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1.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文法部刑法学(2)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刑法学(2)作业1
案例分析(每小题50分)
第一题 【案情】
王某,男,44岁,某医院职工。 王某得知其妻刘某有了婚外情即怀恨在心,欲致其于死地。2001年12月19日,王某自制了一个定时爆炸装置。12月21日上午,王某将爆炸装置定好时间后谎称要去登山游玩,带着刘某一起爬上了一座游人云集的山头。中午12点左右,王某将用报纸包好放在塑料袋中伪装成午餐的爆炸装置让刘某拿着,然后以上厕所为名离开刘某。12点30分左右,定时爆炸装置发生爆炸,刘某被炸身亡,刘某周围的游人一死三伤。王某被抓获后主动交代,2000年2月因与吴某发生争执而将吴某扎伤,经查属实。吴某的伤情为轻微伤。
【问题】 对王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好人处罚(处罚原则)?为什么?
答:1、王某构成爆炸罪。王某为了杀害刘某,实施爆炸,造成1死亡3伤,其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因而构成爆炸罪,而不是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王某非法制造爆炸物的行为本已构成犯罪,但由于该行为与爆炸行为之间具有牵连关系,依照处理牵连犯的原则,应依照爆炸罪处罚而不实行数罪并罚。
2、根据刑法第115条规定,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3、3、此前实施的故意伤害罪,因情节轻微,又有自首情节,可以免除刑事责任。
第二题 【案情】
谢某,男,26岁,XX市公交公司1212路车队司机。 2004年10月14日早上7时许,谢某驾驶121路1234号车搭载20余名乘客驶近XX中学门前的公交车站时,同样要在此停靠上下乘客的一辆120路车正在前面靠边行驶准备进站。 为了抢在120路车前面进站,谢某加大油门,驾车从120路车左侧超越,然后向右猛打方向盘冲向车站。此时,在站上候车的50余名乘客正迎向车子走来准备上车。谢某立即采取紧急制动措施。但由于谢某的车速度快、惯性大,车下乘客躲闪不及,以致12人被撞倒刮伤受伤。同时,急刹车导致车内乘客跌倒或与车内设施发生碰撞,造成9人受伤。经鉴定确认,受伤乘客中4人重伤,6人轻伤,11人轻微伤。谢某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问题】 对于谢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罚(处理原则)?为什么?
答:1、谢某构成交通肇事罪。谢某为抢道,实施了超车的行为,主观上出自故意,以致12人被撞倒乱倒受伤,并与120路车发生碰撞,造成9人受伤。
2、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作业2
案例分析(每小题50分)
第一题 【案情】
胡某,女,33岁,无业。 2003年6月20日,胡某捡到一个钱包,包内有一张名字为吴女士的身份证。胡某便用自己的照片以吴女士的名字制作了一张假的身份证,然后到银行办了一张同名行用卡。6月26日,胡某持该卡在某商场刷卡购买了约5600元的物品。经查,胡某1998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000年3月刑满释放。
【问题】 对胡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罚(处理原则)?为什么?
答:1、胡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客观上实施了伪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主观上出自故意,因而构成伪造居民身份证罪。胡某伪造公民身份证的目的是为了实施信用卡诈骗,但由于其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骗取财物的数额没有达到法定的数额,因而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2、根据刑法第195条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3、3、之前触犯的故意伤害罪,构成累犯,应从重处罚。
第二题 【案情】
赵某,男,15岁,无业。 赵某与张XX因故结仇后,一直意欲报复张XX。2001年10月4日晚,赵某经过与韩XX商议,赵某手持其从武装部长家中偷来的一支“五四式”手枪、韩XX手持尖刀闯入张XX家,以张的家人为人质,打电话给张XX要求其拿10万元解决问题。张XX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公安人员崔XX、丁XX等赶到事发现场,并采取措施解救人质。在搏斗过程中,崔XX被赵某开枪打死,丁XX被韩XX用刀刺伤。韩XX随后被击毙。赵某被击伤后抓获归案。
【问题】 对赵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罚(处理原则)?为什么?
答:1、不构成盗窃枪支罪,因未满16周岁,不符合该罪的犯罪主体要件;
2、构成绑架罪,为主犯,根据刑法239条规定,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3、构成故意杀人罪。赵某在妨害公务行为过程中致人死亡,符合想象竞合犯特征, 应按照从一重罪处断原则,以故意杀人罪认定处理,根据刑法第232条规定,应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4、对赵某应以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刑法学(2)作业3
案例分析(每小题50分)
第一题
【案情】
韩某,男,28岁。王某,女,24岁。韩某的同居女友。黄某,男,25岁。韩某的朋友。2002
年4月,王某与某公司经理胡某一见钟情,随后两人感情迅速升温,而且还发生了性关系,胡某承诺要请王某到自己的公司当翻译。韩某得知情况后非常气忿,便威胁王某必须配合他从胡某那里弄一笔钱。商量好后,5月13日晚,王某打电话把胡某叫到了自己与韩某的住处。当王某与胡某准备发生性行为时,事先躲藏在暗楼上的韩某和黄某用相机拍下了他们的裸照。随后,韩某便和黄某一唱一和,称胡某勾引韩某的老婆,必须给予补偿,否则,便要将照片送到胡某的家人和其公司的上级部门。胡某不得已,只得将身上的2000元现金和自己轿车的钥匙交给韩某,并写下5万元的欠条后离开。王某于14日上午向公安机关投案。14日下午,韩某前往约定地点收取胡某“欠款”时被守候的民警抓获。黄某随即也被抓获。
【问题】
韩某、王某、黄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应当如何处理(处理原则)?为什么?
答:1、韩某等三人构成敲诈勒索共同犯罪,韩某为主犯,应按照刑法第274条认定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在《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本案数额巨大,主犯韩某应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根据刑法第27条规定,王某为从犯,应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且又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3、黄某为从犯,应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第二题
【案情】
胡某,男,29岁,无业。2001年9月初,胡某通过国外的网站邮购得到一些淫秽光盘后,便用光盘刻录机进行复制,之后便如法炮制,在网上登出广告开展邮购服务。为吸引别人注意,胡某还制作了一个网站,将其制作的淫秽光盘中的部分内容上网,供人免费欣赏。短短两个月内,该网站的点击率高达5万余人次,胡某也卖出淫秽光盘达1600余张,从中牟利1万余元。经查,胡某1999年3月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2001年4月缓刑期满。
【问题】
对胡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罚(处理原则)?为什么?
答:1、构成制作、复制、出版、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前走私淫秽物品行为与其构成牵连犯关系,按从一重处原则,应按制作、复制、出版、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认定处罚。对于在网络上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是为促销广告宣传手段,也为牟利目的,根据2004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应认
定为制作、复制、出版、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犯罪行为。
2、依据刑法第363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本案情节严重,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罚金或没收财产。
3、对诈骗罪所判处的刑罚,缓刑期满不必再执行,也不构成累犯。
刑法学(2)作业4
案例分析(每小题50分)
第一题
【案情】
陈某,男,48岁,XX海关关长。陈某上任XX海关关长不久,经朱X(男,35岁,XX海关工作人员,陈某的下属)牵线,认识了某石油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方XX。为了少交税款,方XX通过朱X多次宴请和送礼物给陈某。陈某共收受方XX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15万元现金人民币10万余元、美元1万元。朱X收受方XX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2万余元、现金人民币2万余元。1998年9月至2000年6月间,陈某明知方XX所在公司不符合从XX海关办理和领取《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登记手册》的条件。仍违反海关法规,越权操作,先后给方XX所在公司核发《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登记手册》38本。方XX所在公司持这38本《手册》,多次从海关将本应以“一般贸易”应税进口的20余万吨蜡油、基础油假报成进料加工项下的保税货物进口,导致该公司偷逃应纳税款8238万元。
【问题】
对陈某、朱X、方XX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罚(处理原则)?为什么?
答:1、陈某犯受贿罪,根据刑法第385条之规定,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可并处没收财产。构成滥用职权罪,徇私弊,情节严重,根据刑法第397条之规定,应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陈某应以受贿罪与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
2、朱某构成受贿罪,为斡旋受贿行为,根据刑法第385条规定,应判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朱某又构成介绍贿赂罪,根据刑法第392条之规定,应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对朱某应以受贿罪和介绍贿罪数罪并罚。
3、方某所在的公司构成单位行贿罪和走私普货物、物品罪,方某作为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应以两罪数罪并罚。根据刑法第393条规定,犯单位行贿罪,应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根据刑法第153条规定,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情节特别严重,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题
【案情】
许某,男,38岁,某市市委办公室主任。2000年3月至2002年7月间,先后有3人给许某送去彩电、照相机、影碟机等物品及现金,总值人民币16万余元。许某接受财物后,给市委组织部有关人员打招呼,帮助该三人违反规定提升了职务。但许某并未将所收受财物分与有关人员。经查,许某已婚,但他却常年与陈某(女,20岁)同居,邻居们均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
【问题】
对许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罚(处理原则)?为什么?
答: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非法利益,也以受贿罪论处。本案中,许某主观上出自故意,客观上非法收受了别人的财物,总值人民币16万余元,并通过市委组织部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构成受贿罪。有关部门应责令许某退回财物,并按适当程序,取消3位请托人提升的职务,同时给予许某行政处分。根据刑法第385条规定,应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2、许某的同居行为构成重婚罪。根据刑法第258条规定,应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3、对许某应以受贿罪和重婚罪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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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电大中国法制史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中国法制史形成性考核作业题
作业一
一、名词解释
1.刑名从商:指后世历朝历代的刑名皆沿袭商朝的,这说明商朝的刑罚种类繁多,而且残酷,主要是针对广大的奴隶和平民的。
2.九刑 :有两种说,一是指西周成文刑书,共分九篇;一是指西周里九种刑罚,即墨、劓、刖、宫、大辟、赎、鞭、流、扑。
3.质剂 :西周时期的买卖契约,内容相同,长短不一,双方各执一份。
4.田里不鬻:西周时期,周天子对土地和依附在土地上的奴隶有最高所有权,周天子有权把土地和奴隶封赏给诸侯和臣属。诸侯和臣属对土地只有占有、使用权而无处分权,不许买卖。
5.六礼:指西周时期婚姻缔结的六道程序: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
二、问答题
1.简述战国时期立法指导思想
a.刑无等级,即“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除国君之外,不论是谁,只要违法犯罪,都要按法律论罪处罚。这样开始打破刑不上大夫的壁垒。b.法布于从,即“法者,编著之图籍,设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制定了成文法,就要向百姓公布,使人人知法又有法可依。从而否定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秘密法。c.重刑主义,即“行刑,重其轻者”。在定罪量刑的时候,加重对轻罪的刑罚,这样就可以使民众不敢轻易犯罪轻罪,重罪就更不用说了。这三个方面的立法指导思想,是春秋战国时期法家的思想,在这种立法思想的指导下,春秋时期我国出现了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同时,各国纷纷变法,以确认新兴地方阶级的权利,取消没落奴隶贵族的特权,使得封建的法制有了一个形成和发展的基础,并促进了新兴封建经济的发展。
