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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招生电话

发布时间: 2023-01-25 19:25:08

㈠ 吉林大学珠海分校有专科的专业吗

吉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重点综合性大学,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是根据教育部教发[2003]8号文件《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由吉林大学申请,经教育部批准在吉林大学珠海校区建立的独立学院。学院学科涵盖经济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等六大学科门类,目前设立13个系31个本科专业,拥有12,000名在校本科生

学院办学条件优越,校园依山傍海,是广大莘莘学子读书学习的理想园地。

一、招生专业:

艺术设计专业
动画专业
汉语言文学专业
广告学专业
对外汉语专业
行政管理专业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
工商管理专业
市场营销专业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金融学专业
物流管理专业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
电子商务专业
旅游管理专业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
汽车服务工程专业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
微电子学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软件工程专业
网络工程专业
英语专业
日语专业
朝鲜语(韩国语)专业
应用化学专业
制药工程(生物制药)专业
药物制剂专业
中药学专业
建筑学专业
新生在入学后第一学期末可以根据本人意愿申请调转专业,按照转入专业的办学条件及要求参加考试;符合《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的学生,可以转入到相关专业学习。

二、招生范围:按照国家计划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凡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三、录取批次:在本科院校批次(独立学院)录取。

四、毕业证书及学位授予:全日制本科学制四年, 符合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毕业条件者,颁发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以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名称具印;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外语语种:部分专业课采用双语教学,适宜英语语种考生(在高中阶段学习的外语为英语的考生)报考,所有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六、对于部分招生专业的说明:1、设有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承认所在招生省份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未设有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承认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加试合格成绩和合格证书。2、对录取到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学院在新生入学后组织美术加试,加试成绩不合格者酌情调整到其他专业学习。

七、收费标准: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35万—1.6万元;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教材费另外收取。

说明:招生信息、招生计划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信息、招生计划为准。

联系方式: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草堂湾 邮编:519041

电话:0756—7626296 7626272 传真:0756—7626272

网址:http://zsb.jluzh.com Email:[email protected]

这些是从我们学校网站那里找到的,这是08年的招生简章。
短期内,吉大珠海学院不招大专,但从长远来说就不得而知了。
听我的同学说,他们曾在拱北看到年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有招收专科学生的计划广告,但详细就不得而知了。

珠海的大学除了本科b类(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北京师范珠海分校/北京理工珠海学院),还有一些重本学校(中山大学/暨南大学/遵义医学院),大专的有广东省科干院和珠海城市职业学院。
科干院听说还可以,不过城市职业学院就相当一般了。

㈡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2010的新生招生咨询Q群号码是多少

43305176这个是吉猪的新生超级群,希望能帮到未来的师弟师妹们,里面有吉大200张校景图片供参考

吉大是广东省三本的绝对第二,第一是北师大。
大概在2B线过10分比较保险

㈢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3684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草堂

邮政编码:519041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与就业处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普通本科层次普通类专业,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各门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报考普通本科院校普通类专业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普通本科层次体育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且至少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报考本校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专业,参加高考文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普通高中学考,参加高考理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普通高中学考;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第二十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本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一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本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的同分点处理办法为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

第二十三条 体育类及艺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综合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综合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综合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在无综合分排序的省份,按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和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合成总分(合成总分=文化课成绩×30%+术科统考成绩×70%)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合成总分相同时,依照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统考成绩仍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成绩依次排序。

第二十四条 本校中外学分互认项目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五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七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本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校在浙江省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浙江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本校在江苏省的录取原则按先分数后等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等级顺序为A+A+、A+A、AA、A+B+、A+B、AB+、AB、B+B+、B+B、BB、A+C+、A+C、AC+、AC、B+C+、B+C、BC+、BC,同分同等级考生按语文、数学科目的总分(含附加分)从高到低排序。

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单列,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九条 本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一条 经本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三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文科类专业学费 26000元/生·学年;理科类专业学费 26000元/生·学年(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33000元/生·学年);体育类专业学费 260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 29000元/生·学年;中外学分互认项目专业学费详见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住宿费2500元/生·学年。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四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五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6-7626296 0756-7626272

传 真:0756-762629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http://www.jluzh.com

