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㈠ 求详解,清华大学自主招生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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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2019年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报名条件招生专业人数政策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清华大学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综合评价、多元择优、因材施招、促进公平”的人才选拔理念,开展自主招生工作。
一、机构与原则
清华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自主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收类型及申请条件
综合优秀且具有突出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申请学生应在国际或全国权威性高、公信力强的学科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最低申请条件应包含以下之一:
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一等奖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
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省级赛区)一等奖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级赛区)一等奖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提高组(省级赛区)一等奖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一等奖
英特尔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四等奖
三、招生专业
清华大学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教育部核准的自主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类包括:建筑类,土木类,环境、化工与新材料类,机械、航空与动力类,能源与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自动化与工业工程类,数理类,化生类,临床医学类,经济、金融与管理类,文理通识类。
四、报名方式
请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入“网上报名”,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打印、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1.报考类型及志愿填报要求
a.学生需在“招生类型”中选择“自主招生”。
b.学生可不受自身文理分科限制进行学科类型申请,每人仅允许填报与本人特长相关的一个专业类。
2.申请表填写要求
请按照以下要求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申请材料无需邮寄。
a.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完整填写,并由中学审核盖章以证明成绩真实。
b.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需逐项填写,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综合信息”内容需经中学审核(校长签字)公示无异议。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文学创作、创新设计、学习实践等情况(无需提交论文、专利信息);高中阶段参与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综合信息”填写方法请见填写说明:zhxxtxshm.docx)
c.申请表中的“志愿信息”务必慎重填写,学校将依据学生填写的志愿信息认定专业类,并在高考后根据学生被认定的专业类进行录取。
d.申请表中的“专业申请理由”是专业类认定的重要参考。学生填写的专业志愿及申请理由应与本人的志趣及特长密切相关。
五:选拔程序
1.初评:清华大学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初评。学科专家组将根据学生的高中期间综合表现,对学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等方面进行评审。
初评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其中“优秀”的学生可免于参加初试直接进入复试,“通过”的学生可参加初试,“不通过”的学生不能进入之后的考核评价环节。初评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初评“优秀”、“通过”学生提交的申请条件等内容将按相关要求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评结果生效。
2.初试:初评“通过”的学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初试。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理科综合(物化)。初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3.复试:学校将根据学生初试成绩确定初试通过名单。复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业考察、体质测试等,均在清华大学校内进行。复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4.认定:自主招生认定结果由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
六、认定办法及优惠政策
1.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初评情况、初试情况和复试情况择优给予学生自主招生降分录取优惠及专业类认定。自主招生认定的优惠降分一般不超过20分,部分特别优秀的学生,优惠分值可适当放宽,对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特别突出的学生,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者,予以优先录取。
2.获得认定学生的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应不低于本省同科类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为相应的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且在各省自主招生批次填报的专业志愿需与被认定的专业类保持一致。
3.学生需参加体质测试,体质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肺活量、台阶运动试验、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无故不参加者将取消其获得清华大学自主招生认定的资格。对于可以获得自主认定优惠的学生,体质测试成绩优秀者,将给予额外的5分降分。
