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颖重庆大学招生简章
Ⅰ 2019年重庆招生章程:重庆大学招生章程
中考是选拔考试,同时也是对初中三年来所学的知识的全面检验,为了帮助大家在中考中脱颖而出。我精心准备了这篇重庆招生章程:重庆大学招生章程,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政策与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2、学校名称:重庆大学
3、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
办学地点:A、B校区和虎溪校区
4、办学性质:学校为国有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设有研究生(论坛) 院,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5、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重庆大学
证书种类: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普通本科教育培养方案要求的各项内容,经全面审查合格准予毕业者,颁发毕业证书,符合授位要求的授予学士学位。
二、组织机构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及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学校招办及相关部处负责人任组员,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决策。学校招生委员会由相关部处负责人和各学院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指导学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2、学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由学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纪检员,负责对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三、组织机构招生计划和类别
1、经教育部批准,本科招生计划为7400名。
2、本科招生类别:统招文理科各专业、各种艺术类专业、体育专业、国防生、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少数民族预科、少数民族预升本等。
3、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其中影视类各专业、音乐表演、舞蹈学未作来源计划(凡获得我校相关专业合格证且文考成绩合格者均可填报,我校依据学生填报志愿情况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综合考虑确定录取名单,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在各省未作来源计划院校中查询)。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的不平衡和招收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少数民族预升本等。
Ⅱ 重庆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招生考试工作相关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2年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校名为重庆大学,英文名称为ChongqingUniversity。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校为国有公办、全日制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大学,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学校共有A、B、C、虎溪四个校区,A校区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B校区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北街83号,C校区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渝碚路131号,虎溪校区位于重庆市高新区大学城南路55号。
第四条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读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重庆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重庆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副组长,本科生院、学工部、招生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员。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本科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七条重庆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主任,委员由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组成,发挥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八条重庆大学招生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由学校纪委书记、监察专员任组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负责对学校本科招生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处理本科招生工作中关于违规违纪行为的信访、投诉和申诉。
第九条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招生类别和计划
第十条学校2022年本科招生类别包括:普通文理科(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高考改革省份的综合改革)、强基计划、艺术类、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体育教育、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澳门保送生、港澳台侨联招、台湾学测生、民族班、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等。
第十一条除少数按专业招生的专业外,学校全面实施大类招生、大类培养、大类管理。新生入学后在相应的专业(类)进行大类培养,大类培养结束后根据大类分流原则,结合学生意愿和专业计划分流到具体的专业继续学习。
第十二条学校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的原则,结合学校自身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原则,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学校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在各省的录取批次安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和学校预留计划确定调档比例,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五条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学校在调档和安排专业时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学校在录取和安排专业时以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含排序分即小数点部分,下同)为依据。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强基计划等招生项目。
第十六条录取原则
(一)录取时,第一批投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兼顾专业志愿顺序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并安排专业。当投档成绩相同时,不设专业级差,专业志愿靠前者优先安排专业;专业志愿也相同者,按数学、外语、语文科目成绩排序优先安排;相关科目成绩仍相同时,则与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商议同意后调整专业计划录取。
非第一批投档(或顺序志愿的非第一志愿)进档的考生,依据本条上述规定,在未录满专业中进行专业安排。
(二)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其中:
1.按专业组投档的上海、北京、天津、海南、广东、福建、江苏、湖南、湖北等省市的考生只能在同一个院校专业组内进行调剂。
2.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属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录取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若考生没有填报该专业志愿,将不会被调剂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该两专业录取的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专业(类)学习。
(三)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的省市(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广东、福建、江苏、湖南、湖北、河北、辽宁、重庆)考生的选考科目应符合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我校专业(类)选科要求,学校录取按照生源省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学校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澳门保送生、台湾学测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相应的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八条学校2022年艺术类各专业不组织校考,认可各省相应类别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为专业成绩,报考我校相关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高考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相应类别专业省级统考(或联考),并取得统考本科合格证。具体报名条件、录取原则等详见《重庆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第十九条普通学生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外国语言文学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因使用英文原版教材和外籍教师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第二十一条建筑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临床医学学制为五年,其他专业(类)学制四年。
