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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大学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3-01-11 20:04:21

① 上海外国语大学2020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2020年高考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重大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1号)要求,2020年上海外国语大学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秀的农村学生。

一、报名条件
报考上海外国语大学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项条件:
1.考生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区域的农村,且考生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3.考生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考生高三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及一模考试的总成绩与英语单科成绩排名均列全年级同科类学生的前5%以内。

二、招生计划
上海外国语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为准,学校将制定分省计划(具体原则见下文第四条)。招生专业目录如下:

英语(教育)
俄语
朝鲜语
日语
希伯来语
越南语
汉语国际教育
教育技术学
法学
国际政治
政治学与行政学
工商管理类

注:
1.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公共关系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大数据管理与应用4个专业;
2.各专业文理兼收;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报考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工商管理类对应选考科目为限选物理,其他专业选考科目为不限;
3.仅限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5月25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实名注册,根据系统提示,按要求逐项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进行报名,无其他线下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考生可联系报名网页底部标注的服务热线和客服邮箱获取支持。
(1)个人信息:完整并如实地填报基本信息、中学信息、成绩信息(高中各学期期末考试及学业水平考试的各科成绩/满分值、总分/满分值、同科类年级排名/年级总人数)、选考科目成绩(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综合信息、高校专项计划信息、模考成绩、英语单科年级排名、推荐中学信息(添加推荐中学,填写推荐人信息及电子邮箱,推荐人必须是所在中学的校长、教导主任或年级组长)。
(2)专业志愿: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考生填报专业时,应严格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条款(链接),不填相关限报专业。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应严格对照学校在该省公布的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填报与自己选考科目相匹配的专业。
(3)证明材料:考生必须提供2020年高考报名信息表、户口本的复印件,扫描或拍照电子版上传至“附加材料”。考生若提交高中阶段获奖证书(非必需),须对其真实性负责,并上传至“获奖记录”。论文、专利不是学校报名条件,不得作为报名材料上传。
2.中学推荐:报名考生必须由所在中学推荐,推荐人收到电子邮件后在线填写,从考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说明推荐理由,并如实写明高三同科类学生总人数、考生高三阶段总成绩排名与英语单科排名。推荐人下载并打印系统生成的中学推荐表,经中学公示盖章签字后,再上传至系统。
3.考生承诺:考生确认志愿后下载打印申请表,本人签名并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学校将取消其今年高校专项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其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4.中学审核:考生提交的报名申请表、证明材料等所有报名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校长签字、中学盖章,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同一中学同科类同次考试人数、考试科目、满分值应相同。
5.材料要求:经中学公示盖章签字后的报名材料,由考生扫描并上传至系统,完成报名,报名材料无需邮寄。若报名材料中重要信息缺失、失实、涂改,或上传材料影像模糊,或材料未完整上传,报名无效。

四、选拔程序
1.资格核查:高校专项计划考生户籍、学籍资格等基本条件审核由各省(区、市)负责组织,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材料对学籍、户籍、高考报名等资格等进行核查。凡不符合高校专项计划实施要求的考生,取消进入后续选拔程序的资格。
2.材料初审:学校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核查并按要求提交的有效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对考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初审合格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于2020年6月30前在学校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3.制定计划:学校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报名并通过初审情况、专业志愿填报情况、往年录取情况以及生源质量等因素,制定分省招生计划并报送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考生在高考填报高校专项计划专业志愿时,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为准。
4.录取要求:
(1)通过初审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参加高考,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安排、要求以及公布的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计划,填报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高考志愿。未按照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将不再享有学校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
(2)学校按照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依据考生高考成绩(含全国性政策加分)择优录取。录取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以下要求:非江苏、海南考生须达到学校在该省同科类模拟投档线(山东、浙江为最低专业投档线)下40分且不低于同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该省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执行);江苏考生须达到同科类模拟投档线下25分且不低于同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海南考生须达到最低专业组投档线下50分且不低于该省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该省第一批本科招生所有高校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只有提前批招生计划的省份,学校参考该省提前批录取线。
(3)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进行专业分配,考生均须服从专业志愿调剂。
(4)江苏考生高考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BB及以上,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符合入选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5)录取到外语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高考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未组织口试的省份除外)。
(6)考生体检结论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专业的相关要求。
(7)如生源不足,本计划不再征求志愿或降分录取。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名单于8月下旬在学校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五、管理监督
1.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学校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公示,高校专项计划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入选资格名单、录取名单及相关信息均按要求进行公示。
3.学校严格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将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新生电子档案、纸质档案与考生的高校专项报名材料逐一进行比对。
4.学校严厉惩处造假行为,对查实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学校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高校专项计划相应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做进一步处理,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其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其毕业证、学位证。
5.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1-65422784,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六、联系方式
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200083)
咨询电话:021-55386006、5538366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上外招生
上外招生网:http://admissions.shisu.e.cn

七、本简章由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外国语大学
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

②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0年“一带一路”外语专业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培养高端外语人才,深入开展国别和区域研究,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校决定针对“一带一路”外语专业继续实施综合评价招生,在录取阶段依据考生的高考和我校组织的外国语言文化能力测试(以下简称“能力测试”)两方面的成绩录取考生。

