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1. 广西大学2015年美技校考成绩查询
广西大学2015年美技校考成绩查询可以直接在学校官方网站的教务处网站进行查询,或者是直接找辅导员老师进行查询也可以。
2. 广西大学艺术系好吗
说好谈不上,不过说到录取的难易的话,09年的艺术类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了,应该不难,只要你努力了,你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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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广西艺术学院2022年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类型
全日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实际招生738人(含退役大学生10人、推免生39人),2022年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和我校的专业相关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在本年度录取通知书中明确的开学报到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时间为2020年9月1日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同等学力考生要求者,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出具证明。
四、同等学历身份报考要求
(一)理论性研究方向: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至少 1 篇相关论文。
(二)美术各技能性研究方向: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参展作品。
(三)设计各技能性研究方向: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作品或被企业采用有注册商标的产品设计、包装设计、环境设计等设计作品。
(四)各研究方向是否接收同等学历身份考生以及加试内容详见《广西艺术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同等学力身份考生须于2021年11月1日前将上述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交(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原件交验后返回本人,论文、作品复印件应包含所发表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论文及作品。逾期未提交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同意参加考试。
4. 广西大学自考招生简章
广西高校招生网
上就有广西大学自考 广西师范大学自考的招生信息。网络一下“广西高校招生网”
5. 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为维护考生、学院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管理,依法治招,确保各项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全称: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
2.国标代码:13638。
3.办学属性和层次: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由广西大学与广西希达教育开发有限公司合作举办的独立学院,属普通全日制本科高校。
4.办学地点:广西南宁市秀灵路75号。
5.办学优势和定位:广西大学创办于1928年,是广西办学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大学,是广西唯一的国家“211工程”建设学校,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部区合建”高校。学院依托广西大学丰富的教学资源、深厚的文化底蕴以及雄厚的学科基础和强大的综合办学优势办学,以母体学校的优势学科为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面向社会、面向市场,立足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设置专业,旨在培养具有一定理论基础、复合型知识结构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6.学历及学位证书: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7.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审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8.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9.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三、招生计划
10.学院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上级教育部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结合学院自身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等原则,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学院分省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我院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录取等问题。
四、录取规则
11.学院录取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通知和招生省级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实施,坚持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12.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投档分数线及投档办法进行录取。调档比例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不同作适当调整。对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科目2C,必测科目4C1合格。
13.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
1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执行。
15.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江苏省考生进档后按照“先分数后等级”排序,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决定所录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愿服从专业调剂,则可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16.凡进档考生,只要其专业服从调剂、体检不受限、且我院同批次招生计划未满,均可获录取。如考生自愿放弃,作退档处理。
17.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采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的艺术联考(统考)成绩,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8.学院招生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在非外语类专业教学活动中,涉及外语的均使用英语。学院所有专业均不作男女生比例限定。
19.在录取过程中如出现各专业生源差距较大时,学院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20.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线上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21.在录取过程中,我院执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市有关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规定。
五、收费标准及其他
22.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学院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严格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复及备案文件执行。
23.学院学生享有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机会,同时院内设立院长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奖励制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等方式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全面发展,具体按照相关评审办法执行。
24.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25.大类招生专业录取的学生,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专业分流。分流时若个别专业申报学生人数达不到一定规模,将视情况考虑取消该专业当年办学,学生可分流到其他志愿专业。具体按照《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培养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6.学院专业介绍、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详细信息请访问我院主页(http://xingjian.gxu.e.cn)或查看今年的招生简章。
