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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贸大学招生办

发布时间: 2022-12-22 03:19:29

㈠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保证招生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和商务部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注册及办学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学校代码为10036。英文译名:(简称UIBE)。
第三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创建于1951年。1953年至1999年,由原外经贸部管辖。2000年6月,原中国金融学院与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合并成立新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划归教育部主管。
第四条学校具有鲜明的学科特色和专业优势。培养普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各类人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行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决策、招生就业处具体执行的管理模式。
第六条招生就业处主要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章制度;
2.制定和完善学校本科招生章程和制度,向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并执行相关决议;
3.收集、统计本科生招生重要事项决策所需信息,拟出本科生招生各项工作方案;
4.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5.协调学校各职能部门、各学院和各招生工作组,牵头完成学校本科招生宣传工作的组织实施,全面、客观地向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宣传介绍学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6.建立定期向培养单位和相关部门通报招生信息的反馈机制;做好信息及时发布、公开公示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7.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学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学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及对已录取新生的入学复查工作;
8.承担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委托的评卷等工作,支持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高校有关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数量、生源质量以及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学校生源计划执行情况、学生就业情况,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学校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招生就业处落实”要求,在教育部领导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进行录取。
第九条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不超过105%。
第十条经教育部审核,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少量计划,用于均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质量。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主要投放到国家政策要求及优质生源集中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四章招生类型及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劳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类型包括提前批次、本科批次、外语类保送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国家专项计划、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疆协作计划、港澳台侨联合招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澳门保送生、台湾学测生等。
第十三条学校除英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日语、阿拉伯语、俄语、葡萄牙语、朝鲜语、希腊语、波斯语、越南语语言类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外,其他所有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学校不单独为高中阶段学习非英语语种学生开设英语课程,要求该类学生在校期间取得学校规定的英语学分,并达到学校在其他方面的英语学习和技能要求。
第十四条投档录取时,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我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投档排序规则依次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确定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至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浙江、内蒙古等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除外)。如考生投档成绩达到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录取条件,但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分数,凡服从调剂者将被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在非平行投档批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征集志愿录取,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剩余计划将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往届生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相关规定:
1.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即投档考生按计划数1:1的数额内,按专业志愿顺序依高考总分排序录取,如有退档则顺延录取。
2.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须满足学校2022年相应专业对选考科目范围的要求。
第十九条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学校当年的招生简章执行。国家专项计划、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港澳台侨联合招生、台湾学测生、澳门保送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的招生录取办法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转专业政策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录取时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学校将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学校2022年学费为外国语言类专业本科生6000元/生·学年,精算学、人工智能、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统计学专业本科生5500元/生·学年,其它专业本科生5000元/生·学年。学校根据住宿条件收取不同标准住宿费,男生宿舍住宿费750元/生·学年,女生宿舍住宿费900元/生·学年。
第二十三条学校设有综合奖学金以及各类单项奖学金,获奖比例最高可达45%,奖学金额度最高可达20000元/生·年;同时学校还针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实行了减免学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措施,其中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最高为8000元/生·年。除此之外,学校还联系社会各界人士在校内设立各种奖助学金。
第二十四条学校各学院和专业介绍、招生来源计划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报考指南》。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通过学校招生就业处网站、本科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2年本科生招生工作。如有关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及时公布。
工作信息:
学校网址:
http://www.uibe.e.cn
招生就业处网址:
http://aeo.uibe.e.cn
信息公开网址:
http://xxgk.uibe.e.cn
微信公众平台:GoToUIBE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申诉邮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咨询电话:(010)64492178
纪检监察电话:(010)64492163

㈡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高考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发放,附EMS快递查询方法

热情八月,阳光总是那么耀眼,你是否在期待着刻有你名字,承载着你希冀的标志着你一路走来荣耀的录取通知书,就在马上送到你手里呢。本文我整理了关于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及EMS查询方法的相关知识。

一、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高考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发放

