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专项农村招生
㈠ 2022年山东农村专项计划大学名单
2022农村专项计划招生:
山东: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不同省份较为出名的学校几乎都参与了国家建设的农村专项计划。所谓农村专项计划只要是针对边远贫困地区招收成绩比较优越同时金勤奋上进的农村考生在高考录取的时候单独划分分数线,是国家为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让更多的农村学生上大学而出台的一项优惠政策。
其他。
北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国财经大学、中国石油大学。

上海: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江苏: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东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山东大学
㈡ 江苏地方专项计划有哪些学校
江苏地方专项计划有的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等。
高校专项计划是高考录取的重要部分,很多同学关心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政策,以及高校专项计划学校名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流程等问题。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学校名单,以及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报名时间,包括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等内容。

江苏理工大学
原江苏理工大学(江苏大学本部)的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2年刘坤一、张之洞、魏光焘在南京创办的三江师范学堂,此后历经两江师范学堂、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国立东南大学、国立第四中山大学、江苏大学、国立中央大学、国立南京大学、南京大学等时期。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江苏大学
专业老师在线权威答疑 zy.offercoming.com㈢ 2022年农村专项计划大学名单 报名条件有哪些
2022年农村专项计划报名已经启动,以下是各省市大学专项计划的相关情况,供各位考生参考。
2022年农村专项计划大学名单
1.北京(24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北京化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
2.上海(9所):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大学、东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
3.江苏(11所):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江南大学、苏州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河海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4.天津(2所):南开大学、天津大学。
5.浙江(1所):浙江大学。
6.安徽(2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
7.河南(1所):郑州大学。
8.福建(2所):厦门大学、福州大学。
9.山东(3所):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10.湖北(7所):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11.广东(2所):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
12.湖南(3所):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
13.四川(5所):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
14.重庆(3所):重庆大学、西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
15.陕西(7所):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大学、长安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工业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16.辽宁(3所):大连理工大学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大学。
17.吉林(2所):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
18.黑龙江(4所):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黑龙江大学、东北林业大学。
19.甘肃(1所):兰州大学。
20.广西(1所):广西大学。
21.云南(1所):云南大学。
22.贵州(1所):贵州大学。
农村专项计划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有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1.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市根据上述要求确定);
2.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㈣ 南京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南京大学 (Nanjing University)是直属于教育部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也是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向达到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 南京大学 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仙林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道163号。
鼓楼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汉口路22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南京大学 章程》等法律和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适合我校人才培养特点的优秀学生。
第三条 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确定本科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审议本科招生政策、计划和录取原则,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为本科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
第五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授权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决定选拔测试方案、确定录取标准、审核录取结果等本科招生具体事项。
第六条 南京大学 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本科招办)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本科招办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各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招生政策、录取情况的咨询,并协助本科招办进行所负责地区的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发文聘任。
第八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本科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结合我校“三三制”人才培养改革方案,我校继续实行按院系和按学科大类相结合的招生模式,计划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3300人。
第十条 根据国家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我校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兼顾历年计划安排延续性等因素,分省确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为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我校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按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制定预留计划,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优先考虑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我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进行。
第十三条 我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和艺术类分类录取考生。
第十四条 我校本科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五条 我校本科招生实行按志愿录取。若批次投档完成生源不足,剩余计划公开征集,征集后仍未完成的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剩余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十六条 我校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结合专业级差原则进行专业录取,专业级差依次为1、1、0分。
