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自主招生2016简章
⑴ 北京师范大学自主招生考哪些科目九大科目中的哪几科。
2016学校自主招生的考试形式一般为“文化联考+综合素养测试”相结合的考试模式。回文化联考包括语数英三门科目答;综合素质测试分为上机测试和面试,上机测试在计算机上答题,考核学生人文素养;面试由面试员与考生交流,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心理素质、反应能力、知识面、职业倾向等基本职业素质。不过不同学校之间会有些许差别,具体请看各个学校的招生简章。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自主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并上报省考试院审核~~
⑵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是本科吗,难考吗,有自主招生吗
北京师范大学自主招生今年的招生简章早已公布,而且都整理给学生们了,距离考试时间很近了哦,请务必注意时间。自主招生主要就是为了低分考生开通的绿色通道。分数不高的同学都是可以考虑的。
⑶ 北京师范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涵盖四大类专业
北京师范大学 自主招生涵盖四大类专业
12月21日, 北京师范大学 公布了自主招生保送生)招生简章。该校继续面向全国,通过多元考核,综合评价,择优自主选拔含保送生)具有学科兴趣和特长基础及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学校自主招生设有星光计划、引领计划和攀登计划。考生须于2013年12月22日至1月1日通过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考平台网址:http://www.ccuut.e.cn)进行报名。
笔者了解到,该校自主招生涵盖四大类专业。该校自主招生专业大类划分如下:
专业大类 专业 所属院部)、系 招生科类 经管法类 法学(卓越实验班) 法学院 文理兼收 社会工作 哲学与社会学学院 文科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含管理科学<金融工程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政府管理学院 理科 人力资源管理含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 文理兼收 经济学实验班)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理科 会计学 文理兼收 工商管理(国际商务管理实验班) 金融学 数理技术类 数学与应用数学含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 数学科学学院 理科 物理学基地与协同创新实验班) 物理学系 物理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生化环境类 化学 化学学院 理科 心理学 心理学院 地理科学类基地班:含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 地理学与遥感科学学院 环境科学 环境学院 资源环境科学本研一体培养) 资源学院 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 生命科学学院 文史类 历史学 历史学院 文科 汉语言文学含传播学) 文学院 英语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文理兼收 日语零起点) 文科 俄语零起点) 文理兼收
北京师范大学 自主招生涵盖四大类专业
⑷ 北京师范大学自主招生
并无冲突,我就是2012年通过自主招生进入北师大的,这两个系统之间没有冲突,而且面试一般也都是安排在不同的时间,请采纳啊
⑸ 2018北京师范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2018年北京自主招生的情况要看各学校公布的招生简章, 像2016年各学校基本都是1月10日前公内布招生简章。各院容校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表。并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各院校公布时间不同)。自主招生毕业时享受的就业政策及就业后的工资、福利、职称评定、毕业证书、均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样~~
⑹ 北师大自主招生
北京师范大学2007年保送生、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艺术类专业招生网上报名系统
http://zhaosheng.bnu.e.cn/bnuAdmission/index.do
北京师范大学公布07年自主招生办法
北京师范大学作为教育部首批确定的22所开展自主选拔录取(以下简称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高等学校之一,在认真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体现教育创新、素质教育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的基础上,已成功开展四年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每年从全国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中选拔录取综合素质高、学习成绩好、特长突出的优秀创新人才数十人。为做好我校2007年自主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高等学校招生自主权,促进中学素质教育的全面开展。逐步改变以高考分数为唯一选才标准的招生录取制度,实行以文化课考试为主、与多元化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录取模式,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特殊才能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加速实现我校建设“综合性、有特色、研究型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这一办学目标。
二、组织机构
1、成立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有关领导、相关党政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策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负责对院系自主招生考核专家组提出的拟入选候选人名单进行审核、批准。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工作组负责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初审、组织协调对申请者的考核、相关数据汇总和分送等。
2.各院系成立自主招生考核专家组,成员由院系相关领导及专家组成。负责制定本院系自主招生考核方式及考核内容,负责对本院系各专业申请者进行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考核,并根据院系考核结果,提出本院系拟入选候选人名单。
三、申请条件
根据我校的办学目标、特色和优势,主要招收综合素质高、学习成绩好,在人文社会科学、理科基础学科、科技发明创造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提出申请。