2.简述《法经》的内容和历史意义
《法经》是我国第一部比较系统比较完善的封建成文法典,它的内容包括盗、贼、囚、捕、杂、具六篇。盗法是针对危害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的法律;贼法是规定危害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的法律;囚法和捕法主要是规定抓捕、审判、囚禁犯罪人的法律;杂法是规定其他危害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六禁;具法是规定刑罚的加减方面的法律。
历史意义:a.《法经》初步确立了封建法制的基本原则和体系。六篇的内容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包括总则性的规定和分则性的规定,初步确立了封建法制的一些基本原则以及法典的体系,此后秦朝和汉朝等封建王朝的法律无不受其影响。所以《法经》是封建律典的蓝本。b.《法经》对当时封建经济的形成和巩固,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三、思考题
1.请分析奴隶制时期立法指导思想的演变
夏商时代的神权法思想,西周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和“亲亲、尊尊”立法指导思想,到春秋时期的“刑无等级、法布于从、重刑主义”思想。
2.结合法治建设,谈谈如何理解春秋公布成文法的历史意义
法治是一种依法治国的方略,法治建设要求有明确、公开的法律,公布成文法使得法律具有明确性和公开性,法律能够成为普遍的社会调规范。公布法律是一种初级形态的法治建设。春秋时期公布成文法的活动,打破了奴隶制法秘密法的状态,打破了奴隶主贵族垄断法律的局面,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也为封建法制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基础,同时,这也是战国法家形成“法治”思想的基础。
作业二
一、问答题
1.简述《宋刑统》和“编敕”
(1)《宋刑统》。全称是《宋建隆详定刑统》,是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该法典于963年撰成。编撰体例沿用《大周刑统》。它形成了律令合编的法典结构。
(2)编敕。敕,原为皇帝诏令一种,宋代的敕成为皇帝对特定人或事所做的随时决定,成为断案依据。编敕是将一个个单行的敕令整理成册,上升为一般法律形式的一种立法过程。其特点是:仁宗前,敕律并行;神宗时,敕的地位提高,达到了破律、代律的地位。
南宋在敕令、格、式并行和编敕基础上,将敕令格式以“事”分类加以编纂,形成《条法事类》,形成新的法典编纂体例。南宋时还有编例,即对皇帝与中央司法机关发布的单行条例或审判的典型判例加以汇编,以补充律敕。敕、例广泛应用是导致宋代法制混乱的重要原因,并影响至明、清。
2.唐律的主要内容
狭义的唐律是指《唐律疏议》,唐的主要内容,集中反映在《唐律疏议》上,《唐律疏议》共十二篇,500条,其篇目依次为: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篇目的排列有内在的规律,体现了立法者对各项内容及其关系的认识。
《唐律疏议》中,名例律例于全律之首,相当于现代刑法中的总则,是统率其他各篇的大纲、贯彻全律始终的核心,在十篇中居于首要地位。它集中规定了唐律的立法宗旨和五刑、十恶、八议等各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刑罚制度及适用于各分则的刑法原则等,是唐律基本精神、原则和特点的集中体现。其后九篇为分则,规定了各种具体的犯罪及其相应的刑罚。最后两篇规定有关追捕逃犯和审判、执行方面的内容,在现代法律中多属于程序法的范围。
十二篇的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篇名例律57条"名者,五刑之罪名;例者,五刑之体例",规定了唐朝的刑法和刑罚原则,相当于现代刑法的总则部分,集中体现了唐律的立法精神和基本原则。具体包括:五刑、十恶、八议、请章、减章、赎章、官当、划分公罪与私罪、犯罪自首的要件、对老幼废疾者犯罪的减免等等。
第二篇 卫禁律33条是有关警卫宫殿和关津要塞的规定。
第三篇 职制律59条是关于惩治官吏违法失职的法律。唐
第四篇 户婚律46条"户口、婚姻"。唐朝的土地分配、赋税征收及徭役摊派,均以户籍为依据。
第五篇 厩库律28条是有关公私牧畜饲养、管理和官府仓库管理方面的规定。
第六篇 擅兴律24条,擅为擅发兵,兴为兴造。擅兴律是对违法兴造工程、差遣丁夫等行为进行处罚的规定。
第七篇 贼盗律54条是关于惩治侵犯封建政权和人身、财产等方面犯罪的法律规定。
第八篇 斗讼律60条,是关于殴斗伤人和控告申诉方面的法律。
第九篇 诈伪篇27条,伪即伪造,诈即诈骗,是关于惩治伪造和诈骗的法律。
第十篇 杂律62条杂律所包含的内容,涉及面较宽。主要包括涉及市场管理、债权债务、犯奸失火的以及其他一些轻微危害杜会秩序和经济关系的行为规范。
第十一篇 捕亡律18条是有关捕捉逃亡罪犯和其他逃亡者的规定。
第十二篇 断狱律34条是关于司法审判和狱政方面的法律。包括审判原则、法官责任、拷讯囚犯、刑罚执行以及监狱管理等方面的确定。
3.中国封建司法机关的发展演变
提示:这道题要求把中国法制史上从秦朝开始一直到清朝,把司法机关的发展演变做一个说明。
秦朝:中央司法机关是廷尉,长官名称也是廷尉,是九卿之一。 是最高司法审判机关它的主要任务是:a负责皇帝诏令审理的案件,b审理地方送来的疑难案例以及重大案例的复审。这部分内容在教材的第110页。
汉朝:a.中央有廷尉,在东汉时曾改名为大理寺;职责:诏狱、上报的疑难案件。属官:廷尉正、左右监、左右平等;丞相有诛罚大权,尚书也在汉武帝之后有司法审判权。御史台是监察机关,职责是监察百官,参与重大案件的审判。b.地方:郡县两级,郡守、县令下也设有专职的司法官吏,如贼曹、辞曹等。乡有有秩、啬夫、游缴等,调解处理轻微刑民案件。这部分内容可参考教材第157到158页。
魏晋南北朝:中央仍为廷尉或大理寺,只有北周称为秋官大司寇。东汉以后中央三省制逐渐形成,尚书台成为是高行政机关,尚书台下属都设有掌管司法行政和兼理刑狱的机构,如三公曹、二千石曹。地方上,形成了州、郡、县三级,由县令、郡太守、州刺史掌握地方司法审判。这部分内容参见教材第180页。
隋唐:大理寺是最高的审判机关,刑部是中央司法行政机关,御史台是最高监察机关。注意说明这三大机关的各自的职责。地方上,形成州县两级,州设有司户参军事和司法参军事。参见教材第227页。
宋元:元朝,元初中央审判机关是大宗正府,后还权于刑部和地方政府。此外,内史府、枢密院、奥赛、宣政院等部门也有一定的司法审判权。地方上,有路、府、县的达鲁花赤掌握地方司法。还有监察机关,具体说明中央的御史台,地方的行御史台以及提刑按察使(肃政廉访司)。注意元朝司法机关的特点,这些在教材第 249页都有。
明清:中央司法机关:大理寺、刑部和都察院,注意大理寺和刑部之间职责的变化。地方上,县、州、府、省四级,有关审级的规定,会审制度也应该稍加说明。这些在教材的第276页。
清末:司法机关,刑部改为法部,专门负责司法行政;大理寺改大理院,是最高审判机关;设总检察厅。四级三审制。清末是司法机关近代化的时期,封建时代的司法机关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也应该说明的。参见教材第323页。
二、小论文
1.试述中国封建法律对贵族特权的规定
提示:这道题倒不用对有关贵族特权的规定的发展演变作出说明,但也要求总结出各个朝代的有关贵族特权的规定。这里重点要说明汉朝的先请、魏晋南北朝所形成和发展出来的八议(其实早在周朝就已有,只是到了这个时期才制度化了)、官当、杂抵、例减、赎等方面的规定。隋唐的议、减、赎、当制度。
首先,说明以上各种制度的含义。其次要说明它们的形成和发展,特别是一些前后相沿的制度,比如晋朝的杂抵,其实是此后北魏和陈律里规定的官当的初形。赎刑的规定可以追溯到夏商(商朝的《吕刑》把赎刑制度化了)。最后还要说明它们的意义(当然主要就是要保护贵族官僚的特权)。
这些方面可以参见教材第132页、第157页(汉律里的官员有罪先请原则)、第168页(八议)、第170页(杂抵)、第175页(官当)、第187页(隋律里的议、减、赎、当)、第204页(唐律里的议、请、减、赎、官当、免官)、第268页(清朝的有关规定)。此外,还可以说明秦朝在官吏的选任上的任子制度(第92页)和汉朝的沿用(第129页)。这也是对贵族官员的特权规定。
还可以参考网站上有关的论述。
作业三
课堂发言
1.试比较《钦定宪法大纲》和《十九信条》
提示:A.从制定的背景和宗旨上来比较:前者在1908年制订和颁布,当时革命处于萌发时期,民权思想也不兴盛,所以它的宗旨是“君主专权,人民无权”;而后者是在辛亥革命之后,全国革命形势紧张,各地纷纷发电要求变革宪政,民权思想也十分兴盛,故它的宗旨是贬君权,伸民权。B.从内容和体例上来比较:前者基本上来自于1898年日本帝国宪法,包括正文和附录两部分,正文为君上大权,附录为臣民权利义务。后者在内容各体例上有所变化,一是采用英国式的虚君共和制,二是形式上限制了皇权,三是由资政院经过法定程序制定,属于临时宪法。C.从意义和性质上来比较,两者基本上维持了“大清帝国万世不易”“皇帝神圣不可侵犯”的基本精神。前者作为第一部近代意义的宪法性文件,客观上对当时人们的思想起了比较大的冲击作用,打破了传统中华法系的法律体系,结构也比较完整。后者则是为了缓和革命,属于临时宪法。
2.清末修订法律馆主持制定的法律有哪些,主要内容是什么
提示:A.《大清现行刑律》,作为过渡性的刑法典,P309。主要内容:改律名、取消六部名称的篇名,重回唐宋律的体例。改革刑罚制度、取消过时法条,增加新罪名。B.《大清新刑律》,主要内容:分总则、分则,仿资产阶级刑体例;罪刑法定原则;删去 “八议”、十恶之类的内容;P311。C.《大清商律草案》P305。《交易行律草案》、《破产律》。D.民律中的总则、债权、物权三编。具体内容教材 P319。E.刑事诉讼律草案、民事诉讼律草案,具体内容见教材P322。
3.清末司法权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化
提示:主要是说明A.领事裁判权:凡是在中国享有领事裁判权的国家,其在中国的侨民不受中国法律和司法机关的管辖。他们如成为民、刑事诉讼的被告时,中国法庭无权审理,只能由各该国的领事按其本国的法律裁判。和B.会审公廨:在租界内设立的中外法官共同审案的法院。名义上是中国的司法机关,实际上完全被外国领事所把持。是帝国主义进一步干涉中国司法权的半殖民地化的司法制度。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取得领事裁判权,始于1843年7月签定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领事裁判权的确立是清末司法制度半殖民地化的重要标志,领事裁判权是指外国在中国的侨民成为民刑被告时,如其本国与中国订有不平等条约,则中国法庭无权裁判,只能由其本国领事按其本国法律裁判。领事裁判权在中国持续了一百年,直到1943年才正式废除。1864年清政府与英、美、法三国驻上海的领事协议在租界内设立法院,从此公审会廨在上海组成,以后又扩大到厦门等地。会审公廨管理各国租界内各等案件。凡牵涉有约国洋人必须到案的洋华诉讼,无约国洋人与华人的互相诉讼及被外国人雇佣和延请的中国人的诉讼,外国领事均有权参加会审。会审公廨名义上是中国的司法机关,但实际上完全被外国领事所把持。这两个制度对清末司法权的侵犯,清廷也从国内立法上对之确认,同时,司法权也保留了封建的传统,说明了司法权的半殖民地化半封建化。领事裁判权的确立是清末司法制度半殖民地化的重要标志。它和会审公廨是此时期司法制度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的主要表现。
4.《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提示:《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具有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宪法性质的文件,共7章56条。包括:《总纲》、《人民》、《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国务员》、《法院》、《附则》。它以孙中山民权主义为理论基础,吸收西方资产阶级国家“三国分立”、“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平等自由”等宪法原则而制定,集体中体现了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精神。主要内容包括:
1、确认中华民国是民主共和国
2、仿效欧美建立“三权分立”政治制度
3、具体规定了人民权利义务和保有财产及营业的自由
5.国民党政府的司法机构:参见教材P387。
6.六法全书
参见教材P375。
7.《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参见教材P397。
8.试述《中国土地法大纲》的主要内容及其历史意义
参见教材P427。
作业四
一、名词解释
1.刖刑 :商朝的一种肉刑,具体见教材P28。2.非所宜言罪:秦朝的一个罪名,P101。 3.劓殄:商朝的一种死刑方法,P28。 4.官当:《北魏律》和南陈律里规定的贵族官僚的特权,见P175。
二、简答题
1.简述《法经》在中国法制发展史上的主要意义:P74。
2.简述唐朝的法律形式:P195。
3.简述太平天国处决死刑的主要方法:P341。
4.元律如何严禁臣下结党和内外官交接的:应该是明律规定的内容,这里元律是错的。P260。
5.国民党的特种刑事法庭:P388。
三、论述题
1.八议
提示:论述题应该先说明八议的概念,八议的起源和发展(从周礼到三国时魏入律),具体内容以及它的意义和性质。
2.十恶:同上题也应该说明十恶的概念,起源和发展(北齐律中重罪十条,经隋唐发展而成为十恶),具体内容以及意义和性质。
3.试述《中国土地法大纲》:它的制定、主要内容和意义都应该说明。P427。
3. 电大法理学形成性考核册的答案
电大2011法理学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
法理学作业1
一.填空题
1、法律现象 2、具体 具体 一次性 3、某一类 某一类 重复性 4、自发 自觉 个别 一般
5、国家 6、国家强制力 7、法的阶级统治职能 法的社会公共职能 8、保护 9、经济基础 阶级意志 10、 历史传统 外部特征
二 、单项选择
1、B 2、B 3、D 4、C 5 、D 6、B 7、B 8、A 9 、D 10、A
三、多项选择
1、AB 2、BCD 3、BCD 4、ABCD 5 、A ? 6、AD 7、AD 8、ABCD 9 、BD 10、BCD
四 、名词解释
1、法学体系是由法学分支学科构成的具有内在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法学体系是一个由互不相同,但又有联系的分支学科构成的知识系统。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多种多样的,因而研究社会的各种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所研究的范围也就十分广泛,从而形成若干分支学科。这些分支学科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知识系统就是法学体系。
2、法理学是在法学体系中处于基础理论地位的理论学科。它系统阐述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从总体上来研究法和法律现实的一般规律,研究法的产生、本质、作用、发展等基本问题。
3、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收(即掌握国家政权的阶段)意志,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具有普通的约束力的规范体系。它具有规范性、国家强制性、阶级意志性和物质制约性。
