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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3-02-16 03:03:26

㈠ 内蒙古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为确保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意见》(教学〔2011〕9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内蒙古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一)学校全称:内蒙古大学,学校国标代码:10126

(二)学校校址

北校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南校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24号

满洲里校区:满洲里市华埠大街1号

(三)办学层次

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包括博士、硕士、本科、高职高专。办学体系完备,除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外,还有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等。

(四)办学类型

内蒙古大学创建于1957年,是国家在少数民族地区创建最早的综合大学。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97年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04年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教育部共建大学,2012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高校,2016年被国务院确定为中西部“一省一校”重点支持建设高校。2017年学校被国家确定为“双一流”建设高校,2018年成为教育部与自治区人民政府“部区合建”高校,即部建高校,纳入教育部直属高校排序。学校是“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8年度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

经过60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了较为齐全的学科门类,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11个门类,具有博士、硕士、本科、高职高专等教育层次,已成为一所具有鲜明民族特色和地区特色,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综合性大学。

(五)学习形式

所有计划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计划。

(六)学习地点

满洲里校区所属各专业学生在满洲里市学习,其他学院学生在内蒙古大学南校区或北校区学习。

(七)颁发毕业证书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政治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取得应修学分,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内蒙古大学毕业证书。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二、招生计划与录取批次、录取要求

(一)招生计划

分省来源计划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以在内蒙古大学招生网查询。

网址:http://zhaosheng.imu.e.cn。

(二)录取批次

1.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录取;

2.国家专项、地方专项:本科提前批录取;

3.普通本科:本科一批录取(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该省政策执行);

4.高职高专:高职高专批录取。

(三)外语语种

英语专业要求报考英语,俄语专业要求报考英语或俄语,日语专业要求报考英语。

(四)外语口试要求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具有口试成绩,同时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包括笔试、口试)及格(笔试和口试均达到总分的60%)。

(五)体检标准

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六)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招生

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和《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19〕155号)等文件要求,制定《2020年内蒙古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20年内蒙古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做好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工作。

三、录取规则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提档比例

在所有省区所有录取批次所有类别本科计划均按不超过1:1.05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第一志愿录取工作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或计划所在省(市、自治区)再次征集志愿的考生,若第二志愿或者征集志愿之后仍有个别专业未完成录取,学校可以对剩余专业计划调剂使用。

(二)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时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对在我校投档比例线上且已经投档我校符合条件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内蒙古自治区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录取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采用“分数优先”的方式录取,即在同一个学校志愿中,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专业之间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考生成绩排序相同时,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文科综合、外语(蒙朝语授课考生取外语、汉考三级成绩高者)、文科数学择优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外语(蒙朝语授课考生取外语、汉考三级成绩高者)择优录取。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2020年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使用内蒙古艺术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校考成绩,报名及考试办法按内蒙古艺术学院要求执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蒙古语授课)不进行专业考试,考生只须参加普通高考,招收具有较高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蒙古语授课)修养,且已报名参加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蒙授其他艺术考生。满洲里校区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使用内蒙古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报考以上专业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高考分数达到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前提下: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成绩×60% 与高考文化课成绩×40% 相加后的成绩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排序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成绩、语文、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蒙古语授课)在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蒙授其他艺术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当考生成绩排序相同时,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3.满洲里校区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排序相同时,依次按专业统考成绩、语文、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四)运动训练专业录取规则

考生在不低于文化成绩180分、体育专项成绩45分的基础上,按照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按考生志愿先后顺序和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按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综合分排序相同时,依次按体育专项成绩、文化课单考成绩择优录取。

(五)高水平运动队(足球)录取规则

根据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按位置划定体育专项考试合格分数线及考生所享受的文化课优惠政策。

1. 参加我校体育专项考试的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的考生,成绩确实突出者给予文化课单独考试资格,免于参加普通高考。按照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30%与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相加后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此类考生公示的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20%。

2.对于我校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省份的情况,按照教育部和生源省份的相关规定执行)。此类考生的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30%。

3.对于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确实需要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仅保留一个普通本科批次的生源省份,按照该生源省份的相关规定执行),录取时按我校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分位置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优惠加分政策与分数排序

(一)优惠加分

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和降分投档优先录取的政策和做法。

(二)分数排序

依据政策加分后的分数排序确定录取优先次序。

五、学费、住宿费和新生奖学金

(一)学费

1.本科:文史类4620元/年·人;财经类4840元/年·人;理工农类5060元/年·人;艺术类、体育类7200元/年·人;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9000元/年·人。高中阶段蒙古语授课考生在相应类别基础上学费减免20%。八省区协作计划招收的蒙古语授课学生的收费标准与汉语授课学生收费标准相同。

2.高职高专:5000元/年·人。

(二)住宿费

1000元/年·人—1100元/年·人。

新生入学收费具体以各省(市)、自治区物价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学生入学后如国家收费政策进行调整,学校收费标准亦做相应调整。

(三)新生入学奖学金

新生入学奖学金分为标兵新生奖学金、基地新生奖学金、高中阶段蒙古语授课新生奖学金(以下简称蒙授新生奖学金)三类。

1.对按照普通文科、普通理科、蒙授文科、蒙授理科四个类别录取到我校前6名的学生颁发标兵新生奖学金。

名额和等级:特等奖不限名额,奖金每人50000元;一等奖4人,奖金每人14000元;二等奖8人,奖金每人7000元;三等奖12人,奖金每人3500元。

获奖条件:按“新生高考实考分与新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的比值由高到低按四个类别排序,遴选1名、2名、3名学生分别颁发一等、二等、三等标兵新生奖学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理科前100名、普通文科前50名,内蒙古自治区蒙授文科前10名、蒙授理科前10名的新生颁发特等标兵新生奖学金。

2.基地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录取到我校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的学生。凡录取到基地班的学生,入学后每人发放500元奖学金。

3.蒙授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录取到我校的高中阶段蒙古语授课的学生。凡录取到我校的高中阶段蒙古语授课的学生,入学后每人发放350元奖学金。蒙古语言文学基地学生不颁发蒙授新生奖学金。

六、学校负责,接受监督

(一)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成立由分管校长任主任、教务处处长任副主任、学校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招生工作中的具体事宜。

(二)学校对招生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要求工作人员认真贯彻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确保学校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三)严格遵守招生录取原则,杜绝和防止录取过程中的舞弊行为,对违反录取原则和招生工作纪律的人和事,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四)内蒙古大学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

(五)所有被录取学生,一经办理录取手续,实时在内蒙古大学招生网站公布和公示。

(六)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认真接受社会监督。

(七)内蒙古大学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㈡ 2013年内蒙古大学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13年内蒙古大学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我说。
为继续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学〔2005〕4号)和《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实施办法》(内招考委办发〔2012〕5号)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制定内蒙古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一)学校全称:内蒙古大学,学校国标代码:10126

(二)学校校址

北校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南校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24号

鄂尔多斯校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

满洲里校区:满洲里市华埠大街1号

(三)办学层次

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包括博士、硕士、本科、高职高专。办学体系完备,除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外,还有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等。