第十七条 我校原则上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调档,进档后扣除加分参与专业排序。
第十八条 我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励学计划)等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及考生与学校签订的协议执行。
我校保送生、国防生、定向生(含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定向西藏计划)、艺术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华侨和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和我校有关招生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除国防生外,各专业(专业类)的录取不规定男女生比例。建议非英语考生报考所学语种专业。
第二十条 我校对于江苏省考生还执行以下规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A,必测科目等级及综合素质评价必须达到江苏省规定的填报本科院校志愿的要求;若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均达到A+则加3分参与专业排序;高水平艺术团优录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B、B;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江苏省自主招生(含农村自主)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A。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二十一条 我校本科各专业的学费收费标准将按照江苏省调整后的有关学费标准新规定另行公布(软件工程专业第三、四学年学费标准为人民币160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人民币1200元/年。
第二十二条 我校承诺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积极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学校现设有各类奖学金70余项、各类助学金40余项,120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全校本科生受奖助覆盖率50%以上,贫困学生受助覆盖率100%,有力保障广大学生在学校无忧学习,快乐成长。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我校本科招生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外,另作补充规定如下:有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者不宜就读我校外国语言文学类各专业。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需进行身体复检,结果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根据“阳光工程”要求,我校今年本科招生工作将进一步推进制度化、系统化建设,加强面向考生的宣传服务及信息公开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六条 我校有关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在 南京大学 本科招生网上查询,学校不会对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招生政策、录取情况进行发布、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于5月14日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 南京大学 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1859680
传真电话:025-83592888
监督电话:025-83592586
招生主页:http://bkzs.nju.e.cn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官方微博:@ 南京大学 本科招生(新浪)
官方微信:南大招生小蓝鲸
㈤ 农村专项计划加多少分
一、农村专项计划加多少分 1、农村专项计划并不存在加分的情况。
2、农村专项计划主要是为了增加农村学生进入名牌大学的机会,而单独面向农村户口投放的高考招生计划,也就是说只有农村考生才可以参加报考农村专项计划。
3、所以农村专项计划只是增加了一次高考录取机会,而没有加分。
二、农村专项计划有什么好处
1.可以凭借这个计划,有可能分数比较低,就可以进到一所比较好的大学
2.毕业之后无需 找工作
3.招生院校都是好大学,录取分数比正常录取要低;
4.增加了农村学生的学习机会,可以更加突出教育公平,可能一个对高考生不好的地方就是增加了入学的竞争。
5.降分录取,前提你填的那个学校要过,高考成绩过一本线是前提。
点击查看:高校专项计划通过率高吗
6、符合报考条件的农村考生可以报考农村专项计划,参加农村专项计划招生的都是部属或省属的重点院校,要是按照普通考生录取,会高出一本分数线很多分,而农村专项计划一般都是在本科一批分数线上投档录取。
7、报考农村专项计划的优惠政策很大,重点院校基本上都可以优惠30-60分,有的学校甚至达到本科一批分数线就可以录取。
三、农村专项计划高校名单
1、清华大学
2、 北京大学
3、 中国人民大学
4、 北京师范大学
5、 北京理工大学
6、北京外国语大学
7、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8、北京交通大学
9、 北京科技大学
10、北京化工大学
11、 北京邮电大学
12、中国农业大学
13、北京林业大学
14、 北京中医药大学
15、北京语言大学
16、中国传媒大学
17、中央财经大学
18、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19、 中国政法大学
20、 华北电力大学
2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22、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3、 中国矿业大学 (北京)
24、 北京工业大学
25、 上海交通大学
26、 复旦大学
27、 同济大学
28、华东理工大学
29、华东师范大学
30、东华大学
31、上海财经大学
32、 上海外国语大学
33、上海大学
34、 南京大学
35、 东南大学
36、 苏州大学
37、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38、 南京理工大学
39、河海大学
40、江南大学
41、 中国矿业大学
42、中国药科大学
43、南京农业大学
44、 南京师范大学
45、 南开大学
46、天津大学
47、 浙江大学
48、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49、 合肥工业大学
50、 厦门大学
51、 福州大学
52、 山东大学
53、中国海洋大学
54、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55、武汉大学
56、华中科技大学
57、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58、武汉理工大学
59、华中农业大学
60、华中师范大学
6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62、中南大学
63、湖南大学
64、 湖南师范大学
65、中山大学
66、华南理工大学
67、 四川大学
68、 电子科技大学
69、 西南财经大学
70、 西南交通大学
71、四川农业大学
72、重庆大学
73、 西南大学
74、西南政法大学
75、 西安交通大学
76、西安 电子科技大学
77、西北工业大学
78、 长安大学
79、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80、陕西师范大学
81、 西北大学
82、 大连理工大学
83、大连海事大学
84、 东北大学
85、东北林业大学
86、吉林大学
87、东北师范大学
88、 哈尔滨工业大学
89、哈尔滨工程大学
90、黑龙江大学
91、兰州大学
92、郑州大学
93、 广西大学
94、贵州大学
95、 云南大学 ;
㈥ 南京大学理科农村专项自主招生笔试考哪几科
1、普通高考高职和单考单招高职的考试科目均为“3+X”,“3”同样包括语、数、外三科,均实行统考,各科满分都为150分,只是考试试卷不同。
2、“X”也有不同。普通高考的“X”指文综(史地政)或理综(物化生),单独招生的高职考试中的“X”指的是一科综合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职业技能课两科,由招生院校自主命题和考试。
3、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4、考试实施:考生须按时参加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文化考试。
假如还对单招不了解,可以到“育龙单招平台”提问,有老师解答。
㈦ 2022高校专项招生计划的学校 招生院校有哪些
高校专项招生计划的学校有95所高校,分别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等。
高校专项招生计划的学校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北京语言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东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江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河海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华中农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重庆大学、西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长安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大学、东北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黑龙江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兰州大学、郑州大学、广西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
高校专项计划简要介绍
