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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631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3-01-17 19:28:38

⑴ 浙江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浙江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双一流”高校之一。浙江大学本科招生采用浙江大学(国标码10335)和浙江大学医学院(国标码19335)两个代码招生,分别编制计划和录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浙江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浙江大学,学校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上级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为全日制公办本科。

第三条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达到外方合作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由外方合作学校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第四条浙江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浙江大学成立学校招生委员会,听取学校年度招生工作情况,研究分析招生工作面临的问题,并提出指导意见,对各类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设立本科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作为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在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完成本科生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各招生工作组负责浙江大学在该考区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录取工作。

第八条浙江大学招生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浙江大学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结合学校自身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等原则,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浙江大学本科分省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第十条为服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战略决策和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战略,充分发扬中西方高水平高等教育优势,浙江大学在海宁设立国际校区,目前已成立浙江大学爱丁堡大学联合学院和浙江大学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联合学院两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生专业为生物医学、生物信息学、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与计算机工程、土木工程。学生学习地点为海宁国际校区。国际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学校其他专业之间不能互相转专业。

第十一条根据医药类考生报考特点,浙江大学医学院、药学院和浙江大学爱丁堡大学联合学院所属的医学试验班类、预防医学、药学类和生物医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等,以浙江大学医学院(国标码19335)实行单独招生代码,单列招生计划,单独设定调档分数线,实行单独录取。

第十二条浙江大学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等录取问题。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浙江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体育类分类录取考生,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执行其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浙江大学录取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投档,具体规则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浙江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分专业或分大类招生计划数,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

第十六条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投档。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七条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调剂者,待所有进档考生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大类或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或体检结果不符合未录满大类(专业)录取要求者,予以退档处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招收无志愿考生。

第十八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数不足时,浙江大学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九条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2A,必修科目和综合素质符合江苏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考生的选测科目成绩等级要求为2B。

第二十条浙江大学录取的学生在入学一年内确认主修专业。在本科教学中,教学计划要求的必修外语课程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应慎重填报志愿。

第二十一条浙江大学在招生录取中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条浙江大学对学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录取的考生在入学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对保送生、强基计划、综合评价、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和运动训练专业等特殊类招生项目的考生,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浙江大学当年相应各类招生简章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五条为服务和支撑国家海洋发展战略,浙江大学在舟山设立校区,海洋科学、海洋工程与技术2个专业的学生前两年在紫金港校区学习,后两年在舟山校区学习。

第二十六提前批次专业大类录取政策

我校与有关省级招办协商安排非通用语种等专业在提前批次录取,相关专业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提前批次招生专业大类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未录满的上述提前批次招生专业大类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提前批次录取的学生,主修专业确认及转专业范围仅限于提前批次的相关专业。学生可以辅修、微辅修其他类专业。

第二十七条根据浙江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主修专业确认到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6个专业的浙江籍学生将免交学费。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浙江大学按照国家规定和浙江省发改委核准标准,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先按学年制收费标准进行预收,学年末按所修学分结算,毕业前进行学费总结算。工科类、医学类专业6000元/人∙学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人∙学年;农林类专业5500元/人∙学年;其他专业5300元/人∙学年。软件工程专业第三学年16000元/人∙学年,第四学年10000元/人∙学年。竺可桢学院混合班按工科类专业收费,第一至第二学年6000元/人∙学年,后两年按学生主修专业学费标准执行。临床医学专业八年制前四年按本科阶段学费标准收费,后四年按照当年(入学后第五年)博士生学费标准收取。

以下专业学费标准将在原有基础上浮15%: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建筑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信息工程、自动化、工业设计、电子信息工程、临床医学(8年制)、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会计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

海宁国际校区所有专业按照国家规定和浙江省发改委核准标准,实行学年制收费,学费标准:12万元/人∙学年。

第二十九条浙江大学学生公寓(除国际校区外)住宿费:不超过1600元/人∙学年。

海宁国际校区公寓住宿费:8000元/人∙学年。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浙江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浙江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浙江大学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zdzsc.zju.e.cn

