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2019研究生招生简章
1.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一、办学性质、层次及类型:
四川大学 锦城学院是由国家教育部教发函[2005]67号文件批准成立, 四川大学 按照教育部教发[2003]8号文件及教育部26号令要求举办的由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独立学院,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二、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源大道1号。
三、招生对象:招收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考的高中毕业生。
四、学 制:四年(建筑学、城乡规划为五年)制本科,三年制专科
五、录取规则:
1. 录取原则: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调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及当地省级主管部门规定确定调档比例;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收后续志愿。
3. 招生专业及计划:我校招生专业(方向)及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学校将根据生源情况,经省级主管部门同意,调减生源不足省的招生计划,增投到生源好的省份。同时,预留总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省生源不平衡。
4.专业安排:对于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依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投档分及志愿相同时,以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 加分政策:对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6.外语语种: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请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7.应往届与男女比例:对往届生与应届生同等对待,无男女比例限制。
8. 部分专业要求:
⑴报考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110分;
⑵报考网络与新媒体专业,数学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100分,语文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100分;
⑶报考汉语言文学专业,语文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110分;
⑷报考城乡规划、建筑学、广告学专业的考生,要求有一定美术基础;
⑸报考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建议女生身高1.55米以上,男生身高1.65米以上。
9.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⑴我校认定各省、市、自治区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若所在省没有组织相关专业的统一考试,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
⑵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等专业按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加文化考试成绩形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四川省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⑶报考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建议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专业成绩特别优异者可适当放宽录取条件)。
⑷报考设计类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
10.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入学后,经学校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11.毕业证与学位证:学生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颁发 四川大学 锦城学院毕业证书。根据教育部26号令和四川省教育厅相关规定,符合授位条件的毕业生经审核,颁发 四川大学 锦城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12.考生须在报名信息中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并在录取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必要的联系。
13. 学校招生工作由招生办公室组织,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活动,对考生及家长因参加中介机构或个人的招生活动而造成的损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六、学费及奖助贷政策
1. 学费标准:按照属地化原则,我校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普通类专业150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18000元/年·生。学生入学须完全缴清各项费用后方可注册成为 四川大学 锦城学院学生。
2.奖助学金:校长特别奖学金(最高15000元/年·生)、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最高2000元/年·生)、企业专项奖学金(最高5000元/年·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最高4000元/年·生)、学校育才助学金(最高3000元/年·生)和企业专项助学金(最高5000元/年·生),同时还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七、转专业原则:
在符合高考录取原则的前提下,本科学生入学第一学期结束至第五学期开学第一周止,每学期开学的第一周均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申请转专业。专科非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第一学期期末可申请转专业。具体办法按《 四川大学 锦城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执行。
八、就业政策:
在国家政策指引下,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校指导、家长支持”的就业方针。为学生实习就业、升学深造搭建了学校与地方政府、学校与行业协会、学校与知名企业、学校与学校的校地、校会、校企、校校的“四大”合作平台,构筑了学生出口高速公路。根据相关要求为毕业生办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九、联系方式:
电话:(028)87580030 87580009(传真)
网址:www.scujcc.cn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源大道1号 邮编:611731 ;
2. 四川大学研究生有哪些专业
四川大学研究生专业,
有两百多个。
可上学校研究生院官网,
查看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最好的专业是:
一级学科国级重点学科:
中国语言文学、数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口腔医学
二级学科国级重点学科:
宗教学、政治经济学、历史文献学、专门史、原子与分子物理、有机化学、植物学、遗传学、固体力学、计算机应用技术、岩土工程、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化学工程、皮革化学与工程、核技术及应用、法医学、内科学(呼吸系病)、内科学(消化系病)、儿科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外科学(骨外)、外科学(普外)、外科学(胸心外)、妇产科学、肿瘤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药剂学
3. 四川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川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布局在中国西部的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大学,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是国家首批认定的“2011协同创新中心”牵头高校,也是国家首批“双创”示范基地。学校地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成都,有望江、华西和江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7050亩,校舍建筑面积254万平方米。校园环境幽雅、花木繁茂、碧草如茵、景色宜人,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本章程适用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录取,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按照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校2020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人员。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
