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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2014年招生计划

发布时间: 2022-09-28 04:19:21

⑴ 历年各高校在北京市东城区招生人数

错了 这是分数线 这是 06年的 我再找找其他的

确定在京招生计划的有:人民大学229人北京理工大学270人复旦大学65人

今天上午,记者在部分重点高校了解到,各院校将陆续公布今年在京招生计划,今年清华北大不扩招,在京招生人数在620人左右,基本与去年持平。

记者了解到,今年北京部分重点院校在京招生规模与去年相比基本持平。北京大学2007年招生总数为3300人,其中本部招生计划多年连续稳定在2650人,投放在北京的计划是300人,和去年相当。北大医学部本科计划招生640人,医学部今年招收护理学高职专科计划200人,高职招生计划仅限北京生源。

清华大学今年招生总数不会超过3300人,和去年持平,计划在京招收人数在320人上下。

中国人民大学计划招生2750人,其中在京招生229人,比去年增加4人。据介绍,这些招生计划都是统招计划,不含自主招生、特长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名额。

北京理工大学计划在京招生270人,其中文科26人,理工科235人,艺术类学生9人。对生源较好的专业,如自动化、信息、车辆等方面的专业保持或增加了计划招生名额。

复旦大学在京招生计划为65人,其中文科20人,理科45人。复旦大学招办负责人表示,该校对北京招生专业覆盖面很广,达到36个,其中文科招生专业15个,理科招生专业21个。同时,为突出公平原则,复旦大学取消优惠加分政策,使每一个考生处于同一起跑线上。

在奖学金方面,复旦大学调整了新生奖学金方案,在“复旦水平测试”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可获得新生奖学金的申请机会。

北京各大院校招生报考详细资料总汇

北京市普通高校招生线上完成计划院校统考录取人数及录取分数线(本科一批)

高校编号及名称录取人数 文史类 理工类
101 北京大学 291 626 661
102 清华大学 336 620 666
103 中国人民大学 222 603 643
104 北京师范大学 130 586 623
105 北京理工大学 290 524 606
106 北京科技大学 369 554 585
107 北京化工大学 226 519 545
108 北京交通大学 338 553 591
109 北京邮电大学 467 556 590
531
(国际合作项目专业)
110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95 571 627
111 中国农业大学 240 538 570
112 北京林业大学 411 541 534
114 中国传媒大学 108 559 565
115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 40 556
116 北京大学医学部 128 645
117 北京中医药大学 149 527 547
119 中国政法大学 161 570 585
120 北京外国语大学 93 587 622
121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722 516 528
122 北京语言大学 105 574 591
123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36 582 621
124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88 519 528
125 中央民族大学 78 537 546
126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100 532 548
127 北京工业大学 1880 520 545
128 首都医科大学 476 556
129 首都师范大学 1629 522 528
130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90 525 539
131 南开大学 73 585 619
132 天津大学 77 564 593
133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57 516 548
134 大连理工大学 40 531
135 东北大学 45 522 528
136 大连海事大学 87 518 532
138 中国医科大学 20 533
139 吉林大学 100 536 558
141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22 544
142 哈尔滨工业大学 86 527 599
143 燕山大学 9 531
144 哈尔滨工程大学 46 525 528
146 复旦大学 83 601 624
147 同济大学 38 601
148 上海交通大学 69 633
149 华东理工大学 56 538
150 东华大学 20 529
151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18 610
152 华东师范大学 12 550
153 上海外国语大学 16 525 578
154 南京大学 71 573 603
155 东南大学 40 519 587
156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52 518 558
157 南京理工大学 78 516 532
158 中国矿业大学 71 516 530
159 河海大学 50 516 528
160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15 530
161 南京农业大学 72 521 528
162 中国药科大学 41 530
163 江苏大学 20 517 528
165 浙江大学 81 632
166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58 624
168 厦门大学 71 574 596
170 山东大学 56 537 564
171 中国海洋大学 28 532 542
172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40 528
173 武汉大学 131 558 572
174 华中科技大学 155 538 549
175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39 525 528
176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 30 517 529
181 湖南大学 116 516 532
186 中山大学 61 534 595
187 华南理工大学 42 547
192 西南交通大学 100 516 528
196 西南政法大学 60 516 533
197 电子科技大学 36 548
199 西安交通大学 53 583
200 西北工业大学 40 556
201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100 518 531
205 兰州大学 50 516 533
208 四川大学 232 542 545
209 重庆大学 35 543 528
210 西北大学 8 530 531
211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10 517 537
213 华中师范大学 24 516 534
214 东北师范大学 30 518 533
215 北京工业大学(实验学院) 420 516 528
216 上海中医药大学 33 528
217 广州中医药大学 20 608 528
224 广西医科大学 10 529
226 南方医科大学 26 553
231 香港中文大学 28 606 645
232 香港城市大学 32 591 634
300 北京工商大学 1107 517 528
301 北方工业大学 348 528
307 中央财经大学 230 570 615
308 华北电力大学 128 530 564
315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1019 525 545
316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350 528
340 天津医科大学 20 570
348 河北工业大学 10 530
374 哈尔滨医科大学 36 533
381 上海财经大学 52 526 573
389 江南大学 45 516 528
415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50 543 544
435 暨南大学 10 531 531
444 西南财经大学 90 520 546
447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6 532
490 福州大学 10 535
560 南京师范大学 17 517 541
575 郑州大学 24 517 528
607 苏州大学 35 516 532
614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 46 516 528
北京市普通高校招生线上完成计划院校统考录取人数及录取分数线(本科二批)
2006-07-28

