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大学校招生简
『壹』 学校的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是介绍学校基本情况,是学生了解该学校和进行报考的重要依据,是一种较为可信的院校信息。
简章中会有学校所开设的课程、报考条件,报考日程,联系方式等。在招生宣传中,招生学校必须将名称、地址、类别、层次、专业、颁发何种学历证书等事项,按照审批机关审批的内容加以规范。

招生简章具备内容
第一:招生学校的简介,用于向学生传递学校的大概情况。
第二:招生项目介绍,用于向学生传递招生项目的具体内容。
第三:招生对象及报考要求,对招生范围作出明确划分和界定。
第四:报名时间,圈定招生时间范围。
第五:录取原则,表明校方的选择标准。
第六:收费标准,对招生情况的资金概述。
第七:联系方式,公布校方招生的联系方式,方便学生的咨询和查问。
第八:咨询热线。
『贰』 各大院校招生简章去哪里看 什么时候发布
一般可以找到院校的官方网站,点击招生信息/招生政策,本科生招生,或者是其他招生的情况。或者在高考信息网,阳光高考上等查找院校的招生简章或招生章程。
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看
1、在每个高校的官网或招生信息网可以查看此学校的招生章程。
2、在阳光高考平台可以查看全国高校的招生章程汇总。官方网站:阳光高考平台。
3、各省的招生考试信息网。
《招生章程》内容一般包括:
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分校、二级学院、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公办或民办高等学校。
高等专科学校或者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学习形式(全日制、网络教育等),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等。
考研的招生简章什么时候出
考研的招生简章一般每年的9月份会出来,具体院校可能会有所区别,请关注你准备报考院校的官方网站,一般会及时公布的。
招生简章一般会公布下年该院校所招收研究生的学科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同时还公布招生人数、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以及适合报考该专业的适合专业。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招生人数并不一定是通过考试录取的人数,其中相当一部分包含“推免”的。也就是说,还要注意该院校官方网站的其他文件,比如该专业的已经推免的人数。其中,招生人数减去推免人数才是通过考试录取的人数。
另外,报考时还要注意另外一些文件,就是该院校往年的“招录比”,当然有些学校公布、有些不公布,了解自己的实力才好做出抉择。
除了学校官方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外,其他网站也会转载,但时间会相对滞后一些,所以关注学校的官方网站,会及时掌握准确信息。
『叁』 高校招生简章为什么这么重要
每年的四月份左右,各大院校的招生简章将陆续公布。
如果说填报志愿的关键在于了解高校,那么招生章程就是考生了解高校的一个重要窗口。只有认真读懂招生章程,理解录取规则,才能扬长避短,更合理地填报高考志愿。不认真阅读高校招生章程是填报志愿的十大误区之一。为此,小编整理了读懂招生章程的七要点,供广大考生及家长参考。
什么是招生章程?
高校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据我国相关教育法规和教育部要求制订的,是高校开展招生工作的重要依据。
因此,招生章程具有很强的规范作用,既是对高校的一种约束,也为考生创造了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
考生家长容易将高校的招生简章和招生章程混淆,虽然两者只是一字之差,但却有很大差别。招生简章中的内容没有经过审核备案,不具备规范作用,只能作为报考时的一般参考资料,其重要性远不如招生章程。
章程中包含哪些内容?去哪儿找?
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招生章程作为高校向社会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向社会公示。根据教育部要求,各高校要在规定时间内(一般在每年4月、5月)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公示。考生可以从本省市招办下发的材料中查看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怎么看?
1看高校情况。
解读招生章程,首先要了解院校基本情况,包括隶属关系、院校性质及层次、办学规模、院系及专业设置情况、师资状况、科研水平及成果、收费标准、奖学助学措施、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及去向等内容。对于设有分校及多个校区的院校,还要关注考生在哪个校区就读,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印章是否带有分校或校区的字样。通过这些,考生就可以对想要了解的高校有个大致的认识。
2看加分政策。
高考照顾加分由教育部统一划定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一定的自主权。一般来说,各省招生部门确定的政策加分,只适用本地区的高校,外地高校认可与否由学校审查决定。所以,考生的加分是否管用,一定要仔细阅读各高校的招生章程中的加分条款。
不少高校在提档时承认政策加分,但在录取时,却按照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也就是说,提档时加分是起作用的,但在专业录取时,部分高校是按考生实考分算,加分不起作用。在2013年的招生章程中,清华大学、中山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高校就明确规定,只有提档时承认政策加分,在专业录取时,按考生实际高考分数安排专业。
3看投档比例。
不少考生家长误以为只要被高校提档,就一定会被录取,其实这是不对的。学校审阅档案后,少数考生档案会因各种原因被学校退回到省招办,即“退档”。教育部规定,普通高校的调档比例一般不得超过招生计划的120%。
各高校为了既顺利完成招生计划又保证招生质量,调档比例一般都在100%-120%之间。如《山东大学201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就明确了提档比例:“在高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一般按照不超过我校在省份公布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第一学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根据省份模拟投档情况,原则上按105%左右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4看非一志愿录取方法。
很多学校的招生章程中都会写有这样一句话,“当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一些考生家长读不懂,其实这句话可以这样来理解:如果第一志愿上线人数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数,院校完全可以在第一志愿完成招生计划,不再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如果第一志愿上线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院校则通过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才能完成招生计划。实际上,很多热门高校的第一志愿生源充足,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可能性很小。所以,考生家长不要一看到这句话想当然地理解为该校招收二志愿考生,而是要查看其近三年的录取情况,看其是否招收二志愿考生,招收的比例有多少。
另外,还有预留计划的情况。有一些院校为了招收高分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也招收第二志愿考生。如2014年北京化工大学在京预留3%左右的计划用于招收二志愿的理工类高分考生。但这种招收二志愿考生的预留计划是非常少的。
5看专业录取原则。
从分配专业的规则方面看,专业录取主要有专业优先、分数优先、专业级差三种方式。(可参看高校分配专业有三种方式)高校具体使用哪一种方式,会在招生章程中明确。
所以,考生在填报志愿的时候要仔细研究章程中专业录取规则,采取针对性的策略。
6看单科成绩要求。
高考录取时,有些高校对已投档的考生在安排专业时有单科成绩的要求,主要有两种方式:1.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2.单科成绩必须达到某一分数标准。如外语类专业对考生外语成绩的具体要求,汉语言文学专业对语文成绩的具体要求,经济学类专业对数学成绩的具体要求等。