27.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公布的录取信息外,我院将在学院招生网(http://xingjian.gxu.e.cn/zsw/)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28.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秀灵路75号
联系部门:招生办公室
邮编:530005
咨询电话:0771-3223310、0771-3223309
传真:0771-327002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举报电话:0771-3373521
29.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以本章程为准。
30.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广西大学行健文理
6. 广西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管理,深入贯彻实施“阳光招生”,规范招生工作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是广西大学,英文名为“Guangxi University”。学校为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学校的国际代码为:10593。
第三条 学校开设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教育学、医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是广西唯一的国家“211工程”建设学校,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部区合建”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国家重点实验室。
第四条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类型包括普通类、艺术类、高校专项计划、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单招等。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学校设立普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其成员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八条 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是广西大学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根据需要选派人员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第十条 学校设立招生监察办公室(监察办公室设在校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按照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将教育部批复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办公室。
第十三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四条 对进档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以顺序志愿进档的考生不设置学校志愿分数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五条 对于进档的考生(不含艺术类),不设置专业级差。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照其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对于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注: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录取规则) 。
在江苏省调档时,对各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B、B。进档考生录取按“先分数后等级”、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进行。分数和等级均相同时,文史类相关学科的专业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比较排序进行录取,理工类相关学科的专业依次按数学、语文、英语科目比较排序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投档成绩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中美校际交流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且不接受专业调剂。
第十七条 男女生比例: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 语种要求: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第二十条 建筑学专业入学后复试美术,不合格者调入其他专业。
第二十一条 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翻译)专业的考生,如所在省级招办组织外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
第二十二条 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必须符合《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的有关规定,且其运动水平须经我校专业项目水平测试认定,文化考试成绩应达到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的有关要求,符合条件者按照教育部以及《广西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享受录取优惠政策。
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录取原则:
专业成绩采用生源省相应的艺术联考(统考)成绩,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具体录取原则如下:
美术学、艺术设计学、音乐学、舞蹈学专业:对进档考生,在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执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综合分[综合分=(艺术联考(统考)成绩/艺术联考(统考)成绩满分)×6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文化分优先(文化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对进档考生,在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执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高考总分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本线(若一本线分A、B两档,我校执行A线高档)70%以上,且不低于当地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获得我校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资格认定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及《广西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的录取政策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执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市有关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规定。
第四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六条 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通报。
第二十七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以学校所在地省级物价部门最新审批为准。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学校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困补助、临时困难补助、各种社会资助、学费缓交或减免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十条 有志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有关专业学生,入学后经报名、选拔可进入“君武学堂”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学习,学校配备一流师资,提供一流学习条件,量身定制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全程导师制培养,鼓励学生提前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详见广西大学招生信息网)
第三十一条 学校按大类招生的专业,进行专业分流时人数达到25人方可开班。
第三十二条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不安排分省分专业计划,不认可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
第三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2014年修订)的通知》(教体艺[2014]5号)规定,学校每年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对所有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将结果列入学生档案,作为对学生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毕业时,学生测试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因病或残疾学生,凭医院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经审核通过后可准予毕业)。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学校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邮政编码:530004