1、在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等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含)以上者;
2、具有超常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科技发明创造方面有突出特长和培养潜能者;
3、在文学、语言文化方面具有特殊才能者;
4、具有其他特殊才能及突出成绩者。
注:上述各项均需提供具体证明材料。
四、招生规模与范围
1.自主招生规模控制在学校年度本科生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列入机动计划,不占用我校在各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来源计划。
2.自主招生生源面向全国。欢迎符合申请条件的优秀学生踊跃自荐,各中学积极推荐。
五、招生程序
1、申请程序 2007年我校自主招生仍遵循本人自荐和中学推荐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06年11月20日在本网站开通)。凡符合我校自主招生申请条件的申请者须上网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通过网报系统打印报名表(其它格式无效),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与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作品、论文、中学推荐信等相关材料一并寄至: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875)。 截止日期(以寄件日邮戳为准):2006年12月31日,逾期将不再受理。申请材料不退还。 咨询电话:010-58801802,010-58807962 传真:010-58800562
2、资格初审 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自主招生工作组根据申请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参加由学校和院系组织的两级考核。(请注意: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初审状态,我办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3、考核与资格确定 学校考核:初审合格的所有申请者均须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多项能力测试。 院系考核:根据初审合格者所申请专业(每位申请者最多可申请两个专业),参加相应院系组织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考核。院系考核专家组根据院系考核结果,提出院系拟入选候选人名单。 资格确定: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和院系两级考核结果,在院系提出的拟入选候选人名单的基础上,结合多项能力测试成绩,择优确定入选候选人名单(请注意:申请人可通过网络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考核结果,我办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考核将于2007年2月初在北京师范大学举行。(具体时间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和我校招生网站发布,请申请人及时上网查询,我办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4、公示 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将经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上网公布,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和省级招办对入选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5、录取原则 经我校考核确定的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必须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予录取。
(1)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同科类调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同科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2)语文、数学、外语中任一单科高考成绩不低于145分(150分制)或文科、理科综合高考成绩不低于290分(300分制),且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控制线。
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我校将向其所在省级招办提出录取申请,并根据考生在学校自主招生考核时认定的专业安排其录取专业。
如考生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请在高考成绩公布后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报自己的高考信息(高考考生号、高考成绩等)。
六、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1、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学校对此高度重视,专门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院系自主招生考核专家组,负责领导和实施自主招生工作,保证整个招生工作严格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进行,做到“标准刚性、程序规范、办法公开、过程监控、结果公示”。
2、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4、考生所在中学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开进行推荐工作。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推荐中学,一经查实即予取消推荐资格,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媒体通报。
5、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办法由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⑺ 2018年北京师范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和报名条件
2018年北京师范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和报名条件
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重点建设的“985工程”高校,学校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为目标,坚持精英教育,培养拔尖人才。作为教育部首批确定的22所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之一,我校2015年继续面向全国,通过多元考核,综合评价,择优自主选拔具有学科兴趣和特长基础及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招生类型
