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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2-12-24 17:34:03

① 2021上海中医药大学考研什么时候报名

2021上海中医药大学考研报名时间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
近日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确指示,明确网上报名要求如下: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有关上海中医药大学考研报名时间更多详细内容可查看【上海中医药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有关考研报名入口详细内容可查看【各省市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入口】
有关考研各省市教育考试院详细公告可查看【各省市教育考试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汇总】
有关考研各大高校报名公告内容可查看【各省市各大高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汇总】

② 16年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中医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含专业目录)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医药、护理、人文、管理等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本学科科研、教学、医疗、管理等工作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类型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医学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医学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包括中医专业学位、中药学专业学位、护理专业学位。在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以“105”开头的专业均培养此类型硕士研究生。


三、招生规模

2017年我校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1100名(含推免生、七年制转段生等,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包括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两类。面向全国招收有志献身于中医药科学、哲学、法学、管理学的报考青年。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热爱医药卫生事业。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即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 9月1日 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根据有关规定,我校对部分专业的考生来源有一定要求(见下)。

(二)报考专业资格要求:

1.我校不接受高职高专、本科结业生等以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自2016年起,已不再招收“非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攻读中医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即“非医攻博”。

2.报考我校医学各专业的考生要求具有相应的医学教育背景。

(1)报考攻读中医学临床类各专业(含中医学学术学位,专业代码100506-100512、100602;或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7开头)研究生的考生要求本科毕业于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不含药学、中药学、护理学、医学技术等非临床类专业)。

根据有关规定,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含中医、中西医结合)采取专业学位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接轨的培养,报名考生应为符合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中专业要求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医学学士学位(具体参见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11号】,以下简称“医师报名规定”)。

其中,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或取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满两年,或符合以成人教育本科学历报考相应类别医师资格的条件(具体参见最新版的“医师报名规定”),网上报名在备用信息如实填写相应内容。

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但可选择报考中医学学术型研究生。

(2)报考攻读中医学基础类专业(专业代码100501-100505)、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代码100601)、中药学(专业代码100800、105600)、药学专业(专业代码100700)的学术型研究生要求本科毕业于相应的医药学专业。

(3)报考攻读临床医学学术学位(专业代码1002开头)研究生的考生,要求本科毕业于临床医学相关专业;

(4)报考攻读护理专业学位,要求大学护理学本科毕业,且通过国家注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注册护士执照;

3.其他非医药类专业报名考生,要求本科毕业于相关学科。

五、报名

(一)报名形式: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

(二)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31日(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1月12日前(以各报考点公告为准)

(三)报名地点:

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公网)或http://yz.chsi.cn(教育网),即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现场确认地点:由各省市招生办公室指定报名点。广州地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请选择“广州中医药大学招生办”报名点。

(四)报名流程:

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网上报名、报名点确认报考信息、现场交费及照相的时间与安排,请考生密切留意有关通知。

(五)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对照我校报考要求,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向我校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未提供报告者不准予考试。考生在报名期间可随时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招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如学信网等)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在招生单位核查报名考生信息、审核复试考生资格、上报拟录取考生数据时,根据要求,均需核验认证报告,故请确保在线验证报告至少在2017年7月前有效。

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线申请办法详见: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学信网)。如学信网无法做出相关学历在线验证,请提供省级教育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书,此类方法认证周期较长,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登录教育部网站(网址http://www.moe.e.cn/jyb_zwfw/http://www.moe.e.cn/)查询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

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六)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务必根据教育部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核对并确认网报信息,逾期将无法补报及补办相关手续。

2.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专业中的一个方向。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校内调剂公告了解我校各专业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3.现场验证时请务必携带报考点指定携带的相关证件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缴费、照像。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我校部分专业对考生来源有一定限制(详见前文及《招生专业目录》),考生在网报时,请务必详细阅读我校招生章程和专业目录。

我校2017年招收硕士生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类。考生报考时,请仔细辨认院系所(代码)、专业(代码)、研究方向(代码),按代码填写不得错漏。尤其是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不同,注意加以区分。

2017年我校将继续开展“1+4”创新班,按"硕博连读,中期考核、五年贯通"的形式,招收中医拔尖创新人才(《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有标注),以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通过五年一贯的培养,产生一批高水平的博士学位论文,合格者授予学术型博士学位;“1+4”创新班各研究方向所接收推免生需参加统一复试后根据综合排名择优录取。

