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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大类招生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23-01-04 03:46:40

❶ 武汉大学哪些专业按大类招生

武汉大学今年按照抄48个专业或专业大类招生,具体专业请参考武汉大学分省招生计划(6月份左右公布)

更多报考疑问欢迎进入院校官方招生咨询平台提问:https://answer.eol.cn/question/index?id=621&source=_

❷ 2011年武汉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为选拔个性才能突出、综合素质好的拔尖人才,促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我校2011年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并与北京大学等13所高校共同举办“中国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以下简称“十三校自主选拔联考”)。
一、报名条件及办法
报名学生须具有鲜明的学科特长,综合素质优秀,品学兼优,一定的培养潜能或个性才能,具备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潜在能力,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或证书,身体健康。
采取中学推荐与学生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网上报名(点击报名)。我校对部分中学下达推荐名额,并寄发推荐表。
二、报名材料
1.武汉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推荐表(该表由我校寄给中学,自荐考生可不提供)、联考范围内其他高校发放的自主选拔录取推荐表。
2.武汉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报名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
3.高中阶段已修习课程的成绩单(或学业水平成绩单)。
4.各种证书或发表作品复印件以及其他能够展示个人特长和能力的材料。其中获创新大赛奖励或专利证书者需提供成果说明,出版著作者需提供著作原件。
除著作原件外,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张,并依序装订成册,报名材料须经中学盖章。所有材料不退还。
未按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全或未按时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
三、报名程序、资格审查及测试办法
我校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在河南、湖北、湖南三省单独组织报名、测试(以下简称“单考省份”),在其他省份(西藏除外)通过十三校自主选拔联考进行选拔(以下简称“联考省份”)。
(一)单考省份(河南、湖北、湖南三省)
1.报名程序
学生于2011年1月10日12:00前登录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点击报名),并将报名材料于2011年1月14日12:00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寄(送)达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八一路299号,邮编:430072)。
2.资格审查、缴费
我校按照自主选拔录取有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获得自主选拔录取测试资格。名单在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考生于2011年2月15日12:00前通过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笔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自行打印准考证。
3.自主选拔录取测试
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总分作为评奖的依据。
(1)笔试实行一卷制,不分文理科。
(2)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2月27日。
(3)我校在河南、湖北、湖南设置若干笔试考点,学生在网报时可按照就近的原则申请考点。
(4)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通过网报系统打印的准考证参加笔试。
(5)笔试分为文化基础测试、综合能力测试,满分800分。
文化基础测试:主要考察学生基本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情况,包括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综合(200分),满分500分,时长180分钟;
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发展潜能等,包括逻辑推理、图形认知、创新潜质等,满分300分,时长120分钟。
(二)联考省份(除河南、湖北、湖南、西藏外的其他省区市)
1.报名程序
学生须经中学推荐,并于2010年12月20日前登录“中国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以下简称“联考平台”,点击报名),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申请报名号(每名学生最多可申请3所高校),然后登录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并将报名材料于2010年12月25日12:00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寄(送)达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八一路299号,邮编:430072)。
2.资格审查、缴费
我校按照自主选拔录取有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联考笔试资格。名单在联考平台及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考生按照联考平台上的有关要求,通过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笔试费用。
3.自主选拔录取测试
采取十三校自主选拔联考笔试和我校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联考笔试通过的考生来校综合面试。十三校自主选拔联考笔试成绩作为确定综合面试的依据,综合面试成绩作为最终评奖的依据。
(1)十三校自主选拔联考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2月20日。考生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历史、政治,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学校从有我校志愿且必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总分达所有考生前50%,且7科(3门必考+4门选考)中至少有一门单科成绩位居该科所有参考考生前15%(即单科优胜)的考生中,按照择优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面试考生名单。确定面试考生名单时,优胜科目多者优先;优胜科目数相同时,以最优的优胜科目位置值小者优先;同等条件下,必考科目总分高者优先。(注:位置值=100×考生优胜科目名次/该科目参加考试人数)。
面试考生名单于2011年3月10日左右在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知识结构、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科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等。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来校报到。面试及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四、录取办法
1.自主选拔录取计划共400人左右,其中单考省份200人左右、联考省份200人左右。自主选拔录取设一、二、三等奖,比例分别为获奖人数的20%、30%、50%。若学生报考踊跃且生源质量高,获奖总人数可适当增加。
确定自主选拔录取获奖名单时,单考省份考生以测试总分为依据、联考省份以综合面试成绩为依据。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适当调整自主选拔录取总计划和各分解计划。
获奖名单于2011年3月30日左右在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上公示。
2.获奖者经公示无异议后取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一等奖获得者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最多可保留至2012年6月(二年有效),二、三等奖获得者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当年有效。
3.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可按其高考文化成绩分别享受加分或降分录取的优惠政策:
若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我校录取线(以下简称校线),按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0分、10分、5分后,根据考生高考志愿和我校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其特长予以录取;
若其高考文化成绩未达校线,服从专业调剂,按照一、二、三等奖分别享受一定幅度的降分录取优惠,优惠幅度依次至我校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批次线(以下简称“重点线”)、重点线上15分、重点线上30分。
自主选拔录取奖项设置及优惠政策详见下表:
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奖项设置及优惠政策
类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比例(占获奖人数) 20% 30% 50%
加分幅度 20分 10分 5分
优惠幅度 重点线 重点线上15分 重点线上30分