(四)办学性质

地方综合性大学,国家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学校。所有招生计划均为国家任务。

(五)学习形式

所有计划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计划。

(六)学习地点

鄂尔多斯学院所属各专业录取学生在鄂尔多斯市学习,满洲里学院所属各专业录取学生在满洲里市学习,其他学生在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学习(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哲学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公共管理学院、艺术学院、交通学院等学院学生在内蒙古大学南校区学习,其他学院学生在北校区学习)。

(七)办学特点

内蒙古大学创建于1957年,是国家在少数民族地区创建最早的综合大学。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97年首批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2004年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学校。2004年被教育部评为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优秀院校。是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校。2012年入选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经过50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了较为齐全的学科门类,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十大门类,具有博士、硕士、本科、高职高专等教育层次,已成为一所具有鲜明民族特色和地区特色,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综合性大学。

(八)办学定位

具有鲜明民族特色、地区特色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综合大学。

二、招生计划与录取批次、录取要求

(一)招生计划

按教育部新公布的专业目录及要求编制专业计划,内蒙古大学2013年招生总数为4770人。其中本科4050人,高职高专720人。

(二)录取批次

1.国防生:提前录取(随军事院校一同录取),政审、体检等按军事院校相同的标准进行,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为当地的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

2.艺术类本科:本科提前录取;

3.普通本科:本科一批录取;

4.高职高专:专科一批录取。

(三)计划公布

分省来源计划与专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可以同时在内蒙古大学招生管理网站查询。

网址:http//www.ndzsw.cn或http://zhaosheng.imu.e.cn。

(四)外语语种

本科:外语类专业,英语专业要求报考英语,俄语专业要求报考英语或俄语,日语专业要求报考英语。

(五)外语口试要求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具有口试成绩,同时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包括笔试、口试)都在及格以上(笔试和口试均达到总分的60%以上)。

(六)体检标准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国防生继续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总参、总政、总后〔2006〕6号)执行。

(七)男女比例

所有国防生计划只招收应届男生,艺术类部分专业男女分开招生,已在招生计划中注明。其他专业无性别要求。

(八)保送生录取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实施办法。

(九)高水平运动员

按照《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09〕33号)及《关于做好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内教招考普〔2013〕6号)等文件要求,进行高水平运动队员选拔录取工作。

三、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提档比例

在所有省区所有录取批次所有类别(不含艺术类)均按不超过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三)非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内蒙古自治区录取时,采取“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所有第一志愿考生处理结束之后,才开始处理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投档之后,第一志愿考生的预录取结果不再进行变更)。在报考我校的同一志愿中,采用“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外其他省市录取采用“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同一个志愿中,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录取,专业之间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校内专业投档,先按学校招生计划的1:1进行投档。如果某专业录取不足,在候补的考生中顺延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如生源仍然不足,调剂录取其它专业志愿考生。

(四)内蒙古自治区考生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报考我校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报考我校其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内蒙古大学组织的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校专业联考本科合格分数线。高考分数必须达到自治区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

各专业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美术类、音乐类专业按专业成绩×0.6与高考文化课成绩×0.4相加后的成绩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其他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如下:

?播音与主持艺术(蒙语授课,专业代号18)、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代号7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代号53)、舞蹈编导(舞蹈教育-女,专业代号54)、表演(男,专业代号60)、表演(女,专业代号61)、表演(音乐剧-男,专业代号63)、表演(音乐剧-女,专业代号64)等专业,按专业成绩×60% 与高考文化课成绩×40% 相加后的成绩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表演(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代号67)、播音与主持艺术(男,专业代号68)、播音与主持艺术(女,专业代号69)、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代号70)、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代号71)、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代号73)等专业,按专业成绩×40% 与高考文化课成绩×60% 相加后的成绩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ƒ舞蹈编导(舞蹈表演-男,专业代号55) 、舞蹈编导(舞蹈表演-女,专业代号56) 、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与教育-女,专业代号57) 、舞蹈编导(国标舞-男,专业代号58) 、舞蹈编导(国标舞-女,专业代号59) 、表演(服装表演,专业代号62) 、表演(二人台表演-男,专业代号65) 、表演(二人台表演-女,专业代号66)等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相应类别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内蒙古自治区外各省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内蒙古自治区外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有相关艺术类省级统考,考生应在符合省考本科合格的前提下,参加我校校考并取得合格成绩。同时要求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最低分数控制线。

考生在省考合格并参加内蒙古大学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取得合格成绩,高考文化课达到当地艺术类本科最低分数控制线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60% 与高考文化课成绩×40% 相加后根据总分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内蒙古大学未设校考的省份(和部分专业),在相应省份省考专业考试合格,高考文化课达到艺术类本科要求的情况下,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第一志愿录取工作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或计划所在省(市、自治区)再次征集志愿的考生,若第二志愿或者征集志愿之后仍有个别专业未完成录取,则学校可以对剩余专业计划调剂使用。

四、部分专业招生科类及按类招生和培养办法、部分专业单科成绩要求

(一)法学院法学专业从普通文科(文史类)和蒙授文科录取。

(二)外国语学院日语专业从普通文科(文史类)和蒙授文科中录取。英语专业要求外语口试和外语笔试成绩均及格以上。

(三)蒙古语言文学(文理综合班)专业从蒙授文科、蒙授理科中录取。其中蒙授理科只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中录取。如果专业志愿考生录取不足,不进行调剂,剩余计划调剂给蒙授文科专业。

(四)表演(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代号67) 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代号68、69)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代号70) 专业、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代号71)专业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五)艺术类考生,按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的科类划分,分科类分专业录取。艺术类考生要严格按照其所持有的专业考试合格证的专业报考,专业代号按照专业考试合格证中的代号填写,不得报考没有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的专业。由于艺术类考生按专业分别制定录取办法和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根据《关于高等学校在校生转学(专业)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教高函[2008]22号),艺术类新生入学后,在校期间一律不得转专业学习。

五、部分专业的年龄、身高要求

(一)国防生要求必须是199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男生。

(二)报考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代号55、56)的考生,女身高1.62米以上,男身高1.72米以上。
    (三)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蒙授,专业代号18)、表演(专业代号60、61)、表演(二人台表演,专业代号65、66)、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代号68、69)的考生,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发音器官残疾,无色盲、夜盲;女身高1.60米以上,男身高1.70米以上。
    (四)报考表演(服装表演,专业代号62)的考生,要求女身高1.70米以上,男身高1.85米以上。
    (五)报考美术、艺术设计类的考生,无色盲、无夜盲。

六、优惠加分政策与分数排序

(一)优惠加分

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和降分投档优先录取的政策和做法。

(二)分数排序

依据政策加分后的分数排序确定录取优先次序。

七、学费、住宿费和新生奖学金

(一)学费

1.本科:普通文科(文史类)、普通理科(理工类)3500元/年·人 ;汉授艺术7200元/年·人;蒙授文科、蒙授理科2800元/年·人;蒙授艺术5760元/年·人。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8000元/年·人。八省区协作计划招收的蒙语授课学生的收费标准与相应类别的汉语授课学生收费标准相同。

2.高职高专:5000元/年·人。

(二)住宿费

600元/年·人—1000元/年·人。

(三) 新生入学收费具体以各省(市)、自治区物价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学生入学后如国家收费政策进行调整,学校收费标准亦做相应调整。

