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软件学院招生简章
Ⅰ 2019年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报名条件招生专业人数政策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清华大学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综合评价、多元择优、因材施招、促进公平”的人才选拔理念,开展自主招生工作。
一、机构与原则
清华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自主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收类型及申请条件
综合优秀且具有突出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申请学生应在国际或全国权威性高、公信力强的学科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最低申请条件应包含以下之一:
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一等奖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
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省级赛区)一等奖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级赛区)一等奖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提高组(省级赛区)一等奖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一等奖
英特尔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四等奖
三、招生专业
清华大学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教育部核准的自主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类包括:建筑类,土木类,环境、化工与新材料类,机械、航空与动力类,能源与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自动化与工业工程类,数理类,化生类,临床医学类,经济、金融与管理类,文理通识类。
四、报名方式
请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入“网上报名”,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打印、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1.报考类型及志愿填报要求
a.学生需在“招生类型”中选择“自主招生”。
b.学生可不受自身文理分科限制进行学科类型申请,每人仅允许填报与本人特长相关的一个专业类。
2.申请表填写要求
请按照以下要求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申请材料无需邮寄。
a.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完整填写,并由中学审核盖章以证明成绩真实。
b.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需逐项填写,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综合信息”内容需经中学审核(校长签字)公示无异议。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文学创作、创新设计、学习实践等情况(无需提交论文、专利信息);高中阶段参与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综合信息”填写方法请见填写说明:zhxxtxshm.docx)
c.申请表中的“志愿信息”务必慎重填写,学校将依据学生填写的志愿信息认定专业类,并在高考后根据学生被认定的专业类进行录取。
d.申请表中的“专业申请理由”是专业类认定的重要参考。学生填写的专业志愿及申请理由应与本人的志趣及特长密切相关。
五:选拔程序
1.初评:清华大学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初评。学科专家组将根据学生的高中期间综合表现,对学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等方面进行评审。
初评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其中“优秀”的学生可免于参加初试直接进入复试,“通过”的学生可参加初试,“不通过”的学生不能进入之后的考核评价环节。初评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初评“优秀”、“通过”学生提交的申请条件等内容将按相关要求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评结果生效。
2.初试:初评“通过”的学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初试。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理科综合(物化)。初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3.复试:学校将根据学生初试成绩确定初试通过名单。复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业考察、体质测试等,均在清华大学校内进行。复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4.认定:自主招生认定结果由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
六、认定办法及优惠政策
1.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初评情况、初试情况和复试情况择优给予学生自主招生降分录取优惠及专业类认定。自主招生认定的优惠降分一般不超过20分,部分特别优秀的学生,优惠分值可适当放宽,对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特别突出的学生,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者,予以优先录取。
2.获得认定学生的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应不低于本省同科类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为相应的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且在各省自主招生批次填报的专业志愿需与被认定的专业类保持一致。
3.学生需参加体质测试,体质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肺活量、台阶运动试验、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无故不参加者将取消其获得清华大学自主招生认定的资格。对于可以获得自主认定优惠的学生,体质测试成绩优秀者,将给予额外的5分降分。
4.获得认定学生可被邀请参与以下部分后续特殊培养环节:(1)制定有针对性的培养方案,促进学生更好更快成长;(2)优先推荐参加学生科技创新因材施教培养计划;(3)优先推荐参加本科生海外学术研究支持计划;(4)为学生配备专业导师;(5)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学生前沿科技创新团队等。
5.自主招生认定的优惠分值在高考录取时参照清华大学在各省的本科一批(或各省规定的相应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测算生成,浙江、上海学生优惠分数将进行换算,换算办法另行公布。
6.清华大学自主招生认定结果不寄送书面协议,报名系统内公布的认定结果及说明将作为自主招生录取的最终依据,请学生务必仔细阅读。
七、日程安排
3月28日-4月15日,自主招生报名。
4月30日,公布初评结果并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6月10日左右,初试(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6月15日-18日,复试(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6月22日,公布认定结果并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八、其他
1.学校将高度重视对自主招生的规范管理,严肃自主招生工作纪律和执纪问责。加强考核过程管理,完善招生决策机制;认真落实自主招生监管责任,加强报名、考核、录取的全过程监督。
2.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学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并向学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通报;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清华大学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清华大学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学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复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清华大学申请资助。
4.本简章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清华大学从不举办或委托他人及中介举办任何与自主招生相关的营利性培训活动。请中学生相关群体警惕虚假宣传,以免自身利益受损。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010-62770334/62782051
传真号码:010-62782061
监督电话:010-62783000(学校纪委)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网址:http://join-tsinghua.e.cn
Ⅱ 清华大学软件工程招生人数
您好,4人。2022年清华大学软件工程招生人数是4人。
清华大学软件学院是2001年经国家教育部和国家计委联合发文批准成立的首批全国示范性软件学院。
Ⅲ 去哪看2007年清华硕士招生简章啊!