推免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确认,详细要求参照具体通知。

5.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凡因考生本人未认真阅读招生章程、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特别注意:①“报名点”、“考试方式”、“考试科目”的选择是否正确;②如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则只能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重新网报,逾期所有报名信息将无法修改;③身份证号码不能填错,出生年月日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一致;④毕业证书编号和学位证书编号填电子注册的证书编号或在学期间的学号(往届毕业生未电子注册者填纸质证书上的编号,并及时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应届毕业生填写学生证上的学号);⑤考生本人的通讯地址(省、市、县、门牌号<信箱号>、邮编等)和联系电话应认真、慎重填写,并且确保到2017年7日10日之前不会变化,以免录取通知书投递错误。

6.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7.现役军人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四、考试

(一)初试: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考试科目设置的通知精神:医学学科门类初试考试科目为三门、其他学科门类初试考试科目为四门。

医学学科门类(代码:10开头):

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护理学、中药学、药学等(初试科目三门)

1.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

(1)思想政治理论(100分)

(2)外国语(英语一或日语)(100分)

(3)综合科目(300分)

①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2.我校自命题或委托命题的考试科目:

(3)综合科目(300分):

①中医综合:涵盖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针灸学等(报考学术型硕士)。

②西医综合:涵盖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包括诊断学)、外科学等(报考学术型硕士)。

③中药综合:含中药学、中药鉴定学、中药药剂学、中药化学。

④药学综合:含药理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药剂学。

⑤中药专业基础综合:涵盖中药学、中药鉴定学、中药药剂学、中药化学。

⑥护理综合: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及外科护理学等(请参考教育部2009年[护理综合]指定考试大纲)。


其他学科门类:

含科学技术哲学、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等(初试科目四门)

1.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

(1)思想政治理论(100分)

(2)外国语(英语一或日语)(100分)

2.我校命题的考试科目:

(3)综合科目(150分)

①中医基础理论

②管理学综合:含公共管理学、管理学、管理心理学

③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④马克思主义理论

(4)专业基础课(150分)

①社会医学

②科学技术发展史

③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方法

(二)复试:

1.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根据教育部要求: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在复试前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未能按时提供者,不予复试。

3.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详细复试办法和程序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校园公告发布。全部复试工作拟在2017年4月底前完成。

4.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5.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复试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具体比例由我校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确定。

7.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

8.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

(三)考试时间

初试:2016年12月24日-25日(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复试:2017年4月(以我校复试通知时间为准)


五、录取

(一)根据国家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二)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任何问题均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新生报到后,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学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一)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2017年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缴纳8000元/年的学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缴纳12000元/年的学费。

(二)学校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积极筹措资金,完善奖助学体系,提高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待遇,帮助学生克服经济困难以完成学业,并形成有利创新拔尖人才脱颖而出的激励机制。相关细则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信息。

七、毕业生就业

(一)非定向就业硕士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推荐就业、自主择业。

(二)定向就业硕士生毕业后,按协议书规定回原单位工作。

八、其他说明

(一)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需及时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bm.gzucm.e.cn,如国家或我校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及时在网上予以公布,所有招生信息均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为准。

(二)我校2017年招收港澳台博士生/硕士生研究生章程、专业目录另行制订。

2017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③ 长春中医药大学第二学位报名时间2022

报名时间是2022-06-07。
报考条件(专本科)报考专科起点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具备专科文化程度以上毕业证书,(高起专)在职、从业人员,高中、中专、技校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其他人员均可以报考,年龄要求是要满足18周岁。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7日。
报考费用:报名费,(含报名费、考试费、网课费、教材费、资料费)剩余学费录取后收取第一年费用,学费分两年全部交完:学生缴费后开通课程,发放辅导教材。报名费录取后全额冲抵学费,不录取扣500报考辅导资料费其余退回,录取后弃读不退费。

④ 成都中医药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在成都中医药大学官网上给出了其2023考研招生简章网页链接

在此招生简章中其从单位简介、招生专业目录和计划、培养目标及类型、报考条件、报名、考生资格审查、初试、复试、调剂、体检、资格审查等方面介绍了2023考研的有关事宜。

在简章中对于报考不同专业的考生,也有详细的要求,例如”药学院对考生报考条件要求:限招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其中往届生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民族医药学院对考生报考条件要求:限招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其中往届生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同时学校还有单独考试招生,但是仅授予硕士学位的部分学科、专业可对少数优秀的在职人员进行单独考试招收硕士生。

以上就是成都中医药大学2023考研招生简章的主要内容,建议报考的学生还是要去详细看一下,以免对于后面的录取产生影响。

⑤ 湖北中医药大学有双学位吗

湖北中医药大学有双学位。

湖北中医药大学学分制管理规定:

第一章 学 制

第一条 实行弹性学制。修业年限以各专业的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制为基本学制,在此基础上可提前或推迟完成学业。