第五章入学及复查复测
第二十二条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入学报到期间,艺术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外语类保送生、强基计划等特殊类型录取的新生,须参加专业或特长复测,复测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高校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复查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在校期间,一经发现并查实在高考报名、考试、录取等环节中弄虚作假者,学校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学费、住宿费和奖贷学金
第二十六条学校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学费采取预收制,年终按照专业学费和选修学分学费结算。实行大类招生的专业,按统一标准收取学费,学费标准预定为:各专业(类)4500-6875元/年之间,待专业分流确定后,再按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另外:设计学类、绘画专业11500元/年;舞蹈表演专业13225元/年;音乐表演、戏剧与影视学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15000元/年;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五年平均53000元/年,第五年在美国辛辛那提大学学习期间,按辛辛那提大学标准缴纳学费。
第二十七条住宿费:学生公寓每人每年1200元。
第二十八条学校实行助学金、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措施。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及助学金。
第七章招生纪律
第二十九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一切徇私舞弊行为。
第三十条学校招生工作自觉接受各省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机关、考生及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三十一条招生工作人员在报名、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在阳光高考平台和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三条特别申明,学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考试、招生、录取、培训等相关工作。
第三十四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咨询人员的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招生章程即时废止。若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联系方式:
重庆大学主页
http://www.cqu.e.cn
重庆大学微信公众号
cqdx19291012
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
http://zhaosheng.cqu.e.cn/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箱
[email protected]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
CQU_Admission1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
023-65102371
重庆大学招生监督电话与邮箱
023-65106714
[email protected](仅限投诉举报)
Ⅲ 重庆大学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简章
重庆大学2017年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体制改革,积极探索适宜创新拔尖人才的选拔机制,持续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重庆大学2017年将在“211”、“985”及境外高校采用“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切实加强高校在研究生招生和培养方面的密切合作。下面,我为大家提供重庆大学2017年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简章,全文如下:
原文地址: http://yz.cqu.e.cn/view.php?nid=923
一、招生专业
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专业均可采用“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基本条件
1. 申请者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 申请者应为“211”、“985”及境外高校(如是获得境外高校硕士学位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申请资格由报考学院和学科审定) 2015年6月以来获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生(含应届),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已经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公开发表若干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取得相应的科研成果;
3. 报考类别应为全日制非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重庆大学;
4. 由硕士指导教师和所报考博士生导师共同推荐;
5. 申请者的健康状况应符合博士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三、申请材料
申请者采取网上申报(具体时间及程序详见“重庆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并在网上报名完成后向所报考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申请资料(自备信封,全部填写后按顺序装订并装入 ),共计8项:
1.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2. 由学校研究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应届硕士研究生证明信,或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只有硕士学位证无硕士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位认证书;
3. 由毕业学校研究生行政主管部门或档案馆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课程成绩单;
4. 硕士学位论文初稿或详细摘要与目录;
5.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和申请报考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推荐书(网上报名完成后下载表格);
6.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
7. 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8. 英语水平与身体健康状况证明(在网上报名完成后下载体检表表格);
申请者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 年内不接受其报考。申请材料请用A4 纸并按以上顺序,加上封面装订成册(封面格式见附件),以便审核。
四、考核程序及要求
1. 申请者应于2017年3月1日前登录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ate.cqu.e.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招生简章的要求寄(送)申请材料到报考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申请材料收到截止日期:2017年3月6日。
2. 学院成立“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审核工作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负责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的.实施(包括申请材料资格审查与综合考试)。审查申请材料合格的考生,由学院负责通知考生到校参加综合考试,并缴纳报名考试费200元。
3. 综合考试要对申请者的外语水平、专业基础、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①外语水平、②专业基础和③专业综合知识的考核以笔试方式进行,考核范围涵盖公开招考的内容,考核每部分分值均为100分。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的考核采取面试方式(与公开招考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同时进行面试)。
4. 学院综合申请者的综合能力和考核成绩,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确定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名单并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
5. 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经商调档案和政审合格后,录取为2017年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并在入学时查验其取得的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五、学费、奖助学金及其他
2017年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培养费收费标准按教育部及重庆市的相关文件执行。
非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学业奖学金,并享受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的博士生助学金(助学金资助年限按不超过四年计算)。
重庆大学一直重视研究生教育国际化,是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单位。学校每年可派出100名以上的博士研究生赴国外参加国际会议、合作科研、联合培养和攻读博士学位。
;Ⅳ 重庆大学2023研究生招生信息一览表
2023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从哪里看?
目前重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考试内容/参考书目、报考条件与要求等已公布,为了方便各位考生能及时找到相关内容,猎考考研小编发布重庆大学2023研究生招生信息汇总类文章,一旦重庆大学2023考研招生信息公布了,将会及时为进行更新汇总,各位考生可以ctrl+D收藏此页面,便于下次能及时进行查看!
