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在藏招生
⑴ 2022年西南师范大学在西藏录取分数线是多少
一、西南大学2022录取分数线(在本省)
西南大学2022年在重庆市(普通类本科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物理类545分、历史类557分。
西南大学2022年在重庆市(预科班本科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物理类566分、历史类571分。
西南大学2022年在重庆市(非西藏生定藏就业本科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物理类555分、历史类561分。
西南大学2022年在重庆市(荣昌校区本科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物理类530分、历史类545分。
西南大学2022年在重庆市(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物理类516分、历史类550分。
二、西南大学2022录取分数线(在外省市)
1、在陕西省(普通类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最低录取分数为:理科555分
2、在陕西省(普通类本科一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521分、文科567分
3、在陕西省(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一批)最低录取分数为:理科536分
4、在陕西省(荣昌校区本科一批)最低录取分数为:理科516分
5、在山西省(普通类本科一批A段)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548分、文科561分
三、西南大学录取分数线一览表2022(官方最新发布)
包含2022年西南大学在各省市录取的最低分、最低位次,包含中外合作办学、荣昌校区、高收费专业、定向西藏就业、中外合作办学或国际项目、国家专项计划、预科班、非西藏生定藏就业、国家公费师范生、优师专项计划、定向、少数民族预科班、优师专项、公费师范生、预科、中外合作、马克思主义理论、国家优师专项、公费师范、西藏定向、农科类专业、北碚校区中外合作等。
⑵ 西藏考生能报考哪些大学
所在西藏招生的高校均可报考。
凡报考在全国范围内招生未单独给我区投放招生计划的区外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单独填报提前单独录取志愿,并向自治区招生办提供专业加试成绩合格证和招生院校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填报志愿统一安排在成绩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
志愿征集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生源不足未完成的计划信息公开,志愿征集方式和时间等公开。自治区招生办根据招生院校计划完成情况和录取工作进度安排,将招生院校因生源不足未完成的计划,通过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

(2)大学在藏招生扩展阅读:
西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相关要求规定:
1、高校录取新生须按我区规定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2、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且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自治区招生办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代为录取,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3、区属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绝大部分考生为少数民族。高校录取新生,必须按规定录取一定比例的少数民族考生。对符合录取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招生院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录取。
⑶ 哪些大学在西藏招生
综述:分数线并没有公布,有需要可以咨询各学校。具体学校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后勤工程学院、第二炮兵工程学院、武警工程学院、武警医学院、解放军军械工程学院、西北政法大学、解放军理工大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简称公安大学,位于北京市,是公安部直属普通高等学校暨公安部高级警官学院,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是公安行业综合性大学。

师资力量:
截至2018年10月,学校有专任教师600余人,其中正高职300余人,聘任客座教授80余人,教官300余人。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⑷ 大学生藏区1+2模式是不是地方专项
记者近日从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获悉,继2010年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四川职业技术学院、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5所高职学院开始面向四川省藏区试办高中起点“1+2”模式高职教育后,今年四川省还将新增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开始这项招生试点和培养。
据介绍,为进一步推进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的深入开展,多层次多渠道满足藏区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的愿望,着力为藏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基层实用人才,自2010年起,四川省决定在部分高职学院试办藏区高中起点“1+2”模式高职教育。这种新的探索模式,是利用现行的中高职连读的教育途径,针对藏区基层人才需要,对高中毕业生通过一年的中职学习,经考核合格后升入高职教育再读2年,成绩合格者取得大专文凭的人才培养方式。
藏区“1+2”高职招生培养模式的招生对象为正住户口在藏区(甘孜州、阿坝州和凉山州木里县,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限招甘孜、阿坝州考生)且普通高考成绩达到省招考委统一划定分数的考生,其中藏单一类模式考生须通过汉语水平等级(MHK三级)考试并获得合格证书。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上填报志愿。藏区“1+2”的志愿设置分两段,第一段是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1+2”计划,设置一个志愿,第二段是其他普通高职学院“1+2”计划,设置5个平行志愿,两段的每个学校志愿内均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配志愿。按“1+2”模式录取入学的学生第一年注册中职学籍。经过一年学习并考核后,考核不合格或不愿意继续学习的学生,达到中职毕业要求的,由学校发放高中起点一年制中职毕业证书;考核合格者转录注册高职学籍,按高中培养目标统筹安排教学计划,两年后达到高职毕业要求的,由学校发放两年制高职毕业证书。学生在一年级学习期间,按国家现行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1500元。转录学生在二、三年级学习期间的费用由学生家庭自行承担,学费按高职学院标准收取。
⑸ 有哪些大学在内地西藏班本硕连读招生
有很多。
中南民族大学等。现在为了平衡教育,基本的高等院校都有内地西藏班的,在报考的时候,咨询一下该校就好。
拓展资料:内地西藏班
)在办学体制与管理模式,在人才培养与辐射效应上,不断进行着改革与创新,为西藏培养了数以万计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成为西藏经济发展与政治稳定的一股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面对西藏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与教育发展的新情况,内地西藏班要继续坚持质量发展为前提,加强办学的实效性、管理的多元性、教学的有效性、区内与区外的协调性等方面的探索,凝练办学特色与明确今后的发展方向,为西藏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发展发挥更大的实际效应。
⑹ 关于西藏定向就业招生详细点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
