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❶ 怎么用英文向别人介绍合肥工业大学
你都这样问了 那你应该比我了解 建议你自己想一想写成中文 再用有道翻译 翻译成英文 岂不是美滋滋
❷ 我要考合肥工业大学的研究生,报名点选的是合肥招生办,请问我能在工大参加考试吗
可以。具体情况打电话问学校招生办。
❸ 我参加了2011年合工大的自主招生,已经交过150元报名费了,可为什么合工大的自主招生网上显示“未缴费”
不需要,我去年报过工大自招,不是没汇成功,而是他们没更新。实话跟你说,工大的办事效率特别低,你以后就会慢慢体会到。但工大老师教学都不错,基本上带课老师中有一半是副教授以上。如果你真不放心,等开学,也就是20号后打个电话给招生办。 还有,只要你已经通过了初审就没什么问题了,实在不行你可以考前看考场时交现金(我去年报名时就有这规定)。祝你好运,工大自招其实还挺好考得。希望9月份能见到你。。。。。。
❹ 急求,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招生咨询电话
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招生咨询电话为:(0551)62902397
2011年,经教育部批准,合肥工业大学回在安徽省宣答城市建设宣城校区。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由合肥工业大学、宣城市人民政府共同建设,面向全国高考一本线上招生。

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为合肥工业大学唯一坐落于江南的校区,风景最为秀丽,环境最为宜人,设施最为现代化。学校占地面积3135亩,总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是合肥工业大学最为年轻的校区,校区融合徽派古典风格,依山就势,山水相间,岛翠墨香,茶园青葱。
宣城校区作为合肥工业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合肥工业大学发展新的增长极。合肥工业大学以“延伸办学、建有特色、全新模式、协调发展”十六字办学方针为指导建设和发展宣城校区。
❺ 合工大22期末成绩什么时候出
合肥工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查申请安排
各位考生:
根据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要求,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查询拟于2月21日10:00开通,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绩查询
1、查询方法一
考生可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apply/cjcx/,按系统要求查询本人初试成绩,系统2月21日10:00开通,全天查询。
2、查询方法二
考生登录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zs.hfut.e.cn/,点击进入“硕士考生查询系统”,注册后即可查询本人初试成绩。查询时间2月21日10:00-24:00,22日起为每天8:00-24:00。
学校不提供成绩排名查询。
二、复查申请
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统考课成绩已经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自命题成绩已经招生单位多次严格复核,考生若对初试成绩确有异议,可申请复查。
1、申请时间:2月22日-2月24日每天8:00-24:00,逾期不再受理。受理申请期间,如有疑问可以电话咨询研招办。
咨询电话:0551-62901228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申请方式:考生用查询方法二在查分界面内点击“添加复查申请”,选择所要复查科目,如有需要特别说明的,可在“申请说明”项内填写,提交复查申请。我校所有成绩复查申请必须通过系统提交,不接受考生来校提交申请。
3、复查内容:根据有关规定,学校受理统考科目和我校自命题科目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只核查考生答卷是否有漏评、分数统计或登分错误,不重新评阅试卷。
4、复查方式:统考科目成绩复查申请由我校汇总后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复查;我校自命题科目申请由学校安排专职涉密人员进行复查,其他人员不能查阅试卷。
5、复查结果通知:3月1日17:00点前,成绩如果有误,我校研招办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考生本人;如无误,将不再通知考生。
我校复试工作具体时间、形式和内容,后续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zs.hfut.e.cn上公布,敬请考生及时关注。
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2月18日
❻ 合肥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网录取查询在哪
高考志愿录取结果查询:
1、你可以登录你们当地的招生办公室网站上,输入相应专的信息就可属以查询高考志愿的录取进度了。
2、登录你报考学校的官网上查看录取结果名单。
3、拨打你报考学校的招生办电话进行查询录取结果。
❼ 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电话
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电话:0551-62902397。
合肥工业大学,由教育部、安徽省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入选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1计划”、“111计划”。

合肥工业大学有80多个本科专业,包括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车辆工程、资勘查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制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建筑学、土木工程等,这些专业都是国家级特色专业。
教学建设:
学校现有1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合肥工业大学
❽ 合肥工业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合肥工业大学,简称合工大;英文译名为Hef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英文缩写为HFUT。
第三条 学校是一所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是国家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安徽省共建高校,国防科工局与教育部共建高校。
第四条 学校本科招生采用“合肥工业大学”(国标码10359)和“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国标码19359)两个名称,分别有独立的招生院校代码,招生时分别录取,考生填报志愿时应分别填报,占两个院校志愿。毕业时所颁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均为合肥工业大学,证书种类均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本科办学地点分为合肥校区和宣城校区。合肥校区-屯溪路校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193号、合肥校区-翡翠湖校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丹霞路485号;宣城校区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薰化路301号。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含普通统招生、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生、内地新疆西藏高中班、国家专项、高校专项计划)。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为保证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由校长任主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分管校长任副主任,校友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以及学术委员会、招生办公室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校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主要职责为听取学校年度招生工作总结;研究分析招生工作面临的问题,为学校招生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对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原则进行审定;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等。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日常工作。纪委监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监督机构。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人才培养、办学条件、就业状况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等因素,确定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最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教育部审批。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2020年学校计划招收普通本科生8200人,其中合肥校区招生5700人,宣城校区招生2500人。