4、法的价值,即法这个客体(制度化的对象)对满足个人,群体,社会或国家需要的积极意义。
五、小组讨论题:
习惯与法的区别与联系
小组讨论记录表
小组成员
张三 李四 王五 赵六 丁七 钱八 崔九 姜十
小组长
张三
讨论人员
张三 李四 王五 赵六 丁七 钱八 崔九 姜十
讨论时间
2008年11月8日下午 (南教学区教学楼301教室)
讨论主持人
李四
自我发言提纲
一.法与原始习惯的联系
法与习惯都是用来规范人们的行为,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行为规范。法与原始习惯有着一定联系,法由原始习惯演变而来,是原始习惯的延续,法与原始习惯在内容上却存在着历史的连续性。
二.法与原始习惯的区别
法与原始习惯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一)两者产生的方式不同。(二)两者赖以产生和存在的经济基础不同。(三)两者体现的意志不同。(四)两者适用的范围不同。(五)两者实施的方式不同。
其它人发言摘要
王五发言摘要:习惯是指人们在长时期逐渐养成的,一种不易改变的思维倾向、行为模式和社会风尚。习惯和习惯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只有得到国家认可的习惯才能成为习惯法。也就是说,我们一般所讲的习惯,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不是法的一种渊源。
赵六、丁七发言摘要:(1)原始社会的习惯和法所反映的社会关系不同。原始社会的习惯反映原始社会的平等、没有阶级的社会关系,因此,原始习惯不带有阶级性;法是社会发展到阶级社会以后产生的社会规范,它恰恰反映了阶级社会的社会关系,法是具有阶级性的。(2)原始社会的习惯与 与法反映的意志不同。原始社会的习惯反映着氏族部落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和意志;而法则反映在政治、经济上占有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意志。(3)原始社会的习惯与法所形成的方式不同。原始社会的习惯是由代表氏族或部落全体成员利益的自治组织,整个氏族社会以舆论或其他形式形成的;而法则是由国家这个统治阶级实行阶级统治的组织知道或认可的。(4)原始社会的习惯与法所保证实施的力量不同。原始社会的习惯是靠传统、习惯的力量和整个社会的影响来保证实施的;而法的实施则必须有国家强制力的保证。(5)原始社会的习惯与法所生效的范围不同。原始社会的习惯限于在有血猿关系的本氏族、本部落内生效,而无论他们在哪个地区;而法则是在国家主权所及的领域内生效。这一点也反映出法与国家的内在联系,因为国家正是按照地域来划分居民的。
钱八、崔九发言摘要: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离不开各种各样的社会规范。社会规范是调整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则,包括法律规范、道德规范、宗教规范、社会团体规范等。法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法是具有规范性、概括性和可预测性的社会规范
马克思指出,“法律是肯定的、明确的、普遍的规范”。 法具有规范性、概括性和可预测性的特点。规范性是指法规定了人们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做什么、应当做什么或不应当做什么,也就是为人们的行为规定了模式、标准和方向。概括性是指法的对象是抽象的、一般的人和事,在同样的情况和条件下,法律可以反复使用。可预测性是指人们通过法有可能预见到国家对自己和他人的行为的态度和产生的法律后果,因为法律规定了人们的行为模式,从而成为评价人们行为合法不合法的标准。(2)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这是法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特点之一。制定和认可是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两种基本方式和途径。所谓“制定”,是指社会生活中原来没有某种行为规则,立法者根据需要,通过相应的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出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来体现这种行为规则。所谓“认可”,是指社会生活中原来已经存在着某种行为规则(如道德、习惯、宗教、礼仪等),国家以一定形式对其加以承认并且赋予其法律效力。无论是制定还是认可,都与国家权力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都体现着国家的意志。(3)法是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法的核心内容在于规定人们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法律权利是指法律赋予人们的某种权能。法律义务是指法律规定人们必须履行的某种责任。法通过人们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来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任何社会规范的实施都需要某种力量作保证。但在所有的社会规范中,只有法是以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的。统治阶级为了法的实施,依靠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暴力机器,迫使社会全体成员一体遵守。在任何国家,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都将由专门国家机关依法定程序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因此,法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但是,法以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是从法的“最后一道防线”意义上讲的,并不是说国家强制力是法得以实现的惟一途径。
姜十发言摘要:我完全赞同刚才几位同学的发言。
法理学作业2
一、名词解释
1、一国两制是我国为解决和平统一问题而实行的制度。是指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
2、法律调整是根据一定社会生活的需要,运用一系列法律手段对社会关系施加的有结果的、规范组织作用。
3、法制:法制是以法为核心的某国、某地区法律上层建筑的整个系统,包括现行法以及与现行法相适应的法律意识、法律实践。通常有两种意思,一种认为法制是指法律和制度;一种认为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而法律制度既可以指某国某地区法律、法规的总和;一是指某项具体的法律制度。
4、法治:是运用法律这样的实体工具来管理国家的原则,是主张严格依照法律治理国家的原则
5、民主:民主的含义则是指一种国家制度。是指一定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有事物的国家制度。民主的原意是一种与个别人专制独裁统治不同的,实行"多数人统治"的国家形式。"多数人的统治"是指在统治阶级范围内的多数人。教材上讲到的"民主",首先是指它的本意,即作为国家制度的民主,通常又叫"民主制"。是一种与专制制度相对立的国家制度。
6、法律意识是社会意志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
7、法律文化是法的制定、法的实施、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等活动中积累起来的经验、智慧和知识的总和。
二、问答题
1、一国两制的含义
一国两制是我国为解决和平统一问题而实行的制度.是指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一国两制实行后,大陆的法仍然保持社会主义的本质不变,而港、澳、台保持资本主义法的本质不变,而且社会主义性质的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主体.因此,当代中国的法就其本质来看,出现了一国两法的独特情况.但是一国两制条件下,一个国家两种法律制度的情况,不同于历史上存在过的一个国家两种法律制度的情况。我国现阶段一国两制条件下出现的本质不同的法律制度,不再是相互排斥对抗性的关系,而是长期并存,互利互惠,互相促进,共同繁荣发展的关系。总之,一国两制不会改变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特别行政区的资本主义法的本质,不会改变中国法的主体部分的社会主义本质;当代中国法主体的社会主义本质,也不会改变特别行政区的资本主义的本质。
2、社会主义法的专门法律原则
(1)法治原则即依法治国,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职人员和公民都必须严格守法的原则。我国宪法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这一原则反映了法作为以同一尺度衡量事实上不平等的人的调整器的特殊规律性。这一原则不仅指权利的平等,而且包括义务的平等。这一原则和公民权利义务是一致的,反映了社会主义社会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一致性。这一原则既体现在法的创制过程中,也体现在法的实施过程中。
3、政策与法律的联系与区别
社会主义法律和党的政策的联系:中国共产党的政策是社会主义法的核心内容;社会主义法是贯彻党和国家政策的法律武器。
社会主义法律和党的政策的区别:(1)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政策是党组织制定的,不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2)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并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政策是通过思想工作、说服教育、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以及党的纪律保证来实现,党的某些政策并非对每个公民都具有约束力。(3)法律是由宪法、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形式表现。政策 未被制定或认可为法律规范之前,是由决定、决议、纲领、宣言、通知、纪要等形式表现的。(4)法律规定的内容比较具体、明确和详尽,它不仅告诉人们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和禁止做什么,而且还规定了违法所应承担的责任。政策一般比较原则和概括。(5)法律比较稳定。政策比较灵活,变化较快。
4、道德与法律的联系与区别
道德与法律是社会规范最主要的两种存在形式,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范畴。
道德与法律的的区别:(1)产生的条件不同。原始社会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法律,只有道德规范或宗教禁忌,或者说氏族习惯。法律是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氏族制度的解体以及私有制、阶级的出现,与国家同时产生的。而道德的产生则与人类社会的形成同步,道德是维系一个社会的最基本的规范体系,没有道德规范,整个社会就会分崩离析。(2)表现形式不同。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一种行为规范,它具有明确的内容,通常要以各种法律渊源的形式表现出来,如国家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等。而道德规范的内容存在于人们的意识之中,并通过人们的言行表现出来。它一般不诉诸文字,内容比较原则、抽象、模糊。(3)调整范围不尽相同。从深度上看,道德不仅调整人们的外部行为,还调整人们的动机和内心活动,它要求人们根据高尚的意图而行为,要求人们为了善而去追求善。法律尽管也考虑人们的主观过错,但如果没有违法行为存在,法律并不惩罚主观过错本身,即不存在“思想犯”;从广度上看,由法律调整的,一般也由道德调整。当然,也有些由法律调整的领域几乎不包括任何道德判断,如专门的程序规则、票据的流通规则、政府的组织规则等。在这些领域,法律的指导观念是便利与效率,而非道德。(4)作用机制不同。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而道德主要靠社会舆论和传统的力量以及人们的自律来维持。(5)内容不同。法律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一般要求权利义务对等,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而道德一般只规定了义务,并不要求对等的权利。比如说,面对一个落水者,道德要求你有救人的义务,却未赋予你向其索要报酬的权利。向被救起的落水者索要报酬往往被视为不道德。
道德与法律是相互联系的。它们都属于上层建筑,都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它们是两种重要的社会调控手段,自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任何社会在建立与维持秩序时,都不能不同时借助于这两种手段,只不过有所偏重罢了。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推动的。其关系具体表现在:(1)法律是传播道德的有效手段。(2)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和推动力量,是法律的有益补充。(3)道德和法律在某些情况下会相互转化。一些道德,随社会的发展,逐渐凸现出来,被认为对社会是非常重要的并有被经常违反的危险,立法者就有可能将之纳入法律的范畴。反之,某些过去曾被视为不道德的因而需用法律加以禁止的行为,则有可能退出法律领域而转为道德调整。
5、法制与法治的联系与区别
法制和法治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概念,不容混淆。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属于制度的范畴,是一种实际存在的东西;而法治是法律统治的简称,是一种治国原则和方法,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是对法制这种实际存在东西的完善和改造。(2)法制的产生和发展与所有国家直接相联系,在任何国家都存在法制;而法治的产生和发展却不与所有国家直接相联系,只在民主制国家才存在法治。(3)法制的基本要求是各项工作都法律化、制度化,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而法治的基本要求是严格依法办事,法律在各种社会调整措施中具有至上性、权威性和强制性,不是当权者的任性。(4)实行法制的主要标志,是一个国家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到法律监督等方面,都有比较完备的法律和制度;而实行法治的主要标志,是一个国家的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包括国家最高领导人在内,都严格遵守法律和依法办事。
二者的联系在于: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要实行法治,必须具有完备的法制;法治是法制的立足点和归宿,法制的发展前途必然是最终实现法治。
6、如何培养和加强公民的法律意识?