这在高校的招生章程中也会有详细的体现。如2013年北京交通大学招生章程中规定:“理科试验班(基础学科试点班)专业只招有该专业志愿考生,且考生的高考数学单科成绩应达到满分的百分之八十以上,或高考数学单科成绩排名达到本省区投档考生数的前百分之五十。”
7看身体条件及其他要求。
招生专业对外语语种的要求、招收男女生的比例、对于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等信息,考生也要了解。如上海海事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中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规定为:“航海技术专业在上海、江苏、浙江三地招收部分女生,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只招男生(行业用工限制)。其他专业不设男女生比例。”
高校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招生院校直接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另一种是招生院校参照《指导意见》的要求,根据学校(专业)的性质、特点,对考生身体素质、生理条件作出补充规定。
查看招生简章时,一定要看的有七个要点,总结一下:
1.查询高校的基本情况,构建初步印象。
2.查看“加分项”条款,不同院校的加分要求不同。
3.查看投档比例降低调档率,一般高校在100%-120%之间。
4.查看院校近年“非一志愿”录取方法。
5.查看专业录取原则,不同院校专业录取规则不同。
6.一些院校和专业对考生的单科成绩有要求,填报时须注意。
7.专业/院校性质不同,对于考生的身体素质要求也不同。
除了以上七条主要内容外,各高校还可能有其他方面的规定,考生和家长也要认真阅读。如果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有疑问,请直接咨询高校招办。
锦宏高考
『肆』 山西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山西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西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西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西大学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108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办学地点:坞城校区(校本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92号
大东关校区:山西省太原市大东关红沟南街36号
第十一条 办学历史:山西大学成立于1902年,是中国近代最早创立的三所国立大学之一;2005年,成为山西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同建设的省部共建大学;2012年,成为“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入选高校。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山西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领导、学科专家、学生及校友代表等组成,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组,由主管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山西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西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录取
第十五条 山西大学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编制预留计划45人,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以及解决由于平行志愿产生的生源地上线同分段考生问题,在使用预留计划时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并事先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六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各省(市、区)招生文件相关规定确定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相应批次科类招生计划数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相应批次科类招生计划数的105%。
第十七条 山西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软件工程专业的体检要求参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执行。
第十八条 对于非平行志愿省份,在第一学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
第十九条 我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据考生志愿顺序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根据拟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同分考生排序原则:文史、理工类分别按语文和英语、数学和英语科目相加后的成绩排序录取,如以上两科成绩之和仍相同,则参考综合科目成绩排序录取;艺术体育类按相关科目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相关科目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语文和英语科目相加后的成绩排序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我校在江苏省招生执行“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参考考生的选测科目排序。文史、理工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等级要求为选测历史为B+,物理为B+,其它选测为B,必测为4C1合格;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的等级要求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我校同意并执行各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二条 我校部分学院实施按大类招生,根据我校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在学习一年或两年基础课程后,根据学生申报志愿及在校成绩进行专业划分,少于30人的专业原则上不开班。
第二十三条 中国语言文学类(文科初民试验班)在山西省录取最低要求为文化课成绩超出普通文史类第一批本科控制线20分以上;物理学(国家基地班)录取最低要求为文化课成绩超出生源地普通理工类第一批本科控制线20分以上;工商管理类(理科试验班)和经济学类(理科试验班)录取最低要求为文化课成绩超出生源地普通理工类第一批本科控制线50分以上。
第二十四条 英语、翻译、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考生的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或日语;俄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或俄语;德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或德语;法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或法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我校所有非外语专业的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外语学习上需自行克服困难或改学英语。
第二十五条 根据相关专业特点,我校部分专业对高考相应科目的单科成绩有一定的要求。具体为:物理学(国家基地班)——数学,中国语言文学类(文科初民试验班)——英语和语文,工商管理类(理科试验班)和经济学类(理科试验班)——英语和数学,文学类专业——语文,数学类专业——数学,外语类专业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英语。