(一)凡能按照主修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提前修完全部规定课程,修满规定的各类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允许申请提前毕业。

(二)凡在基本学制内达不到毕业要求,或因修学、辅修、双修等而不能按期毕业的,一般允许延长1-2年在校学习时间,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再延长1年。

第二条 攻读双专业、双学位,或因辅修等需要延长年限者,需交纳延长年限的学费。

第五章 主辅修、双专业、双学位

第二十条 双学位是指修读不同学位系统的两个学位专业,在本学位专业之外,再修其它专业的学位。正在攻读第一学位的在校生,其第一、二学年成绩特别优秀,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并已获得本专业一半以上课程学分者,可申请攻读第二学士学位。

第二十一条 攻读双专业、双学位的学生,必须系统地修完两个专业的全部必修课和选修课。对于在第一学位(专业)已修过的并且教学要求基本相同的课程,经教务处批准,在第二学位(专业)可以免修,承认其学分。

第二十二条 攻读双专业的学生,只有在第一专业获得了毕业资格,在第二专业也获得了应修的课程学分,才准予第二专业毕业。攻读双学位的学生,只有取得第一学士学位者,所修读的第二学士学位达到学位授予要求,才能取得第二学士学位。

第二十三条 修读双专业、双学位应单独办理审批手续。其程序是:学生本人申请,所在系主任同意,教务处审批。

湖北中医药大学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是中国较早开办中医本科教育和最早开办中医研究生教育的湖北省高等中医药本科院校。学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合格评估优秀学校,是湖北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入选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学校前身是成立于1954年的湖北省中医进修学校。2003年,原湖北中医学院与原湖北药检高等专科学校合并,成立新的湖北中医学院,2010年3月更名为湖北中医药大学。

⑥ 广州中医药大学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 广州中医药大学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0572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大学城校区: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邮政编码:510006

校区1:三元里校区: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2号;邮政编码:510405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 广州中医药大学 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在广东省,学校本科录取为第一批次,专科(高职)录取为第三批A批次。其他省份的录取批次具体请参照生源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目录。

第十六条 通过广东省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实施方案录取进入我校的定向培养考生免学费和住宿费,须与定向县(市、区)的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派遣到指定的定向县(市、区)定向服务单位就业。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不高于105%。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 广州中医药大学 投档要求的情况下, 广州中医药大学 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专业录取先按 "专业志愿优先",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先按考生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考生第二至第六专业志愿"的方法录取。高考总分相同时,如有 高考成绩排名 ,按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如无 高考成绩排名 ,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考成绩的排序为:文科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理科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第二十二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对高考总分成绩低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或参加调剂但不符合培养相关具体要求、或健康条件不符合专业条件要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四条 体育类专业分档及录取:按文化分、术科分权重各占50%计算总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六条 对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的考生,本科层次的,三门学业水平考试都须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专科层次的,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在广东省,报考我校体育类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八条 由于专业的特殊要求,患有色盲、色弱、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的考生慎重报考我校医药类相关专业。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医学专业每生每年5760元;理工、外语、体育专业每生每年5160元; 管理、财经专业每生每年456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1800元。

第八章 奖、助学政策

第三十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奖、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学校的奖、助学金项目有:高考优秀考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年综合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优秀实习生奖学金、邓铁涛奖学金、新南方奖学金、仲明助学金、慈济助学金、何恩惠助学金、周密助学金、香港新华中医中药促进会助学金、中一助学金、张步桃助学金等20多项。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 广州中医药大学 纪委监察处

联系人:方义洁

监督电话:020-39356588

传真:020-3935912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9358450

传真:020-3935854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http://www.gzucm.e.cn

招生网址:http://xsc.gzucm.e.cn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 广州中医药大学 3月18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并审查通过,适用于 广州中医药大学 2015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 广州中医药大学 委托 广州中医药大学 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⑦ 山东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我是山东中医药大学的一名大一新生。这几天在学校里看到有第二学位招生。说