高校编号及名称 录取人数 文史类 理工类
012 解放军理工大学 6 539
020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15 482 509
111 中国农业大学 104 497 521
116 北京大学医学部 61 623
117 北京中医药大学 56 505 507
128 首都医科大学 60 530
129 首都师范大学 286 501 500
144 哈尔滨工程大学 19 489 479
192 西南交通大学 14 494 479
269 泸州医学院 2 476
292 湖南中医药大学 10 516
300 北京工商大学 993 510 511
301 北方工业大学 1400 485 499
305 南京中医药大学 5 522
306 北京物资学院 1130 495 495
309 北京信息工程学院 995 483 486
311 北京机械工业学院 1183 476 476
315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1246 503 540
528(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
316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900 476 476
318 北京农学院 1370 478 476
327 长春税务学院 30 478 489
332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1205 476 476
335 滨州医学院 2 482
337 天津科技大学 118 491 508
338 天津工业大学 80 494 502
339 中国民用航空学院 91 506 521
341 天津商学院 30 480 484
342 天津财经大学 133 515 528
343 天津农学院 20 476 482
344 天津中医药大学 55 480 506
347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30 476 476
350 石家庄铁道学院 25 479 476
353 太原理工大学 60 483 491
355 山西财经大学 32 477 481
362 沈阳药科大学 20 513
363 东北财经大学 30 550 595
367 东北电力大学 11 485
371 哈尔滨理工大学 60 477
378 上海理工大学 33 500
379 上海海事大学 49 491 497
380 上海水产大学 20 476 478
384 山东师范大学 20 477 479
385 西安外国语大学 20 508 483
386 江苏科技大学 30 483 477
387 南京工业大学 35 479 480
388 南京邮电大学 40 500 476
391 浙江师范大学 20 491 492
397 南京财经大学 50 494 507
399 南京审计学院 38 486 487
401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40 486 480
403 浙江工商大学 16 476 489
404 中国计量学院 40 489 476
405 宁波大学 22 480 476
409 集美大学 16 481 480
411 江西财经大学 32 485 478
412 青岛科技大学 20 478
413 济南大学 10 490 495
414 青岛理工大学 20 486 478
426 武汉科技大学 15 478
427 郧阳医学院 10 491
428 河南中医学院 5 479
442 重庆邮电大学 15 476
451 西北政法学院 25 499 503
452 西安理工大学 21 477
454 西安财经学院 20 477 479
461 江西中医学院 24 483 476
462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 5 486
465 南昌大学 2 488
471 上海电力学院 25 477
473 广东商学院 5 494 488
476 大连交通大学 10 484 477
477 成都理工大学 27 478 478
478 山东科技大学 20 480 482
487 辽宁大学 43 478
489 四川外语学院 5 502 495
497 天津师范大学 34 476 492
498 天津外国语学院 20 506
525 浙江工业大学 20 495
542 浙江传媒学院 11 479 477
549 上海商学院 5 485 492
560 南京师范大学 3 478
590 温州医学院 15 488
593 山东经济学院 10 479 500
601 天津理工大学 55 480
606 华东政法学院 22 508 534
611 泰山医学院 5 480
612 大连外国语学院 10 510 520
617 湘潭大学 6 480 481
628 上海师范大学 6 486
629 扬州大学 20 476 477
632 山西大学 20 480 477
636 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校区) 10 477
655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110 476 477

