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生排名 » 山西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山西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3-02-01 11:38:49

Ⅰ 考研 山西大学艺术设计

http://www.sxu.e.cn/zncs/yjsxy/admin/upload/山西大学源2010年硕士招生简章.htm
这是我们学校的招生简章
http://www.sxu.e.cn/zncs/yjsxy/admin/upload/2008硕士参考书.htm
这是参考书目

Ⅱ 2020年山西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

一般情况不能换,原则上要找本系的主任(院长)和接收系的主任(院长),且一方同意接收一方同意放人。

该校部分学院实施按大类招生,学生在第一、二年级学习基础课程,然后根据学生申报志愿及在校成绩进行专业划分,少于30人的专业原则上不开班。

下面是他们的招生章程,没有谈到转专业,估计很难转,不过事在人为

http://www.sxu.e.cn/zncs/jwc/zsxt/bkzn.asp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西大学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108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以培养普通本科生和硕博士研究生为主的研究教学型大学
第八条 招生类别:普通本科生(含保送生、国防生、高水平运动员)
第九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山西大学
第十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一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二条 办学地点:太原市坞城路92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山西大学根据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成立由主管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全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 山西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西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 录取
第十六条 山西大学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七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不超过我校在各省(市)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视各省(市)生源情况而定。
第十八条 山西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 在第一学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
第二十条 第一学校志愿录取的考生,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根据拟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录取的考生,在缺额专业计划中根据“分数优先”原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我校在江苏省招生执行“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进行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选测科目排序。对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等级要求是:选测历史为A,物理为A,其它选测为B,必测为4C1合格。
第二十二条 我校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三条 我校部分学院实施按大类招生,学生在第一、二年级学习基础课程,然后根据学生申报志愿及在校成绩进行专业划分,少于30人的专业原则上不开班。
第二十四条 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俄语;法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法语;德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德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我校所有非外语专业,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外语学习上需自行克服困难或改学英语。
第二十五条 根据相关专业特点,我校部分专业对高考相应科目的单科成绩给予一定的要求。具体有:文科试验班——英语和语文,理科试验班——英语和数学,物理学类——数学,文学类专业——语文,数学类专业——数学,外语类专业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英语,另报考外语专业学生须参加山西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语考试。
第二十六条 保送生的选拔录取严格按教育部文件执行。
第二十七条 运动训练专业实行单独招生,文化考试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命题的全国统一考试,体育专业测试按照国家制定的统一测试标准由我校组织实施。在文化课成绩达线的基础上,按照体育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并报国家体育总局、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部门批准、备案。详情请参阅我校本科招生网“山西大学2009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第二十八条 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依据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详情请参阅我校本科招生网 “山西大学2009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第二十九条 音乐和舞蹈类专业山西省录取原则为: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文化课成绩达省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专业成绩70分以上,根据各专业方向(例如声乐、键盘、民乐、管弦方向)各行当(例如扬琴、二胡、小号等)招生计划按专业成绩(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仅限我校招生的器乐专业考生兼报)从高到低进行投档并择优录取。若以上计划有缺额,则调至音乐表演专业,然后在未被录取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除声乐、钢琴、小提琴、二胡、琵琶可增录2人外,其余每个行当只可增录1人)。音乐学专业投档及录取原则为:文化课成绩达省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专业成绩70分以上,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并择优录取(声乐考生和我校招生的器乐专业考生兼报)。投档比例为1:1.2。舞蹈编导专业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达省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并择优录取。

外省录取原则为: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相关批次艺术类录取分数线,专业成绩在省统考合格线上适当提高,按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三十条 美术类专业山西省投档原则为专业成绩超过省招考中心划定的本科最低控制线20分以上,按文化课成绩(文理科折算后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投档比例为1:1.2。录取规则为在进档考生中,按文化课成绩(文理科折算后成绩)和专业成绩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根据学生所报志愿进行录取。

山东、湖北、浙江省录取办法为: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相关批次艺术类录取分数线,专业成绩在省统考合格线上适当提高,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根据学生所报志愿进行录取。