应该没有问题,可以试一试。
根据一些同学的提问,我归纳了一下。新生入学报到时主要要准备如下东西、要注意如下事项:
1.相关证件。包括: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入学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党团组织关系证明(介绍信)、一寸登记照若干张(可以多带几张,以备它用),等等。这些很重要,一定不要忘记。另外,把父母、爷爷奶奶即各个近亲的姓名、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业和职务搞清楚,填下来,到学校要填各种表格,有的表格需要这些信息。
2.钱和卡。上学要交学费和住宿费(分别为每年4500-500元与1000元左右),合计要6000左右(个别专业可能要高些,如艺术类专业)。因为新生出门较少,没有什么旅途安全经验,建议少带现金(但千把块钱还是要带的,以备一些不时之需)。可以在家中先办一张信用卡或储值卡用于交学杂费等。有的学校会给你寄一张卡,让学生把钱存在其中,你可以用这张卡,也可以不用。如果家庭条件还可以,办一张信用卡,把它关联到父母亲的储值卡(如工资卡),每月刷卡后直接从父母亲的卡中扣款,这样的好处是方便、安全。但如果你不想让父母亲知道你的消费情况,可以自己在老家办一张储值卡(让父母亲往里冲钱),然后办一张信用卡与之关联。也可以到学校再办储值卡与信用卡,但这样你父母亲异地往你的储值卡打钱时要付手续费。
3.一般情况下,各个学校都要配发一些学习和日常生活用品,这些东西不是无偿给你的,都要你花钱购买。学校发的物品质量都很次而且贵,建议学校发的东西如果可以不要就尽量不要,能自己买的就别买学校发的,有些生活必需品则可以在离开家时先配好,免得到学校后由于人生地不熟不好买。
4.衣服被褥。你平常穿的衣服,春夏秋冬各季的,都要带,除非学校距你家乡很近或者父母亲有机会出差来学校给你带东西。内衣和袜子至少要两三套,各季的外衣至少也要两套。如果你现在生活的地方和要去上学的城市的地理气象与生活环境是否相似,那么准备的东西和在老家差不多;如果相差太大,就要带些那个城市需要的衣服(例如,如果你生活在北方,但上学的城市在南方,那么太厚的保暖内衣裤就可以不带了)。被褥也是这样,夏天去学校,可以带一床薄被(如毛巾被),厚被子可以自己带,也可以到学校后再买。席子可以到学校根据床宽购买合适的,床单和枕头(枕套)可以自己带也可以到学校再买。
5.洗漱生活用品。要带牙膏牙刷、毛巾、漱口杯、香皂肥皂、洗发水、梳子、手机(看家庭条件)等,以便在途中和到校后就能使用。男生要带剃须刀、女生要带各种女性用品和洗面奶等。至于洗脸盆、晒衣架、拖鞋、雨伞、水瓶、指甲剪、剪刀、小刀、台灯之类的东西就不一定要带了,有的学校会发,就算不发自己买也不贵(这些生活用品到了学校买也很方便,而且到时候和舍友一起去买还能快速缩短距离)。条件可以时,可以带个照相机,为自己和同学照照相,也是人际交流的一种很好方式。
6.学习用品。可以带几支水笔、本子、字典、词典(英汉汉英词典等,包括功能强大的电子词典)、书包(背包)。如果学校没有不允许,你家庭条件许可的话,可以带笔记本。但最好不要带,尤其是当你迷恋上网或者玩游戏的时候,带笔记本会影响你的学习和生活以及和同学的正常交往。另外,还可以预备一些生活中用到的药或创可贴之类,虽然不一定会用到它们,不过等需要的时候随手可以找到也很方便。
7.旅行箱。如果家庭条件不是特别好得钱花不了,不需要买太贵的,毕业后可以买更好的。箱子可以大一些,能装下自己的衣服及平常不是常用的生活用品和学习用品即可。但不要过分大,免得不好携带,到学校在宿舍也不好放。一般以80公分左右长、50-60公分宽为佳。
8. 如果可以的话,带点家乡的特产,不是一定要去给老师,而是给舍友或班上同学吃,毕竟你有四年的时间和他们在一起,越早熟悉越好。
10.如果坐火车的话,可以凭录取通知书(入学通知书)享受学生票优惠。
11.一点小建议:大学学习勇攀高峰,加入社团量力而行,大学社会实践多多益善,尊敬老师有难必问,同学相处宽容大度,大学恋爱不鼓励也不反对。
12.入学测试和体检。有的大学在新生报到后一段时间内,要组织几门文化课的新生入学测试,对考试成绩和高考成绩有较大出入者要进行重点核查。如果你考试没有作弊,不要有任何担心。考试范围和难度不会超过高考,考得好坏无所谓。体检也很容易过,除非你有不符合入学要求的重大疾病而且在高考体检时又使了花招,一般是不要紧的。只要你高考时正常体检、正常考试,这两项都没有问题,现在可以放心玩!
当然还有另一种入学考试,那是为各种分班做做准备的,比如英语成绩好的学生分到英语快班。
13.新生军训。大学新生要进行军训,军训一般只有两个星期。按照《国防教育法》的规定,组织学生进行军训,这是贯彻国防教育法的具体行动,是推进素质教育、为国家和军队培养造就高素质国防后备力量的重大举措。参加军训可以增进同学友情,应该积极参加。如果身体条件不许可,应该尽早跟辅导员或班主任讲清楚,以免发生意外。
14.宿舍是在你去之前就安排好的,这个不用担心。住宿条件有好有坏,不要太拘泥于这个,主要是要和同舍同学友好相处。不要以为住宿条件差就不能适应,人的适应性是非常强的,而且不太好的生活条件对你以后的成长和工作、生活很有好处,不管你的家庭是多么富有!
15.专业不理想,调换专业。一般学校进校一年后都可以调换专业。调换专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因为在原专业很难学下去,学校会帮助你换一个好学一点的专业(但一般不是很好的专业,也不是热门专业);另一种是你想换一个你心仪的其它专业,这种时候一般都要由你要转入的专业所在院系进行资格考试,考试合格才能转入,有的学校还要交一笔费用。

