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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23-02-21 15:12:06

❶ 在河南 高考考试多少分 可以上西交大

2019年西安交通大学面向河南招生,理科最低643分,文科613分;

2018年西安交通大学面向河南招生,理科最低654分,文科634分;

2017年西安交通大学面向河南招生,理科最低630分,文科606分;

2016年西安交通大学面向河南招生,理科最低648分,文科587分。

(1)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扩展阅读:

学科建设

截至2019年9月12日,西安交通大学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7个,博士后流动站30个(截至2019年10月)。学校有8个“双一流”建设学科,8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8个国家二级重点学科,3个国家二级重点(培育)学科,27个省(部)级一级重点学科,155个省(部)级二级重点学科。

❷ 西安交通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情况怎么样呢

西安交通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为国家培养了众多优秀人才。西安交通大学招收在职研究生也受到广泛关注,但是有用在职研究生政策改革实施的第一年,大家对招生的情况不太了解,那么,2017年西安交通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情况怎么样呢?

2017年西安交通大学在很多专业领域均开设了学习课程班,如公共管理、税务学、金融学、财政学、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企业管理、电子商务、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投资学等等。
西安交通大学开设的公共管理在职研究生课程班,学制2年,学费4.2万元,利用周末、节假日时间集中上课。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的将可获得结业证书。
院校开设的税务学在职研究生课程班,学习方向较为广泛,包括电子商务与税收、税收理论与实务、理财与税收筹划、国际税收与跨国公司税收管理、税务管理与理财等等,学费1.8万元,在西安本地上课,授课教师均是院校内具有丰富教学经验以及较强实战能力的资深教授。报考西安交通大学在职研究生课程班的学员,只要专科以上学历即可,如果想要申请硕士学位,需参加同等学力申硕考试。
以上便是对于2017年西安交通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情况的详细的介绍,希望能帮助大家如果大家还有什么疑问,考研政策不清晰?在职申硕有困惑?院校专业不好选?点击底部官网,有专业老师为你答疑解惑,211/985名校研究生硕士开放网申报名中。

❸ 西安交通大学电信学部怎么进入微电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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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选拔和培养适应现代科学和技术发展需求的优秀创新人才,积极探索改革博士研究生的招生与培养体制,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西交研〔2019〕59号)、《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西安交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西交研〔2022〕169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电子与信息学部微电子学院制定《西安交通大学电子与信息学部微电子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本细则不适用于同等学力博士、工程博士招生,其有关要求后续将另行通知)。

一、招生规模
微电子学院2023年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4名(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直博生),普通招考实行“申请-考核”制选拔,硕博连读实行资格考核选拔,直接攻博通过推荐免试选拔。实际招生人数以最终录取结果为准。