第二十六条 运动训练专业实行单独招生,依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详情请参阅我校本科招生网“山西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第二十七条 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依据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详情请参阅我校本科招生网 “山西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第二十八条 音乐类和舞蹈类专业山西省投档及录取原则: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要求文化课成绩达省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专业成绩70分以上,根据各专业方向(例如声乐、键盘、民乐、管弦方向)各行当(例如扬琴、二胡、小号等)按专业成绩(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仅限我校招生的器乐专业考生兼报)投档并择优录取。若以上计划有缺额,则调至音乐表演专业,在未被录取的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除声乐、钢琴、小提琴、二胡、琵琶可增录2人外,其余每个行当只可增录1人)。音乐学专业要求文化课成绩达省艺术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专业成绩70分以上,按文化课成绩投档并择优录取(声乐考生和我校招生的器乐专业考生报考)。舞蹈编导专业要求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达省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录取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投档并择优录取。
第二十九条 美术类专业山西省投档及录取原则: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公共艺术、环境设计专业要求文化课成绩达文史类或理工类第一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专业课成绩达省统考本科线,按照专业课成绩投档并择优录取。
第三十条 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我校使用生源地艺术联考或统考成绩。考生文化课、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地相关批次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线,按照进档考生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第三十一条 艺术类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投档及录取原则:省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联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文史类或理工类第一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5%,按联考成绩投档并择优录取。
第三十二条 体育类专业投档及录取原则:专业成绩超过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划定的本科最低控制线10分以上,按照文化课成绩投档。在进档考生中,按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相加后的综合成绩根据学生所报志愿录取。体育类专业身高要求为男不得低于170cm;女不得低于160cm(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组织的我省普通高考体育类专业考试身高测试为准)。
第三十三条 我校对舞蹈类和体育类专业的男女生人数有具体规定,详见各专业招生计划。
第三十四条 山西大学按照国家要求承担“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面向我省国家级、省级贫困县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实行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
第三十五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有关要求及时公布,考生可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第五章颁发证书
第三十六条 学生毕业时,符合山西大学颁发毕业证书条件者,颁发山西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山西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山西大学学位证书。二级学院的证书,注有二级学院名称的字样。
第六章其它
第三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体检及资格审核。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考试复查,其中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新生将进行专业考试复查:音乐学院专业考试复查办法参照山西省艺术类音乐、舞蹈专业统考办法执行;美术学院专业考试复查办法参照山西省艺术类美术专业统考办法,测试科目为色彩、素描及速写。
第三十九条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
第四十条 山西大学具有推荐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各专业成绩排名前30%具有推荐资格,其中2015届物理学(国家基地班)和试验班毕业生推荐比例达80%。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我省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晋招考研〔2014〕8号)文件精神,所有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我校还将在成绩优秀的在读硕士生中以硕博连读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详情参照《山西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第四十一条 学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金、减免学杂费”等资助措施。
我校为在校学生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多种助奖学金20余种,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每年约有55%左右的学生可获得各类奖学金。
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工作。
第四十二条 学校与国外部分一流大学签订合作培养方案,按照教育部、财政部相关政策规定以及《山西大学资助优秀本科生出国交流学习管理办法》,鼓励在校优秀本科生申请前往国外一流大学、专业学习深造,以发放优秀学业奖学金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优秀本科生资助其在国外大学修读一年课程。
第四十三条 第一志愿报考并录取到我校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超过生源地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60分者,学校免收在校期间学杂费(约3万元)予以奖励;录取到我校理科试验班的考生,单独编班,依托工商管理专业教学培养,学校免收在校期间学费,其中在读期间成绩排名前30%并且英语单科成绩符合相关要求的学生,将以发放优秀学业奖学金的方式全额资助其第四年在国外知名高校学习一年;第一志愿报考并录取到我校大东关校区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超过理工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10分者,学校免收在校期间第一、二学年学费予以奖励。
第四十四条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超过生源地当年高考录取一本线30分以上且录入物理学(国家基地班)、中国语言文学类(文科初民试验班)的考生免收第一学年学费予以奖励;第二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前50%的学生免收当年学费予以奖励。
