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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秦皇岛招生

发布时间: 2023-02-17 15:03:34

Ⅰ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有研究生院吗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有研究生院。

2005年5月12日,东北大学研究生院秦皇岛分院在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成立,共享东北大学全部博士和硕士学科点资源。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作为东北大学一个研究生培养单位,自2017年开始实行研究生招生计划单列,在哲学、经济学、法学、理学、工学等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

学生入学后,在秦皇岛分校全流程独立培养,与东北大学总校实行“统一培养标准,统一课程体系”,毕业时由东北大学统一颁发学位证与毕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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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研究生院

东北大学研究生院是1986年4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的首批33所试办研究生院之一,坐落在东北中心城市辽宁省沈阳市,在河北省秦皇岛市设有分院。

东北大学研究生院从1986年起,经国家授权进行单独考试,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同年学校成为全国首批试行在职学位进修的院校之一。1995年经国务院批准,开始实施博士导师自选审定工作。

从2017年起,东北大学研究生院秦皇岛分院开始独自进行硕士研究生招生,2017年拟录取人数为207人,2018年拟录取人数为260人,2019年拟录取人数为312人。历年录取分数线如下表:

Ⅱ 2009年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09年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我说。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200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为做好我校200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于1987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成立,隶属教育部,是在东北大学统一规划和管理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东北大学的组成部分。1996年秦皇岛分校作为“东北大学‘211工程’建设子项目”,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行列,2006年开始承担“985工程”建设子项目。 第二条学校注册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开发区泰山路143号,学校代码:19145。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三条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招生委员会”,领导全校招生工作,下设“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三章录取原则 第四条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条学校按照不超过我校在各省(区、市)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对第一志愿考生进行分专业录取时,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安排专业时,在专业志愿之间采用分数优先方式,专业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六条当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为止;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七条当第一志愿投档考生档案不足或招生计划尚未完成时,按志愿顺序依次调取非第一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调取征求志愿)考生档案。非第一志愿(征求志愿)考生在分专业录取时,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安排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为止。
第八条在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有国家和考生所在省规定的政策加分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
第九条对于有高考选考科目的省(区、市),除省级招生办公室有明确规定,我校原则上按投挡成绩(政策加分参照本章程第八条执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选考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当选考科目生源不足时,调剂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
第十条学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他专业均招收英语或日语语种的考生。
第十一条定向就业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录取为定向就业生的考生入学须与定向就业单位和学校共同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书,不签署协议书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江苏考生选测科目为物理,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物理为B+,其他选测为B,必测为4C。进档后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录取。 第四章入学与毕业 第十三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以学校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第十四条新生入学后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进行身体和录取资格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五条家庭困难的新生,可持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的证明,入学后按照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办理助学贷款,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十六条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由东北大学统一盖章的本科毕业证书,达到东北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由东北大学统一盖章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的招生咨询联系方式为:电话:0335—8051798,传真:0335—8052422,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http://www.neuq.e.cn 。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Ⅲ 2010年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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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 201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为做好我校201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学校概况 第一条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于1987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成立,隶属教育部,是在东北大学统一规划和管理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东北大学的组成部分。1996年秦皇岛分校作为“东北大学‘211工程’建设子项目”,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行列,2006年开始承担“985工程”建设子项目。 第二条学校注册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开发区泰山路143号,学校代码:19145。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三条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招生委员会”,领导全校招生工作,下设“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三章录取原则 第四条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条学校按照不超过我校在各省(区、市)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将视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10%。对第一志愿考生进行分专业录取时,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安排专业时,在专业志愿之间采用分数优先方式,专业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六条当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为止;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七条当第一志愿投档考生档案不足或招生计划尚未完成时,按志愿顺序依次调取非第一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调取征求志愿)考生档案。非第一志愿(征求志愿)考生在分专业录取时,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安排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为止。
第八条在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有国家和考生所在省规定的政策加分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
第九条对于有高考选考科目的省(区、市),除省级招生办公室有明确规定,我校原则上按投挡成绩(政策加分参照本章程第八条执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选考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当选考科目生源不足时,调剂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
第十条学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他专业均招收英语或日语语种的考生。
第十一条定向就业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录取为定向就业生的考生入学须与定向就业单位和学校共同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书,不签署协议书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为物理,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B+B,必测为4C1合格。进档后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录取。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动态排名定位的办法填报志愿,为配合内蒙古自治区高考录取模式改革,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录取原则采用专业志愿清方式。 第四章入学与毕业 第十三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以学校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第十四条新生入学后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进行身体和录取资格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五条家庭困难的新生,可持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的证明,入学后按照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办理助学贷款,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十六条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由东北大学统一盖章的本科毕业证书,达到东北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由东北大学统一盖章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的招生咨询联系方式为:电话:0335—8051798,传真:0335—8052422,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http://www.neuq.e.cn 。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Ⅳ 东北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管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东北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具体情况,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制定东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东北大学,国标代码为10145。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注册地址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11号。办学层次为本科及以上。办学性质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9月,进入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行列。东北大学在辽宁省沈阳市设有南湖、浑南等校区,在河北省秦皇岛市设有秦皇岛分校。
