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工业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A. 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学费
2020年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学费:机械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业设计、汽车服务工程、智能制造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电子工程、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专业27500元/年;英语、日语、网络与新媒体、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27000元/年。

(1)大连工业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扩展阅读: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年)。持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经学院认定后,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还可申请国家(省政府)奖学金。
学院通过勤工助学、学费减免、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入学绿色通道和临时性补助等多种形式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B. 大连工业大学2021年各省招生专业及计划
大连工业大学发布了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公布了招生专业及计划,其中有光源与照明、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等专业。
2021大连工业大学部分专业招生计划
大连工业大学师资力量
据学校2020年1月官网显示,学校现有专任教师840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及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教授、副教授400余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430余人。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7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并授予"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人,辽宁省高校“攀登学者”2人,辽宁省领军人才1人,辽宁省优秀专家6人,辽宁省特聘教授14人,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3人。
C. 急!外省考生考大连工业大学艺术类的相关问题~
形象设计方向属于服装学院.
整体分数比较高.专业320+,分化估计要420左右吧.相对艺术设计学院总分要高些.相对服装学院其他专业相对低些.
一年学费1W..
全国考生几率应该差不多..
08年好像没在云南招生.09就不清楚了.招生简章应该在1月份以后出吧..
去年我考是这个情况..呵呵..
参考参考吧..
D. 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大连工业大学 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 大连工业大学 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
办学地点:大连市开发区大学城人文街80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四年专业,学习年限为六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2.1935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7.5260万平方米,教师总数418人,其中专任教师345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70人,教学仪器设备总值为2108.74万元,图书总册数为 28.02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考委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普通类预留计划比例为1%,艺术类预留计划5%。在使用预留计划时,我校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将分别由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向社会公布。
我院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无语种限制,新生入校后的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三、招生专业设置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层次
授予学
位门类
120201K
工商管理
4年
文、理
本科
管理学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4年
文、理
本科
经济学
050201
英语
4年
文、理
本科
文学
050207
日语
4年
文、理
本科
文学
120801
电子商务
4年
文、理
本科
管理学
080201
机械工程
4年
理
本科
工学
08020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4年
理
本科
工学
080801
自动化
4年
理
本科
工学
080205
工业设计
4年
理
本科
工学
081602
服装设计与工程
4年
文、理
本科
工学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年
理
本科
工学
130503
环境设计
4年
艺术文、艺术理
本科
艺术学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4年
艺术文、艺术理
本科
艺术学
130504
产品设计
4年
艺术文、艺术理
本科
艺术学
1305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4年
艺术文、艺术理
本科
艺术学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4年
艺术文、艺术理
本科
艺术学
120210
文化产业管理
4年
艺术文、艺术理
本科
艺术学
130310
动画
4年
艺术文、艺术理
本科
艺术学
130301
表演
4年
艺术文、艺术理
本科
艺术学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 大连工业大学 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加盖 大连工业大学 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印章;毕业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将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 大连工业大学 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批准并办理的收费许可证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六、招生录取规则
1、文理类专业
⑴ 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⑵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⑶ 院校志愿录取办法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照考生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第一学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从总分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不再录取其他志愿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条件下,按学校志愿顺序及总分高低依次进行录取。对于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当考生成绩相同时,按英语成绩高低依次录取。英语成绩相同时,文科生按语文成绩高低依次录取;理科生按数学成绩高低依次录取。艺术类专业也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若出现考生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课成绩高低依次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英语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⑷ 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承认各省招考委员会关于加、降分等的照顾录取规定。
2、艺术类专业
⑴ 录取原则
① 德、智、体全面考核;
② 我院艺术类专业只录取参加考生所在省份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艺术专业联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⑵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在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基础上,补充以下规定:艺术类各个专业不予录取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或色弱的考生。
⑶院校志愿及专业志愿录取办法:按照考生院校志愿顺序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第一学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从综合分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不再录取其他志愿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条件下,按学校志愿顺序及综合分数高低依次进行录取。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