一、领导机构

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和实施。

二、招生专业

阿拉伯语、俄语、葡萄牙语、朝鲜语、斯瓦希里语、土耳其语、乌尔都语、越南语、马来语、阿姆哈拉语、意大利语、波兰语、阿尔巴尼亚语、丹麦语、克罗地亚语、罗马尼亚语、拉脱维亚语;西班牙语(商务)、朝鲜语(商务)

朝鲜语、斯瓦希里语、土耳其语、乌尔都语、越南语、马来语、阿姆哈拉语、意大利语、波兰语、阿尔巴尼亚语、丹麦语、克罗地亚语、罗马尼亚语、拉脱维亚语等专业录取的学生入校后经过选拔可进入“非通用语复合法学实验班”学习。

乌尔都语、土耳其语、朝鲜语、斯瓦希里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等专业录取的学生入校后经过选拔可进入“多语种国际传播实验班”学习。

我校在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编制原则指导下,将参考各省(区、市)考生报名及初审通过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及批次以各省级考试院发布为准,考生按招生计划填报相应高考志愿。

三、招生省份

本年度综合评价招生实施省份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云南、贵州、广西、海南等26省市区。

实施新高考省份不分文理,具体选考科目以所在省市考试院发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学校对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要求:文科历史为A,其他为B及以上;理科物理为A,其他为B及以上。

四、报名条件

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品学兼优、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高三第一学期期末成绩在年级同科类排名前10%以内,并且语文和外语成绩均在同科类排名的前5%以内(我校优质生源基地校和省级示范校可适当放宽排名限制);

3.外语学习能力突出,具有浓厚的外语学习兴趣;对国别区域和国际政治、经济、文化发展趋势有浓厚兴趣;

4.高中阶段体能测试合格;

5.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高考报名条件。

此外,我校鼓励复语考生报考。复语考生是指熟练掌握英语、俄语、德语、法语、日语、西班牙语等外语语种中任意两种语言的考生。申请复语考试的考生应提供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复语学习证明或相关考试等级证明,经我校审核通过之后方可具有参加复语测试的资格。德语、法语和西班牙语的复语考生须达到《欧洲语言共同参考框架》B1级(德语复语考生也可以达到DSD1级),朝鲜语复语考生达到TOPIK3级,日语复语考生达到N2水平,俄语复语考生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俄语科考试大纲》的基本要求。

五、报名与资料上传

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至4月20日;考生应于4月21日-4月30日完成资料上传。

1. 考生报名、填报资料阶段:3月30日至4月20日24时,考生可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https://joinus.bfsu.e.cn/sylm/wsbmrk.htm)“综合评价报名入口”进行报名、完成报名信息填写。

2. 中学审核、考生资料上传阶段:4月21日零点至30日24时,此阶段将关闭“注册”功能,不再新增报名,由学生下载报名信息后统一交所在中学审核盖章,如中学审核过程中发现信息错误应予以纠正,考生可通过报名界面“信息勘误”功能申请勘误。中学在填写推荐信之前,应将推荐考生的所有课程成绩、模拟考试成绩及排名、参加北外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资格等信息统一在校内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填写推荐意见。

注:考生应在报名系统里完成报名,我校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考生无需邮寄纸质材料,身份证、学校推荐信(从报名系统打印)和复语考生的等级证书原件,以及其他证书的复印件请在到校参加能力测试时随身携带以备查验。考生在报名系统所填信息应完整、真实无误,因漏填、错填、错选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初审

1.报名结束后,我校将成立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以确定参加能力测试人选。

初审结果分为“通过”和“未通过”二档。

2.学校初审结果公布时间为5月下旬,并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五个工作日。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七、能力测试

1.初审结果为“通过”的考生需在报名系统确认并到我校参加体育测试和能力测试,时间为高考后、高考出分前,具体时间及详情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未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我校将不安排考位。

2.能力测试形式为面试,满分50分,包括外语口试(满分25分)和中文面试(满分25分)。

3.复语考生必须参加复语测试,考试时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复语学习证明或考试等级证明。复语测试(满分5分)为口试。复语测试成绩达到3分的作为附加分计入能力测试成绩;否则不计入,同时取消其复语资格,但保留其作为非复语考生的资格。

4.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我校将组织体育科目测试。具体测试项目为:男子50米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游泳;女子50米跑、800米跑、立定跳远、游泳。考生任选一项进行测试,测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后续的能力测试。合格标准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8年版)》为依据;其中游泳为我校自设项目,合格标准为任选一种泳姿或多种泳姿在7分钟内连续游200米。

八、确定能力测试结果

1.能力测试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能力测试总分达到30分且外语口试和中文面试成绩均达到15分的考生为“合格”。

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考生为“不合格”。

2.能力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合格后,有资格填报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凡未参加我校能力测试、测试不合格以及公示不合格的考生不具备资格填报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志愿,我校将不予录取。

九、综合评价成绩算法

能力测试结果合格的考生,其综合评价成绩为考生的高考(实际考分)、能力测试两个方面的成绩以当地高考成绩满分值按7:3的比例加总。

十、填报志愿

公示合格的考生根据各省考试院公布的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填报高考志愿。

十一、录取规则

1.录取程序开始后,由各省级招办将符合我校规定条件并且报考我校的入选考生进行投档。

2.我校依据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综合评价成绩相同的,依次录取能力测试外语口试、能力测试中文面试成绩高的考生。

