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Ⅰ 2017年 山东师范大学普体分数线 文化课 和体育线 谢谢了
山东师范大学去年专业最低录取线73.67,文化课也没问题。曲师大的话,去年体育教育专业最低77.7分,文化课426分。像其他齐鲁师范、临大、泰山学院等等相对来说分数低一些,济南大学省内体育部招生,仅供参考
Ⅱ 2017年山东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时间及入口 什么时候报名
2017北京学校自主招生报名时间一般都是1月份下旬进行,比如2016年是1月15日~1月20日进行的(各院校入口不同,以简章为准)。自主招生测试主要对考生的基本文化素质(语文、数学、英语)、学习能力、心理素质、职业潜能等方面进行测试。采用标准化答题卡答卷~~
Ⅲ 美术生专业多少分可以报山东师范大学
美术生专业分在300以上都是可以报山东师范大学的。
山东师范大学2018年部分内艺术类专容业录取分数线高于往年,逐渐提高了文化课在录取中的比重。考生在选择院校、填报志愿时,一定要预估自己的专业课和文化课分数,根据山东师范大学的录取方式,计算预估综合分。

参照山东师范大学近几年的最终录取分数,预测录取概率。由于文化课比重越来越高,一定要重视文化课的复习,基础差的艺考生要在短时间内提高文化课。
(3)2017山东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扩展阅读:
山东师范大学艺术生介绍如下:
美术学、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摄影、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面向山东省内招生使用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考生统考成绩在前1.5万名(含)以内可以报考),进档考生按照美术类统考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其余省份招生使用生源省份美术统考成绩,进档考生分专业按美术统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总分,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Ⅳ 四川报考山东师范大学美术类大概需多少专业分2017
报考艺术专业的省外艺术类考生,美术类专业、音乐类专业、舞蹈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在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校考专业分×60%+高考文化分×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服饰艺术表演专业考生在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校考专业分×70%+高考文化分×3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专业成绩特别优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须校考专业合格,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Ⅳ 美术生报考山东师范大学要参加校考吗
山东省内的美术类考生报考山东师范大学不需要参加专业校考。
按照学校去年的版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要求,山东权师范大学美术学、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面向山东省内招生使用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照美术类统考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总分,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Ⅵ 山东师范大学2017年招生有哪些专业
山东师范大学2017年本科分专业招生计划表(山东省计划)
http://www.zsb.sdnu.e.cn/article_8760.html
山东师范大学2017年本科分专业版招生权计划表(外省计划)
http://www.zsb.sdnu.e.cn/article_8767.html
Ⅶ 山师二专业
山师二专业招生简章:
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科技、教育和文化发展的需要,培养复合型、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根据《山东师范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山东师范大学第二专业(学位)教育暂行办法》,学校决定继续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开展第二专业(学位)教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与条件
1、山东师范大学2011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2、政治思想表现好,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学有余力,各门课程考核成绩无不及(合)格记录且平均成绩70分以上;报考英语专业的学生应具备较好的英语基础;
4、第二专业(学位)和主修专业不属于同一学科门类。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三、修业年限
在主修专业规定的学习年限内。
四、报名程序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于2012年10月30日至11月9日使用学号和选课密码登录第二专业(学位)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方法如下:
1、登录报名系统后点击“报名”;
2、在“考试类别”栏选择要报名专业;
3、选择“校区”,即本人所在校区;
4、点击“确定”。
五、录取
报名结束后教务处将根据招生条件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学生所报专业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按平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报名人数少于20人的专业暂停招生,学生可改报其他有空余招生名额的专业。11月16日在教务处主页公布录取名单。
六、教学与学籍管理
1、第二专业(学位)教育实行学分制,以开设专业课为主,招生学院根据本学科的专业教学要求,确定培养目标,制订教学计划。教学计划中包括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
2、修读第二专业(学位)的学生不变更学籍,仍由主修专业所在学院管理。学生在第二专业范围内的学习活动由开设第二专业的学院负责管理;
3、修读第二专业(学位)的学生在每学期开学后的第一周进行第二专业(学位)注册,第二周到财务处按选课学分数与规定的收费标准交纳相关费用,凭缴费单领取听课证;
4、修读第二专业(学位)的学生,必须按指定的第二专业(学位)班级参加第二专业(学位)的各种教学活动,接受考勤,按规定完成作业、实验、上机等教学要求,并参加相应的考核。
七、成绩考核与管理
第二专业(学位)教育所学课程的成绩记载、绩点计算等参照《山东师范大学学生成绩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八、毕业与学位
1、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取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学生,修读完第二专业(学位)要求的课程,并取得规定的学分,符合《山东师范大学授予学士学位暂行规定》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经学位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可获得第二学位证书;
2、第二专业(学位)教育的学位证书单独颁发,学位授予时间可以和主修专业的学位证书授予时间相同或不同;第二专业(学位)教育的毕业证书不能单独颁发,和主修专业的毕业证书为同一证书,两者毕业时间相同;
3、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第二专业(学位)规定的所有学分但未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可发给辅修毕业证;未修满第二专业(学位)规定学分的,发给写实性学习成绩单。
九、收费标准及办法
第二专业(学位)学费每学分按130元收取。
Ⅷ 山东艺术学院成人高考,今年的招生简章一直没有出
领学网为你解答:
官网貌似还没有出,但是其他网站有很多关于2017年的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艺术学院2017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艺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艺术学院本、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艺术学院招生工作以公平、公正选拔人才,择优录取为原则。
第三条山东艺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艺术学院 学校代码10458
第五条学校地址:
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91号 邮政编码:250014 (文东校区)
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紫薇路6000号 邮政编码:250300 (长清校区)
第六条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研究生教育;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学校批准成立的时间:1978年
第八条办学思路: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始终把人才培养做为学校根本任务;强化以人为本、质量至上理念;实施质量立校、学科强校、特色名校、文化塑校、人才兴校、科学治校六大战略;创建山艺特色、山东风格、国内一流的高水平综合性艺术大学。
第九条培养目标: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艺术个性和创新精神的应用型、复合型、拔尖创新型艺术人才。
第十条服务面向定位:面向山东,辐射全国,以服务文化建设与文化产业发展为重点,为国家特别是山东省的经济社会和文化事业发展服务。
第十一条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不断拓展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留学生教育,促进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
第十二条专业设置:学校目前共有32个本科专业,分别为: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书法学、中国画、广告学、文化产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艺术史论、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戏剧学。
第十三条办学条件:学校总占地面积875493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170090平方米。学校教学场所充裕,配套设施齐全,固定资产总值27854.48万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780.34万元;图书馆中央库纸质图书藏书总量为88.65万册,电子图书140.58万册。
第十四条办学成就:经过59年的建设和发展,我校已成为一所学科专业全、办学层次高、文化底蕴深厚、办学条件优越、在山东艺术教育与人才培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的艺术院校。现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文化部共建高校、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文化创意及产业人才“金种子”孵化器立项建设单位,拥有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齐鲁传统音乐传承研究基地、山东传统戏曲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音乐文化研究基地、文化创意产业与管理研究中心、山东民间艺术研究基地等。
学校现有文东和长清两个校区,设有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戏剧影视学院、音乐教育学院、设计学院、艺术管理学院、舞蹈学院、戏曲学院、传媒学院、职业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国际艺术交流学院、公共课教学部13个教学单位。现有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10248人,另有研究生519人。
学校师资雄厚,现有在职教职工938人,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488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8人,全国优秀教师、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省级教学名师近30人。
学校目前有32个本科专业、8个专科专业。具有艺术学门类下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为全国首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教育试点单位,同时也是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单位。音乐学、美术学、戏剧戏曲学为省级重点学科。音乐学、民族音乐学被山东省批准设立泰山学者岗位。我校绘画、公共事业管理、艺术设计专业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表演、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被山东省教育厅批准为高等学校品牌特色专业。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群与戏剧影视导演专业群获批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学校现有省级精品课程20门,省级教学团队4个,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省级教学成果奖10多项。“十二五”期间,共获得厅局级以上科研立项180项;累计出版著作90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60篇;共获得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143项。近年来,主办、承办全国及全省大型文化艺术展演活动、高水平文化艺术交流活动100余场,学校师生获厅局级以上比赛评奖等2000余项。
学校先后同澳大利亚格利菲斯大学、韩国檀国大学、韩国又松大学、法国大沙隆国家音乐与舞蹈学院、美国圣塔莫尼克学院等国外艺术院校及台湾艺术大学建立了友好校际交流合作关系。通过“2+2”学制联合办学、教师访学交流、互派学生等不断加强合作交流力度。
建校以来,学校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近3万名合格艺术人才,为山东和全国的文化艺术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并设立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十六条学校成立专门的纪检监察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政策
第十七条山东艺术学院招生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批后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官方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报考条件:符合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者可报考;符合山东省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考条件;山东省内报考我校动画本科专业的考生需取得2017年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方可报考,报考绘画、中国画、雕塑、美术学(师范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考生,2017年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本科合格线线上30分;对于山东省外考生,因各省对艺术类专业统考政策要求不尽相同,考生应依据所在省份的文件要求慎重报考。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九条我校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艺术招生有关文件规定录取。我校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录取结果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未被录取者不另行通知。