清华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但仅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文章;b.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c.本人英语水平证明。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可适当放宽;
5.报考120280工商管理硕士(MBA)的考生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或者大专毕业后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验,或者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
6.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大学学习的专业不能是法学专业(包括: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7.申请参加我校单独入学考试(单考)的考生必须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以上,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单位推荐报考委托培养回原单位工作。单考生只按委托培养类别招生。对以下两种情况或类似情况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的单独考试:(1)人事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或街道办事处的;(2)工作单位与档案所在单位不一致的。我校工学门类各专业(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8”)以及MBA、法律硕士均不招收单考生(强军计划除外)。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http://yz.chsi.com.cn/),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所有报考我校MBA的考生、所有报考我校美术学院的考生、所有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以及北京地区报考我校的统考生和北京地区报考我校法律硕士联考考生均需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在全国网上报名系统须选择“北京”“清华大学”报名点,选择其它报名点无效。其他考生可在当地就近参加初试,在全国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就近报名点。
4.凡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的考生,必须在全国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交纳报名费,在交费成功24小时后,须登陆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打印《2007年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11月7日前寄(送)到清华大学研招办,11月10~14日可登陆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照片,并于12月中旬后上网打印准考证。登陆网址为:
http://tsinghua.cpge.cn/(教育网)
http://tsinghua.thcic.cn(公众网)。
5.在外地报名点参加初试的考生在全国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后,按照当地报名点的要求交报名费、照相。
三、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4.初试成绩满足要求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复试统一安排在清华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复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将采取面试+专业知识综合笔试方式。专业知识综合笔试覆盖范围参见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不提供参考书。
6.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待准考后通知(将在复试通知书中说明)。
四、资格审查
报考清华大学硕士生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时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
五、体检
体检时间安排在考生复试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医院:清华大学校医院。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六、录取
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及招生院(系、所)规定的基本要求,经复试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定向、委托、自筹培养硕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委托、自筹培养协议书;拟录取的非委培非定向硕士生,须调档审查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于2007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七、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请查阅以下网址研究生招生信息
http://www.tsinghua.e.cn/qhdwzy/zsxx.jsp
2.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清华大学清华学堂1106房间。通讯地址:
北京海淀区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62773824,62782192
传 真:62770325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3.清华大学查号台:62785001
八、 其它说明
1.各院系招生人数除特别说明外均不包括推荐免试生。
2.请考生在安全场所上网报名、支付报名费,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我校概不负责。网上支付报名费前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报考者,已支付的报名费不退。
3. 2007年全校共招收单考生10名,不具体分配到各院系,视报考情况确定。单考生不能调剂录取。
4.2007年我校按照教育部要求继续招收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
