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电子科技大学招生目录
⑴ 2014年电子科技大学提前批是什么专业
1、2014年电子科技大学提前批招生的是国防生和部分教改班。
2、2014年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依托我校,从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空军“国防生”,学制四年,招生计划120名,招生省份为北京、河北、辽宁、安徽、山东、河南、重庆、云南、陕西、甘肃和新疆。
3、2014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改班仅在陕西省提前批次招生,招生计划40名,其中,通信工程专业25名,电子信息工程专业15名。其余教改班计划待开学后通过选拔考试形式招生。
⑵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有哪些专业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抄的本科招生专业如下:
工商管理
市场营销
人力资源管理
劳动与社会保障
录音艺术
金融学
英语
日语
数学与应用数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应用物理学
应用化学
生物技术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微电子学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
信息安全
材料科学与工程
电子封装技术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工业设计
测控技术与仪器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电子科学与技术
生物医学工程
信息工程
软件工程
网络工程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智能科学与技术
电磁场与无线技术
电波传播与天线
遥感科学与技术
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信息对抗技术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工业工程
工商管理
电子商务
录音艺术
⑶ 请简述电子科技大学2014年的总体招生情况
电科2014年招生,四川分比往年都高。自主招生考试很严。女孩成绩好选电科会有优势
⑷ 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招生专业目录及有哪些院系(参考)
一、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招生专业目录表
信息技术导论、计算机职业道德、数学建模、离散数学、数据结构、数字逻辑设计、计算机组成原理、计算机操作系统、计算机网络基础、数据库原理及应用、软件工程基础、C程序设计语言、Java编程技术、面向对象程序设计、算法设计与分析、团队软件过程、编译技术等。
二、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重点特色专业有哪些
国家特色专业:信息安全、通信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显示与光电技术、网络工程、电磁场与无线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软件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传感网技术
三、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相关的资讯推荐 (一).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怎么样好不好,附排名简介校友评价(10条)
(二).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在天津市2020年最低录取分是多少
(三).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在四川省2020年最低录取分是多少
(四).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在陕西省2020年最低录取分是多少
(五).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在山西省2020年最低录取分是多少
(六).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在山东省2020年最低录取分是多少
(七).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在辽宁省2020年最低录取分是多少
(八).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在江西省2020年最低录取分是多少
(九).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在吉林省2020年最低录取分是多少
(十).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在湖南省2020年最低录取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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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电子科技大学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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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招生章程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1545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学院路一号,邮政编码:528402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隶属部门:中山市人民政府、电子科技大学,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学习成绩合格的,准予毕业并颁发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我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我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我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述、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广东省为第二批本科B类,其它省(区、市)按生源省(区、市)的规定批次执行。
第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可预留不超过计划总数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将按照学校录取进度和专业实际情况安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实行平行院校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文科类、理科类专业投档比例,视生源情况而定,投档比例不高于105%。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文科类、理科类专业按招生计划的100%-120%投档,我院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美术类的投档比例根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确定。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我院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高考总分相同的,按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二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四条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专业分档时,按文化分、术科分权重各占50%计算总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对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美术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六条 对加分及照顾录取政策的认可程度: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 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八条 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对视力有要求,请单色识别不全者谨慎报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专业对视力有要求,请色盲考生谨慎报考;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身高有要求,请男身高1.70米以下、女身高1.6米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理科类专业18000元/学年;文科类专业17000元/学年;美术类专业20000元/学年;住宿费标准:1700元/学年。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 国家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综合奖学金”、“学院单项奖学金”以及社会捐助的奖学金等。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3560600000、0760-88888611、88888612
传真:0760-8832458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http://www.zsc.e.cn
招生网址:http://zsb.zsc.e.cn
第三十三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申诉和信访的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处
联系人:覃环
监督电话:0760-88332305、15819333141
传真:0760-8831101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于2014年4月3日由院长办公会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2014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⑺ 电子科大有哪些系 哪些专业
学校原名成都电讯工程学院,1956年由交通大学(现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南京工学院(现东南大学)、华南工学院(现华南理工大学)的电讯工程有关专业合并创建而成;1960年被中共中央列为全国重点高等学校;1961年被中共中央确定为七所国防工业院校之一;1988年更名为电子科技大学;2000年由原信息产业部主管划转为教育部主管;2017年进入国家建设“双一流”A类高校行列。2019年教育部和四川省签约共同推进学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 [5-7]
截至2020年1月,学校清水河、沙河、九里堤三个校区占地4100余亩,校舍总建筑面积123万余平方米;有2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有博士后流动站1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6个,专业学位博士点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个,专业学位硕士点12个。
院系名称
专业名称
电子科技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对抗技术、物联网工程
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微电子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电磁场与无线技术、电波传播与天线
电子科技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应用化学
电子科技大学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业工程、智能电网信息工程
电子科技大学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
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光源与照明
电子科技大学自动化工程学院
测控技术与仪器、自动化
电子科技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
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环境工程、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
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数字媒体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空间安全
电子科技大学信息与软件工程学院
软件工程
电子科技大学航空航天学院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航空航天工程
电子科技大学数学科学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电子科技大学物理学院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应用物理学
电子科技大学医学院
临床医学、 临床医学
电子科技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
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金融学、电子商务、工商管理、互联网金融
电子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法学、城市管理
电子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
英语、日语、翻译、法语
电子科技大学格拉斯哥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
电子科技大学英才实验学院
电子信息类(按大类招生)
电子科技大学基础与前沿研究院
电子科技大学体育部
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