二、申请程序
1、申请条件
符合《西安交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申请条件。同时英语水平要求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50分及以上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英语专业八级等级证书;
(3)TOEFL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IBT);
(4)IELTS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5)GRE成绩300分及以上(新);
(6)GMAT成绩650分及以上;
(7)曾在英语语言国家留学/工作2年及以上或取得境外学位者。
   未达到以上英语水平要求的考生,须经过微电子学院博士招生委员会通过后,方可报考。
2、网上报名
普通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0日-2022年11月10日;在校硕士研究生资格考核及直博生的报名时间另见研究生院的通知。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须按照《2023年西安交通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网报须知》要求,登录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xjtu.e.cn),填报本人信息及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等相关资料,并缴纳报名费,下载确认报名情况登记卡及报名相关表格。
3、缴纳报名费
申请者登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缴纳报名费,不缴纳报名费者报名无效。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4、上传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在报名系统内提交以下材料,逾期或上传材料不全者,按放弃处理:
(1)博士生考生报名情况登记卡(网报后通过报名系统下载生成的登记卡,双面打印,经本人签字并填写日期后扫描再次上传系统提交);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在报名网页下载空白表手工填写,按要求粘贴一寸免冠彩照);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报名系统下载手工填写,打印无效);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学院公章、或学校档案馆公章、或成绩专用章方可有效(收取原件或复印件);
(5)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含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证书、TOEFL成绩单、IELTS成绩单、GRE成绩单等)(现场确认时查验原件、邮寄时收取复印件);
(6)科研成果和能力证明材料,如公开发表的论文或论文正式录用函、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承担科研情况简表、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现场确认时查验原件、邮寄时收取复印件);
(7)硕士学位论文的主要结论和详细摘要及导师签字页面(往届生提供);
(8)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往届硕士生须提供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申请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生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境外学位证书申请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现场确认时查验原件、邮寄时收取复印件),须在加试前取得;
(9)应届生需提供研究生部门开具的应届生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报告的预计毕业日期为2023年8月前)(现场确认时查验原件、邮寄时收取复印件);
(10)申请者本人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现场确认时查验原件、邮寄时收取复印件);
(11)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申请者务必在综合面试环节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核。
5、申请材料纸质版递交
申请者的纸质材料(按前述要求)须统一提交至西安交通大学电子与信息学部,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以寄出日期为准)。申请材料纸质版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过期提交、补充提交或不按要求提交者,均按放弃处理。
可以邮寄、快递或直接递交至以下地址: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电子与信息学部研究生教务部(西一楼335办公室)
收件人:电子与信息学部研究生教务部任老师
邮编:710049
电话:029-82668663
注意事项:
对于选择邮寄或快递方式的,请务必使用顺丰或EMS邮寄申请材料,外包装注明【电信学部微电子学院博士报名材料】,其他邮寄方式提交者均不受理。
若申请材料不全或无缴费证明,此申请将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一经提交,均不退还;
面试时须提供所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一旦发现造假行为,将取消面试资格、录取资格、学籍。

三、资格审查
学院对申请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递交材料务必做到:按时、完整、规范、符合上述要求。过期提交、补充提交或不按要求提交者,均按放弃处理。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者,按要求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请申请者务必在综合考核笔试与综合面试环节携带准考证参加考核。

四、考核
考核过程主要包括:材料评议、现场确认环节、综合能力考核。
具有同等学力的申请者在综合面试阶段须加试由学校组织的自然辨证法和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持境外学位的申请者在综合面试阶段须参加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材料评议
申请者须按照学院《实施细则》的要求,在系统内上传提交全部材料,由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组对申请者提交的专家推荐书、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参与科研项目、发表论文与获奖等材料进行评议。
材料评议结束后,学院官网将会公布通过材料评议的申请者名单。通过材料评议者方可参加综合能力考核环节。材料评议占总成绩的40%。
2、现场确认环节
一般在综合能力考核前一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学院官网通知。现场确认环节需携带所提交纸质相关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验。
1)申请者本人持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从学校博士生招生报名系统下载)、报考登记卡。往届生持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学历证、学位证;应届申请者持学生证、学籍认证报告、本科学历证等进行现场审查。
2) 现场确认环节查验原件。
3)现场确认环节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后续考核。
4)境外学位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其它存在疑问的,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5) 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进行审查并补交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3、综合能力考核
凡通过材料评议环节的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参加学院组织的博士生入学综合能力考核(以准考证上显示时间为准)。综合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具体时间请关注学院官网通知。
学院成立考核专家组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能力考核面试,面试专家组由各学科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
(1)专业英语现场口译
    现场给出一段专业英语,思考后翻译成中文。
(2)科研报告
面试采用以PPT形式做科研报告的方式(报告时间不少于15分钟),内容主要包括:(i)个人基本情况(用英文表述);(ii)科研工作简介及攻读博士研究计划。
(3)专家提问
主要考核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科研志趣、创新意识与科研综合能力、逻辑思维与语言表达能力、身心健康状况等。

五、录取
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组根据以上成绩汇总排名,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拟报考导师意见等相关信息,确定录取人员候选名单,并进行公示。
本年度学院实行招生计划改革,申请人报考导师均为意向导师,录取阶段学院将会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导师招生情况对申请人报考导师进行调整,不接受调整者视为放弃资格。

六、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人:田老师
咨询电话:(029) 82663426

七、投诉监督方式
电话:(029) 82663426
邮件:[email protected]
微电子学院官方网站:http://ele.xjtu.e.cn(后续相关信息均会在此网站通知公告中进行公布,请申请者务必密切关注)。