4.一等奖获得者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如需保留至2012年6月,获奖者本人须于2011年11月1日-11月30日向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按武汉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政策执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不享受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5.对于2010年冬令营一等奖获得者,如其符合有关规定,可享受我校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一等奖相关优惠。
6.若发现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经核实后取消学生相应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空缺名额不递补。
五、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参与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27-6875 2637。
六、费用
1.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免费。
2.考生通过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笔试费用、综合能力测试、综合面试费用。我校组织的笔试、综合能力测试、综合面试费用严格按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联考的笔试费用标准按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七、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邮 编:430072
电 话:027-6875 4231
传 真:027-6875 6701

❸ 武汉大学大类招生的学生入学后怎样分流

学生进校后在大一或大二阶段实施大类培养,到了大二下或大三再进入到内具体的专业方向开展深入的容研究式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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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按大类招生什么意思

大类招生是指高校将相同或相近学科门类,通常是同院系的专业合并,按一个大类招生。学生入校后,经过1~2年的基础培养,再根据兴趣和双向选择原则进行专业分流。

大类招生是相对于按专业招生而言的,是高校实行“通才教育”的一种改革。

(4)武汉大学大类招生实施细则扩展阅读:

按大类招生主要有三种模式:

1、按学科招生

这是现在很多高校都普遍采用的招生模式,即在同一院系中,不分专业,只按院系大类填报志愿。如我们经常在学校招生计划中看到的新闻传播学类、工商管理类、材料类、机械类、公共管理类等。

不过要提醒考生的是,即使是同样的类,各学校旗下所包含的专业也不同。如厦门大学的“工商管理类”包括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财务管理3个专业;而武汉大学的“工商管理类”则包括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旅游管理7个专业。

2、招生形式

高校以“基地班”等形式招生

考生熟悉的北京大学“元培计划实验班”、清华大学的“人文科学实验班”“社会科学试验班”等都是以实验班的形式进行大类招生。

3、通识教育

新生入校统一进入一个学院不分专业进行通识教育,待大二再分专业。通识教育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打破专业限制,不分文理先学习基础课,所有课程重新安排和改造,课程体系进行全面变革等。

❺ 武汉大学自主招生要求

您好,我是享学教育的老师。武汉大学17年自主招生要求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相关科目成绩优秀,在文学、历史、哲学、国学、思想政治、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计算机等10个领域的某一领域具有鲜明学科特长和一定创新潜质的学生均可报名申请。

优先报名条件
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或人文科学试验班;
历史学类(含历史学基地班、世界历史试验班、考古学);
哲学类(含哲学基地班、现代哲学国际班、宗教学);
弘毅学堂国学班;
1. 高中阶段获得新概念作文大赛、创新作文大赛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楚才杯”作文大赛总决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2.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创新英语大赛总决赛优胜奖(含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中华之星国学大赛复赛全国优胜奖;
3. 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总决赛中获奖,且获奖作品(领域)与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相关;
4. 高中阶段独自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文学作品或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学术论文,或在出版社正式出版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出版物;
5. 在相关学科领域中确有突出表现或独到见解,并提供真实、详尽的材料予以证明。

