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大连民族大学招生简章
① 大连民族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1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大连民族大学(DalianMinzuUniversity)
2.国标代码:12026
3.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简称国家民委)
4.学校地址:
开发区校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金石滩校区:大连金石滩旅游度假区金石路31号

注:
①各专业学年学费标准最终依据上级部门最新批文执行。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实际在校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②每学年住宿费:四人间1200元/生,六人间1000元/生。
③各专业办学校区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学校招生计划,办学校区调整根据学校事业发展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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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机构、监督及新生复查
(一)大连民族大学招生工作将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受理对学校招生工作中涉嫌违规违纪或失职失责等问题的举报。
(三)学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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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证、学位证
本科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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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措施
学校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恪守“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建立起国家资助、学校奖助、社会捐助、学生自助“四位一体”的发展型资助体系,当奖则奖,应助尽助,资助工作被教育部评为首批38所“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
(一)奖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学校单项奖学金、多种社会奖学金等。
(二)助学贷款:学生可根据情况选择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三)助学金: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每年评定“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400元/年,社会助学金根据当年实际情况发放。同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适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和临时困难补助。
(四)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对应征入伍、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对于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五)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凑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以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够顺利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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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考生登录大连民族大学招生网查询相关招生信息和录取结果。
咨询电话:0411-87656067
传真:0411-87656638
监督电话:0411-87531789
学校网址:http://www.dlnu.e.cn
招生网址:http://zs.dlnu.e.cn
招生信箱:[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邮政编码:116600
② 大连民族大学的招生情况
大连民族学院2007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大连民族学院隶属于国家民委,是辽宁省5所部属院校之一,也是国家唯一一所以工科和应用学科为主并且建在沿海开放城市的民族院校,在我国高等教育特别是民族高等教育的整体布局中占有重要地位。1993年招生至今,仅有十几年的办学历史,但是,学校坚持新校新办的办学方针,在教学、科研、教师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均取得突出的成绩,并始终保持快速、健康、持续发展。学校占地71.7万平方米,己建成校舍总建筑面积达26.6万平方米,现有在校生10491人,学生中有56个民族成份,是全国极少数拥有中华民族全部民族成份的高校之一,少数民族学生占65%左右。教职工总数为800多人,专任教师500余名,其中50多位教师为博士生和硕士生导师。形成了一支包括双聘院士、特聘教授、学科带头人、教学带头人在内的具有比较年轻和学历较高两个明显优势的师资队伍,其中,具有硕士以上的教师占80%以上,具有博士学位占20%,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占50%。学校现设9个二级学院,拥有37个本科专业,涵盖工、经、管、文、理、法六大学科门类,拥有四个省部级重点学科。是国家民委、辽宁省政府和大连市政府三方联合共建的高等院校。
学校一直坚持教学中心地位的同时,高度重视科研的牵动作用,先后通过一系列措施,使学校的整体学科和专业建设、科研能力和水平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近三年以来,学校的2项成果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5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4项,在国内外各类杂志发表论文1800余篇,其中110篇被SCI、EI、ISTP等收录,出版专著和教材140余部。学校被列为全国31所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示范单位之一。学生完成科研立项达700余项,仅2006年,学生有1200多人次在国际、国家级和省级竞赛中获奖,多次在全国数学建模、国际数学建模、全国工程制图等国家高级别竞赛中获国际国内一等奖,设计学院学生还获得东莞杯国际工业设计大赛金奖,中国大学生数字媒体大赛优秀奖等诸多奖项。学校先后四次获得全国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先进单位。毕业生的考研率逐年增长,就业质量稳步提高,初次就业率已连续6年稳定在90%以上,位居全国民族高校和辽宁省高校前列。
学校党委从实际出发,与时俱进,坚持“质量立校、科技兴校、人才强校”三大战略,使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始终沿着一条明确、健康、和谐、快速的轨道发展,形成了“民族、创新、质量、和谐”的办学特色,成功地探索出一条在沿海开放地区发展优质民族高等教育的新路,为建设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现代化民族大学而努力。
二、设计学院简介
设计学院是我校9个二级学院之一,始建于1999年,现有教职工45人,在校生600人,拥有艺术类一个学科,今年招收艺术设计和动画两个专业。自建院以来,设计学院携手国内外著名的教育家、设计师共同致力于探索一种以东方文化为背景,适合我国设计教育的新思路,以期恢复设计教育的本来面目。通过几年的建设与发展,已经形成了由在职教师和外聘知名专家共同组成的高水平师资团队。在职教师由多名具有较强设计能力及能够承担千万元以上项目能力的设计
师、海外留学归国并热心于设计教育的专家学者构成。教师队伍中充满了创造、探索、童心、博爱的气氛。