⑵ 北京理工大学体育特长生专业

北京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2016年招生计划37人,本着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选拔版,计划各分项招生如下权:
1. 田径类:短跨、中长跑、投掷、跳跃均不超过7人,全能不超过4人,本类总计划不超过20人;
2. 武术套路类:自选拳械类、自选太极拳械类均不超过3人,自选南拳类、传统拳械类均不超过2人,本类总计划不超过6人;
3. 男子足球类:守门员不超过2人,后卫、前卫、前锋均不超过5人,本类总计划不超过11人。

⑶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授权了哪些公司

摘要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校区是珠海市兴办大学科研区计划的一个组成部分。占地5000亩,位于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目前北理工珠海校区内建有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北京理工大学珠海研究院

⑷ 北京理工大学中外合作会计和东北财经大学会计

[本科]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

招生专业: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
北京理工大学为贯彻落实学校国际化战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积极引进国际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开展中外合作办学,于2008年成立国际教育学院。
专业特色
A.合作大学为英国瑞丁大学,该专业在英国长期排名前十;
B.本硕培养贯通化。学生成绩达到要求,本人提出申请,可直接进入瑞丁大学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成绩达到北京理工大学要求,将获得北京理工大学保研资格。
C.本科培养国际化。学生前三年成绩达到要求,本人提出申请,均可赴瑞丁大学完成大四学业。
D.师资力量全球化。该专业实施中外合作办学教学模式,两校聘任优秀教师共同授课,第一年双语教学,第二年起全英语教学,瑞丁大学承担近50%的核心课程教学。
E.专业资质直通化。通过该专业学习,为学生取得国际注册会计师资质(如ACCA,ACA)奠定坚实基础,国际职场就业前景宽广。
招生计划
2014年,北京理工大学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计划招生100人。
经过教育部批准,2013年北京理工大学与英国瑞丁大学(University of Reading)合作举办会计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纳入我校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学生具有北京理工大学与瑞丁大学双重学籍,享有两校的相关权益,接受两校的相关管理。学生完成四年全部专业学习且成绩合格者将获得北京理工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瑞丁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瑞丁大学是英国著名的研究型大学,瑞丁大学亨利商学院(Henley Business School)是世界上仅有的57所获得国际高等商学院学会(AACSB)、欧洲质量发展认证系统(EQUIS)和工商管理硕士协会(AMBA)三重认证的商学院之一,在英国商学院中综合排名前十,其会计与金融学科名列2014年泰晤士报英国大学同专业排名第9位。
本项目由北京理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和管理与经济学院共同实施,由国际教育学院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教学组织管理与运行工作。教学内容与国际会计准则和国际惯例接轨,专业核心课程采用英文教材,英语授课,使学生既掌握会计专业的理论知识和技能,又能熟练运用英语进行专业知识的表达、沟通和交流。
本专业的培养与国际会计执业资质认证相结合,学生毕业后即可获得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协会举办的ACCA资格考试中部分课程的免考资格,加速学生成为国际认可的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的进程,有利于学生尽快进入国际职场。
培养目标
适应经济全球化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培养具有扎实的学科理论基础,较宽的学科知识背景,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国际化会计人才。毕业生可以在跨国公司及国内各种类型的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审计、财务管理方面的实务工作与组织工作。
就业深造
毕业生可以直接参加工作,也可以报考硕士研究生。成绩优秀者可以按照北京理工大学规定,获得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推荐权。瑞丁大学优先录取本项目成绩优秀学生攻读瑞丁大学硕士学位,并提供部分奖学金。