5.如无特殊说明,所有专业均招收委托培养生。委托培养研究生由用人单位推荐,经考试合格择优录取,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6.法学院、美术学院、软件学院以及经管学院MBA、微纳电子系(080930)集成电路工程领域均按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招收硕士研究生,具体收费标准向报考院系咨询。
7.为进一步激发导师和研究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统筹及合理配置各种资源,健全促进研究生创新和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的激励机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自2007年起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在现有国家拨款的基础上,学校将从多方面增加资金的投入,实施新的研究生资助体系,加大资助范围和力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学校为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委托和自筹经费培养研究生除外)提供教学助理、管理助理和科研助理岗位(以下简称“三助”岗位),通过承担“三助”工作使研究生在教学、管理与科研方面得到培养与锻炼,并获得岗位津贴与免交培养费的资助。此外,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每位努力学习的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委托和自筹经费培养研究生除外)按月发放普通奖学金,表现优秀的可以申请学校综合奖学金或单项奖学金。学校提供“三助”岗位的覆盖面不低于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委托和自筹经费培养研究生除外)总数的90%,未取得“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应交纳培养费。
8.复试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成绩单原件;在职人员须提交原所在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本人档案中《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9.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0.我校研究生实行住宿收费制,2006年录取的硕士生住宿费标准为1000~1200元/年.人,2007年住宿费标准将在录取时说明。
11.需要购买专业课参考书的考生,请与我校“教学参考书服务部”联系,电话:62771967,地址位于我校学生十食堂二楼。
12.有关专业课参考书目、参考材料、往年试题等事项请直接与各院系研究生业务办公室联系。参考书目录仅供参考,不作为出题范围,各门考试科目都有可能超出参考书目范围。
13.清华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研究生学位。
14.部分专业招收在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招生人数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是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其录取标准、培养质量、学位授予与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完全一致。
我校招生院系联系电话:
院系名称
联系电话
院系名称
联系电话
院系名称
联系电话
建筑学院
62782359
微纳电子系
62788906
公管学院
62788134
土木系
62783093
计算机系
62783054
人文学院
62782848
水电系
62783511
工物系
62782677
法学院
62781334
环境系
62783196
航天学院
62783051
传播学院
62781114
机械系
62784558
化工系
62788646
美术学院
62798170
精仪系
62785712
材料系
62783564
核研院
62771089
热能系
62782993
数学系
62782620
医学院
62782493
汽车系
62783482
物理系
62783517
软件学院
62771436
工业工程
62794038
化学系
62781685
深圳研究生院
0755-26036120,26036020
电机系
62783016
生物系
62785829
电子系
62784883
经管学院
MBA招生
62795329
62785535
自动化系
62784871
Ⅳ 留学读研究生
清华大学国际软件工程硕士,第一年在清华,学费2.4万人民币。第二年在美国那卡罗来纳大学,都是公立的,学费才8000美元,很便宜。还能申请中美双学位。具体事宜看清华大学软件学院网站上有招生简章。
Ⅳ 清华大学校大一学费
学费一年5000(美术学院和软件学院等几个院系除外),住宿费一年1500。除此再无其他收费。
Ⅵ 关于清华大学计算机硕士报名的问题
“清华大学计算机技术工程硕士”研究生
人才储备暨2009在职计算机工程硕士项目招生简章
金融危机、经济危机
企业裁员、薪酬缩水。。。
这个寒冷的冬天,许多人放弃了工作去继续深造。。。
有两全的方式吗?。。。
有!!!
现在机会就在眼前,聪明的你怎能放弃
电子集团15所(NCI)与清华大学强强联手 精益打造人才储备培养暨工程硕士计划-----
名校的正式文凭 学习与工作兼得
精准的考前辅导 新颖的课程搭配
灵活的学习方式 丰富的实践机会
把握机会--------
该项目将采取先上课后参加入学考试的方式进行学习,学员可有2-3次参加GCT考试的机会;
● 本项目学员在学习期间,对优秀的学员,NCI可提供相关工作机会;
掌握未来————
● 本项目学员完成学习任务,优秀毕业生有机会直接进入NCI工作;
终身受益————
项目学员完成学习任务,通过论文答辩后,不仅可获得清华大学工程硕士文凭,还可以申请获得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强强联手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CETC)第十五研究所,又称华北计算技术研究所(NCI),于1958年创建,是国内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综合性计算技术研究所。多年来致力于国产计算机软硬件的研究、开发和生产,不断推出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新技术、新产品。
清华大学 ( Tsinghua University ) 中国著名高等学府,是中国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科学技术研究的重要基地之一。
招生专业:工程硕士班(非脱产班)
学费:5.98万元
学制:3-5年
招生人数:20-30人
招生性质:在职
入学形式:笔试和面试
二、招生对象:
1、 工作满3年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2、 计算机技术或理工类相近专业毕业;
三、项目特点:
1、 该项目是NCI急需人才的培养项目,为计算机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整个学习过程为3-5年,非脱产学习,课程学习时间不超过一年半,累计授课时间约480学时;
2、 本项目学员在学习期间,优秀学员NCI可提供相关工作机会,学生边学习边进入NCI项目组工作;
3、 本项目学员完成学习任务,优秀毕业生有机会直接进入NCI工作;
4、 该项目将采取先上课后参加入学考试的方式进行学习,学员可有2-3次参加GCT考试的机会;
5、 项目学员完成学习任务,通过论文答辩后,不仅可获得清华大学工程硕士文凭,还可以申请获得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四、招生说明:
1、进入NCI人才储备项目的学生先参加硕士预科班学习,然后参加NCI组织的GCT考前辅导;
2、按照有关规定,凡参加计算机工程硕士班的学员必须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GCT)”及清华大学计算机系组织的专业考试和综合考试,合格者将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研究生,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学生完成全部教学计划并通过论文答辩者可获得“清华大学计算机技术工程领域”硕士学位。
3、第一次未通过GCT考试者,由本人申请,可继续跟班上课,但同时必须参加下一年度由教育部统一组织的GCT考试及清华大学计算机系组织的专业考试和综合考试,合格者将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研究生,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学生完成全部教学计划并通过论文答辩者可获得“清华大学计算机技术工程领域”硕士学位。
4、若两次考试均未被录取,按该项目计划,学完全部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者,可获得清华大学研究生院颁发的《清华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和“研究生课程进修成绩单”。
五、课程安排:
1、根据《清华大学计算机技术工程硕士培养方案》并结合NCI具体情况,本项目将开设以下主干课程:
组合数学、软件项目管理、计算机网络体系结构、数据库系统设计与原理、数据仓库与数据挖掘、计算机图形学技术、计算机高等体系结构、计算技术前沿讲座等共计12门课程。
2、将开设工程硕士预科课程学习,主要包括:
英语学习技巧、个人与团体发展技能(主要学习有效的交流技巧,训练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商务知识(包括市场、企业管理、职业素养等商务知识的入门课程);
六、学位和证书:
由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向学生颁发国务院学位办印制的工程硕士学位证书,经申请还可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七、费用说明:
1、总学费 5.98万元,含教材、讲义、预科学习费。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考试辅导费用,根据情况确定;
3、学员报名并正式开课后,一个月内可申请退学并退还除相应的手续费外的全部费用;开课一个月以后申请退学的或学生自愿申请放弃毕业论文阶段的学习或不具备进入毕业论文阶段学习条件的,将退还学费1万元。
4、交费:新生可直接到华北计算机所交纳学费,也可以通过银行汇款交纳。
电子集团15所(NCI)与清华大学强强联手 精益打造人才储备培养暨工程硕士计划----- 该项目将采取先上课后参加入学考试的方式进行学习,学员可有2-3次参加GCT考试的机会;
本项目学员在学习期间,对优秀的学员,NCI可提供相关工作机会;
本项目学员完成学习任务,优秀毕业生有机会直接进入NCI工作;
项目学员完成学习任务,通过论文答辩后,不仅可获得清华大学工程硕士文凭,还可以申请获得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CETC)第十五研究所,又称华北计算技术研究所(NCI),于1958年创建,是国内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综合性计算技术研究所。多年来致力于国产计算机软硬件的研究、开发和生产,不断推出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新技术、新产品。
清华大学( Tsinghua University ) 中国著名高等学府,是中国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科学技术研究的重要基地之一。
嘉迪圣安是NCI战略合作伙伴,专业开展清华—NCI计算机工程硕士教育、培训等工作。
【招生计划】
工程硕士班(非脱产班)
学 费(元):5.98万元
学 制:3-5年
招生人数:20-30人
招生性质:在职
【入学形式】
笔试和面试
【招生对象】
工作满3年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计算机技术或理工类相近专业毕业;
【项目特点】
该项目是NCI急需人才的培养项目,为计算机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整个学习过程为3-5年,非脱产学习,课程学习时间不超过一年半,累计授课时间约480学时;
本项目学员在学习期间,优秀学员NCI可提供相关工作机会,学生边学习边进入NCI项目组工作;
本项目学员完成学习任务,优秀毕业生有机会直接进入NCI工作;
该项目将采取先上课后参加入学考试的方式进行学习,学员可有2-3次参加GCT考试的机会;
项目学员完成学习任务,通过论文答辩后,不仅可获得清华大学工程硕士文凭,还可以申请获得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招生说明】
进入NCI人才储备项目的学生先参加硕士预科班学习,然后参加NCI组织的GCT考前辅导;
按照有关规定,凡参加计算机工程硕士班的学员必须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GCT)”及清华大学计算机系组织的专业考试和综合考试,合格者将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研究生,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学生完成全部教学计划并通过论文答辩者可获得“清华大学计算机技术工程领域”硕士学位。
第一次未通过GCT考试者,由本人申请,可继续跟班上课,但同时必须参加下一年度由教育部统一组织的GCT考试及清华大学计算机系组织的专业考试和综合考试,合格者将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研究生,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学生完成全部教学计划并通过论文答辩者可获得“清华大学计算机技术工程领域”硕士学位。
若三次考试均未被录取,按该项目计划,学完全部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者,可获得清华大学研究生院颁发的《清华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和“研究生课程进修成绩单”。
【课程安排】