本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西安交通大学电子与信息学部微电子学院。

电子与信息学部

微电子学院
2022年10月17日

 

下一条:电信学部微电子学院2023年工程博士培养改革专项拟录取公示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邮编:710049

❹ 西安交大的MBA到底怎么样啊

应该是国内一流水平;西安交通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办首批认定的MBA学位教育的九所院校之一。
2016年4月,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正式获得世界权威认证机构QS(Quacquarelli
Symonds
)Stars商学院五星级认证。这是中国大陆商学院中获得的第1个五星级认证,标志着西安交通大学的管理教育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可,也标志着管理学院跻身世界优秀商学院之列。
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MBA招生简章
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始建于1928年,1984年12月恢复重建,是我国最早的管理学院之一。现有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两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拥有管理学科与工程、工商管理两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是国家第一批工商管理硕士(MBA)和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试点学院之一。
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现拥有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拥有产业经济学国家重点学科;建有电子商务与电子政务省部级重点实验室、陕西省经济研究中心和校级经济金融教学实验中心。
西安交通大学MBA学位教育依托管理学院MBA中心统一管理,以管理学科、经济学科和其他学科为支撑全面发展。目前西安交通大学MBA项目分为管理方向和金融方向,分别依托管理学院和经济与金融学院。
2011年4月,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正式获得AACSB国际认证(AACSB:The
Association to Advance Collegiate Schools of
Business,国际精英商学院协会),成为大陆地区首批获得此项认证的5所商学院之一。获得AACSB认证,标志着我校管理学院得到了国际最权威的管理教育认证机构的认可,已跻身国际优秀管理教育院校之列。
2016年4月,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正式获得世界权威认证机构QS(Quacquarelli
Symonds
)Stars商学院五星级认证。这是中国大陆商学院中获得的第1个五星级认证,标志着西安交通大学的管理教育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可,也标志着管理学院跻身世界优秀商学院之列。
MBA项目简介
西安交通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办首批认定的MBA学位教育的九所院校之一。1990年开始招收MBA研究生,至今已培养了MBA学员5500名。
西安交通大学MBA项目的战略目标:建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MBA培养基地,打造中国MBA培养的一流品牌。MBA项目将依托一流的师资队伍、一流的教学和服务、一流的毕业生来实现这一战略目标。
MBA项目特点
a.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
遵从MBA的教育规律,吸收国内外的成功经验,通过完备的课程体系、鲜活的教学方法和综合实践环节的导入,在系统传授学科知识体系的同时,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训练和实战技能的提升
b.优秀的教师资源
学院拥有一批专业知识丰富、实战经验丰富、职业素养高、责任心强、教学效果好的师资队伍,并从国内外其他名牌学校、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和大型企业中聘请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教授和高级管理者作为学院的客座教授或兼职教授。
c.多样化的对外交流
学院积极扩大对外交流,在聘请国外和港台地区的教授、政府官员和企业总裁授课或讲座的同时,加强与国外知名大学的访问与交流。
d.广泛的校友和企业资源
西安交通大学MBA项目历史久、规模大,MBA校友群体人数众多、行业多样、企业多元、个体优秀。这些分布在各行各业重要岗位的校友资源可以有力地促进MBA学生的学习及事业发展。
e.全新的招生模式
西安交通大学MBA推出提前批面试的招生政策。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段,登录MBA中心提前批报名系统,提交提前批面试申请资料;经背景评估,参加提前批面试的考生可获得A线或B线预录取资格,西安交通大学将根据联考成绩按照学校A线及B线政策进行录取。
f.新生奖学金
对联考成绩优异的新生,按等级设立新生奖学金(奖励办法另行公布)。
学制及培养方式
1. 学制:三年。
2. 学习方式:在职学习。周末授课(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其中一年半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课程学习,修满学分后撰写学位论文。
详情访问西安交通大学MBA中心网址:http://som.xjtu.e.cn/mba/