内蒙古录取办法为: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且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相关批次艺术类录取分数线,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根据学生所报志愿进行录取。
第三十一条 艺术类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投档原则为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文史类或理工类第一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90%,按文化课成绩(文理科折算后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投档比例为1:1.2。录取规则为在进档考生中,按文化课成绩(文理科折算后成绩)的80%加专业测试成绩的20%为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详情请参阅我校本科招生网 “山西大学2009年艺术类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招生简章”。
第三十二条 体育类专业投档原则为专业成绩超过省招考中心划定的本科最低控制线10分以上,依照文化课成绩(文理科折算后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投档比例为1:1.2。录取规则为在进档考生中,按文化课成绩(文理科折算后成绩)和专业成绩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根据学生所报志愿进行录取。其中身高要求男不得低于170cm;女不得低于160cm(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组织的我省普通高考体育类专业考试身高测试为准)。
第三十三条 我校对舞蹈类和体育类专业的男女考生比例有一定规定,其中体育类专业男女生比例为4:1;舞蹈编导专业男生不少于30%。
第三十四条 国防生只招收应届男生,应试语种为英语。
第三十五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第五章 其它
第三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七条 普通本科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根据属地原则,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三十八条 我校为在校学生设有多种助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工作。
第三十九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

Ⅲ 山西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山西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西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西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西大学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108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办学地点:坞城校区(校本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92号

大东关校区:山西省太原市大东关红沟南街36号

第十一条 办学历史:山西大学成立于1902年,是中国近代最早创立的三所国立大学之一;2005年,成为山西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同建设的省部共建大学;2012年,成为“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入选高校。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山西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领导、学科专家、学生及校友代表等组成,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组,由主管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山西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西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录取

第十五条 山西大学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编制预留计划45人,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以及解决由于平行志愿产生的生源地上线同分段考生问题,在使用预留计划时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并事先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六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各省(市、区)招生文件相关规定确定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相应批次科类招生计划数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相应批次科类招生计划数的105%。

第十七条 山西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软件工程专业的体检要求参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执行。

第十八条 对于非平行志愿省份,在第一学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

第十九条 我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据考生志愿顺序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根据拟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同分考生排序原则:文史、理工类分别按语文和英语、数学和英语科目相加后的成绩排序录取,如以上两科成绩之和仍相同,则参考综合科目成绩排序录取;艺术体育类按相关科目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相关科目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语文和英语科目相加后的成绩排序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我校在江苏省招生执行“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参考考生的选测科目排序。文史、理工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等级要求为选测历史为B+,物理为B+,其它选测为B,必测为4C1合格;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的等级要求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我校同意并执行各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二条 我校部分学院实施按大类招生,根据我校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在学习一年或两年基础课程后,根据学生申报志愿及在校成绩进行专业划分,少于30人的专业原则上不开班。

第二十三条 中国语言文学类(文科初民试验班)在山西省录取最低要求为文化课成绩超出普通文史类第一批本科控制线20分以上;物理学(国家基地班)录取最低要求为文化课成绩超出生源地普通理工类第一批本科控制线20分以上;工商管理类(理科试验班)和经济学类(理科试验班)录取最低要求为文化课成绩超出生源地普通理工类第一批本科控制线50分以上。

第二十四条 英语、翻译、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考生的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或日语;俄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或俄语;德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或德语;法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或法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我校所有非外语专业的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外语学习上需自行克服困难或改学英语。

第二十五条 根据相关专业特点,我校部分专业对高考相应科目的单科成绩有一定的要求。具体为:物理学(国家基地班)——数学,中国语言文学类(文科初民试验班)——英语和语文,工商管理类(理科试验班)和经济学类(理科试验班)——英语和数学,文学类专业——语文,数学类专业——数学,外语类专业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英语。