(四)新生奖学金

对录取到我校各个类别的前3名颁发新生入学奖学金。奖金分别为:特等奖5000元、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获特等奖的考生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普通理科省(市、自治区)前100名;普通文科省(市、自治区)前50名;蒙授文科省(市、自治区)前10名;蒙授理科省(市、自治区)前10名。

新生奖学金高考分数计算方法是,本人高考实考分(不含任何加分)/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按照这个方法计算分数之后不分省份全国统一排序,由高分到低分选择各个类别的前3名颁发奖学金。

所有高中阶段蒙语授课学生均颁发专业奖学金280—500元/年·人(不含八省区协作计划录取的蒙语授课学生)。

八、学校负责,接受监督

(一)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成立由分管校长任主任、教务处处长任副主任、学校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招生工作中的具体事宜。

(二)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负责监察整个招生录取过程。

(三)学校对招生办公室、各院系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要求工作人员认真贯彻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确保学校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四)严格遵守招生录取原则,杜绝和防止录取过程中的舞弊行为,对违反录取原则和招生工作纪律的人和事,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五)内蒙古大学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

(六)所有被录取学生,一经办理录取手续,实时在内蒙古大学招生网站公布和公示。

(七)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认真接受社会监督。

㈢ 2009年内蒙古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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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继续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9〕2号)、《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学〔2005〕4号)和《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实施办法》(内蒙教招考普发〔2009〕1号)等政策法规和文件要求,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制定了内蒙古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一)学校全称:内蒙古大学,学校国标代码:10126 (二)学校校址 校本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南校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呼清公路零公里处 鄂尔多斯校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 满洲里校区:满洲里市华埠大街中段 (三)办学层次 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包括博士、硕士、本科、高职高专。办学体系完备,除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外,还有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等。 (四)办学性质 地方综合性大学,国家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学校。所有招生计划均为国家任务。 (五)学习形式 所有计划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计划。 (六)学习地点 鄂尔多斯学院所属各专业录取学生在鄂尔多斯市学习,满洲里学院所属各专业录取学生在满洲里市学习,其他学生在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学习(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哲学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公共管理学院、艺术学院、交通学院等学院学生在内蒙古大学南校区学习,其他学院学生在校本部学习)。 (七)办学特点 内蒙古大学创建于1957年,是国家在少数民族地区创建最早的综合大学。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97年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100所大学之一,2004年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学校。2004年本科教学工作在教育部评估中获“优秀”结论。经过50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了较为齐全的学科门类,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九大门类,具有博士、硕士、本科、高职高专等教育层次,已成为一所具有鲜明民族特色和地区特色,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综合性大学。 (八)办学定位 具有鲜明民族特色、地区特色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综合大学。
二、招生计划与录取批次、录取要求 (一)招生计划 内蒙古大学2009年招生总数为6390人,其中本科5490人、高职高专900人。本科学生中,普通文科(文史类)1425人、普通理科(理工类)2451人、蒙授文科402人、蒙授理科200人、蒙授艺术138人、汉授艺术874人。 本科招生计划5490人,按校区分布情况是:校本部1788人,南校区2002人(包括文科七学院805人、艺术学院937人、交通学院260人),鄂尔多斯校区800人(包括普通文科80人、普通理科660人、蒙授理科60人),满洲里校区900人(包括普通文科630人、普通理科180人、蒙授文科40人、汉授艺术50人)。 高职高专学生900人,校本部100人,南校区800人。 (二)录取批次 1.国防生:提前录取(随军事院校一同录取),政审、体检等按军事院校相同的标准进行,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为当地的本科一批录取线; 2.艺术类本科,包括汉授艺术(文)、汉授艺术(理)、蒙授艺术(文)、蒙授艺术(理):本科提前录取; 3.普通本科:本科一批录取; 4.高职高专:专科一批录取。 (三)计划公布 分省来源计划与专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可以同时在内蒙古大学招生管理网站查询。 网址:http//www.ndzsw.cn或http://zhaosheng.imu.e.cn。 (四)外语语种 1.本科:外语类专业,英语专业要求报考英语,俄语专业要求报考英语或俄语,日语专业要求报考英语;部分理工类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满洲里学院部分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俄语。 外语语种要求均在招生计划中注明,未注明语种的专业表示无外语语种要求。 2.高职高专:全部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 (五)外语口语要求 外语类各专业(包括英语、俄语、日语,含各专业方向)要求考生具有外语听力和口试成绩,同时要求外语单科成绩(包括笔试、听力和口语)都在及格以上(例如笔试90分以上,听力和口语都达到总分的60%以上)。 (六)体检标准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国防生继续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发〔2006〕6号)执行。 (七)男女比例 所有国防生计划只招收应届男生,艺术类部分专业男女分开招生,已在招生计划中注明。其他专业无性别要求。 (八)保送生录取 认真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内蒙古自治区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实施办法,做好保送生录取工作。 三、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提档比例 在所有省区所有录取批次所有类别考生均按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录取时,先在学校相应省份招生计划1:1的进档考生中安排专业,如果生源不足,从备选的0.2的考生中择优递补。 (三)非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区内录取时,采取“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所有第一志愿考生处理结束之后,才开始处理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投档之后,第一志愿考生的预录取结果不再进行变更)。 在报考我校的同一志愿中,采用“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 区外录取采用“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同一个志愿中,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录取,专业之间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校内专业投档,先按学校招生计划的1:1进行投档。如果某专业录取不足,在候补的考生中顺延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四)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报考我校艺术类各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内蒙古大学2009年艺术类专业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高考分数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高考报名时只能报考与合格成绩单专业代号相同的专业。 1.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各专业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绘画(专业代号01、11)、动画(专业代号02、12)、美术学(专业代号03、13)、雕塑(专业代号04、14)、艺术设计学(专业代号05、15)、艺术设计(广告、环艺、多媒体、装饰、工业品造型、舞台美术,专业代号06、16)、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专业代号07、17)和表演(影视表演,专业代号38,39)等专业,专业成绩(满分为500分)×60% 与高考文化课成绩×40% 相加后根据总分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音乐表演(民声专业代号19、民乐专业代号21、管乐专业代号23、弦乐专业代号24)、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代号26)、音乐学(音乐理论专业代号27、键盘教育专业代号28、声乐教育专业代号29)、舞蹈编导(舞蹈教育专业代号30)、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代号10、34、35)、公共事业管理(文化艺术管理专业代号48)、艺术设计(专业代号49,满洲里校区就读)等专业,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音乐表演(长调专业代号20、马头琴专业代号22、美声专业代号18、键盘专业代号25)、表演(舞蹈表演专业代号31、32,国标舞专业代号46、47,二人台表演专业代号36、37,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代号40),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学院划定的控制线者,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凡第一志愿报考内蒙古大学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如同时通过我校多个专业(专业代号不同)的专业考试,可以选择多个专业志愿报考。各个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按“专业志愿清录取”。 2.内蒙古自治区外各省考生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考生在参加内蒙古大学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前提下,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出档线者,录取时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我校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2009年面向河北省(35人)、山西省(39人)、山东省(35人)招生。 另外单列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甘肃、青海、新疆七省区长调、马头琴、舞蹈表演专业招生计划(12人)。考生必须到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参加考试。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出档线者,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七省区统一排序,按照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第一志愿录取工作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或计划所在省(市、自治区)再次征集志愿的考生,各个志愿间的分数级差为20分,级差计算的起点为我校艺术类各个类别的录取最低分,若第二志愿或者征集志愿之后仍有个别专业未完成录取,则学校可以对剩余专业计划调剂使用。
四、部分专业招生科类及按类招生和培养办法、部分专业单科成绩要求 (一)法学院法学专业从普通文科(文史类)和蒙授文科录取。 (二)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从普通文科(文史类)、普通理科(理工类)中录取;俄语专业从普通文科(文史类)中录取;日语专业从普通文科(文史类)和蒙授文科中录取。要求外语口试、听力和外语单科成绩均及格以上。 (三)蒙古语言文学(文理综合班)专业从蒙授文科、蒙授理科中录取,要求考生的数学成绩不低于80分。其中蒙授理科只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中录取。如果专业志愿考生录取不足,不进行调剂,剩余计划调剂给蒙授文科专业。 (四)艺术类考生,按蒙语授课艺术类文科、蒙语授课艺术类理科、汉语授课艺术类文科和汉语授课艺术类理科分专业录取。艺术类考生要严格按照其所持有的专业考试合格证的专业报考,专业代号按照专业考试合格证中的代号填写,不得报考没有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的专业。由于艺术类考生按专业分别制定录取办法和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根据《关于高等学校在校生转学(专业)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教高函〔2008〕22号),艺术类新生入学后,在校期间一律不得转专业学习。 (五)计算机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新生入学后将实行按类教学,在本科三年级开始分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和电子商务两个本科专业学习。 (六)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新生入学后将实行按类教学,经济学类在本科三年级开始分为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三个本科专业学习;工商管理类在本科三年级开始分为管理科学、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4个本科专业学习。 (七)生命科学学院按大类招生,包括生物科学类和环境科学类两大类,生物科学类包括生物科学和生物技术两个专业,环境科学类包括生态学和环境科学两个专业。新生入学后从生物科学专业中选拔国家生物学基地20人,从生物技术专业中选拔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30人;从生态学专业中选拔国家生物学基地10人。其他学生2年后开始分专业学习。2009年生物工程专业恢复招生。 (八)新生入学后,从哲学、历史学、汉语言文学专业中选拔文史哲基地40人。 (九)其他专业根据所属学科从相应科类中录取。 (十)软件工程专业在内蒙古大学软件学院就读,按照软件产业的特点,充分考虑软件市场对软件人才的实际需求,培养熟悉大型软件开发规范、有较强实践动手能力的应用型软件人才。本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招收无专业志愿考生。 五、部分专业的年龄、身高要求 (一)国防生要求必须是198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男生。 (二)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旅游管理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58cm以上,男生身高170cm以上。 (三)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70cm以上,男生身高185cm以上;表演(舞蹈表演—男舞)专业要求身高172cm以上;表演(舞蹈表演—女舞)专业要求身高162cm以上。 (四)蒙授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 六、优惠加分政策与分数排序 (一)优惠加分 根据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教学〔2009〕2号),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和降分投档优先录取的政策和做法。 (二)分数排序 依据政策加分后的分数排序确定录取优先次序。 七、学费、住宿费和新生奖学金 (一)学费 1.本科:普通文科(文史类)、普通理科(理工类)3500元/年·人;汉授艺术7200元/年·人;蒙授文科、蒙授理科2800元/年·人;蒙授艺术5760元/年·人。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8000元/年·人。八省区协作计划招收的蒙语授课学生的收费标准与相应类别的汉语授课学生收费标准相同。 2.高职高专:交通学院5000元/年·人;生命科学学院4500元/年·人。 (二)住宿费 600元/年·人—1000元/年·人。 (三)新生入学收费具体以各省(市)、自治区物价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学生入学后如国家收费政策进行调整,学校收费标准亦做相应调整。 (四)新生奖学金 对录取到我校第一志愿各个类别的前3名颁发新生入学奖学金。奖金分别为:特等奖5000元、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获特等奖的考生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普通理科省(市、自治区)前100名;普通文科省(市、自治区)前50名;蒙授文科省(市、自治区)前10名;蒙授理科省(市、自治区)前10名。 所有高中阶段蒙语授课学生均颁发专业奖学金280—500元/年·人(不含八省区协作计划录取的蒙语授课学生)。 八、学校负责,接受监督 (一)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成立由分管校长任主任、教务处处长任副主任、学校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招生工作中的具体事宜。 (二)学校成立以校纪委书记为主任的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负责监察整个招生录取过程。 (三)学校对招生办公室、各院系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要求工作人员认真贯彻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确保学校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四)严格遵守招生录取原则,杜绝和防止录取过程中的舞弊行为,对违反录取原则和招生工作纪律的人和事,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五)内蒙古大学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 (六)所有被录取学生,一经办理录取手续,实时在内蒙古大学招生网站公布和公示。 (七)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认真接受社会监督。 