要增强公民法律意识,主要应在端正普法指导思想,深化普法教育,加强法律防范意识,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从源头抓好普法工作,舆论宣传工作等六方面下功夫。(具体由自已适当展开阐述。)
法理学作业3
第三编 法的创制 第四编 法的实现
一、名词解释
1、法的创制是国家或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或认可、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
2、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并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实现的一种行为规则。
3、法的体系是指一国或一地区现行法律规范按不同的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系统的统一整体。
4、法的部门是指对一个现行法律规范,按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调整方法的不同所作的分类。
5、法的渊源(形式渊源)仅指法的法律效力的来源,即一个行为规则通过什么方式产生,有何种外部形式才被认为是法律规范,具有法律规范的效力,并成为国家机关审理案件或处理问题的规范性依据。
6、法的实现是指法律规范在人们的行为中的具体落实,权利被享用,义务被履行,禁令被遵守。
7、法的适用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和由国家授权的社会组织,按照法律的规定运用国家权力调整和保护具体的社会关系的活动。
8、法律规范的效力是指法律规范的生效范围,即法律规范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对什么人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9、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产生的,以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特殊的社会关系。
10、法律监督是指有关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对法的创制和法的实施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察和督促。
二、问答题
1、我国法的创制的基本原则
法的制定的基本原则是在法的制定的整个活动中贯彻始终的行为准则,它是指导思想的规范化和具体化,是指导思想体现的形式和落实的保证。
我国社会主义的立法,一般来说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2)合宪性和法制统一原则;(3)总结国内实践经验和借鉴外国经验相结合的原则;(4)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5)立足全局、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原则;(6)群众路线和专门机关工作相结合,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7)维护法的稳定性、连续性和严肃性与及时创、改、废相结合的原则。
2、法的制定程序
法律制定程序即立法程序,广义的立法程序是指享有立法权的主体在制定、修改、补充 、废止以及认可各种规范性文件和法律规范过程中的工作方法、步骤和次序。狭义的立法程序是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国会)在制定、修改、补充、废止各种规范性文件过程中的工作方法、步骤和次序。我国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法律的程序是:
(1)法律案的提出这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程序的第一阶段。所谓提出法律案,就是根据有关规定,享有相应职权的国家机关或个人向全人大或常委会提出关于制定、修改、废止法律的议案。这里的“法律”是狭义上的,不包括宪法。因为,宪法的修改有特别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第64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议。”
(2)法律案的审议法律案的审议是立法程序中关键性的阶段,也是立法程序的第二个阶段。审议法律案,就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就已经列入会议议程的法律案进行审查讨论。3.法律案的通过
(3)通过法律案,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表决来决定法律草案能否成为正式法律的活动。这是立法程序中的重要一环。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法律案都是采用表决通过的方式进行的。
(4)法律的公布公布法律,就是将立法机关通过的法律用一定方式和形式公之于众。宪法规定由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主席令载明该法律的制定机关、通过和施行日期。
3、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
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包括三个因素,假定,处理,制裁。(1)假定:法律规范中关于规范使用的条件的部分。(2)处理:法律规范中指明人们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的部分。(3)制裁:法律规范中关于违反该规范后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的规范。
4、我国的主要法律部门
我国的法律部门主要包括:(1)宪法;(2)行政法;3.民法(民商);(4)刑法;(5)经济法与环境法;(6)诉讼法;(7)军事法;等等。这是对法律的一种分类,分类标准是法律的具体调整对象和调整机制。
5、我国法的渊源
我国法的渊源主要有以下几个:(1)宪法 在中国,全国人大监督宪法的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并监督宪法的实施,对违反宪法的行为予以追究。(2)法律法律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我们这里仅用狭义。在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中,法律的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分为两大类:一类为基本法律,即由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的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另一类为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即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也有权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在不同该法律基本原则相抵触的条件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具有规范性的决议、决定、规定、办法等,也属于“法律”类法的渊源。(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指作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国务院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4)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是一定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依法制定的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5)规章规章是行政性法律规范文件,从其制定机关而言可分为:一是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另一种是地方政府规章。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盛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和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6)特别行政区的法律特别行政法依法享有高度的自治权,除外交、国防事务属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特别行政区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现行的法律基本不变,现行的社会、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七)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国际条约是指我国作为国际法主体同外国缔结的双边、多边协议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国际惯例是指以国际法院等各种国际裁决机构的判例所体现或确认的国际法规则和国际交往中形成的共同遵守的不成文的习惯。国际惯例是国际条约的补充。政策也是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之一。政策是国家或政党为完成一定时期任务而规定的活动准则。此外,在法学上一般也认为,习惯应视为我国法的非正式渊源。在当代中国,不采用判例法制度,判例不具有拘束力,不是法的正式渊源之一。但我国应当重视判例的作用。
6、法律关系的要素
法律关系的要素主要有:(1)法律关系的主体:自然人(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或法人(具有法律人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组织)(法律关系主体参加法律关系还有资格的限制,被称为权利能力或责任能力);(2)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共同所指的对象。与权利客体有区别又有联系,是一定利益的法律形式。客体主要类别: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3)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义务是法律调整的特有机制,是法律行为区别于道德行为最明显标志,也是法律和法律关系内容核心
法理学作业4
学习心得(严禁协雷同,不少于400字)
学习心得的答案,由于作业要求可以是学习法理学的方法技巧,可以是对某一问题的思考,也可以是对法理学课程的新认识。特别强调的是个人的观点,不得少于400字。其实只要做到两点就可以了,一要是自已的观点,不与别人雷同;二是确保字数四百以上。
请各位自已做一下,下面只是一例,仅供参考。
通过参加中央电大开放教育的法学专科《法理学》的学习,使我开始初步接触系统的法学知识,了解了许多法学基础知识,并为以后系统全面地深入学习法学专业课程奠定了基础。在这里我重点谈一下对“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法制的关系”的认识。
民主和法制是既平实又抽象的两个概念,我们几近耳熟能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无处不现。多少年来,为了民主和法制,多少人为之奋斗。然而,在生活中许多人对此却有所偏颇,要么认为想要怎么就怎么样,几近无法无天,要么是独裁统治,人们无任何自由与权利。这两种现象都将民主与法制的关系割裂开来了。通过《法理学》课程的学习,我懂得了,民主与法制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一方面,民主是法制的基础。因为,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只有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由工人阶级和全体人民掌握政权,才谈得上制定出体现自己意志的法制。现代意义上的法制,中心环节是依法办事,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反对超越法律的特权。这种法制只存在于民主政体中,决不能存在于专制政体中。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个原则。法制的民主原则是指在立法、执法、守法、法律监督等法制的种种环节上。都实行民主。坚持法制的民主原则是由社会主义法制的本质决定的。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力量源泉。充分发扬民主,使人民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方面都发挥作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就有成功的保障。随着社会的发展,民主不断完善、健全、发展。相应地,法制也必然随之发展、健全、完善。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社会主义法制确认社会主义民主。民主要得以存在、实现和发展.需要法制加以确认、肯定。社会主义法制规定社会主义民主的范围。社会主义法制规定如何实现社会主义民主。一方面法制规定实现民主的程序和方法,为人民行使各项民主权利提供有效措施。同时也规定对行使民主权利的制约,保障人民能正确地行使民主权利。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危害民主的违法犯罪行为,这就需要用法来制裁这些行为,使民主得到切实保障。同时,法制也是同官僚主义进行斗争的武器,通过这种斗争,保障社会主义民主。当然社会主义法制是轨道,在此基础上要大力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在社会主义民主的前提下要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由此可见,任何割裂两者都是错误的。
4.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刑法学【1】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第二题答案
第二题:
答:(一)王某某的行为与陈某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为王某某将未满14周岁的陈某某带去河边游泳就有义务保证其人身健康和安全,但王某某在可以履行有关义务的能力的情况下,没有将陈某某从深水区带回,导致了陈某某溺水而亡,因此王某某的行为与陈某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王某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其行为表现形式为不作为,主观心理态度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因为构成不作为犯罪应构成三个条件:一是存在应履行的义务;二是有履行义务的能力;三是没有履行特定义务导致了严重后果的发生。王某某将未满14周岁的陈某某带去河边游泳就有义务保证其人身健康和安全,但王某某在可以履行有关义务的能力的情况下,没有将陈某某从深水区带回,导致了陈某某溺水而亡严重后果的发生,应构成不作为犯罪。王某某在将未满14周岁的陈某某带去深水区游泳,后应该预见到不及时将其带回可能会导致陈某某的溺水身亡的后果的发生,但王某某在自行洗澡后感到身体累便自行上岸回家,而没有把陈某某带上岸,没有预见到后果的发生,应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的主观心理态度。
5. 电大09年 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答案
一、
呈请拘留报告书
×公刑字拘(2000) ×号
被拘留人的基本情况:李××,男,28岁,
被拘留人的简历; 2007年1月31日深夜, …………
这一部分写清与犯罪有关的情形,从而阐明拘留的理由,属于“在身边或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的情形
综上所述,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之规定,特呈请对犯罪嫌疑人李××刑事拘留
妥否,请批示
承办单位:××县公安局刑警队
承办人:
2007年×月×日
二、
起诉意见书
公起字(2001)104号
犯罪嫌疑人朱××,男,1989年12月5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县××乡××村,系××中学高三学生。是被害人徐××的侄子,1997年前随在××学校读书时就不学正道,经常耍流氓。2003年下半年到××中学后,恶习仍然不改。2007年4月10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未遂)被刑事拘留。现羁押于××市公安局看守所。
违法犯罪经历: 4 月10日晚,朱某本想随他姐姐去看电影,但他姐姐不肯带他,他就躲在徐××家的屋后,想等他姐姐走后,再到电影场。正在屋后等的时候,听到陈××喊徐××端洗澡水,这时他灵机一动,恶性发作,动了坏脑筋,就从屋后偷偷出来,掩到徐××家大门边的上堆旁,乘徐××外出到陈家端洗澡水之机,窜人其家,隐蔽在灶间内,想偷看徐××洗澡,但徐××将水端回后没有洗澡,只有用水擦了身子,以后就坐在堂屋靠灶间门口织毛衣。这时,朱犯见她没有洗澡,非常扫兴,同时因潜伏时间较长,肚子又痛,急于大便,无法出去,就产生行凶的恶念,于是在徐家盛糠的缸盖上摸到一把菜刀,悄悄窜到徐的背后吹熄了煤油灯,对其行凶,舞刀乱砍,受害者越是呼救,朱某越是逞凶,直到邻居听到呼救声赶到门口,朱某才畏罪拨开后门闩,穿过小河上的坝头逃跑。
从朱××交出的衣服、袜子上发现几处点滴血迹,经技术化验,与受害人血型及现场菜刀和地面上的血迹相符。经比对,朱××指纹与现场指印亦相同。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朱××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涉嫌故意杀人罪。特将本案移送审查,依法起诉。
此致
敬礼
××人民检察院
2007年5月7日
注:1.犯罪嫌疑人朱××现押于××县看守所。
2.附本案预审卷宗xx页。
3.作案工具详见物品清单。
作业2答案
一、
×××市人民检察
起 诉 书
检刑诉[2007]第××号
被告人:孙××,男,28岁,1979年2月25日出生于××省××市一个工人家庭,本人为××市××工厂工人,小学文化,汉族,住××市××路××号,孙××小学逃学被学校除名。此后终日在社会上游荡。1995年3月,因盗窃犯罪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005年8月经亲戚介绍到××厂做工,但经常不上班。2007年9月13日现因涉嫌故意杀人罪, 2007年9月13日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同年9月17日经本院批准被××市公安局逮捕, 现羁押于××市公安局看守所。
被害人:章××,女,住××市××路××号,2000年9月13日出生。委托代理人×××。
本案由××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孙××涉嫌故意杀人一案,于2007年9月20日以第20号起诉意见书预审卷宗3卷10册,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07年9月21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于2001年9月21日已告知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及其父母,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被告人的辩证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孙××于2007年9月4日下午6时许,在其住处楼下看见章××和其他小孩玩,顿起邪念。当章××在电影院沙堆玩时,以糖为诱饵,将章××引向电影院大门右侧然后抱起来到菜市场东头一个食品门市场,买了一个烧饼给章××吃,一直拖延到夜,10时左右,孙××才把章××抱向自己的住处,在进门时,孙××用双手将章××掐死然后把章××抱到楼上自己的房间,藏在床下,9月5日中午,孙××到其母亲的住处取来一把菜刀,还找了一块砖磨了这把刀,下午两点钟当同住楼上的母亲、姐姐、妹妹等人上班和上学去之后,孙××将尸体拖出,放在一个白色长放形瓷盆上面分解肢体,当夜,孙××骑自行车分两次将尸体抛入河中。9月6日,早晨,孙××买了细盐,把从尸体上剥离的肌肉腌了起来。6日中午、7日早晨、8日、9日,孙××先后几次烧煮腌过的人肉吃,后因人肉臭了,就用旧的白色塑料雨衣将其包起来挂在墙上。在杀人分尸之前,孙××曾向好友李××诱惑“人肉很嫩,味道很鲜,多活二十年,五六岁小孩更好等”。“小孩最好哄,搞几个小糖就来了”,“一掐就死”等等。孙还不止一次地对着行人指指点点说:“这人好吃,那个不好吃”等等。孙××是在上述罪恶思想驱使下,对被害人章××下此毒手。