第四十五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四十六条 联系方式:
山西大学网址:http://www.sxu.e.cn 本科招生网:http://bkzs.sxu.e.cn
电话:0351-7010288 传真:0351-7010288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92号山西大学教务处 邮编:030006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由山西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伍』 大专院校招生简章有人知道吗
每个学校都不一样
『陆』 宁夏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 宁夏大学 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 宁夏大学 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宁夏大学 (国标代码为10749)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省部共建综合性大学。学校面向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或“省份”)招生。培养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近年来,我校高度重视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较高水平,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第三条 宁夏大学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宁夏大学 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招生录取规则、审定招生计划,决定招生中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宁夏大学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
第六条 宁夏大学 纪检委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宁夏大学 在25个省份的招生计划及要求等见各省级招办编印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出档比例调档。对于实行梯度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即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该省招办相关规定录取;对于有特殊录取要求的省份,执行该省录取政策。
第九条 按照专业级差(级差分为1分)分配进档考生专业。即档已投到我校的考生,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顺序依次递减1分,同时综合考虑英语及所报专业相关单科成绩等因素。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第十条 特殊类型专业招生录取:
一、国防生招生录取: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政审合格后参加各省级军区统一组织的面试,在指定的军队医院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进行体检(与军校招生体检同时进行)。学校按国防生招生计划,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普通一本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有志愿且政审、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学校录取原则,在提前批次录取。详见《 宁夏大学 国防生招生简章》。
二、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凡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我校有艺术类招生计划但未单独组织考试的省份以该省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为准),根据各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控制分数线,结合生源情况,确定我校录取文化课资格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厘米。英语成绩作为录取的参考条件。详见《 宁夏大学 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三、体育教育(教师教育)专业招生录取:凡参加省级招办组织的体育专业术科测试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术科成绩最低控制线,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文化课成绩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出档比例调档,我校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时综合考虑考生的身体条件和专项水平。
四、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核对、公示,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录取;少数体育专项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由我校提出申请,经考生所在省招办审核、公示后予以择优录取;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经考生所在省招办审核、公示后即可录取。详见《 宁夏大学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五、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录取。见《 宁夏大学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第十一条 国际项目和国际课程班招生录取。见《 宁夏大学 SQA HND国际项目专业招生简章》和《 宁夏大学 葡萄酒学院招生简章》。
第十二条 认可经教育部同意的各省高考加分政策,并按加分后的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除国防生外,各专业招生录取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 葡萄酒学院的专业只录取英语或法语语种的考生,其他学院的专业只录取英语语种的考生。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和其他
第十六条 我校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学费等。
第十七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明德奖学金、宝钢教育奖、华藏奖学金、孝廉奖学金、校级综合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
学校还将积极联系,创造条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第十八条 新生可在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 宁夏大学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进行补充。
第二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 宁夏大学 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一条 宁夏大学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51-2061897
监督电话:0951-2061117
学校网址:www.nxu.e.cn
招生网址:zs.nxu.e.cn
学校地址:宁夏银川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
邮 编:750021
『柒』 *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3710
第五条 学校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山港大道;邮政编码:528437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隶属单位:中山市政府