咨询电话:0571-87951006,88981979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58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571-88981497

⑵ 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2021年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有:

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软件学院电子信息专业学位软件工程领域、软件学院机械专业学位工业设计工程领域、软件学院电子信息专业学位人工智能领域、社会工作;

国际商务、税务、金融、应用心理、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广播电视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广播电视领域(国际化培养项目)、新闻与传播、汉语国际教育、会计、工商管理、法律、教育、公共卫生、护理、应用心理、社会工作;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广播电视领域、工程师学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工程管理、工商管理硕士(GMSCM全球项目)、工商管理硕士(MBA、IMBA方向)、工商管理硕士(EMBA方向)。

2021年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请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1.全国统考:四门考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为三门考试科目),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英一、英二、日、俄)、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化学(农);

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其余科目均由我校命题。

2.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考试科目为英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

3.法律硕士(JM)联考: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课,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

以上内容参考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浙江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附件1

⑶ 什么是高考631招生模式

高考631招生模式即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模式,是相对单一以分数为依据的录取模式而言的内。

其成绩计算容方式为6+3+1,即:

综合成绩=高考投档成绩(折算成百分制)×60%+考核成绩(百分制)×30%+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10%

拓展资料:

1、高考录取:

高考录取是指高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制订的相关招生政策,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计算机网络,远程对考生电子档案进行审阅,通过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选择当年报考本。校的高考考生进入院校进行学习的过程。

2、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

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是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的积极探索。

实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旨在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化发展,突破 “一考定终身”、“唯分数论”等传统考试招生模式的约束,促进高校更科学地选拔适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不同专业培养要求的专门人才。

⑷ 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

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情况如下: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相关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往届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浙江大学报考点仅受理报考浙江大学且就读学校为在杭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在杭州的往届考生,非杭州户籍的往届生若选浙大作为报考点,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今年7-10月期间连续三个月杭州工作社保缴纳证明,否则无法通过确认审核。

无相关证明的考生请在10月25日前中国研招网报名期间改报正确的报考点。以下考生必须选择浙江大学报考点,不需要提供社保缴纳证明:1、报考单独考试考生(仅限报考医学院、工程师学院相关单考专业)。2、报考强军计划考生。

浙江大学报考点实行网上确认。所有网报阶段选择了“3312浙江大学”报考点的考生均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系统进行核对信息、上传本人图像照片、上传身份证及其它相关材料照片等操作,以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以上内容参考: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浙江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⑸ 浙江大学音乐系怎么招生啊我想了解一下! 谢谢!