⑷艺术类专业招生情况说明:按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由高至低录取。各艺术类专业综合分折算方法为:
综合分 = 专业课成绩×2.5 + 高考文化课总成绩
注:文化课总成绩为考生高考总分(含加分)
七、学生奖励资助体系
1、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辽宁省政府奖学金、 大连工业大学 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奖学金;
2、其它资助办法
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金等,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八、招生业务联系部门
大连工业大学 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411-39261555 0411-39261569
传 真:0411-39261568
邮政编码:116600
网 址:http://www.caie.org
E-mail:[email protected]
大连工业大学 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
4月
E. 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2013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大连工业大学 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名称: 大连工业大学 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
办学地点:大连市开发区大学城人文街80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四年专业,学习年限为六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4.13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6.9万平方米,专任教师298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21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766.16万元,图书21.18万册。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要求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将分别由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向社会公布。
我院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无语种限制,新生入校后的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三、招生专业设置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层次
授予学位门类
120201K
工商管理
4年
文、理
本科
管理学
120201K
工商管理(旅游管理方向)
4年
文、理
本科
管理学
120201K
工商管理(物流管理方向)
4年
文、理
本科
管理学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4年
文、理
本科
经济学
050201
英语
4年
文、理
本科
文学
050207
日语
4年
文、理
本科
文学
120801
电子商务
4年
文、理
本科
管理学
080201
机械工程
4年
理
本科
工学
08020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4年
理
本科
工学
080801
自动化
4年
理
本科
工学
080205
工业设计
4年
理
本科
工学
081602
服装设计与工程
4年
文、理
本科
工学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年
理
本科
工学
130503
环境设计
4年
艺术文、艺术理
本科
艺术学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4年
艺术文、艺术理
本科
艺术学
130504
产品设计
4年
艺术文、艺术理
本科
艺术学
1305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4年
艺术文、艺术理
本科
艺术学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4年
艺术文、艺术理
本科
艺术学
120210
文化产业管理
4年
艺术文、艺术理
本科
艺术学
130310
动画
4年
艺术文、艺术理
本科
艺术学
130301
表演
4年
艺术文、艺术理
本科
艺术学
050408
艺术设计(景观设计方向)
4年
艺术文、艺术理
本科
艺术学
081602
服装设计与工程(形象设计方向)
4年
艺术文、艺术理
本科
艺术学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 大连工业大学 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加盖 大连工业大学 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印章;毕业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将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 大连工业大学 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批准并办理的收费许可证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六、招生录取规则
1、文理类专业
⑴调档比例:学院按照我校在各省(市)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⑵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⑶院校志愿录取办法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照考生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第一学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从总分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不再录取其他志愿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条件下,按学校志愿顺序及总分高低依次进行录取。对于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根据拟录取专业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⑷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承认各省招考委员会关于加、降分等的照顾录取规定。
⑸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当地招生部门组织的英语口试,无口试成绩者不予录取;该专业在录取时制定英语单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2、艺术类专业
⑴录取原则
①德、智、体全面考核;
②我院艺术类专业只录取参加考生所在省份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艺术专业联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⑵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在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基础上,补充以下规定:艺术类各个专业不予录取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或色弱的考生。
⑶院校志愿及专业志愿录取办法:按照考生院校志愿顺序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第一学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从综合分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不再录取其他志愿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条件下,按学校志愿顺序及综合分数高低依次进行录取。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
⑷艺术类专业招生情况说明:按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由高至低录取。各艺术类专业综合分折算方法为:
综合分=专业课成绩×2.5+高考文化课总成绩
注:文化课总成绩为考生高考总分(含加分)
七、学生奖励资助体系
1、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辽宁省政府奖学金、 大连工业大学 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奖学金;
2、其它资助办法
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金等,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八、招生业务联系部门
大连工业大学 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411-392615550411-39261569
传真:0411-39261568
邮政编码:116600
网址:http://www.caie.org
E-mail:[email protected]
F. 大连工业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以及考试时间 四川的美术生可以考吗 可是没有在四川设考点怎么办
如果按联考走的话 是不收四川的学生的 四川的要参加校考 本省没设考点就只能去外省了