2020年我校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7580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78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800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学术学位约招3550名,专业学位约招223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部招收专业学位。所有专业代码中第三位为“5”或者“6”的学科专业为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各招生单位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人数(包括接收推荐免试生、统考生、联考生等),实际录取数待国家招生计划下达后综合考生报考情况、考试情况方能确定。
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2020年预计接收推荐免试生2900名。
二、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外语国家四级425分以上或通过在职人员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以及在核心期刊上至少有一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时应交验大专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及同等学力证明材料原件。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含EMBA方向)、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 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含EMBA方向)、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旅游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
5.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只招收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应届或已取得学位证的往届本科毕业生。
(三)推免生的报考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具体情况详见《四川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三、硕士研究生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除推免生外的所有考生(包括统考生、联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及缴费后,才能进行现场确认。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级教育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至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至22:00。网上报名地址:http://yz.chsi.com.cn/。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现场确认时间
详见考生网报时选择报考点的现场确认公告。
四川大学考点(5101)现场确认时间预计为2019年11月6-9日,具体安排详见11月初公布的《2020年报考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四川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安排及注意事项》。
(三)注意事项
1.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19年10月31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籍、学历证书报考,须在复试报到时提交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报告。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间截止前将《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送到四川大学研招办,否则将不被纳入本计划报考。面向西藏基层干部报考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请选择“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8.以下考生的报考点必须选择为5101(四川大学),必须来四川大学进行现场确认和考试:
(1)报考强军计划的考生。
(2)选择第四单元考试科目代码为502的考生。
由于考点容量有限,请以上考生尽早报名。
9.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硕士研究生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初试科目详见《四川大学2020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生科目中的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一(201)、英语二(204)、俄语(202)、日语(203)、数学一(301)、数学二(302)、数学三(303)、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06);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99)、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3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4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7)为全国统考科目,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参考书目或考试大纲详询各招生单位(四川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4.学校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划定初试合格分数线。初试成绩满足学校和院系要求的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地点统一安排在四川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复试是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将采取面试加专业知识综合笔试方式进行。
6.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7.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不加试。
五、体检
体检对象: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
体检时间:考生复试期间,具体时间详见校内各招生单位复试通知。
体检医院:四川大学校医院或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六、硕士研究生录取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加权计算得出,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队录取。所有拟录考生必须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生,须调档审查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录取考生于2020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七、联系方式
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8-85466153、85407858
028-85467270(文科),028-85461353(理科),028-85460721(工科),028-85400638(医科),Email:[email protected]
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cu.e.cn/
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请查阅:四川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八、其它说明
1.学费与奖助金:四川大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投入机制、奖助和收费等政策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和四川省《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4〕430号)文件规定执行。四川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由国家奖助金和学校奖助金两部分构成。国家奖助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金包括学校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三助”岗位津贴。具体情况请详见《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修订)(详情参见我校研究生院奖助金管理系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金,学校不安排住宿。
2.学习年限: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部分专业研究生学制为2年或2.5年。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4年,学制为2年的专业学位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最长学习年限若教指委另有规定,则按相关文件执行。
3.2020年四川大学所有专业不接收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的报考。
