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音乐招生
『壹』 重庆大学艺术学院招生专业目录及有哪些院系(参考)
一、重庆大学艺术学院招生专业目录表
本科专业介绍
★ 设计学类专业(艺术类、文理兼收)
设计学类专业下设产品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培养。一年级按照大类培养,二年级按照以下专业进行专业分流培养。
1.产品设计专业:培养能将现有科学技术、生产工艺、材料、审美、文化、经济规律等进行综合思考,使其得到最佳整合而进行新产品开发设计的专业人才,并且当产品的广告、宣传、包装、企业形象、展示设计、环境设计等需要时,亦能付出其特殊才能的复合型设计人才。
2.环境设计专业:培养能将现有科学技术、材料、审美、文化、经济、法律等进行综合思考,使其整合而进行环境空间及景观雕塑艺术设计,并且有一定实际操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复合型人才。
3.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培养具有艺术设计知识,能在企事业、专业设计部门、院校、科研单位从事艺术设计及教学与科研工作,具有较强适应能力的德才兼备的复合性与创新性的高素质应用型专业设计人才。
★ 绘画专业(艺术类、文理兼收)
该专业下设油画、中国画方向,培养具备中国传统文化素养、现代艺术理念、全面理论知识与绘画基本技能,具备从事油画、中国画以及相关专业艺术创作、美术教学与科研活动的能力,适应社会文化发展需要的综合型美术人才。
★ 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方向)(艺术类、文理兼收)
培养具有较丰富系统的音乐基础理论、较强音乐表演能力和良好的人文素养,适应面广、综合能力强、富有活力和艺术热情的声乐表演高级专门人才。
★ 舞蹈表演专业(艺术类、文理兼收)
培养具有中国古典舞、民族舞知识、素养与基本技能,具备舞蹈文化传播及学术研究能力,能在专业团体、高校、中等学校、文化艺术馆等企事业单位从事舞蹈表演、教学、编创及群众文化宣传、组织等工作,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舞蹈专业高级人才。
二、重庆大学艺术学院重点特色专业有哪些
★ 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方向)
★ 舞蹈表演专业
三、重庆大学艺术学院相关的资讯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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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重庆大学艺术学院高考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发放,附EMS快递查询方法
2021年重庆大学艺术学院高考录取结果什么时候出来及查询系统入口
『贰』 重庆大学湖南艺考生录取分数线2022年
1、音乐类,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338分。
2、美术类,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346分。
3、舞蹈类,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329分。
『叁』 重庆大学艺术生招生简章2021分数线
分数线如下:1.绘画(含中国画、油画方向):232.54;2.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产品设计):232.52;3.戏剧影视美术设计:231.94;4.音乐表演(声乐方向) :256.50;5.舞蹈表演:244.07;6.表演:246.60;7.播音与主持艺术:223.45;8.戏剧与影视学类(含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影视摄影与制作):820.00。
『肆』 重庆大学有哪些专业请问重庆大学有没有音乐类的专业
学院及本科专业设置 贸易及行政学院 进入>> ·经济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行政管理 ·市场营销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伍』 重庆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招生考试工作相关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2年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校名为重庆大学,英文名称为ChongqingUniversity。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校为国有公办、全日制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大学,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学校共有A、B、C、虎溪四个校区,A校区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B校区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北街83号,C校区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渝碚路131号,虎溪校区位于重庆市高新区大学城南路55号。
第四条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读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重庆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重庆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副组长,本科生院、学工部、招生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员。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本科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七条重庆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主任,委员由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组成,发挥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八条重庆大学招生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由学校纪委书记、监察专员任组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负责对学校本科招生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处理本科招生工作中关于违规违纪行为的信访、投诉和申诉。
第九条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招生类别和计划
第十条学校2022年本科招生类别包括:普通文理科(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高考改革省份的综合改革)、强基计划、艺术类、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体育教育、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澳门保送生、港澳台侨联招、台湾学测生、民族班、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等。
第十一条除少数按专业招生的专业外,学校全面实施大类招生、大类培养、大类管理。新生入学后在相应的专业(类)进行大类培养,大类培养结束后根据大类分流原则,结合学生意愿和专业计划分流到具体的专业继续学习。
第十二条学校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的原则,结合学校自身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原则,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学校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在各省的录取批次安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和学校预留计划确定调档比例,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五条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学校在调档和安排专业时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学校在录取和安排专业时以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含排序分即小数点部分,下同)为依据。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强基计划等招生项目。