联系电话:0771-3232999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网 址: zs.gxu.e.cn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西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7. 我是艺术生艺术分274文化分是381请问我可以上什么广西内的大学
广西大学2011年的艺术类招生简章上录取原则是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地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专业成绩为基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文化分优先,也就是说文化.专业都上线后,按专业从高到低录取的,你的艺术统考分比较高,文化也不差,应该希望很大,但是我不能帮你做主,只能这么告诉你了,你自己作决定咯,要谨慎!祝你好运。
8. 广西大学专项计划招生简章2020年(含报名条件及招生专业)
我校是广西办学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大学,是广西唯一的国家“211工程”建设学校,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部区合建”高校。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2020年高考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重大部署,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和《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妥做好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电﹝2020﹞150号)相关规定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招生相关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1号)要求,2020年我校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理工类学生(北京、上海、西藏地区除外)。
一、报名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进步、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高中毕业生(具体实施区域以有关省(区、市)公布为准),且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招生计划与专业
1.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高校专项计划为150人。
2.招生专业
理工类:电子科学与技术、机械类、电气类、材料类、计算机类
注:如学校专业调整,以上招生专业将并入相应的大类,具体专业(类)以各省招生办公布为准。
三、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考生应于5月15日至5月25日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应严格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1.经中学核实相关信息的《广西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申请表每页须考生签字且中学负责人签字盖学校公章),将申请表的扫描件按页码顺序上传至报名系统。
2.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扫描件(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3.学籍证明,由考生所在中学开具并加盖公章,应体现考生具有本校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将上述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完成报名,无需邮寄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详实、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报名申请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四、资格认定
合格名单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于2020年6月底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我校最终认定考生名单,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合格名单。
五、录取办法
1.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考,填报志愿时,须在高考志愿的相关批次报考我校。
2.高考总分(含照顾分)原则上不低于生源所在省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新高考改革或合并录取批次的省区,须达到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划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
3.考生在相关批次出档后,我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及高校专项分省招生计划,依据高考总分(含照顾分),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监督机制
1.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771-3232618)。
2.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标准、录取结果等信息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gxu.e.cn/)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 https://gaokao.chsi.com.cn/)上公示。
3.中学及学生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有关中学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审核。申请人如存在弄虚作假,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等情形者,一经查实,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上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处理,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七、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君武馆108室
邮编:530004
电话:0771-3232999 传真:0771-3234955
E-mail:[email protected]
八、其它
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九、本简章由广西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广西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0年5月
9. 我是2011年河北省应届体育舞蹈考生联考成绩153 年后的单招考试可以报考哪所学校
广西大学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0-12-31
广西大学位于绿城南宁,是广西办学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大学,是广西唯一一所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2004年成为教育部与自治区共建高校,2005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广西大学现有29个学院,学科涵盖了哲、经、法、文、理、工、农、管、教等九大学科门类。有 101个本科专业,1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8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0个二级学科博士点,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四季如春,芳草如茵,湖光潋滟,环境清幽,有“绿色大学”的美誉,是陶冶情操,读书治学的胜景。建校八十余年来,广西大学已发展成为一所条件优越、师资雄厚的高等学府。
广西大学2011年艺术类招生专业有:艺术设计、美术学、音乐学、舞蹈学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一.专业介绍
●专业名称:艺术设计 学历:本科 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以视觉审美与造型设计为基础,以环境艺术设计为核心,培养以计算机为主要工具,能掌握艺术与技术相统一的方法,从事室内装饰设计、家具设计、室外景观设计、庭院设计、公共设施设计、宾馆设计、餐饮环境设计、商业展示与设施设计等高级艺术设计的综合人才。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速写、风景写生、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设计表现技法、计算机设计、人体工程学、室内设计基础、住宅与办公室内设计、餐饮环境设计、影视及音乐厅设计、旅游度假区设计、宾馆与商用环境设计、家具设计、装饰构造与材料、建筑设计基础、园林艺术、建筑装饰概预算、装饰施工与监理等。
就业范围:毕业生可在城建、科研、设计、教学等单位从事环境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等工作,也可在房地产业、家居装饰设计企业、家具生产企业、会展广告业等领域就业。