第三条东北大学本科招生采用东北大学(校本部)(10145)(以下简称“校本部”)和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19145)(以下简称“秦皇岛分校”)两个招生代码,分别填报,分别录取。校本部录取的新生在辽宁省沈阳市就读,南湖校区地址为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11号,浑南校区地址为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95号。秦皇岛分校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在河北省秦皇岛市就读,地址为河北省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143号。
第四条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东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达到东北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东北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东北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东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制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计划、章程、政策、制度和程序,研究分析招生重大问题,统筹决策招生重大事项,监督招生活动,维护招生公平公正。东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各省(地区)招生组,负责该地区的招生宣传、咨询和生源组织工作,并协助招生办公室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对象
第六条东北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和近年来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各专业(类)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级招生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东北大学将预留不超过计划总数1%的招生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八条东北大学本科生的招生对象为: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的高考生(含强基计划、综合评价录取、定向就业、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等考生)、保送生、华侨及港澳台地区学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生等。秦皇岛分校不承担特殊类型招生任务。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调档比例。东北大学视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一般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原则上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到校考生,在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予以录取。根据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高考改革方案,在改革省份的调档比例原则上为100%。
第十条体检要求。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艺术类招生体检要求详见招生简章。
第十一条加分政策。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符合《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第46、47、48条有关情形的教育部和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加分政策,但分值最高20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分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投档成绩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三条优先顺序。在已调档考生中,如投档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如“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相同,则文科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理科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按照有关省市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第十四条专业调剂及退档。在已调档考生中,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投档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征集志愿(二志愿)。当平行志愿初次投档(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档案不足或招生计划尚未完成时,调取征集志愿(顺序志愿投档时按志愿顺序依次调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对征集志愿(非第一志愿)考生分专业录取时,根据投档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安排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学校将调整到其他的省(区、市)录取。
第十六条校本部计算机类(含软件工程、信息安全、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原则上只招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时将视生源情况在部分省市征集志愿中额外征集录取部分考生。录取到生物医学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入校后不得申请转专业。
第十七条实行大类招生的专业大类,录取时不分具体专业,入校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八条部分专业教学时对外语语种有要求。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日语、俄语、德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材料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建议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法语的考生报考。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表演、经济管理试验班(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工业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理科试验班(含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自动化类(含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电子科学与技术、工业智能)、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类(含软件工程、信息安全、数字媒体技术)、生物工程类(含生物工程、生物制药)、生物医学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人工智能、智能医学工程、机器人工程、环境工程、采矿工程(创新实验班)、智能采矿工程专业入学后部分课程采用英文教材和英语授课,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十九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即进档后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再依次录取其他专业志愿考生。
第二十条特殊类型招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东北大学制定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其中艺术类专业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办法见《东北大学202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体育类专业招生时在投档考生中按照录取基准分从高到低录取,录取基准分=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专业测试成绩,录取基准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高的考生,如再相同,则参照第十三条规定的优先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定向就业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生等录取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及东北大学制定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其中,录取为定向就业生的考生在入学前须与定向就业单位和学校共同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书。
第二十二条考生可以通过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渠道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分别登录东北大学招生网、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招生网查询。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按照属地化原则,校本部按辽宁省发改委核定和教育厅备案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每学年按学年制收费标准预收,实际结算时多退少补。校本部大部分专业学年学费标准为5760—6240元/年;艺术学院各专业学年学费标准为12000元/年;软件学院各专业学年学费标准为大一大二5200元/年、大三大四16000元/年;生物医学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国内学年学费标准为45000元/年,第四年达到赴英国邓迪大学学习要求的学生,学费标准按照英国邓迪大学学费标准由邓迪大学收取,同时东北大学收取学籍注册费4500元/年;材料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国内学年学费标准为30000元/年,国外学费(含注册费)标准4148欧元/年。住宿费标准为700—1200元/年。学分制收费具体情况参照学校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实际收取学费以辽宁省教育厅备案的“学费标准”为准。
第二十四条学校构建了以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三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爱心物资、社会奖(助)学金多种资助形式并存的绿色物质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同时注重精神引领与能力提升,打造一系列成长成才计划,全面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第二十五条秦皇岛分校在招生中的相关要求、收费标准、大类招生及专业分流等详见《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本科招生实施办法》。东北大学悉尼智能科技学院是东北大学与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设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应用统计学三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19145)招生,原则上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学生进校后应当在录取专业完成学业。录取时将视生源情况在部分省市征集志愿中额外征集录取部分考生。东北大学悉尼智能科技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学费56000元/年。
第二十六条东北大学校本部招生咨询联系电话为024-83687392,传真为024-23891272,电子邮件为[email protected],东北大学招生网网址为http://zs.neu.e.cn。秦皇岛分校招生咨询联系电话为0335-8051798,传真为0335-8051799,秦皇岛分校招生网网址为http://zs.neuq.e.cn。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校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全面审查,凡复查不合格者,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有关实施细则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国家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申诉监督电话:招生办公室电话为024-83687392;纪委办公室[监察室]电话为024-83687318。