⑧ 2022年湖北中医药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湖北中医药大学(以下简称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湖北中医药大学,是湖北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湖北省首批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有两个校区,黄家湖校区位于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16号,昙华林校区位于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特1号。


第六条学校设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在主管部门、学校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考生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优质生源集中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一条学校在调档时,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做分省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第十二条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并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校调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并分配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考生分数相同时,优先按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若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无同分排序细则,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三门选考科目总分)科目分数排序录取。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的高考改革方案和招生录取改革的建议要求,制定相应的录取方案。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各招生专业(组)对应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原则上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
第十四条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学校制定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湖北省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外语均以英语安排教学。
第十六条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体检规定。
第五章:其他
第十八条中医学(“5+3”一体化)是学校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要求设立的专业,即5年本科阶段合格后直接进入本校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的3年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阶段。
第十九条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和湖北省最新相关规定核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收费,学生入学需交纳学费、住宿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第二十条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湖北省相关学生资助政策,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并实施一系列配套措施,形成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为辅的资助体系。
第二十一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工处及学院以书面形式请假,得到学工处及学院批准后,方可视为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可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应征入伍新生需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到校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学校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校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16号;
咨询电话:027-68890297027-68890299;
微信公众号:hbtcmzsb;
传真:027-68890050;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hbtcm.e.cn/。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⑨ 福建中医药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一、学校概况:

福建中医药大学 创建于1958年,是我国创办较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是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是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有权推荐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有权授予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2002年和2007年,学校先后两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的成绩。2010年12月,学校顺利通过了教育部专家组对我校的中医学专业试点认证。校园环境优美、文化浓郁,被授予“全国中医药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和“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荣誉称号,并已连续六次被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学校”荣誉称号。

二、学校代码:10393。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福建中医药大学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六、学校校址:

旗山校区: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邱阳路1号,邮编:350122;

屏山校区: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82号,邮编:350003。

七、外语语种要求:只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八、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法招生。

2.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3.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参考综合素质结合考分录取,考分按照授予医学、理学、工学学位的专业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理综/文综”、“语文”、“外语”成绩高者,授予管理学学位的专业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理综/文综”、“数学”、“外语”成绩高者。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4.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十、教育部备案专业:应用心理学(071102)、制药工程(081302)、生物医学工程(082601)、食品科学与工程(082701)、临床医学(100201K)、中医学(100501K)、针灸推拿学(100502K)、中西医临床医学(100601K)、药学(100701)、药物制剂(100702)、海洋药学(100707T)、中药学(100801)、医学检验技术(101001)、医学实验技术(101002)、医学影像技术(101003) 、康复治疗学(101005) 、护理学(101101)、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20102)、市场营销(120202)、公共事业管理(120401)。

十一、分省分专业计划:详见 福建中医药大学 招生计划(以福建省教育厅下达为准)。

我校列入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首批42所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其中,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列入中医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中医学专业列入五年制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

十二、学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元/学年)

收费标准批文

中医学

5

6200

闽中〔2004〕95号

针灸推拿学

5

6200

闽中〔2004〕95号

中药学

4

5800

闽中〔2004〕95号

药学

4

6200

闽中〔2004〕95号

制药工程

4

6200

闽中〔2006〕29号

市场营销(药品营销方向)

4

5000

闽中〔2006〕29号

中西医临床医学

5

6200

闽中〔2004〕95号

临床医学

5

6200

闽中〔2004〕95号

康复治疗学(物理治疗方向)

4

6200

闽中〔2011〕59号

康复治疗学(作业治疗方向)

4

6200

闽中〔2011〕59号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管理方向)

4

5000

闽中〔2004〕95号

公共事业管理(医事法律方向)

4

5000

闽中〔2004〕95号

公共事业管理(健康保险方向)

4

5000

闽中〔2010〕73号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学信息方向)