❺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招生简章````

本人来是交大临床医学的。
医学院分源设护理、法医学(不推荐女生)、药学、预防医学和临床医学几个专业。各专业招生情况依据各省不同。
如果本省交大和交大医学院分开划线,那么医学院的平均录取分一般低于交大。临床五年每年分数线不是很高,临床七年(本硕)属于中高档,如果考生分数够高报考临床七年有可能被选入八年制宗濂班(淘汰制)。
其余几个的具体情况不太了解,但是医学院的毕业生就业还不错。
欢迎报考~

❻ 西安交通大学少年班招生条件是什么

报名与资格审查程序:

(1)以中学或委托地市招办为报名单位,不接受社会和中介机构报名。各中学推荐报名人数一般不得超过20人(少年班生源基地中学除外)。

(2)中学负责产生推荐学生名单,审查学生户籍信息和初中阶段学籍材料,并将推荐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在中学公示一周,公示信息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户籍、学籍、历次期末考试排名等。

(3)报名单位负责在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模块注册账号(可以使用老账号),按规定采集学生相关信息及数码照片,统一组织学生进行网上报名。我办不再接受纸质报名材料。

(4)我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通过者将获得我校少年班招生单独考试初试资格,届时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

(5)报名单位根据我校本科招生网提示,按要求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和打印准考证。

其他

1.预科一年级在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江苏省苏州中学或天津南开中学三所之一就读,并遵守就读中学的相关管理规定。预科二年级、本科在西安交通大学学习,遵守西安交通大学相关管理规定。

2.在校期间,学生可按照西安交通大学的相关规定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或经绿色通道入学。

3.预科以及本科期间未分专业阶段,学生按当年西安交通大学理工类一般专业收费标准缴费;本科分专业后以及硕士阶段,学生按所在专业当年收费标准缴费。

❼ 西安交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西安交通大学(Xi`an Jiaotong University)简称"西安交大",位于古都西安,是国家"七五 "、"八五"首批重点建设高校,是全国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七所大学之一,"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九所高校之一,被国家确定为以建设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为目标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欢迎阅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全称为西安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七所大学之一,也是“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九所高校之一,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部标代码为10698,英文名称为Xi’an Jiaotong University。

第三条 学校位于陕西省省会西安市,分为兴庆校区(东校区,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雁塔校区(西校区,西安市朱雀大街205号)和曲江校区(西安市雁翔路99号)。

第四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分类、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西安交通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学校各类单独招生考试办法及选拔原则等;决定学校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项或涉及学校利益的特殊招生政策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副校长、招生办主任等组成。

第六条 西安交通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其职能为:听取招生工作汇报,发挥招生监督作用,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招生委员会由校长、副校长、招生办主任、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组成。

第七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西安交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

第八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组,招生组负责所在地区招生宣传和高考咨询;招生组组长由招生办公室聘任。

第九条 西安交通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第十条 2017年西安交通大学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优化生源结构,提高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综合考虑各省生源数量、质量等因素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在各地区的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等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或考试院编印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十一条 西安交通大学安排不超过学校本科计划1%的名额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二条 2017年西安交通大学继续在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定向生,主要包括:定向国家边远地区、艰苦行业的重点企业就业本科生,报考条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2017年西安交通大学大部分专业按专业大类招生,建立一套具有“基础厚、重实践、个性化、灵活性、国际化”特征的创新型人才培养方案,实施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目标的研究型人才培养新模式。具体招生专业大类名称和分流专业方向详见我校公布的《2017年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西安交通大学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遵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第十五条 西安交通大学按照理工类(含医学类、经管类专业)、文史类、艺术类、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班、定向生、少年班、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等类型分类录取。

第十六条 西安交通大学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地区,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西安交通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原则,即“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高考分数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浙江省,提档比例为100%;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上海市,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

第十七条 对于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规定中列出的照顾和优惠对象,西安交通大学原则上按照各省级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但要求考生的实际高考分数不能低于当地一本线(不包括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等特殊类型招生)。现役军人子女或因公牺牲的烈士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章程所提及的一本线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自主招生参考录取的控制分数线为准; 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划定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将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有关规定确定各省文化课控制线并于录取前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第十八条 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浙江和上海,考生专业录取排序按该省投档顺序规定执行;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高考投档成绩达到西安交通大学在该地区提档分数线的情况下,按考生投档成绩和所填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当地专业计划人数确定专业,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当考生投档高考总分相同时,按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考生投档成绩和实际成绩均相同时,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确定专业。艺术类考生的单科成绩合格条件按相关招生简章的要求执行。