G. 大连工业大学201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发了 11 12报名 14考
H. 大连工业大学艺术类考生最低分数要求
考生须达到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制定的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同时达到学校制定的外语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90分;其他普通美术类专业为60分;表演专业为50分)。表演专业校考专业课成绩名次在本省中位于招生计划数之内的考生,外语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可降低10分。
请关注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dep.dlpu.e.cn)本科招生章程,或微信公众平台(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dlpu86323661
I. 大连工业大学贵校艺术类专业在录取时有什么要求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专业志愿的优先级高于服从调剂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和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其余美术类专业在河北、河南、山东、山西、湖北五省只录取省级统考和大连工业大学校考成绩均合格的考生,在其他省份只录取省级统考合格的考生。表演专业只录取专业课省级统考(不组织此类别专业课省级统考的省份除外)和学校校考成绩均合格的考生,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照该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执行。
(3)考生须达到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制定的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同时达到学校制定的外语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90分;普通美术类专业中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录取的省份为60分、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省份为50分;表演专业为50分),在此基础上按照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和专业课成绩折算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专业课”、“语文”、“数学”、“文(理)综合(或选考科目总分)”成绩排序。
(4)折算综合成绩时,文化课成绩非750分满分的省份,按照750分进行折合;外语成绩非150分满分的省份,按照150分进行折合;专业课成绩非300分满分的省份,按照300分进行折合。各专业综合成绩折算方法如下:①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艺术与科技、视觉传达设计 (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综合成绩 = 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 2 + 专业课成绩。② 表演专业:综合成绩 = 专业课成绩。
(5)学校对于专业课成绩特别优秀的进档考生优先录取。① 美术类专业中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专业课成绩位于全国前200名的考生,其外语最低控制分数线可降低10分;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专业课成绩位于全省前200名的考生,其外语最低控制分数线可降低10分。② 表演专业课校考成绩名次在本省中位于招生计划数之内的考生,外语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可降低10分。
J. 大连理工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只适用于大连理工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中文名称为大连理工大学,英文译名为DalianUniversityofTechnology,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为本科及以上,办学类型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学校成立于1949年4月,1960年被确定为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1986年设立研究生院。2012年12月教育部正式批准大连理工大学建设盘锦校区,该校区依照“统筹规划、错位发展、坚持标准、创新模式”的指导思想建设,与主校区(含大连开发区校区,以下同)同标准、同档次、同水平办学。2017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大连理工大学入选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2022年2月,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第四条
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分为主校区和盘锦校区两部分,两个校区分别有独立的招生院校代码,招生时分别录取,考生填报志愿时应分别填报。主校区注册地址为辽宁省大连市凌工路2号,招生院校代码为10141;盘锦校区注册地址为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大工路2号,招生院校代码为19141。两个校区颁发相同的大连理工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五条
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六条
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入学报到及复查
第二十六条
主校区的软件学院、微电子学院、大连理工大学-立命馆大学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相关专业办学地点在大连市金普新区,学生到大连市金普新区图强路321号报到;其他学部(学院)专业的学生到大连市凌工路2号报到。被盘锦校区(含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录取的学生,到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大工路2号报到。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根据录取有关要求对其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入学体检不合格者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在体检(包括高考体检和入学复检)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学籍;专业受限者将进行专业调整。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并将重点对享受高考加分照顾的新生、通过有关专项计划录取的农村和贫困地区新生进行资格复核,对艺术类专业、运动训练专业、高水平运动队等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对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及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新生,一律取消学籍,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第五章毕业证书及收、退费
第二十九条
凡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所有学分,准予毕业并颁发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大连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所规定条件者,颁发大连理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条
学校遵循属地原则,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相关具体收费标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第三十一条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将依据《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退剩余学费。
第六章激励保障机制
第三十二条
学校已建立起强劲而完善的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和健康个性发展的激励机制及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保障机制。在激励机制中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国内外团体以及个人捐赠设立的社会专项奖学金;在保障机制中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以及国家、学校和社会爱心团体及个人设立的助学金。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则我校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四条
有关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详细资讯,可电话咨询或登录招生网站查阅(咨询电话:0411-84708375,网址:https://zs.dlut.e.cn),录取结果及录取通知书的寄发状态可登录上述网站查询。盘锦校区的招生详细资讯也可咨询盘锦校区(咨询电话:0427-2631678,网址:https://pjzsjy.dlut.e.cn)。学校纪委受理举报电话:0411-84708306。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