第二十条除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两个专业外,我校其他所有本科专业均为文理兼收,录取时不单列文理计划数。
第二十一条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请考生填报志愿时斟酌。
第二十二条我校省内、省外表演专业及省内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学、音乐学(师范类)、舞蹈表演、表演(时装模特表演方向)专业有男女比例要求,录取时按男、女生计划数分别排序录取;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方向)(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人物形象设计专科专业只招收女生。
表演(时装模特表演)本科专业有身高要求,女生4250px以上(含4250px),男生4500px以上(含4500px)。
第二十三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清理审核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09]25)号文件规定,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两个本科专业为非艺术类专业,不组织专业考试,录取批次为普通本科批,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山东省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本科专业面向山东省招收普通文、理科生。
第二十四条省内按结构分录取的本科相关专业
音乐学(音乐传播方向)、戏剧影视文学、艺术史论、舞蹈学、戏剧影视文学(戏曲文化传播方向)、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录取时按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的比例结构合成综合分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音乐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方向)(中外合作项目)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录取时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的比例结构后合成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美术学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录取时按专业成绩占 20%,文化成绩占80%的比例结构合成综合分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且考生高考语文单科成绩不得低于90分,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80分。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产品设计专业录取时,要求考生达到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线上30分,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与文化成绩相加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摄影、艺术设计学专业录取时,要求考生达到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以上,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与文化成绩相加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二十五条省内以文化成绩划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本科相关专业
1、数字媒体艺术、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播音与主持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项目)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计划数的1:1.5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2、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学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计划数的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戏剧学本科专业考生高考语文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05分。
3、绘画、中国画、书法学、雕塑、美术学(师范类)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计划数的1: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4、表演、音乐学(师范类)、音乐学(音乐治疗方向)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5、绘画(鉴定与修复方向)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
6、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电子音乐作曲与制作方向)、音乐表演(演唱方向)、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钢琴演奏方向)、音乐表演(现代音乐方向)、音乐表演(音乐剧方向)、音乐表演(乐器演奏与修造方向)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线下20分,在此基础上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7、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戏曲表演方向)、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方向)、表演(时装模特表演方向)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210分,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第二十六条省内专科专业在录取时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2017年有关规定执行。
1、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舞蹈表演、音乐表演专科专业只招收省内艺术文考生;艺术设计(中外合作)、人物形象设计(中外合作)、影视多媒体技术(媒体制作方向)(中外合作)专科专业省内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