3.未被录取者,不影响考生第一批次及后续批次的录取。

4.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

十二、监督机制

1.学校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公示相关信息。能力测试过程将全程录像。

2.根据《北京外国语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命题与考试管理暂行规定》,考生可在综合评价招生初审、能力测试结果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复核仅限于申请复核考生本人的成绩(结果),对于申请复核他人成绩(结果)的,不予受理。

3.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接受投诉。

4.初审通过名单、入选名单、录取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joinus.bfsu.e.cn)进行公示。

5.综合评价招生具有和高考相同的严肃性。考生应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有关中学应严格组织推荐工作。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在高校考试招生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编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对违规的考生和相关人员,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十三、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能力测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

十四、我校未组织任何有关综合评价招生的培训,也未委托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开展综合评价招生的培训和报名等工作。综合评价招生的有关信息均以我校本科招生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十五、本招生简章经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公布新的政策及工作要求,本简章将做相应调整。

十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9

联系电话:010-88816254,88816481

传 真:010-8881027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本科招生网:http://joinus.bfsu.e.cn

招生监督电话:010-88816259

招生监督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贫困考生资助申请表.doc

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

③ 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 上海外国语大学 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 上海外国语大学 ,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高校,办学地址为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550号,邮编201620。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 上海外国语大学 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上海外国语大学 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情况,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上海外国语大学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与决策机构,由校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纪委监察处处长、招生办公室主任等组成。

第六条 上海外国语大学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本科生招生工作的政策和各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实施细则,负责执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二)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三)制定、报批和公布学校本科招生章程,并根据经教育部审核备案的章程制定专项招生简章;

(四)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五)客观、公正地组织实施本科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六)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七)配合学校有关部门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八)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上海外国语大学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上海外国语大学 面向全国招生,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公平,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九条 上海外国语大学 本科专业安排在提前批(部分省区市)和本科第一批招生,考生可同时填报,学校在各省(区、市)招生的批次、专业、人数及有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矛盾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当年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二条 学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

第十三条 江苏省考生(含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BB(含)以上。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在专业录取时认可已计入考生投档成绩的政策性加分,对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学校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在考生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满足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志愿。若投档成绩相同,且外语成绩相同,则依次优先录取实考分高者、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依次比较语文、文综,理工类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学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到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中学所学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可以报考我校所有专业,俄语考生可报考俄语、乌克兰语专业,德语考生可报考德语、德语(经济学)专业,法语考生可报考法语专业,西班牙语考生可报考西班牙语、西班牙语(企业管理)专业,日语考生可报考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专业。

第十七条 考生报考 上海外国语大学 所有专业都必须参加各省级招办组织的高考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省级招办未组织口试的省、区、市除外),上海考生外语口试要求为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口试成绩C(含)以上。

第十八条 上海外国语大学 保送生、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细化的相关招生办法执行。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华侨及港澳台学生的招生工作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和上海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每人50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德语(经济学)、西班牙语(企业管理),每人15000元/学年;超过专业培养计划的学分按我校学分制实施办法另行收取。住宿费:每人1200元/学年(松江大学园区学生公寓)。

第二十二条 上海外国语大学 本科招生网站:http://admissions.shisu.e.cn,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咨询热线:021-55386006、55381647。 上海外国语大学 招生监察电话:021-65422784。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 上海外国语大学 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④ 大连外国语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 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普通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通知》(辽教发[ 2020]23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培养复合型人才,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大连外国语大学决定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2020年面向大连外国语大学本科毕业生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一、开设专业

大连外国语大学2020年招收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为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新闻学、翻译、日语、俄语、朝鲜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意大利语、阿拉伯语12个专业(总计划174人),招生计划如下表。

二、招生对象

大连外国语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或大连外国语大学近三年(2017届、2018届和2019届)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取得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须在学信网注册);

(三)身体健康,符合专业录取的要求;

(四)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详见下表。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8月10日-8月20日。

(二)报名方式

填写附件《大连外国语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附件1)并将填写好的报名表(需打印签字)以及以下材料发送至本科招生办邮箱[email protected]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2.第一学士学位本科毕业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档案馆公章)。

3.近期免冠1寸照;

4.未就业承诺书(见附件2);

5.体检表(执行高考体检项目,近三个月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

学校不收取纸质报名材料,上述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均要求按以上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与大连外国语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word格式)打包统一命名为第二学士学位+姓名+申请专业+手机号码(邮件名称同名),发送至我办邮箱。凡不清晰完整或未按要求填写、提交的报名材料视为无效材料。

(注意:大连外国语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签字后的PDF版本以及word版本均需要提交。)

四、审核与录取

学校将在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核,再按照学生第一学士学位本科毕业成绩单中必修课成绩平均分从高到低,在各专业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选拔(同等条件下应届毕业生优先录取),服从调剂的考生由学校根据其成绩和各专业招生情况进行调剂。经校长办公会审批公示无异议,报经辽宁省上级部门审批后予以录取,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学制和学籍管理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二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二)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三)退学的学生,学习未满一学年的,学校发给写实性学习证明;学习满一学年的,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四)修读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期间参照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六、学费与住宿

