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技大学招生电话
1. 谁知道海南大学和辽宁科技大学招生办电话吗
海南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
电话:0898-66266469
辽宁科技大学本部:
电话:0412-5929096
打了会不会有人接就不知道了,因为有些学校的招生办是请的学生助理回答的咨询热线,因为太多咨询电话了,有时也不会接,但你一直打是可以打通的
2. 辽宁科技大学成考报名办法、时间及地点能否详细介绍
辽宁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目前仅有业余和函授两种形式。业余的授课方式一般在院校驻地招收学生,安排夜晚或双休日上课;函授教学主要以有计划、有组织、有指导的自学为主,并组织系统的集中面授。上课地点在函授站或教学基地,校本部不单独开班。
辽宁科技大学招收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有三种类型:高中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专科、专科起点升本科。
高中起点升本科学制为5年、高中起点升专科学制为2.5年、专科起点升本科学制为2.5年。
1.辽宁科技大学报名办法:按各省规定的报名程序和时间进行。一般各省报考手续分两次。第一次,考生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的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和相关信息,并自愿选择现场摄像的报名点;第二次,考生到自己选择的报名点按照自己的网报号交报名费及报名材料、摄像,核对信息。两次缺一不可。
现场报名手续:考生本人持下列证件及资料报名: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属规定的照顾对象所需的有关证明(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以后补交证明一律无效。
2.辽宁科技大学报名时间: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3.辽宁科技大学报名地点:考生到所在地的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就近报考。一般在8月中下旬可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报名网址进行报名,9月初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4.按各省招生部门规定缴纳报名费并填报志愿。
5.实行报名改革试点省份的考生需按规定时间进行志愿确认。
(具体报名方法、时间、地点详细安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以上仅供参考)
辽宁科技大学成考助学班报名简章:https://www.87dh.com/xl/
辽宁科技大学成考社会报名入口:https://www.87dh.com/xl/
3. 10年辽宁科技大学招生电话
辽宁科技大学招生电话:0412-5929096
4. 辽宁科技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 辽宁科技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
普通本科专业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英语、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机械工艺技术、测控技术与仪器、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化学、冶金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测绘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能源化学工程、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环境工程、建筑学、生物工程、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电子商务、旅游管理、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在主校区办学:具体地址是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千山中路185—1号。
高职专科升本科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冶金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旅游管理在 辽宁科技大学 职教城校区办学:具体地址是辽宁省鞍山市千山西路690号;软件工程在主校区办学:具体地址是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千山中路185—1号。
中职升本科专业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机械工艺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旅游管理在 辽宁科技大学 职教城校区办学:具体地址是辽宁省鞍山市千山西路690号。
高职专科专业人民武装在我校人民武装学院校区办学,地址在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汤岗子镇泉东一街7号(省军区教导大队院内)。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学习年限:本科学制为四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三年到八年;本科学制为五年专业,学习年限为四年到八年。高职专科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47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31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以上教师634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7405.28万元,图书149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
学校招生计划依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经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分专业招生计划,主要满足学校一流学科和重点支持学科的专业计划。
2.预留计划比例和使用原则:
学校预留本科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情况。其中,普通类专业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艺术类专业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3%。
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
3.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1)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要求口试成绩优良。
(2)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鞍山市职教城校区办学的中职升本科专业及高职专科人民武装专业,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4.我校招生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三、专业设置说明
本科: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020301K
金融学
四年
经济学
经济学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四年
经济学
经济学
030101K
法学
四年
法学
法学
050201
英语
四年
文学
文学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四年
理学
理学
070202
应用物理学
四年
理学
理学
070302
应用化学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201
机械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20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205
工业设计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206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208
汽车服务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209T
机械工艺技术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401
材料科学与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403
材料化学
四年
理学
理学
080404
冶金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406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501
能源与动力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703
通信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705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801
自动化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902
软件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903
网络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1001
土木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1006T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1201
测绘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四年
