报到证等手续。我校“非全日制”只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生。


(五)推荐免试研究生


我校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办法、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网址http://gs.bjtu.e.cn/cms/zszt/)公布的《北京交通大学2021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办法》和《北京交通大学2021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只招收“全日制”。


(六)招生计划


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北京交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北京交通大学2021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后期因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或实际录取推免生可能产生各专业招生人数的变动,招生人数以最终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七)专项计划


1.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招收专业详见《北京交通大学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3)。考生应在2020年11月10日前将《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通过邮政挂号信或EMS寄至我校研招办,网报时须在备注信息栏内注明省、市民族教育处名称。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协议进行派遣,不得改派。


2. 我校2021年计划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招收专业详见《北京交通大学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4)。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网报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2020年11月10日前将《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通过邮政挂号信或EMS寄至我校研招办。


3. 我校2021年计划招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专业: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招生政策及招生计划参照教育部相关规定。


(八)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招收硕博连读生。


(九)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参照教育部及军队相关部门规定。


(十)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以北京交通大学名义举办的研究生考前辅导班。


(十一)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六、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办公地址:北京交通大学逸夫楼东801室


联系电话(传真):010-51688153


网址:http://gs.njtu.e.cn/cms/zszt/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微信号:bjtuyzb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44。


北京交通大学2021会计专硕招生简章的内容小编就说到这里了,更多关于会计专硕考研的备考技巧,备考干货,新闻资讯等内容,小编会持续更新。祝愿各位考生都能取得满意的成绩。

8. 北京交通大学高考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发放,附EMS快递查询方法

热情八月,阳光总是那么耀眼,你是否在期待着刻有你名字,承载着你希冀的标志着你一路走来荣耀的录取通知书,就在马上送到你手里呢。本文我整理了关于北京交通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及EMS查询方法的相关知识。

一、北京交通大学高考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发放

很多考生在得知自己被北京交通大学录取了,但是不知道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可以收到,一般根据往年考生的反映,北京交通大学录取通知书会在高考考生录取结果公布后,大概10天左右会受到录取通知书,偏远的一些地方可能需要15天左右,所以考生要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被录取了,在根据录取时间推算北京交通大学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可以到。如果考生20天左右还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的话,可以致电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电话,查明原因。

二、北京交通大学高考录取通知书查询方法

1、北京交通大学通知书网上查询:

进入中国邮政速递物流EMS高考录取通知书特快专递邮件全程跟踪查询,输入你的准考证号,就可以看到录取通知书的物流信息了。

2020北京交通大学通知书高考录取通知书查询入口:http://www.ems.com.cn/mailtracking/lu_qu_tong__shu_cha_xun.html

2、北京交通大学通知书微信查询:

关注EMS官方微信,即可随时查询掌握录取通知书的动态!

3、北京交通大学通知书电子渠道查询:

通过关注EMS微信服务号、支付宝服务窗,下载手机APP,在录取通知书查询入口,输入报考时的准考证号、考生号、手机号或录取通知书邮件号码均可查询,如果注册绑定的手机号与填报志愿时的号码一致,还能随时收到EMS的主动推动信息。

4、北京交通大学通知书电话查询:

拨打11183全国统一客服热线,通过邮件号码即可查询到邮件状态。“如果查询到录取通知书已寄出,但发生长时间未收到、网上没有信息的情况,一定要及时通过我们的客服电话11183进行邮件查询。”该负责人说道。

三、北京交通大学简介

北京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交通运输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和具有研究生院的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高校。学校牵头的“2011计划”“轨道交通安全协同创新中心”是国家首批14个认定的协同创新中心之一。2017年,学校正式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行列,将围绕优势特色学科,重点建设“智慧交通”世界一流学科领域。

北京交通大学作为交通大学的三个源头之一,历史渊源可追溯到1896年,前身是清政府创办的北京铁路管理传习所,是中国第一所专门培养管理人才的高等学校,是中国近代铁路管理、电信教育的发祥地。1917年改组为北京铁路管理学校和北京邮电学校,1921年与上海工业专门学校、唐山工业专门学校合并组建交通大学。1923年交通大学改组后,北京学校更名为北京交通大学。1950年学校定名北方交通大学,毛泽东主席题写校名,著名桥梁专家茅以升任校长。1952年,北方交通大学撤销,学校改称北京铁道学院。1970年恢复“北方交通大学”校名。2000年与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由铁道部划转教育部直属管理。2003年恢复使用“北京交通大学”校名。学校曾培养出中国第一个无线电台创建人刘瀚、中国第一本铁路运输专著作者金士宣、中国铁路运输经济学科的开创者许靖、中国最早的四大会计师之一杨汝梅,以及中国现代作家、文学评论家、文学史家郑振铎等一大批蜚声中外的杰出人才。中国第一台大马力蒸汽机设计者应尚才,“东京审判”担任首席检察官的向哲浚,中国著名的经济学家、人口学家马寅初等都曾在学校任教。

9. 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和经济管理学院的联系电话是什么

北京交通大学报考点代码:1104,北京交通大学代码:10004,咨询电话:010-51688153。 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经济管理学院办公电话表 部门 电话 办公地点 教学科 51685602 思东501 就业指导中心 51684179 团委 51684187 研究生科 51688128 51688459 (传真) 思东502 MBA中心 51687046 思东504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中心 51684065 思东505 工程硕士中心 51687166 51684682 (传真) 思东507 培训中心 51683979 思东508 国际交流中心 51688591 思东509 EMBA中心 51683652 51684683 (传真) 思东510 学院办公室 51687040 51684925 (传真) 思东608 基础产业研究中心 北京市交通发展研究基地 51684066 思东610

10. 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电话是什么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联系电话为010-51688441、0631-3806000。

北京交通大学(简称北京交大,专Beijing Jiaotong University),于1896年始属建,坐落于北京市,是中国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由教育部、交通运输部、北京市人民政府、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共建,位列“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其前身是清政府创办的北京铁路管理传习所。

该校入选“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是北京高科大学联盟、中俄交通大学联盟成员高校。

北京交通大学作为交通大学的三个源头之一,是中国第一所专门培养管理人才的高等学校,是中国近代铁路管理、电信教育的发祥地;1921年参与合并组建交通大学;1923年更名为北京交通大学;1970年恢复使用“北方交通大学”校名;2003年恢复使用“北京交通大学”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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