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2017招生简章
⑴ 华中师范大学报考条件2017
第一章报考条件
第一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即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需出具书面证明。
第二条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第三条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该类考生需在现场确认前到研究生院招办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确认。
学术学位各专业和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硕士、农业硕士可招收单独考试考生。
第四条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⑵ 2017年华中师范艺术类有校考么
2017年华中师范艺术类估计和2016年一样,
承认各省联考,
没有校考。
具体要到5月下旬才公布。
可上学校招生网查看参考:
华中师范大学2016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华中师范大学2016年美术专业招生简章
华中师范大学2016年音乐、舞蹈专业招生简章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只要用心去学,你就是最好的。
金猴献瑞,吉星临门。
祝你学业进步,马到功成。
⑶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教育硕士与教育学硕士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学位,前者是职业性学位,在我国被称为专业学位,后者是学术性学位。专业学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式与学术性学位有所不同。学术性学位的培养方式以研究性为主,学位课程只要求学习三到四门,最后以研究论文为主要成果。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则以课程为主,同时也要求撰写论文,一般需要学习十二门必修课和选修课。课程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两大部分,公共课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原理、教育心理学、现代教育技术、教育科学研究方法、外国语。专业课依学科教学方向的不同而不同,比如“学科教学——语文”的专业课为:语文教学论、语文教育改革与研究、中国语文教育发展史、汉语言文学研究。但两者在学位上处于同一层次。
为了适应国家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多渠道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国务院学位办公室自1997年以来,逐步为在职人员设立了各种专业学位,已有MPA、法学硕士、教育硕士、MBA等 10多个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证书都是由国务院学位办公室统一印制的。硕士专业学位和统招研究生获得的硕士学位是等价的,只是类型不同。专业学位的硕士论文必须结合本专业的工作实际来撰写,属于应用性学位论文,统招硕士生的学位论文强调学术性和理论性,属于学术型学位论文。
教育硕士培养的目的是培养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具备较高理论素养与实践能力的教育管理干部和骨干教师。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在我国的设置,为中小学教师获取研究生学位开辟了渠道。虽然我国早已建有教师进修制度和机构,但是这种进修往往是零星的、不系统的,开设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师可以系统地学习新知识,掌握学科的前沿,得到教育研究的培养。
⑷ 有没有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的学哥学姐,本人专科生,想知道华中师范大学的研究生报考限制专科生吗
直接看华中师范大学2016或者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招生目录不就可以了?那上面的信息最可信、最权威,别的地方问的不一定靠谱!!
⑸ 是不是华中师范大学没有注明国家专项计划,今年就不招国家专项的免师呢
华中师范大学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第四条
我校本科招生的主要类别为:普通高考生(含艺术和体育类考生)、自主招生考生、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单独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少数民族预科生、内地西藏班学生和内地新疆班等。
⑹ 华中师范大学2017年招收的在职研究生双证专业有哪些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硕士在职双证研究生:
华中师范大学开设的教育硕士在职研究生双证招生方向有: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英语、思想政治教育;学制均为2年,上课地点在河南省郑州。通过了全国十二月底的全国统考,利用周末学习,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后均可获得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华中师范大学应用心理硕士在职双证研究生:
华中师范大学开设的应用心理硕士在职研究生招生方向有:临床心理与心理咨询、儿童青少年发展、职业指导、组织行为与人力资源管理、经济行为与消费心理、学前教育;学制均为2年,上课地点在河南省郑州——华中师范大学河南教学点。通过十二月底的全国统考,利用周末学习,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通过论文答辩,方可获得研究生硕士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
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在职双证研究生:
华中师范大学开设的公共管理硕士在职研究生双证招生方向有:地方政府管理与基层治理、教育经济与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路铁路交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管理、组织人事管理、公共财政与金融管理、税务管理;学制均为2年,上课地点在河南郑州——华中师范大学河南教学点。通过十二月底的全国统考,利用周末学习,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通过论文答辩,方可获得研究生硕士学位证书+学历证书。
华中师范大学翻译硕士在职双证研究生:
华中师范大学开设的翻译硕士在职研究生双证招生方向有:笔译和口译,学制均为2年,上课地点在河南郑州——华中师范大学河南教学点。通过十二月底的全国统考,利用周末学习,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通过论文答辩,方可获得研究生硕士学位证书+学历证书。
华中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在职双证研究生:
华中师范大学开设的法律硕士在职研究生双证招生方向有:民商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刑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学制均为3年,上课地点在河南郑州——华中师范大学河南教学点。通过十二月底的全国统考,利用周末学习,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通过论文答辩,方可获得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硕士学位证书+学历证书。
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工作在职双证研究生:
华中师范大学开设的社会工作硕士在职研究生双证招生方向有:社会工作;学制均为2年,上课地点在河南郑州——华中师范大学河南教学点。通过十二月底的全国统考,利用周末学习,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通过论文答辩,方可获得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硕士学位证书+学历证书。
华中师范大学农业硕士在职双证研究生:
华中师范大学开设的农业硕士在职研究生双证招生方向有:农村与区域发展,学制均为2年,上课地点在河南郑州——华中师范大学河南教学点。通过十二月底的全国统考,利用周末学习,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通过论文答辩,方可获得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硕士学位证书+学历证书。
华中师范大学新闻传播硕士在职双证研究生:
华中师范大学开设的新闻传播硕士在职研究生双证招生方向有:新闻传播方向,学制均为2年,上课地点在河南郑州——华中师范大学河南教学点。通过十二月底的全国统考,利用周末学习,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通过论文答辩,方可获得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硕士学位证书+学历证书。
⑺ 艺术类考生报考华中师范大学需要多少分啊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近日公布了年招生章程,,详细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为华中师范大学(国际代码10511),英文为Huazhong Normal University。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邮政编码:430079)。
第三条 学校为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流动站。学校创办于1903年,是一所具有优良办学传统的百年高等学府。
第四条 学校本科招生的主要类别为:普通高考生(含艺术和体育类考生)、保送生、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体育运动训练单招、自主招生、小语种招生、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少数民族预科生、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班。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主任的招生委员会,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
第七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名称为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为常设机构,挂靠学生工作部(处)。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国家教育部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和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全校教师和干部中挑选招生工作人员参与学校招生宣传、录取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 入学考试