4

5000

闽中〔2011〕59号

护理学

4

5800

闽中〔2004〕95号

医学影像技术(闽台合作项目)

4

18000

闽价费〔2012〕410号

食品科学与工程(闽台合作项目)

4

15000

闽价费〔2012〕410号

以上学费标准已经福建省物价局批准。其中,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学费在本科生阶段按每学年6200元收费(收费标准批文:闽中〔2004〕95号),研究生阶段按当年上级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闽台合作项目专业学生第三年到台湾合作高校学习,学费标准按台湾合作高校当年学费标准缴交。

退费办法: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闽价〔2005〕费435号)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资助体系:

以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减免学费、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社会资助、为新生开设“绿色通道”等为主体的学生资助体系,且学校每年将本科学生所缴纳学费总额的20%用于奖学金、助学金、减免学费、勤工助学、学生困难补助等工作。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获奖者每生每年8000元,根据国家每年下达的奖学金分配计划评审。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者每生每年5000元,根据国家下达的奖学金分配计划评审。

3.校长特别奖学金:每年奖励不超过10名,每名奖金10000元。奖励对象为本科学生中学习表现特别优秀,当学年符合一等奖学金评定条件;且学术成果突出,在学校规定的专业类核心级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在国家各部委(局)组织(以证书印章为准)的竞赛(或重大国际竞赛)中荣获三等以上奖项者。

4.入学奖学金:奖励金额每生3000元。奖励对象为常规志愿报考并被录取,高考成绩在学校录取的福建省新生中理科前10名、文科前3名者,在其他各省新生第1名且投档分数超该省本一线者。

5.普通奖学金: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个等级,奖金额分别为3000元、1500元、1000元、600元;闽台合作项目普通奖学金分别为6000元、3000元、2000元、1200元。

6.单项奖:对在学习、科研、体育、文艺等社会实践中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的,给予单项奖励每生200元(闽台合作项目500元)。

(二)国家助学贷款

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向生源地或就学地商业银行最高可申请到8000元助学贷款。

(三)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学校对在校全日制本科生人数5%的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给予每生400元/月、15%的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每生250元/月的生活补助(每年按10月发放)。

2.临时困难补助:对出现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补助。补助金额分5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五档。每学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返乡交通费补助,享受的额度为班级人数的10%,每人每学期200元。

(四)减免学费

实施对象:部分家庭特别困难,经努力又无力解决学费的学生。

实施方法:无经济来源的孤儿和烈士子女学费全免,其余减交学费分3000元、2000元、1000元三档。

(五)勤工助学

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获得生活补助。

(六)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对被录取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上述“贷、减、助、补”等不同的措施,共同做好学费缴纳工作。

(七)社会资助

社会资助由社会各界、学校和爱心人士捐资设立,学校目前拥有9支社会资助基金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其资金来源为广大教职工(含附属单位职工)捐献的校爱心助学基金以及热心校友、社会团体捐助的助学基金。

(八)医疗保险

学生参加福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九)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以上所述各项资助中涉及具体金额的,如有变动,以上级部门或学校最新文件要求为准。

十四、对录取结果的通知:

1.凡被录取的考生,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告知本人。

2.依据福建省教育厅要求公布录取结果。

十五、新生报到相关规定:

1.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体检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2.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报到又未向学校提出延期报到书面申请的学生,学校将视其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十六、录取期间的监督措施和申述办法:

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学[2005]4号)文件执行,详见《 福建中医药大学 招生工作条文》。

十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1)2286125022861276

(6-8月工作日8:10-12:00, 14:30-17:00)

监督电话:(0591)22861314

网站地址:http://zsb.fjtcm.e.cn

官方微博:http://weibo.com/fjtcmzb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福建中医药大学 招生办公室