工学
工学
081304T
能源化学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1501
采矿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1503
矿物加工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2502
环境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2801
建筑学
五年
工学
工学
083001
生物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120201K
工商管理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120202
市场营销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120203K
会计学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120204
财务管理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120801
电子商务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120901K
旅游管理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130201
音乐表演
四年
艺术学
艺术学
130204
舞蹈表演
四年
艺术学
艺术学
130301
表演
四年
艺术学
艺术学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四年
艺术学
艺术学
130310
动画
四年
艺术学
艺术学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四年
艺术学
艺术学
130503
环境设计
四年
艺术学
艺术学
130504
产品设计
四年
艺术学
艺术学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二年
工学
工学
080404
冶金工程
二年
工学
工学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二年
工学
工学
080902
软件工程
二年
工学
工学
120901K
旅游管理
二年
管理学
管理学
高职: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650107
人民武装
三年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内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 辽宁科技大学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 辽宁科技大学 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 辽宁科技大学 学士学位证书。
专升本学生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内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 辽宁科技大学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专科起点本科”字样,符合 辽宁科技大学 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 辽宁科技大学 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内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 辽宁科技大学 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品学兼优学生可获得校内外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学校奖学金:一等3000元/年,二等1500元/年,三等1000元/年;其他校外奖助学金1000-5000元/年。特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每年2500元、4000元两个等级。学校可为学生办理鞍山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为部分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具体实施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年。贷款学生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及“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由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学生需提交学生证、本人及父母(经济担保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三份,由所在学院汇总申请材料报到学校助学管理办公室。
六、获奖说明
教育部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辽宁省全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
七、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无。
八、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
原则上按照各省(市、区)招生计划的110%的比例调阅档案(实行平行志愿省份的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按各省招办的要求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对加分投档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安排专业;对降分投档考生,按实际高考文化课成绩安排专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英语专业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00分;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数学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建筑学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入学后进行美术复试,不合格者将调整到相近专业学习;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专业在录取时原则上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2)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照顾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实行专业级差录取(招生省有明确规定的除外,其中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在第一至第六个专业志愿间实行),有专业志愿优于调剂志愿。
在各专业录取时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照顾分)高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照顾分)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的比较顺序是理工类专业依次比较数学加综合之和、数学、综合、外语;文史类专业依次比较语文加综合之和、语文、综合、外语。
6.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
具体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按有关省招考办的规定执行,详见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录取办法:
(1)报考条件:
凡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且在本省艺术专业统考考试成绩合格(无统考专业除外),有校考的省份须校考成绩合格。
凡我校有艺术类专业校考的省份,报考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才能报考,按校考专业课成绩计算录取。否则,不能报考。
凡我校无艺术类专业校考的省份,报考考生可根据本省专业统考成绩及计划报考,要求考生的省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本省专业统考满分成绩乘以70%以上(含70%,如辽宁省需要210分及以上)才能报考,按统考专业课成绩计算录取。否则,不能报考。
(2)计划安排情况说明:我校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的地区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原则上按合格生源与计划比例4:1,安排招生计划,对个别生源不足的省份,我校安排了0计划,合格考生可以报考,若达到我校录取标准,我校使用预留计划录取。
(3)录取原则:
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四个专业可以兼报,报考考生须专业课成绩合格且达到本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照顾分)×40%+专业课成绩×60%计算的综合分为录取基准成绩,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专业级差录取,四个专业可以兼报,专业级差1分(在第一至第四个专业志愿间实行),有专业志愿优于调剂志愿。
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报考考生须专业课成绩合格且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照顾分)×30%+专业课成绩×70%计算的综合分为录取基准成绩,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录取。
在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折算后的综合分高的考生;在折算后的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照顾分)分数高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照顾分)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的比较顺序是艺术理专业依次比较数学、综合、外语;艺术文专业依次比较语文、综合、外语。