教育部文件对定向招生介绍一、招生计划 (一)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非西藏生源学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其招生计划包含在当年国家下达给有关招生学校总规模之内。学生毕业后全部到西藏就业。 (二)招生需求计划。非西藏生源招生需求计划由西藏自治区教育厅负责提出建议,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核后,报教育部。由教育部将建议方案分送有关高等学校。 (三)招生来源计划。非西藏生源招生来源计划由有关高等学校编制并报教育部,由教育部负责审核并分送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各地、各部门和高等学校遵照执行。 二、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不限民族)。 三、招生学校 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北林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西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共13所。今后如需调整,由教育部根据西藏对专业人才的需求情况确定。 四、招生录取和签订协议书 (一)录取。高等学校录取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考生,要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其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 (二)考生在填报高等学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的志愿时,除按省级招办要求填涂有关表(卡)外,还需写出书面申请并由考生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考生本人、考生家长或监护人须亲笔签名),省级招办应将考生书面申请扫描进入考生电子档案,以备高等学校录取时参考。 (三)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已录取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考生须与西藏自治区人事厅(定向教师培养计划与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招生学校分别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已录取考生到学校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后,方可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拒签“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者,学校将不予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取消其入学资格,相关责任由学生自己承担。� 五、培养经费� 国家对注册入学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在学习、住宿、教材、伙食、军训服装和体检等费用方面给予补助。补助金额由教育部核拨给有关高等学校。� 六、毕业生就业� (一)学生本科毕业后,按中办发〔2001〕19号文件关于“毕业后在藏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年”的规定,全部到西藏工作。�(二)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及毕业证书、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由培养学校负责寄至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或人事厅(师范专业的集中寄至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其他专业的集中寄至西藏自治区人事厅)。� (三)西藏自治区教育厅、人事厅负责安排毕业学生的就业具体单位。 七、责任追究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工作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一)严禁突破降分幅度录取考生。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和高等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因报考生源不足确需调整计划的,要按程序由各高等学校主管部门报教育部审批。 (三)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录取名单由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学生毕业并到西藏工作单位报到后,方可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生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定向西藏就业协议,将记入本人档案并须向培养学校退还由国家财政给予的全部补助经费和学校付出的培养成本费。培养学校须按规定收回违约毕业生国家财政补助费和学校付出的培养成本费。 协议样本:甲方:西藏自治区人事厅/教育厅� 乙方:非西藏生源学生 丙方: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援藏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6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非西藏生源学生工作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学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民7号)文件规定,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制定《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培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 三方协议如下: 1.甲方负责提出培养乙方的招生专业需求建议。 2.甲方积极配合丙方,采取不同形式向在校学习期间的乙方介绍西藏区情,做好宣传工作,并对乙方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了解。 3.甲方按期负责落实乙方毕业后到西藏自治区基层工作的具体工作单位。 甲方按西藏自治区有关规定负责解决乙方毕业进藏的经费。 4.乙方在高校招生录取时,可享受国家制定的适当放宽录取条件的政策。 5.乙方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国家补助经费,每生每年8840元。其中包括学费(每生每年5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1200元)、教材费(每生每年240元)、伙食补助每年2400元(每生每月200元)。一次性的体检、军训服装经费710元。 6.乙方本科毕业后,必须到西藏工作,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 7.乙方在报考高等学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志愿时,除按省级招办要求填涂有关表(卡)外,还需写出“报考高等学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书面申请并由考生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考生本人、考生家长或监护人需亲笔签名),以备高等学校录取时参考。 8.乙方到学校报到时,必须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后,方可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 9.乙方在校学习期间,要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勤奋努力,刻苦攻读学业,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 10.乙方应自觉通过不同形式,增加对西藏有关知识的了解,树立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新西藏的思想,立志毕业后投身西藏建设事业。 11.乙方毕业后不履行本协议的,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包括由国家补贴的各项经费和学校付出的培养成本费)。甲方有权保留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乙方不守诚信信息的权利。 12.丙方负责每年为甲方招收培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本科生。 13.丙方招收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考生为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填报西藏定向志愿及写出书面申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身体健康并符合所录专业体检要求。 14.丙方在录取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考生时,坚持根据考生志愿、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其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乙方所在地本科相应批次丙方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 15.丙方负责乙方在报到时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乙方拒签《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者,丙方不予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取消其入学资格。相关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 16.丙方负责开学一个月内,将已注册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新生录取花名册(复印件)和签订的《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寄至甲方。 17.乙方本科毕业后,丙方负责将乙方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集中寄至甲方(师范专业的集中寄至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其他专业的集中寄至西藏自治区人事厅)。 18.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存档,报教育部民族教育司一份备案。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协议经三方盖章、签字后方可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年 月 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公章) 年 月 日在13所高校开展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人才培养工作,累计招生2200人,毕业学生1000人;