上述事实的论据如下:1、从河中打捞被害人章××尸体上,取毛发肌肉作血型检验,为“ AB”型,孙××的血型为“O”型,孙××的妹妹血型为“A”型。2、孙××供认后,侦查人员对肢解尸体用的搪瓷盆,装四肢和头的黑提包进行检查,血迹亦为“AB”型。3、从河中打捞装尸体、躯干的藤条提包以及包口的带子。经孙××母亲、姐姐、妹妹辨认,肯定是他们家的,放在孙××住处。4、据孙××供认,在孙××住处搜查时提取的小刀为肢体尸体的凶器,是从其母亲那里拿来,拿来后还磨过。孙××的妹妹、弟弟证明是实。5、孙××供认,9月6日买细盐一斤,腌人肉用去一部分。搜查时,查获细盐三两左右,经提取浸泡人肉的“福尔马林”水里沉淀物,用光谱仪鉴定结果证明人肉确用盐腌过,用量最少四两,与孙××供认相符。6、孙××供认,抱走被害人时,发现章××口袋内有一把削铅笔的小刀。经被害家属和当天下午与章××一起玩的孩子们回忆。章××当天确带有小刀。7、经法医鉴定,孙××精神状态正常,没有精神病。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孙××为满足自己的变态需求,故意将他人杀害,并肢解、煮食尸体,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且犯罪手段和情节极其残忍、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必须予以严惩。被告人孙××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追究孙××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本院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敬礼
×××市人民法院
检察员:×××
书记员:×××
(院印)
附: 1.被告人孙××现羁押于××市公安局看守所。
2.证据目录一份
3.主要证据复印件一册
二、
×××故意杀人案
×××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中法刑字[2008] 第37号
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犯罪嫌疑人刘××,男,××省××县人,26岁,19××年×月×日生,汉族。刘××初中毕业后务农三年,后来经人介绍于2005年4月到××市××公司当了一名勤杂工,住在该公司宿舍平房3排13号。 刘××在××公司工作期间马马虎虎,责任心不强,自由散漫,经常违反纪律,不遵守规章制度,多次受到公司经理许XX等领导的批评教育。2006年8月,刘XX因打骂一起工作的勤杂工牟××,受到了行政警告处分;2007年9月又因偷拿公司职工香烟八包、衬衫一件和250元等财物,受到记过处分。5月16日,××市公安局以故意杀人罪对刘××执行逮捕,将其关押于××看守所。
辩护人王×××,×××律师事务所律师
××人民检察院以X检诉字(2008)4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犯故意杀人罪,于2008年6月13日向本院提出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8年7月5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许××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刘××及其辩护人王××,证人×××,鉴定人×××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人民检察指控,2008年2月,××公司发放2007年度奖金,刘XX因有偷摸行为未拿到奖金,因而对公司领导尤其是对公司经理许××怀恨在心,蓄谋报复杀人。2008年5月10日,刘××上班后四处寻找作案工具,先到公司厨房想偷拿菜刀行凶,见厨房人多,不便下手,就走了;后又窜到公司木工房,见只有木工朱××在于活,就上前与他闲聊,并谎称要修理桌椅,想从木工房借几件工具,用完后一定及时归还,于是经刘××同意,从木工房拿羊角锤一把、木工凿一把,并藏于宿舍床下。中午12时许,刘××混进公司办公楼一层值班室,伺机报复领导。1时许,许××进入三层经理办公室(333室)午休。1时30分许,刘××窜到三楼轻轻推开333室房门,见许经理在办公室套间里午睡,而经理秘书侯××正在办公室外屋沙发上休息,于是刘××灵机一动,轻轻地推醒侯××,将其叫到门外,谎称有一件重要事情需要单独向许经理报告,请侯××回避一下,另找地方休息。侯××走后,刘××进入333办公室,先将房门反锁上,后窜人里间,趁许经理在床上熟睡之机,取出藏匿在身的凶器羊角锤、木工凿,用羊角锤朝许经理的头部猛击二三十下,后又对着许的面部、颈部和胸部使劲用羊角锤敲打、木工凿扎刺十余下,致使许××经理颅骨粉碎性骨折,脑组织外溢,面部、颈部和胸部的伤口流血不止,当即死亡。刘××作案后逃离现场,先逃到××市长途汽车站,企图乘车逃回老家,发现已有公安人员堵截,随即转到××火车站,企图坐火车逃往上海、杭州等地。当日晚8时许,刘××被追捕的公安人员抓获并立即予以刑事拘留。
人民检察指控,被告人刘××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实,被告人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附有证人××的证言证人及告人刘××在侦查阶段的供述,法医鉴定书等主要证据复印件及证据目录和证人名单。
辩护人王××提出被告人刘××属于激忿杀人,事出有因,希望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2008年2月,被告人刘××因有偷摸行为未拿到奖金,因而对公司领导尤其是对公司经理许XX怀恨在心,蓄谋报复杀人。2008年5月10日,刘××上班后四处寻找作案工具,先到公司厨房想偷拿菜刀行凶,见厨房人多,不便下手,就走了;后又窜到公司木工房,见只有木工刘××在于活,就上前与他闲聊,并谎称要修理桌椅,想从木工房借几件工具,用完后一定及时归还,于是经刘××同意,从木工房拿羊角锤一把、木工凿一把,并藏于宿舍床下。中午12时许,刘××混进公司办公楼一层值班室,伺机报复领导。1时许,许××进入三层经理办公室(333室)午休。1时30分许,刘××窜到三楼轻轻推开333室房门,见许经理在办公室套间里午睡,而经理秘书侯××正在办公室外屋沙发上休息,于是刘XX灵机一动,轻轻地推醒侯XX,将其叫到门外,谎称有一件重要事情需要单独向许经理报告,请侯XX回避一下,另找地方休息。侯××走后,刘××进入333办公室,先将房门反锁上,后窜人里间,趁许经理在床上熟睡之机,取出藏匿在身的凶器羊角锤、木工凿,用羊角锤朝许经理的头部猛击二三十下,后又对着许的面部、颈部和胸部使劲用羊角锤敲打、木工凿扎刺十余下,致使许XX经理颅骨粉碎性骨折,脑组织外溢,面部、颈部和胸部的伤口流血不止,当即死亡。
上述事实,合议庭主持,控辩双方当庭举证、质证,有被告人刘××的供述,及法医鉴定和医生检查结果,对刘××指纹的鉴定,还有被告人交出的衣服、袜子和菜刀。印证了被告人刘××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构成故意杀人罪。辩护人王××提出的希望从轻处罚的意见没有法律依据不予采纳。为了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刘××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按到判决书的第2日起10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份。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2008年7月10日
(院印)《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3答案
一、
秦×浩抢劫、强奸,鲁×成、李×抢劫案
××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 事 裁 定 书
[2007] ×刑终字第××号)
原公诉机关××市 ××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秦×浩,男,生于1985年5月26日,汉族,出生地××省××县,初中文化,原××市××厂工人,住××市××街×楼×号,因本案于2001年7月1日被拘留,7月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市看守所。
辩护人叶××,××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鲁×成,男,生于1984年7月12日,汉族,出生地××市 ××县,初中文化,原××市××厂工人,住××市××街××厂宿舍楼×栋×号,因本案于2007年7月20日被拘留,7月22日被捕,现羁押于××市看守所。
辩护人王××,××律师事务所律师。
××市××区人民法院审理××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秦×浩犯抢劫罪、强奸罪,原审被告人鲁×成,犯抢却罪,原审被告人李×抢劫罪一案,于2007年8月29日作出(2007)×法刑初字第87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秦×浩、原审被告人鲁×成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判长吴××,审判员许××、张××),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市××区人民检察院派检察员刘××出庭履行职务。上诉人秦××及其辩护人叶××,上诉人鲁××及其辩护人王××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认定,被告人鲁×成于2007年5月间,得知王××家中存有假币,即勾结被告人秦×浩、被告人李×多次密谋行抢,意欲抢得假币后进行违法交易。2007年6月10日下午2时许,被告人秦×浩、被告人李×二人乘王××不在家,手持刮刀、改锥闯入王××家,对王妻持械威胁恫吓,并四处翻找,未找到假币,却找到现金人民币1000余元,被告人秦×浩将钱装入自己钱包(后与被告人鲁×成、被告人李×平分)。尔后秦将王妻捆绑、堵嘴、蒙头,指使被告人李×浩抢走日本产的照相机一台,被告人秦×浩又强行奸污了王妻。作案后,被告人秦×浩、被告人李×按约定向被告人鲁报信,并将照相机交给被告人鲁×成。案发后,被告人鲁×成畏罪逃离所在城市。截至2007年7月22日被告人秦×浩、被告人鲁×成、被告人李×全部被逮捕归案。认定的证据有:被告人秦×浩、被告人李×二人所持作案工具(刮刀、改锥)、抢劫所得赃物(现金人民币1000余元,日本产的照相机一台。)、捆绑王妻用的绳索、被害人王妻内裤上的精斑检验鉴定结果、被害人王妻的陈述、被告人鲁×成勾结被告人秦×浩、被告人李×的供述等。原判认为,××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秦×浩犯抢劫罪、强奸罪,被告人鲁×成,犯抢却罪,被告人李×抢劫罪的罪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被告人秦×浩犯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终身;被告人鲁×成犯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被告人李×犯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上诉人秦×浩、上诉人鲁×成及其辩护人的上诉、辩护意见为:第一审判决,量刑过重。
××市××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上诉人秦×浩犯抢劫罪、强奸罪,上诉人鲁×成,犯抢劫罪,被告人李×抢劫罪的指控。
经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与一审相同。
综上所述,检察机关指控上诉人秦×浩犯抢劫罪、强奸罪,上诉人鲁×成犯抢劫罪,被告人李×抢劫罪的罪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上诉人鲁×成、上诉人秦×浩及其辩护人提出的量刑过重,辩护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本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判 长 吴××
审 判 员 许××
审 判 员 张××
2007年9月12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二、
×××市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7]×民初字第25号
原告孙×杰,男,1946年8月21日出生于××省××县系××公司退休干部,住××公司宿舍楼×栋×单元×号。
被告孙×林,男,1985年5月3日出生于××省××县××制药厂工人,住××市××街×楼×号。
原告孙×杰与被告孙×林脱离养父子关系一案,本院于2007年11月×日受理后,由审判长张××和人民陪审员朱××、王××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孙×杰和被告孙×林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孙×杰诉称,原、被告系叔侄关系,2005年5月,原告孙×杰经被告孙×林的父母请求,在办理了相关手续后,收被告孙×林为养子,养父子关系确定后,同年9月1日,原告孙×杰将被告孙×林的户口由原籍××省××县××乡××村转至××市,并为被告孙×林找了工作。日常生活中被告孙×林将全部工资交给原告孙×杰,原告孙×杰每月给被告孙×林200元零花钱,并购买衣物,关系一直很好。2005年8月,被告孙×林在其制药厂分得一间房子后便搬出去住,再也不将工资交给原告孙×杰,原告孙×杰与被告孙×林在2007年3月,因被告孙×林婚姻问题发生争吵,被告孙×林于2007年10月23日晚与其生母一道趁原告孙×杰出去散步的机会,将原告孙×杰买来仅两个月价值4000元的松下彩电一台搬走,原告孙×杰发现后大为不满,在要求被告孙×林归还电视机未果的情况下,于2007年11月2日向××市人民法院起诉。诉请与被告孙×林脱离养父子关系,并让被告孙×林归还电视机。
被告孙×林辩称,在与原告确定养父子关系后,每月将1000余元的工资全部交给原告孙×杰,被告孙×林工作以后共向原告孙×杰交了近3万元工资。被告孙×林在其制药厂分得一间房子后虽然搬出了原告孙×杰家,但是在节假日还去看孙×杰,通常还买些食品。原告孙×杰也不再给被告孙×林零花钱。原告孙×杰因病住院,被告孙×林还特意请假到医院照顾原告孙×杰,买了食品和生活用品。被告孙×林工作后,共向原告交了近3万余元的工资,只从原告孙×杰处得到不满1万元的零花钱和物品,要求法院判令原告孙×杰退回被告孙×林所交工资的剩余部分2万元,并资助被告孙×林部分结婚所需费用。
经审理查明,原告孙×杰与被告孙×林在形成养父子关系后曾和睦相处了3年。期间,被告孙×林将工资交给原告孙×杰是尽人子之情,而原告孙×杰负责全家生活开支,还给被告孙×林零花钱,为被告孙×林购买衣物,也尽了为父之责,再断无向被告孙×林返还所交工资之理。后因双方在被告婚姻问题上发生分歧而出现矛盾,被告孙×林于2007年10月23日晚与其生母一道趁原告孙×杰出去散步的机会,将原告孙×杰买来仅两个月价值4000元的松下彩电一台搬走,以致引起诉讼,显属被告孙×林的错误。原告孙×杰住院期间,被告孙×林还请假照顾,也尽了一定义务。
本院认为:原告孙×杰和被告孙×林为养父子关系期间,因双方在被告婚姻问题上发生分歧而出现矛盾,被告采取搬走原告电视机的行动激化了矛盾,显属被告孙×林的错误。但念及原告孙×杰住院期间,被告孙×林请假照顾,尽了一定的义务,原告孙×杰在被告孙×林结婚时给予一定的资助亦在情理之中。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 原告孙×杰与被告孙×林解除养父子关系;
二、 被告孙×林将电视机退还给原告孙×杰;
三、 原告孙×杰付给被告孙×林3000元钱作为对被告孙×林结婚成家的资助。
本案案件诉讼费用600元由原告孙×杰、被告孙×林各负担一半。
如不服从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讼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高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 张××
人民陪审员 朱××
人民陪审员 王××
2007年12月3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4参考答案
一、
公证申请书
申请人:郭××,女,1962年8月2日生于××市××区××街××号楼×单元×号。
本人1980年9月考入××大学中文系学习,1984年获得文学学士学位;1984年7月在××大学中文系任教;1989年被评为讲师;因教学科研成绩突出,1993年被破格评为副教授,授予高级职称证书。请予公证。
申请人:郭××
20077年12月20日
附:本人所获大学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本人所获副教授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
二、
刑事自诉状
自诉人:张红,女,54岁,大学本科毕业,汉族,在××市××研究所工作,任该所服务公司副经理,住在该所宿舍楼××栋××单元××号。
被告人:赵某,男,57岁,大学本科毕业,汉族,原在××市××研究所工作,任该所仪器研究室副主任,住在宿舍楼××栋××单元××号。2002年辞职下海,被聘到广东省××市××号。2003年下半年至今在××市××模具厂工作。
案由和诉讼请求:被告人赵犯重婚罪。请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追究赵志平的刑事责任。请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解除我与赵某的婚姻关系。
事实与理由:我与赵某于1977年结婚,育有一女,女儿早已成家并在国外工作,居住,2002年赵某辞职下海,被聘到广东省××市××空气净化器公司工作。起初,赵某每两个月回一次家,对家里的生活也尽力照顾,但是,自2003年下半年赵某到××市××后,赵某便渐渐发生了变化:近一年的时间内赵某一直以工作忙为由没有回家,只是每月寄一笔钱给张红。原来,赵某到××市××模具厂工作后,结识了在一家夜总会从事服务工作的余某(女,32岁,××省××县××镇×村人)。赵某贪恋这位小自己24岁的年轻丽人的姿色,以各种小恩小惠相诱,家境贫寒的余某贪图赵某的金钱也自然抓住赵某不放,不久,二人以“夫妻”名义住在一起。2005年初,赵某到广东另一家公司工作,余某也随着赵某前往,仍以“夫妻”名义住在一起,此时的赵某周旋在我和余某二人之间,一边与余某过着“夫妻”生活,一边与合法妻子我说要的头到老,相守终身。2005年9月,我想到国外看望女儿,赵某以工作忙为由回绝了。在我的再三要求下赵某免强答应到北京办理出国手续,但背地里将余某带在身边,我出国后,赵某与余某在北京玩耍了半个月后乘飞机回到××市,并在××度假村别墅内以“夫妻”名义同居,当地人都知道赵2006年3月,赵某向我提出离婚,并称要与余某正式结婚,还要求我接受现实,如不愿离婚,就容忍他组建一夫二妻的三人家庭,否则,将不再回家,也不再给我生活费,我当场拒绝,此后,在长达一年的时间内,赵某便没有回过家,也没有寄一分钱回家。上述事实,有各种书证、证人、证言为证。综上所述,赵某背着妻子包养“二奶”长达5年之久,并以“夫妻”名义同居,不履行对合法妻子的义务。赵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构成重婚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我与赵某夫妻感情已破裂,同时请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解除我与赵某的婚姻关系。为此,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之规定,向你院起诉,请依法判处
证人姓名和住所,其他证据和证据
1.赵某在××市××模具厂及广东另一家公司工作期间与余某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房东,邻居的证词×份。
2.赵某与余某在北京及××渡假村玩耍期间的宾馆住宿登记表的复印件×份。
3.赵某与余某飞机的旅客登记表的复印件等×份。
此致
敬礼
××省××市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份;
证据材料×份。
自诉人:张红
2007年4月16日
6. 09电大开放教育入学指南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你说的什么,说的那个白色的,很薄的几张纸的那个,只有选择什么也没有。对无论是09年的还是以前的都是一样的。电大往年的全是一样的,听说在09年以后会改版,全面的改,这个我看还没完成。现在09秋还是用的原来的材料。
7.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形成性考核册的答案!