录取原则考生取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经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专业特点有以下两种录取方式:①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摄影)、戏剧影视文学和音乐文学与音乐文化学专业或方向:在专业考试成绩及英语单科成绩均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文化考试成绩优异的考生,可优先录取。对于天津籍考生,如文化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佳的考生。②除①以外的其他专业或方向:在文化考试成绩及英语单科成绩均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文化考试成绩或专业考试成绩优异的考生,可优先录取。美术类高职专业原则上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文化成绩还须达到所在省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所报专业属所在省统考范围,则还须取得该专业省统考合格证。录取通知书将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发放。文化考试1.合格分数线的划定:按1:3-1:4(招生计划数:专业考试合格人数)的比例根据考生志愿及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队确定各专业或方向的合格分数线。美术.设计类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我校将视考生志愿填报情况适当接收第二志愿考生,但有一定的分数级差。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发放合格证比例须控制在4倍以下,故我校将视报考情况对山东省考生单独划定合格线。2.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在4月10日前可收到专业测试合格证,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也可于4月5日后上网或拨打咨询电话查询专业考试成绩。3.考生在《天津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报名表》志愿栏内填报的专业志愿或电子报名时填写的志愿信息,将作为我校各专业发放专业测试合格证的依据。考生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组织填报志愿时,所填志愿应与本人合格专业或方向一致,我校将按考生合格专业或方向录取。如考生取得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测试合格证,则应在招生办公室规定时间内寄送回执,选择第一及其他专业志愿顺序,该顺序应与填报的高考志愿顺序一致,我校将按该志愿顺序录取,并视报考情况适当接收非一志愿考生,但有一定分数级差。4.考生持专业测试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办理文化考试报名手续,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文史、理工)招生考试(我校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全部为英语)。考生须知1.学校适应教师教育改革大趋势,实践学科专业教育与教师专业教育“相分离”的培养模式。凡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的学生,经过筛选,在夯实学科专业基础的同时,可免费修读教师教育学分,以使学生在获得坚实的学科专业知识的同时,获得符合教师职业要求的专门素养和技能。2.对于不组织复试的专业或方向(即美术.设计类、音乐文学与音乐文化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只允许考生参加一次专业测试,如考生参加两次或两次以上测试,则以分数最低的一次为准。3.因部分省份规定本省考生不可在外省考点参加测试,如江苏、黑龙江等,请考生向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了解此类政策,以免因违反规定而使成绩无效。4.天津籍考生必须在我校参加专业测试,凡在外省市参加测试者,其成绩无效。5.我校招生办公室不提供钢琴伴奏,请考生自备。6.关于合格分数线的说明:合格分数线非专业录取分数线,专业录取分数线将在高考录取时,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划定。7.来源计划的制定: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将在艺术类专业测试后根据合格生源分布情况安排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对合格生源不足省份我校将编制“0”计划,合格生源可以填报志愿,如达到录取标准我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各省来源计划考生可查询所在省份公布的报考指南。8.为了保证生源质量,录取时我校将结合考生报考情况划定英语成绩控制分数线,未达到规定分数线者将不予录取。9.我校各艺术专业介绍、学院简介、考试大纲及常见问题解答可登录招生信息网查看。10.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是我校的独立学院,现有18个本科专业,在校学生5200余名。该院学生毕业颁发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2010年艺术类招生专业(方向)涉及艺术设计、摄影、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公关礼仪主持)、表演和表演(声乐表演)。详情请查看津沽学院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学院网站: ,咨询电话:022-23766422,23766704)。

⑹ 什么是高考631招生模式

631模式即参考学生高考成绩、高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

简单点说,就是学生高考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高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30%,高中阶段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10%,最终构成考生的综合成绩,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2018年高考,在南方科技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西交利物浦大学、上海纽约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浙江大学等9所高校开展基于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试点工作。

⑺ 浙江大学强基计划2021分数线

分数线如下图:


根据《浙江大学2022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我们可以发现浙江大学“强基计划”文史类专业招生的一些不为人们关注的特点。

1、浙江大学在辽宁省历史学、哲学、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等三个专业上,共投放计划3个,每个专业1个。

2、浙江大学在西藏自治区历史学专业上,共投放计划1个。

3、浙江大学在北京市哲学、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等两个专业上,共投放计划2个,每个专业1个。

4、浙江大学在上海市哲学、汉语言文学(古文字方面)等两个专业上,共投放计划2个,每个专业1个招生计划。

5、浙江大学在湖北省历史学、哲学、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等三个专业上,共投放计划3个,每个专业1个。

根据2021年浙江省强基计划入围分数来看:

北京大学文科入围分数线683。

清华大学文科专业675。

浙江省2021年强基计划入围分数线突破670分以上的共四所学校,分别为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开大学生物科学专业2021年入围分数线为浙江省最低分539。

以上内容参考:中国教育网-全国多所高校公布2021强基计划录取分数线

⑻ 浙江大学录取分数线大概多少

除江苏省外,浙江大学录取分数线大概在610分以上(文科)。由于浙江大学在各省市招生分数线不同,需以浙江大学当年发布的该省市投档分数线为准。

截至9月2日,浙江大学尚未公布2020年录取分数线,因此根据2019年录取分数线情况,浙江大学录取最低分为江苏省的文科390分,理科407分。浙江大学部分省市录取分数线情况:

1、安徽文科643分,理科667分。

2、北京文科649分,理科672分。

3、福建文科635分,理科650分。

4、广东文科631分,理科663分。

5、海南文科842分,理科850分。

6、吉林文科625分,理科669分。

(8)浙江大学631招生简章扩展阅读

浙江大学录取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投档,具体规则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浙江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分专业或分大类招生计划数,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投档。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份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⑼ 浙大田径特长生

兄弟看看吧 并预祝录取成功:
浙江大学将进行2010年体育特长生招生测试,择优选择运动技术水平高、品学兼优的中学生为体育特长生。我校体育特长生分高水平体育特长生和普通体育特长生两类。

一、高水平体育特长生

(一)高水平体育特长生拟招项目、位置及人数

1、田径项目:

类 别 拟招人数 类 别 拟招人数 类 别 拟招人数
短 距 离 3~4名 跳 跃 4~5名 全 能 2~3名
中长距离 2~3名 投 掷 2~3名

2、球类项目:

男子篮球 女子排球 男、女网球
拟招位置 拟招人数 拟招位置 拟招人数 拟招人数
前锋
中锋
后卫 非国家篮管中心注册队员:
5~6名 主攻
接应二传
副攻
非国家排管中心注册队员:
3~4名 非国家网管中心注册队员队员:4~5名
国家网管中心注册队员队员:4~5名

备注:我校将根据考生运动成绩确定拟招人数,宁缺毋滥。

(二)高水平体育特长生报名条件及标准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备注:田径全能测试项目:男子(110米栏、跳远、铁饼),女子(100米栏、跳远、标枪)。

二、普通体育特长生

(一)普通体育特长生拟招项目:

田径、篮球、排球、足球(男)、乒乓球、网球、羽毛球、游泳、武术、健美操、定向越野。

备注:田径全能测试项目:男子(110米栏、跳远、铁饼),女子(100米栏、跳远、标枪)。

(二)报考我校普通体育特长生的基本条件:

1、近两年内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者;

2、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成绩符合我校2010年招生条件。

三、招生范围和其它要求:

1、招生范围:我校有高考招生计划的30个省(市、区)的理科生(江苏省、上海市只招收选考物理的学生)和黑龙江、吉林、辽宁、天津、河北、山东、河南、广东、山西、安徽、浙江、福建、陕西、四川、重庆15个省(市、区)的文科生(我校在其它省份没有文科招生计划)。

2、上述各类考生必须有能力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比赛。

3、所有考生必须在当地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四、招生程序和办法

详见浙江大学2010年体育特长生招生测试通知(点此进入)。

五、确认

1、根据考生的专项测试与面试成绩及我校2010年体育特长生的招生需求,浙江大学体育特长生考评委员会择优确认入围高水平体育特长生与普通体育特长生名单,宁缺毋滥,入围者名单将于2010年2月10日前在浙大招生网予以公示。

2、凡被我校确认入围的高水平体育生与普通体育特长生,我校招生办公室均与其签订协议。

3、我校的体育专项考核不能代替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组织的体育特长的考核。如考生所在地规定必须参加该地进行体育特长考核的,请考生参加所在地的专项考核,合格者才能作为我校体育特长生的确认入围人选。

六、录取

1、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确认入围我校高水平体育特长生的二级运动员,须参加全国文化课高考,高考总分必须达到考生所在地第二批次最低控制线;特别优秀者高考总分要求达到考生所在地第二批次最低控制线的65%。

2、入围我校普通体育特长生,其高考总分(含附加分)加20分后须达到我校在当地招生的投档分数线(但必须在一本线以上),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方可被录取。

3、符合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省(区、市)体育局和所在省(区、市)教育厅(局)免试条件的著名优秀运动员,将予优先录取。

七、其它

1、若国家教育部和体育总局调整政策,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2、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9年12日15月

参考资料: 浙江大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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