第二十六条 运动训练专业实行单独招生,依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详情请参阅我校本科招生网“山西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第二十七条 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依据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详情请参阅我校本科招生网 “山西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第二十八条 音乐类和舞蹈类专业山西省投档及录取原则: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要求文化课成绩达省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专业成绩70分以上,根据各专业方向(例如声乐、键盘、民乐、管弦方向)各行当(例如扬琴、二胡、小号等)按专业成绩(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仅限我校招生的器乐专业考生兼报)投档并择优录取。若以上计划有缺额,则调至音乐表演专业,在未被录取的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除声乐、钢琴、小提琴、二胡、琵琶可增录2人外,其余每个行当只可增录1人)。音乐学专业要求文化课成绩达省艺术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专业成绩70分以上,按文化课成绩投档并择优录取(声乐考生和我校招生的器乐专业考生报考)。舞蹈编导专业要求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达省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录取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投档并择优录取。

第二十九条 美术类专业山西省投档及录取原则: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公共艺术、环境设计专业要求文化课成绩达文史类或理工类第一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专业课成绩达省统考本科线,按照专业课成绩投档并择优录取。

第三十条 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我校使用生源地艺术联考或统考成绩。考生文化课、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地相关批次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线,按照进档考生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第三十一条 艺术类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投档及录取原则:省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联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文史类或理工类第一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5%,按联考成绩投档并择优录取。

第三十二条 体育类专业投档及录取原则:专业成绩超过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划定的本科最低控制线10分以上,按照文化课成绩投档。在进档考生中,按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相加后的综合成绩根据学生所报志愿录取。体育类专业身高要求为男不得低于170cm;女不得低于160cm(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组织的我省普通高考体育类专业考试身高测试为准)。

第三十三条 我校对舞蹈类和体育类专业的男女生人数有具体规定,详见各专业招生计划。

第三十四条 山西大学按照国家要求承担“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面向我省国家级、省级贫困县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实行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

第三十五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有关要求及时公布,考生可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第五章颁发证书

第三十六条 学生毕业时,符合山西大学颁发毕业证书条件者,颁发山西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山西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山西大学学位证书。二级学院的证书,注有二级学院名称的字样。

第六章其它

第三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体检及资格审核。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考试复查,其中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新生将进行专业考试复查:音乐学院专业考试复查办法参照山西省艺术类音乐、舞蹈专业统考办法执行;美术学院专业考试复查办法参照山西省艺术类美术专业统考办法,测试科目为色彩、素描及速写。

第三十九条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

第四十条 山西大学具有推荐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各专业成绩排名前30%具有推荐资格,其中2015届物理学(国家基地班)和试验班毕业生推荐比例达80%。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我省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晋招考研〔2014〕8号)文件精神,所有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我校还将在成绩优秀的在读硕士生中以硕博连读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详情参照《山西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第四十一条 学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金、减免学杂费”等资助措施。

我校为在校学生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多种助奖学金20余种,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每年约有55%左右的学生可获得各类奖学金。

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工作。

第四十二条 学校与国外部分一流大学签订合作培养方案,按照教育部、财政部相关政策规定以及《山西大学资助优秀本科生出国交流学习管理办法》,鼓励在校优秀本科生申请前往国外一流大学、专业学习深造,以发放优秀学业奖学金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优秀本科生资助其在国外大学修读一年课程。

第四十三条 第一志愿报考并录取到我校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超过生源地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60分者,学校免收在校期间学杂费(约3万元)予以奖励;录取到我校理科试验班的考生,单独编班,依托工商管理专业教学培养,学校免收在校期间学费,其中在读期间成绩排名前30%并且英语单科成绩符合相关要求的学生,将以发放优秀学业奖学金的方式全额资助其第四年在国外知名高校学习一年;第一志愿报考并录取到我校大东关校区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超过理工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10分者,学校免收在校期间第一、二学年学费予以奖励。

第四十四条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超过生源地当年高考录取一本线30分以上且录入物理学(国家基地班)、中国语言文学类(文科初民试验班)的考生免收第一学年学费予以奖励;第二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前50%的学生免收当年学费予以奖励。

第四十五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四十六条 联系方式:

山西大学网址:http://www.sxu.e.cn 本科招生网:http://bkzs.sxu.e.cn

电话:0351-7010288 传真:0351-7010288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92号山西大学教务处 邮编:030006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由山西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Ⅳ 08年艺考在潍坊学院设考点的大学都有哪些