2009开放英语1形成考核册
Units1-6第一部分 1 B 2A 3B 4B 5A第二部分6B 7A 8C 9C 10C 11B 12B 13C 14C 15C 16B 17A 18B 19B 20A 21B 22A 23C 24C 25A第三部分26 Is he a manager? 27 Does she usually go to work by bus? 28 Are there fifty students in the class?29 Have they a large house ?30 Is he currently working on TV advertisements?第四部分31B 32A 33A 34B 35B 36B 37B 38B 39A 40C第五部分41会议室在一楼。42他现在在跟客户谈话。43大卫经常在午餐时间在他的办公室吃三明治。44我预定了一件单人房。45我正在等我的老板在上海打来的重要电话。 Units7-12第一部分 1 A 2B 3B 4A 5A第二部分6B 7C 8B 9A 10C 11C 12A 13A 14A 15A 16B 17A 18B 19A 20A 21A 22C 23A 24B 25C第三部分26 You can’t smoke in the bedrooms.27 It dosen’t usually snow in winter in Ireland.28 Don’t put then on the desk.29 She hasn’t got brown wavy hair.30 Idon’t need to y any apples.第四部分31B 32A 33A 34A 35B 36C 37A 38A 39B 40A第五部分41这个起居室又大又舒服。42和看报纸相比我更喜欢看电视。43银行就在报刊经售点的对面。44他从我这借走了很多钱。45坐出租车从机场到市中心要40分钟。Units13-18第一部分 1 B 2B 3A 4A 5A第二部分6B 7B 8C 9A 10A 11B 12A 13C 14B 15A 16A 17B 18B 19A 20B 21C 22C 23B 24A 25A第三部分26 How does he go to work?27 When is she flying for Paris?28 Where is the bus stop?29 They will not go to the wedding reception.30 He was’t at the party last night.第四部分31B 32A 33B 34A 35A 36B 37C 38B 39A 40C第五部分41你需要降低你的温度。42对于下周的考试我感到担心43他比她更擅长于网站设计。44这份工作有四名求职者。45在9月30日之前我们将作出决定。期末自测第一部分 1 B 2B 3B 4A 5A第二部分6C 7B 8B 9B 10B 11B 12A 13A 14C 15C 16C 17C 18A 19A 20B 21C 22C 23A 24A 25A第三部分26 Does he always work on Tuesday?27 I don’t have to work every evening.28 My computer isn’t working.29 How long will the meal take?30 How much does the flat cost a month?第四部分31B 32A 33B 34B 35A 36B 37B 38B 39C 40A第五部分41我每周去游泳一次。42 你想去哪个博物馆?43他对电脑的兴趣比我少。44你能开那个瓶子吗?45 北京的天气和纽约的天气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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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解剖生理学》作业1
【作业目标】通过本次作业考查学生对第一、二、三章内容的学习情况和目标达成情况。
【作业完成时间】 年 月 日
一、名词解释
1.解剖学姿势
2.体循环
3.突触
4.上呼吸道
5.关节
6.纵隔
7.脑屏障
8.肾门
二、 问答题
1.在光镜和电镜下骨骼肌纤维与心肌纤维的结构有何异同?
2.试比较深感觉传导通路与浅感觉传导通路的异同。
3.列表说明心脏各个腔室的入口、入口处的瓣膜、出口、出口处的瓣膜及瓣膜的作用。
4.你在学习第一章~第三章的内容时,遇到了哪些困难?你是如何解决的?你需要哪些帮助?
(说明:学员可以通过多种方法与辅导老师、主持老师、主讲老师取得联系,共同讨论和解决学习上的问题,互帮互助、教学相长。比如参加教学点面授,与辅导老师面对面交谈;再比如经过注册能够随时进入电大在线课程端的在线讨论,在那里与主持老师或主讲老师进行交流;另外还能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与老师取得联系。主持教师和主讲教师的联系电话及电子邮件地址在作业本的封底可查到。)
《人体解剖生理学》作业2
【作业目标】通过本次作业考查学生对第4、5、6章内容的学习情况和目标达成情况。
【作业完成时间】 年 月 日
一、名词解释:
1.兴奋性
2.反射
3.受体
4.静息电位
5.血细胞比容
6.红细胞沉降率
7.纤维蛋白溶解
8.心动周期
9.血压
10.微循环
11.血-脑屏障
二、问答题:
1.细胞膜转运物质的形式有几种?每种形式请举一例说明。
2.比较教材104页图4-3动作电位的模式图和140页图6-3心室肌细胞动作电位的模式图,写出心肌细胞动作电位的特点并分析其产生的原因。
3.试述血液凝固的基本过程,并说明正常人血管内血液为什么总是保持流体状态?
4.下面三题可任选一题完成
(1)分别测量25岁左右和65岁左右健康人的血压并给予分析(建议测量人数至少5人,并把结果以表格形式列出来)
(2)将影响动脉血压的因素列表分析比较
(3)如果由蹲位突然变为直立位时,血压会发生什么变化?为什么?
《人体解剖生理学》作业3
【作业目标】通过本次作业考查学生对第7章、第8章、第9章和第10章内容的学习情况和掌握情况。
【作业完成时间】 年 月 日
一、名词解释
1.肺活量
2.时间肺活量(用力肺活量)
3.肺泡通气量
4.消化和吸收
5.胃的容受性舒张
6.胆盐的肠-肝循环
7.基础代谢率
8.肾小球滤过率
9.肾糖阈
10.渗透性利尿
二、问答题:
1.
2.简述胃液、胰液、胆汁的主要成分和作用?胃液和胰液中哪些成分本身并无活性?它们需要哪些物质的激活?
3.
《人体解剖生理学》作业4
【作业目标】通过本次作业考查学生对第11、12、13章内容的学习情况和目标达成情况。
【作业完成时间】 年 月 日
一、填空题
1.人体的排泄途径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肾小管分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种物质。
3.抗利尿激素分泌是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情况下。
4.中枢递质主要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5.非特异性投射系统的功能是______________。
6.小脑的功能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胆碱能受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两型。
8.神经系统的功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信息。
9.影响能量代谢的因素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当环境温度高于30℃时,人体主要以_____________形式散热。
11.折光系统是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组成的。
12.视近物时晶状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激素作用的特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幼年甲状腺分泌不足引起_____________症。 幼年生长素分泌过多引起_____________症。
15.能引起血糖升高的激素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16.按子宫内膜周期变化将月经周期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个期。
二、A型题
1、直接影响远曲小管和集合管重吸收水的激素是:
A、醛固酮 B、血管升压素 C、甲状旁腺素 D、心房钠尿肽
2、每昼夜代谢产物的排出至少需溶解于:
A、0.1L尿液 B、0.5L尿液 C、1.0L尿液 D、1.5L尿液
3、与大量饮水引起尿量增多的有关因素不包括:
A、血管升压素分泌减少 B、醛固酮分泌减少
C、血浆渗透压降低 D、循环血量增多
4、神经冲动是沿着神经纤维传导的:
A、静息电位 B、动作电位 C、突触后电位 D、局部电位
5、有关牵张反射的叙述,错误的是:
A、牵张反射可分为肌紧张和腱反射 B、感受器与效应器在同一快肌肉上
C、γ运动神经元的功能是调节肌梭的敏感性 D、正常肌紧张维持只决定于重力的作用
6、左侧中央前回受损,将导致:
A、左侧躯体运动障碍 B、右侧躯体运动障碍 C、左侧感觉障碍 D、右侧感觉障碍
7、副交感神经活动增强时,正确的是:
A、支气管平滑肌收缩 B、胃肠平滑肌舒张
C、胰岛素分泌减少 D、心肌收缩力增强
8、组织细胞活动的直接供能物质是:
A、葡萄糖 B、ATP C、氨基酸 D、磷酸肌酸
9、呼吸商的意义是:
A、通过耗氧量可求得食物卡价 B、根据耗氧量可知食物的氧热价
C、从CO2的产生量推算机体能量代谢强度 D、以其推算体内物质氧化的种类和比例
10、关于体温的生理变异,错误的是:
A、早晨2~6时最低,下午1~6时最高 B、女性月经期体温最高
C、幼儿体温高于成年 D、情绪激动、紧张、体温会增高
11、正常时,强光照射一侧瞳孔的反应是:
A、两侧瞳孔扩大 B、该侧瞳孔缩小
C、该侧瞳孔扩大 D、两侧瞳孔缩小
12、第1信使指的是:
A、受体 B、基因 C、激素 D、激素—受体复合物
13、肾上腺素的作用,错误的是:
A、使机体反应敏捷 B、迅速提高血糖
C、促使支气管、胃肠平滑肌收缩 D、使心跳加强加快
14、雌激素作用,错误的是:
A、 促进女性附性器官生长发育
B、 激发女性附性征出现并维持之
C、 促使子宫内膜血管、腺体增生,腺体分泌
D、促进阴道上皮细胞增生、角化并合成大量糖原
三、名词解释:
1、瞳孔对光反射 2、肌紧张 3、第2信号系统 4、肾小球滤过滤 5、肾糖阈
6、渗透性利尿 7、基础代谢率 8、突触 9、神经递质 10、允许作用
四、问答题:
1、解释静脉注射大量生理盐水,引起尿量增多的原因?
2、简述月经周期是怎样形成的?
3、甲状腺素的生理作用是什么?
4、皮肤痛与内脏痛各有何特点?牵涉痛有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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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基础作业1
(WINDOWS XP)
一、选择题
1、第一台电子计算机诞生于:1946年2、一个完整的计算机系统应当包括:硬件系统与软件系统3、在计算机内部,数据是以二进制码形式加工处理和传送的,4、目前使用的防杀毒软件的作用是:检查计算机是否感染病毒,消除部分已感染病毒。5、操作系统的作用是:控制和管理系统资源的使用。6、在Windows XP操作系统出现之前,Windows 98是微软公司所提供个人计算机操作系统中最稳定的。7、Internet是广域网类型的网络。8、在以字符特征名为代表的IP地址中,第一级域名的cn代表中国。9、下列[email protected]是合法的电子邮件地址。10、下列在线聊天不属于Ootlook Express的功能。二、填空题1、世界上第一台电子计算机名为ENIAC。2、第二代计算机逻辑元件采用的是大规模、超大规模集成电路。3、计算机硬件主要包括主机和外部设备。4、多媒体技术是计算机综合处理多种媒体信息,使多种信息建立逻辑连接,集成为一个系统并交互性的技术。5、在系统软件中,必须首先配置操作系统。6、Windows XP进行系统还原时,是以还原点为基础的。7、对于网络系统而言,信息安全主要包括信息的存储安全和传输安全。8、Http的中文意思是超文本传输技术。9、电子邮件是指由计算机编制而成并经网络传递、收发的信息文件。10、答复和转发邮件时,主题将自动打上Re和Fw标记。计算机应用基础作业2
(WINDOWS XP)
一、选择题
1、在Word中编辑文本时,编辑区显示的“水线”在打印时不会出现在纸上。2、Word文档以文件形式存放于磁盘中,其默认的文件扩展名为.doc。3、Word文档转换成纯文本文件时,一般使用另存为项。4、在Word中,选定文档内容之后单击工具栏上的“复制”按钮,是将选定的内容复制到剪贴版。5、在Word中,系统默认的英文字体是Arial。6、在Word 97中,如果使用了项目符号或编号,则项目符号或编号在每次按回车键时会自动出现。7、Word中给选定的段落、表单元格、图文框添加的背景称为底纹。8、在Word 97表格中,拆分操作对行/列或单一单元格均有效。9、在Word 97表格中,表格内容的输入和编辑与文档的编辑完全一致。10、在Word 97中,按Ctrl+S键与工具栏上的保存按钮功能相同。二、填空题1、在Word中,标尺是作用是控制文档内容在页面中的位置。2、Word文档编辑区的右侧有一纵向滚动条,可对文档页面作上下方向的滚动。3、Word在正常启动之后会自动打开一个名为文档1的文档。4、文档窗口中的鼠标指针呈现为闪烁的“I”形状。5、在Word中,如果要对文档内容(包括图形)进行编辑操作,首先必须选定操作对象。6、在Word文档编辑过程中,如果先选定了文档内容,在按住Ctrl键并拖拽鼠标至另一位置,即可完成选定文档内容的复制操作。7、Word中,给选定的段落、表单元格、图文框及图形四周添加的线条称为边框。8、在Word表格的单元格内单击鼠标左钮,即可选定单元格。9、在Word表格中,一个表格单元可以拆分成多个单元格。10、在Word中保存一个新文档时,会出现另存为对话框。计算机应用基础作业3
(EXCEL 2003部分)
一、选择题
1、输入分数时,最好以混合形式(# ?/?)方式输入,以免与日期格式相混。2、运算符的作用是用于指定对操作数或单元格引用数据执行何种运算。3、公式中,运算符用于指定对操作数或单元格引用数据执行何种运算。4、图表是工作表数据的图形表示。5、对某列作升序排序时,则该列上有完全相同项的行将保持原始次序。二、填空题1、在Word中我们处理的是文档,在Excel中我们直接处理的对象称为单元格。2、在Excel中,公式都是以=开始的,后面由函数或单元格和运算符构成。3、比较运算符可以比较两个数值并产生逻辑值TRUE或FALSE。4、文本选择运算符“&”可以将一个或多个文本连接为一个组合文本。5、一旦更新了工作表数据,图表也会发生相应变化。(POWERPOINT部分)
一、选择题
1、PowerPoint 2003具有普通、大纲、幻灯片浏览、幻灯片放映视图。2、编辑制作幻灯片时,应该在普通视图中进行。3、当希望幻灯片之间进行切换时,形成一种水平百叶窗的动态切换效果,可是实际演示时发现只是幻灯片中插入的图片显示百叶窗的效果,产生问题的原因是应该在自定义动画任务窗格中设置。4、当你制作的幻灯片上的文本字体为“华文新魏”时,但在别的用户机器上却显示为宋体,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是机器上没有安装相应的字库。5、PowerPoint处理的主要对象是幻灯片。二、填空题1、要利用模板创建一个名为“SOARING”演示文稿,其操作步骤是:在文件菜单中选择新建命令,再选择新建文档稿演示,然后在新建演示文稿对话框中选择设计模板选项卡中的SOARING模板,再单击确定按钮。2、如果将幻灯片中的一段文字(宋体、常规、12磅、黑色)更改为(幼圆、倾斜、24磅、绿色、阳文),其操作步骤是:在格式菜单中选择字体命令,在字体对话框中,在中文字体选择幼圆,在字型选择倾斜,在字号选择24磅,在颜色选择绿色,在西文字体选择阳文,在单击确定按钮。3、如果在幻灯片中插入一个彩色图片,需要将图片改变为黑白,并且形成添加边框的效果,应该在工具栏对话框中的图片选项卡与绘图选项卡内进行有关的设置。4、如果有一个具有8张幻灯片的演示文稿,需要循环地从第2张起播放到第6张,应该在设置放映方式对话框中的放映类型与幻灯片中进行设置。5、如果想让幻灯片中插入的图片在放映时具有百叶窗式的播放效果,应该在幻灯片放映菜单中选择自定义动画命令,然后在效果选择动画和声音中的百叶窗动作。(FRONTPAGE 2003部分)
一、选择题
1、FrontPage 2003具有网页、文件夹、远程网站、报表、导航、超链接、任务视图。2、编辑制作网页时,可以在网页视图设计、代码选项卡中进行。3、当在网页中插入一个计数器,在浏览时计数器插入的位置却显示出“计算器”字样,原因是服务器上没有安装FrontPage扩展软件。4、当你制作的网页上的文本字体为“文鼎粗黑”时,但在别的用户机器上却显示为宋体,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是机器上没有安装相应的字库。5、如果你想让自己制作的网站使因特网上的网民都可以浏览,那么应该将网站发布到ISP提供的主页空间上。二、填空题1、要利用网页模板创建一个“书目”网页,其操作步骤是:在文件菜单中选择新建命令中的网页,然后在网页模板对话框中选择常规模板,再单击确定按钮。2、如果将网页中的一段文字(宋体、常规、12磅、黑色)更改为(幼圆、倾斜、24磅、绿色、上划线),其操作步骤是:打开字体属性对话框,在字体选择幼圆,在字型选择倾斜,在大小选择24磅,在颜色选择绿色,在效果选择上划线,再单击确定按钮。3、如果插入一个视频文件,需要达到当鼠标悬停在视频文件上时,才可以间隔10毫秒的时间开始播放,播放5遍就停止的效果,应该在图片属性对话框中的对话框选项卡内进行有关的设置。4、在网页中插入一个2×2的表格,如果学要分别给网页、表格、单元格添加不同的背景颜色,应该在表格属性对话框,单元格属性对话框,背景属性对话框中进行设置。5、利用FrontPage 2003发布网站,主要有FIP与Web两种形式来发布。
8. 高分求中央电大经济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专科)答案。如果答案完整再加100
经济法学形成性考核册
作业3
一单项选择题
1.资本主义经济法最早产生于(C)
A美国 B德国 C俄国 D东欧
2.经济法律关系是经济法律规范调整(A)的必然结果
A经济关系 B法律关系 C民事关系 D行政关系
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A)
A无限责任公司 B有限责任公司 C两合公司 D股份两合公司
4.有权决定延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是(B)
A人民法院 B债权人会议 C管理人 D债务人
5.国家税务局系统主要负责征收的税种有(A)
A增值税 B营业税 C城建维护税 D个人所得税
6.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人不得经营(C)
A信用保险 B人寿保险 C意外伤害保险 D健康保险