㈣ 2022年内蒙古大学招生章程

内蒙古大学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学校建于1957年,校区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是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办学体系完备。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内蒙古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内蒙古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为确保学校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意见》(教学〔2011〕9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内蒙古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一)学校全称:内蒙古大学,学校国标代码:10126

(二)学校校址

北校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南校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郭勒南路49号

(三)办学层次

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办学体系完备,除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外,还有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等。

(四)办学类型

内蒙古大学(公办)创建于1957年,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97年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04年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教育部共建大学,2012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高校,2016年被国务院确定为中西部“一省一校”重点支持建设高校。2017年学校被国家确定为“双一流”建设高校,2018年成为教育部与自治区人民政府“部区合建”高校。学校是“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8年度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

经过60多年的发展,学校形成了较为齐全的学科门类,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11个门类,已成为一所特色鲜明、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综合性大学。

(五)学习形式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

(六)学习地点

呼和浩特市(距北京2.5小时高铁)。

(七)颁发毕业证书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政治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取得应修学分,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内蒙古大学毕业证书。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二、招生计划与录取批次、录取要求

(一)招生计划

分省来源计划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以在内蒙古大学招生网查询。

网址:。

(二)录取批次

1.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录取;

2.国家专项、地方专项:本科提前批录取;

3.普通本科:本科一批录取(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该省政策执行);

(三)外语语种

英语专业要求应试语种为英语,俄语专业要求应试语种为英语或俄语,日语专业要求应试语种为英语。

(四)外语口试要求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具有口试成绩,同时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包括笔试、口试)及格(笔试和口试均达到总分的60%)。

(五)体检标准

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录取规则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提档比例

所有省区普通类计划均按不超过1:1.05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艺术类计划提档比例按所在省区规定执行。

第一志愿录取工作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或计划所在省(市、自治区)再次征集志愿的考生,若第二志愿或者征集志愿之后仍有个别专业未完成录取,学校可以对剩余专业计划调剂使用。