西安交通大学在录取时,只承认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对西安交通大学认定的特殊类型合格考生,其专业录取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协议为准。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如会计学、软件工程,优先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对于工科试验班(钱学森班)、医学试验班(侯宗濂班)、理科试验班(数学、物理、计算机、化学生物)专业,则只录取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在提档范围内,当理工类各专业已录满而医学类专业未录满时,填报医学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将优先录取到该专业,不足部分在愿意调剂的考生中按照考生分数依次录取。

第十九条 根据2017年江苏省高考录取方案,凡该省报考西安交通大学的考生,应达到以下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理工类考生,选测科目之一须为物理,且等级要求达到A以上(自主选拔考生等级达到B以上即可),其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以上;文史类考生,选测科目之一须为历史,且等级要求达到A以上(自主选拔考生等级达到B以上即可),其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以上;其它类考生均按江苏省规定的基本等级要求执行。在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合格、投档成绩达到西安交通大学在江苏省提档分数线的前提下,以数学、语文、外语三门原始成绩加附加分的总分(满分为480分)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的分数相同时,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分数排序。对于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较高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条 根据2017年浙江省高考录取方案,凡该省报考西安交通大学的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我校在该省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2017年实际招生专业以浙江省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公布为准。

第二十一条 根据2017年上海市高考录取方案,凡该市报考西安交通大学的'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我校在该省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同一选考科目组内,按考生投档成绩和所填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当地专业计划人数确定专业,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

第二十二条 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西安交通大学考生的原则。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三条 对于获得西安交通大学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第一志愿须填报西安交通大学,高考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专业范围内,且专业服从调剂,若高考成绩符合《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规定,体检合格者,在高考录取时将享受政策优惠,相应优惠政策学校公布的有关招生办法及合格(或拟录取)学生公示信息为准。对于要求提前填报自主招生录取高校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将与考生签订诚信考试录取协议且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专业范围内。按教育部规定,我校为已获得资格的自主招生考生预留了专门的招生计划,不占用普通考生计划。

第二十四条 对于获得西安交通大学高校专项报考资格的考生,高考第一志愿须填报西安交通大学,若高考成绩符合《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简章》规定,体检合格者,在高考录取时将享受政策优惠,并根据分省计划数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对于通过西安交通大学高水平艺术团专业测试,并与学校签订《西安交通大学高水平艺术团特长生协议书》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对签约考生在高考录取时给予政策优惠。具体考生的相应优惠政策以学校公布的的有关招生办法及合格(或拟录取)学生公示信息《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和签约考生名单为准。

第二十六条 对于通过西安交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测试,并与学校签订《西安交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协议书》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对签约考生在高考录取时给予政策优惠,相应优惠政策以学校公布的有关招生办法及合格(或拟录取)学生公示信息为准。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高水平运动队优惠条件所涉及的二本线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的控制分数线为准;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划定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将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有关规定确定各省文化课控制线并于录取前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第二十七条 对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统考合格、并通过西安交通大学美术学类专业考试,取得《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美术学类考试合格通知单》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和《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美术学类专业招生简章》的具体要求,在高考录取时,根据计划数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校考成绩+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根据计划数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对于通过西安交通大学书法学专业考试,取得《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书法学考试合格通知单》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和《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书法学专业招生简章》的具体要求,在高考录取时,根据计划数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拟录取的书法专业考生,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有书法专业统测统考,考生还须参加省统测统考并合格。

美术学类和书法学专业录取时均不分文理,对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相关规定或招生计划编制系统有限制的山东、湖南、辽宁、陕西省,则按文理科分别排队,择优录取。

第二十八条 西安交通大学作为承担“国家专项计划”的高校,将在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贫困地区考生,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单独志愿、单独批次、单独划线,原则上在当地一本批次最低控制线以上录取。

第二十九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收的定向就业本科生,一经录取,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若在当地提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可在提档线下20分以内、一本线以上择优录取。若仍不能完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第三十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生源限定为当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重点招收边远农村、高寒地区、山区、牧区的考生,并适量招收散杂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分数线不低于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预科生预科期间不录取专业,专业将在预科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成绩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录取专业。