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在广东省录取批次:第三批专科A类。其他省(区、市)按生源省(区、市)规定批次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先按“专业志愿优先”,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先按考生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考生第二至第六专业志愿”的方法录取,即对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考生的后续专业志愿。高考总分相同的,按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三条 美术类专业分档时,按文化课成绩的30%,术科统考成绩的70%折算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以综合分进档的生源省,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四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五条 第三批专科: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专科层次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美术类:在广东省,报考我校美术类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4500元/生/年-10000元/生/年,具体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住宿费:500元/生/年-1300元/生/年。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纪检办
联系人:阮老师
监督电话:0760-88291869
传真:760-8829118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0-88291862
传真:0760—8559287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http://www.zstp.cn
招生网址:http://119.145.248.38:789/html/zsbydy/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委托*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捌』 求08年各大美术院校的招生简章。尤其是八大美院的。
四川美术学院是中国西南地区唯一的高等美术学院,已有六十多年办学历史。四川美术学院面向全国招生,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的,能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级美术、设计、理论研究和美术教育的专门人才。
一.专业报名、考试
我院2008年招生各专业均文理兼招,招生专业及计划见附表。
我院2008年招生分为造型类、设计类、理论类和高职专科四类报考:
(一)造型类、设计类专业报考要求:
1.报名方式:考生选择考点面报和参加专业考试。
2.考试方式:专业考试分为造型类、设计类,分别组织专业考试,考生可只报考其中一类,也可兼报两类,兼报须分别参加所报类别的专业考试。
3.考试科目
造型类:色彩、素描、构图基础
设计类:色彩、素描、设计基础
4.专业报名考试时间、地点,经与各省级招办及考点联系后安排如下:
考 点 名 称
报名时间
造型类考试时间
设计类考试时间
湖北省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
1月27-28日
1月30日
1月31日
贵州师范大学(贵阳市宝山北路116号)
1月27-28日
1月30日
1月31日
云南艺术学院(昆明麻园9号)
1月27-28日
1月30日
1月31日
河南郑州铁路第六中学(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1月27-28日
1月30日
1月31日
广西南宁第五中学(南宁市华强路95号)
2月17-18日
2月20日
2月21日
山西太原师范学院(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
2月17-18日
2月20日
2月21日
广州美术学院(广州市昌岗东路257号)
2月17-18日
2月20日
2月21日
甘肃兰州铁路第三中学(兰州市和政东街84号)
2月17-18日
2月20日
2月21日
江苏南京教育学院(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
2月17-18日
2月20日
2月21日
湖南师范大学工学院(长沙市河西两里半)
2月17-18日
2月20日
2月21日
辽宁沈阳建筑大学(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
2月17-18日
2月20日
2月21日
江西师范大学(南昌市北京西路437号)
2月17-18日
2月20日
2月21日
浙江杭州师范大学(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
2月17-18日
2月20日
2月21日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合肥市宣城路16号)
2月17-18日
2月20日
2月21日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市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
2月17-18日
2月20日
2月21日
山东潍坊富华国际展览中心(潍坊市东风东街189号)
2月18-19日
2月20日
2月21日
山东青岛八大关宾馆(青岛市市南区山海关路19号)
2月22-23日
2月25日
2月26日
重庆考点(四川美院黄桷坪校区)
其他省考生
2月27-28日
3月1日
3月2日
四川省考生专场
3月12-13日
3月15日
3月16日
重庆市美术联考
1月3-4日
重庆市美术联考科目为色彩、素描、速写,
考试时间:1月6日
5.填写志愿
凡达到我院划定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校园网上远程填写专业志愿。考生在所在省级招办填报我院志愿时,第一志愿专业必须与网上填报的专业相一致,如果不一致,将按考生网上所填志愿为准。
志愿填报时间:5月10日——5月31日,网报地址:http://zsb.scfai.e.cn。
(二)理论类专业报考要求:
1.报名方式:远程互联网上报名,考生可以填报两个理论类专业。
2.网报时间:3月10日——3月30日,网报地址:http://zs.scfai-hx.com。
3.报名费及资格审查费:180元。
注:考生在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并签上本人名字后寄至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报名费通过邮局汇款至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并在备注栏注明报考专业和网报编号,我院收到汇款和网报材料后,报名方有效。
(三)高职专科专业报考要求:
我院高职专科专业面向国内部分省市招生,考生可在所在省级招办查询有无我院招生计划。报考我院高职专科专业的考生,只须参加所在省招办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后即可填报志愿。
二.其他
《四川美术学院2008年本专科招生简章》将于12月中旬开始发售,考生可向我院招生办公室购买,也可在报名时在考点购买,简章每份5元(含邮资)。
简章邮购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街108号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00053
根据广大考生要求,我院招生委员会组织编印了最新的《四川美术学院名师点评历届优秀试卷》画册,包括素描、色彩、速写、设计基础、构图基础优秀试卷和名师点评、评分标准等内容,考生如需要可直接邮购,每套125元(含邮资)。
画册邮购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街108号四川美术学院美术馆图书部 邮政编码:400053
咨询电话:02386181038 传真:02368516046
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七年十二月
四川美术学院2008年拟招生专业、学制、名额、收费标准
专业考试
类别
招生
范围
专业名称
专 业 方 向
层次
学制(年)
招生
计划
学费标准
(元/年)
所在院系
理论类
全国
美术学050406
美术史论
本科
4
40
8050
美术学系
艺术策划与管理
本科
4
80
广告学050303
广告学
本科
4
30
8050
设计艺术
学院
艺术设计学050407