08年艺考在潍坊设考点的所有学校,共114所:
10052-中央民族大学08音乐学院考试内容.doc

10052-中央民族大学美术学院2008年招生简章.doc

10052-中央民族大学舞蹈学院2008年招生简章.doc

10052-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2008年招生简章.doc

10056-天津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doc

10058-天津工业大学2008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doc

10058-天津工业大学2008年表演类、编导类招生简章.doc

10060-天津理工大学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doc

10065-天津师范大学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doc

10066-天津工程师范学院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htm

10079-华北电力大学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doc

10101-衡水学院2008年艺术专业招生简章.htm

10107-石家庄铁道学院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doc

10108-山西大学2008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doc

10109-太原科技大学2008年省外招生简章.doc

10118-山西师范大学2008年艺术招生简章.doc

10121-晋中学院艺术招生简章.doc

10136-内蒙古民族大学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doc

10141-大连理工大学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doc

10143-沈阳航空工业学院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doc

10145-东北大学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doc

10184-延边大学2008年艺术招生简章.doc

10188-东北电力大学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doc

10193-吉林农业大学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doc

10200-东北师范大学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doc

10202-通化师范学院08艺术简章.doc

10203-吉林师范大学艺术类简章.doc

10204-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doc

10205-长春师范学院艺术招生简章.doc

10220-大庆石油学院艺术学院关于2008年招生计划简章.doc

10225-东北林业大学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doc

10231-哈尔滨师范大学2008年艺术专业山东省招生简章.doc

10232-齐齐哈尔大学2008年外省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doc

10234-哈尔滨学院2008年艺术类专业在山东省招生章程.doc

10236-绥化学院2008年山东省艺术类招生简章.doc

10286-东南大学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doc

10287-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艺08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doc

10290-中国矿业大学2008年艺术设计专业招生简章(1).doc

10290-中国矿业大学2008年音乐学专业招生简章.doc

10320-徐州师范大学美术类2008年山东省招生简章.doc

10320-徐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08年山东省招生简章.doc

10323-淮阴师范学院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山东省).doc

10332-苏州科技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doc

10359-合肥工业大学2008年艺术招生简章.doc

10360-安徽工业大学2008年艺术设计专业招生简章.doc

10373-淮北煤炭师范学院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doc

10384-厦门大学艺术学院2008年招生简章.doc

10386-福州大学美术类专业2008招生简章.doc

10386-福州大学音乐学专业2008年招生简章.doc

10395-闽江学院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doc

10410-江西农业大学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简化版.doc

10414-江西师范大学2008年美术招生简章.doc

10421-江西财经大学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doc

10485-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08年艺术招生简章.doc

10490-武汉工程大学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doc

10497-武汉理工大学2008在山东设点艺术专业招生简章.doc

10500-湖北工业大学2008年艺术招生简章.doc

10500-湖北工业大学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doc

10514-黄冈师范学院08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简章(非湖北省).doc

10514-黄冈师范学院08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doc

10514-黄冈师范学院08年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非湖北省).doc

10520-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8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山东).doc