第三十一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收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生源限定在西藏、新疆高中应届毕业生。

第三十二条 为了使志愿学医的考生明确学习志向,西安交通大学在陕西省实行医学类专业与其他类专业分学校代码招生;护理学、法医学、医学试验班(预防)专业在江西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提前批次招生,在河南省和山东省实行一批单列计划招生。

对于高考成绩高于我校理工类一本批次提档线但录取到医学类专业的陕西考生,在第一年内不得跨医学类学科申请调整专业;对于高考成绩低于我校理工类一本批次提档线录取到医学类专业的陕西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跨医学类学科调整专业。

提前批次和一批单列计划录取的护理学、法医学和医学试验班(预防)专业学生不得跨医学类学科调整专业。

第三十三条 西安交通大学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肢体残疾但生活能够自理,又符合教育部颁发的体检标准的考生,予以正常录取;我校将对录取的所有新生进行体检,凡有弄虚作假和不符合教育部颁发的体检标准的考生,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详见我校《2017年招生专业体检标准》,请相关考生慎重填报。

第五章 收费标准和其他

第三十四条 我校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陕西省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如遇陕西省物价部门调整本年度本科生学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根据实际住宿条件,按照省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收取。

第三十五条 学校设有奖学金、助学贷款以及各类勤工助学岗位。同时,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校专门设有“春雨助学金”。

第三十六条 凡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学校本科生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要求的,由学校统一颁发西安交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学位。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西安交通大学依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招收保送生、少年班大学生、高水平艺术团特长生、高水平运动队特长生,开展自主选拔招生等工作,具体招生办法参见各项目招生简章。

第三十八条 西安交通大学美术学类和书法学专业根据本章程及艺术类专业的特点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中所涉及的加分和降分优惠录取政策,均针对高考满分为750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满分不等于750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惠政策中的加分和降分将按比例折算。

第四十条 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教学以英语为第一外语。日、俄等小语种考生请谨慎填报。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由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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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西安交通大学在职攻读公共卫生硕士招生简章

西安交通大学在职攻读公共卫生硕士招生简章西安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具有理工特色、涵盖理、工、医、经、管、文、法等九大学科门类的综合性重点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首批招收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MPH试点单位。近10年来,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在上级有关部门支持下率先开展了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的探索性培养工作。学院全力营造一流的教学与科研环境,以全新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立足人群现场,紧密结合卫生工作的实践,在培养我国医疗、卫生、防疫和保健服务事业急需的高级公共卫生人才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丰富的经验。培养公共卫生领域具有较宽广的多学科基础理论和较系统的专门知识及综合技能、能够在公共卫生领域独立进行科学研究、发现和有效地解决实际问题的公共卫生专门人才。特别是培养卫生项目管理、卫生防疫管理和医院管理等卫生事业管理的高级管理人才。
一、公共卫生硕士报名条件: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热爱公共卫生事业,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身体健康,从事公共卫生及有志从事公共卫生事业的在职人员。
二、入学考试:考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流行病学基础、社会医学,共计4门;考试方式:英语、流行病学基础、社会医学为全国联考,政治理论由我校单独组织命题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联考辅导资料: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高等教育出版社)。
四、录取:国家授权我校自定录取分数线和录取规模,我校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综合素质等,择优录取。录取人数不超过50人。
五、教学方式:学制二至四年。第一学年在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进行课程学习,第二、三学年可以脱产或不脱产的形式进行现场研究并完成学位论文。
六、学位授予: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及评审者,按规定程序授予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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❾ 2022年西安交通大学招生简章

西安交通大学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七五”“八五”重点建设高校,有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等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西安交通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西安交通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西安交通大学。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有兴庆校区(东校区,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雁塔校区(西校区,西安市朱雀大街205号)、曲江校区(西安市雁翔路99号)和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校区(西安市长安区河堤路)。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性质: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之一。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部标代码为10698,英文名称为Xi’an Jiaotong University。对取得我校学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西安交通大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三条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审议招生政策、制度和程序,建立监督和协调机制,维护招生的公平公正。