第九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各省的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条 如个别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至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四章 入学考核与考试
第十一条 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通过我校专项测试合格、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达合格线且已被预录取的一级运动员除外)。
第十二条 学校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合格名单按照有关要求公示。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四条 合肥校区和宣城校区均有招生计划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院校代码独立,考生填报志愿时应分别填报。分别录取。两校区之间不能互转专业。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录取时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模拟投档情况对调档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六条 学校承认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加分政策(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除外),对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级招生主管部门在教育部相关政策之外确定的地方性政策加分学校不予认可。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
第十七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承认各省的投档规则,依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并分配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在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对于非综合改革省份,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对于综合改革省份,按我校提前公布的2020年拟在综合改革省份招生的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执行,同等条件下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录取。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进档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第十八条 江苏省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排序方式,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所录专业。学业水平选测科目成绩等级要求必须为“双B”及以上,不另加分。投档成绩相同者,比较其物理(理科)或历史(文科)科目等级,等级高者优先录取;等级相同者,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
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录取规则。
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的省份,报考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考生依照各省市相关规定投档;投档分相同的考生安排专业时依照各省市相关同分投档的规则执行。
第十九条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并取得2020年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资格的考生,无色盲、色弱,方可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执行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及录取办法;如所在省无明确规定,学校按综合分(省统考专业分/省统考专业满分× 600+文化分/文化满分× 400)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省统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第二十条 对参加学校测试合格并经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资格认定的考生(含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学校要求填报志愿。
第二十一条 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民族预科生均依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招生政策执行;港澳台侨招生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内地西藏班、新疆班高中毕业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进行。学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承担“国家专项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招生,按国家和生源省份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十二条 英语专业、印度尼西亚语限英语考生报考,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二十三条 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广告学专业需要美术基础,但不用加试。其中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学制为五年。
第二十四条 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五条 实行按大类招生的学生入学时不分具体专业。入学一年后,根据专业志愿、第一学年学业成绩及学校相关规定,在所在大类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
第二十六条 学校以培养拔尖创新、学术精英和行业领军人物为目标的创新实验班,招生专业为学校的国家级一流专业,将在新生入学两个月内进行选拔,学生录取后学籍由原专业转入创新实验班相关专业。
第二十七条 经济与贸易类(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属于教育部批准纳入计划内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参加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第一批次录取,录取分数线不低于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仅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依据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该专业学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与白俄罗斯国立工业大学开展2+2 学生联合培养项目,招生专业设在宣城校区,分别为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先进载运工具)、机械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仅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依据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进校后外语主修俄语。
第二十九条 按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按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
第三十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引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参与学校的各类本科招生培训、宣传、录取工作。未经过各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电子档案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第三十二条 考生可以向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或学校招生办公室电话查询录取结果,也可登录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录取结果。
第三十三条 新生进校时,必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以便核对身份。开学后,学校将对全体新生录取资格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
第三十四条 学校提供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基层就业代偿等多种经济资助形式,同时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设绿色通道,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并提出申请的学生能获得不同方式的资助,以助其完成学业。