第十条 报考我校各专业(体育运动训练专业、保送生、小语种除外)的考生均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体育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我校按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组织的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保送生、小语种按国家规定免予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十一条 在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之前,学校先行组织对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测试,具体安排以学校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第十二条 文艺特长生、体育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除必须符合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定外,还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考核)或专项水平测试。
第十三条 我校是教育部指定自主招生和小语种招生试点高校之一,考生须申请参加我校自主招生和小语种的考核和测试。具体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学校师范类专业、艺术类专业、体育运动训练专业、体育教育专业录取批次均为提前批,个别省市如四川、重庆、江西、福建等所有专业放在提前批录取。我校在江苏招生要求考生选测等级为AB、必测为4C及以上且技术科目合格。理工类专业录取选测物理的考生,文史类专业录取选测历史的考生,在专业安排时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排序,如果分数和等级均相同,则参考考生的选测科目成绩进行专业安排。
第十五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录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确定。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招生的调档名单由学校根据考核情况向考生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提供。
第十六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原则上应填报有我校志愿,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于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在剩余专业中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第十七条 在考生的专业安排上,实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方式进行录取,原则上为2、1、1。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对于有学校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省级招办有明确规定的以外,我校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加我校选考科目的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分数条件下,选考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在我校选考科目线上考生不足时,可考虑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
第十九条 凡符合所在省加分或降分投档条件的考生,我校按考生的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外国语言文学类各专业只招收本语种和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原则上只招收英语、日语、俄语、法语的考生。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的外语单科成绩有一定的分数要求,是否参加口语测试以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旅游管理、广播电视新闻学两个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男生身高在170cm以上,女生身高在160cm以上。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测试合格证。对于美术类考生,在一志愿报考我校,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艺术专业文化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2+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同时,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70分(总分为原始分150分,下同);各省专业前三名考生(录取计划人数10人以上),在所在省招生政策允许的前提下文化成绩加10分排序。对于音乐类考生,音乐学专业考生超过当地文化控制线20分(含),专业成绩合格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音乐学专业各省前三名(计划人数在5人以上),原则上可以降低文化分20分(原始分)录取。音乐表演专业考生文化达到当地控制线,专业成绩合格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音乐学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原则上不低于70分,音乐表演专业要求外语原则上不低于60分。
第二十三条 体育教育专业以所在省划定的体育本科线为最低控制线,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70分(原始分150分),在文化线上,在投档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体育教育录取考生中原则上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体育运动训练专业以我校划定的文化录取资格线为最低控制线,在文化线上,分招生项目按专业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四条 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居住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具体录取办法执行教育部、国家民委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按中国联合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进行录取。
第二十六条 自主招生入围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该省录取最低分数线,我校保证第一志愿专业(其中英语专业须达到相应要求),并且享受我校新生助学奖学金;高考成绩没有达到我校在该省录取最低分数线,但达到我校在该省录取同批次控制分数线,我校将根据考生报考类型区分情况予以破格录取。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七条 根据国家规定,师范专业学生须签订免费师范教育协议书,同时免缴学费、免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其他专业学生须缴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湖北省人民政府当年批复执行。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全面审查(包括体检)。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后还要进行专业复查,专业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奖、助、贷学金
第二十九条 新生可根据其高考成绩以及在中学的综合表现享受华中师范大学优秀新生助学奖学金,金额在800—10000元不等。
第三十条 为鼓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上进,学校设有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在内的优秀学生奖学以及国内外团体、个人捐资设立的近30项奖学金、励志奖学金。
第三十一条 取得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凡家庭经济困难(具有相关证件或证明),经本人申请,均可由学校协助,向有关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助学贷款的额度主要为学费和住宿费贷款,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在校期间的借款利息100%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
第三十二条 我校现有勤工助学岗位共1000多个,可供困难学生选择,每个岗位根据工作性质和工作情况的不同,每月可提供100—260元不等的酬金。凡取得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经本人申请,院系推荐,用工单位考核合格均可获得勤工助学岗位。
第三十三条 对于家境贫寒或有临时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除采取奖励、贷款、勤工助学等措施外,还设有国家助学金和和临时补助等多项助学金。国家助学金1000—2000元/年,有30%左右的非师范专业学生可以获得,临时补助视学生困难情况而定。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学校高职(专科)的招生参照本章程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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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2017年华中师范大学招免费师范生吗
招的,2017年华中师范大学继续有免费师范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有:学前教育、心理专学、特殊教育、思想政治教属育、汉语言文学、英语、历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教育技术学、体育教育、音乐学、美术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