⑺ 国防科技大学为什么不在西藏招生
1、国防科技大学招生只面向内陆以及哈尔滨进行招生。
2、其次是西藏地区是艰苦边远地区交通不方便。
3、最后是海拔低在变回海拔高对身体不好。
⑻ 什么叫藏限报考生 哪些学校不能报
意思就是如果想要在西藏参加高考,除了具有西藏当地户口外,还必须具有规定年限的西藏当地的高中学籍,才可以参加高考报名。但如果是想考西藏的大学,就没有什么限制。
西藏关于高考考生的户籍规定
1.一种是招商引资:实行331,也就是说必须投资3年,户籍满3年,必须在藏读书一年,这后面读书一年是强制性。
2.第二种是:买房入籍。直属亲戚在藏买房而且户籍已经落到西藏,考生户籍必须也在藏才能报考。
3.第三种就是,户籍已经在藏的,在内地读书的学生可以在内地兄弟省份借考。
部队复员干部子女户口落在拉萨的高考生是否属于限报考生
按照西藏高考报考条件第一条规定,西藏干部、职工(含援藏干部、职工和曾在西藏工作过的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子女户籍在藏的均符合报考条件,所以说部队复员干部子女户口落在拉萨的高考生不属于限报考生。
符合以下几个条件的考生都可以报名参加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聘(任)用人员子女户籍在藏三年及以上,并且学籍属西藏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满三年;在藏注册经营工商企业三年以上的投资者子女,户籍在藏三年及以上,并学籍属西藏所属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一年及以上;非直系亲属的限报考生,户籍在藏三年及以上,并且学籍属西藏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满三年,这部分考生可以报考招生计划中的非限报普通高等学校。
限报院校有哪些
(仅供参考)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北京)、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中国民航大学、中国医科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南京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山大学、复旦大学、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浙江大学。
⑼ 厦门大学定向西藏招哪些省的
厦门大学定向西藏招西藏的考生。
从2003年至今,厦门大学共招收西藏民族大学定向培养博士生20名,各类交流生200余名,积极帮助西藏民族大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立起校内图书馆之间数字资源共享平台,向西藏民大开通VPN数字资源服务;援建多媒体教室、各类实验室、教学软件、网络课程资源等。
厦大出版社专设“经管文库”“法学文库”,协助西藏民大教师出版专著、教材近30种;捐赠图书2万余册。回首过往,厦门大学与西藏的校地情缘源远流长、历久弥新。走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厦门大学必将继续与西藏这片祖国最神奇壮美的雪域高原在校地合作的道路上携手共进,再续知无疆、爱无央的新辉煌
⑽ 西藏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简章
01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学校2022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依法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规范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西藏大学章程》和教育部、西藏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西藏大学;英文名称为TibetUniversity。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江苏路36号。
现有四个校区:河坝林校区、纳金校区、罗布林卡医学院校区、罗布林卡财经学院校区。
第三条办学类型:公办,西藏大学是西藏自治区所属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双一流”建设高校,2013年列入“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2018年成为教育部与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合建高校。
第四条学校招生计划是贯彻落实教育部、区党委、政府及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部署要求,坚持统筹入学机会与公平,以社会需求与就业为导向,结合学校办学资源的实际,统筹、平衡后制定公布的。
02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成立由校长、相关分管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学院院长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审核招生计划,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西藏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等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七条西藏大学招生办公室主要职责是:(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2)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3)制订本校招生章程;(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5)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6)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7)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8)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高校有关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03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计划,结合办学条件,统筹考虑各省生源、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分省(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
招生来源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教育主管部门和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学校按照国家和各省(市)招生管理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2022年学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2585人,面向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上海、浙江、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等20个省市和西藏自治区区内投放;专项计划有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部队专项计划、那曲专项计划、边境专项和地方优师专项计划、地方优质计划,专项计划只面向西藏自治区区内投放。
(具体见《西藏大学2022年普高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在区外各省(市)投放的非艺术类专业计划均列本科二批次;艺术类专业按照计划投放省(市)安排的批次招生。
第十二条学校在区内投放的计划中,艺术类本科专业执行西藏自治区划定的艺术体育本科控制线,列提前批次;其他非艺术类专业执行西藏自治区划定的各类各批控制线,列提前单独批次、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等。