(一)学费标准。第二学位专业的学费按大连外国语大学对应第一学位专业的学年学费标准,按年度缴纳学年学费。

(二)学生住宿。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由各专业所在学院进行日常管理,住宿费为每生每年1200元。

七、毕业与就业

(一)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获得大连外国语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及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二)根据国家的毕业生就业政策,按照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原则,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如中途退学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八、报到与资格复查

学生入学与注册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大连外国语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学生应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假期不得超过14日。未请假或请假逾期14日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学生入校后,学校将对学生进行身体和资格条件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视情况予以不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录取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1-86111157/86111158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

附件2:

附件2:未就业承诺书.docx

未就业承诺书.docx (12.22 KB)

附件1:大连外国语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docx

大连外国语大学第二学位报名表 (20.00 KB)

⑤ 河北外国语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

一、学院概况:
(一)基本情况(国标代码:13402 )
河北外国语学院是河北省唯一一所综合性本科外国语大学,是国家授予的5A级民办大学,是教育部重点支持的26所民办本科高校之一,是河北省10所重点应用型本科高校之一,是河北省硕士学位建设单位,是古巴科学院和古巴历史科学院分别在中国设立的第一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古巴哈瓦那大学、拉斯维亚斯中央大学、卡马圭大学联合设立的人工智能专业硕、博研究生院,是河北省外国专家局批准成立的“河北省外国院士工作站”,现有9名长期合作院士在校工作,院士数量在全国民办高校居第一位,被河北省委省政府授予“河北省招才引智十佳单位”,是河北省外国专家局授予的“河北省引才引智示范基地”,是河北省国际高端人才交流协会会长单位,是河北省翻译学会会长单位,成立了中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文化社会研究院,连续三年被新华网评为“中国社会影响力民办高校”和“中国社会影响力就业典型高校”。
河北外国语学院现有15个二级学院,开设75个语种,142个本专科专业,是一所国际化综合性专业外国语大学,语种已覆盖世界六大洲181个国家的官方语言,语种数量位居全国高校第二位。教师 1365名,另有外籍专家210名,
学校以“办行业里的专业,学专业里的外语”为原则,建设了外国语言、商务外贸、信息技术、会计金融、建筑设计、医疗医护、航空旅游7个专业群,包括西班牙语、葡萄牙语、阿拉伯语、报关与国际货运、软件工程、财务管理、学前教育、工程造价、护理、空中乘务等本、专科专业。学校已经发展为一所国际化综合性专业外国语大学。
学校18届毕业生平均就业率在98.54%,就业率达100%的专业占专业总数的96.5%,对口就业率为76.24%。毕业生进入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企业的人数总计4342人,出国留学2015人,出国就业1197人,就业国家达103个,其中20名同学为中外元首担任过随行翻译。学校毕业生就业呈现出了“四多”现象,即:出国留学的多、出国就业的多、进入外企的多,工资挣得多。
由我校发起的“河北省校企合作促进会”,现有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的企业471家。促进会已与省工商联66家直属商会签署了合作协议,学校在订单培养、岗位实习实践、专业项目共建、科研成果开发利用、学生就业等方面与各商会和会员单位进行深入合作。如目前已与中国路桥、中国核工业、河北建工集团、中国水电(西班牙语、工程造价);葛洲坝安哥拉有限公司、川铁国际、中铁二十局(意大利语、葡萄牙语);中国石油、中铁七局(法语);沈阳宝马汽车、河北德亚商贸(德语);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石家庄市第一医院(护理);金马影视(摄影摄像、电视节目制作);河北省地矿局(工程测量与监理、建筑工程技术);河北太行国宾馆、中国大酒店(涉外酒店管理);河北玛雅影视(动漫制作技术);河北华恒信通信(计算机网络技术);河北源达证券、中国建设银行、广发证券、兴业银行(会计、金融与证券)等公司开展了定向培养。
为了积极鼓励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学校建设了“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目前已入驻“梦想绿植园有限公司”、“异视界航拍有限公司”、“Beyond影视表演有限公司”、“3R创意书屋”等25家实体公司。学校还出资设立了专项创业基金,支持同学们创业;为提高同学们创业的成功率,学校不定期邀请创业成功企业家来学校,传授创业经验,规避创业风险。
为实现大学国际化,学校已与美国、德国、英国、法国、俄罗斯、西班牙、葡萄牙、日本、韩国、古巴等82个国家的359 所著名大学开展着本、硕、博层次合作,合作大学数量位居全国民办高校第一位。
二、学院本科招生专业:
西意葡语言学院:西班牙语、葡萄牙语、意大利语;
德法语言学院:法语、德语;
东方语言学院:朝鲜语;
日语学院:日语;
欧亚语言学院:俄语、阿拉伯语;
英语学院:英语、翻译;
生命科学学院:护理学、康复治疗学、口腔医学技术、中药学、生物制药;
国际语言教育学院: 学前教育、汉语国际教育、小学教育、教育学、汉语言文学;
国际商学院:商务英语、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
国际金融学院:财务管理、审计学、金融工程、资产评估、精算学;
数据科学学院: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物联网工程、人工智能;
涉外建筑工程学院:工程造价、土木工程、建筑学、艺术设计学;
音乐学院:艺术教育、音乐表演、舞蹈表演;
传媒学院:网络与新媒体、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航空旅游学院:旅游管理、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前教育。
三、学院专科招生专业(学院在30个省、市、自治区投放招生计划):
西意葡语言学院 :应用西班牙语、应用外语(意大利语方向)、应用外语(葡萄牙语方向)、应用外语(孟加拉语方向)、应用外语(罗马尼亚语方向);
欧亚语言学院:应用俄语(中外旅游方向、商务俄语方向)、应用外语(蒙古语方向)、应用阿拉伯语、应用越南语、应用外语(波斯语方向)、应用外语(波兰语方向)、应用泰语、应用外语(捷克语方向)、应用外语(蒙汉双语方向);
德法语言学院:应用德语(商务德语方向)、应用法语(商务法语方向、随行翻译方向);
东方语言学院: 应用韩语(商务韩语方向、韩汉同声传译方向)、应用外语(保加利亚语方向)、应用外语(印尼语方向);
日语学院:应用日语(日汉同声传译方向、商务日语、动漫方向)、应用外语(匈牙利语方向)、应用外语(马其顿语方向);
英语学院:应用英语(英汉同声传译方向)、应用英语(随行交替翻译)、应用外语(印地语方向)、应用英语(文本翻译方向)、应用外语(塞尔维亚语方向);
国际语言教育学院:应用英语(对外汉语、学前英语、小学英语)、心理咨询、应用外语(斯洛文尼亚语方向);
计算机学院: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动漫制作技术(三维动画设计)、工业设计(3D设计方向)、软件技术(Android与Web应用开发方向)、物联网应用技术、游戏设计、动漫制作技术、动漫制作技术(影视后期处理方向)、人工智能技术服务、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生命科学学院: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助产、口腔医学技术;
国际商学院:商务英语、报关与国际货运 (英语报关方向、英语报检方向) 、营销与策划 (网店销售与经营) 、电子商务(国际方向)、法律事务(国际法方向);
航空旅游学院:导游(英语导游、日语导游、韩语导游)、空中服务(空乘英语服务方向、空港英语服务方向)、酒店管理 (涉外酒店管理方向)、文秘速录 (英汉双语速录方向)、服装表演、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涉外建筑工程学院:工程测量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工程咨询方向)、工程造价、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建筑设计(中外土木工程设计方向)、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室内外装修设计方向)、艺术设计;
音乐学院: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艺术(声乐方向);
传媒学院:播音与主持(外语播音员方向)、摄影摄像技术、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电视节目策划采编与制作方向)、数字媒体应用技术、美术、美术(书法)。
国际金融学院: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涉外会计方向)、证券与期货(银行证券与保险营销) 、财务管理、审计、投资与理财
四、学费及学生奖、助学措施:
1、学费、住宿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2、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4000、3000、2000元不等。经济困难同学可在当地信用社、国家开发银行、县区教育局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五、录取原则:
1、国家高考统一录取:
1)学院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对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同等分数情况下,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进行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将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3)学院本科日语、俄语、法语、德语、阿拉伯语、朝鲜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专业经教育部批准按小语种专业招生,在河北省纳入本科提前批A段进行录取,考生须于7月26日前参加由我院组织的面试,凡达到本科批控制线的考生,填报本科提前批A段志愿,依据我院的面试成绩,择优录取。面试成绩相同情况下,按高考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
4)学院本科艺术教育专业:河北省安排在本科提前批A段进行录取,凡考生达到本科批建档线,并参加我省声乐、舞蹈、美术统考测试合格的考生均可报考。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二志愿根据生源情况,文化建档线有可能降分。同等分数情况下,按语、数、外顺序单科成绩,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
5)学院本、专科艺术专业,在河北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在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达到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河北省相关招生要求的情况下,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
河北省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1)美术、音乐(含声乐和器乐)、舞蹈、书法学、服装设计与表演类的院校(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2)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的院校(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3,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6)学院本科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艺术设计学专业和专科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艺术(声乐方向)、服装表演、美术、美术(书法)、摄影摄像技术、广播影视节目制作、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室内外装修设计方向)、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外语播音员方向)等艺术类专业在河北省以外的省份:录取时我校认可各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专业成绩依次录取。对进档考生同等分数情况下,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
7)学院本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山东省录取时,我校认可山东省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专业成绩依次录取。专业成绩为我校校考专业成绩(详细情况请咨询我院招生办)。对进档考生同等分数情况下,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
8)学院专科播音与主持(外语播音员方向)专业在山东省录取时认可山东省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文化成绩依次录取。考生的专业成绩,依据山东省教育考试院规定,认同所有在山东招生的本科高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成绩。对进档考生同等分数情况下,按高考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
9)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我校与美国威诺纳州立大学合作本科学前教育专业,河北省在本科提前批A段进行录取。学生被我校录取学习三年后到美国学习一年,本科毕业。学生还可继续在美攻读硕士学位。
10)学院响应国家和河北省对外发展战略,自2017年学院开设英波双语、西班牙语、法语、韩语、日语、英语、教育等51种语言国际班(每班名额20人),新生报到后,可到国际班所在学院申请报名,经面试合格后,进入该班学习,国内学习2年,语言达标后,到国外再学习2-3年,成绩合格,可获得中外本科双证及学位,学生获得本科学位后均可申请国外大学硕士学位。详情可来电咨询。
11)加分和降分政策执行国家及相关省考试院规定。各专业文理兼招,不限男女比例。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12)非语言专业入学后外语公共课为英语。本科音乐表演专业教学方向为声乐方向和器乐方向中的钢琴、古筝、单簧管、萨克斯,专科音乐表演专业教学方向为声乐。
13)报考本科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和专科空中乘务专业,要求男生身高在175~185厘米;女生身高162~175厘米;单眼矫正视力C字表0.5以上,E字表4.8以上,无色盲、色弱;五官端正,体型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形象较好,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详见《河北外国语学院本科旅游管理、专科空中乘务(空乘、空港英语服务方向)招生简章》。
报考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男生身高在1.70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0米以上,裸视在4.0以上。
14)报考导游、酒店管理、护理、播音与主持专业要求五官端正,形象较好。
15)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16)在北京、天津、上海、山东、浙江、海南招生的专业均不限选考科目。
17)学校本科工程造价、土木工程、建筑学专业;专科工程造价、建筑设计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专业均为校企合作订单班,不收企业培养费,详询院校。
18)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2、学院专科单独考试招生:报考我校单招专业的考生需按所报专业所属类别(具体见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我校招生计划)参加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的牵头院校组织的河北省单招考试,并按考试院公布时间,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网址:http://hebgzdz.sjziei.com)选择考试类进行报考,具体考试缴费、考试地点、时间、内容、成绩查询等问题,请咨询牵头院校或登录省考试院网站查询。凡参加单招考试的考生,请按考试院通知时间,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http://hebgzdz.sjziei.com)进行高职单招网上志愿填报。跨类填报的志愿及未通过“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报考的志愿无效。
学校将依据考生取得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两部分总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在总分相同情况下,按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职业技能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基础知识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河北外国语学院学院具印、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备案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享受与高考录取的学生同等的待遇。详见学校网站公布的《单招章程》。
3、三年制中专:报考三年制中专考生从即日起到9月初可直接来我院或通过来电、来函、登陆我院网站等形式报名,注册入学,毕业可参加对口升学考试到我院大专。来时须带:初中毕业证(毕业证明或同等学历证明)一寸免冠照片2张。
4、批次安排:
专科批次:所有小语种和教育类、艺术专业均在专科提前批,其他在专科批。
本科批次:艺术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学前教育专业、西班牙语、朝鲜语、俄语、阿拉伯语、意大利语、德语、日语、法语、葡萄牙语专业在本科提前批,其他在本科二批。
六、学历证书内容: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外国语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河北外国语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1—85237026 85237111 85237011 85515700
申诉和举报电话:0311—85237018
学院网址:www.hbwy.com.cn 咨询信箱:[email protected]
学院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南大街汇丰西路29号 邮编:050091
乘车路线:从新火车站乘46路、70路,到汇丰路下车,西行 150米即到。