第十六条录取原则
(一)录取时,第一批投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兼顾专业志愿顺序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并安排专业。当投档成绩相同时,不设专业级差,专业志愿靠前者优先安排专业;专业志愿也相同者,按数学、外语、语文科目成绩排序优先安排;相关科目成绩仍相同时,则与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商议同意后调整专业计划录取。
非第一批投档(或顺序志愿的非第一志愿)进档的考生,依据本条上述规定,在未录满专业中进行专业安排。
(二)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其中:
1.按专业组投档的上海、北京、天津、海南、广东、福建、江苏、湖南、湖北等省市的考生只能在同一个院校专业组内进行调剂。
2.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属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录取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若考生没有填报该专业志愿,将不会被调剂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该两专业录取的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专业(类)学习。
(三)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的省市(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广东、福建、江苏、湖南、湖北、河北、辽宁、重庆)考生的选考科目应符合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我校专业(类)选科要求,学校录取按照生源省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学校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澳门保送生、台湾学测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相应的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八条学校2022年艺术类各专业不组织校考,认可各省相应类别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为专业成绩,报考我校相关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高考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相应类别专业省级统考(或联考),并取得统考本科合格证。具体报名条件、录取原则等详见《重庆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第十九条普通学生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外国语言文学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因使用英文原版教材和外籍教师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第二十一条建筑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临床医学学制为五年,其他专业(类)学制四年。
第五章入学及复查复测
第二十二条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入学报到期间,艺术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外语类保送生、强基计划等特殊类型录取的新生,须参加专业或特长复测,复测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高校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复查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在校期间,一经发现并查实在高考报名、考试、录取等环节中弄虚作假者,学校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学费、住宿费和奖贷学金
第二十六条学校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学费采取预收制,年终按照专业学费和选修学分学费结算。实行大类招生的专业,按统一标准收取学费,学费标准预定为:各专业(类)4500-6875元/年之间,待专业分流确定后,再按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另外:设计学类、绘画专业11500元/年;舞蹈表演专业13225元/年;音乐表演、戏剧与影视学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15000元/年;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五年平均53000元/年,第五年在美国辛辛那提大学学习期间,按辛辛那提大学标准缴纳学费。
第二十七条住宿费:学生公寓每人每年1200元。
第二十八条学校实行助学金、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措施。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及助学金。
第七章招生纪律
第二十九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一切徇私舞弊行为。
第三十条学校招生工作自觉接受各省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机关、考生及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三十一条招生工作人员在报名、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在阳光高考平台和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三条特别申明,学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考试、招生、录取、培训等相关工作。
第三十四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咨询人员的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招生章程即时废止。若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联系方式:
重庆大学主页
http://www.cqu.e.cn
重庆大学微信公众号
cqdx19291012
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
http://zhaosheng.cqu.e.cn/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箱
[email protected]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
CQU_Admission1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
023-65102371
重庆大学招生监督电话与邮箱
023-65106714
[email protected](仅限投诉举报)
『陆』 2019年重庆招生章程:重庆大学招生章程
中考是选拔考试,同时也是对初中三年来所学的知识的全面检验,为了帮助大家在中考中脱颖而出。我精心准备了这篇重庆招生章程:重庆大学招生章程,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政策与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2、学校名称:重庆大学
3、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
办学地点:A、B校区和虎溪校区
4、办学性质:学校为国有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设有研究生(论坛) 院,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5、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重庆大学