2、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中外合作)、人物形象设计(中外合作)专科专业与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专业相对应,录取时依据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关联投档的办法,按山东省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影视多媒体技术(媒体制作方向)(中外合作)专科专业,考生取得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证均可报考(具体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详见招生简章),录取时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第二十七条省外以文化成绩划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本科相关专业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计划数的1:1.5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2、动画专业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计划数的1:1.5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考生所在省份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3、中国画、绘画、美术学(师范类)、雕塑专业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计划数的1: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4、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学专业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计划数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戏剧学专业考生高考语文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05分。
5、音乐表演(演唱方向)、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钢琴演奏方向)、音乐表演(现代音乐方向)、表演、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音乐剧方向)专业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6、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戏曲表演方向)、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方向)专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210分,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第二十八条省外按结构分录取的本科相关专业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产品设计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校考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相加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2、戏剧影视文学、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占70%,专业成绩占30%的比例结构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备注:
1、针对各省高考总分和单科成绩不统一的问题,我校均将根据山东省高考文化总成绩标准进行折算。
2、针对各省美术类统考总分不统一的问题,我校均将根据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总成绩标准进行折算。
3、各专业录取过程中,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将按照以下录取原则执行:
(1)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相关专业出现并列情况时取文化成绩高者。
(2)按结构分成绩排序录取的相关专业出现并列情况时取文化成绩高者。
4、对于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按招生计划总数统一排序录取。
第二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及教育厅文件要求对新生进行专业复核,凡不符合条件、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三十条2017年各专业收取学费标准执行鲁价费发[2005]84号、鲁价费函[2014]51号文件;国际艺术交流学院经省政府批准,隶属我院非独立设置的二级学院,2017年各专业收取学费标准执行鲁价费外审[2014]2、3、97号文件。住宿费收取标准参照鲁价费发[2011]64号文件:文东校区本专科每生每年交纳住宿费500元,长清校区本专科每生每年交纳住宿费800元。以上收费若有变动,执行省物价局2017年新规定。我校中外合作项目按上级有关规定收取学费,学生入学学习费用投入较大,考生应视本人家庭经济能力,慎重选择报考。
第三十一条奖学金及助学金的评选、申请、发放,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七章 证书颁发
第三十二条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山东艺术学院普通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八章 其 它
第三十三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艺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凡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政策不一致时,参照国家和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希望帮到你
Ⅸ 山东师范大学2017年计划招生多少人
山东师范大学2017年招生总计划8204人,在全国30个省份以及港澳台地区进行招内生。
在山东省容实施学校全部的招生类别,2017年山东师范大学在山东省设置招生计划6249人,其中,文理科招生计划4362人,定向西藏就业计划30人,艺术类招生计划744人,体育类招生计划196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50人,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482人,地方专项计划140人,3+2、3+4转段录取计划145人。
Ⅹ 2017年山东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政策
山东师范大学教育硕士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教育硕土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养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山东师范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之一,已经招收和培养了十三届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教育硕士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二、教育硕士专业设置:
教育管理、现代教育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
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化学)、
学科教学(历史)、学科教学(地理)、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音乐)、
学科教学(体育)、学科教学(美术)。
三、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为全国统一联考,考试科目为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专业课和政治理论五门,其中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为联考科目,全国统一命题、评卷,专业课和政治理论由我校自行命题、评卷,专业课考试与全国联考科目同时进行,政治理论课考试安排在复试中进行。
四、山东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课程学习与学位授予
培养方式为在职兼读,课程学习主要安排在假日进行,考生平时在原单位结合本职工作进行学习、研究性实践和学位论文写作。实行学分制,学习年限为三至四年。
考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完成论文写作并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获得通过者可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望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