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理工大学南校区邮编
⑴ 长春理工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长春理工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本科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本年度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理工大学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层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089号;南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186号;西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989号。
第二章 学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按专业类招生的学费标准:
■ 数学类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 工商管理类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 设计学类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按专业招生的学费标准:
■ 汉语言文学专业、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 应用物理学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自动化专业、材料化学专业、应用化学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环境工程专业、生物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50元;
■ 功能材料专业、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30元;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60元;
■ 法学专业、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金融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 信息安全专业、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机器人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专业、机械电子工程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软件工程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 生物技术专业、生物医学工程专业、英语专业、朝鲜语专业、俄语专业、日语专业、翻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50元;
■ 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
■ 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信息对抗技术专业、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610元;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120元;
■ 广告学专业、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 生物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理学)(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8000元;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工学)(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待定;
按专业类录取的学生,通识教育培养期间,按专业类学费标准收取,专业分流后,按分流专业学费标准收取。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在出国学习期间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同时按照国外大学学费标准向外方缴纳学费。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理工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基本内容
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了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地方政府奖学金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秉承“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宗旨,我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6 %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构建了“国家、省、学校、社会四位一体”的学生资助工作体系,设立了校长奖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王大珩专项奖学金等校内奖学金。绿色通道、金色起点、温暖工程、亲情工程、励学工程、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爱心超市、学长行动等校内资助项目。王大珩奖学基金、正荣奖助学金、张家港市政府奖学金、歌尔奖学金、海拉奖学金、露泉创新奖学金、田车科技创新梦奖学金、先导教育奖学金、迪瑞奖助学金、王飞助学金、朗业奖学金等社会奖助学金,切实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九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对正常的学习和生活造成影响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以民主评议、综合调查和精准认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认定。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十条 专业(类)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英语、俄语、朝鲜语、日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将采用全英文授课,生物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韩方授课教师采用全英文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安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机器人工程、汉语国际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因教学特点和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类)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二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具体比例视各省区生源情况而定。
2.院校志愿。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按“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在实行按志愿投档的省市区,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3.专业(类)录取。我校以考生的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顺序进行专业(类)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类)志愿;专业(类)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确定考生录取专业(类)时,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类)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4.优先级别。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科目顺序及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科目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综合成绩或单科最高成绩的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的选考科目,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专业(类)调剂。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类)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类)录取。在按专业(类)组投档的省份,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类)组内进行。所有专业(类)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类)志愿的考生。
6.退档。在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志愿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高考文化课总分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类)录取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对未能按志愿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类)录取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
7.对加分照顾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8.江苏省考生要求。江苏省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均不得低于B,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对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办法录取。同分情况下,选测科目1、科目2的等级优先顺序为A+A+、A+A、AA+、AA、A+B+、A+B、AB+、AB、B+A+、B+A、B+B+、B+B、BB+、BB。其中,理科选测科目1为物理,文科选测科目1为历史。
9.按专业类录取的考生,依据《长春理工大学按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学校采取“1.5+2.5”(个别专业类采取“2+2”)的培养模式,在学生完成大类平台课学习后,于第三学期(第四学期)按必修课成绩进行专业分流,分流后于第四学期(第五学期)进入专业学习。按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参与大类分流。
10.设计学类录取原则。
报考设计学类考生在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省控分数线和取得生源省美术统考合格证的前提下,依据生源省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艺术类专业(类)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如生源省无相关要求,则按照如下公式计算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省美术统考成绩总分×100%)+(文化课成绩总分×60%)