(二)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时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采用“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对在我校投档比例线上且已经投档我校符合条件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内蒙古自治区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录取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采用“分数优先”的方式录取,即在同一个学校志愿中,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专业之间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对于已投档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对文科、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理科、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分数达到内蒙古自治区其他艺术或蒙授其他艺术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前提下: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依据专业成绩×60% 与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 相加后的综合成绩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采用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排序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四)运动训练专业录取规则

考生在不低于文化成绩200分、体育专项成绩60分的基础上,按照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按考生志愿先后顺序和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按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综合分排序相同时,依次按体育专项成绩、文化课单考中的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四、优惠加分政策与分数排序

(一)优惠加分

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有关加分投档优先录取的政策和办法。

(二)分数排序

依据投档分数排序确定录取优先次序。

五、收费标准、资助政策

(一)学费

文史类4620元/年·人;财经类4840元/年·人;理工农类5060元/年·人;艺术类、体育类7200元/年·人;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9000元/年·人。

(二)住宿费

1000元/年·人—1100元/年·人。

新生入学收费具体以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学生入学后如国家收费政策进行调整,学校收费标准亦做相应调整。

(三)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奖、助、贷、补、勤、减”六位一体学生资助体系;同时还设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毕业生求职补助”等帮扶措施。系统化的资助和帮扶,有力地将国家“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政策落到实处。

六、学校负责,接受监督

(一)学校成立由书记、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成立由分管校长任主任、教务处处长任副主任、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招生工作中的具体事宜。

(二)学校对招生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要求工作人员认真贯彻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确保学校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三)严格遵守招生录取原则,杜绝和防止录取过程中的舞弊行为,对违反录取原则和招生工作纪律的人和事,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四)内蒙古大学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

(五)所有被录取学生,一经办理录取手续,实时在内蒙古大学招生网站公布和公示。

(六)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认真接受社会监督。

(七)内蒙古大学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八)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㈤ 2012年内蒙古大学招生章程

考研频道我从官方网站转载《2012年内蒙古大学招生章程》一文,谢谢阅读!

       为继续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2号)、《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学〔2005〕4号)和《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实施办法》(内蒙教招考信发〔2011〕10号)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制定内蒙古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一)学校全称:内蒙古大学,学校国标代码:10126

(二)学校校址

北校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南校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24号

鄂尔多斯校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

满洲里校区:满洲里市华埠大街1号

(三)办学层次

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包括博士、硕士、本科、高职高专。办学体系完备,除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外,还有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等。

(四)办学性质

地方综合性大学,国家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学校。所有招生计划均为国家任务。

(五)学习形式

所有计划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计划。

(六)学习地点

鄂尔多斯学院所属各专业录取学生在鄂尔多斯市学习,满洲里学院所属各专业录取学生在满洲里市学习,其他学生在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学习(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哲学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公共管理学院、艺术学院、交通学院等学院学生在内蒙古大学南校区学习,其他学院学生在校本部学习)。

(七)办学特点

内蒙古大学创建于1957年,是国家在少数民族地区创建最早的综合大学。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97年首批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2004年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学校。2004年被教育部评为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优秀院校。2008年被批准为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学校。经过50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了较为齐全的学科门类,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十大门类,具有博士、硕士、本科、高职高专等教育层次,已成为一所具有鲜明民族特色和地区特色,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综合性大学。

(八)办学定位

具有鲜明民族特色、地区特色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综合大学。

二、招生计划与录取批次、录取要求

(一)招生计划

内蒙古大学2012年招生总数为4900人。其中本科4100人,高职高专800人。

(二)录取批次

1.国防生:提前录取(随军事院校一同录取),政审、体检等按军事院校相同的标准进行,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为当地的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

2.艺术类本科:本科提前录取;

3.普通本科:本科一批录取;

4.高职高专:专科一批录取。

(三)计划公布

分省来源计划与专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可以同时在内蒙古大学招生管理网站查询。

网址:http//www.ndzsw.cn或http://zhaosheng.imu.e.cn。

(四)外语语种

本科:外语类专业,英语专业要求报考英语,俄语专业要求报考英语或俄语,日语专业要求报考英语。

(五)外语口试要求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具有口试成绩,同时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包括笔试、口试)都在及格以上(笔试和口试均达到总分的60%以上)。

(六)体检标准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国防生继续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总参、总政、总后〔2006〕6号)执行。

(七)男女比例

所有国防生计划只招收应届男生,艺术类部分专业男女分开招生,已在招生计划中注明。其他专业无性别要求。

(八)保送生录取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实施办法。

(九)高水平运动员

按照《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2〕4号)等文件要求及内蒙古自治区相关规定,进行高水平运动队员选拔录取工作。

三、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提档比例

在所有省区所有录取批次所有类别(不含艺术类)均按不超过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三)非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内蒙古自治区录取时,采取“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所有第一志愿考生处理结束之后,才开始处理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投档之后,第一志愿考生的预录取结果不再进行变更)。在报考我校的同一志愿中,采用“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外其他省市录取采用“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同一个志愿中,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录取,专业之间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校内专业投档,先按学校招生计划的1:1进行投档。如果某专业录取不足,在候补的考生中顺延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如生源仍然不足,调剂录取其它专业志愿考生。

(四)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如果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有相关艺术类省级统考,考生应在符合省考本科合格的前提下,参加我校校考并取得合格成绩。同时要求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最低分数控制线。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高考分数必须达到自治区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报考我校音乐、舞蹈、表演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内蒙古大学2012年音乐类专业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高考分数必须达到自治区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

2012年4月1日以后,艺术类考生可在内蒙古大学招生网(http://www.ndzsw.cn)查询下载成绩通知单,高考报名时只能报考与合格成绩单专业代号相同的专业,或者兼报允许兼报的专业。各专业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

1.绘画(中国画专业代号01,21、油画专业代号02,22、版画专业代号03,23、水彩画专业代号04,24)、美术学(专业代号05,25)、雕塑(专业代号06,26)、艺术设计学(专业代号07,27)、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专业代号08,28、环境艺术设计专业代号09,29、装饰艺术设计专业代号10,30、工业品造型设计专业代号11,31、服装设计专业代号12,32、舞台美术设计专业代号13,33、数字媒体设计专业代号16,36)、动画(专业代号14,15,34)、音乐表演(美声专业代号41、民声专业代号42、长调专业代号43、马头琴<含呼麦>专业代号44、钢琴专业代号45、手风琴专业代号46、民乐<含呼麦>专业代号47、管乐专业代号48、弦乐专业代号49)、音乐学(声乐教育专业代号50,51、民族音乐专业代号17、阿拉善民歌专业代号18)、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代号52)、舞蹈编导(专业代号53,54)、舞蹈编导(舞蹈教育专业代号55)、表演(影视表演专业代号60,61)等专业,按专业成绩×60% 与高考文化课成绩×40% 相加后的综合分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表演(舞蹈表演专业代号56,57)、表演(二人台表演专业代号58,59)、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代号62)等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相应类别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代号63,64,19)、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专业代号65)和艺术设计(满洲里校区就读,专业代号37),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内蒙古大学鄂尔多斯学院音乐表演演唱(民声,专业代号66)、音乐表演(长调,专业代号67)、音乐表演演奏(四胡、三弦、二胡、扬琴、古筝、竹笛,专业代号68)、音乐表演(钢琴,专业代号69)、音乐表演演奏(马头琴,专业代号70)考生在内蒙古大学鄂尔多斯学院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专业成绩×60% 与高考文化课成绩×40% 相加后根据总分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表演(舞蹈表演-男,专业代号71)、表演(舞蹈表演-女,专业代号72)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相应类别最低分数控制线者,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第一志愿录取工作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或再次征集志愿的考生,若第二志愿或者征集志愿之后仍有个别专业未完成计划,则学校可以对剩余专业计划调剂使用。

