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师范大学官网招生
❶ 高考一本需要多少分
不能确定。因考试地区和试题难度有差异分数会有所不同,一般在530-540之间。
1、每个省录取情况差别大,仅供大致参考
虽然同为全国I卷省份,但是每个省录取情况因教育综合实力、考生喜好等因素,依然存在比较大的差异。如:2018年各校在河北录取分数线普遍偏高,在福建、山西等地区录取分数线相对较低。不同的省份结合本省情况,应整体做适当加减。
2、2018年录取分数线整体偏高
2018年因全国卷试题难度降低,导致各省高分段人数急剧上升,各校录取分数线普遍上涨,对比2017年,2018年普遍上涨5-15分左右。所以,2019/2020届家长和考生在看到各校录取分数线时,不用过于担忧考生目前的成绩。可综合结合高校近三年录取分数线来了解其录取情况。

3、高校存在掉档情况,影响其分数及排名
部分家长和考生可能会疑惑,明明XX大学在本省录取分数线很低,但表格中该校录取分数线却很高。主要是因为当年该校报考人数过低,学校存在掉档情况。如:北京大学医学部2018年在河北理科投档线仅620分,而浙大医学院需687分,复旦医学院需695分,这让无数家长和考生大跌眼镜。
全国二卷
1、下表是根据2018年全国II卷部分省份本科一批投档线统一制作,结果仅适用于全国II卷部分地区;
2、2018年高考使用全国II卷地区包括:陕西、重庆、甘肃、辽宁、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宁夏、海南、青海、新疆;
3、重点声明本文分数线仅适用于全国II卷地区为:陕西、重庆、甘肃、辽宁、黑龙江、吉林等地区。
❷ 2021赣南师范大学考研报考条件
2021赣南师范大学考研报考条件包括:健康的拥护党领导的好公民;大学本科毕业生、高职高专满两年或两年以上、硕士和博士需要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同时,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确指示,明确2021考研报名条件如下:
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注:各院校具体要求会根据学校招生专业有所不同,具体可参考【2021赣南师范大学招生简章公告】
注:有关教育部公布的2021考研报考条件更多详细内容可查看【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❸ 赣南师范大学招生办电话
赣南师范大学招生办电话是0797-8393623。
赣南师范大学2022年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按投档成绩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情况进行调剂(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
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同一专业录取时,若投档成绩相同,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排序录取,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排序录取,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录取。

赣南师范大学简介
赣南师范大学,位于江西省赣州市,是省属本科师范院校、江西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被列为江西省公费师范生培养高校,是中国政府奖学金、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江西省政府奖学金学生接收院校。
学校创办于1958年6月,时为赣南师范专科学校;1984年更名为赣南师范学院,升格为省属本科师范院校;2016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赣南师范大学。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赣南师范大学
❹ 2022年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招生计划及招生人数 各省都招什么专业
2022年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在安徽省招生计划中汉语言文学专业招生2人、历史学专业招生2人。在山东省招生计划中汉语言文学专业招生5人、历史学专业招生4人。在河北省招生计划中汉语言文学专业招生1人、历史学专业招生1人。
2022年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在各省招生计划
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简介
学院地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文明城市——“南国宋城、客家摇篮、红色故都”赣州市,坐落在市中心城区、紧邻“省园林路”红旗大道,占地400余亩,校舍18万平米,校园绿化率61.02%,林秀花香、环境幽雅、景色宜人,是赣州市园林化单位。
学院设有文法系、外语系、数学与信息科学系、经济管理系、音乐系、美术系、体育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等8个教学系(部)25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4000余人,涵盖法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学院坚持“传承苏区精神,培养地方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人才”为办学理念,师资队伍稳定,生源质量向好,办学格局良好。
学院立足红土地办学,师生深受苏区精神的浸润洗礼,学院办学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服务意识,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红色文化育人工作,把传承红色基因融入到学院人才培养全过程,设定了以“政治素质可靠,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过硬”的人才培养目标,努力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输送“下得去,吃得苦,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应用型人才。
❺ 赣南师范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赣南师范大学。学校代码:10418。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上级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办学层次及类型:省属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赣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赣南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五条 赣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的全程监督下开展,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校内相关机构、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以及研究决定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宜。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
第七条 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重大和特殊的事项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
第八条 学校通过招生信息网(http://zs.gnnu.cn/)发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服务、录取结果等。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我校不委托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科类及条件
第十条 面向全国招收文史、理工、艺术及体育类考生。
第十一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二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计入投档成绩总分的加分原则上予以认可。
第十三条 英语、翻译和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我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四条 江西省报考我校英语、翻译和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原则上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115分且口语测试成绩在良好(含)以上。
第十五条 我校对江苏省普通文理科类必测科目要求为“五合格”,选测科目要求为BB,艺术、体育类专业必测科目要求为“四合格”。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十六条 赣南师范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江西省教育厅领导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七条 赣南师范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结合国家政策要求,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来源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八条 录取规则
1.文史、理工类专业:实行“专业级差”录取规则。第一、二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第二、三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第三专业志愿之后的专业志愿级差为0分。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情况进行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同一专业录取时,若投档等效基准分相同(投档等效基准分为投档基准分减去专业级差),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成绩排序录取,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成绩排序录取,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2.艺术类专业:
(1)联合校考专业:在联合校考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计算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总分)×70+(文化成绩/文化总分)×30],根据综合分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录取;若专业成绩仍相同,文化成绩也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录取。
(2)非联合校考专业:在考生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和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使用生源所在省份相关专业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在出档生源中计算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总分)×70+(文化成绩/文化总分)×30],根据综合分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录取;若专业成绩仍相同,文化成绩也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录取。
(3)在江西省,我校音乐学专业部分计划按小专业方向在艺术类提前批次中录取。考生在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和文化成绩达到江西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小专业成绩(不含专业笔试、视唱模唱及专业副项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小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高考文化成绩仍相同,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文(理)科综合成绩排序录取。
(4)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若生源地所在省招办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3.体育类专业:使用相关省份统考成绩,按投档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高考文化成绩仍相同,再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理(文)科综合成绩排序录取。若生源地所在省招办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4.运动训练专业招生遵照国家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的相关文件规定, 具体录取办法按当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5.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得更改专业。入学后第一学期结束时,可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转换专业。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十九条 我校将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1.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2.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新生入校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复查。若发现专业水平明显达不到录取要求、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情况,将进一步核实,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的,按国家相关要求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贷措施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按江西省政府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执行(赣府厅字[2016]51号),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核定后的标准执行。
本科学费:文科(文、史、哲)类4010元/学年;文科(经、管、法、外)类4270元/学年;理工(Ⅰ)类4530元/学年;理工(Ⅱ)类、体育类4790元/学年;艺术类8800元/学年;农林类3750元/学年。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22000元/学年,在俄罗斯学习阶段的学费由奔萨大学按海外学生学费标准收取。
住宿费: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按800元/学年或1000元/学年收取。
第二十一条 奖助措施
学校积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建有“奖、贷、助、补、减”和绿色通道等多元化的学生资助工作体系,每年按有关规定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学生资助,实施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系列奖励助学制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对以赣南师范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监督举报电话:0797-8393623(兼传真),E-mail: [email protected]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师院南路赣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341000
电话:0797-8393638(兼传真)
网址:http://www.gnnu.cn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赣南师范大学将制定相应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❻ 赣南师范大学会计专硕22年招生吗
赣南师范大学MPAcc在19年停止招生,22年为调剂招生,最近赣南师范大学在官网上发布的《赣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招生专业目录》上有标明23年将招收MPAcc,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都招收。计划招生人数:25人(其中非全日制10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