⑸ 北京理工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我校全称为北京理工大学,是国家公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双一流”重点建设的高校。办学目标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本科办学地点分中关村校区和良乡校区:中关村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良乡校区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本科基本学制为四年。

第二条为了保证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北京理工大学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北京理工大学设立由校领导、纪检、招生、教学、学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北京理工大学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七条北京理工大学设立由校领导、纪检、财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党风监督员参加的本科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本科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八条北京理工大学设立由校领导、纪检、招生、教学、学生等有关部门和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的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为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

第九条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北京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具体负责学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和招生咨询等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北京理工大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编制。

第十二条北京理工大学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北京理工大学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投放使用。

第十四条北京理工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录取时学校将对部分生源质量好的省份适量增加招生计划。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阳光工程”。

第十六条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的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按其有关规定执行。艺术类按照各省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方式和我校相应录取规则执行。

第十七条北京理工大学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

第十八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符合北京理工大学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北京理工大学依据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并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考生投档分整数位相同时按相关科目排队择优确定专业: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各科目分数均相同时,根据其专业志愿同时录取。浙江省、山东省考生由相应招生考试机构按其有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海南省考生由相应招生考试机构按其相关规定投档;投档分整数位相同的考生安排专业时参考相应招生考试机构同分投档的规则执行。我校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我校在全国部分省份实施满足考生专业志愿的优惠政策。

第十九条对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按照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当年相应招生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民族班按教育部有关政策执行;港澳台侨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内地西藏班、新疆班高中毕业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进行。对于享受国家政策招收的高水平运动队,本科学制为五年,录取专业均为国际经济与贸易。北京理工大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承担“国家专项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招生;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

第二十一条北京理工大学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中、英两校联合办学,非英语语种考生需谨慎填报;艺术类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他专业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

第二十二条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要求:对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1A1B及以上;必测科目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内蒙古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方式。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按照北京理工大学向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报送并公布的要求执行,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录取参考。

第二十三条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色盲和色弱考生不能录取至理学与材料菁英班;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至理学与材料菁英班、经济管理试验班;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至信息科学技术。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填报的专业需符合体检要求,否则学校可做退档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北京理工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奖贷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报考指南。北京理工大学学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中:经济管理试验班、法学、经济学、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外语类专业学费标准每人每年6000元;设计学类专业(不含工业设计专业)学费标准每人每年10000元;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每人每年56000元;社会科学试验班大类招生未分流前学费暂按照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执行,待专业分流确定后,按照实际专业学费标准补收差额部分;其余专业学费标准每人每年5500元。徐特立英才班的学生,本科阶段学费按上述规定执行,硕士、博士阶段按国家及学校有关研究生缴费规定执行。若国家规定的学费标准变化,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北京理工大学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设立入学“绿色通道”,恪守“绝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承诺,保证每一位新生能够顺利报到入学。

第二十六条所有录取考生可以通过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查询。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admission.bit.e.cn;E-mail:[email protected];咨询电话:010-68913345,010-68949926。