5月

⑩ 第二学士学位的资格院校

根据《中国教育报》2014年7月17日报道:“记者从教育部提供的一份“第二学士学位布点数”资料中发现,目前全国361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点。”“大部分为应用类热门专业,且在工商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软件工程等专业上较为集中。”“共有81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涵盖9个学科门类,工学、管理学和法学三大类占67.9%。”(《中国教育报》2014-7-17第五版《第二学士学位的自由“破冰”》第31、46自然段)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 ,教育部宣布今年将取消高等学校设置和调整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审批。(《中国教育报》2014-7-17第五版《第二学士学位的自由“破冰”》第3自然段)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201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 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第二条第五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不再审批,请按照备案专业的程序申报。“而《教育部关于公布201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2015]2号) 于2015年3月13日发布,所以今年的学校备案结果要在明年才能发布。
经教育部批准可以招收第二学士学位高校名单:1998年教育部颁布实施了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为了规范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名称, 以利于实施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培养、就业工作, 提高教育质量, 高教司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对普通高等学校现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进行了整理,并以教高司[ 1999] 52 号文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现将整理后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名单如下:
高校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北京大学 030101 法学
北京大学 030102W 知识产权法
北京大学 030405W 国际文化交流
北京大学 071502 应用心理学
【北京大学应用心理学已取消招生,参见新闻《2006年北大工学院开始招生》第86自然段 】
中国人民大学 020101 经济学
中国人民大学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中国人民大学 020108W 环境经济
中国人民大学 030102W 知识产权法
中国人民大学 030402 国际政治
中国人民大学 050301 新闻学
中国人民大学 110201 工商管理
【在人大教务处最新版第二学士学位教学专业目录中,仅剩下知识产权法、国际政治、金融和新闻4门专业,具体参见人大教务处:《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目录》】
清华大学 030101 法学
清华大学 030202 国际政治
清华大学 030301 社会学
清华大学 050304 编辑出版学
清华大学 050408 艺术设计
清华大学 071101 心理学
清华大学 080502 核工程与核技术
清华大学 0806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清华大学 110103 工业工程
清华大学 110104 工程管理
清华大学 110201 工商管理
清华大学 110302 公共事业管理
清华大学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2003年清华大学不再对外招生,第二学士学位名额都给了该校学生。“据该校招办人员介绍,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占用了学校的部分资源,影响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教学。因此为了集中学校资源,不断提高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清华决定从明年开始软件学院、微电子所、中文系不再面向社会招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参见《清华停招第二学士学位生明年自主招生变化多(《中国教育报》2003年11月26日第5版)》 《关于2014年校内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 】。
北方交通大学 110201 工商管理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110201 工商管理
北京理工大学 030101 法学
北京理工大学 110202 市场营销
北京科技大学 030404 思想政治教育
北京科技大学 110201 工商管理
北京科技大学 110302 公共事业管理
北京化工大学 110201 工商管理
中国农业大学 110401 农林经济管理
北京林业大学 110201 工商管理
北京第二外国语大学 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北京中医药大学 100501 中医学
北京师范大学 040101 教育学
首都师范大学 030404 思想政治教育
北京语言文化大学050103 对外汉语
北京广播学院 050301 新闻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110301 行政管理
【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6年停止国贸二学位招生的说明》,“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2016年停止国际经济与贸易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对外经贸大学二学位停止招生】
外交学院 030403 外交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030502 侦查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030615TK 警务指挥与战术
中国政法大学 030101 法学
中国政法大学 120201K 工商管理
中国新闻学院 050301 新闻学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030404 思想政治教育
南开大学 020101 经济学
南开大学 030404 思想政治教育
天津大学 110201 工程管理
天津大学 110306W 高等教育管理
河北大学 030404 思想政治教育
华北电力大学 110201 工商管理
华北电力大学 110205 人力资源管理
河北科技大学 110201 工商管理
内蒙古工业大学 110201 工商管理
大连理工大学 030404 思想政治教育
抚顺石油学院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抚顺石油学院 020104 金融学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100601 法医学
吉林大学 030101 法学
吉林大学 110301 行政管理
吉林工业大学 110201 工商管理
长春科技大学 080104 勘查技术与工程
东北师范大学 030404 思想政治教育
东北师范大学 110302 公共事业管理
哈尔滨工业大学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哈尔滨工程大学 030404 思想政治教育
哈尔滨工程大学 110201 工商管理
复旦大学 030101 法学
复旦大学 030404 思想政治教育
复旦大学 050301 新闻学
上海交通大学 030404 思想政治教育
华东理工大学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华东理工大学 110202 市场营销
上海理工大学 110302 公共事业管理
上海中医药大学 100501 中医学
华东师范大学 040101 教育学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华东政法学院 030101 法学
上海大学 030101 法学
南京大学 020101 经济学
南京大学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南京大学 030101 法学
南京大学 110201 工商管理