4.获得认定学生可被邀请参与以下部分后续特殊培养环节:(1)制定有针对性的培养方案,促进学生更好更快成长;(2)优先推荐参加学生科技创新因材施教培养计划;(3)优先推荐参加本科生海外学术研究支持计划;(4)为学生配备专业导师;(5)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学生前沿科技创新团队等。
5.自主招生认定的优惠分值在高考录取时参照清华大学在各省的本科一批(或各省规定的相应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测算生成,浙江、上海学生优惠分数将进行换算,换算办法另行公布。
6.清华大学自主招生认定结果不寄送书面协议,报名系统内公布的认定结果及说明将作为自主招生录取的最终依据,请学生务必仔细阅读。
七、日程安排
3月28日-4月15日,自主招生报名。
4月30日,公布初评结果并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6月10日左右,初试(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6月15日-18日,复试(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6月22日,公布认定结果并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八、其他
1.学校将高度重视对自主招生的规范管理,严肃自主招生工作纪律和执纪问责。加强考核过程管理,完善招生决策机制;认真落实自主招生监管责任,加强报名、考核、录取的全过程监督。
2.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学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并向学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通报;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清华大学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清华大学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学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复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清华大学申请资助。
4.本简章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清华大学从不举办或委托他人及中介举办任何与自主招生相关的营利性培训活动。请中学生相关群体警惕虚假宣传,以免自身利益受损。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010-62770334/62782051
传真号码:010-62782061
监督电话:010-62783000(学校纪委)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网址:http://join-tsinghua.e.cn
㈢ 清华大学2016自主招生在江苏优惠政策有哪些
2016年清华大学自主招生将根据学生的复试成绩择优认定自主招生候选人,具体方法如下:
1.初评“优秀”的学生和初试通过的学生,将根据其复试成绩(满分30分)的总分不分省不分科类进行排序并确定自主招生降分录取优惠及认定专业类(专业)。
2.对于可以获得自主认定优惠的学生,体质测试成绩优秀者,将给予额外的5分降分。
3.获得认定的学生在各省自主招生批次填报的专业志愿需与被认定的专业(专业类)保持一致。
4. 自主招生认定的优惠分值一般为20/30/40/50/60分,部分特别优秀的学生可获得降至一本线的录取优惠(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本省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并可被邀请参与以下某些后续特殊培养环节:(1)制定有针对性的培养方案,促进学生更好更快成长;(2)优先推荐参加清华大学创新人才培养计划;(3)优先推荐赴海外知名大学交换学习;(4)为学生配备专业导师;(5)优先推荐参加科技创新团队等。自主招生认定的优惠分值在高考录取时参照的是我校本科一批在各省的模拟投档线。高校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㈣ 2016年清华大学自主招生资格对竞赛的要求
2016年自主招生认可这12类竞赛
新概念作文大赛
丘成桐中学数学奖
全国青少年科版技创新大赛
全国物理学奥林匹权克竞赛
全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
全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
全国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
全国中小学生电脑作品制作活动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
创新英语大赛
全国中小学创新作文大赛
㈤ 关于清华大学自主招生详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将围绕“综合评价、多元择优、因材施招、促进公平”的人才选拔理念,开展2015年自主招生工作。
一、 机构与原则
自主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自主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收对象及申请条件
具有各类特长及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申请学生应至少具备以下特质之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类型1:学科竞赛类)具有各学科竞赛突出特长的学生;
2.(类型2:研究创作类)在科技发明、研究实践、文学创作、创意创新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3.(类型3:突出才能类)在语言、逻辑、智力、记忆、国学等方面具有特殊天赋或才能的学生。
三、招生专业类与招生计划
2015年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教育部核准的自主招生计划;各招生专业类自主招生入选资格人数及对应的初试测试科目如下:
招生专业类 自主招生
入选资格人数
包含专业 测试科目
土建类 约10人 建筑学(含城乡规划) 数学与逻辑
物理探究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土木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机电类 约10人 机械工程
机械工程(实验班)
测控技术与仪器
工业工程
能源与动力工程
车辆工程
工程力学(含钱学森力学班)
航空航天工程
信息类 约80人 电子信息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自动化
软件工程
计算机科学实验班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生物医学工程
数理类 约120人 数学与应用数学
物理学
数理基础科学
工程物理
工程物理(能源实验班)
化生类 约140人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国际班)