Ⅳ 2022年东北大学秦皇岛在吉林录取分数线

430分。2022年东北大学官网信息显示,秦皇岛在吉林录取分数线为430分。东北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由教育部、辽宁省、沈阳市三方重点共建,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Ⅵ 2008年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08年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由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200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为做好我校200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于1987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成立,隶属教育部,是在东北大学统一规划和管理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东北大学的组成部分。1996年秦皇岛分校作为“东北大学‘211工程’建设子项目”,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行列。注册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开发区泰山路143号,学校代码:19145。

第二条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本科生的招生对象为: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的高考生(含定向就业生)。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三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招生委员会”,领导全校招生工作,下设“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四条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条  学校按照不超过我校在各省(区、市)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对第一志愿考生进行分专业录取时,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安排专业时,在专业志愿之间采用分数优先方式。

    第六条  当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为止;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七条  当第一志愿考生档案不足或招生计划尚未完成时,按志愿顺序依次调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调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时,优先选择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在分专业录取时,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安排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为止。
    第八条  在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有国家和考生所在省规定的政策加分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
    第九条  对于有高考选考科目的省(区、市),除省级招生办公室有明确规定,我校原则上按投挡成绩(政策加分参照本章程第八条执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选考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当选考科目生源不足时,调剂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
    第十条  学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他专业均招收英语或日语语种的考生。
    第十一条  定向就业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录取为定向就业生的考生入学须与定向就业单位和学校共同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书,不签署协议书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江苏考生选测科目为物理,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物理为B+,其他选测为B,必测为4C。进档后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录取。

第四章   入学与毕业

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以学校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进行身体和录取资格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五条  家庭困难的新生,可持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的证明,入学后按照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办理助学贷款。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十六条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由东北大学统一盖章的本科毕业证书,达到东北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由东北大学统一盖章的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的招生咨询联系方式为:电话:0335—8051798,传真:0335—8052422,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http://www.neuq.e.cn 。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Ⅶ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分数线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是985也是211。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坐落于美丽的滨海城市秦皇岛,北倚燕山、南临渤海。学校占地701亩,位于河北省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143号。

热门好就业专业:第一,测控,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分中心,师资力量最强,但是专业分流生源有点不如自动化,测控实验班的能力水平很有东西,学生发文和项目数量很多。
第二,自动化,教授副教授数量最多,还有刚刚获得河北科技进步特等奖的团队,而且生源质量全校第一,招生分数也是第一,每年国A比赛的国一有一半来自于自动化。找工作也是最好找的专业。
以上为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王牌专业,就业前景较好。

Ⅷ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2012年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201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为做好我校200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学校概况第一条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于1987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成立,隶属教育部,是在东北大学统一规划和管理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东北大学的组成部分。1996年秦皇岛分校作为“东北大学‘211工程’建设子项目”,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行列,2006年开始承担“985工程”建设子项目。第二条学校注册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开发区泰山路143号,学校代码:19145。第二章招生机构第三条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招生委员会”,领导全校招生工作,下设“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第三章录取原则 第四条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五条学校按照不超过我校在各省(区、市)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对第一志愿考生进行分专业录取时,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安排专业时,在专业志愿之间采用分数优先方式,专业之间不设分数级差。第六条当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为止;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第七条当第一志愿投档考生档案不足或招生计划尚未完成时,按志愿顺序依次调取非第一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调取征求志愿)考生档案。非第一志愿(征求志愿)考生在分专业录取时,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安排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为止。第八条在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有国家和考生所在省规定的政策加分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第九条对于有高考选考科目的省(区、市),除省级招生办公室有明确规定,我校原则上按投挡成绩(政策加分参照本章程第八条执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选考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当选考科目生源不足时,调剂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第十条学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他专业均招收英语或日语语种的考生。第十一条定向就业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录取为定向就业生的考生入学须与定向就业单位和学校共同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书,不签署协议书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二条江苏考生选测科目为物理,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物理为B

Ⅸ 2022年565分可以考上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数学专业吗

您好,要想考上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数学专业,2022年565分是可以的,但是还要看您的其他考试成绩是否符合学校的录取要求。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数学专业的录取要求是:高考总分在500分以上,数学、物理、化学三科总分在450分以上,数学单科在150分以上,物理、化学单科在120分以上,且报考专业的其他科目考试成绩要达到学校的录取标准。此外,学校还会考虑您的报考专业的综合考试成绩,以及您的面试表现等。因此,2022年565分可以考上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数学专业,但是还要看您的其他考试成绩是否符合学校的录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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