❻ 武汉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5月10日起开始报名)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简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人格健全、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对所报考的基础学科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以及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

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综合素质优秀、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基础学科拔尖,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等五项学科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下同。以下简称一本线)以上的考生。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结合学校相关专业优势与办学特色,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为哲学、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历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基础医学8个,招生规模为150人。各专业招生计划及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综合成绩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我校在生源省强基计划的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按综合成绩高低择优确定强基计划拟录取名单(考生综合成绩同分时,学校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所需计划不占已公布的各省强基计划名额。

拟录取名单于8月5日前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分省分专业录取标准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学校成立强基计划招生及培养专责领导机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学校本科生和研究生招生与培养工作的副校长、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财务部、国际交流部、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后勤保障部及相关学院。

1.强基计划录取入校的学生实行单独编班、小班制教学,设置首席教授,实施烛光导航工程,安排知名教授“一对一”指导学生的学习及科研活动。

2.学校将对强基计划学生实行阶段性考核及动态分流补入机制。本科二年级末,组织专家对强基计划学生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学生分流到同专业普通班,空缺人数可由学习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同专业普通班学生申请转入。本科三年级末,组织专家对强基计划学生进行考核,考核良好和优秀者即可获得继续攻读研究生资格,其中考核优秀者优先获得直博资格。研究生阶段,继续实行专家考核机制,监控培养质量,对不合格学生进行分流管理。

3.学校将通盘考虑本、硕、博阶段的学习和科研,以学术为纽带,以拔尖创新的学术型人才为培养目标,制定本硕博衔接的培养方案,本科阶段培养重点夯实基础学科能力素养,硕博阶段在本学科或本学院所涉及相关领域继续深造;推进科教协同育人,学校相关科研项目以及科研机构如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优先吸纳强基计划学生参与项目研究。

4.学校将多渠道增加强基计划学生国际交流交换学习机会,学校支持学生出国交流经费优先保证强基计划学生需求;突出能力培养,培养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基础科学领域拔尖人才,并在奖学金评定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5.学校将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改革创新举措,树立标杆。为每名“强基计划”录取学生建立人才成长档案,跟踪培养发展情况,根据质量监测和反馈信息不断完善培养方案和培养模式。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教育和指导,积极为关键领域输送高素质后备人才。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学校不要求报考考生另行提供与此相关的材料。

(二)对于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

(三)强基计划录取学生入学后本科学习期间不得转专业,本科期间阶段性考核分流原则上限于本校普通类同专业。

(四)考生来校参加考核测试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考生须缴纳考试费。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武汉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信息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正、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武汉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武汉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武汉大学本科生院楼南205、206室

邮编:430072

招生咨询电话:027-68754231(正常工作时间)

传真:027-6875557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aoff.whu.e.cn

武汉大学监察部

电话:027-68752636(正常工作时间)

邮箱:[email protected]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高三毕业生评价指标)

项目

优秀(90)

良好(80)

合格(60)

优秀(90)

良好(80)

合格(60)

1000米

3'30"

3'45"

4'35"

800米

3'32"

3'46"

4'36"

立定跳远(cm)

260

245

205

194

180

150

❼ 武汉大学的招生简章是如何规定的

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0年修订)所涵盖的主要招生类型有:

1、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考试的学生:含普通高考学生、保送生、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强基计划、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以下称为农村学生“自强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少数民族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

2、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含通过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入学考试录取学生、澳门保送生、香港免试生、台湾免试生、通过澳门“四校联考”成绩录取学生。

在江苏省,学校对普通高考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及以上(即两门选测科目其中任意一门达到A,另一门达到B+及以上),对获得高水平艺术团资格的考生,其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及以上;所有考生的必测科目等级要求均为4C1合格

分专业录取时,学校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考生高考总分高者优先录取;若考生高考总分也相同时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相关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相关科目理工类为物理,文史类为历史。