学校自主招生设引领计划和攀登计划等,日语和俄语专业可兼报,其他专业不得兼报。
引领计划:顺应国家“试点学院”教育学部所设教育学(兼招文理类考生)专业人才培养改革要求,吸引和择优遴选热爱教育事业、对推动教育改革有浓厚兴趣和特长基础的优秀学生。计划招生30人。
攀登计划:择优选拔对天文学(招理工类考生),或哲学或日语或俄语(均兼招文理类考生)专业领域具有浓郁兴趣、特长基础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除俄语计划招生20人外,其余各专业计划招生25人,日语、俄语限招高考英语语种考生。
另:面向第28届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获奖者,择优选拔热爱基础学科的考生就读我校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实验班(化学)。
二、申请条件
1、高中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自荐申请引领计划或攀登计划:
1)在省级(含)以上数学、物理竞赛获奖者,以及全国信息类竞赛和科技创新竞赛获奖者,限报教育学、天文学和哲学专业。
2)在全国英语、作文比赛获奖及具有文学、语言文化(含英语)等方面特殊才能者,限报教育学、哲学、日语和俄语专业。
3)具有其他学科特长表现者(含有相关学科调研经历者),可报相关专业。
4)对教育问题有浓厚兴趣和独立见解,且有相关成果者,限报教育学专业。
5)对天文学或哲学或日语或俄语专业领域有浓厚兴趣和发展潜质者,限报相关专业。
2、高中阶段,获得第28届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二等奖以上者,限报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实验班(化学)。
申请者均须提交学科兴趣、特长的相关证明材料。中学校长、社会团体或学者专家推荐考生的,推荐人须说明了解考生的途径、推荐理由等,并按要求向我校提交推荐材料。
三、考核和确定入选资格考生
学校组织专家,根据考生中学成绩、学科特长有关材料等对申请考生进行初审。
初审合格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多项能力测试和专家面试。学校根据考生多项能力测试60%和面试成绩40%加权形成的`综合成绩,择优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
四、录取要求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符合下述要求,方可录取:
1.志愿填报
对于省级招办单独设定自主招生批次的省份,考生须按省级招办的要求在自主招生批次中报考北师大。对于我校提前批次录取,且省级招办未设提前批自主招生单独批次的省份,考生须在提前批次以第一志愿第一顺次报考北师大。
2.录取优惠
1)引领计划:报考教育学专业的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同科类调档线(梯度志愿录取省份)或模拟投档线(平行志愿录取省份)下20或30分(750分制。两档优惠,具体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优惠分值为准)以内、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线,即予录取;
2)攀登计划:报考天文学、哲学、日语和俄语专业的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同科类调档线(梯度志愿录取省份)或模拟投档线(平行志愿录取省份)下25分或35分(750分制。两档优惠,具体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优惠分值为准)以内、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线,即予录取;入学后,不得申请转专业。
3)报考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实验班(化学)的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同科类调档线(梯度志愿录取省份)或模拟投档线(平行志愿录取省份)下60分(750分制)以内、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线,即予录取。
说明: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五、报考程序
考生须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报名,上传相关报名材料、查询初审结果、确认考试、打印准考证、查询考核结果等。
时间安排如下:
1)2015年3月1日至3月20日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包括《试点高校自主招生申请表》(由系统打印,含中学成绩,且须加盖中学公章,中学负责人签字。个人陈述限1500字,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人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及对所报专业的认识及专业发展理想。)、学科特长证明材料(含获奖、研究经历和成果、社会调查经历和成果、科技创新成果等)。中学校长或学术团体或专家个人推荐考生的,推荐者须自行上传推荐材料。
上述材料均须扫描后按系统要求规格上传,无需邮寄书面材料。
2)4月30日前,公示初审合格考生。
3)6月9日至11日,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确认考试、打印准考证。
4)6月13日至14日,参加北师大组织的多项能力测试和专家面试,地点为北师大。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
5)6月22日前,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询考核结果。同时我校公示入选资格名单。
六、约束与监督机制
1)北师大自主招生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有关院系和专家参与实施。
2)学校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将入选资格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等机构备案,按教育部政策要求对入选资格考生信息进行公示。
3)北师大自主招生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学校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10-58807862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8807962
⑻ 招生简章
大学自主招生简章一般11月公布,12月报名,通过初审的2月考试,成绩符合要求的会参加面试。
高校自主招生评价标准的相似点
一、所在中学要求
属于普通中学学生的机会不多,根据高校对中学的要求,可预估自己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可能性
在目前的教育体制下,每所中学的师资力量、办学条件还是相差较大的,因此,一个学生在哪一所学校求学,是省重点、地区重点,还是一般学校,一定程度决定外界对你的整体素质的评价。由于自主招生高校都是一本院校,因此参加这些高校自主招生的学生主要集中在省重点和地区重点中学。属于普通中学学生的机会不多,这是现在的客观现实。