设计学院的教学理念是切实遵循人本教育的宗旨,采取人格塑造和专业教育并行,以专业教育做为载体,最终实现人格塑造的目的。从2007年起,学院全部实行导师制培养模式,实行按类招生,一年级阶段为公共平台教育,从第三学期开始,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和素质、性格、倾向、爱好等特点,通过双向选择的方法进入各专业工作室进行专业学习,工作室导师均由国内外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第五学期开始,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本人志愿分配专业及方向。设计学院一直致力于培养学生自我学习、发展、社会交往、适应环境和生存的能力,培养创新型和应用型人才。几年来,学生屡次在国际、国家、省部级各类设计大赛上获奖,毕业生到北京、上海、深圳等地有影响的设计公司、中央及省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工作的学生连年增加,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90%以上,并且逐步显示上升势头。
三、专业及方向
今年招收艺术设计和动画两个专业,专业考试按艺术类报考,统一试卷。共有五个专业方向,分别为:
1、工业设计 2、室内设计 3、平面设计 4、景观设计 5、动画设计
四、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设计、创造、教学及研究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设计、研究、生产和管理部门从事产品设计、艺术设计、影视动画、科研、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的综合性人才。
五、主干课程
设计图解、色彩学、人机工学、创造学、平面立体表现与技法、工程技术基础、市场学、心理学、设计概论、计算机辅助设计、广告设计、室内设计、景观设计、产品设计、系统设计。
六、招生范围: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招;既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也招收汉族学生。
七、招生计划
共招收150名学生。根据教育部文件(教学厅[2006]10号)要求,分省招生来源计划参照艺术类专业考试后生源分布情况分配。
八、专业考试报名条件
1、凡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具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报名考生须获得考生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统考合格证。
九、专业考试报名办法
1、凡报考我校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和所在省颁发的艺术类考试合格证,认真填写我校的《专业考试报名卡》,填写的姓名必须与考生户口簿、身份证、高考报名登记表上的姓名一致,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及联系人,字迹工整。
2、报名时需交一寸近期免冠半身正面同一底版照片二张。
3、报名考务费:150元/人(按辽宁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4、实行面报方式,考生须按时到报名点报名。报名地点、时间详见附件一。
5、考生只允许选择一个考点参加考试。
6、按照辽宁省招生办要求,辽宁省考生只需参加本省组织的专业加试,我校不再另行组织考试。
7、考生报名时,须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
8、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考试日程安排在考试前一天公布)。
十、合格证发放办法:
1、合格证发放比例:根据教育部文件(教学厅[2006]10号)要求,专业课考试合格证按1:4的比例发放,即我校艺术类共发放600个合格证。
2、根据专业课考试成绩,学校将于4月1日给合格考生发“美术专业考试合格证”,并通知美术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可在4月1日以后拨打0411-87614119进行电话查询或在校园网上查询。考生持我校的“美术考试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体检手续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试。
十一、录取办法
1、德、智、体全面考核。
2、实行按类招生,学生高考填报专业时只需填报艺术类即可。入学两年后,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本人志愿分配专业及方向。
3、录取原则:
辽宁省:以省专业统考和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依据,按综合积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综合积分=省统考专业课成绩×40%+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60%。
其他省:以我校专业考试和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依据,按综合积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综合积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40%。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报考我校的考生,可破格择优录取:
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超过所在省二本控制线20分,且专业考试获得该省专业统考合格证者。
②辽宁省考生省专业统考成绩排在全省前200名,且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超过我校最低分数线者。
③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专业课总分排在全体考生前20名,且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超过我校最低分数线者。
④获得中央美术学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江南大学、中国美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东华大学、广州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之一的设计类相关专业校考合格证,同时排在设计类相关专业前40名,且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超过我校最低分数线者。
5、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课考试缺任何一科者不予录取。
6、同等情况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
7、档案中无政审表、体检表和相应的“美术专业考试合格证”者,不予录
取。
8、录取期间不受理考生个人邮寄的档案材料和文化考试成绩。
十二、学生待遇
1、2007年招收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学费标准按辽宁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标准执行,10000元/年•生。
2、各专业为全日制四年,考试合格,学分修满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3、学生管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我校的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4、学生毕业时按国家规定政策就业。
十三、复查办法
为确保新生质量,我校对专业考试合格者进行抽测复查,新生入校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弄虚作假或营私舞弊者,除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外,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四、专业考试成绩查询办法:
考生可在4月1日以后拨打0411-87614119进行电话查询或在校园网上查询。
通讯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大连民族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116600 网址:www.dlnu.e.cn (考生可直接下载招生简章)
电话:0411-87614119 87656065 传真:0411-87614119
联系人:邵老师 程老师
参考资料:http://www.dlnu.e.cn/
③ 大连民族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一、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大连民族大学(Dalian Nationalities University)