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也相同时以同分取齐为原则,满足处于竞争关系考生的专业志愿。其他类别考生的测试科目等级须不低于江苏省招办的有关规定。

(7)武汉大学大类招生实施细则扩展阅读:

武汉大学称:江苏文科状元符合本校录取条件

连日来,江苏淮安考生白湘菱受到关注。白湘菱高考语数外三科总分430分,为江苏省文科最高分,但因选修的历史科目得了B+而无缘清北等高校。

7月30日,负责接听武汉大学本科招生办热线电话的工作人员就白湘菱的情况表示,只要她的选修科目成绩为AB+及以上,就符合武汉大学的录取条件。我们的要求是AB+,这是按照招生简章来的。

❽ 武汉大学录取条件

武汉大学录取规则:
1、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20%。
对招生计划量大的省份和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可根据生源分布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保送生、艺术类各专业、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录取、农村学生“自强计划”的招生计划及调档名单由学校向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另行提供。
2、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报考考生,但非第一志愿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得低于已提档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提档人数不超过我校在该省剩余招生计划的100%,且只能录取在尚有空额的专业。
若符合要求的考生生源仍不足,我校将招生计划调整到生源数量充足的省份进行录取。
3、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分数为准。
对于按照国家政策及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可增加分数投档的考生,我校认可其加分,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
4、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办法。
投档分数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理工类为数学+综合,文史类为语文+综合。
俄语、德语、法语、日语专业要求考生明确填报有外语类专业志愿且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外语满分的80%(除省级招办另有规定外,口语不做要求);投档分数相同时,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投档分数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在江苏省,我校对普通高考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及以上,对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和获得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其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及以上,以上三类考生的必测科目等级要求均为4C1合格。
分专业录取时,我校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考生高考实际文化成绩也相同,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相关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
相关科目理工类为物理,文史类为历史。
同等条件下,考生必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
其他类别考生的测试科目等级须不低于江苏省招办的有关规定。
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的录取办法,以当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为准。
在内蒙古自治区,我校实行分数清的录取办法。
护理学专业只录取明确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该专业在学校投档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降分幅度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批准的分数为准,但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考生所在省的一本线。
对于有学校选考科目的省,除省级招办有明确规定的以外,我校以考生必考科目与我校选考科目的成绩之和择优确定录取专业。
5、外国语言文学类各专业只招收本语种和英语语种考生,并且不做比例限制。
其他非外语类各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并达到相应水平。
6、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据此制定的《武汉大学关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另文公布)。
7、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按国家有关规定录取。
8、艺术类考生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测试合格证,具体录取办法按当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9、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按教育部及我校当年招生简章执行。
10、在内地省份招收的面向西藏就业的定向生只录取明确填报定向专业志愿的考生,在学校投档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降低4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但考生的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考生所在省的一本线。
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生源实行的定向招生,考生的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考生所在省的一本线。
11、少数民族预科班按当年公布的预科招生计划执行。
其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我校在生源所在省同科类投档线下80分。
预科生在预科培养期间不分专业;学校根据学生志愿,结合预科培养期间的成绩及表现,在预科培养结束前确定专业。
预科培养结束,经考核合格,转入本科学习。
12、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农村学生“自强计划”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13、华侨及港澳台地区考生的录取办法按联招办及学校有关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14、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但定向西藏就业学生限招应届生。
15、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校不予录取。

❾ 武汉大学2021年农村学生自强计划招生条件及计划

武汉大学2021年农村学生自强计划的招生条件和招生计划已经公布啦,我整理了相关内容如下,供大家查阅了解,一起来看!

武汉大学2021年农村学生自强计划招生条件

农村学生“自强计划”招生只针对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指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内的农村学生进行。

报名考生须勤奋好学、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不息,且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武汉大学2021年农村学生自强计划招生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促进高等学校入学机会公平,依据教育部《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3号),经研究,学校2021年继续实行农村学生“自强计划”,招生计划200名左右。

我校将根据各省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所占比例,分科类和专业确定“自强计划”在各省的招生计划,通过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并报送生源省级招办。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入选资格考生高考志愿填报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际间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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