11.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原则。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理学)(中外合作办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工学)(中外合作办学)、生物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
12.由于朝鲜语专业为零起点教学,不建议有朝鲜语基础的考生报考。
13 .对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等,按国家相关政策录取。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cust.e.cn
通讯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089号,长春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30022
联系电话:0431-85582999,85386281(传真)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长春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各省招生政策执行。
⑵ 长春理工大学邮编
邮编:130013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0。

学校现有3个校区,土地面积71.8万余平方米,建筑面积62.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5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9亿元。藏书总量416万册,其中,纸质图书225.9万册、电子图书190.8万册。
⑶ 长春理工大学的地址(详细)
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7089号(东)、
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7186号(南)、
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7989号(西)
⑷ 邮寄时到长春理工大学写什么地址
直接写 吉林省长春市长春理工大学(标明校区) 再写上班级号
邮编:130022
***人收
⑸ 长春理工大学南区收发室
长春市卫星路7186号研究生部XXX收就好了。邮编是130022。因为我不是南区的所以不太知道是不是有收发室,但是,西区是有的,我想南区也应该有的。
⑹ 长春理工大学文学院学生办公室电话
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989号长春理工大学文学院办公室
邮编: 130022
咨询电话:(0431)85583042、85583039
传真:(0431)
⑺ 长春理工大学南校区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186号长春理工大学南区,收快递的话,写这个地址就OK了
⑻ 长春理工大学邮编
长春理工大学的邮编是130022。
该校地址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7089号,是一所具有鲜明光电特色和国防特色的吉林省省属重点大学,是吉林省、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长春市共建院校。
学校原名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1958年由中国科学院创办,“两弹一星”功勋科学家、两院院士王大珩先生为学校创始人、第一任院长。
建校以来,学校先后隶属于中国科学院、国防科委、五机部、机械委、机电部、兵器工业总公司,1999年被划转为以吉林省管理为主,并与国防科工委共建。2000年,长春建材工业学校并入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2002年更名为长春理工大学。

2022年长春理工大学王牌专业
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个):光学工程。
国防特色学科(5个):光电子与激光技术、光传输与探测技术、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军工制造及其自动化、军工关键材料。
吉林省重中之重学科(4个):物理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
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16个):
一流学科A类:光学工程、机械工程。
一流学科B类:物理学、仪器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优势特色学科A类:法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
优势特色学科B类:马克思主义理论、外国语言文学、数学、化学、软件工程。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长春理工大学
⑼ 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邮编 附地址和介绍
一、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邮编是多少 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的邮编为130114,该校地址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学理路333号,是一所民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也是省内唯一一所取得吉林省文明校园的 民办大学 。
二、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简介
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始建于2001年,2004年经教育部确认为独立学院。现有在校生一万余人,专任教师456人,具有研究生学历的308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251人,其中具有正教授职务的84人。中国光学之父、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著名科学家、应用光学专家王大珩曾任我院名誉院长;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激光与光电子科学家、天津大学博士生导师姚建铨,中国工程院院士、长春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姜会林现为我院名誉院长。
学院主校区坐落在长春装备制造产业开发区,分校区坐落在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校区总占地面积70多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近30万平方米,校园建筑设计布局合理、别具一格。
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形成了董事会领导、行政负责、党委政治核心、民主管理、专家治学的办学机制。
学院紧紧围绕国家和吉林省光电信息、通用航空、人工智能及机器人、大数据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构建了以工科为主,工、理、文、经、管、艺相互渗透、协调发展的学科和专业群。现开设本科专业35个,工科专业占70%以上,光学类专业是学院的品牌专业。设有光电科学分院、光电工程分院、电子工程分院、电气工程分院、信息工程分院、机电工程分院、商学院、传媒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与文化学院、大学外语部等10个教学单位。
学院现拥有吉林省特色高水平专业1个、吉林省转型发展试点专业1个、吉林省特色专业2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级精品课程6门、省级优秀课程21门、省级教学名师2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工程中心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吉林特色新型高校智库1个,吉林省高等教育研究基地1个;建有各类实验室125个,建立了115个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近三年来,学院共承担省部级科研课题118项,在各类学术期刊发表论文656篇,获得教育科研成果奖11项,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三等奖3项,出版学术著作11部,出版教材43部,获得授权专利81项。
学院通过多年的摸索与实践,在“五个对接”理念指导下,构建了“两共同、两共享”的“2+2”人才培养模式。目前与学院开展校企深度融合、协同育人的企业已达158家,与中科院长春光机所、长光集团、长吉中科、北京尚观科技等单位实行深度合作。同时学院已实现在校生“双证书”制度全覆盖,机电、光电等分院已率先实现了“1+7”证书制度。
学院积极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目前,已与美国、韩国、日本等国家的多所高校建立了稳固的交流与合作关系。2018年,学院成功与哈弗史特教育机构联合成立了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国际交流学院”,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人才。
学院坚持创新驱动,建立了7000平方米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大力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近年来,学生参加国际、国内及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机械创新设计等各类竞赛,获得全国总决赛特等奖1项、一等奖14项、二等奖21项、三等奖33项,省赛区奖项588项等诸多荣誉。
学院人才培养质量逐步提升,招生和就业得到社会广泛任可。一志愿录取率达到百分之百,在省内同等院校中报到率排在榜首;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毕业生受到了社会广泛赞誉。先后有1700多名毕业生考取哈佛大学、 浙江大学 、吉林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高校及科研院所,历年平均考研率为8%。
近年来学院办学水平和社会影响力不断提高。先后获得“全国优秀民办高等教育学校”、“吉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吉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吉林省全民阅读协会光电信息学院分会”、“吉林省书香大学示范基地”、“长春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长春市五一劳动奖状”等多项荣誉。2018年12月,学院荣获“吉林省文明校园”称号,是省内唯一一所取得该项殊荣的 民办大学 。学院连续三年跻身艾瑞深中国校友会“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8强”,名列吉林省独立学院综合排行榜首位,被命名为“中国一流独立学院”;学院的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在独立学院中排名第一;学院专利总数位居2018吉林省 民办大学 、独立学院榜首。
栉风沐雨十八载,春华秋实谱新篇。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成立18年来,以立德树人为己任,秉承“厚德、诚信、自强、卓越”的校训精神,锐意改革,拼搏创新,探索了一条以校企深度融合、协同育人为特色的应用型大学的办学之路。******,新征程,在新的历史时期,学院着力推进内涵发展,全面贯彻《国家职业教育实施方案》,奋力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光电新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