⑥ 天津外国语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依法有序开展,维护考生和高校的合法权益,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学校开展录取工作和招生咨询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基本情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外国语大学
二、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培养层次:本科、研究生
四、学校代码:10068
五、办学地点:五大道(马场道)校区——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17号,邮编300204;滨海校区——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府路60号,邮编300270。
六、学校概况:天津外国语大学是一所主要外语语种齐全,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高等学校,是全国最早独立设置的八所高等外语院校之一。学校现有61个本科专业,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9个硕士学位授权方向,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涵盖21个授权方向),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学校积极开展对外学术文化交流,先后与世界4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240余所大学和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与国外高校合作承办9所孔子学院。目前,在校研究生、本科生万余人。
第四条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天津外国语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并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本科生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协调处理日常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在党委领导下进行,并主动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022-81509020,022-12388。
第六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省(市、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监督”的原则实施开展。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及学校学科专业布局,制定学校2022年招生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考生公布,学校同时还将通过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学校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根据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预留不超过1%的招生计划,用于解决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九条学校求索荣誉学院是天津市教育体制改革示范项目,其生源是在已被学校录取的新生中选拔,具体的筛选条件将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为保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语种人才培养计划的落实,求索荣誉学院不接受已录取到捷克语、匈牙利语、印度尼西亚语、波斯语、缅甸语、泰语、马来语等专业学生的申请。
第十条学费收取按天津市规定的标准执行,预科阶段——每生每学年3800元;本科阶段——文科类(不含外语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400元;理工类、外语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元;动画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经济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28000元。上述学费不包含学生自愿参加的特色培养项目费用,如国际交流项目和天津市教育体制改革项目等。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五大道(马场道)校区:8人间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800元,6人间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1000元;滨海校区6人间,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1000元。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学校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及考生志愿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批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凡已进档的考生,符合录取条件,服从专业志愿调剂,学校将全部录取,不做退档处理。对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三条安排专业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将考生按高考实考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同分条件下,优先安排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文学类专业的相关科目依次为外语、语文、数学;非文学类专业的相关科目依次为外语、数学、语文)。如所填专业志愿都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者,将随机安排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对享受省(市、自治区)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加分进档,但进档后排序时以实考分为准安排专业,当实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优先录取(安排专业)。
第十五条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第十六条学校2022年在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重庆、广东等省(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各省的高考改革方案及有关规定。学校招生专业(类)对上述省(市)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示为准。
第十七条考生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级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口试成绩不合格者,外语类专业不予录取。考生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不组织外语口试的,学校对口试不作要求。
第十九条学校外语类专业一般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但日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法语专业也招收相应语种的考生。非外语类专业不限制应试语种。
第二十条学校关于保送生招生、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艺术类专业招生、单独面向台湾、香港地区免试入学的招生细则分别详见天津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tjfsu.e.cn/)公布的《天津外国语大学2022年保送生招生简章》、《天津外国语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天津外国语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天津外国语大学2022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简章》、《天津外国语大学2022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简章》。
第五章录取与入学
第二十一条被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直接向考生以邮政特快专递寄送录取通知书。考生可于录取期间登陆我校招生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二十二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校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书面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征入伍的新生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第二十三条在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在学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四条转专业政策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五条工商管理类(包含会计学、财务管理、国际商务、人力资源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类(包含新闻学、传播学)、网络与新媒体、广告学、教育技术学、数字媒体技术、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法学、国际政治、外交学、国际组织与全球治理专业办学地点在滨海校区。
外国语言文学英语类(包含英语、翻译、商务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捷克语、匈牙利语、朝鲜语、阿拉伯语、印度尼西亚语、波斯语、缅甸语、泰语、马来语专业及经济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办学地点在五大道(马场道)校区。
第二十六条学校建立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出国交流资助等。学校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帮扶资助,确保没有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二十七条学校网址:http://www.tjfsu.e.cn/
本科招生网:http://zsb.tjfsu.e.cn/
招生办公室E-mail:twzhaoban@tjfsu.e.cn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17号
邮政编码:300204
咨询电话:+86-22-23286923
微信公众号:天津外国语大学招生办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22年度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章程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颁布实施。
第二十九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在招生咨询中,本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