4. 考生报考须符合报考条件。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本章程的报考条件及四川大学2020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相关招生单位及相关学科的报考要求,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复试录取、开学报到等各环节均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复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学校无培养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考生的导师,不具备招收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考生的条件。
6.有关研究生招生信息和动态请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四川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gs.scu.e.cn/、四川大学研招网http://yz.scu.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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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四川大学保研政策
四川大学保研政策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体健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得本人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顺利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以上材料交验可以与复试同时进行,具体要求详见校内各招生单位2023年接收硕士推免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4.预计9月底开始,复试合格者需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及时点击待录取通知完成拟录取。此前,校内各招生单位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5.复试形式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学科需求而定,详情请参照各招生院系所发布的相关通知。
5. 四川大学2019年普通类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及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 四川大学 ,英文译名:Sichuan University。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 四川大学 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四川大学 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由原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 四川大学 、成都科技大学和原卫生部直属重点大学华西医科大学经两次“强强合并”组建而成。座落在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四川省成都市,现有望江(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华西(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7号)和江安(成都市双流县川大路)三个校区。
第四条 四川大学 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五条 四川大学 普通高考招生工作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常设由校长、相关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制定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成立招生委员会,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其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
第七条 四川大学 设立招生监察工作组,由监察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投诉电话:028-85404020。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四川大学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在教育部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规模内,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及学校发展思路等因素,在往年的基础上逐渐调整分省计划,促进入学机会公平,继续适度调减属地和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高地区的招生计划,向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省份倾斜。预留计划为本校总计划的1%,用来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四川大学 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至120%以内。
第十条 非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四川大学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对非第一志愿进档的考生只能录取到一志愿未满额的专业。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级差的办法,第一二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3分,其余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1分,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的录取规则,即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按分数由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安排专业录取。
第十一条 四川大学 执行国家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二条 外语类专业要求英语或本专业语种。其他专业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三条 外语类专业原则上要求学生外语成绩达到满分的75%,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外语口试,则考生需要加试口语,且应该成绩合格;由于培养的需要金融学类、经济学类、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原则上要求学生外语成绩达到满分的75%;管理科学专业原则上要求学生外语成绩达到满分的70%;其他专业原则上要求学生外语成绩及格。
第十四条 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工业设计专业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学生进校后学校将组织相关测试,测试成绩不能满足专业学习需求者,根据其高考成绩调整到录取分数相当的专业就读。
第十五条 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专业由于学习、就业的特殊性,建议习惯左手做事(俗称左撇子)的考生不报考。按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口腔医学(七年制)调整为“5+3”一体化培养模式,我校口腔医学(七年制)纳入五年制招生,优秀者可进入“5+3”一体化培养,达到口腔医学专业硕士学位培养计划要求者可申请获得口腔医学专业硕士学位。
第十六条 四川大学 中外合作办学的匹兹堡学院工业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6.5万/年,入校后只允许在本学院内进行专业调整。
第十七条 护理学专业采取提前批、单独投档模块和单独设置代码的模式按专业投档,入校后不转专业。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对国防定向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考生须诚实守信,凡弄虚作假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条 按照属地化原则,我校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有关证明在当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在入校后向学生工作部申请办理贷款、学费缓交等手续。
第六章 招生工作人员