材料科学与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化学
化学生物学(化生基础科学班)
生物科学
医药类 约5人 临床医学
医学实验班
药学
经管类(理) 约5人 经济与金融(国际班)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
工商管理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社科类(文) 约10人 法学 数学与逻辑
阅读与表达
法学(国际班)
社会科学实验班
新闻学(新闻与传播)
人文类 约20人 人文科学实验班
人文科学实验班(经学)
人文科学实验班(出土文献)
英语
英语(世界文学与文化实验班)
四、学科/专业特长生选拔项目
1、人文科学实验班(经学),拟认定人数不超过5人
申请条件:
1)热爱中国文化,品行端正,以学习与研究儒家经典为终身职志;
2)受过较系统的蒙学教育,能背诵《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笠翁对韵》、《龙文鞭影》;
3)有较好的经学基础,能背诵“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以及《周易》、《诗经》中的一种;
4)有初步的文字学基础,学习过《说文解字》,能用篆书默写540部首,能简单讲解“六书”。
复试阶段测试内容:
1)笔试:“四书”选段标点,古代文史知识测试;
2)面试:蒙学、经学文献背诵;《说文解字》答问。
2、人文科学实验班(出土文献),拟认定人数不超过5人
申请条件:
1)热爱中国历史文化,愿意从事甲骨、金文、简帛等出土文献的整理、研究和保护事业;
2)熟悉中国古代文史典籍,阅读过《史记》、《左传》,及其他先秦文献;
3)对古文字有浓厚兴趣,阅读过《说文解字》,了解小篆及甲骨文、金文、简帛等;
复试阶段测试内容:
1)笔试:《史记》、《左传》选段标点、翻译,古代文史知识测试;
2)面试:出土文献知识和能力考核;《说文解字》考察。
五、报名方式
请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入“网上报名”,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经签字确认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1.报考类型及志愿填报要求
a.学生需根据自己的申请条件做出“报考类型”的选择(即上文“招收对象及申请条件”中的3个类型);每位考生只能申请1个类型。
b.每人至多允许填报3个专业类,每个专业类中至多填报5个专业。
c.学生可不受文理分科限制进行专业类申请,但申请的所有专业类的测试科目需一致。
2.申请表填写要求
请按照以下要求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
a.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由中学审核盖章以证明成绩真实。
b.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需逐项填写,并上传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创新实践、文学创作情况;高中阶段参与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综合信息”详细填写说明请参考附件。
证明材料过多无法上传完整时(如出版的专著、发表的论文、科技发明的说明等),可上传证明材料的首页,并将“补充证明材料”邮寄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材料寄送要求:
1)寄送材料应包括: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可用复印件),“补充证明材料”对应的“综合信息”中的项目目录,“补充证明材料”(可用复印件);
2)尽量使用A4纸幅面,首页为申请表,不加封面,简易装订;
3)请使用快递方式邮寄材料,并需在报名截止前确保材料寄达;
4)材料接收后不予退回。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c.申请表中的“志愿信息”务必慎重填写,我校将依据学生填写的志愿信息认定专业类(专业),并在高考后根据学生被认定的专业类(专业)进行专业录取。
d.申请表中的“专业申请理由”仅针对学生申请的第一专业类第一专业志愿填写。“专业申请理由”是专业认定的重要参考。学生填写的第一专业类第一专业志愿应与本人的兴趣特长、科研创作等密切相关。
e.可由了解学生研究成果的专家为申请学生撰写推荐信,推荐信总数不超过2封,需按报名系统内要求完成填写并上传。
六、选拔程序
1.初评: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相应报考类型的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评。初评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评结果生效。
学科专家组将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对学生的学科特长、学术研究、创新潜质等方面进行评审,初评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其中“优秀”的学生可免于参加初试直接进入复试,“通过”的学生可参加初试,“不通过”的学生不能进入之后的考核评价环节。
2.初试:初评“通过”的学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初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物理探究、阅读与表达,学生依据填报的专业类参加考试。
3.复试:我校将根据学生初试成绩分省、分科类、分报考类型确定初试通过名单。
内容包括专业测试、体质测试,均在清华大学校内进行。复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4.认定确认及公示:自主招生认定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可参与高考录取。
七、认定办法及优惠政策
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复试成绩择优认定自主招生候选人,具体方法如下:
1.初评“优秀”的学生和初试通过的学生,将根据其复试成绩(满分30分)的总分按报考类型、不分省不分科类进行排序并确定自主招生降分录取优惠及认定专业类(专业)。
2.对于可以获得自主认定优惠的学生,体质测试成绩优秀者,将给予额外的5分降分。
3.获得认定的学生在各省自主招生批次填报的专业志愿需与被认定的专业类(专业)保持一致。
4.自主招生认定的优惠分值一般为20/30/40/50/60分,部分特别优秀的学生可获得降至一本线的录取优惠,并可被邀请参与以下某些后续特殊培养环节:(1)制定有针对性的培养方案,促进学生更好更快成长;(2)优先推荐参加清华大学创新人才培养计划;(3)优先推荐赴海外知名大学交换学习;(4)为学生配备专业导师;(5)优先推荐参加科技创新团队等。自主招生认定的优惠分值在高考录取时参照的是我校本科一批在各省的模拟投档线。高校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5.我校2015年自主招生认定结果不再寄送书面协议,报名系统内公布的认定结果及说明将是自主招生录取的最终依据,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八、日程安排
2015年3月5日-3月31日,自主招生报名。
2015年4月1日-4月29日,自主招生初评。