(五)河北省、山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2012年面向河北省(64人)、山西省(66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6人)招生。

考生在省考合格并参加内蒙古大学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取得合格成绩,高考文化课达到当地艺术类本科最低分数控制线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60% 与高考文化课成绩×40% 相加后根据总分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第一志愿录取工作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或计划所在省(市、自治区)再次征集志愿的考生,各个志愿间的分数级差为20分,级差计算的起点为我校艺术类各个类别的录取最低分,若第二志愿或者征集志愿之后仍有个别专业未完成录取,则学校可以对剩余专业计划调剂使用。

四、部分专业招生科类及按类招生和培养办法、部分专业单科成绩要求

(一)法学院法学专业从普通文科(文史类)和蒙授文科录取。

(二)外国语学院日语专业从普通文科(文史类)和蒙授文科中录取。英语专业要求外语口试和外语笔试成绩均及格以上。

(三)蒙古语言文学(文理综合班)专业从蒙授文科、蒙授理科中录取。其中蒙授理科只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中录取。如果专业志愿考生录取不足,不进行调剂,剩余计划调剂给蒙授文科专业。

(四)艺术类考生,按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的科类划分,分科类分专业录取。艺术类考生要严格按照其所持有的专业考试合格证的专业报考,专业代号按照专业考试合格证中的代号填写,不得报考没有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的专业。由于艺术类考生按专业分别制定录取办法和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根据《关于高等学校在校生转学(专业)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教高函[2008]22号),艺术类新生入学后,在校期间一律不得转专业学习。

 

五、部分专业的年龄、身高要求

(一)国防生要求必须是199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男生。

(二)报考表演(舞蹈表演,专业代号56,57)专业的考生,女身高1.62米以上,男身高1.72米以上。报考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代号62)专业的考生,要求女身高1.70米以上,男身高1.85米以上。

(三)报考二人台表演(专业代号58,59)、影视表演(专业代号60,61)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专业代号63,64,19)的考生,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发音器官残疾,无色盲、夜盲;女身高1.60米以上,男身高1.70米以上。

(四)报考美术、艺术设计类的考生,无色盲、无夜盲。

六、优惠加分政策与分数排序

(一)优惠加分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教学〔2011〕2号),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和降分投档优先录取的政策和做法。

(二)分数排序

依据政策加分后的分数排序确定录取优先次序。

七、学费、住宿费和新生奖学金

(一)学费

1.本科:普通文科(文史类)、普通理科(理工类)3500元/年·人 ;汉授艺术7200元/年·人;蒙授文科、蒙授理科2800元/年·人;蒙授艺术5760元/年·人。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8000元/年·人。八省区协作计划招收的蒙语授课学生的收费标准与相应类别的汉语授课学生收费标准相同。

2.高职高专:5000元/年·人。

(二)住宿费

600元/年·人—1000元/年·人。

(三) 新生入学收费具体以各省(市)、自治区物价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学生入学后如国家收费政策进行调整,学校收费标准亦做相应调整。

(四)新生奖学金

对录取到我校各个类别的前3名颁发新生入学奖学金。奖金分别为:特等奖5000元、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获特等奖的考生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普通理科省(市、自治区)前100名;普通文科省(市、自治区)前50名;蒙授文科省(市、自治区)前10名;蒙授理科省(市、自治区)前10名。

新生奖学金高考分数计算方法是,本人高考实考分(不含任何加分)/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按照这个方法计算分数之后不分省份全国统一排序,由高分到低分选择各个类别的前3名颁发奖学金。

所有高中阶段蒙语授课学生均颁发专业奖学金280—500元/年·人(不含八省区协作计划录取的蒙语授课学生)。

八、学校负责,接受监督

(一)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成立由分管校长任主任、教务处处长任副主任、学校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招生工作中的具体事宜。

(二)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负责监察整个招生录取过程。

(三)学校对招生办公室、各院系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要求工作人员认真贯彻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确保学校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四)严格遵守招生录取原则,杜绝和防止录取过程中的舞弊行为,对违反录取原则和招生工作纪律的人和事,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五)内蒙古大学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

(六)所有被录取学生,一经办理录取手续,实时在内蒙古大学招生网站公布和公示。

(七)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认真接受社会监督。


 

 

㈥ 内蒙古艺术学院怎么样学习氛围好吗

不错。学习氛围不错。

内蒙古艺术学院,是属于一批招生高校,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一本院校。

(一)从学校地位看,内蒙古艺术学院前身为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是内蒙古大学211重点工程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内蒙古艺术学院是2015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基础上独立设置的艺术类院校。

(二)从招生批次看,内蒙古艺术学院各专业均在重点线上进行招生。根据《内蒙古艺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该校各专业录取批次均为“本科提前A批次”,报考该校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科类本科最低控制线”。

其中艺术类专业考生专业课成绩同时要求达到本科提前A批次的最低控制线,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不组织专业校考,无专业成绩要求,考生高考分数达到所在省一批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前提下,根据文化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教学建设

据2018年11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拥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特色品牌专业1个,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6门,自治区级品牌专业10个,自治区重点建设学科1个,自治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

先后建立了“内蒙古蒙古族青年合唱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内蒙古动漫产业研发与人才培养基地”、“内蒙古皮革艺术产业化项目示范基地”、“自治区高校民族艺术研究基地”、民族艺术教学与研究基地、文化产业研究中心、“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北方草原音乐文化研究与传承基地”等。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内蒙古艺术学院

㈦ 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2011年的招生简章

内蒙古大学创建于1957年,是国家在少数民族省区创立最早的综合大学,1978年被教育部确立为国家重点大学,1997年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100所大学之一,2004年成为教育部与内蒙古自治区共建院校,同年被教育部评为本科教学工作优秀院校,2008年成为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学校。2008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办学水平较高、专业特色突出的,参照执行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的13所院校之一。
学校位于自治区首府、塞外历史文化名城呼和浩特市。距北京600多公里,空中距离只有440公里,空中飞行时间40分钟,乘火车 10个小时。

学校办学层次以本科、研究生(论坛) 教育为主,除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外,还有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等办学层次。所有招生计划均为国家任务全日制计划。

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现有音乐学、美术学、艺术学、文艺学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办学条件优越,师资力量雄厚,教育理念先进,教学管理严格,办学效益突出,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

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设有绘画(油画、中国画、版画、水彩画)、动画(动画、漫画)、美术学、雕塑、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广告、环艺、装饰、工业品造型、服装设计、舞台美术、数字媒体)、音乐表演(美声、民声、长调、呼麦、马头琴、钢琴、手风琴、管乐、弦乐、民乐)、音乐学(键盘教育、声乐教育、民族音乐、科尔沁民歌、文化艺术管理)、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表演(舞蹈表演、舞蹈表演与教育、国标舞、二人台表演、影视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舞蹈编导(舞蹈编导、舞蹈教育)、播音与主持艺术等12个艺术类本科专业,41个本科专业方向。