很多考生在得知自己被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录取了,但是不知道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可以收到,一般根据往年考生的反映,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录取通知书会在高考考生录取结果公布后,大概10天左右会受到录取通知书,偏远的一些地方可能需要15天左右,所以考生要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被录取了,在根据录取时间推算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可以到。如果考生20天左右还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的话,可以致电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招生办电话,查明原因。

二、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高考录取通知书查询方法

1、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通知书网上查询:

进入中国邮政速递物流EMS高考录取通知书特快专递邮件全程跟踪查询,输入你的准考证号,就可以看到录取通知书的物流信息了。

2020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通知书高考录取通知书查询入口:http://www.ems.com.cn/mailtracking/lu_qu_tong__shu_cha_xun.html

2、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通知书微信查询:

关注EMS官方微信,即可随时查询掌握录取通知书的动态!

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通知书电子渠道查询:

通过关注EMS微信服务号、支付宝服务窗,下载手机APP,在录取通知书查询入口,输入报考时的准考证号、考生号、手机号或录取通知书邮件号码均可查询,如果注册绑定的手机号与填报志愿时的号码一致,还能随时收到EMS的主动推动信息。

4、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通知书电话查询:

拨打11183全国统一客服热线,通过邮件号码即可查询到邮件状态。“如果查询到录取通知书已寄出,但发生长时间未收到、网上没有信息的情况,一定要及时通过我们的客服电话11183进行邮件查询。”该负责人说道。

三、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简介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Shanghai 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d Economics)是一所有经、管、文、法、理、工6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财经外语类大学,入选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大学生创业教育基地、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创新中心核心单位、海关总署全球贸易监测分析中心(上海)共建单位、上海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上海市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上海市政府奖学金生接收院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是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认证的“白金级”教育机构、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创始成员、全球外国语大学联盟创始成员和理事单位。

学校创办于1960年,以原上海外国语学院外贸外语系(包括6个语种)为基础建校,时称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是对外贸易部直属院校;1962年12月并入上海外国语学院;1964年6月第一次复校;1972年再次并入上海外国语学院;1980年5月第二次复校;1994年7月,学校由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直属划归上海市人民政府直接领导。2013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㈢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对外经贸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经济开发区顺乐街33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四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3-6)年;

学制为三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2-5)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62763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08010平方米,专任教师629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73人,教学仪器设备值3605.33万元,图书127.07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根据教育部及辽宁省相关文件精神,分省计划支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结合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 经学校招考委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科学合理地安排招生计划。

2.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

普通类预留计划1%,艺术类预留计划15%。在使用预留计划时,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

3.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本科: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三个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只招英语或日语语种考生;俄语专业只招英语或俄语语种考生。

4.所招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4

经济与贸易类

经济学

020301K

金融学

4

金融学类

经济学

120601

物流管理

4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管理学

120801

电子商务

4

电子商务类

经济学

050201

英语

4

外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

050262

商务英语

4

外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

050261

翻译

4

外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

050207

日语

4

外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

050202

俄语

4

外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

120203K

会计学

4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120204

财务管理

4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120208

资产评估

4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120201K

工商管理

4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120202

市场营销

4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4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120901K

旅游管理

4

旅游管理类

管理学

120903

会展经济与管理

4

旅游管理类

管理学

12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管理学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4

设计学类

艺术学

130503

环境设计

4

设计学类

艺术学

030102T

知识产权

4

法学类

法学

020201K

财政学

4

财政学类

经济学

640101

旅游管理

3

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说明

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对外经贸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学校为贫困生提供绿色通道,保证新生正常办理入学手续;为贫困生在校内提供勤工俭学;另外为学生提供: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年 二等2500元/人/年