7.联系电话、网址
辽宁科技大学 招生咨询电话:0412-5929096,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网址:http://www.ustl.e.cn。
辽宁科技大学 应用技术学院咨询电话:0412-5929368,网址:http://www.ustl.e.cn。
辽宁科技大学
5. 辽宁科技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全称):辽宁科技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千山中路185—1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84.2万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1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8平方米;生师比17.0:1;专任教师1186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7.6%,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5.0%;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5678.9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5722.3元;图书184.2万册,生均图书81.2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学校招生计划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国家发展战略、行业发展趋势和区域协调发展需要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就业情况、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2.预留计划比例和使用原则:不设预留计划。
3.有语种限制的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音乐表演、表演、动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中职升本科专业,学校外语课程原则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4.我校招生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5.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招生考试部门和我校官网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说明
本科专业设置如下: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
年限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
(元/年/生)
1
020301K
金融学
四年
3-8年
文史/理工
经济学
4200
2
020302
金融工程
四年
3-8年
文史/理工
经济学
4200
3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四年
3-8年
文史/理工
经济学
4200
4
030101K
法学
四年
3-8年
文史/理工
法学
4200
5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四年
3-8年
理工
理学
4200
6
070202
应用物理学
四年
3-8年
理工
理学
4200
7
070302
应用化学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8
080201
机械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9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10
08020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11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12
080205
工业设计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800
13
080206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14
080208
汽车服务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800
15
080209T
机械工艺技术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16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17
080401
材料科学与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18
080403
材料化学
四年
3-8年
理工
理学
4200
19
080404
冶金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20
080406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21
080412T
功能材料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22
080501
能源与动力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23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800
24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800
25
080703
通信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800
26
080705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800
27
080801
自动化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800
28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800
29
080902
软件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一二学年4600元/年•人;三四学年12700元/年•人
30
080903
网络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一二学年4600元/年•人;三四学年12700元/年•人
31
080905
物联网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800
32
081001
土木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33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34
081006T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35
081201
测绘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36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37
081304T
能源化学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38
081501
采矿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39
081503
矿物加工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40
082502
环境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41
082801
建筑学
五年
4-9年
理工
工学
4800
42
083001
生物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43
120105
工程造价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44
120201K
工商管理
四年
3-8年
文史/理工
管理学
4200
45
120202
市场营销
四年
3-8年
文史/理工
管理学
4200
46
120203K
会计学
四年
3-8年
文史/理工
管理学
4200
47
120204
财务管理
四年
3-8年
文史/理工
管理学
4200
48
120901K
旅游管理
四年
3-8年
文史/理工
管理学
4200
49
130201
音乐表演
四年
3-8年
艺术文/理
艺术学
10000
50
130301
表演
四年
3-8年
艺术文/理
艺术学
10000
51
130310
动画
四年
3-8年
艺术文/理
艺术学
10000
52
130503
环境设计
四年
3-8年
艺术文/理
艺术学
10000
53
130504
产品设计
四年
3-8年
艺术文/理
艺术学
100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内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具体按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规定执行。
五、收退费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已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各专业实际收费标准按辽宁省发改委最新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1000—1200元/生·年。
2.学费和住宿费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依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3.奖助学贷等助学措施:
国家(省政府)奖学金:由中央政府(省政府)设立,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生,奖励标准8000元/年·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5000元/年·人。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省和市三级政府共同出资设立,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省属学校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全部由省以上财政负担。资助标准为一等助学金4400元/生•年、二等助学金2750元/生•年。
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标准:一等3000元/年·人;二等1500元/年·人;三等1000元/年·人。
校外奖助学金:学校设立董事会奖学金等20余项校外奖助学金,奖励标准:1000-10000元/年·人。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年·人。学校可为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具体实施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具体按各省招生考试部门的要求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3.院校志愿及录取办法:
普通类: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考生报考院校志愿顺序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批次,学校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录取。
艺术类:我校招生的艺术类专业使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要求考生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目统考(联考)成绩合格,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投档条件。在辽宁省招生的动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等美术类专业为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对应省统考类别为美术类、统考专业为美术类、专业方向为美术类、成绩专门化要求为美术类;音乐表演、表演等非美术类专业为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有序志愿投档录取,音乐表演专业对应省统考类别为音乐舞蹈类、统考专业为音乐表演、专业方向为声乐演唱、成绩专门化要求为流行、美声、民声(任意一项均可)。表演专业对应省统考类别为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专业为表演,专业方向为表演,成绩专门化要求为表演。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方式,按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部门政策执行。在征集志愿录取时,按照征集省份招考部门规定执行。
4. 中(高)职升学:考生取得相应录取资格,总成绩(统考科目、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成绩总和)达到省规定录取分数线,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录取。当总成绩相 同时,高职升学考生(非师范类专业)依次按照数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中职升学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高职升学退役士兵考生的录取工作按辽宁省招考办相关政策执行。
5.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我校在录取中执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部门关于高考加分政策。
6.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分数优先原则
普通类:按考生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采取“分数优先”方式安排专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成绩或相关科目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招生省有明确规定的除外,以招生省的录取规定为学校录取原则)。
在各专业录取时,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理工类专业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文史类专业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对已经实行高考改革且不分文理的省份,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软件工程、网络工程属于高收费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调剂录取填报普通学费专业志愿的考生。
艺术类:实行“分数优先”录取原则,报考考生须专业课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符合我校的录取条件,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录取,有专业志愿优于调剂志愿。
在各专业录取时,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艺术理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艺术文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对已经实行高考改革且不分文理的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招生省份有统一录取原则执行该省录取原则,若无明确规定,执行我校录取原则。
6.违规考生的处理:
入学后,经复查有违反招生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7.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咨询电话:0412-5929092/6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网址:http://www.ustl.e.cn
6. 2020年辽宁科技大学新生开学入学须知指南和报到时间
1、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按规定日期到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亲属到校办理请假手续并交清第一年学费),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两张身份证复印件,辽宁省内新生不迁户口、省外新生可以迁户口,户口迁至辽宁科技大学。
3、党员要带县(市)以上组织关系介绍信,团员要带团员证,凭证接转组织关系。
4、新生入学时,档案自带或由毕业中学邮寄到我校学生处学生事务管理中心(辽宁省鞍山市千山中路185号,电话:0412-5928050),不得更改姓名。身份证、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录取通知书、档案等的姓名须一致,否则不予办理报到手续。
5、新生赴校凭录取通知书购买火车、船票,享受半价优惠,费用自理。
6、新生报到时须准备同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8张。
7、我校实行缴费注册制度,不交清相关费用,不予注册。困难家庭学生如需办理助学贷款,请到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并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报到时须提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
8、根据有关收费管理规定,学校为每位新生办理了中国银行借记卡一张,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去,新生必须将学费、宿费、杂费、行李费按合计总金额于8月20日前存入此卡,到校后凭存款回执以及到账凭证办理入学手续。费用标准如下:
学费标准: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动画、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10000元/人·年;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两个专业前两年4600元/人·年,后两年12700元/人·年;英语、建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工业设计、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等9个专业4800元/人·年;其余本科专业4200元/人·年。
住宿费标准:1200元/人·年,入住后按实际住宿标准多退少补。
杂费标准:1285元,其中包括运动服款125元、体检费60元、预交书款1000元、预交餐费100元。
行李费标准:470元,包括棉被1床、棉褥1床、被罩2个、被蒙1个、床单2条、枕头1个、枕套2个、枕巾2条、夏凉被1条、蚊帐1顶、毛巾2条。
9、新生须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保险,保费总额160元/年,有关要求详见保险政策说明,报到时须提交一份承诺书。
报到时间:8月30日、31日;
报到地点:辽宁科技大学博雅广场
到校交通:火车站北乘去千山方向8路公共汽车到科技大学(龙源公寓站)下车,前行走过街天桥进入校内即是;乘出租车大约18元;高铁西站乘22路公交车至五一路站下车转乘30路公交车到终点站下车南行约500米到达;乘出租车大约40元(8月29日晚18:00至8月31日下午16:00在鞍山火车站学校有接站车;8月30日、31日早7:00-晚22:00在高铁鞍山西站学校有接站车)。
学校地址:鞍山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千山中路185号
邮编:114051
学校网址:www.ustl.e.cn
E-mail:[email protected]
招生办公室电话:0412-5929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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