一、招生人数

艺术学院2011年本科计划招生1000人,其中区外计划招生141人,区内单列蒙语授课计划招生126人,未单列蒙汉语授课招生计划的专业均为蒙授汉授兼招,应按汉授音乐(文)、蒙授音乐(文)、汉授音乐(理)和蒙授音乐(理)考生类别报考。音乐学(文化艺术管理专业)也招收美术类考生。

蒙古学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蒙授专业代号19)招生计划为25人。

满洲里学院艺术设计专业(汉授专业代号37)招生计划为50人。

二、招生对象与要求

1.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11年招生政策有关规定执行。

2.报考表演(舞蹈表演专业代号55,56,国标舞专业代号57,58)专业的考生,女身高1.62米以上,男身高1.72米以上。

3.报考表演(二人台表演,专业代号59,60)、表演(影视表演,专业代号61,62)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专业代号64,65,19)的考生,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发音器官残疾,无色盲、夜盲;女身高1.60米以上,男身高1.70米以上。

4.报考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代号63)专业的考生,要求女身高1.70米以上,男身高1.85米以上。

三、报名办法

1.美术类考生参加内蒙古自治区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2011年艺术学院在区内不进行专业校考。

2.音乐类考生在内蒙古大学报名之前应完成2011年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并确认艺术类考生报名信息,由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打印并发放给加盖公章的《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专业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专业考试准考证”)。对未持《专业考试准考证》的考生,一律不予安排专业考试。

3.考生自行登录内蒙古大学招生网,完成专业考试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 http://exam.ndzsw.cn,具体开通日期见内蒙古大学招生网( http://www.ndzsw.cn)。网站开通后考生可以随时登陆网络报名,并打印《内蒙古大学2011年艺术类考试报名表》。

4.学生通过网络报名之后,凭《专业考试准考证》按本简章规定的日期到我校考点办理专业考试报名确认及交费等手续,报名时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专业考试准考证》,并提交从考试报名网( http://exam.ndzsw.cn)打印的《内蒙古大学2011年艺术类考试报名表》。

5.报考音乐类、舞蹈类及表演类专业初试费100元、复试费100元、三试费100元。报考音乐学(文化艺术管理)专业的考生,报名考试费140元。

四、现场确认及考试地点时间

2011年内蒙古大学艺术类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只在呼和浩特市设置考点。报名确认与考试地点在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老校区(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101号)。蒙古学学院蒙授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报名考试地点在内蒙古大学蒙古学学院(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街235号)。报名点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1.艺术学院音乐、舞蹈、表演类专业

⑴初试时间:

专 业
现场报名日期
初试日期

音乐表演(美声、民声、长调、呼麦、马头琴、钢琴、手风琴、管乐、弦乐、民乐)、音乐学(键盘教育、声乐教育、民族音乐、科尔沁民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舞蹈表演、国标舞、二人台表演、影视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舞蹈编导(舞蹈教育)
1月10日—1月11日
1月12日—1月14日

⑵复试时间:音乐、表演类专业初试合格的考生,于1月15日公布复试名单,1月16日到艺术学院办理复试报名手续,1月17日开始复试。

⑶三试时间:音乐表演(美声、民声、长调、马头琴、呼麦、钢琴、手风琴)、表演(舞蹈表演、国标舞、二人台表演、影视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等12个专业方向复试合格的考生,需按指定时间参加三试。

2.艺术学院音乐学(文化艺术管理)专业

专 业
现场报名日期
考试日期

音乐学(文化艺术管理)
1月10日—1月11日

或1月16日
1月18日上午艺术基础知识考试

1月18日下午开始专业技能考试

3.蒙古学学院蒙授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地点:内蒙古大学校本部,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街235号)

专 业
现场报名日期
考试日期

播音与主持艺术(蒙授)
1月13日
1月14日—1月15日初试;1月16日复试

五、艺术学院美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01
绘画(中国画-蒙)
6
21
绘画(中国画-汉)
14

02
绘画(油画-蒙)
12
22
绘画(油画-汉)
28

03
绘画(版画-蒙)
6
23
绘画(版画-汉)
14

04
绘画(水彩画-蒙)
6
24
绘画(水彩画-汉)
14

05
美术学(蒙)
6
25
美术学(汉)
14

06
雕塑(蒙)
6
26
雕塑(汉)
19

07
艺术设计学(蒙)
6
27
艺术设计学(汉)
18

08
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蒙)
8
28
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汉)
22

09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蒙)
8
29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汉)
22

10
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蒙)
6
30
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汉)
18

11
艺术设计(工业品造型设计-蒙)
6
31
艺术设计(工业品造型设计-汉)
18

12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蒙)
6
32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汉)
19

13
艺术设计(舞台美术设计-蒙)
6
33
艺术设计(舞台美术设计-汉)
16

14
动画(蒙)
10
34
动画(汉)
20

15
动画(漫画-蒙)
6
35
动画(漫画-汉)
14

16
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蒙)
6
36
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汉)
14

六、艺术学院音乐、舞蹈、表演类专业招生计划及考试内容

专业

代号
专业名称
招生人数
考试内容

初试
复试
三试

41
音乐表演(美声)
24
演唱自选歌曲2首(民歌、创作歌曲、中外艺术歌曲及歌剧选曲皆可)
①练耳听写与乐理

②演唱歌曲2首(体裁不限;有1首不得重复初试演唱歌曲)
①演唱自选歌曲2首,其中有1首不得重复初试复试曲目。※伴奏自备

②形象目测及嗓音条件检查

42
音乐表演(民声)
15

43
音乐表演(长调)
10

44
音乐表演(呼麦)
5
演奏自选中小型乐曲、练习曲各1首,个别专业方向需加试音阶琶音等内容
①练耳听写与乐理

②演奏自选乐曲1首(不得重复初试曲目)

③呼麦方向加试民乐演奏
①演奏中大型乐曲1首,不得重复初试、复试曲目(呼麦乐曲可重复)。※伴奏自备

②形象目测及手指条件检查

45
音乐表演(马头琴)
8

46
音乐表演(钢琴)
10

47
音乐表演(手风琴)
6

48
音乐表演(管乐)
24
演奏自选中小型乐曲、练习曲各1首,个别专业方向需加试音阶琶音等内容
①练耳听写与乐理

②演奏自选乐曲1首(不得重复初试曲目)


49
音乐表演(弦乐)
15

50
音乐表演(民乐)
24

51
音乐学(声乐教育)
25
演奏或演唱主修专业方向1-2首音乐作品

※伴奏自备
①练耳听写与乐理

②演奏或演唱1-2首音乐作品(有1首不得重复初试曲目)※伴奏自备


52
音乐学(键盘教育)
8

17
音乐学(民族音乐-蒙)
10
①民歌分析

②歌曲写作
①练耳听写与乐理

②面试与才艺展示


18
音乐学(科尔沁民歌-蒙)
6
演唱2首科尔沁民歌

※伴奏自备
①练耳听写与乐理

②演唱2首科尔沁民歌(有1首不得重复初试曲目)