自主招生高校对学生所在中学的要求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有的学校实行学校推荐制或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目前这些学校只把推荐名额给一些好的中学;二是有的高校对申请者实行筛选,会对学校层次和学生成绩排名提出建议要求等。根据高校的这种要求,同学们也可评估自己参加自主招生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可能性。
二、学业成绩要求
在自主招生体系里,学习成绩很重要,不要误以为高校要招“偏才”和“怪才”
有同学问,自主招生还要看学习成绩吗?你们不是要“偏才”和“怪才”吗?这其实是一个误解。
高校在自主招生时,通常会要求学生提供中学平时成绩,包括高一、高二重要考试的成绩,不仅有绝对分数,还要有你在这个班级或者整个年级里的排名,因为这样的排名可以反映你的学习能力。
大学会以学生的排名来看他的学习能力是否达到学校的基本要求。比如,有的大学提出,申请者最好是市示范性高中的前50名,区重点的前20名,普通中学的前3名等。在学校审阅学生的材料时,会根据这所学校的总体情况和学生的成绩排名,考察学生的学业。比如,如果某所中学往年考进某大学的学生,学业成绩位列这所中校的前50%,那么,大学在筛选学生时,就可能会参照这一标准,成绩在这所中学50%左右者,入围这所大学的笔试的希望就很大。
三、竞赛获奖要求
竞赛又分为两类。一类是硬性竞赛,也可称为学科竞赛。很多高校的自主招生都向学生提出了五大类学科竞赛成绩的要求。所谓五大类学科竞赛,就是数学、物理、化学、信息科学、生物科学的全国竞赛。这与教育部对保送生资格界定所要求的学科竞赛成绩一致,只是高校的要求相对低一些,比如获得全国三等奖以上或者省市的二、三等奖。
另一类是软性竞赛,也可称为非学科综合能力竞赛,比如创新大赛、创业大赛、才艺竞赛、辩论赛、演讲赛、技能大赛等。这些竞赛可以反映出一名同学的综合素质情况,也受到高校的重视。
开展自主招生的大学:
北京(19所) 上海(9所) 湖北(7所) 江苏(10所) 陕西(5所) 四川(4所) 浙江(1所)
山东(3所) 辽宁(3所) 湖南(2所) 安徽(2所) 广东(2所) 重庆(2所) 甘肃(1所)
黑龙江(2所) 天津(2所) 吉林(2所) 贵州(1所) 福建(1所) 云南(1所) 广西(1所)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东北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河海大学 江南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浙江大学
中国科技大学 厦门大学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武汉大学 中南财政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地大(武汉) 武汉理工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湖南大学 中南大学
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重庆大学 四川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农林科大 西安电子科大 西北工业大学 兰州大学 北航
华中农业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石大(北京) 东华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西南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长安大学 吉林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苏州大学 石大(华东)
中国传媒大学 北京语言大学 对外经贸大学 南航
* 以下院校只在本省实行自主选拔录取
南京邮电大学 上海大学 云南大学 贵州大学 三峡大学 武汉纺织大学 武汉工业学院
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⑼ 北京师范大学- 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 北京师范大学 -(英文名: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 HongKong Baptist University United International College,英文缩写为“UIC”)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6401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金凤路28号。邮政编码:519085。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内地与香港合作办学。内地: 北京师范大学 ,香港:香港浸会大学。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内地与香港携手成立的创新型大学。学校在课程设置上经由香港浸会大学批准,在教育质量上接受香港浸会大学的指导、评估和监督,在教学上实行全英文授课。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 北京师范大学 -”本科毕业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香港浸会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委员会还负责组织招生录取工作,并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招生详细信息见学校招生信息网。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可预留不超过计划总数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将按照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及录取进度进行安排。
第十四条 录取批次:
在全国,除广东省外录取批次实行本科第一批次录取。
在广东省,实行提前批第一批本科批次录取,分文理科按考生高考成绩择优录取;同时,在提前批自主招生等“综合评价”批次实行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分文理科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广东省考生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方式、选拔程序、录取标准等执行我校《广东省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实施办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六条 投档比例:
在全国,除广东省外,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20%以内(含120%)。
在广东省,学校在提前批第一批本科批次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招办相关规定及学校生源情况确定具体投档比例;在提前批自主招生等“综合评价”批次不设投档比例,对于参加我校入学测试且入学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学校在提前批自主选拔等“综合评价”批次投档录取。考生若未能被我校录取,不影响其后续批次的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要求:
在全国,对除广东省以外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符合学校英语单科成绩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按照文史类、理科类分类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一般情况下,总分相同时,高考成绩排位前者优先录取;但调剂录取时,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分高者。
对于报考提前批第一批本科批次的广东省考生,学校分文理科按考生高考成绩择优录取,要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广东省一本线,同时高考英语单科成绩达到学校投档要求。
对于报考提前批自主招生等“综合评价”批次的广东省考生,学校分文理科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其中:考生高考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学校组织的入学测试成绩占30%,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10%。如综合成绩相同而又不能同时录取时,则先按考生高考成绩,再按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UIC入学测试为全英文的笔试(以英文方式考核学生理解能力、通识基础及写作能力)及面试。一般情况下,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广东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平时表现突出和入学测试表现优秀者可以降至广东本科二A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第十八条 专业志愿分档顺序: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总分(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分档,依次类推,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在内蒙古自治区亦实行该规则。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总分(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英语单科成绩的投档要求:
在全国以及广东省报考提前批第一批本科批次的考生,学校要求凡是报考英语(英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英语(应用翻译)、英语(现当代英语语言文学)、国际政治(政治与国际关系)、新闻学(国际新闻)专业的考生,其高考英语单科成绩还须达到当地英语单科满分值的73.3%或以上,即:英语单科满分值为150分,则必须达到110分或以上,而英语单科满分值为120分,则必须达到88分或以上;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其英语单科成绩还须达到当地英语单科满分值的66.7%或以上,即:英语单科满分值为150分,则必须达到100分或以上,而英语单科满分值为120分,则必须达到80分或以上。
对于报考提前批自主招生等“综合评价”批次的广东省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全英文入学测试并达到合格,其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再另作要求。
本校为全英文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条 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二十一条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等级要求:
对广东省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C级及其以上。
对江苏省考生,录取时遵循“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且选测科目2B及其以上,必测科目4C及其以上,技术科目合格。
第二十二条 政策性加分: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 我校承认符合教育部及各省招生委员会规定加分条件的考生的投档成绩。
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专业招生。学生进校一年后,可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的教学资源,并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允许部分优秀学生申请专业调整。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及新生入学身体检查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身体健康状况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八万元人民币(待政府相关部门审批)
住宿费:文化小镇 5000元人民币/人?学年
“新文化小镇”6800元/人·学年(待政府相关部门审批)
如上级部门颁布新的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收费细则详见学校网站。
第八章 奖学金政策
第二十六条 学生入学奖学金有新生入学奖学金、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奖学金、珠海籍新生专项奖学金。
新生入学奖学金适用于除广东省以外,全国普通高考报考我校,录取并按时报到注册的优秀新生。新生入学奖学金为当年学费全免,原则上为期四年。获奖条件及评定办法详见学校《UIC新生入学奖学金实施办法》。
在广东省,我校设置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奖学金,对于在广东省录取一本线或以上考生中文理科综合评价录取成绩排名各前20名的新生,我校给予一次性第一学年学费减半的入学奖励,奖励细则详见学校《UIC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奖学金实施办法》。另,我校对珠海籍新生设有专项奖学金,详见《UIC珠海籍新生专项奖学金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 学生入学后的在学奖助学金。奖助学金(包括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曾宪博教授奖学金、冯燊均先生国情国学教育优秀学生奖学金、许嘉璐全人教育奖学金、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针对国际生)、联通奖学金、古楚璧伉俪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由学校奖学金及经济援助委员会按照学校奖助学金的具体规定评定。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八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部门:学校招生委员会,联系人:马老师,电话号码:(0756)3620332,传真号码:(0756)3620888,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二十九条 招生咨询部门:学校招生办公室