根据《清华大学计算机技术工程硕士培养方案》并结合NCI具体情况,本项目将开设以下主干课程:
组合数学、软件项目管理、计算机网络体系结构、数据库系统设计与原理、数据仓库与数据挖掘、计算机图形学技术、计算机高等体系结构、计算技术前沿讲座等共计12门课程。
嘉迪圣安将开设工程硕士预科课程学习,主要包括:
英语学习技巧、个人与团体发展技能(主要学习有效的交流技巧,训练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商务知识(包括市场、企业管理、职业素养等商务知识的入门课程);
【学位证书】
由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向学生颁发国务院学位办印制的工程硕士学位证书,经申请还可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费用说明】
总学费5.98万元,含教材、讲义、预科学习费,食宿及交通费自理。考前辅导费用,根据情况确定,需要另付费用;
学员报名并正式开课后,一个月内可申请退学并退还除相应的手续费外的全部费用;开课一个月以后申请退学的或学生自愿申请放弃毕业论文阶段的学习或不具备进入毕业论文阶段学习条件的,将退还学费1万元。
Ⅶ 清华大学软件学院招收博士生吗
目前,清华大学软件学院设有大学本科教育以及软件工程硕士(MSE)教育。 学院现有在校学生847人,其中本科生202人,MSE(软件工程硕士)573人,工学硕士生36人,博士生36人。此外,软件学院还与我国许多大型企业、国家各部委联合举办短期职业培训。
Ⅷ 清华大学2019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精神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清华大学“综合评价、多元录取、因材施招、促进公平”的人才选拔理念,清华大学将继续依据“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的原则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
一、领导机构
清华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主要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
1.参加省级(含)以上各类学科竞赛并获得奖励;
2.积极参加创新性研究工作或研究性学习并取得一定成果;
3.综合学业成绩排名在全年级前5%。
三、招生计划
自主选拔录取计划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四、招生专业
考生需要参加“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简称“AAA测试”),在测试中“数学与逻辑”为必考科目,另一选考科目与自主选拔专业的对应关系如下表。经过自主考核合格入选考生的高考录取专业也将在考生选考自主初试科目所对应的招生专业中确定。
自主选拔初试(“AAA测试”)科目
招生专业
院系
物理探究
或阅读与表达
建筑学(含城乡规划方向)
建筑系
物理探究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建筑技术科学系
物理探究
土木工程
土木系
物理探究
水利水电工程
水利系
物理探究
环境工程
环境学院
环境工程(国际班)
物理探究
机械工程
机械系
物理探究
测控技术与仪器
精仪系
物理探究
能源与动力工程
热能系
物理探究
车辆工程
汽车系
物理探究
工业工程
工业工程系
物理探究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机系
物理探究
电子信息类
电子系
物理探究
自动化
自动化系
物理探究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系
物理探究
软件工程
软件学院
物理探究
计算机科学实验班
交叉信息研究院
物理探究
航空航天工程
航天航空学院
工程力学(含钱学森力学班)
物理探究
工程物理
工物系
工程物理(能源实验班)
物理探究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化工系
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物理探究
材料科学与工程
材料学院
物理探究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学系
物理探究
物理学
物理系
数理基础科学
物理探究
化学
化学系
化学生物学(化生基础科学班)
物理探究
生物科学
生命学院
物理探究
临床医学
北京协和医学院
物理探究
医学实验班
医学院
药学
物理探究
生物医学工程
生医系
物理探究
或阅读与表达
经济与金融(国际班)
经管学院
物理探究
工商管理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方向)
物理探究
或阅读与表达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方向)
阅读与表达
人文科学实验班
人文学院
阅读与表达
英语
外文系
英语(外文实验班)
物理探究
或阅读与表达
社会科学实验班
社会科学学院
物理探究
或阅读与表达
法学
法学院
法学(国际班)
阅读与表达
新闻学(新闻与传播)
新闻与传播学院
为完善符合高校自身培养目标和要求的创新人才选拔模式,结合我校相关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我校部分专业(或专业大类)将在自主选拔复试阶段,根据考生申请报名时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及学科特长基础来进行学科/专业面试,并给予表现优异者高考相关专业录取优惠政策。
参加“学科/专业面试”的学科/专业为:
1.信息学科(含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实验班、自动化、软件工程)
2.机械学科(含机械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工业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车辆工程)
3.经管学科(含经济与金融(国际班)、工商管理类(会计学)、工商管理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建筑学(含城乡规划方向)
5.环境工程(含国际班)
6.工程力学(含钱学森力学班)
7.工程物理(含能源实验班)
8.数学与应用数学
9.物理学(含数理基础科学)
10.医学实验班
11.临床医学(北京协和医学院)
12.人文科学实验班
13.社会科学实验班
14.英语(含外文实验班)
15.法学(含国际班)
16.新闻学(新闻与传播)
五、报名、选拔程序及考核办法
1、2013年12月22日9:00至1月2日9:00网上报名
无论中学推荐还是个人自荐,申请参加我校自主选拔的考生均需进行网上报名。
“AAA测试”网站报名(http://211.151.240.112/aaa_student/):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填写及提交申请表。提交成功后,需将申请表进行打印、签字,加盖中学校级公章。
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报名和申请材料上载(http://join-tsinghua.e.cn/):考生完成“AAA测试”网站报名后,须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申请材料上载,考生无需邮寄任何材料。