学校奖学金:一等2000元/人/年 二等1000元/人/年

三等500元/人/年

六、获奖说明

1.2010年,被大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评为“环境友好型大学”。

2.2010年,获得“第四届全国大学生金融投资模拟交易大赛外汇组和期货组全国团体双料冠军”。

3.2010年,获得“第四届全国大学生金融投资模拟交易大赛全国团体总冠军”。

4.2010年,在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获得“辽宁赛区一等奖”。

5.2010年,荣获“用友杯”第六届全国大学生创业设计暨沙盘模拟经营大赛全国总决赛二等奖。

6.2011年,校团委被团省直属机关工委评为“五四红旗团委”。

7.2011年,被辽宁省教育厅评为“十一五”高校科研管理先进集体。

8.2012年,被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后勤管理分会授予“全国高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工作先进单位”。

9.2012年,被辽宁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处、辽宁省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研究会评为“2011-2012年度辽宁省高校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

10.2012年,申报的《深入开展“一名党员、一面旗帜、五个模范”主题活动全面推进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首届全国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评选活动中荣获优秀奖。

11.2012年,荣获第五届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一等奖。

12.2012年,荣获辽宁省普通高校非英语专业本科大学生英语应用能力竞赛一等奖。

13.,被辽宁省直属机关评为“五一劳动奖状”。

14.,被辽宁省直属机关评为“三八红旗集体”。

15.,被中国国际贸易学会授予“中国外经贸发展与改革”征文活动组织奖。

16.,在二〇一三年度全省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中被辽宁省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办公室评为“平安校园”。

七、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本科为120%;专科为105%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本科和专科调档比例均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对非平行志愿填报的考生,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对实行平行志愿填报的考生, 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各省级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设分数级差为2分。在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文科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理科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进行录取。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可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所有专业录满为止。

6.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

考生需获得各省级招考办颁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并达到艺术类专业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按照“专业课成绩×2+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录取分数相同, 艺术文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艺术理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进行录取。

7.“专升本”录取办法

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录取参考志愿线上考生;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单科成绩排序录取(专业综合课、外语、计算机)。

8.中职升本录取办法

省招考办按照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确定本科录取文化基础课和专业成绩(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成绩相加)控制分数线,在文化基础课和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单科成绩排序录取(专业综合课、技能)。

9.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1-86209933、86208881、86208758

传 真:0411-86208998

网 址:www.luibe.e.cn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

4月

㈣ 对外经贸大学自主招生网报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1月9日

邮寄报名材料截止时间:2009年1月13日(请将推荐材料以邮政特快专递寄至对外经贸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

网上查询初审结果时间:2009年2月18日后

笔试和面试时间: 2009年2月28日。

如果在申请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欢迎大家通过以下方式和我们联系:

咨询电话:010-64492178

㈤ 有人知道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的招生办电话吗谢谢啦

招生咨询办公室: 64492202

招生办公室:64492151
祝你好运!

㈥ 2019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积极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高素质、创新型、国际化、复合型精英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我校将继续通过自主招生的方式,招收学科特长突出,具有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中的报名审核、材料审核、测试录取以及资格认定等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直接领导。

二、报名条件

自主招生的学生为学科特长突出、具有创新潜质,对我校某一专业有浓厚兴趣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学生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奥林匹克数学、物理竞赛获得国家三等奖及以上者;

2、在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中学生创新英语大赛中获一、二等奖者;

3、在外语或财经领域有突出表现,具有特殊培养潜质,并能提供证明材料者。

三、招生计划

招生规模控制在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

四、招生专业及降分标准

1、招生专业

我校部分特色专业和实验班:(具体见表1)。

表1: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自主招生专业
学院 专业名称 备注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国际商学院 工商管理 实验班 外语学院 日语 面向高中日语高起点学生 德语 面向高中德语高起点学生 法学院 法学 国际关系学院 国际政治 中文学院 汉语国际教育
2、降分标准

经我校考核认定具备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考生,高考录取到自主招生认定专业时可享受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模拟 投档线 下20分的优惠。模拟 投档线 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五、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照网上要求实名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和申请表。

网上报名时间:3月2日至3月16日

2、除进行网上报名外,考生还需邮寄以下材料:

《个人申请报告》:要求考生本人手书,内容中应全面阐述申请我校的理由,个人成长体会、性格特点、爱好特长及未来规划等方面情况,字数不超过1500字(参照A4纸大小,三页以内)。在申请报告结尾落款处请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并附考生一寸免冠照片1张。

其他: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作品等证明材料,材料须经考生所在中学盖章确认。

请考生将所有材料装订成册(A4标准),于3月16日(以当地邮戳为准)之前用邮政特快专递寄至: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并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材料”字样。考生所递交的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随时查看报名进展情况、初审结果、考核通知、签约结果等信息。

六、考核办法与签约方式

1、材料审核:学校将聘请学科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初审通过的学生进入我校自主招生考核环节,考生可以在4月20日后登陆报名系统,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初审。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2、测试:学校将对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初步定于6月14日,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考核内容为语言能力测试。

3、签约:专家评审组根据考核结果,按照笔试和面试总分提出入选资格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入选资格学生名单。

4、公示:入选资格学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七、录取要求

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生应在我校自主招生的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填报志愿方式和填报志愿时间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为准。

我校将根据入选资格考生的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投档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和学校的模拟 投档线 决定录取与否。模拟 投档线 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八、工作程序

1、网上报名时间3月2日至3月16日

2、材料邮寄截止日期3月16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3、材料初审结果查询4月20日之后

4、测试时间6月14日

九、监督机制与申诉渠道

1、学校在自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招生工作由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申诉。(纪检监察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010-64492163)

3、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

4、对在推荐自主招生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违反规定推荐的中学,一经发现并核实,要通报批评,并由有关部门对其当年所有推荐学生进行重新审查;对弄虚作假的中学,视情节严重程度,暂停其1至3年推荐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的中学,将取消其今后的推荐资格。对在自主招生报名中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将取消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或录取资格,并通报其所在中学。

十、咨询方式

如果在自主招生过程中遇到问题,欢迎大家通过以下方式和我们联系:

咨询电话:010-64492178

传真:010-64493866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十一、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招生办公室。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邮政编码是多少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邮政编码是100029 。

电 话:010-64492178 传 真:010-64493866

电 邮:[email protected]

办公地点: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求真楼215室 邮政邮编:100029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贸大学招生办公室

(7)对外经贸大学招生办扩展阅读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211工程”、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教育部和商务部共建高校、北京市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学校前身为高级商业干部学校,创建于1951年。1953年,更名为北京对外贸易专科学校。1954年,中国人民大学贸易系对外贸易专业并入北京对外贸易专科学校,成立北京对外贸易学院。1984年,更名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0年6月,原中国金融学院与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合并成立新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划归教育部管理。

㈧ 对外经贸大学成考招生办电话是多少

下面几个都是对外以贸大学成考招生办的电话,几个不同的校区,你看需要哪个可以直接打电话询问下。或者直接登陆http://www.sce.com.cn/Admissions/Inner04.html,这是对外以贸大学2010年的成考招生简章。

校内办公地址: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高远楼后205室
咨询电话:010—64492351

昌平教学点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环路88号昌平区成人学校
咨询电话:010—69746074;010—89701404

首联大教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2号
咨询电话:010—63984800;010—63984900

㈨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9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及录取分数线和通知书查询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继续采用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的方式招收来自于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符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的农村户籍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面向农村学生招生工作中的报考条件、材料审核、测试录取以及资格认定等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直接领导。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面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地域以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数学、英语学科成绩突出,有志于从事对外贸易事业并具有培养潜质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

招生规模控制在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40人)。

四、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将所有信息填写完整、检查无误后,再下载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审核并加盖公章、扫描(或照相)上传材料。

网上报名时间:4月20日至5月5日

2、除递交网上报名材料外,考生还需邮寄以下材料:

《个人申请报告》:要求考生本人手书,内容中应全面阐述申请我校的理由,个人成长体会、性格特点、爱好特长及未来规划等方面情况,字数不超过1500字(参照A4纸大小,三页以内)。在申请报告结尾落款处请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并附考生一寸免冠照片1张。