设计策划与管理
本科
4
40
造型类
全国
美术学050406
美术教育(非师范)
本科
4
36
13800
美术教育系
雕 塑050405
雕塑艺术
本科
5
40
15000
雕塑系
景观雕塑
本科
5
20
绘 画050404
中国画
本科
4
90
13800
中国画系
油 画
本科
4
120
15000
油画系
版 画
本科
4
60
13800
版画系
版画与印刷设计
本科
4
30
水彩画
本科
4
36
13800
美术教育系
综合艺术
本科
4
36
动 画050418
影视动画艺术
本科
4
60
15000
影视动画
学院
互动媒体设计
本科
4
30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050415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本科
4
30
广播电视编导050420
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
4
30
摄 影050416
图片摄影
本科
4
30
13800
影视摄影
本科
4
30
设计类
全国
艺术设计050408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4
36
13800
美术教育系
室内外空间拓展设计
本科
4
36
装潢艺术设计
本科
4
60
15000
设计艺术
学院
环境艺术设计
本科
4
90
13800
服装艺术设计
本科
4
90
装饰艺术设计
本科
4
90
数码媒体艺术设计
本科
4
60
工业设计080303
工业设计
本科
4
90
建筑学080701
建筑设计
本科
5
30
13800
建筑艺术系
景观建筑
本科
4
30
重庆
艺术设计050408
装潢艺术设计
应用
本科
4
70
15000
高等艺术
职业学院
室内设计
4
35
13800
高职专科参加所在省组织的美术专业统一考试
重庆
四川
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670110
家具设计
高职
专科
2
35
12000
雕塑艺术设计670108
雕塑艺术设计
2
35
影视多媒体技术670304
影视多媒体设计
2
35
服装设计610204
服装设计
2
35
室内设计技术560104
室内设计
2
35
电脑艺术设计670104
电脑艺术设计
2
35
注:① 招生计划以重庆市下达的计划为准。
② 住宿费每人1200元/年(四人间)。
++====精彩特别栏目====++ 招生简章 考试动态与政策 画室推荐 美院高分卷 分数查询 录取查询 往届录取分数线 往届美术高考试题 八大美院介绍 更多美术院校介绍 美院校园风景 ++========编辑精选文章========++ -北京工业设计促进中心2007未来设 -中央美院城市设计学院2007年实验 -英国伯明翰艺术与设计学院中国预 -AIVA国际视觉艺术大学本科预科、 -中央美术学院2007年交通工具设计 -中国人民大学徐悲鸿艺术学院视觉 -中国人民大学徐悲鸿艺术学院文化 -浙江08美术高考专业统考安排 -浙江08美术高考专业统考时间排定 -江苏08艺术高考:报名细则 -广东08美术高考术科考试大纲发布 -湖北省2008年艺术招生政策 -湖北美术高考可不参加联考院校 -辽宁2008年艺术高考报名 -河北2008年艺术高考联考时间 -河北高考信息:08年报名参加高考 -重庆艺术高考2008年高考艺术统考 -湖北省艺术高考:2008年艺术类考试 -2008年吉林艺术学院动画学院招生 -2008年四川美术学院本专科招生信 -2008年中国传媒大学(原北京广播学 -2008年中央美术学院本科招生信息 ++========最近更新文章========++ -澳门国际公开大学文化创意产业工 -清华大学创意文化培训中心-文化创 -2008年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硕士研究 -鲁迅美术学院2008年硕士学位研究 -天津美术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 -广州美术学院2008年研究生招生简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 -中国流行色协会色彩搭配设计师培 -清华大学室内设计总监高级研修班 -德国DFI-英国BCUC传媒设计留英桥 -北京工业设计促进中心2007未来设 -中央美院城市设计学院2007年实验 -英国伯明翰艺术与设计学院中国预 -AIVA国际视觉艺术大学本科预科、 -中央美术学院2007年交通工具设计 -中国人民大学徐悲鸿艺术学院视觉 -中国人民大学徐悲鸿艺术学院文化 -ACAA中央电大数字艺术教育进修班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07年招生简章 -中国美术学院2007视觉设计实战研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工业设计系第31 -广州美术学院2007年招生简章 -中国美院·德国柏林艺术大学美术 -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2007年 -吉林大学2007年艺术设计、绘画专 -沈阳师范大学2007年艺术类专业招 -东北大学2007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山东师范大学2007年艺术类专业招 -中国传媒大学2007年艺术类本科专 -08年广东艺术高考考试大纲正式确 -浙江08美术高考专业统考安排 -河北08年艺术高考联考时间确定 1 -浙江08美术高考专业统考时间排定 -江苏08艺术高考:报名细则 -江苏08年艺术高考招生考试政策 -广东08美术高考术科考试大纲发布 -黑龙江08年艺术高考报名时间 -江苏08艺术招生政策公布\统考考点 -湖北省2008年艺术招生政策 -湖北美术高考可不参加联考院校 -08年艺术高考政策-----湖北 -辽宁2008年艺术高考报名 -河北2008年艺术高考联考时间 -湖北08高考艺术招生政策详解 -四川:08年高校艺体类专业招生报 -湖北省艺术高考明起报名 -吉林:08艺术高考报名工作将于12月 -广东艺术高考统考2008年1月底举行 -湖北美术联考报名时间 -江苏省08年高考人数预计达到56万 -安徽省2008年高考报名工作将于12 -教育部开通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热线 -河北高考信息:08年报名参加高考 -重庆艺术高考2008年高考艺术统考 -湖北省艺术高考:2008年艺术类考试 -北京电影学院2008年招生简章 -2008年哈尔滨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 -2008年哈尔滨师范大学黑龙江省单 -2008年齐齐哈尔大学黑龙江省艺术 -2008年大庆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招 -2008年吉林艺术学院动画学院招生 -2008年山西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招 -2008年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招生 -2008年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招生 -2008年上海托普信息技术学院艺术 -2008年天津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 -2008年四川师范大学电影电视学院 -2008年四川美术学院本专科招生信 -2008年重庆师范大学江苏省艺术类 -2008年重庆师范大学广东省艺术类 -2008年重庆师范大学山东省艺术类 -2008年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艺术 -2008年广西民族大学艺术类专业招 -2008年重庆师范大学特殊教育(特 -2008年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招生 -2008年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在山 -2008年长春工业大学艺术类专业招 -2008年攀枝花学院山东艺术类(美术 -2008年中国传媒大学(原北京广播学 -2008年中央美术学院本科招生信息 -2008年上海大学普通高等教育艺术 -2008年上海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在 -2008年哈尔滨商业大学德强商务学 -2008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艺术 -2008年汕头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 -2008年攀枝花学院湖南艺术类(美术 -2008年攀枝花学院广西艺术类(美术 -2008年赣南师范学院艺术类招生简 -2008年东北农业大学成栋学院艺术 -2008年大庆石油学院艺术类招生简 -2008年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招 -2008年哈尔滨商业大学德强商务学 -2008年沈阳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 -2008年赣南师范学院艺术类招生简 -2008年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艺术类专 -2008年云南艺术学院招生简章(省 -2008年佳木斯大学音乐表演、绘画 -2008年上海交通大学艺术设计专业 -2008年哈尔滨学院在黑龙江省摄影 -2008年云南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 -2008年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艺术 -2008年南京师范大学新闻摄影招生 -2008年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动画摄影 -2008年东南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 -2008年成都理工大学广播影视学院 -2008年云南艺术学院招生简章(省 -2008年鞍山师范学院美术学(书法) -2008年中国人民大学美术类专业招 -2008年四川师范大学省外单独举行 -2008年云南艺术学院招生云南省考 -2008年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启 -2008年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 -2008年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招生 -2008年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2008年徐州师范大学美术学(书法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08年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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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2008年本科招生信息
考生注意:我院2008年专业考试北京考点只允许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西、内蒙六省市考生在京参加考试,其它省份考生一律不得在北京应考,请严格遵守此项规定,违者后果自负。
我院2008年仍面向全国招生,各地区无名额限制(美术学、建筑学、城市设计学院各专业除外),欢迎广大有志于从事美术事业的考生报考。
一、报考要求
(一)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艺术设计、建筑学、影像设计、信息设计、产品设计、空间设计专业报考要求:
1.报名方式:考生必须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08年3月4日、5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3.考试时间:2008年3月8日、9日;
4.报名考试地点:详见"专业考试"栏目;
5.报名时考生必须提供本省艺术类高考考生报名号,组织艺术类统考省份的考生必须提供本省专业统考合格证;其它报名材料详见我院《2008年本科招生简章》,
6.报考费 260 元
(二)美术学专业报考要求:
1.报名方式:面报、函报均可;
2.报名时间:函报 2008年3月1日-3月15日(以我院收到邮戳为准);
面报 2008年3月18日 (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3.面报地点:学院本部北校区(人文学院);
4.考生报名时须提交的报名材料详见我院《2008年本科招生简章》。此类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户口所在省艺术类高考考生报名号,如无考生报名号视为审查不合格。
5.报名及专业审查费:100 元(函报者必须通过邮局汇款,须在附言中注明报考美术学专业)。
二、专业考试报名、考试地点及时间:
考 点 报名日期 考试日期
中央美术学院 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 3月4日、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 4:30
3月8、9日
沈阳建筑大学设计艺术学院 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
青岛市市南区八大关宾馆小礼堂(报名)
青岛市华夏职业学校(考试)
青岛市市南区山海观路19号
青岛市四方区嘉善路18号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武汉市江汉区杨叉湖馨苑小区
南京市宁海中学 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39号
成都市武侯高级中学 成都市外南簇桥文盛路1号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原广州业余大学) 广州市滨江中路远安新街74号
兰州铁路职工子弟第三中学 兰州市城关区和政东街284号
注:为方便考生报考,合理分流考生人数,确保考生考试条件,北京考点只允许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西、内蒙六省市考生在京参加考试,其它省份考生必须在沈阳、青岛、武汉、南京、成都、广州、兰州七个考点中就近任选其一参加考试,不得在北京应考,请考生严格遵守此项规定,违者后果自负。
三、招生专业名称、招生人数、学制、考试科目、学历及学费
(一)、学院本部
专业学院
专业名称及代码
招生人数
学制
专业考试科目
学历
学费(元)
造
型
学
院
造型艺术
050404
油 画
160名 (文科)
4年
①素描(工具限黑色铅笔、
黑色炭笔)
②速写
③色彩(水粉、水彩、
丙烯、油画任选)
④命题创作
本
科
1.5万
/学年
版 画
壁 画
实验艺术
雕 塑
5年
中
国
画
学
院
中 国 画 050429S
40名 (文科)
4年
①素描(工具限黑色铅笔、
黑色炭笔)
②速写
③书法创作
④命题创作(工具限毛笔)
* 书 法050425S
10 名 (文科)
①书法临摹
②书法创作
③篆刻创作(工具自备)
设
计
学
院
艺术设计
050408
视觉传达
15名 (理科)
120名 (文科)
4年
①素描(含速写)
②色彩(水粉、水彩任选)
③设计(平面)
④设计(立体)
数码媒体
工业设计
摄影艺术
时装设计
首饰设计
建
筑
学
院
建筑学
080701
建筑设计
90名(文、理科)
其中:北京市限招15名
山东省限招15名
5年
①素描
②色彩(水粉、水彩任选)
③设计(立体)
室内设计
景观设计
人
文
学
院
美术学050406
美术史
与美术理论
90名(文科)
其中:
北京市限招15名
山东省限招15名
4年
报名时须提交
①已填妥的《报名登记表》
②美术赏析文章一篇(如有绘画作品可同时提供作品照片两张)
0.8万
/学年
艺术批评
艺术管理(艺术行政、艺术经纪)
美术文物
鉴定与修复
美术考古学
文化遗产学
* 报考书法专业的考生一律在北京考点报名并参加专业考试
(二)、城市设计学院
专业名称及代码
招生人数
学制
专业考试科目
学历
学费(元)
影像设计 050408
动画
80名(文科)
4年
参加造型艺术或中国画
或艺术设计专业考试
本
科
1.5万
/学年
实验电影
信息设计 050408
出版设计
70名(文科)
参加艺术设计专业考试
媒体设计
商业信息设计
导视设计
产品设计 050408
陶瓷产品设计
5名(理科)
65名(文科)
参加造型艺术或建筑学
专业考试
家居产品设计
首饰设计
空间设计 050408
公共艺术
5名(理科)
50名(文科)
参加造型艺术或建筑学
专业考试
主题空间设计
展示空间设计
四、华侨及港、澳、台人士报考要求
华侨及港、澳、台人士报考我院须参加我院专业考试(可任意选择专业考点),专业报名及考试要求与内地考生相同,专业考试合格者,凭我院所发《文化课考试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港、澳、台、华侨文化课联合考试。
五、外籍人士报考要求
外籍人士报考我院,请与我院留学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4771019
六、新疆少数民族(民考民)考生报考要求
为了支援新疆培养少数民族美术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2008年我院造型艺术、中国画、艺术设计专业继续面向新疆本区内少数民族考生招收10名(民考民)本科生,学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在预科班学习一年,预科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入我院相关专业学习,学生毕业后一律回新疆工作。具体报考办法及要求同上,此类考生只可在北京、兰州考点报名并参加专业考试。
七、城市设计学院简介
中央美术学院城市设计学院成立于2002年,位于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裕民大街1号,是中央美术学院下属六个专业分院之一。该学院现设有城市信息设计(含出版设计、媒体设计、商业信息设计、导视设计等专业方向)、城市形象设计(含公共艺术、展示空间设计、主题空间设计等专业方向)、城市时尚设计(含家居设计、陶瓷产品设计、首饰设计等专业方向)、城市影像设计(含动画、实验电影等专业方向)四个教学学部和城市视觉文化研究中心。学生进校后第一年统一在基础部学习,第二年进入各专业学部,第三年再选择进入各学部专业方向工作室学习。