证书种类: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普通本科教育培养方案要求的各项内容,经全面审查合格准予毕业者,颁发毕业证书,符合授位要求的授予学士学位。
二、组织机构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及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学校招办及相关部处负责人任组员,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决策。学校招生委员会由相关部处负责人和各学院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指导学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2、学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由学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纪检员,负责对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三、组织机构招生计划和类别
1、经教育部批准,本科招生计划为7400名。
2、本科招生类别:统招文理科各专业、各种艺术类专业、体育专业、国防生、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少数民族预科、少数民族预升本等。
3、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其中影视类各专业、音乐表演、舞蹈学未作来源计划(凡获得我校相关专业合格证且文考成绩合格者均可填报,我校依据学生填报志愿情况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综合考虑确定录取名单,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在各省未作来源计划院校中查询)。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的不平衡和招收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少数民族预升本等。
『柒』 2012年-重庆大学本科专业招生章程
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政策与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重庆大学2012年本科招生章程。
2、学校名称:重庆大学
3、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
办学地点:A、B校区和虎溪校区
4、办学性质:学校为国有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直属国家教育部,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设有研究生院,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5、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重庆大学
证书种类: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普通本科教育培养方案要求的各项内容,经全面审查合格准予毕业者,颁发毕业证书,符合授位要求的授予学士学位。
二、组织机构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校长任组长,学校纪委书记以及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任副组长,学校招办及相关部处负责人任组员。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决策。学校招生委员会由相关部处负责人和各学院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指导学校的本科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2、学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由学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纪检员,负责对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三、招生计划和类别
1、经教育部批准,2012年本科招生计划为7000名。
2、2012年本科招生类别:统招文理科各专业、各种艺术类专业、体育专业、国防生、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少数民族预科、少数民族预升本、贫困地区定向招生等。
3、招生计划编制原则:按照教育部计划编制要求,根据学校历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情况、各学科专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需求情况,兼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考人数比率、生源质量及考生需求等因素进行分配和调整。
4、2012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其中影视类各专业、音乐表演、舞蹈学未作来源计划(凡获得我校相关专业合格证且文考成绩合格者均可填报,我校依据学生填报志愿情况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综合考虑确定录取名单,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在各省未作来源计划院校中查询)。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的不平衡和招收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少数民族预升本等。
四、录取原则
录取总原则: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和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投档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择优录取。
1、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05%以内,生源好的省可适当扩大比例。其它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调档比例一般原则为:105%-115%;具体情况由各省招办在投档前根据生源情况与学校商榷后确定。
2、 按照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首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填报本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数不足本校在该省的招生计划数时,根据缺额的招生计划,按照投档顺序从高到低录取非第一志愿(或非第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总分不低于我校录取平均分)。若生源仍不足时,将不足部分的招生计划调剂到其它生源好的省。
在招生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我校将用部分预留计划接收二志愿高分考生。北京考生第二志愿填报我校,高考成绩高出我校调档线80分及以上,我校将用预留计划(北京计划的10%左右)予以录取,专业安排按照高考总分减去20分后进行考虑。其它省在省级招办同意和我校预留计划许可的前提下,由学校与省级招办协商考虑。
3、 对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的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兼顾专业级差的原则安排专业(专业1-2;2-3志愿之间的级差分别为3分、2分,其它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0分即:3、2、0、0)。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根据其专业志愿意向及缺额专业计划合理安排;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因生源不足进档的非第一志愿(或非第一批投档)考生,学校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
江苏省录取原则:先分数后等级,科目等级:A(物理或历史)B(其它科目),自主选拔合格考生科目等级要求为B、B,其他原则按照上述要求进行;
上海市考试科类要求:统考理科本科(3+综+物/化/生皆可)。
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按照“分数清”的规则进行录取。