⑦ 吉林外国语大学中外合作办学

吉林外国语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是吉林外国语大学与德国慕尼黑应用语言大学合作举办德语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项目始于2017年,由吉林外国语大学与德国慕尼黑应用语言大学合作举办。本专业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家国情怀,德语语言基本功扎实、德语语言运用能力过硬,汉德双向翻译能力强,英语语言运用能力较强,具备一定的技术、经济领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综合素质高,能在科技、外贸、汽车、环保等行业从事翻译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外向型德语翻译人才。

修业年限为3+1,即前三年在吉林外国语大学学习(期间德国慕尼黑应用语言大学派教师到吉林外国语大学完成相关课程的授课任务),第四年在慕尼黑应用语言大学学习。修满全部学分,符合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同时获得中方的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和德方的学士学位证。

以上内容参考吉林外国语大学——2022年德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简章

⑧ 河北外国语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一、院校名称:河北外国语学院

二、学校代码:13402

三、培养层次:本科:学制四年;专科:学制三年

四、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五、学院概况:

河北外国语学院是河北省唯一一所本科外国语学院,河北省十所应用型发展试点校之一,现有17个二级学院,本、专科在校生13000余人。副高级以上职称456人,研究生以上学历655人,另有来自30个国家的63名外籍专家,外语口语均由外籍专家授课,国内外语教师均有海外学习经历。 与企业合作,进行订单教育,教学中校、企、研三家单位共同制定教学计划,毕业前学生可到企业进行顶岗实习,毕业后均有机会留在企业工作。

六、学院招生计划和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学院在各省招生专业和计划依据录取要求,分布在本科提前批(艺术教育及小语种专业)、本科二批或三批及专科提前批(小语种、艺术类专业)、专科批,请详见各省考试院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

七、录取原则:

1、学院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对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学院本科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3、?学院本科朝鲜语、俄语、阿拉伯语、德语、意大利语、日语、法语、葡萄牙语专业经教育部批准按小语种专业招生,在河北省纳入本科提前批B进行录取,填报本科提前批B志愿前,?考生须于6月24日前报名参加25、26日由我院组织的面试,凡达到本科三批控制线的考生,依据我院的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4、学院本科艺术教育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A进行录取,凡考生达到本科三批建档线,并参加我省声乐和舞蹈联考测试合格的考生均可报考。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二志愿根据生源情况,文化建档线有可能降分。

5、学院专科艺术类专业:摄影摄像技术、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装潢艺术设计(室内外装修设计)、主持与播音(外语播音员),录取承认生源省联考专业成绩[其中河北省内主持与播音(外语播音员)专业招生,校考计划部分使用 河北师范大学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校考测试成绩],执行当地省份的政策,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我校与美国威诺纳州立大学合作本科学前教育专业,学生被我校录取学习三年后到美国学习一年,本科毕业。学生还可继续在美攻读硕士学位。