南京大学 110501 图书馆学
南京大学 110502 档案学
东南大学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东南大学 080607 生物医学工程
东南大学 110201 工商管理
南京理工大学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南京理工大学 110202 知识产权法
华东船舶工业学院110201 工商管理
中国矿业大学 110201 工商管理
河海大学 110201 工商管理
中国药科大学 110201 工商管理
南京师范大学 030404 思想政治教育
浙江大学 030404 思想政治教育
浙江大学 11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浙江大学 110204 财务管理
浙江工业大学 110201 工商管理
安徽大学 110201 工商管理
安徽农业大学 081901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山东大学 030404 思想政治教育
石油大学 080102 石油工程
武汉大学 050301 新闻学
武汉大学 050304 编辑出版学
【武汉大学在2013年取消了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据武汉大学自强新闻网2010-11-29《政策阴影中的双学位》这篇新闻指出:“武汉大学教务部黄部长也表示,跟第二学士学位比起来,双学位更接近1987年那份文件的实质。” 】【据武汉大学自强新闻网2010-11-29《政策阴影中的双学位》这篇新闻指出:“武大这几年唯一开设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是国际软件学院的软件工程。据黄部长介绍,由于是面向社会招生,前来报名的人良莠不齐,’什么人都有,有的一次性来二三十个人,都是一个班的,我们怀疑是不是被中介给弄过来的。‘” 】【根据2012-03-07《长江商报》报道:武汉“七校联合”双学位受热捧 】【但《武汉晨报》早在2006年1月12日的新闻《武汉七校联合办学 一张录取书可上七名校》中就提出质疑:“有的高校“吃不下”有的高校“吃不饱”辅修费需数千元跨校选修成有钱学生专利?“七校联办”未纳入省属高校” 】【但最终,另据人民网2013.8.9《网站冒充武大招第二学士学位生武大称已停招》这篇新闻指出:“软件工程专业是武大唯一招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的专业。日前,武大官方网站发布公告,该校国际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自今年起停止招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
华中理工大学 030102W 知识产权法
华中理工大学 110201 工商管理
华中理工大学 110302 公共事业管理
中国地质大学 110201 工商管理
武汉工业大学 110201 工商管理
武汉汽车工业大学110201 工商管理
华中师范大学 030404 思想政治教育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030101 法学
【2014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二学士学位暂停招生,何时重新招生未知。参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官网《关于谨防招生诈骗的公告》第四条】
湖南大学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中山大学 030404 思想政治教育
广州中医药大学 100501 中医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重庆大学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重庆大学 110201 工商管理
西南交通大学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电子科技大学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电子科技大学 110201 工商管理
西南师范大学 030404 思想政治教育
西南政法大学 030101 法学
四川大学 050301 新闻学
四川大学 050304 编辑出版学
四川大学 110104 工程管理
四川大学 110501 图书馆学
西安交通大学 030404 思想政治教育
陕西师范大学 030404 思想政治教育
陕西师范大学 110302 公共事业管理
兰州大学 110301 行政管理
石河子大学0806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石河子大学030101法学
新疆大学 030404 思想政治教育
河北北方学院 030405 应用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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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学士学位在2015年由审批改为备案。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201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 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第二条第五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不再审批,请按照备案专业的程序申报。“
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1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我部请有关专家对提交备案专业的基本条件进行了审核,组织专家对需要审批的专业进行了评议。依据专家对备案专业提出的审核意见,我部确定了准予备案的本科专业;依据“教育部学科发展与专业设置专家委员会”评议结果,我部确定了同意审批的本科专业。”
重庆师范大学 工商管理 120201K 管理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公安视听技术 083105TK 工学 二年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网络安全与执法 083108TK 工学 二年
北京语言大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020401 经济学 二年
北京语言大学 金融学 020301K 经济学 二年
合肥工业大学 电子科学与技术 080702 工学 二年
南京财经大学 金融学 020301K 经济学 二年
南京财经大学 会计学 120203K 管理学 二年
嘉兴学院 金融学 020301K 经济学 二年
嘉兴学院 法学 030101K 法学 二年
嘉兴学院 会计学 120203K 管理学 二年
铜陵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080202 工学 二年
昆明理工大学 法学 030101K 法学 二年
曲靖师范学院 学前教育 040106 教育学 二年
西藏民族学院 民族学 030401 法学 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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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1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16]2号),对各地各高校向我部正式申请备案的专业予以备案,现将201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见附件)予以公布。 清华大学 哲学 010101 哲学 二年 二学位 清华大学 金融学 020301K 经济学 二年 二学位 清华大学 汉语言文学 050101 文学 二年 二学位 清华大学 历史学 060101 历史学 二年 二学位 佳木斯大学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080202 工学 二年 二学位 佳木斯大学 焊接技术与工程 080411T 工学 二年 二学位 温州大学 小学教育 040107 教育学 二年 二学位 温州大学 应用心理学 071102 教育学 二年 二学位 温州大学 财务管理 120204 管理学 二年 二学位 浙江工商大学 金融学 020301K 经济学 二年 二学位 曲靖师范学院 法学 030101K 法学 二年 二学位 曲靖师范学院 英语 050201 文学 二年 二学位 曲靖师范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901 工学 二年 二学位 曲靖师范学院 会计学 120203K 管理学 二年 二学位
【更多学校信息请到教育部官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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