2.国标代码:12026
3.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4.学校地址:
开发区校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金石滩校区:大连金石滩旅游渡假区金石路31号
二、招生计划
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和港澳台地区招生。
1.31个省(区、市)招生计划为4619人,其中本科生4350人,少数民族预科生269人。
2.港澳台地区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招生考试”成绩及报考专业另行确定。
3.按照教育部和国家民委有关文件精神,以“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为指导思想,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及少数民族考生的生源数量、生源质量、就业和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合理制定年度招生来源计划。招生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区、市)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
4.学校按教育部与国家民委的核定数预留少量计划。预留计划的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民委所属院校本科招生预留计划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用于调节各省区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民族比例、人口较少民族生源等问题。
三、录取原则
1.普通本科招收少数民族考生约占招生总数的65%。
2.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辽宁省设专业级差,级差为10分。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须达2B以上。
3.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4.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考生同为汉族或少数民族时,按照单科成绩排序录取(文科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排序,理科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排序,对英语单科成绩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按照外语、语文、数学排序)。
5.少数民族预科只招收有预科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依据招生省区投档政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7.英语、日语、朝鲜语专业只招收英语单科成绩在100分以上的英语考生。会计学、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专业主干专业课主要采用英语授课,非英语考生慎报。
8.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9.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的4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的60%两项合计为考生综合分,各省(区、市)根据生源情况控制在专业计划的120%比例范围以内,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和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缺任何一科成绩者不予录取。
四、学费标准
各专业学年学费按辽宁省物价局审定标准执行,因故退学,根据实际修读学分和学习时间退费。
学费金额
专业名称
3200元/生·年
汉语言文学、少数民族预科
3500元/生·年
汉语国际教育
4000元/生·年
经济学、旅游管理、工商管理、行政管理、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法学、会计学、数学与应用数学
4200元/生·年
市 场营销、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车辆工程、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制药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新闻 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生物技术、国际商务、人力资源管理、统计学、功能材料、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4800元/生·年
自动化、英语、日语、朝鲜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工业设计、建筑学、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物联网工程、城乡规划
10000元/生·年
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注:城乡规划专业为新增专业,学费为暂定标准,最终以辽宁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五、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六、毕业证、学位证
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颁发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大连民族大学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七、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措施
学校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坚持学生资助工作与励志教育、提升学生科技创新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相结合,坚持学生资助工作与建设和谐校园相结合。建立健全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渠道,以奖、助学金和勤工助学为辅助,社会捐资助学和临时困难补助、减免学费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资助体系,资助工作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首批38所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
八、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考生登录大连民族大学招生网查询相关招生信息和录取结果。
咨询电话:0411-87656067 87623342
传 真:0411-87656638
学校网址:http://www.dlnu.e.cn
招生网址:http://zs.dlnu.e.cn
招生信箱:[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邮政编码:116600
④ 大连民族大学预科班往年的分数线是多少
以2020年其在辽宁省招录预科班为例,大连民族大学理工预科班录取的最低分数为487分、文史类预科班最低录取分数为546分。
以2019年其在辽宁省招录预科班为例,大连民族大学理工预科班录取的最低分数为489分、文史类预科班最低录取分数为546分。
以2018年其在辽宁省招录预科班为例,大连民族大学理工预科班录取的最低分数为484分、文史类预科班最低录取分数为530分。

一、2021年大连民族大学在辽宁省预科招生计划:
1、物理类预科教育学院少数民族预科班,计划招生人数为26人;学制为一年制、不提科目要求。
2、历史类预科教育学院少数民族预科班,计划招生人数为11人;学制为一年制、不提科目要求。
二、2021年大连民族大学预科费用信息:
1、学费:少数民族预科班(历史以及物理类)学费标准为3200元一年。
2、住宿费:四人间1200元/生,六人间1000元/生。
以上内容参考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招生网-历年分数(辽宁)、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招生网-2021年招生计划(辽宁)、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招生网-大连民族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⑤ 大连民族大学是不是只招少数民族