第三十五条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有关费用。合肥工业大学按学生每学年实际所修学分和学籍注册费统一结算学费,在每学年开学注册前按学年制的标准预收。学费标准以安徽省物价局核定数额为准。住宿费四人间1200元/生·年 ,六人间800元/生·年。
第三十六条 本科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1)62902397 62902387 62902327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230009)
网址:http://bkzs.hfut.e.cn
E-mail:[email protected]
微信公众号: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551)62901024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❾ 合工大研究生招生办的电话是多少啊
咨询热线: 0551-62901228 各二级招生单位联系电话
传真: 0551-62904923
邮箱: [email protected]
微博:合工大招生微博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230009)
❿ 合肥工业大学专项计划招生简章2020年(含招生对象及招生计划)
合肥工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安徽省共建高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1号)文件精神,学校2020年将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一、领导机构
我校招生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组成。在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招生办公室具体实施选拔工作。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区、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考生户籍、学籍等报考资格审核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
三、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1.招生计划数为165人,纳入我校年度招生计划总规模,不做分省计划。录取的学生在我校宣城校区就读。
2.招生专业(15个):机械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城市地下空间工程、环境工程、应用化学、能源化学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经济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物流管理
四、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1)时间:2020年5月10日—5月25日
(2)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
(3)流程: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下载打印申请表,经中学审核盖章、个人签名后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考生申请表上传后须点击确认报考志愿,未确认志愿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我校不予初审。
(4)材料要求:考生不需邮寄任何材料。上传扫描件申请表编号必须与系统一致。所上传的申请材料必须使用扫描件,不要采用翻拍方式,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如上传申请材料不完整、不清晰,我校不予审核。
2.申请表填写及附件材料要求
(1)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必须由中学审核并盖章。
(2)高中阶段主要获奖情况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须在系统中如实填写并上传获奖证书和相应证明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
(3)申请表中“个人陈述”(直接在对话框内填写)需明确表述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长经历,社会活动,个人理想及申请我校的理由。
(4)考生须上传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考生户籍页的照片或扫描件。
(5)考生须上传由在读中学出具的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证明的照片或扫描件。
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均须客观、真实。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高校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五、选拔程序
1.资格初审
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将对申请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考生材料方有资格接受我校学科专家审核。
2.资格认定
我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经初审合格考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分。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入围合格名单。
入围合格名单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将于6月30日前上传我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最终确定入围合格名单,并报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届时考生可登录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查询是否获得入围资格。我校不再单独发放合格证。
六、录取规则
(一)志愿填报
1.批次:入围合格考生须在高校专项计划批次填报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具体志愿填报时间和方式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2.专业:入围合格考生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建议填“专业服从”,否则存在退档风险。
(二)录取政策
1.优惠政策
(1)获得我校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入围合格考生,均需参加2020年高考,入围合格考生高考成绩最低达到我校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一批次同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下50分以内(宣城校区没有招生计划的省份,按合肥校区模拟提档线下70分),且不低于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本科第一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2)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同科类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填报专业必须符合我校对该专业选考科目的要求,否则视为无效。
(4)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及以上。
2.录取说明
(1)高校专项计划及专业安排,均在生源地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中,以高考成绩为依据进行排序,与非高校专项计划考生不作比较。
(2)非我校原因导致考生未能享受高校专项计划政策的,我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3)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合肥工业大学2020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七、监督机制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高校专项计划工作。坚持做到程序规范、办法公开,加强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
2.高校专项计划入围合格名单和录取名单均实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高校三级信息公开。
3.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主招生工作。畅通投诉渠道,监督电话0551-62901024。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室
邮 编:230009
联系电话:0551-62902397
招生网址:http://bkzs.hfut.e.cn
E-mail:[email protected]
微信公众号: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九、本办法由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合肥工业大学
二〇二〇年五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