重庆大学2023研究生招生信息初试阶段招生简章专业目录考试内容/参考书目报名流程报名时间/入口奖助政策考试地点/科目安排学费标准or学制报考条件与要求查分阶段分数线成绩查询时间/入口复试调剂阶段调剂公告复试时间录取阶段录取通知保研夏令营重庆大学推免研究生重庆大学大学生夏令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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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重庆大学2023研究生报考条件与要求已公布
重庆大学2023研究生报考条件与要求是什么?目前重庆大学2023年招生简章已公布,根据重庆大学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内容,重庆大学2023研究生报考条件如下所示: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全日制学术学位普通计划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普通计划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报考法律(非法学)[03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法学)[035102]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0]等专业学位(以下简称“三类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其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普通计划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报名除“三类专业”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相同。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在职硕士研究生。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须通过省教育厅推荐才可报考。
3.符合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各项要求。
4.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保证毕业后回该省定向地区就业;在职考生须保证毕业后回该省定向单位(原单位)就业。
5.符合国家及推荐地区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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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2020年重庆大学工程管理硕士MEM(双证)研究生招生简章
当前对于研究生招生简章全国各大研招院校在陆续发放中,为方便大家及时了解全国各省市院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下是我整理的“2020年重庆大学工程管理硕士MEM(双证)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2020年重庆大学工程管理硕士MEM(双证)研究生招生简章
以下是2020年重庆大学工程管理硕士MEM(双证)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具体内容:
一、工程管理硕士(MEM)项目简介
【项目使命】工程管理硕士(MasterofEngineeringManagement,简称MEM)专业学位是我国2010年新设置的专业学位,其目的是适应我国现代工程事业发展对工程管理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工程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工程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我国工程管理的人才质量。
【培养目标】工程管理专业立足于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发展的宽口径需要,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精神,掌握系统整合的工程领域专业知识,拥有开放变革的国际化视野,能够引领我国产业、工程和科技战略发展的管理者和领导者。尤其聚焦于我国建筑与房地产行业,培养既具有扎实的工程技术基础,又具备现代化管理能力,能够有效推动我国建设工程领域技术创新与技术发展,能够进行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和科学研究的复合型、外向型、开拓型的高层次应用型工程管理人才。
【未来发展】工程管理硕士的未来职业发展方向;
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中的管理者;
建设工程领域的企业管理者、企业家;
技术创新、技术改造、转型、转轨、与国际接轨的管理者;
产业、工程和科技的重大布局与发展战略的研究与管理者;
国家建设行政管理等相关政府部门如发改委、规划、国土、住建、房管等政策制定研究与管理、实施者。
二、项目特色与优势
重庆大学是重庆市具备MEM招生办学资格唯一的985/211大学,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也是著名的建筑老八校之一,卓越大学联盟成员之一。重庆大学管理科学与房地产学院,前身是创立于1981年2月的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建筑管理工程系,1994年更名为重庆建筑大学管理工程学院,跻身国内同专业院校第一序列。2000年5月31日新重庆大学成立后,学院更名为重庆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2019年5月学院更名为重庆大学管理科学与房地产学院。
学院是我国最早创办建筑管理工程专业(现工程管理专业)的院系之一,经过几代“建管”人三十多年的艰苦奋斗,已成长为西南领先、享誉全国、人才培养获得国际认可(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学会CIOB、美国建设工程教育委员会ACCE)的建设领域高水平管理学院。相对国内外其他著名高校(工程管理专业隶属于经管类学院或土木类学院),学院充分发挥独立学院办学的独特优势,具有办学最早、规模最大、影响力大、水平领先的办学优势。自1999年国家开展第一次“工程管理专业教育评估”以来,学院工程管理专业已连续四次分别以优异成绩通过评估,均位列第一。学院成功完成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工程建设研究咨询以及政府决策咨询数百项,在我国建设工程全过程管理领域,行业影响卓著。
学院工程管理硕士(MEM)获准成为全国首批开展IPMP(国际项目经理)认证合作资格培养单位。入学重庆大学MEM的硕士研究生,可免考直接申请获得IPMPD级证书,IPMPA、B、C三个级别证书可直接在重庆大学考核获取。
学院设立有重庆大学CIOB认证中心,2018年4月,中心获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学会(CIOB)授权,举办重庆大学管理科学与房地产学院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学会(CIOB)会员资格认证培训暨国际工程高级经理人研修项目,为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培养具备国际视野的建设管理高级人才。
重庆大学工程管理硕士(MEM)项目依托于重庆大学管理科学与房地产学院,具有以下7个方面的特色与优势;
1.毕业生将获得国家授权颁发的重庆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2.重庆大学是全国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重庆大学管理科学与房地产学院是全国建筑及房地产领域最重要的精英培养高地,最受一线企业青睐的人才输出基地。知名校友众多,在全国具有极强的专业和行业影响力;学院更名为管理科学与房地产学院后,成为一级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的负责单位。这一学科是我国管理学门类中唯一按一级学科招生的学科,覆盖面广,包含了资源优化管理、公共工程组织与管理、不确定性决策研究和项目管理等众多研究领域,是国内外研究的热点。在学院传统优势专业领域(建设管理与房地产领域),学院已从传统的工程管理逐步过渡到以工程管理信息化、城市管理智能化、房地产管理数字化为发展理念的新型学科交叉学院,致力于大管科的全方位发展。
3.课程体系完善,课程涉及工、经、管、法、文、哲等多学科内容,涵盖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全过程领域,具有跨学科交叉、系统学习的特色;