10528-孝感学院艺术招生简章.doc

10530-湘潭大学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doc

10536-长沙理工大学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doc

10538-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山东艺术简章.doc

10549-湖南文理学院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doc

10553-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08年艺术招生简章.doc

10560-汕头大学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山东省).doc

10560-汕头大学2008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山东省).doc

10606-玉林师范学院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doc

10608-广西民族大学2008艺术类招生简章.doc

10613-西南交通大学08艺术招生简章A4_1.jpg

10613-西南交通大学08艺术招生简章A4_2.jpg

10617-重庆邮电大学2008年艺术专业招生简章.doc

10635-西南大学文学院戏剧影视文学08年招生简章.doc

10635-西南大学新闻传媒学院2008年艺术招生简章.doc

10635-西南大学美术学院2008年招生简章.doc

10635-西南大学音乐学院2008年外省简章.doc

10639-绵阳师范学院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doc

10641-宜宾学院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doc

10643-重庆三峡学院2008年美术招生简章(10643).doc

10657-贵州大学艺术类2008招生简章(省外).doc

10663-贵州师范大学2008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htm

10677-西南林学院招生简章_山东艺术2008.doc

10690-云南艺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doc

10702-西安工业大学简章.doc

10705-西安石油大学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doc

10708-陕西科技大学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doc

1071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doc

10720-陕西理工学院08年艺术招生简章.jpg

10721-宝鸡文理学院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doc

10722-咸阳师范学院2008年艺术类招生宣传资料.doc

10723-渭南师范学院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山东.doc

10729-西安美术学院2008年招生简章.doc

10746-青海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doc

10792-天津城建学院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doc

11049-淮阴工学院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htm

11057-浙江科技学院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doc

11072-江汉大学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山东).doc

11075-三峡大学2008年外省艺术简章.doc

11075-三峡大学2008年艺术招生简章.doc

11078-广州大学美术招生简章.doc

11117-扬州大学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doc

11397-安康学院2008年艺术类招生宣传简章.doc

11417-北京联合大学美术专业招生简章.doc

11418-北京城市学院08艺术简章.doc

11437-长春工程学院2008艺术招生简章.doc

11600-湖北经济学院2008年美术专业招生简章.doc

11726-长春大学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doc

11799-重庆工商大学简介及2008年艺术类招生考试说明.doc

12026-大连民族学院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doc

13469-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doc

13607-吉林艺术学院动画学院招生简章.doc

考点大部分设在潍坊的招生考试办公室,或者你登录:http://www.wfzsks.net.cn/main/file.asp查看,你想报考什么专业,哪所学校,你点击查看他的招生简章,看看哪所学校在潍坊学院设了考点!

你看看最后一段话!你想报考什么专业,哪所学校,你就点击http://www.wfzsks.net.cn/main/file.asp对应学校的招生简章,里面都介绍考点了!一百多个,我没有一个一个的翻,你自己找找吧!

Ⅳ 山西大学编导专业分数线大概是多少啊

跟联考没关系。要参加山大的校考。山大的编导是戏剧影视文学方向,文化课底线是一本线的90%.拿到专业合格证且文化课够线的考生按文化排名录取。

Ⅵ 山西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山西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西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三条山西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西大学
第五条学校代码:10108
第六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办学地点:
坞城校区: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92号
东山校区: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东街63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山西大学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山西大学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山西大学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制定分省招生计划。分省招生计划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东山校区求真楼)
第五章录取
第十四条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五条我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六条我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
1.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2.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我校使用生源省(区、市)统考或联考成绩,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
1.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办法为根据各行当计划(详见《填报志愿指南》)按照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2.舞蹈编导专业录取办法为根据男、女生计划按照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和音乐学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其中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仅限我校招生的音乐表演专业器乐类(详见《填报志愿指南》)考生报考,音乐学专业仅限我校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的各行当(详见《填报志愿指南》)考生报考。
4.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和书法学专业录取办法为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专业成绩÷专业总分)×100。
5.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办法为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0.7+专业成绩×0.3。
6.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办法为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专业成绩÷专业总分)×100。
7.同分考生按照以下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按照文化课成绩录取的专业:①文化课总分②专业成绩③语文、英语成绩之和;
按照综合成绩录取的专业(类):①综合成绩②专业成绩③语文、英语成绩之和;
按照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①专业成绩②文化课总分③语文、英语成绩之和。
第十九条高考综合改革省(市)投档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我校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我校同意并执行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一条英语、翻译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或日语;俄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或俄语;德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或德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我校所有非外语专业的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外语学习上需自行克服困难改学英语。
第二十二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依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详情请参阅我校本科招生网“山西大学2022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第二十三条山西大学承担“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继续面向山西省农村和脱贫地区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实行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
第二十四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区、市)的有关要求及时公布,考生可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第二十五条山西大学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为山西大学校长黄桂田。
第六章颁发证书
第二十六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山西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其它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入学体检复查。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者,由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未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以及违规录取的新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不予学籍电子注册。
第二十八条学费标准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九条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联系方式:
山西大学网址:
http://www.sxu.e.cn
本科招生网址:
http://bkzs.sxu.e.cn
电话:0351-70181017011886
传真:0351-7018101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92号山西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030006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山西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Ⅶ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依法治招的工作精神,做好山西大学商务学院的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和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院概况