4、 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实际考分确定专业。
5、 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英语、日语、德语实行总分相当时,英语和语文成绩较好者优先录取;新闻学专业实行总分相当时,语文和英语成绩较好着优先录取;软件工程专业因需使用英文原版教材,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6、 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专业的学生应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和专业潜质。本省已组织徒手画统一测试的,其成绩须合格。以上三个专业录取的学生进校后学校将组织美术基础复查,不合适者将进行专业调剂。
7、 在保证招生计划完成的前提下,原则上要求考生外语和相关成绩在及格以上(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视情况确定)。
8、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分数线,按100分折算,校考专业成绩占60%(各省级招办有专业要求的需达到省控线),高考成绩占40%所得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对各省校考专业成绩前三名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本省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在各省招生政策许可的情况下,我校将按校考专业成绩予以优先录取。
9、影视类、舞蹈学、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分数线(其中:戏剧影视文学、导演、广播电视编导、摄影、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服装和化妆设计方向)专业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本省“二本线”的75%且不低于省控最低线),按校考专业成绩(各省级招办有专业要求的需达到省控最低线)从高分到低分全国排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优先录取:校考专业成绩相当,高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表演专业的合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二本线”及以上者优先录取。戏剧影视文学、导演、广播电视编导、摄影、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服装和化妆设计方向)专业的考生:校考专业成绩排名全国前3名者,其高考成绩达到本省最低控制分数线者优先录取;校考专业成绩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一本线”及以上者优先录取。
10、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原则:①以综合成绩投档的省,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当,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②以专业成绩投档的省,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当,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11、保送生、艺术特长生、国防生、高水平运动员等招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详情可上网查询)。
12、2012年面向全国各省开展自主选拔招生考试,合格考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规定进行(详情可上网查询)。
13、本校大多数专业应用性强,实验或实习多,要求学生具有良好的身体状况和较强的学习生活自理能力。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卫生部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国防生按照军检标准执行,美术类专业、建筑城规、摄影等相关专业限色弱、色盲,左右眼裸视视力不得为零。
14、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属于高考报名、考试及录取中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的相关法规进行处理,退回原籍。
五、学费、住宿费和奖贷学金
1、学费:本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方式。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每年实行先预交,学年末根据所选学分实际结算的原则进行。2011级各专业预交学费参考标准如下(供参考,2012年收费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当年批复为准):文理科各专业4000-6250元/年之间,其中:英(日/德)语、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专业6875元/年;软件工程专业1、2年级5625元/年,3、4年级15000元/年;美术、舞蹈、音乐及影视类专业分别为11500,13225,15000元/年(详细情况可上网查询)。
2、住宿费:学生公寓1200元/年•人。
3、奖助贷学金:为了鼓励优秀学生报考,学校设立了新生奖学金(特别奖学金2万、1万,优秀奖学金5000元);为了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争优创先,设立了包括综合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防奖学金、专业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近100项。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同学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已建立并逐步完善各项资助措施和国家助学贷款运行机制,困难学生按照规定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同时学校设立了大批的勤工俭学岗位,优先安排特困学生。
六、招生纪律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一切舞弊行为,热情接待来信来访。招生监督电话:13132371850(工作时间内,仅限投诉举报)
七、申明
本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及相关工作。
八、本章程由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捌』 2021年重庆播音本科录取人数
2021年重庆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公布,学校8个艺术类招生专业(类)、在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湖南等25个省市合计招生485人,其中表演专业75人、播音与主持艺术35人、戏剧与影视学类120人、戏剧影视美术设计10人、音乐表演(声乐)30人、舞蹈表演35人、设计学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150人、绘画(中国画、油画方向)30人等。美术类专业招生合计达到了190人。
学校在重庆招生计划总人数为73人,其中表演15人、戏剧影视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影视摄影与制作等专业)15人、播音与主持艺术6人、音乐表演(声乐)3人、舞蹈表演8人、戏剧影视美术设计2人、设计学类20人、绘画4人。
在四川省招生总人数为37人,其中表演5人、播音与主持艺术2人、戏剧与影视学类10人、音乐表演(声乐)2人、舞蹈表演4人、戏剧影视美术设计1人、设计学类10人、绘画3人。
在其它部分省份招生计划人数,湖南51人(美术类16人)、贵州14人(美术类5人)、云南16人(美术类5人)、甘肃17人(美术类15人)、山东32人(美术类11人)、广东15人(美术类10人)等。
对于重庆的美术生来说,2020年重庆大学在重庆的投放计划是设计学类20人、绘画4人、戏剧影视美术设计2人,计划完全未变。而2020年重庆大学艺术类专业高考投档综合分数线为:美术类229.4分、音乐表演(声乐)为252.82分、影视表演240.84分、播音与主持艺术229.94分、舞蹈类247.74分、广播电视编导类789分等。
距离2021年高考已经不到100天了,想报考重庆大学艺术类专业的全国各地艺术生们,你们准备好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