2015年4月30日18:00,公布初评结果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结果,并确认是否参加我校的后续测试。
2015年5月27日18:00起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打印初试准考证。
2015年6月10日14:00-17:00,初试。
2015年6月13日18:00,公布初试结果,同时可在报名系统内打印复试准考证。
2015年6月16日、17日8:30-17:30,复试。
2015年6月22日10:00,公布自主招生认定结果,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九、其他
1.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及推荐人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2.我校自主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复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
3.本简章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㈥ 清华大学2016自主招生在江苏优惠政策有哪些
2016年清华大学自主招生加分免试申请需要按学校公布的招生简章里面的免试加分条款进行填资料,然后提交给学校的招生办公室。自主招生对于免试的和参加联考的学生没有区别对待,都是从最高分往下录取。
㈦ 清华大学自主招生要求
您好,我是享学教育的老师。17年清华大学要求如下:
二、招收类型及申请条件
具有回各答类特长及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申请学生应至少具备以下特质之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研究创作类:在科技发明、研究实践、文学创作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2.突出才能类:在人文与社会、创新与设计等方面具有突出才能或在相关学习实践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3.学科奥赛类: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学科具有学科特长,且在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表现突出的学生。
㈧ 清华大学国际象棋自主招生简章2016
2016年自主招生的情况要看各学校公布的招生简章, 像2016年各学校基本都是版1月10日前公布招生简章。各院校权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表。并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各院校公布时间不同)。自主招生毕业时享受的就业政策及就业后的工资、福利、职称评定、毕业证书、均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样~~
㈨ 2016年高考自主招生什么时候开始考试
1、2016年高考自主招生报名已经陆续展开,不同的自主招生学校报名及考试录取时间安排是不一样的,详细的时间安排请查询欲报考学校的自主招生简章。
2、例如清华大学重要的自主招生日程安排:
2016年3月10日-3月31日,自主招生网上报名。
2016年4月30日,公布初评结果并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结果,并确认是否参加我校的后续测试。
2016年6月10日左右,初试(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2016年6月16日、17日,复试。
2016年6月22日,公布自主招生认定结果,并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㈩ 清华大学自主招生报名方式和具体需要的东西和时间,详细一点的
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正在等待教育部的审批 要到11月中旬公布,一般12月报名,通过初审的2月考试,成绩符合要求的会参加面试。
清华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优化优秀人才特别是各类创新人才的选拔,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精神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2条 自主选拔的对象为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以及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较高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具有保送资格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尚未被我校保送录取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参加自主选拔。如果能够通过书面审查并在测试中取得优秀成绩,可予以保送或者自主选拔认定。
第3条 自主选拔资格的认定,应当经过网上考生申请(中学推荐或者个人自荐)、申请材料书面评审、初试、复试、公示等程序,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 考生申请和书面评审
第4条 对于符合我校自主选拔基本招收条件的考生,所在中学可根据我校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推荐。申请表、成绩单等材料应当加盖中学校级公章。
同一学校推荐多名候选人的,应当给出推荐排序。
第5条 考生认为自己符合清华大学自主选拔申请条件的,可以自荐申请。申请表、成绩单等材料一般需加盖中学校级公章以确认材料的真实性。确有特殊情况未能加盖学校公章的,需书面予以说明。
第6条 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个人自述、附属材料等。
考生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生成申请表,但本办法第31条规定的情况除外。
中学的推荐意见体现在申请表和中学报名汇总表中,一般不必另外提供推荐信。但是本办法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情况除外。
考生个人自述的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考生自述应当由考生本人以中文完成。
附属材料是考生申请表和个人自述的支撑材料,包括反映考生高中阶段成绩的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成绩单以及考生认为必须的其他材料。初中及初中以前的资料,一般不必提供。
申请材料提倡简洁、朴素,一般采用A4纸黑白打印或者手写完成,但确有必要采用彩色印制或其他形式表现的出版物、设计作品、影视作品等资料除外。
第7条 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
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保送生和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第8条 对于在规定期限内寄达我校(以收件日邮戳为准)、且内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书面评审,择优选拔参加自主招生后续考核的人选。