招生热线:(0756)3620011、3620022、3620033、3620044
传真号码:(0756)362004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http://www.uic.e.hk
招生信息网:http://www.uic.e.hk/admission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经学校发文之日起执行。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委员会。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补充材料:
(注:该补充材料已于1月7日以公文形式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备案。)
北京师范大学 -
广东省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实施办法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精神,广东省教育厅将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改革,深化粤港教育的合作与探索。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鼓励UIC能在招生考试制度上有所突破,实现招生多样化。经学校深入研究、论证,从2013年起进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探索,在广东省实施“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制度”。“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制度”是按一定比例参考学生高考成绩和UIC入学测试成绩及学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评价的招生录取新方式,具体执行办法如下:
一、招生性质
综合评价录取改革方案经广东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招收参加广东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并通过本方案遴选达到规定要求的考生。
学校名称: 北京师范大学 -
学校地址:广东省珠海市
办学性质:内地与香港合作办学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
业务主管:广东省教育厅
招生代码:16401
招生批次:提前批自主选拔等“综合评价”批次。考生须提前报名参加UIC综合评价录取入学测试,方可在高考志愿中填报UIC。
颁发证书:学生毕业达到学位标准和完成学业要求者将获颁发国际认可的香港浸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和 北京师范大学 -毕业证书。
二、招生计划
北京师范大学 -在广东省继续实行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录取批次为提前批自主选拔等“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批次,具体招生计划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三、招生专业
学部
专业
招生科类
工商管理学部
工商管理(财务)
经济学(应用经济)
会计学
工商管理(文化创意与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市场营销(市场营销管理)
文理兼招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
传播学(电影电视)
国际政治(政治与国际关系)
新闻学(国际新闻)
公共关系学(公共关系与广告)
社会学(社会工作与社会行政)
英语(英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
英语(应用翻译)
英语(现当代英语语言文学)
文理兼招
理工科技学部
统计学
环境科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食品科学与工程
应用心理学
金融数学
只招理科
四、报名方式
1.报名资格
凡符合广东省高考报名资格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含往届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学科成绩都达到C级或以上,且高考成绩估计在一本线以上,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2.申请时间
2月3日至6月14日
3.报名程序
网上提交申请表:登录UIC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报名系统进行注册(点击进入),填写并提交申请表。注册时须提交的内容包括:个人及家庭基本信息,入学测试地点选择,个人陈述,一寸彩色证件照(用于制作入学测试准考证)以及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
在线支付入学测试费:UIC入学测试费金额为人民币80元。缴交方式为UIC综合评价报名系统网上注册时,或登录系统后进行在线支付。
逾期未缴交入学测试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并退出选拔程序。所有已缴交入学测试费用将不予退还。
五、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由学校招生委员会对考生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于6月17日,登录UIC综合评价录取报名系统查询是否有资格参加UIC入学测试。
2.6月21日,考生参加UIC入学测试。UIC在广东省内设立3个考点(广州、珠海、汕头),考生可选择就近参加全英文的笔试及面试。UIC入学测试将参考国际考试标准,旨在考核学生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
3.6月26日,考生登录UIC综合评价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UIC入学测试。
4.6月末,考生在广东省高考提前批自主选拔等“综合评价”志愿栏填报UIC。
5.7月上旬,广东省招生办公室进行提前批自主选拔等“综合评价”批次投档。我校根据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标准择优确定合格名单,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办理统招正式录取手续。录取名单一旦确定,我校将不再受理录取考生的退档申请。
六、录取标准
参加我校入学测试的考生,必须在高考志愿提前批自主选拔等“综合评价”志愿栏填报我校(若未能被我校录取,不影响其后续批次的录取)。
学校分文理科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其中:考生高考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我校组织的入学测试成绩占30%,高中阶段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10%。如综合成绩相同而又不能同时录取时,则先按考生高考成绩,再按UIC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分档,依次类推,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成绩的比例构成:
序号
类别
权 重
1
高考成绩
60%
2
UIC入学测试成绩
30%
笔试
15%
以英文方式考核学生理解能力、通识基础及写作能力
面试
15%
全英文面试
3
高中阶段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10%
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换算计入
综合评价录取总成绩满分为750分。其中,高考成绩按60%的比例计入;UIC入学测试成绩满分为225分,按实际成绩计入;考生高中阶段的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达到CCC及其以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以下等级对应方式计入: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入表:
等级
计入综合成绩的分数
AAA
75
AAB
71
AAC
67
ABB
67
ABC
63
ACC
59
BBB
63
BBC
59
BCC
55
CCC
51
备注:A级对应25分,B级对应21分,C级对应17分。
一般情况下,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广东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平时表现突出和入学测试表现优秀者可以降至本科二A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七、录取规则
1.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综合评价报名系统开通入学测试成绩查询,考生可查询是否通过UIC入学测试。同时,学校将有资格参加入学测试的考生名单、通过入学测试的考生名单和最终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并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2. 政策性加分: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 我校承认符合教育部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成绩。
3.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及新生入学身体检查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身体健康状况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4. 考生应对其提供的信息负责。若发现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学生的录取资格,并在我校网页公布相关考生的名单。
八、收费标准及奖学金
1.2016级新生收费标准(人民币):
学费:八万元/学年(待省物价局审批)
住宿费:文化小镇5000元/人·学年,“新文化小镇”6800元/人·学年(待省物价局审批)
如上级部门颁布新的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收费细则详见学校网站。
2.我校设置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奖学金,细则详见学校《UIC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奖学金实施办法》。另,我校对珠海籍新生设有专项奖学金,详见《UIC珠海籍新生专项奖学金实施细则》。
3.学生入学后的奖学金,由学校考试委员会、奖学金及经济援助委员会根据学生学业成绩,按照学校奖学金的具体规定实行。
九、重要日程
重要日期
事 件
2月3日-6月14日
考生登录“UIC综合评价录取报名系统”提交申请表,并缴交入学测试费用
6月17日
考生登录“UIC综合评价录取报名系统”查询是否有资格参加UIC入学测试
6月21日
入学测试(全英文的笔试及面试),考点:广州、珠海、汕头。
6月26日
考生登录“UIC综合评价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UIC入学测试
6月末
考生在广东省高考提前批自主选拔等“综合评价”志愿栏填报UIC
7月上旬
广东省招生办公室进行提前批自主选拔等“综合评价”录取投档。我校根据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标准择优确定合格名单,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办理统招正式录取手续
9月
新生开学
十、附则
1.我校在广东省高考招生录取中全部实施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广东省外执行第一批本科批次录取,广东省外统招考生只须按当地省级招办统招填报高校志愿程序申请,不须另行向本校报名或面试;广东省外统招计划见各省招办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录取规则见我校招生章程。
2.本实施办法的解释权属我校招生委员会。
3.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本实施办法的具体实施。
4.联系方式: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部门:学校招生委员会,电话:(0756)3620332。
招生咨询部门:学校招生办公室
招生热线:(0756)3620011、3620022、3620033、3620044
传真号码:(0756)362004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http://www.uic.e.hk
招生信息网:http://www.uic.e.hk/admission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金凤路28号,邮政编码:519085。
北京师范大学 -
12月11日 ;
⑽ 怎样参加北京师范大学自主招生
,凡是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大学,在每年的11月-12月都将本学校的自主招生的详细说明发布在该大学的网站上,如果你要报那座大学(几座)在那时就要留意他们的网站,自主招生包括自荐和学校推荐两种,一般凡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大学都接受这两种报名方式。
2,具体程序这样1)根据所报大学要求准备书面资料,包括自我介绍,所在高中的推荐书,在校期间期末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的复印件等,并在规定时间内寄往该大学(等待初审结果)2)大学根据书面资料从报名的考生中选出初审合格考生并在网站公布名单。 3)初审合格考生根据学校下一步部署到大学参加笔试和面试。4,大学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公布最后入选考生,并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办,该考生在高考时(成绩达到规定线)就可以享受自主招生的优惠政策了。
相关信息请登陆所报大学的官方网站(在本科招生栏目中查询 )
总之作为自主招生必须做的是:1,准备书面材料寄往所要报的大学(由所在高中统一寄)。2,参加该大学组织的文化课(与高考难易程度相当)考试和面试(口试)。3,必须参加高考且高考成绩达到大学对自主招生考生的最低线。这样你将享受自主招生的优惠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