八、其它:
1.我院《2008年本科招生简章》将于2007年12月25日以后开始发售,考生可到我院本部东门收发室及全国各专业考试考点购买,也可通过邮局汇款至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购买,每份5元。邮购者请务必在汇款附言中注明回寄地址、邮编、收件人姓名。
2.《2007年中央美术学院本科招生优秀试卷点评》一书预计在2008年1月发售,每册68元,邮寄费7元。邮购者请务必在汇款附言中注明回寄地址、邮编、收件人姓名。
3.中央美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开设艺术设计及绘画类成人本、专科,具体招生信息详见每年6月份的《中央美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咨询电话:64771281、80410819
4.我院各类进修生《招生简章》每年5月份发布,届时请考生登陆我院网站查询。
考生如有问题可在网上查询或向我院招生办公室咨询
咨询电话:(010)64771056
学院网址:http://www.cafa.e.cn/
学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 邮政编码:100102
乘车线路:东直门乘623路车到花家地南街站下或614路车到花家地北里站下
城市设计学院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裕民大街1号 邮政编码:101318 咨询电话:(010)80410805
乘车线路:东直门乘975路车到中央美术学院城市设计学院站下
『玖』 各大院校招生简章去哪里看
去各大院校的官网查看。
方法如下:(这里以太原理工大学为例,电脑型号:联系G480,系统版本:Windows7 旗舰版,QQ浏览器版本:11.0)
1、网络搜索太原理工大学,查找出来的列表里带有“官方”字样的为正规官网,点击进入:

『拾』 山东大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 山东大学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 山东大学 威海校区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211工程”、“985工程”学校。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 山东大学 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山东大学 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山东大学 组建招生委员会,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本科生院、纪检监察办公室、本科招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第六条 山东大学 本科招生办公室、 山东大学 威海校区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6.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七条 山东大学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八条 山东大学 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 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山东大学 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十条 录取原则
1. 投档时,对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我校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 山东大学 按照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为:第1-2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第2-3、3-4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其他专业志愿级差为0分。 山东大学 威海校区专业分配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3.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2A;对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其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报考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和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的考生,其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2B。在安排专业时,学校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相关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相关科目理工类为物理,文史类为历史。同等条件下,考生必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的录取规则,我校在该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4. 在等效分(投档分减去专业级差后的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实考分高者、有政策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者、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录取。
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实考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6.经教育部批准, 山东大学 威海校区与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西澳大学合作举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金融学专业,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在一本线上招生。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旅游管理专业,学习期间部分课程将采用英语授课,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该专业志愿。
7.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我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护理学专业不招收无该专业志愿的男生,国防生按国防生招生简章要求执行)。
8. 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艺术类招生、体育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订细化的相关招生办法。
9.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补充规定及我本校制订的体检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山东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三条 山东大学 本科招生在线:http://www.bkzs.s.e.cn,咨询电话:0531-88364787,传真:0531-88564787。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531-88364345。 山东大学 威海校区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bkzsw.wh.s.e.cn,咨询电话:0631-5688282、5688902。
第十三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 山东大学 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