MEM主要研究方向:
现代工程项目管理、建筑经济及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城市发展与管理、可持续建设、建筑工业化、建筑信息化、项目管理、物流及供应链管理等
Ⅶ 重庆大学会计硕士MPAcc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重庆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会计硕士MPAcc在职研究生专业学位招生简章为了更好地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需要,健全和完善我国高层次会计人才培养体系,建设高素质、应用型的会计人才队伍,将继续在全国范围内招收在职人员攻读会计硕士MPAcc。重庆大学为首批具有招收会计硕士MPAcc的学校之一,欢迎符合报考条件者报考重庆大学。
一、会计硕士报考条件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会计或相关领域实际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二、招生学费学习期间学费:3.9万元
三、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1、全国联考科目:英语、综合知识。考试时间地点由报名点指定,具体安排请见准考证。2、我校单独组织考试科目:政治理论及综合面试,由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组织。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培养方式与学习年限培养方式为非全日制(即半脱产和在职学习)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学习年限为3年—4年,其中至少有半年时间在培养单位内学习。
五、授位修完我校《在职人员攻读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国务院学位办颁发的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六、联考考试大纲《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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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一、总则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由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重庆大学参与举办,教育部2005年9月备案(教发函【2005】250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独立学院。学校位于重庆市永川区光彩大道368号,现有占地面积14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4.7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近1500人,其中专任教师近1000人。建设有设施先进的图书馆(纸质图书213万余册)、教学楼和实验室。教学楼可容纳20000余名学生同时学习,且所有教室都配备了成套多媒体教学设施。目前学校已建成29个建筑类实验室,21个电气技术、数字技术、机械电子类实验室,19个艺术类实验室,17个经济类实验室,8个人文类实验室以及11个计算机房(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4亿元);幽雅的校园环境和现代化的生活设施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空间。
二、招生计划
1.学校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序列,面向全国招收本科和专科考生。
2.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公布的数据为准。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1.面向全国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
2.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3.各专业对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4.考生身体健康且无传染疾病,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5.艺术类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
四、录取规则
1.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采取远程网上录取。
2.学校按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公布的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调档,调档比例为120%(平行志愿按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录取政策最高比例调档)。
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认定当地省级招办的加、降分政策。
4.顺序志愿在相同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平行志愿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录取过程中,相同总分的考生,文、理科类均按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确定名次,即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理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5.艺术类录取规则:①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定当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联考成绩。②录取时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名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再按文化成绩排名。③在文化、专业成绩均相同时,则按专业单科成绩排名依次为素描、色彩、速写;在专业单科成绩相同时,则文、理科类再按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确认名次,即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理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6.各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为英语。
7.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38名,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
8.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有关文件执行。
五、奖学、助学办法
1.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全面发展,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时,结合我校实际,对全日制在校生设立校级各项单项奖学金。
2.为锻炼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与工作能力,学校向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六、毕业与就业
1.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普通本科(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学校有关规定颁发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2.学校积极拓宽就业渠道,提供就业信息,指导学生就业。