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等证明材料须经考生所在中学盖章确认。

请考生将所有材料装订成册(A4标准),于5月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之前用邮政特快专递寄至: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并在信封上注明“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材料”字样。考生所递交的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随时查看报名进展情况、初审结果、测试通知、签约结果等信息。

五、选拔程序

1、材料审核:学校将聘请学科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报名条件、材料详实并能充分体现培养潜质的考生给予初审通过的资格。

初审通过并经所在省(区、市)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将获得我校测试资格。考核名单将于6月2日公示,考生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uibe.e.cn)或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2、测试方式:我校将根据报考学生的人数确定相应的测试方式,测试方式拟采用材料审核或综合能力测试的方式,具体测试时间和测试方式见6月初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uibe.e.cn)的测试通知。

3、签约:专家评审组根据测试结果提出入选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签约学生名单。

4、公示:拟签约学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uibe.e.cn)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六、报考及录取

1、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生应在我校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的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填报志愿方式和填报志愿时间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为准。

2、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分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模拟投档线下50分,且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我校将予以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3、我校将根据入选资格考生的报考志愿、高考投档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决定录取与否。

七、监督机制与申诉渠道

1、学校在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录取工作由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申诉。(纪检监察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010-64492163)

3、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

4、对在推荐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违反规定推荐的中学,一经发现并核实,将进行通报批评,并由有关部门对其当年所有推荐学生进行重新审查;对弄虚作假的中学,视情节严重程度,暂停其1至3年推荐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的中学,将取消其今后的推荐资格。对在报名中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将取消考生考试及录取资格,并通报其所在中学。

八、咨询方式

如果在申请过程中遇到问题,欢迎大家通过以下方式和我们联系:

咨询电话:010-64492178

传真:010-64493866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九、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有。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业

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财政学、投资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法学、商务英语、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涉外行政管理方向)、行政管理(涉外经济事务管理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保险(风险管理与保险方向)、劳动与社会保障、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文学、国际政治。

㈩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二、就读校址

松江校区地址为文翔路1900号;古北校区地址为古北路620号。所有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松江校区。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本科招生监察工作组承担招生工作的监督职责,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是违纪违规招生举报监督部门。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九、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英语、日语、法语等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高考)成绩录取的规则:
1.投档
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2.录取
(1)浙江、山东:学校按照实际投档到各专业的计划数予以录取。
(2)上海、北京、天津:学校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进行专业组内的专业录取。同一专业组内,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对达到专业组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该专业组内专业志愿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至该专业组内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3)其他省份: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至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3.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间的录取级差分。同分者,志愿优先。同分同志愿者:文科考生按外语、数学、语文成绩排序,理科考生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上海市等不分文理科地区考生按外语、数学、语文成绩排序。
4.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省份通过相应途径向我校提供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专业录取的参考。
5.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政策加分,学校认可考生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二、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三、在江苏省,报考我校本科第一批次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第须达到BB。
四、在普通本科平行志愿批次(不含征集志愿)中,对完全服从专业调剂(含中外合作专业)且体检不受限的进档考生,学校承诺不退档。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沪教委财〔2000〕27号)。
二、特殊(热门)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沪教委财〔2000〕27号)。
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教委财〔2003〕78号、沪教委财〔2004〕30号、沪教委财〔2005〕34号)。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包括:国际商务(中澳合作)、物流管理(中澳合作)、英语(中英合作)、金融学(中加合作)、财务管理(中加合作)、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德合作)。

住宿费标准

1200元/年(沪财预〔2003〕93号,沪价费〔2003〕56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多种校友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以及“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基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高考招生全程接受学校本科招生监察工作组的监督。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是违纪违规招生举报监督部门。
举报电话:021-67703010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uibe.e.cn
本科招生网:zhaosheng.suibe.e.cn
咨询电话:021-67703050、52067206

十六、其他须知

考生可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相关专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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