第二十二条 学校选拔能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的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三条 招生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签定《 四川大学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责任承诺书》,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高考者须回避。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四川大学 对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国防生、艺术类等招生事宜,按照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办法,依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以及本校的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五条 在江苏省我校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为历史,选测等级要求为AA以上(含AA),录取办法采用等级级差法,级差分为A+加6分。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方式以“ 四川大学 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简章”为准,学业水平必测科目要求必须达到4C3D,录取办法采用等级级差法,级差分为A加3分,B加2分,C加1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我校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通过我校本科招生信息在线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 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邮编:610065。
咨询电话:028-86080605、86081605传真:028-85408370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网址:zs.scu.e.cn/zhaosheng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 四川大学 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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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有哪些
四川大学的抄研究生专业有如下:
1、经袭济学院:

(6)四川大学2019研究生招生简章扩展阅读:
四川大学招生章程相关信息:
本章程适用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7. 四川大学的行政管理专业考研需要考那些科目
四川大学的行政管理专业考研初试需要考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 或203日语、666管理学、969公共管理综合;复试需要考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公共政策。
四川大学的行政管理专业研究方向如下:行政学理论、地方政府治理、公共政策与社会治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电子政务与城市管理。

(7)四川大学2019研究生招生简章扩展阅读
四川大学2019年研究生招生学费、奖助金、学习年限情况如下:
1、学费与奖助金
四川大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投入机制、奖助和收费等政策按《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和四川省《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4〕430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川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由国家奖助金和学校奖助金两部分构成。国家奖助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金包括学校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三助”岗位津贴。具体情况请详见《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修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金,学校不安排住宿。
2、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4年;部分学制为2年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4-5年。
参考资料来源:四川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参考资料来源:四川大学—硕士专业目录查询
8. 四川大学研究生有哪些专业
四川大学的研究生专业有:
1、经济学院的专业
政治经济学、经济史、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数量经济学、金融硕士、税务硕士、统计学、公共管理硕士
2、法学院的专业
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司法制度、人权法、知识产权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
3、文学与新闻学院的专业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中华文化国际传播、文艺与传媒、文学人类学、新闻学、传播学;
广播电视学、广告与媒介经济、编辑出版学、网络与新媒体、符号学、新闻与传播硕士、出版硕士、艺术学理论
4、外国语学院的专业
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笔译、英语口译
5、艺术学院的专业
艺术学理论、艺术学理论、艺术学理论、艺术学理论、艺术学理论、艺术学理论、美术学、美术学、设计学、设计学、美术、艺术设计
6、历史文化学院的专业
民族学、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文物与博物馆硕士、旅游管理、会展与节事管理、酒店管理学、旅游管理硕士
7、数学学院的专业
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不确定性处理的数学、信息安全、金融数学与计量经济学、数理统计学、应用统计
8、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的专业
理论物理、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原子与分子物理、等离子体物理、凝聚态物理、光学、医学放射物理学、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核能科学与工程、核技术及应用
9、化学学院的专业
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绿色化学、化学生物学、放射化学
10、生命科学学院的专业
生物学、生态学、林业硕士
11、电子信息学院的专业
物理学、光学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光学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电气工程、信号与信息处理、控制科学与工程、医学信息工程、电气工程、控制工程、生物医学工程
1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专业
凝聚态物理、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纳米材料与纳米技术、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生物医学工程、材料工程、生物医学工程
13、制造科学与工程学院的专业
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机械工程、仪器仪表工程、材料工程、冶金工程、工业设计工程
14、计算机学院的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
15、建筑与环境学院的专业
力学、建筑学、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建筑与土木工程、环境工程、风景园林硕士
16、水利水电学院的专业/水力学与山区河流开发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专业
土木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工结构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管理、能源工程及电站动力系统、水利工程
17、化学工程学院的专业
冶金物理化学、钢铁冶金、有色金属治金、化工过程机械、化学工程、化学工艺、生物化工、应用化学、工业催化、制药工程、化工安全工程与技术、化学冶金和材料技术、燃烧动力学、冶金工程、动力工程、化学工程、安全工程、制药工程、生物工程
18、轻纺与食品学院的专业
材料学、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纤维技术与工程、发酵工程、皮革化学与工程、革制品工程与材料、生物质化学与工程、食品科学、材料工程、纺织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
食品工程、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服装设计
19、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的专业/高分子研究所的专业
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复合材料、高分子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材料工程
20、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的专业
生物学、基础医学、药学、特种医学、生物医学工程
21、口腔医学院的专业
口腔基础医学、口腔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
22、公共卫生学院的专业
生物统计、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卫生毒理学、健康与社会行为学、卫生检验与检疫、老年保健与姑息医学、卫生政策与管理、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公共卫生硕士、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23、药学院的专业
药物化学、药剂学、生药学、药物分析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理学、临床药学、药事管理学、天然药物化学、药学硕士
24、生物治疗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综合性新药研究开发技术大平台/生物治疗协同创新中心的专业