53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0
①乐理答卷

②钢琴曲写作
①练耳听写与视唱

②和声(属七之前)

③面试与钢琴演奏


54
舞蹈编导(舞蹈教育-女)
24
①面试、口试

②身体素质测试

③舞蹈作品片段
①基本功测试;②舞蹈作品片段(可以重复初试作品)③动作模仿;④即兴表演;⑤音乐素质测试


55
表演(舞蹈表演-男)
23
①身体素质测试

②舞蹈作品片段
①基本功测试;②舞蹈作品片段(可以重复初试作品,时间为1分钟,自备音乐磁带)③动作模仿;④即兴表演;⑤音乐素质测试
①基本功测试;②舞蹈作品片段(三试表演作品,不得重复初试、复试作品,时间为1分钟,自备音乐磁带)

56
表演(舞蹈表演-女)
23

57
表演(国标舞-男)
8
①身体素质测试

②舞蹈作品片段
①基本功测试;②国标舞(任选一种表演,时间为1分钟)③动作模仿;④即兴表演;⑤音乐素质测试
①基本功测试;②国标舞(任选一种表演,不得重复复试作品,时间为1分钟)

58
表演(国标舞-女)
8

59
表演(二人台表演-男)
10
①形体综合测试

②演唱二人台唱段1首,或演奏二人台器乐作品2首

③才艺展示(器乐、舞蹈、戏曲等)

④口试(综合素质考察)
①二人台唱段,或二人台乐器演奏(不得重复初试曲目,5分钟之内)②视唱、模唱

③自备小品表演(3分钟之内)

④朗诵(自备稿件,2分钟之内)
①二人台传统剧目演唱(可选片段),或二人台乐器演奏(均不得重复初试和复试内容,5分钟之内)

②命题小品(抽题)

③台词(指定稿件朗读,抽题)

60
表演(二人台表演-女)
10

61
表演(影视表演-男)
15
①朗诵(自选散文、小说片段、诗歌或寓言1篇,3分钟内)

②自备单人小品表演(3分钟内)
①朗诵(抽稿朗读)

②即兴双人小品表演(抽取题目,3分钟内)

③形体测试(自备舞蹈、体操、武术,与主考教师的测试相结合,3分钟之内)
①朗诵(指定稿件朗读)

②命题双人小品表演

③声乐(自选歌曲1首,无伴奏,与主考教师的测试相结合,3分钟内)

④口试(综合素质考察)

62
表演(影视表演-女)
19

63
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
20
①形体测试

②形象目测

③朗诵指定短文
①形体测试,形象目测

②台步表演

③个人自选作品表演(舞蹈或韵律操)
①形象目测

②台步表演

③个人自选作品表演(舞蹈或韵律操)

64
播音与主持艺术(男)
20
①自备稿件朗读 (3分钟之内)

②形象仪表测试(电视镜头视效果、口试)
①指定稿件朗读(抽题)

②即兴评述:(5分钟之内)

③才艺展示(舞蹈、演唱、器乐、小品、书法、绘画、武术)


65
播音与主持艺术(女)
25

66
音乐学(文化艺术管理)
60
①艺术基础知识(中学教学中有关文学、美术、音乐、影视等文化艺术方面的基础知识以及艺术作品鉴赏、文化现象分析、文化艺术活动创意策划等)

②音乐类考生专业技能(演唱声乐作品1首,或演奏器乐作品1首,或表演舞蹈作品一段,3分钟以内)

③美术类考生专业技能(素描-命题静物,画具自备)

※ ①必考,②③选考1项。

※.蒙古学学院蒙语授课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高考(论坛)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

专业 代号 专业名称 招生 人数 初试内容 复试内容

19

播音与主持艺术(蒙授)

25

① 语音与发声:朗读指定稿件。

②感受与表现:朗读自备的文学作品(诗歌、散文、小说片断、寓言等任选一项,时间限3分钟以内)。

①语言表达:即兴评述(考生临时抽取评述题目,准备5分钟,不得写成提纲和文稿,评述限5分钟以内)。

②主持艺术:根据指定稿件改编为主持人形式小栏目模拟主持播出(限3分钟以内)。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到本人报名的旗县(区)招办领取《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准考证》,并凭《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考场参加全国高考,考试科目和成绩计算按内蒙古自治区有关规定办理。

八、报名资格审查和体检

艺术类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按《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在报名时进行,盟市意见填入预报名表,体检工作按《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办理,与报考其他类别的考生同步进行。

九、录取方法

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报考我校音乐、舞蹈、表演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内蒙古大学2011年音乐类专业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高考分数必须达到自治区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2011年4月1日以后,音乐类考生可在内蒙古大学招生网( http://www.ndzsw.cn)查询下载成绩通知单,高考报名时只能报考与合格成绩单专业代号相同的专业。各专业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绘画(中国画专业代号01,21、油画专业代号02,22、版画专业代号03,23、水彩画专业代号04,24)、美术学(专业代号05,25)、雕塑(专业代号06,26)、艺术设计学(专业代号07,27)、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专业代号08,28、环境艺术设计专业代号09,29、装饰艺术设计专业代号10,30、工业品造型设计专业代号11,31、服装设计专业代号12,32、舞台美术专业代号13,33、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代号16,36)、动画(动画专业代号14,34、漫画专业代号15,35)等专业,专业成绩(内蒙古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6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40%相加后根据总分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音乐表演(管乐专业代号48、弦乐专业代号49、民乐专业代号50)、音乐学(声乐教育专业代号51、键盘教育专业代号52、民族音乐-蒙专业代号17、科尔沁民歌-蒙专业代号18)、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代号53)、舞蹈编导(舞蹈教育-女专业代号54)和表演(影视表演,专业代号61,62)等专业,专业成绩×6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40%相加后根据总分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音乐表演(美声专业代号41、民声专业代号42、长调专业代号43、呼麦专业代号44、马头琴专业代号45、钢琴专业代号46、手风琴专业代号47)、表演(舞蹈表演专业代号55,56、国标舞专业代号57,58、二人台表演专业代号59,60、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代号63),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相应类别最低分数控制线者,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代号64,65,19)、音乐学(文化艺术管理专业代号66)和艺术设计(满洲里校区就读,专业代号37)等专业,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第一志愿录取工作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或再次征集志愿的考生,若第二志愿或者征集志愿之后仍有个别专业未完成计划,则学校可以对剩余专业计划调剂使用。

十、几项规定

1.新生入学三个月进行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其中有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所在地。

2.新生入学按规定交纳学费,学费标准为:汉语授课学生7200元/学年;蒙语授课学生5760元/学年。

3.学生在校期间除钢琴外,个人所用乐器及各类消耗品自备,美术类学生画具自备。

十一、区外招生情况

我校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2011年面向河北省(47人)、山西省(41人)、山东省(42人)、新疆(11人)招生,考生必须在本省指定考点报考,考试办法参见“内蒙古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2011年区外招生简章”。录取方法专业成绩×6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40%相加后根据总分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二、咨询联系地址

内蒙古大学招生办公室电话0471-4992253(语音),4993105(语音),8935886(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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