注册成功后,选择“普通自主”招生类型,填写姓名、身份证号、“AAA测试”报名号、省份、中学后,上载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图片:
a)在“AAA测试”报名网站提交、打印、签字、盖章的申请表;
b)其他申请材料。如高中阶段的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以及获奖证明及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等写实性材料。初中及初中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
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2、1月12日公布初审结果
对于在规定期限内同时完成在“AAA测试”报名网站和我校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的申请、提交且内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参加自主选拔考核的人选。初审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
初审结果将在“AAA测试”报名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查询初审结果并确认参加初试。未完成确认的考生不予安排初试考场。
3、3月1日初试
我校将“AAA测试”作为自主选拔初试,初试将在设于全国各地的考点同时进行;初试的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等将在“AAA测试”报名网站公布。
4、初试后3周左右公布初试结果
初试成绩及结果、复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等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初试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档。
5、公布初试结果1周左右复试
参加初试的考生,初审结果优秀或初试结果通过的,可以进入复试。复试将在清华大学举行。复试内容包括:综合面试;学科/专业面试;体质测试。
6、认定结果的公布、确认和生效
拟认定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考生可登陆查询,经考生网上确认的认定结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备案后方可生效。
六、录取认定方法与优惠政策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初审结果、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评价、择优认定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
各阶段测试成绩对于录取认定的使用办法为:
1)按“初试成绩+复试阶段综合面试成绩”的总分,分省、分科类进行排序并确定自主认定加分。对于参加体质测试且体质测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将在已确定自主认定加分基础上,给予额外的5-10分自主认定加分。
2)对于同时参加复试阶段综合面试和学科/专业面试的考生,再按“初试成绩+复试综合面试成绩+学科/专业面试成绩”的总分,分面试学科/专业进行全国排队,给予在高考中特定专业(或专业大类)加分录取的认定。
我校认定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时,将明确入选考生的高考成绩具体优惠分值及使用办法。被我校认定为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的考生可以在高考录取中分别享受不同的优惠政策,其中高考录取优惠政策最高为“考生的高考实考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同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录取”;特定专业录取优惠政策最高为“考生的高考实考分加60分参加专业录取排序”。
七、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清华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清华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举报电话:(010)62783000。
八、附则
1、申请清华大学自主选拔“新百年拔尖计划”并初审通过的考生,必须参加“AAA测试”。在1月2日前,须到“AAA测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并提交,并在1月13日9:00-1月20日9:00期间到“AAA测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考生无须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再次进行报名申请。考生必须确保在“AAA测试”报名网站和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拔尖计划”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一致。未按以上要求报名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参加“AAA测试”及“拔尖计划”申请。对于“新百年拔尖计划”初审未通过或初审通过仍想继续申请普通自主选拔的考生,仍需按前述自主选拔网上报名程序进行申请报名。
2、申请清华大学保送生选拔并初审通过的考生,如需参加我校普通自主选拔,则应按照前述程序在“AAA测试”报名网站及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申请报名,但无须再上传任何材料。考生必须在1月13日9:00-1月20日9:00期间到“AAA测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考生必须确保在“AAA测试”报名网站和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一致。未按以上要求报名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参加“AAA测试”及普通自主申请。
3、我校自主选拔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自主选拔复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
4、本简章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4
招生咨询电话:(010)6277033462782051
传真(自动):(010)62782061
Ⅸ 清华大学软件学院招生简章
http://www.zge.net/zgxx/zsxx.asp?cid=20050407174348
注册就可以看到 免费回的答
