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业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㈠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
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民办独立学院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016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制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
土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
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机械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汽车服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车辆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
商务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机器人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智能制造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新能源汽车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为了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在新生入学期间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经济困难的新生,在入学报到等环节安排有专人接待,帮助新生及家长解读国家资助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协助其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手续。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431-84535021。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经系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审小组认定,学生工作处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相关规定严格审核,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帮助,努力做到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并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大学四年的学业。
第九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本人及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学生需主动向学校说明家庭实际的经济状况,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同时,我校从学费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十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除商务英语专业、英语专业只招英语外语语种考生外,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一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二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政策。
2.开设的所有专业均无单科成绩限制。
3.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规定执行。
4.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投档顺序,依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择优录取,无分数级差要求并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原则录取。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优先录取实考分数高的考生。
5.专业录取: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均满足除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法学以外的其它专业志愿要求。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法学专业按招生计划,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满额为止。内蒙古自治区执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6.江苏省进档后的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安排专业。
普通类考生报考要求选修测试科目等级CC及以上,必修测试科目等级4C,技术科目合格。如普通类进档考生投档分相同,则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史类以语文(含附加分)、外语、数学为顺序,理工类以数学(含附加分)、外语、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普通类进档考生投档分及各科目分数均相同则结合考生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的等级顺序为A+A+→A+A→AA+→A+B+→AA→B+A+→A+B→AB+→B+A→BA+→A+C→AB→B+B+→BA→CA+→AC→B+B→BB+→CA→B+C→BB→CB+→BC→CB→CC;如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仍相同,则比较考生四门必修测试科目等级之和(A等级赋3分,B等级赋2分,C等级赋1分,D等级不赋分)。若考生四门必修测试科目等级之和再相同,则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艺术类考生报考要求必修测试科目等级D不超过3门。若进档考生综合分相同则比较专业课总分,若专业课总分相同则比较文化课总分,若文化课总分相同则以语文(不含附加分)、外语、数学为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艺术类进档考生投档分、专业课总分、文化课总分及各科目(语文不含附加分)成绩均相同,则比较考生四门必修测试科目等级之和(A等级赋3分,B等级赋2分,C等级赋1分,D等级不赋分)。若考生四门必修测试科目等级之和再相同,则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7.艺术类录取原则: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证书,同时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所在省确定的录取原则,录取时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各省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
吉林省考生综合分=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
辽宁省考生综合分=文化课成绩*50%+专业课成绩
浙江省考生综合分=高考总分(含政策加分)*50%+专业省统考成绩*7.5*50%
内蒙古考生综合分=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
河北省考生综合分=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3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70%
江苏省考生综合分=文化课总分+专业课总分
山东省考生综合分=文化课成绩*30%+专业课成绩*70%
8.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普通类考生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史类以语文、外语、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工类以数学、外语、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艺术类考生则先比较专业课成绩;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比较文化课总成绩;若文化课总分相同,则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数学,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ccutchi.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016号
联系电话:0431-82684666 84535126
第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此章程由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负责解释。
㈡ 长春工业大学2020年招生简章
长春工业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工业大学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层 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
南湖校区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2055号
北湖校区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区北远达大街3000号
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工业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长春工业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机械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金属材料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环境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生物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生物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统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材料物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工业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车辆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材料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工业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行政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制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
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
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
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信息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机械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工业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40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2000元;