有机化学、化学生物学、化学药物制备工艺学、生理学、微生物学、遗传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基因工程药物学、纳米材料与纳米技术、制药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制药工程、生物工程、免疫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人类重大疾病生物治疗、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理学、药学硕士、生物医学工程
25、卫生部移植工程与移植免疫重点实验室的专业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移植科学与工程学
26、循证医学教育部网上合作研究中心的专业
循证医学
27、再生医学中心的专业
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28、再生医学研究中心的专业
再生医学、免疫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再生医学、药理学、生物医学工程
29、口腔疾病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专业
微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30、公共管理学院的专业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伦理学、科学技术哲学、中外政治制度、社会学、社会工作硕士、应用心理学、应用心理硕士、技术经济及管理、行政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行政与房地产管理、图书馆学、情报学、档案学、公共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
31、商学院的专业
系统科学、工业工程、项目管理、物流工程、管理科学、工程管理、管理系统工程、工业工程、低碳经济与管理、能源战略与经济管理、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公司金融、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
32、视觉合成图形图像技术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的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
33、原子核科学技术研究所/辐射物理及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专业
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有机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放射化学、核燃料循环与材料、核技术及应用、核能与核技术工程
34、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
原子与分子物理、等离子体物理、凝聚态物理、高压科学与技术、无机化学、物理化学、
35、生物材料工程研究中心的专业
无机化学、有机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化学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材料学、生物医学工程、材料工程、生物医学工程、药剂学
36、制革清洁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的专业
皮革化学与工程、革制品工程与材料、生物质化学与工程
37、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
美学、宗教学
38、中美大学战略规划研究所/社会发展与西部开发研究院的专业
人口学、教育学
39、灾后重建与管理学院的专业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体育教育训练学、土木工程、安全科学与减灾、安全科学与减灾、城乡规划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急诊医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护理学、安全科学与减灾
40、空天科学与工程学院的专业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航空工程、航空工程、航空工程、航空工程
41、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的专业
生物质能、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低碳技术与工程、环境科学、能源环境工程
42、网络空间安全学院的专业/网络空间安全研究院的专业
计算机技术
43、国际关系学院的专业
边疆学、政治学、国际关系、外交学、边疆学、边疆学
44、马克思主义学院的专业
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45、体育科学研究所
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教学
46、分析测试中心的专业
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材料学、环境科学、生物医学工程
47、临床医学院的专业
生理学、遗传学、应激生物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内科学、儿科学、老年医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
肿瘤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运动医学、麻醉学、急诊医学、循证医学、移植科学与工程学、临床药物与器械评价学、临床遗传学、母婴医学、医学信息学(临床信息、信息与决策、信息系统、信息标准)、重症医学、卫生政策与管理;
中西医结合基础、中西医结合临床、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理学、临床药学、基础医学、基础护理学、临床护理学、社区护理学、内科学、儿科学、老年医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临床检验诊断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运动医学、麻醉学、急诊医学、全科医学(不授博士学位)、临床病理学(不授博士学位)、护理硕士、医院管理与卫生政策

(8)四川大学2019研究生招生简章扩展阅读
四川大学的双一流建设学科专业是数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医学、口腔医学和护理学。
2000年6月教育部批准四川大学试办研究生院,2004年5月24日正式建立研究生院。四川大学研究生院下设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培养教育办公室、学位办公室、“985工程”和学科建设办公室以及综合科。
9. 考研川大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需要什么条件
考研川大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需要的条件参照《四川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第二条,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外语通过国家四级(425分以上)或通过在职人员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以及在核心期刊上至少有一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时应交验大专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及同等学力证明材料原件。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含EMBA方向)、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

(9)四川大学2019研究生招生简章扩展阅读
参照《四川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第四条,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初试科目详见《四川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考生科目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全国联考科目为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为全国统考科目,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4、学校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划定初试合格分数线。初试成绩满足学校和院系要求的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地点统一安排在四川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复试是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将采取面试加专业知识综合笔试方式进行。
6、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7、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不加试。
参照《四川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第五条,体检
体检时间:考生复试期间,具体时间详见各招生单位复试通知。
体检医院:四川大学校医院。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参照《四川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第六条,录取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加权计算得出,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队录取。所有拟录考生必须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生,须调档审查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录取考生于2019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