第二十七条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⑹ 北京理工大学会计学怎么样

[本科]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

招生专业: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
北京理工大学为贯彻落实学校国际化战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积极引进国际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开展中外合作办学,于2008年成立国际教育学院。
专业特色
A.合作大学为英国瑞丁大学,该专业在英国长期排名前十;
B.本硕培养贯通化。学生成绩达到要求,本人提出申请,可直接进入瑞丁大学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成绩达到北京理工大学要求,将获得北京理工大学保研资格。
C.本科培养国际化。学生前三年成绩达到要求,本人提出申请,均可赴瑞丁大学完成大四学业。
D.师资力量全球化。该专业实施中外合作办学教学模式,两校聘任优秀教师共同授课,第一年双语教学,第二年起全英语教学,瑞丁大学承担近50%的核心课程教学。
E.专业资质直通化。通过该专业学习,为学生取得国际注册会计师资质(如ACCA,ACA)奠定坚实基础,国际职场就业前景宽广。
招生计划
2014年,北京理工大学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计划招生100人。
经过教育部批准,2013年北京理工大学与英国瑞丁大学(University of Reading)合作举办会计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纳入我校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学生具有北京理工大学与瑞丁大学双重学籍,享有两校的相关权益,接受两校的相关管理。学生完成四年全部专业学习且成绩合格者将获得北京理工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瑞丁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瑞丁大学是英国著名的研究型大学,瑞丁大学亨利商学院(Henley Business School)是世界上仅有的57所获得国际高等商学院学会(AACSB)、欧洲质量发展认证系统(EQUIS)和工商管理硕士协会(AMBA)三重认证的商学院之一,在英国商学院中综合排名前十,其会计与金融学科名列2014年泰晤士报英国大学同专业排名第9位。
本项目由北京理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和管理与经济学院共同实施,由国际教育学院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教学组织管理与运行工作。教学内容与国际会计准则和国际惯例接轨,专业核心课程采用英文教材,英语授课,使学生既掌握会计专业的理论知识和技能,又能熟练运用英语进行专业知识的表达、沟通和交流。
本专业的培养与国际会计执业资质认证相结合,学生毕业后即可获得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协会举办的ACCA资格考试中部分课程的免考资格,加速学生成为国际认可的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的进程,有利于学生尽快进入国际职场。
培养目标
适应经济全球化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培养具有扎实的学科理论基础,较宽的学科知识背景,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国际化会计人才。毕业生可以在跨国公司及国内各种类型的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审计、财务管理方面的实务工作与组织工作。
就业深造
毕业生可以直接参加工作,也可以报考硕士研究生。成绩优秀者可以按照北京理工大学规定,获得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推荐权。瑞丁大学优先录取本项目成绩优秀学生攻读瑞丁大学硕士学位,并提供部分奖学金。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⑺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学费

北京理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学费及奖助政策
按照教育部相关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均须交纳学费。其中,博士的基本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硕士的基本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具体交费标准请咨询招生学院。学校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学金制度,设有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博士12000元/年,硕士6000元/年;学校助学金博士10000元/年,硕士4000元/年;学业奖学金覆盖比例超过40%,其中,博士10000元/年,硕士8000元/年。优秀研究生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及社会捐助奖学金。学校还设有助教、助管、助研岗位,供研究生选择。奖助学金具体评选条件和要求详见《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方案》。