高校专项计划,又称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是国家为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让更多的农村学生上大学而出台的一项优惠政策。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根据上述要求确定。招生任务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安排招生计划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
㈧ 2022农村专项计划招生有哪些学校
2022年农村专项计划招生高校名单如下:

报考农村专项计划的考生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符合统一高考报名条件。(高三学生、高考体检合格等等)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考生高考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就是家庭成员都是农村户口,且居住在农村)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地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如果高中有过从外地转学回来的经历,那就无法申请农村专项计划了。)
高考专项计划录取办法是由各高校自己确定,在招生简章中也会明确,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相关的分数线可以查看高考指南和招生计划这两本书,也可以在网上直接搜索那所学校的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分数线。
㈨ 2019年江苏高考农村专项计划,江苏农村专项计划大学名单
江苏省教育厅于2月23日上午10:00召开江苏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通报江苏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及普通高考工作有关情况。
在高考科目设置方面,和现行高考方案相比,江苏省普通高考统考科目仍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保持不变;选考科目由现行的“6选2”调整为“6选3”,即由学生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选考科目,并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教育部明确江苏省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时间为2018年,并要求于2018年6月底前将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报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根据这一要求,江苏省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应该是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起开始启用,在2021年普通高考中正式实施。
江苏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包括1个整体方案和5个具体方案。
整体方案是《江苏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具体方案包括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中职学校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实施方案等5个方案。
江苏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整体方案是严格遵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节点和制度框架内,结合江苏省省情和教育实际,并在总结以往高考改革经验、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研制完成的,力求体现国家要求,具有江苏特色。
实施“3+3”模式选考科目调整为“6选3”
在高考科目设置方面,和现行高考方案相比,江苏省普通高考统考科目仍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保持不变;选考科目由现行的“6选2”调整为“6选3”,即由学生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选考科目,并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高考综合改革2018年启动2021年正式实施
教育部明确江苏省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时间为2018年,并要求于2018年6月底前将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报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根据这一要求,江苏省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应该是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起开始启用,在2021年普通高考中正式实施。
考生可享受同一必考科目两次考试机会
江苏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包括1个整体方案和5个具体方案。整体方案是《江苏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具体方案包括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中职学校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实施方案等5个方案。
江苏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整体方案是严格遵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节点和制度框架内,结合江苏省省情和教育实际,并在总结以往高考改革经验、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研制完成的,力求体现国家要求,具有江苏特色。
在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方面,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做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要求,江苏省实施了招收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确定了实施区域。
在改进考试形式和内容方面,和现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相比,江苏省将开齐开足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13门科目均列入必考科目范围,江苏省考生在高中期间可以享受同一必考科目参加两次考试的机会。
在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方面,严格执行教育部等相关部委关于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要求,自起,取消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的考生加分政策;自起,将少数民族考生照顾政策调整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高校加3分投档”。
在改革监督管理机制方面,江苏省将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完善省招委会各成员单位的考试招生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和分工协作机制,完善考试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加大违规查处力度。
在综合素质评价上,江苏省将国家提出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要求,具体拓展为:思想品德与公民素养、学习水平与课程修习、体育运动与身心健康、审美素养与艺术特长、创新能力与社会实践、自我认知与生涯规划等六个部分。 高校专项计划高校名单及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招生简章 教育部直属高校(红色为已更新)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北京语言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北京)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东华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河海大学 江南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浙江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厦门大学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大连理工大学 东北大学 吉林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武汉理工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南大学 中南大学 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重庆大学 西南大学 四川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安 电子科技大学 长安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兰州大学 其他高校(红色为已更新)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黑龙江大学 上海大学 苏州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福州大学 郑州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广西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 贵州大学 云南大学 西北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