第三章 考查与认定
第9条 通过申请材料书面评审的考生,可以参加初试,即由我校等高校共同委托专业考试机构组织的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Advanced Assessment for Admission,简称“AAA测试”)。
第10条 初试成绩通过的考生可以进入复试。对于初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复试为通过性测试,一般均可获得认定;对于初试成绩通过但未达到优秀标准的,复试为选拔性测试。
第11条 复试突出对于考生专长和综合素质的考察。除另有规定的情况外,复试的内容包括:
(1)综合面试。通过初试的考生一般应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面试。我校从选拔需要和方便考生出发,根据情况对学生进行现场面试或者远程面试。
(2)我校特色科目测试。通过初试但成绩未达到优秀标准的考生,应当参加特色科目测试;初试成绩达到优秀标准的考生,可以根据本人的意愿选择是否参加特色科目测试。
(3)体质测试。通过初试的考生,认为自己的身体素质优秀的,可以自愿选择参加我校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组织的体质测试。测试成绩达到85分的,在自主认定时适当予以考虑。
第12条 我校将在初试成绩基础上,综合复试成绩,确定认定结果,考生可以在高考录取中分别享受不同的优惠政策,其中录取总分优惠不超过40分,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13条 考生的认定结果根据教育部的规定进行公示、备案后生效。
第四章 A计划候选人的选拔与认定
第14条 A计划是我校针对综合表现特别突出或者特长特别显著的优秀学生所专门设立的人才选拔计划。
第15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参加A计划候选人的专门选拔:
(1)在自主选拔申请材料书面评审中,经我校特别组成的评审专家组审查认为有必要予以专门考查的;
(2)在自主选拔初试中表现特别突出的;
(3)在自主选拔复试中表现特别突出的。
第16条 熟悉我国中学教育的著名专家学者、具有高级职称的中学正职负责人等认为考生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以用我校拟定的书面形式对学生给出评价。相关专家的书面评价意见将作为第15条第(1)项评审的重要参考。
第17条 对于符合第15条规定的申请者,除按要求参加自主选拔全部初试、复试外,我校还将以更加严格的标准和程序组织对考生的专门测试。
第18条 专家组综合考生初试、复试和专门测试的结果,给出认定意见。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优惠幅度可以不受本办法第12条的限制。
第五章 B计划候选人的选拔与认定
第19条 B计划是我校针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欠发达地区考生所设立的试点选拔方案。B计划试点省份为新疆、湖南、江西、广西、甘肃、四川、陕西、海南等。根据本办法确认的B计划候选人,可以获得自主选拔认定,在高考录取中享受相应的优惠。
第20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我校B计划候选人。
(1)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边远的少数民族聚居区或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欠发达地区长期生活、学习;
(2)对于国家和社会有特别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品格高尚,有为国家重点行业、艰苦地区发展长期奉献的志向;
(3)心理健康,对于个人现状和成长有较为清醒的认识;
(4)学习成绩在同等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地区的考生中表现突出,基本能够达到我校对于新生的学业要求。
第21条 申请B计划的考生,除按照普通自主选拔的程序进行报名外,还应当按照我校要求单独提交补充材料。
第22条 经我校专家组对考生申请材料书面评审通过后,申请B计划的考生应当参加自主选拔的初试。我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结合考生的实际情况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复试考查方案根据考生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第23条 对于可能获得认定的考生,一般应由我校专家组赴考生日常生活地区进行实地考察,了解考生及其家庭的全面情况。
第24条 专家组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初试、复试和实地考察情况给出初步意见,确定拟入选B计划的候选人名单及其优惠政策。经招生领导小组讨论通过,优惠幅度不受本办法第12条的限制。
第六章 自主选拔认定中的其他情况
第25条 符合自主选拔基本条件,有志于报考我校国防、定向专业的考生,应当在申请自主选拔时将国防或者定向专业作为本人第一专业志愿。在认定过程中,其初试的成绩要求可以适当放宽;复试中增加与国防、定向生相关的特殊素质的考查。
第26条 艺术特长生的选拔办法另行发布。同时符合艺术特长生和自主选拔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兼报艺术特长生和自主招生,按照各自的规定参加选拔、认定。
申请艺术特长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艺术测试成绩为一级以上但未达到艺术特长生认定标准的,可以根据其AAA测试的成绩择优给予不超过30分的认定,并纳入自主选拔候选人名单予以公示。
第27条 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办法另行发布。同时符合体育高水平运动员和自主选拔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同时申请。未能获得体育高水平运动员选拔认定的,其体育测试结果可以作为自主选拔认定的参考。
第28条 具有男子足球、乒乓球、武术、击剑、网球、手球、棒球、羽毛球、象棋、围棋、国际象棋、桥牌特长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特长生测试,其选拔方式参照自主选拔。其申请材料的书面评审单独进行。在确定复试名单时,其初试成绩要求可以适当放宽。复试单独举行,以相应体育特长项目的水平测试为主要内容。少数运动水平特别突出的,经招生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可以给予至多不超过60分的政策优惠。
第29条 我校在个别区域内进行改革试点的,按照试点办法进行自主选拔认定。
第30条 香港、澳门、台湾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外国国籍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以书面形式直接向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申请参加AAA测试,但不作为自主选拔考生认定。
第七章 附则
第31条 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自主选拔考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
第32条 本办法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