7.关于反倾销中倾销进口与国内产业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的表述,正确的为(C)
A倾销进口是国内产业损害的唯一原因
B倾销进口应当是国内产业损害的充分条件
C倾销进口应当是国内产业损害的必要条件
D没有倾销进口,就没有国内产业损害
8.规定我国复式预算的编制办法和实施步骤的机构是(A )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务委会 C国务院 D审计署
9.经营者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个人回扣的,以(A )
A行贿论处 B受贿论处 C贪污论处 D挪用公款论处
10.掠夺性定价必须具备的构成要件不包括(A)
A经营者应当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B销售价格低于成本 C低价销售行为无正当理由 D损害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二、多项选择题
1.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有(ABCD)
A国家经济管理关系 B经营协调关系 C组织内部经济关系 D涉外经济关系
2.经济法律关系是(ABC)
A一种权利义务关系
B实际上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反映
C需要建立在经济关系基础之上
D对经济关系具有决定性的反作用
3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中外双方均可以选择的出资方式包括(ABCD)
A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
B债权人会议应当设立债权人委员会
C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工会代表组成
D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指定
5我国商品税法主要包括(ABC)
A增值税法 B营业税法 C关税法 D消费税法
6下列选项中属于金融市场的是(ACD)
A货币市场 B资本市场 C外汇市场 D黄金市场
7下列选项中,属于反倾销调查应当终止的情形有(ABCD)
A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B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存在倾销、损害或者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
C倾销幅度低于2%的
D倾销进口产品实际或者潜在的进口量或者损害属于可忽略不计的
8确定转移支付的数额时必须加以考虑的因素包括(ABCD)
A财政供养人口 B少数民族人口 C 疆域面积 D农业产值
9各国和地区竞争立法的模式可分为(ABCD)
A独立式 B分立式 C合立式 D综合式
10.现阶段,我国反垄断法的执法机构主要包括(ABCD)
A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B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C国家商务部 D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
三、名词解释题
1中国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一个独立的、重要的法律部门。
2.合伙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3.财政法:是指调整财政分配和财政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财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商业秘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5.价格法:是调整价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价格法的调整对象概括地讲就是指与价格的制定、执行和监督有关的各种价格关系。
四、简答题
1.简述公司的主要特征
一、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法人是与自然人并列的一类民商事主体,具有独立的主体性资格,具有法律主体所要求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商事活动,并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公司是社团组织,具有社团性
三、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具有营利性
2.简述消费者协会的职能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二)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三)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四)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五)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
(六)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七)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能应当予以支持。
五、论述题
试述我国《反垄断法》规定,垄断协议的使用除外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各国行业豁免的范围越来越窄。从各国反垄断豁免的发展趋势来看,行业豁免将逐步被行为豁免所取代。将某些特定行业排除在竞争法适用范围之外,其实质是使该行业中同业经营者之间的联合限制竞争行为免受有关卡特尔禁令的约束。在这些行业,同业经营者之间开展特定形式的联合和合作有助于该行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增强相关产业的竞争力以及维护社会经济的稳定,因此,许多国家允许这些行业中的经营者实施特定形式的卡特尔。对特定行业中的卡特尔实施豁免意味着这些卡特尔所带来的积极效益与卡特尔所带来的限制竞争后果相比更为突出,这种积极效益受到了各国立法机关、执法当局以及法院的重视。从国外竞争法实践情况看,被实施豁免的特定行业主要有保险业、农业、进出口业、体育业、银行业、航空业、海运业。在不同国家,对特定行业中的卡特尔实施豁免有着不同的理由、背景和条件。我国垄断协议适用除外顺应了这一趋势,主要是特定行为适用除外: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即标准化卡特尔或者专业化分工的专业化卡特尔;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中小企业卡特尔;合理化卡特尔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萧条卡特尔;行业豁免仅限于农业、进出口业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豁免。
案例分析题
农民刘某承包了生产队10亩耕地用于棉花的种植,后来刘某之子到了适婚年龄,刘某便擅自在其承包的土地上建造新房。动工后,村干部和群众都予以劝告制止,刘某不予理睬,他辩解称:“我已经承包了土地,就应该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在自家承包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属于行使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村集体无权干涉”。
试分析:
1刘某的辩解理由是否合理?
2刘某的行为具体违反了我国哪些土地管理法律制度?
3此案应如何处理?
答:1刘某的辩解不合理。
2.刘某的行为违反了土地承包法强制性规定,在农村土地承包主要是对耕地即口粮田进行承包。依据土地的性质,农民承包后,只能将土地用于农业种植,比如可以种植树木、粮食蔬菜等,还可以进行大棚种植,但不能将口粮田用于养殖或在上面兴建房屋、开矿采石。
3. 法院认为,刘某违反了土地承包法强制性规定,改变了土地的使用用途,判令解除刘某的土地使用权合同。此外,刘某还要在期限内拆除流转土地上的房屋,填平土坑,恢复地貌。
作业4
一、单项选择题
1经济法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标志之一是(B)
A经济法的地位 B经济法的本质 C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D经济法的渊源
2甲乙双方签订一份修理设备的合同,在此经济活动中,形成的经济法律关系客体是(D)
A乙方修理的设备 B甲乙双方 C甲乙双方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D乙方修理设备的劳务行为
3与公司企业、合伙企业相比,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表述错误是(C)
A个人独资企业依法具有法人资格
B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为投资个人所有
C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
D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4根据公司的信用基础不同,公司可以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及人合兼资合公司。典型的资合公司是(D)
A无限公司 B股份有限公司 C两合公司 D有限责任公司
5在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有()人民法院管辖、
A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法院 B债务人住所地的中级法院 C债务人主管部门所在地法院 D债权人所在地的基层法院
6某中国公民在国内一上市公司工作,2009年7月份工资收入为5000元,则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B)
A360元 B450元 C325元 D385元
7下列证券中属于资本证券的是(A)
A汇票 B支票 C货运单 D股票
8.下列不属于我国土地所有权特征的选项是(D)
A所有权人只限于国家或者农民群众集体经济组织
B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一般是分离的
C土地的所有权可以进行有偿买卖和商品性流转
D所有权的行使,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要受国家的计划管理和行政监督
9产品缺陷责任的诉讼时效是(B)
A1年 B2年 C3年 D10年
10以下不是依法降价处理的商品是(D)
A鲜活商B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C降价销售季节性商品D通过限制产量或者供应量操纵价格
二 多选
1经济发的法律属性主要表现在(ABCD)
A综合、系统调整法 B平衡协调法 C社会责任本位法 D经济民主与经济集中对立统一的法
2经济法主体(ABCD)
A使之一切参与经济法律关系的组织主体 B可以有不同的分类标准
C不能用法人来取代 D具有多样性和层次性
3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下列行为中,必须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的有(ABCD)
A与关联方订立财产转让借款的协议
B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企业
C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D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所有的企业投资
4.下列关于破产原因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BCD)
A债务人被宣告破产的实质原因是丧失债务清偿能力
B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同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是债务人的破产原因
C债务人停止支付便达到了破产的标准
D债务人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同时资不抵债是破产的原因之一。
5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争议的解决途径包括(ABCD)
A询问 B质疑 C投诉 D行政复议或诉讼
6.从事保险经营活动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ABCD)
A保险合法原则 B保险自愿原则 C境内外保险公司权利同等原则 D保险诚实信用原则
7下列选项中,属于反倾销调查应当终止的情形有(ABD)
A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B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存在倾销、损害或者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
C倾销幅度低于2%的 D倾销进口产品实际或者潜在的进口量或者损害属于可忽略不计的
8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部门的职权有(ABCD)
A询问权 B查询权 C检查权 D处罚权
9.下列选项中,进口商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安全性评估材料的有(ABCD)
A进口易变质腐化食品 B首次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
C首次进口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 D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
10从监督主体上看,对价格行为的监督分为(ABCD)
A国家监督 B舆论监督 C司法监督 D社会监督
三、名词解释
1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是由经济法律规范所确认的人与人之间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经济法律关系和其他法律关系一样,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2.外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简称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3.税收抵免:税收抵免是指允许纳税人从某种合乎奖励规定的支出中,以一定比率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以减轻其税负。 税收抵免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企业来自国内外的所得一律汇总征税,但允许抵扣该居民企业在国外已纳的税额,以避免国际重复征税。
4限制数量的垄断协议:限制数量的协议,是指由参与企业通过控制或限制相关市场上产销的供给量,进而限制价格的协议。主要包括:限制产量协议;限制销售量协议。
5产品质量法:是调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系和产品质量责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广义的产品质量法包括所有调整产品质量及产品责任关系的法律、法规。
四、简答题
1.简述国债的形式特征
答国债,是国家公债的简称,它是一种财政收人形式。国债作为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相比,有其明显的形式特征。
(1)自愿性。所谓自愿性,是指国债的发行或认购建立在认购者自愿承购的基础上。认购者买与不买,或购买多少,完全由认购者视其个人或单位情况自主决定。这一形式特征使国债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明显区别开来。
(2)有偿性。所谓有偿性,是指通过发行国债筹集的财政资金,政府必须作为债务而按期偿还。除此之外,还要按事先规定的条件向认购者支付一定数额的利息。
(3)灵活性。所谓灵活性,是指国债发行与否以及发行多少,一般完全由政府根据财政资金的余缺状况灵活加以确定,而非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
2简述《再生能源法》的适用范围
本法所称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
水力发电对本法的适用,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规定,报国务院批准。
通过低效率炉灶直接燃烧方式利用秸秆、薪柴、粪便等,不适用本法。
五、论述题
试述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的关系与区别。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之间的内在联系
从广义上说,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都以竞争行为或者竞争关系为调整对象,同属于竞争法范畴,二者有相似之处,在推动和保护竞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相互交叉、互为补充。
首先,一个国家制定和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其前提条件是这个国家的经济生活中存在着自由竞争,如果没有自由竞争,经营者就不存在自由订立合同的可能性,也不会出现不正当竞争行为,打破垄断和引入竞争是国家颁布和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前提,可以说,反垄断法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执行提供了保障。