招生网址:http://zjc.jluzh.com

第三十六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 系 人:郑老师

监督电话:0756-7626247

传 真:0756-762624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本校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授权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招生与就业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㈣ 2019年吉林大学开学入学指南报到时间

吉林大学开学入学指南报到时间亲爱的新同学:
你好!
衷心祝贺你被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录取!为方便你来校报到,提醒你注意以下事项:
1、报到时间:届时请持《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录取通知书》按照录取通知书报到时间到校报到,为保证报到工作顺利进行,请勿提前或者延期报到,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持录取通知书可购买半价火车票。来校期间费用自理。
2、报到路线:详见《吉林大学珠海学院2014级新生入学交通指引》。
3、档案材料:按当地省市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办理,如果由个人携带档案,入学后必须将档案交到各系,由各系统一上交到学生处。

4、党团组织关系:党员自带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报到后自行交给所在系的辅导员;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的抬头,非珠海生源应写“中共珠海市委组织部”,珠海本地生源应写“中共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委员会”。团员须将团员档案自带到学校,报到后自行交给所在系的辅导员,由各系辅导员汇总后放入学生档案袋。
5、医疗保障:学生在校期间医疗费用由学生个人和家庭承担。为了更好的给在校学生提供医疗保障,让同学们健康顺利地度过大学生活,学校建议学生参加珠海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每年保费为100元/人(实际费用以珠海市最新规定为准),入学后由学校按照珠海市规定时间统一组织办理;已办理珠海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无需重复参保,咨询电话:075612333)。同时,新生入学后也可自愿参加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为我院学生办理的团体医疗保险,每年保费为200元/人,由保险公司组织收取保费并开具保险凭证。从周边高校及我院曾经发生的一些学生突发疾病和意外伤害的实际事例来看,参加保险能够有效转移风险,减轻家庭经济压力。
6、新生体检:新生入学时,必须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能办理入学手续,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第一次体检费用由学校支出,复检费用由学生自付。为了确保学生在校安全,如学生存在心理问题或患有精神疾病以及其他影响参加正常教学活动的特殊疾病,请如实填写《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生基本信息采集表》并附详细证明材料;所有新生入学报到时将此表上交学校备案。
7、广东省公民兵役证: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和广东省教育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在大一新生入学时查验适龄公民<广东省公民兵役证>的通知》规定,高等院校新生入学后需查验广东籍18(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至24周岁的适龄男性公民的《广东省公民兵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接受学校查验,如未办理的请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到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进行兵役登记。《广东省公民兵役证》详细办理流程请咨询户籍所在地武装部。
8、生活用品:生活用品自备,校内设有超市,学生可自行采购。其中床上用品有生产厂家在校设点供应。学生宿舍床规格长2米宽0.9米。
9、收费标准及方式:学费: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动画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舞蹈编导专业每生每学年230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18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500元(不含水电费)。
为使学生交费更加安全、便捷,学校统一免费为每位新生办理一张建设银行卡,供学生交纳学费、住宿费使用(新生报到后需补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且在复印件上注明“此身份证复印件仅限用于建设银行办理储蓄卡业务”)。同学们应于报到前7日内向该卡存入足额学费及住宿费,届时学校将委托建设银行从该卡扣收学费及住宿费(学生一经向该卡存款,则视同本人同意学校从该卡扣收学费及住宿费),学费、住宿费发票待同学们入学报到后由辅导员统一发放。提请同学们将学费、住宿费存入学校统一办理的银行卡中采用银行扣缴方式交费,特殊情况报到时也可采用其他方式交费,但办理时间相对较长。学生以后在校期间交纳学费、住宿费,以及学校发放奖、助学金等均使用该银行卡,如有丢失补办导致银行卡号变动需到学校财务处重新登记。(财务处咨询电话:0756-7626291)
10、大学外语实行分级教学:新生入学后参加学校统一英语考试,按成绩分为A、B层次教学;外语系各专业同时参加学校统一英语考试,为各专业外语教学提供参考依据。(咨询电话:0756-7638712)
11、校园一卡通:新生录取通知书中的校园卡为临时卡,供新生入学后就餐、消费使用,不收取工本费。新生正式报到入学后,待其个人基本信息确定完毕,将为新生采集照片,办理正式学生卡。为保证各位新同学能够在校园里顺利就餐等,请各位新同学的银行卡(录取通知书中的银行卡)中存有一定的金额,以便将银行卡中的钱转入到校园卡中使用。