Ⅹ 清华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清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清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清华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清华大学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常委会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决策、审议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区、市)招生工作组。招生工作组协助招生办公室在各省(区、市)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报考、录取等工作。
第七条 清华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委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 清华大学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清华大学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条 清华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考生。
第十一条 清华大学根据本校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注:清华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本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清华大学调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将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对于符合清华大学投档条件,分数相同且当清华大学计划余额不足时,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排序细则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清华大学在调档时,原则上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对清华大学认定的特殊类型候选人,其认定协议另有规定的以协议为准。
第十四条 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只有在第一高校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清华大学接收非第一高校志愿考生。但非第一高校志愿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一志愿投档考生的平均分,且服从专业调剂。
第十五条 清华大学按照考生的高考实考分和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存在一定的分数级差。分数级差的确定原则为以调档线上该考区报考清华大学的所有考生的专业志愿满足率最大为原则,在1-5分之间选取一定分数作为级差。对清华大学认定的特殊类型候选人,其专业录取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协议为准。
第十六条 清华大学在江苏省录取时,对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A;自主招生、领军人才选拔、自强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非通用语种等特殊类型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B、B;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清华大学在部分省份招收国防生和定向生。当在各省(区、市)清华大学本科第一批次同科类录取分数线上报考国防生和定向生考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可在清华大学本科第一批次同科类录取分数线下20分之内(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定向生为10分之内)调阅有国防生和定向生报考志愿的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清华大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承担“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面向国家确定的实施区域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实行定向招生。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十九条 清华大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与军队联合招收、培养“双学籍”飞行学员。学生经飞行学员招收选拔合格后,先进入军队飞行院校进行军政强化训练和筛选体验飞行,我校再择优遴选有飞行潜质的进入“飞行员班”学习。“飞行员班”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不得低于我校在其所在省(区、市)同科类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下60分(750分制,非750分制省份按比例折算)。培养采取“3+1”模式,学生先在清华学习3年,后在军队飞行院校学习1年。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清华大学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开展保送生、自主招生、领军人才选拔、自强计划(高校农村单独招生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侨等类型的招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根据本章程和艺术类专业的特点制定具体的招生录取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清华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并作为我校高考录取工作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清华大学将制定相应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清华大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邮编:100084。
招生咨询电话:010-62770334 62782051 传真:010-6278206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www.join-tsinghua.e.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