1、学院全称:山西大学商务学院

2、学院代码:13533

3、办学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太榆路武宿机场南

4、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5、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办学层次:本科

第五条 组织机构

1、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成立了以院长为主任的招生就业委员会。招生就业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核学院的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2、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3、山西大学商务学院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六条 体检标准

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七条 录取规则及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1、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指标,以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录取原则,采取“分数优先,专业优先”的录取办法录取新生。即:

A、对于进档考生,按照总分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总分相同时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B、对于进档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C 、江苏省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办法。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进行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排序后的考生按投档分数的高低进行专业安排,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安排,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对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等级要求是选测科目历史为C、物理为C,其它选测科目为C,必测科目达到4C,技术科目为合格。

D、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2、投档比例: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划定的投档比例。

3、无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要求。

4、应、往届考生录取时一视同仁。

5、计算机、经济学专业的数学成绩在录取时作为参考,对英语专业的考生入校后进行口语、听力的测试。

6、外语语种不限。我校所有非外语专业,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外语学习上需服从学校安排。

7、单科成绩无要求。

8、男女比例不限。

9、对加分考生录取时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规定。

10、我院部分专业实施按大类招生,学生在第一、二年级学习基础课程,然后根据学生申报志愿及在校成绩进行专业方向划分,原则上每个专业方向选报人数不少于20人,少于20人的原则上不开班。

11、艺术、体育类招生严格按照国家和各省招办的录取办法执行。

12、专升本、对口升学招生严格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录取办法执行。

13、录取结果公布:录取结果按教育部统一要求与各省统一规定的形式以及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规定的形式公布。

第八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及办法和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1、我院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及办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立足山西,面向全国1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往年各专业招生录取报到数以及毕业生就业情况,统筹安排学院年度招生计划数,其中省外招生计划总规模不超过学院年度招生计划总规模的10%。

2、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预留计划数执行国家的有关标准,即全年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平行志愿同分段考生,预留计划需经学院招生就业委员会批准后方可使用。

3、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报考指南或学院主页http://www.sdsy.sxu.e.cn , http://www.sxdxswxy.com/sdsy/。

第九条 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条 毕业生颁发证书名称及种类:

1、本科生学业期满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颁发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2、“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采取双向学分互认管理办法,学生在国内获得的学分被外方院校认可,同时在国外获得的学分也将被山西大学商务学院认可。学生学业期满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颁发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一条其它

1、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复检不合格的学生,一律予以退回。

2、我校设立有多项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困难补助等,同时学院还提供有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部 门: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招生办

地 址:太原市太榆路武宿机场南

邮 编:030031

电 话:0351-7942477 7691668

传 真:0351-7691668

E— mall:[email protected]

网 址:http://www.sdsy.sxu.e.cn , http://www.sxdxswxy.com/sdsy/

乘车路线:太原市火车站乘901路公交车到三水站下车,往西200米即到。

第十三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

热点内容
常州大学城厨师招聘 发布:2024-03-29 16:04:57 浏览:860
大学英语自学教程上册答案 发布:2024-03-29 16:04:45 浏览:107
北京农业大学教授刘国华 发布:2024-03-29 15:59:37 浏览:725
中北大学理学院专业 发布:2024-03-29 15:59:31 浏览:903
国外大学生一天的时间安排 发布:2024-03-29 15:58:50 浏览:192
深圳大学坪山分校专业 发布:2024-03-29 15:53:31 浏览:767
全日制民办大学是不是本科 发布:2024-03-29 15:40:07 浏览:240
中国大学专业最多 发布:2024-03-29 15:39:18 浏览:796
山东科技大学电工电子技术试题及答案 发布:2024-03-29 15:25:18 浏览:91
首经贸统计学研究生导师 发布:2024-03-29 15:19:57 浏览: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