1.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所涉专业按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次的省控线录取,列专项计划批次;部队专项计划执行我区划定的部队本科控制线录取,列部队生源本科批次;地方优师专项计划执行西藏自治区本科一批次省控线和提前批艺体类本科控制线录取,列提前单独录取批次;地方优质专项计划、那曲专项计划和边境专项计划执行所涉专业按其普通计划的省控线和本科一批次录取;2.列本科一批次的专业有:汉语言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新闻学、历史学、生态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环境科学、建筑学、城乡规划、交通运输、土木工程、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口腔医学、行政管理、经济学、工商管理、财务管理、英语、法学、学前教育、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税收学、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思想政治教育专业;3.交通运输和旅游管理专业实行专业内大类招生,交通运输分设铁路运输和道路运输方向;旅游管理分设酒店管理方向。
具体批次可在《西藏自治区2022年普高招生计划》中查看。
第十三条部队专项计划、那曲专项计划招录新生在入学前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学校对未签订“定向协议书”者不予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并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十四条口腔医学专业部分学生与四川大学实行联合培养;英语专业与华南师范大学实行联合培养;理学院部分专业与武汉大学实行联合培养;经济与管理学院部分专业与武汉理工大学实行联合培养;财经学院部分专业与西南财经大学实行联合培养,详情可咨询所在学院。
第十五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总计划的1%,用来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04录取规则与办法
第十六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十七条在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浙江、山东、湖北、湖南、广东、重庆10个省(市)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取,按照生源省(市)公布的选考科目和录取办法执行。
西藏自治区外其他省(市)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调档比例原则控制在105%以内,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认可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
第十八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有单科要求的,在单科达到专业条件后,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按投档成绩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按“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中,凡达不到录取条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同分考生安排专业规则。
若投档成绩中已显示了各省的排序规则,则按照各省的排序规则执行;若投档成绩中没有各省的排序规则,投档成绩相同,理工类依次参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高者优先;文史类依次参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高者优先。
区内语文成绩=藏语文和汉语成绩平均折分。
一经省级招办审核后的预录结果不因补投考生而改变。
第二十条对部分专业有单科成绩要求,具体如下(表述方式为:区内/区外)。
汉语言文学:语文或汉语≥100分/语文≥110分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翻译:藏语文≥120分且汉语≥100分(仅区内);新闻学:藏语文≥110分且汉语≥90分;物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数学≥60分/≥90分;英语:英语≥60分/≥90分。
第二十一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为: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要求,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艺体类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录取,录满为止,若艺术类专业成绩相同,则看高考文化成绩高低录取。
考生所在省招办另有规定的,按省招办要求执行。
各省(市)考生报考艺术类专业,须参加考生所在省(区、市)组织的2022年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且成绩合格。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按照省级统考合格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按照学校校考合格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
第二十二条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三条学校招生时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建筑学、城乡规划、交通运输、资源勘查工程、土木工程、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绘画(藏画)专业因培养性质和教学、就业等要求,不建议色盲、色弱、弱视、残疾考生报考。
05其他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报到时,对其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等材料进行逐一核查并现场采集新生照片,与高考报名照片、居民身份证照片进行人像比对。
审查合格的允许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凡审查中发现考生信息弄虚作假,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按照《西藏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入学资格审查及学籍(学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作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3个月的德、智、体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在复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学校通过奖(奖学金)、贷(助学贷款)、助(勤工助学)、补(困难补助)、减(减免费用)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七条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藏党发〔2017〕9号)精神,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学生毕业后按照“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政府引导、市场为主。
第二十八条学校按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学杂费,公布招生计划同时公布学费标准。
根据藏教委字〔2000〕39号文件规定,学校住宿费为800元/学年,学费标准参看《西藏大学2022年普高本科招生计划表》。
第二十九条根据《西藏自治区教育厅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西藏自治区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专业免费教育补助政策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通知》(藏教厅〔2016〕64号)规定,自治区对师范类专业、农牧林水地矿类相关专业新生实行免补(补助)政策,免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2800元、住宿费800元、生活费3000元。
第三十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培训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06附则
第三十一条依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学校各类招生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学校信息公开网上进行公示。
阳光高考信息平
台:http://gaokao.chsi.com.cn
学校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utibet.e.cn
第三十三条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西藏拉萨市江苏路36号西藏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850000
咨询电话:0891—6405900
第三十四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91—6405101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西藏大学普高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022年西藏大学普高招生计划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