●专业名称:美术学 学历:本科 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以美术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为主,培养学生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较强的艺术表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系统地掌握现代教育理论与教学方法,能够胜任学校美术课堂教学、课外艺术活动、校园文化建设,成为从事美术教育、美术研究和美术普及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学、中国画、油画、版画、书法与篆刻、中外美术史、服装设计、室内设计、电脑美术、美术教育学、美术心理学、美术教学法、摄影、透视学、应用文写作、公共关系学等。
就业范围:毕业生适合在各类大专院校、文艺团体、文化宣传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美术教学、美术创作、规划与设计、各类美术活动组织、美术研究及美术普及工作。
●专业名称:音乐学 学历:本科 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以音乐教育专业技能、专业理论学习为主,培养学生具有较高的音乐文化素养、综合的艺术表现能力和实践能力,系统地掌握现代教育理论与教学方法,能够胜任大中专学校音乐课堂教学、课外艺术活动、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成为从事音乐教育和音乐普及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声乐、钢琴、器乐、乐理、视唱练耳、和声、配器、曲式与作品分析、合唱与指挥、钢琴伴奏编配、作曲技法、中外音乐史、艺术概论、民族音乐概论、音乐美学、电脑音乐制作、音乐教学法、形体、心理学、教育学、公共关系学、管理学、应用文写作、演艺化妆等。
就业范围:毕业生适合在各类大专院校、文化宣传机构、广播电视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音乐教学、音乐表演、音乐编辑及音乐普及工作。
●专业名称:舞蹈学 学历:本科 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以舞蹈专业技能及理论为主要学习内容,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专业技能和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了解相关人文科学知识,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成为能够在专业艺术团体、群众文艺团体、各类大专院校从事舞蹈教学工作、课外活动指导、舞蹈表演、舞蹈编导等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主要课程:芭蕾舞基训、古典舞身韵、民族民间舞、现代舞、舞蹈剧目、少数民族舞蹈、舞蹈毯子功、舞蹈编导、舞蹈教学法、中外舞蹈简史、舞蹈写作教程、舞蹈艺术概论、舞蹈文献检索与利用、中国舞蹈意想论、舞蹈解剖学、基础乐理、心理学、教育学等。
就业范围:毕业生适合在专业文艺团体、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电视台及相关的文化艺术部门从事舞蹈教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艺术指导及舞蹈科研工作。
●专业名称:戏剧影视文学 学历:本科 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戏剧、戏曲、影视文学基本理论以及剧本创作与评论的能力,能够从事戏剧影视文学创作、编辑、理论研究工作和戏剧影视的策划、采访、写作、制作、营销、管理工作,以及国家机关实际工作和学校美育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艺术概论、影视艺术概论、影视作品鉴赏与评论、中外电影史、影视创作与改编、视听语言、电视制作、影视美学、戏剧概论、戏剧作品鉴赏与批评、中外戏剧史、戏剧戏曲剧本写作、美术欣赏、音乐欣赏、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读、中国现代文学简史、中国当代文学简史、外国文学简史、广播电视新闻概论等。
就业范围:毕业生可在剧院(团)、电视台、电影厂、编辑部、文化宣传等部门从事戏剧影视文学创作、编辑、理论研究等工作;在新闻出版、专业报刊、文化经纪、网络传播、影视公司、广告公司等传媒机构从事策划、采访、写作、制作、营销、管理等工作;在国家机关和文教事业单位从事实际工作、教育工作。
二.招生计划
注:1.以上招生专业招生人数以广西教育厅公布为准。2.专业学费经物价部门批准,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以上学费是预交一年的学费,学生入学后按所选的课程学分及其收费标准计算收取学费,多退少补。
三.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
2.应届高中毕业生或相当于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在职人员、社会青年、中等专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
3.要求报考者无色盲、色弱;热爱艺术事业,有一定专业基础。报考音乐、舞蹈、戏剧影视文学类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
四.报考办法
1.报名方式:广西区内考生以艺术类联考作为录取依据,我校不再单独组织考试。甘肃、河南、湖南、江西、陕西、山东考生须采取面试方式,于考前1-2天到我校在上述六省指定的考点报考。
2.不允许跨省报名考试。
3.考生本人凭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艺术专业高考考试准考证到我校所设的考点现场报名和考试。
4.报名考务费:美术、艺术设计专业150元/生,音乐、舞蹈、戏影专业200元/生。
5.如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按该省相关政策执行。
五.分省专业及考试安排
六.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
专业考试:
(一)美术类(含艺术设计和美术学专业):
1.专业考试科目:色彩、素描
2.成绩评定办法:每门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折合为200分。
注:美术类两专业在广西区外同一省统考一份试题,我校在同一省的美术类单考成绩对两专业均有效,在同一省的校考排名以及合格证发放均按照美术类两个专业在同一省的总和计算。美术类考生在指定考点报名时,报任意一个专业均可,专业的确定以高考填报我校专业志愿为准。
(二)音乐学
1.专业考试科目:(1)视唱练耳;(2)专业表演:A、主科:声乐演唱、器乐演奏任选一门,B、副科:主科考声乐者须在器乐或舞蹈中任选一门,主科考器乐者须在声乐或舞蹈中任选一门。
2.成绩评定办法:专业主科满分为100分,专业副科目满分为50分,视唱练耳满分为50分,总成绩为200分。
注:专业表演考试曲目自选。主科为声乐者考试要求为演唱声乐作品一首。主科为器乐者考试要求为演奏器乐练习曲或乐曲一首。除钢琴由考点提供外,其它乐器自备。
(三)舞蹈学
1.自选表演:舞蹈剧目(舞种不限)一个。
2.基本功展示:个人技术技巧组合(限1分钟)。
3.即兴表演:即兴表演能力测试(1分钟)。
4.成绩评定办法:自选表演满分为100分,基本功展示满分为50分,即兴表演满分为50分,总成绩为200分。
5.报考基本条件:符合各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肢体比例协调,年龄不超过22周岁,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四) 戏剧影视文学
1、考试科目:
①专业科目(笔试):故事写作、影视作品分析
②基础科目(口试):综合知识
2、成绩评定办法:
满分为200分,各考试科目权重系数:综合知识0.6,故事写作0.7,影视作品分析0.7。考试顺序:先考专业科目,后考基础科目。基础科目考试时间限3分钟。
注:我校艺术类考试合格证比例为1:4,合格考生可于2011年4月20日后在广西大学招生信息网自行打印《广西大学2011年艺术类考试合格证》,我校不再通过其他方式通知考生本人,同时所有考生从当天起登陆广西大学招生信息网直接查询专业课成绩。(广西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gxu.e.cn)
文化考试: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七.录取原则
考生在取得所在省联考合格证和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未组织联考省份的考生以我校专业考试为准),且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地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我校录取。我校根据考生报考志愿,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以专业成绩为基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文化分优先;如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以该省政策为准。
八.入学与复查
1.新生报到时,必须携带专业课考试准考证、专业课考试合格证、我校录取通知书,按照入学须知中的各项要求办理报到入学手续。
2. 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新生入校后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复查,如发现有代考、冒名顶替等舞弊行为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所在省份,并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九、联系方式
网址:http://zs.gxu.e.cn 邮箱:[email protected]
电话:(0771)3232999 传真:(0771)3234955
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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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广西大学2016年美术校考考什么科目
考素描、色彩。以下是2016年广西大学招生简章的考试内容介绍:
六、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
专业考试:
(一)美术设计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和美术学专业):
1.专业考试科目:色彩、素描
2.成绩评定办法:每门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折合为200分。
注:美术设计类三个专业在广西区外同一省统考一份试题,我校在同一省的美术类单考成绩对三个专业均有效,在同一省的校考排名以及合格证发放均按照美术设计类三个专业在同一省的总和计算。美术设计类考生在指定考点报名时,报任意一个专业均可,专业的确定以高考填报我校专业志愿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