高职(专科)专业: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我校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我校每年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的经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并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对部分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实行学费减免制度。学校还对学生本人或家庭遭遇突患严重疾病、火灾、洪涝等突发变故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出现困难的,经学生申请、学校核实确认后,可享受到临时困难补助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家乡遥远,路费不足而在假期无法回家探亲的也可以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学校还通过校内奖学金、“双十佳大学生”和“工大之星”评选、勤工助学、“爱心万里行”经济困难学生走访等校内资助与挺进助学金等校外资助相结合,全力保障报考我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成长成才。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本科专业: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日语专业只招日语、英语考生;俄语专业只招俄语、英语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学校具备英语、日语、俄语公共外语教学条件,入学后须选择其中一门进行课程学习。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电子商务专业、软件工程专业、机械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工业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因教学特点和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专科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我校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学校普通专业录取时最大调档比例控制在所在省份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最终比例视各省生源情况而定。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则按生源省份要求执行)。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首先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再依次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个检索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时,检索其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当所有进档考生均通过检索录取后,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普通专业考生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单科顺序:理科为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文科为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物理或历史的考生,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由考生自选。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达到“1B5C1合格”(即一门选测科目等级达到B级及以上等级,另一门选测科目等级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4门必测科目等级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等级必须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合格。艺术类专业必测科目等级为D级不超过三门。考生进档后,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按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的等级顺序为A+A+→A+A→A+B+→AA→A+B→AB+→A+C→AB→B+B+→AC→ B+B→B+C→BB→BC。等级相同时,按语文、数学、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文科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理科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进行排序。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我校对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录取政策按照各高考改革省份的要求执行。
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须校考合格(我校不组织校考的省份须省统考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省控分数线,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单科顺序:外语、专业课总分、语文、文理综合、数学。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美术类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总分×60%)+(专业课成绩总分×100%)。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总分×100%)+ (专业课成绩总分×100%)。
对考生加分或减分照顾、降分投档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处理,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ccut.e.cn 通讯地址:长春市延安大街2055号 联系电话:0431-85914753 联系部门:招生办公室
第十四条 此章程由长春工业大学负责解释,本章程无特别要求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㈢ 长春工业大学设计类不学美术能考吗
准确来说,音乐、美术、设计专业属于艺术类专业,在大学中,大部分高校都是只招艺术生的。
不管是文理生,还是艺术生,想要报读本科类艺术专业,需要在每年艺考时参加当地省份的统考(也叫联考),随后需要参加各高校专业课校考(许多院校是没有校考的),统考和校考都过线后才可以在艺术类提前批填报志愿的时候填报艺术类志愿。
当然不排除少量的高校或专业,比如建筑设计一般是接受文理生的,服装设计与工程也是招收理科生的。而诸如服装设计、平面设计、室内设计等设计专业,一般都是需要有美术基础的。
所以,如果是非艺术生,但是对设计专业十分热爱的同学,可以考虑报读一些国际设计与艺术院校,比如莱佛士 这样的设计学院。即使是非艺术生,在来自世界各地有着多年从业经验与教学经验的讲师指导下,小班教学模式下,再加上你对设计的浓厚的兴趣与坚定的决心,那么,相信有一天梦想就在眼前。
㈣ 高考艺考学编导,能考什么大学
好多好多,中国传媒大学 浙江传媒大学 长春工业大学 东北电力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 四川师范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吉林大学 海南大学 河北大学 湖南大学 南京艺术学院等等,总之有好多大学都招编导文管这一专业的艺术生,可以详细看看艺术类招生简章
㈤ 2022统考教育类分数低有学校要求吗
统考教育类分数低的话是没有学校要求的。因为分数低,所以应该是没有什么要求的
㈥ 长春工业大学历年艺术类专业 吉林省录取
建议你打电话问一下 个人觉得你的分还可以 最好多方面的打听下 看一下去年艺术类录取分数的情况 再取平均分 如果你的分数离平均分很近的话 基本上就没问题啦
㈦ 长春工业大学艺术类是几本
长春工业大学艺术类是二本。
简介:
长春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文、经、法、教育、艺术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是吉林省高层次人才培养、应用技术研发、高新技术产品研制、高水平社会服务的重要基地。1992年被吉林省政府确定为首批三所省属重点高校之一,在2004年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2013年7月成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
长春工业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批准的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之一,是教育部批准的举办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的35所院校之一。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适度发展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的人才培养体系和多层次、多渠道、多规格的办学格局。
根据2014年10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有全日制在校生19294名,教职员工1803名。
㈧ 急!!长春工业大学2007年艺术类考生录取情况
录取规则�
1�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要求的以外,该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男女比例限制。�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
3�除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该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4�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个别招生计划量大的省份,可小于此比例,但须高于100%;艺术类专业考生的调档名单由学校根据专业考核情况向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提供。�
5�该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为保证生源质量,体现考生权益平等的原则,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6�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予以录取,即(1)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3)同等条件下,语类专业口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和理工类各专业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7�该校组织对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测试,考试时间、要求及安排以当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为准。�
8�报考该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该校发放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外省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吉林省考生的成绩按专业测试成绩占70%、文化考试成绩占30%的原则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外语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数学考试成绩是否计入总分,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执行。�
9�新生入学后,该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因为不知道你是哪个省份的,所以没法详细回答你,下面是各个省份的历年录取分数线 ,自己参考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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