七、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新生进校后必须每学年按时向学校交纳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照重庆市物价局相关文件执行,其收费标准如下:
1.本科专业
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
(年)
学费
(元/年·人)
备注
建筑学
文理
五
18000
风景园林
文理
五
18000
城乡规划
文理
五
18000
土木工程
理工
四
18000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理工
四
16000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理工
四
17000
工程管理
文理
四
15000
工程造价
文理
四
1800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文理
四
16000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理工
四
16000
机械电子工程
理工
四
14000
软件工程
文理
四
14000
电子信息工程
理工
四
14000
物联网工程
理工
四
15000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理工
四
16000
资产评估
文理
四
15000
会计学
文理
四
150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文理
四
13000
市场营销
文理
四
13000
工商管理
文理
四
13000
人力资源管理
文理
四
13000
网络与新媒体
文理
四
15000
环境设计
文理
四
18000
视觉传达设计
文理
四
18000
2.专科专业
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
(年)
学费
(元/年·人)
备注f3ca
建筑工程技术
理工
三
11000
工程造价
文理
三
12000
会计
文理
三
10000
艺术设计
文理
三
12000
3.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新生床位可通过网上自助选择),收费标准根据物价局核准:1300元/人?年(六人间),公寓内配有上面床下面书桌和衣柜的独立床位、空调、空气源热泵系统(热水系统)、独立卫生间、生活阳台、一体化洗漱台、智能水电表系统、弱电网络系统等现代化生活设施。
八、附则
1.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一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全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取消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已报到学生入学资格。
3.学生退(转)学退费,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规定执行。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4.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非学校工作人员参与、介入招生工作。招生有关事项,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5.本章程由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023-65112864(F)65112863 65112862 65112861
15111812616 15123812616 18883212616
招生咨询QQ群:2266935、6481695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新浪微博:http://e.weibo.com/cqucc12616
腾讯微博:http://t.qq.com/cqucc12616
微信:Our_cqucc
招生办公室地址:重庆大学A区主教学楼106室(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
邮编:400044
学校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光彩大道368号
邮编:402167
学校网址:Http://www.cqucc.com.cn或Http://cqucc.cqu.e.cn
学校手机版网址:wap.cquc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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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重庆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重庆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城市化和城市生态化发展为我国风景园林事业提出了更加艰巨的任务和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培养和造就高层次的风景园林专业人才。风景园林硕士是经教育部学位办批准设立的一种专业学位,是培养高层次风景园林专业人才的有效途径。重庆大学是全国第一批获得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的单位之一,我校2009在全国范围内招收在职人员攻读风景园林硕士,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者报考重庆大学。
一、风景园林硕士报考条件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并取得学历证书,具有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保护、建设与管理相关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
二、招生计划及学费学习期间学费:3.9万元
三、研究方向重庆大学风景园林硕士招生分别以两个二级学院(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重庆大学艺术学院)进行招生。各学院研究方向如下:1、建筑城规学院研究方向:⑴古典园林设计(古典园林设计理论、古典园林保护与管理、古典园林规划与设计方法);⑵城市景观规划与设计(城市景观方法及其理论、城市公共开放空间景观设计、住区景观设计、城市公园设计);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研究(绿地系统规划及其方法,绿地系统建设与管理);⑷风景资源保护与规划(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与规划设计、风景名胜区规划、森林公园保护与规划);⑸生态景观规划与设计(区域景观生态规划设计及其方法、城乡生态景观规划与设计、地理信息系统);⑹自然文化遗产保护设计;⑺风水与环境设计;⑻植物种植与设计。2、艺术学院研究方向:⑴风景园林景点造型艺术设计;⑵景园植被造型与色彩研究;⑶风景园林数字景观设计;⑷文化遗产保护设计研究;⑸传统视觉艺术与风景园林研究;⑹风水形态运用研究;⑺环境绘画艺术研究。
四、学制学制采取非全日制(半脱产和在职学习)方式,采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学习期限为三年至五年。
五、学位授予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重庆大学组织的答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国务院学位办颁发的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六、联考考试大纲《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指南》是入学考试统一命题的依据,是应考者复习备考的重要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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Ⅹ 重庆大学艺术生招生简章2021分数线
分数线如下:1.绘画(含中国画、油画方向):232.54;2.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产品设计):232.52;3.戏剧影视美术设计:231.94;4.音乐表演(声乐方向) :256.50;5.舞蹈表演:244.07;6.表演:246.60;7.播音与主持艺术:223.45;8.戏剧与影视学类(含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影视摄影与制作):8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