7、加分和降分政策执行国家及相关省考试院规定。各专业文理兼招,不限男女比例。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8、非语言专业入学后外语公共课为英语。音乐表演专业教学方向为声乐。

9、报考空乘英语服务、空港英语服务专业的女生身高在1.65—1.72米之间、男生身高在1.78—1.82米之间,需面试,填报志愿前请电话咨询或上网查询。

10、报考导游、文秘、酒店管理、护理、主持与播音专业要求五官端正,形象较好。

11、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12、2017年在浙江和上海招生的专业均不限选考科目。

八、学、宿费及学生奖、助学措施:

1、学费、住宿费:均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2、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年4000、3000、2000元不等。经济困难同学可在当地信用社、国家开发银行、县区教育局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九、毕业:学生在校修业期满合格者,学院依法颁发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位证书。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河北外国语学院。

十、联系方式:

咨询网址:zsb.hbwy.com.cn 点击在线咨询窗口进行咨询

咨询电话:0311—85237026 85237111 85237011 85515700

申诉和举报电话:0311—85237018

学院网址:www.hbwy.com.cn 咨询信箱:[email protected]

学院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南大街汇丰西路29号 邮编:050091

乘车路线:从新火车站乘46路、70路,到汇丰路下车,西行 50米即到。

⑨ 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

四川外国语大学 重庆南方翻译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四川外国语大学 重庆南方翻译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学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石路18号(渝北校区 邮编401120)

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学府路1号(綦江校区 邮编401420)

学校网址:www.tcsisu.com

联系电话:(023)88791222|88791333|67138899|67138000(传真)

院校代码:13588

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独立学院

四川外国语大学 重庆南方翻译学院是2001年经重庆市教委批准的全日制本科高校,是全国首批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经教育部确认的独立学院。学校具备招收本科和专科层次学历教育资格,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 四川外国语大学 重庆南方翻译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 四川外国语大学 重庆南方翻译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学校占地近1560亩,校舍建筑面积约36.79万平方米,在校生规模已达13000余人。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405万元。有网络多媒体教室317间,图书馆藏书133万册。我校现有教职工892人,其中专任教师765人,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481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233人。

学校现设有英语学院、西方语学院、东方语学院、国际商贸与管理学院、国际传媒学院、国际汉语教育学院、艺术学院、音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1个教学单位及图情与信息技术中心等教辅单位,开设英语、翻译、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日语、朝鲜语、阿拉伯语、泰语、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工程管理、酒店管理、文化产业管理、新闻学、广告学、传播学、网络与新媒体、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美术学、绘画、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等34个本科专业。学校依托 四川外国语大学 教学、科研的实力,利用学校一流的现代化教学手段,致力于培养通外语、精专业、重实践的高素质开放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二、报考要求

1.外语语种要求:报考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是英语语种,其他专业考生语种不限。其中报考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高考单科成绩及格。

2.口语加试要求:报考英语、翻译、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日语、朝鲜语、阿拉伯语、泰语、葡萄牙语、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地招考部门组织的外语口语加试(考生当地招考部门不组织外语口语加试的除外)。

3.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报考外语专业要求发音、听力器官无缺陷。

三、录取原则

学校在录取过程中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进行录取。尽量录取填报学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考生的录取专业按投档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出现专业志愿和分数相同的情况,依次参照外语、语文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该专业录取不满额,则从填有愿意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对符合国家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

分和降分条件的考生,学校予以认可。

艺术学类各专业录取,重庆市采取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本科控制线后,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 ( [ 文化成绩( 含政策性加分)

/750]*300*30%)+(专业成绩*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再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再按文化成绩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排序录取。外省市考生按照当地招生部门规定执行。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学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38名,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

四、奖学金、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

奖学金设置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校森林奖学金(平均1000元/人)、新生奖学金(3000-10000元/人)以及国际人才培养项目奖学金(1000-6000元/人);此外,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主要有8大类:国家助学金(2300-4300元/人)、校内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人)、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专项资助(8000元/人);特别困难学生,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和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及父母身患重大疾病,难以维持基本学习和生活费用的考生可申请学费减免。同时学校还为贫困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五、收费及退费标准

2020年新生收费学校严格按照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普通本科:

英语、翻译、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日语、朝鲜语、阿拉伯语、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酒店管理、文化产业管理、新闻学、广告学、传播学、网络与新媒体、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每生每年学费15000元。国际商务专业每生每年学费13000元,泰语专业每生每年学费14000元,工程管理专业每生每年学费16000元。

艺术本科:

美术学、绘画、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每生每年学费18000元。

住宿费:每生每年1300元。

退 费:按渝价〔2005〕487号规定执行。

2020级国际传媒学院、艺术学院、音乐学院新生入读渝北校区。

其他学院新生大一、大二、大三入读綦江校区,大四入读渝北校区。

六、入学及复查

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其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的学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招生咨询

我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学校党委及纪检办公室全程监督,学校纪检办公室电话:023-88790729。我校不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参加招生事宜,坚决制止和打击各种非法招生中介诈骗行为。有关招生录取等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我校概不负责。学校简介、专业介绍、招生生源计划和收费标准等详细信息详见我校官方网站及2020年招生简章。

八、本章程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委员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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