大连民族大学招收全部种类的学生,不单单招收少数民族学生。该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内(自治区、直辖市)和港容澳台地区招生。在2020年,大连民族大学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为4902人,其中本科生4530人,少数民族预科生372人。
学校普通本科专业面向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各民族考生,本科招收的少数民族考生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具体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规则为准。

(5)2016大连民族大学招生简章扩展阅读:
大连民族大学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时,以考生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及确定专业:
1、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实行“各专业招生计划总数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若有退档,不进行顺延录取。
2、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须达BB以上,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择优录取。
3、高考改革试点省(直辖市)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录取,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选考科目范围。
⑥ 大连民族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2020]9号)要求,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办学条件,为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培养复合型创新人才,大连民族大学现决定招收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生。
一、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大连民族大学(Dalian Minzu University)
2.国标代码:12026
3.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简称国家民委)
4.学校地址:
开发区校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金石滩校区:大连金石滩旅游度假区金石路31号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校依据总体发展规划、教育教学资源情况,综合考虑国家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情况等因素,确定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拟为180人纳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招生专业与计划:
三、报名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2.所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须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者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 版)”进行查询。
3.报考学生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4.大连民族大学2020年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四、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1.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可下载《大连民族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表》,并根据相关要求于2020年7月24日前提交报名材料。学校将对报名学生资格进行审核。
2.7月26日,学校公布通过资格审核学生名单。
3.7月27日,学校组织各专业专家组进行远程面试(满分100分)。按学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学分绩点×20×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学生优先录取。面试成绩60分(不含)以下的学生不予录取。远程面试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7月28日,学校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五、学费标准
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费按学校对应第一学位专业的学年学费标准,按年度缴纳学年学费。
各专业学年学费标准最终依据辽宁省物价部门文件执行,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实际在校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每学年住宿费:四人间 1200 元/生,六人间 1000 元/生。
六、领导机构、监督及新生复查
1.大连民族大学第二学位招生工作将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受理对学校招生工作中涉嫌违规违纪或失职失责等问题的举报。
3.学生入学后,学校将在 3 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4.第二学士学位录取新生应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按时入学报到;报到时无法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报到时因具有其他高等教育在读学籍的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七、毕业证、学位证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年限,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已修学分达到必修学分80%以上者,发给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发给肄业证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2.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八、毕业派遣
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九、咨询及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41187656147、15642537060
专业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411-87531789
学校网址:http://www.dlnu.e.cn
招生信箱:[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邮政编码:116600
十、本简章由大连民族大学教务处、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 年版)
附件 2:大连民族大学 2020 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表:
⑦ 大连民族大学专业录取规则是什么
本科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须达2B以上,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择优录取。对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实行“各专业招生计划总数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若有退档,不进行顺延录取。浙江省分段平行录取,按招生计划1:1专业平行志愿录取。上海市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进行专业组内的专业录取,专业调剂只在专业组内进行。具体录取原则详见《大连民族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