⑻ z016年北京理工大招生简章 需要什么条件

一、培养目标
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研究生主要是为企业和工程部门,特别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应能较好地掌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从事工程领域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以及解决工程问题的现代实验方法和先进技术手段;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
二、招生的工程领域
材料工程、动力工程、机械工程、化学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兵器工程、生物医学工程、车辆工程、工业工程、项目管理、物流工程、集成电路工程、安全工程、工业设计工程、生物工程。
三、招生名额
以教育部公布计划数为准,具体咨询相关学院。
四、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五、报名
1.单位推荐及报考
集体报考我校工程硕士的考生,报考前所在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工程硕士培养协议书。以个人身份报考我校工程硕士的考生,报考前须联系所报考工程领域的招生学院,确定能否以个人身份报考该领域。
2.报名方法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考生于2014年6月20日—7月10日访问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照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请各位考生务必通过网上电子支付的方式完成报名费的缴纳。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4年7月11至14日,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网上报名成功的报考者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应携带相关材料以证明其符合报考条件,由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审验,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于10月16日后可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六、资格审查
1.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2.集体班工程硕士的资格审查在2014年9月-10月进行,各办学点与我校协商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各办学点汇总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表》及考生工作证、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填写《北京理工大学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资格审核汇总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专业综合考试费为每考生100元。
3.以个人身份报考工程硕士考生的资格审查在专业综合考试前进行,具体安排见专业综合考试通知。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报考资格审查表》,工作证、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并交纳复试费100元。
七、考试
1.2014年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ate Candidate Test,以下简称“GCT”)。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
第二阶段,根据我校对“GCT”成绩的要求,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联考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综合考试。
2.“GCT”考试时间为2014年10月26日上午8:30—11:30。
专业综合考试于2014年12月底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生学院另行通知。专业综合考试以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着重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专业基础知识、科学研究作风及从事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潜在素质和能力。
八、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GCT”和专业综合考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道德品行表现择优录取。
调剂录取工作,仅限在考生报考招生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单位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单位之间的调剂录取;各硕士专业学位均不进行跨学位类别或跨专业领域的调剂录取。
九、培养
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人事关系及户口等仍在原单位,学习年限3~5年,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其中在校本部学习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年。学习的课程依据培养方案设置,并充分考虑推荐单位的需要。
课程学习采用面授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北京理工大学将安排教师到办学点进行面授。课程学习一般在两年内完成。学位论文(设计)结合科学研究和工程技术中的关键问题进行。
为保证培养质量,北京理工大学将在学位论文(设计)开题后,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不合格者,中断培养。中断培养且课程考试合格者,学校可颁发研究生课程学习结业证书。
十、学位授予
达到工程硕士培养方案要求、课程考试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本人申请及学院、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十一、其他
1.我校2014年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
2.考生报考前应先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自审,符合报考资格者进行网上报名。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3.我校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录取总人数的10%。
4.报考教育部下达招生规模内硕士生的考生,不能转录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达录取限额内的在职攻读工程硕士生。
5.培养费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具体咨询招生学院。
十二、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名称 工程领域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mail
002机电学院 兵器工程 张老师 68913373 [email protected]
安全工程
003机械与车辆学院 动力工程 任老师 68914346 [email protected]
车辆工程
工业工程
机械工程
005信息与电子学院 电子与通信工程 沈老师 68918552 [email protected]
集成电路工程
006自动化学院 控制工程 卢老师 68913758 [email protected]
007计算机学院 计算机技术 来老师 68913478 [email protected]
008软件学院 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 付老师 68944324 [email protected]
009材料学院 材料工程 凌老师 68913947 [email protected]
010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 张老师 68912671 [email protected]
016生命学院 生物医学工程 李老师 68912140 [email protected]
生物工程
021管理与经济学院 工业工程 王老师 68944680 [email protected]
项目管理
物流工程
025设计与艺术学院 工业设计工程 魏老师 68912682 [email protected]

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100081
联系电话: 010-68913781
传真:010-68945112
网址:http://grd.bit.e.cn/

⑼ 北京理工大学的专顼计划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我校全称为北京理工大学,是国家公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大学、“211工程”、“985工程”学校。办学目标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本科办学地点分中关村校区和良乡校区:中关村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良乡校区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本科基本学制为4年。

第二条 为了保证北京理工大学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北京理工大学设立由校领导、招生、教学、学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北京理工大学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七条 北京理工大学设立由校领导、纪检、财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八条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北京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具体负责学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和招生咨询等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北京理工大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编制。

第十一条 北京理工大学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 北京理工大学预留少量计划,用于平衡各省(区、市)生源质量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投放使用。

第十三条 北京理工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录取时学校将对部分生源质量好的省份适量增加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阳光工程”。

第十五条 北京理工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艺术类只录取经我校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

第十六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北京理工大学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北京理工大学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并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考生投档分相同时按相关科目排队择优确定专业: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我校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国防生除外)。

第十七条 对参加我校测试合格并经认定的考生(含自主招生、农村单独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等),按生源地省级招办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志愿。

第十八条 北京理工大学在第一志愿优秀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服从专业调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九条 自主招生、农村单独招生、保送生、国防生、艺术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民族预科生均依据教育部和北京理工大学有关招生政策执行;港澳台侨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相关领导下进行。对于享受国家政策招收的高水平运动队,本科学制为五年。北京理工大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承担“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招生。专项计划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

第二十条 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要求:对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1A1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内蒙古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采取分数清的方式。

第二十一条 北京理工大学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我校按要求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国防生体检按军队院校招生体检要求。

⑽ 北京理工企业管理硕博连读几年

6年
北京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起点的博士基本学制为4年,最长不超过6年,本科起点或同等学力的博士基本学制为6年,最长不超过8年。经北京市教委审核通过后,获得博士研究生学籍,并开始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
根据《北京理工大学2020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按照相关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均须交纳学费。其中,博士(含“全日制非定向”工程博士)的基本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硕士学位起点的博士基本学制为4年,最长不超过6年,本科起点或同等学力的博士基本学制为6年,最长不超过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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