其次,反垄断法的实施也需要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配合和补充。如果一个国家只是反垄断,而不反不正当竞争行为,企业就可能会滥用它们的自由竞争权利,随意侵犯其他企业的正当权益,或者侵犯消费者的利益。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反对限制竞争和反对不正当竞争是同等重要的任务,市场经济既然会同时出现限制竞争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就会成为一对双胞胎,它们的产生和发展都是市场经济本能和内在的要求。
第三、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不仅互为条件,很多情况下又交叉存在。如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第12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这些行为之所以被视为不正当竞争,是因为它们具有不合理性,即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来说显得不公平,另一方面,这些行为如果真正达到损害市场竞争的程度,行为人一般都占有市场支配地位,这些行为从而也可被视为限制竞争的行为或者垄断行为,受反垄断法的制约。我国台湾1999年修订后的《公平交易法》第18条(转售价格协议)和第19条(拒绝交易行为和歧视行为)也是出于这样的考虑,即这些行为在该法中虽然被视为不公平的竞争行为,但它们同时也应被视为垄断行为。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的主要区别
从各国反不正当竞争立法与反垄断立法规制的行为看,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反垄断法主要禁止垄断行为,有的国家也称之为限制竞争行为,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1、从性质上看,反不正当竞争法属于私法范畴,主要维护商业伦理道德和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而反垄断法属于公法范畴⑤,主要维护自由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公平竞争的机制。反不正当竞争立法与执法属于微观领域,限于经营者或消费者,而反垄断立法与执法则具有宏观特点和政策性。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反对企业以假冒、虚假广告、窃取商业秘密等不正当手段攫取他人的竞争优势,其前提条件是市场上有竞争,其目的是维护公平的竞争秩序,保护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因此,这个法律可以简称为公平竞争法,它追求的是公平竞争。而反垄断法则是通过反垄断和反对限制竞争,使市场保持一种竞争的态势,保证市场上有足够的竞争者,保证消费者有选择商品的权利。反垄断法追求的是自由竞争,这个法律从而也可以简称为自由竞争法,其目的是保障企业在市场上自由参与竞争的权利,提高经济效率,扩大社会福利。另外,反垄断法是规范整个市场的竞争,涉及的问题是全局性的,它在推动和保护竞争方面所起的作用远远大于反不正当竞争法。
2、从立法理念方面看。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一种“营业警察法”,旨在净化竞争秩序,主要涉及市场竞争结构以及竞争的充分有效性。而反垄断法则基于有效竞争的理论,力求产业组织的优化和市场结构的合理化,以提高市场效率,保证经济资源的最佳配置、产品的最低价格和最佳质量、促进工业的最大进步。
正是出于不同的理念,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是关注市场上企业间的相互竞争行为,目的是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反垄断法关注的则是竞争者之间的协调行为,目的是防止市场上形成排除竞争或者严重限制竞争的局面。因此,一个违反了反垄断法的行为,例如竞争者之间商定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因为这个行为没有损害任何竞争者的利益,从而不会违反不正当竞争法。另一方面,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如假冒商标或假冒专利,这些行为因为不会影响市场竞争结构,不会减少市场上竞争者的数目,反垄断法也不会把它们视为是违法行为。
3、从立法目的上看,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是反对经营者出于竞争的目的,违反市场交易中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攫取他人竞争优势的行为。因此,它首先保护的是受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善意经营者的利益,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从这个意义上说,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追求的价值理念是公平竞争。
反垄断法则是从维护市场的竞争性出发,目的是保证市场上有足够的竞争者,以便使交易对手和消费者在市场上有选择商品的权利。根据反垄断法的理论,只有当市场上出现了垄断或者垄断趋势的时候,政府方可干预市场,干预的目的是降低市场集中度,调整市场结构。因此,概括地说,反垄断法所追求的价值理念是自由竞争,目的是保障企业有自由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提高经济效率和消费者的社会福利。
4、从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所调整的法律关系主体⑥及其权利义务内容上看。凡是参加市场竞争的经营者,无论经济实力强弱,市场份额多少都可能成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它们之间形成的竞争关系都是不正当竞争法调整的关系。而反垄断法所调整的则往往是经济实力强、市场份额大的经营者和以它们为中心,凭借其占据市场支配地位或交易优势地位与弱小经营者之间形成的不平等主体间的竞争关系。从某种程度当说,反不正当竞争法更多地替名牌企业、大企业着想,而反垄断法则体现着对中小企业的保护。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关系主体有依法从事正当竞争、抵制不正当竞争的权利和不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义务;而反垄断法律关系主体有依法自由参与竞争并抗拒垄断的权利和不从事垄断行为的义务。
5、从二者调整角度来看,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都是保护公平竞争的重要法律,它们分别从不同的角度来保障和促进公平。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从规范形形色色的不正当竞争入手,通过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避免有失诚信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危害,并缔造自由、公正的竞争秩序,体现的是国家运用法律手段对市场进行微观调控。而反垄断法则是从规范限制竞争的状态和行为出发,通过对垄断和限制竞争的行为和状态进行规制,防止出现少数经营者控制和操纵市场,限制竞争,从而维护经济的自由、民主和公正的竞争秩序,体现的是国家对市场的宏观调控。也就是说,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着眼于对竞争秩序的保护,而反垄断法则体现着对企业自由和市场竞争的双重保护。
6、从行为方式及其救济和制裁上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形式多种多样,常表现为一种侵权行为。垄断则主要是企业(厂商)以独占、寡占⑦及联合行为等控制市场,排斥或限制竞争,各种形式的垄断协议或垄断组织(托拉斯、卡特尔、辛迪加、康采恩⑧等)是设置市场壁垒⑨,阻碍他人进入市场的通常表现形式,常表现为一种合同行为。
反垄断法自其诞生之初就强调国家或行政机关的主动干预,而无论大陆法国家还是英美法国家,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采取私法救济,国家对其采取不告不理的态度。不正当竞争行为相对于垄断行为来说,前者主要是侵害私人的利益,因而主要是通过私人诉讼来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后者主要侵害的是公共利益,常通过行政程序来制止垄断行为,甚至用刑罚来惩罚严重垄断行为。
7、从法理的正义性及其具体规定的变化看,不正当竞争行为本身的违法性是永恒的,在人类法律哲学和道德规范中永远也不会有正名的侯。而垄断等一些限制竞争行为的违法性由于国家产业政策上的变化,会导致反垄断法律制度也相对多变,需要经常修正,而且这样的修正并非只增不改,常常会改变原本违法的一些行为的性质。
六、案例分析题
某公司生产销售一款新型汽车,该车有些新设计不够成熟,结果导致部分车辆在行驶中出现了故障,并因此造成了交通事故。事后,该公司拒绝就故障原因做出说明,也不向受害人提供赔偿。
试分析:1试阐述消费者在消费时所应该享有的法定权利有哪些?
2根据上题,该公司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权利?
3此案应如何处理?
答:1 消费者在消费时所应该享有的法定权利有哪些
(1)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的权利;
(2)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5)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8)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这九项权利是消费者进行消费活动必不可少的,其中前五项权利是基础,与消费者的关系最为密切,后四项权利则是由此派生出来的
2上题说明了该公司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知悉真情权、获取赔偿权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的权利。其中第7条规定了消费者享有的安全保障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8条规定了消费者的知悉真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第10条规定了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第11条规定了消费者的获得赔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某公司生产的汽车因为设计上的缺陷导致驾驶故障,造成交通事故,危害了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该公司事后拒绝就故障原因做出说明,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悉真情权。最后该公司拒绝对受害人提供赔偿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获得赔偿权
9. 法律文书中央电大形成性的答案
根据下列材料制作一份第一审刑事判决书:
2004年4月10日晚上10点多钟,XX公安局接到报案:XX乡XX村村民徐XX(女)晚上遭到犯罪分子闯入家中行凶,头上被砍了很多刀,几只手指被砍断,血流很多,生命危险。凶手已经逃跑。为了及早侦破案件,抓获凶手,该局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勘查。
现场勘查发现,发案地点是一座三间瓦房,座北朝南。屋后有块二分地的竹园,两旁都夹了篱笆障。竹园北边有条东西向的小河,河边有个坝头通往对面的麦田。坝头的泥土上留有一只右脚的布底鞋印,长25.8公分。在紧靠坝头的河坎上有棵小杨树,树上留有血手指印。从徐XX的屋内看,东边是灶间,西边是房间,行凶现场发生在中间的堂屋。堂屋右侧有一方桌,从堂屋通往灶间的灶门口有一方凳,方凳上有一件未织完的绒线背心。在方桌、方凳旁边的地上有一滩血泊,血泊上有被害者的少量头发和三颗被砍掉的手指头,并有两小片受害者颅枕骨的碎骨。在堂屋中间血泊旁边的地上,还留下两处被柴刀砍的痕迹,一是刀背形成,一是刀口形成。桌腿和桌面上都有血点。堂屋两旁的隔墙上,都有许多分散的点状血迹,有的由上而下,有的由下而上,还有的是平面,血点分布较高,最高的有2.55米。后门背面有两道门闩,在两道门闩和一道门框上都留有血手指印。从方位看都属右手指印。在后门左边的地上,有一把菜刀,刀上有血迹。经查看,房间橱柜、缸罐等物和灶间所有东西都未翻动。堂屋大桌上的水瓶、不锈钢锅也是原样放置。侦查人员对现场勘查情况进行了详细记录和拍照,提取了作案工具和相关物证。
受害者徐XX,女,31岁,家中有两个小孩,大的1O岁,小的7岁。爱人在省地质队工作。据其苏醒后自述:发案的当天晚饭后,约8点钟左右,徐先将两个孩子安排睡下,这时听到隔壁邻居陈XX喊她端洗澡水,她随后就带上门,去陈XX的家里端水,并在陈的家里玩了几分钟。水端回来后,她并没有洗澡,仅用水擦了身子。以后关了门,点着煤油灯,坐在堂屋靠灶屋门口的方凳上织绒线背心。不一会儿,就有一个歹徒突然从灶间窜出来,先是在她背后猛击了一掌,随后吹熄了桌上的煤油灯,紧接着就举起刀来,在她头部、面部乱砍。不久,徐XX即昏倒在地。
法医和医生的鉴定结论和检查诊断记录证实,徐XX面部被砍四刀(共缝了11针,留下明显疤痕),牙齿被砍掉两颗;头后部被砍三刀,许多头发被砍掉,并从一刀口中取出二片碎骨。左手的食、环、小三指被砍断,属徐XX被砍时用手护头所致。
经过反复调查访问,公安机关侦破此案,经XX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04年5月2日将犯罪嫌疑人朱XX逮捕,关押在XX公安局看守所。
原来这个犯罪嫌疑人是受害者的侄子,1986年12月5日出生于XX乡XX村,系XX中学高三学生,2000年前随父在XX学校读书时就不学正道,经常耍流氓。2000年下半年到XX中学后,恶习仍然不改。
4月10日晚,朱XX本想随他姐姐去看电影,但他姐姐不肯带他,他就躲在徐XX家的屋后,想等他姐姐走后再去电影场。正在屋后等的时候,听到陈XX喊徐XX端洗澡水,这时他灵机一动,恶性发作,动了坏脑筋,就从屋后偷偷来到徐XX家的大门边的土堆旁,乘徐XX到陈家端洗澡水之机,窜入其家,隐蔽在灶屋内,想偷看徐XX洗澡,但徐XX将水端回后没有洗澡,只是用水擦了身子,然后就坐在堂屋靠灶屋门口的方凳上织毛衣。朱XX见她没有洗澡,非常扫兴,同时因潜伏时间较长,肚子又痛,急于大便,无法出去,又怕被认出来无脸见人,于是就产生了行凶的恶念。他在徐家盛糠的缸盖上摸到一把菜刀,悄悄窜到徐的背后吹熄了煤油灯,对其行凶,舞刀乱砍,受害者越是呼救,朱XX越是逞凶,直至邻居听到呼救声赶到门口,朱XX才畏罪拨开后门闩,穿过小河上的坝头逃跑。
从朱XX交出的衣服、袜子上发现了几处点滴血迹,经技术化验,与受害人血型及现场菜刀和地面上血迹相符。经比对,朱XX指纹与现场指印亦相同。鉴定人员出具了相应的刑事技术鉴定报告。邻居也出具了证词。
XX公安局侦查终结后将此案移送XX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XX市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后认为朱XX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于2004年5月1O日以“X检诉字(2004)122号起诉书”以被告人朱XX犯故意杀人罪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XX市人民法院受理后,成立了由审判长XX和代理审判员XXX、代理审判员XXX组成的合议庭,并于2004年5月2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陈XX担任书记员。XX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余XX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朱XX委托XX律师事务所律师高XX担任辩护人。被害人徐XX及其诉讼代理人XXX到庭参加诉讼。证人XXX、鉴定人XXX参加了庭审活动。
被告人朱XX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悔恨,其辩护人高XX提出:被告人朱XX属于未成年人且其行为属于犯罪未遂,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公诉人指出,被告人朱XX的行为手段残忍,其目的就是致被害人于死地,虽然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属于犯罪未遂,但根据刑法规定,对未遂犯是“可以”而不是“应当”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朱XX的社会危害性极其严重,因此不能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庭审理认为,XX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朱XX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充分、确实,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辩护人高XX提出的被告人朱XX属于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意见符合法律规定予以采纳,但其提出的被告人朱XX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也“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意见与法律规定不符,不予采纳。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法庭决定判处被告人朱XX有期徒刑八年,并于2004年6月15日制作了判决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