12、户口关系:广东生源考生,入学时不需将户口迁入学校;非广东生源考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其中入户工作为入学时一次性集体办理,集体办理过后的零散户籍,本地公安机关不予受理,且学生在校期间,非因转学、退学等特殊情况,户籍一律不能迁移。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可持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必须符合以下要求:①《户口迁移证》上迁入地点为广东省珠海市吉林大学珠海学院;②《户口迁移证》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出生地、身份证号码等内容须齐全且字迹清晰,籍贯、出生地应写明XX省(市)XX县(市),而不能只填“xx省”或空缺;③《户口迁移证》上的各项信息须与高考时个人档案中的信息完全一致;④所持《户口迁移证》正页的签发日期处应加盖签发机关的户口专用章且印章清晰;⑤根据相关规定,户口登记机关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填错的《户口迁移证》,应一律作废,不得涂改后加盖印章使用,如发现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出的《户口迁移证》中出现项目错误或缺漏,请向发证部门民警或工作人员提出,要求更正、补充相关内容后,重新打印或全部手工填写《户口迁移证》并加盖户口专用章,不能采用对错、漏项目手工更正或补填后加盖公章的方式予以确认,如果缺漏的是以下副项,可以不重新发证,凭相关证明办理入户手续时予以补充填写:出生地为空的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籍贯为空或只填写到省一级的凭原签发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开出证明办理。要求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将《户口迁移证》贴在一张A4纸中间,并在纸张右下角注明自己的身高、血型;将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须于入学时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户口迁移证》交到各系辅导员处,注: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报到证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不办理迁移手续的新生请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民警在录取通知书正面注明该生身份证号码,并加盖户口专用章,入学后由学校统一办理登记手续。学生毕业时,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当将户口由学校或原籍地迁往工作单位所在地,凭《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办理落户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落实单位的,应当将户口由学校迁回生源所在地,凭《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
13、身份证:户口迁移到珠海的新生报到后,需要办理身份证换证手续。身份证照片可于报到后在学校统一拍摄,凡未领取身份证或丢失身份证者,请到当地派出所开具证明并注明身份证编号。
14、电动车管理有关事项:(1)由于校园面积较大,一些学生选择电动自行车为交通工具,但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车是特种自行车,最高车速不得大于20公里/小时、重量必须在40公斤以下、必须有脚踏行驶装置,有脚踏行驶能力。同时符合上述要求的电动车为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否则认定为超标电动车。珠海交警部门对超标电动车是按机动摩托车进行管理的,而校园内禁止机动摩托车通行。因此,新生入校后不允许购买或在校园内驾驶超标电动车;(2)严禁新生购买超标电动车。特别提醒新生,不要私自从在校老生处购买所谓有“牌照”的电动车;否则将严肃处理。(3)根据《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电动车管理办法》,学生若选择在校园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可到保卫处申请办理电动车编号,具体程序:①在购买电动车之前先到保卫处申请编号;②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发放编号,如同意发放编号保卫处将通知申请人可以购买电动车,未通知之前不得私自购买电动车;③购买电动车后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电动车购车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到保卫处办理登记、存档备案,并安装编号后方能在校园内行驶。(4)学校鼓励师生绿色、低碳出行,最好购买自行车作为校内代步工具。
15、其它注意事项:
①请注意保存好《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录取通知书》,如有丢失不予补办。
②新生报到时,须带近期免冠半身白底彩色同版1寸、2寸照片各4张(用于学生卡片、图书证、学生登记表、学生证等办理)。
③珠海多雨,当地气温夏季最高34℃左右,冬季最低时约10℃左右,请酌情携带衣物及相关生活备品。
④报到途中须注意交通安全、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以学校名义提供的接待服务均持有学校统一证件,如不能确认可直接与学校联系,谨防上当受骗。
⑤学校开通了阳光移动数字化校园,在新生报到期间的相关安排会通过阳光移动数字化校园通知各位新生。
如有不明事宜,请注意浏览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网页,网址: http://www.jluzh.com 。通信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草堂,邮编:519041。
祝你事事顺利、学业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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