第五条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章程以及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决定具体招生计划,讨论决定职责范围内的其他招生工作重要事项。

第六条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各省(区、市)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协助招生办公室在各省(区、市)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报考等工作。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西安交通大学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国家政策导向及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区、市)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等录取问题。

第九条西安交通大学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坚持“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第十条西安交通大学按照理工类(部分特色专业在个别省份分代码或单列)、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考生,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执行其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西安交通大学米兰理工联合设计与创新学院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生专业包含建筑学和工业设计,仅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仅在中外合作专业间调剂)。中外合作办学相关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不允许转专业。

第十二条西安交通大学根据本校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招生计划的105%以内。西安交通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执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西安交通大学在调档时,原则上承认各省(区、市)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符合多项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只采用最高一项加分,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强基计划和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

第十四条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各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执行其相关规定)且符合西安交通大学调档要求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对于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对于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结果符合相关要求的统招批次考生实行提档不退。

第十五条西安交通大学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数优先、遵从专业志愿、不设专业分数级差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投档分数相同的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对强基计划及特殊类型招生认定结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录取时,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西安交通大学考生的原则,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可录取其他志愿,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充足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西安交通大学继续实行大类招生,实施具有“基础厚、重实践、个性化、灵活性、国际化”特征的创新型人才培养方案。跨学院大类学生录取后、入校前根据高考成绩和个人意愿选择学院,一年级综合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一年级末可在招生大类内任选主修专业。学生入校后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在所在学院内进行主修专业选择,根据专业选择的结果进行宿舍优化和调整,具体方案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

第十八条西安交通大学部分工科试验班和理科试验班招生继续按工科试验班(专业预选)和理科试验班(专业预选)录取。进校后根据学生意愿在所录专业预选包含的本科专业范围内确定主修专业,同时具有参加进校选拔的笔试资格。

第十九条西安交通大学在部分省份招收定向生。当在各省(区、市)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统招批次同科类调档分数线上报考定向生考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可在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统招批次同科类调档分数线下20分之内调阅有定向生报考志愿的考生档案,择优录取。一经录取,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定向生在校期间不允许转专业。

第二十条西安交通大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承担国家专项计划招生任务,面向国家确定的实施区域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招生。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各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执行其相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西安交通大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承担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任务。对于获得西安交通大学高校专项报考资格的考生,须在各省(区、市)规定批次填报西安交通大学,我校将根据分省计划数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各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执行其相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对于获得西安交通大学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优惠资格的考生,须在各省(区、市)规定批次填报西安交通大学、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为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专业、高考成绩符合简章规定者,在高考录取时享受相应的录取优惠政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省份获得西安交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优惠资格的考生,高水平运动队优惠条件所涉及的二本线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划定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该省有关规定确定该省文化课控制线并于录取前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第二十三条对于各省(区、市)美术、书法统考合格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和《西安交通大学2022年环境设计专业招生简章》《西安交通大学2022年书法学专业招生简章》的具体要求进行录取。环境设计和书法学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均不允许转专业。

第二十四条西安交通大学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我校在生源省(区、市)本科一批(不含一批单列)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以内(最低不低于一本线)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新疆协作计划在新疆一本线上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预科生预科培养期间不分专业,预科结束后按照《西安交通大学少数民族预科班管理办法》(西交校发〔2018〕7号)选择主修专业。预科阶段培养地点在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

第二十五条西安交通大学招收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生源限定在教育部规定的西藏、新疆籍高中应届毕业生。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西安交通大学外语类保送生、少年班、强基计划、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美术类、书法类等特殊类型的招生工作,执行相应的招生简章相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中所涉及的加分和降分优惠录取政策,均针对高考满分为750分的省份。对于满分不等于750分的省份,优惠政策中的加分和降分将按比例折算。

第二十八条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并纳入我校高考录取依据。详见我校《2022年招生专业体检标准》,请相关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九条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按照陕西省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学费、住宿费的收取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按照学年收取。文科类学费为5500元/年,理工类学费为6600元/年,医学类学费为7150元/年,美术类学费为15400元/年,具体标准详见专业目录。其中,会计学(ACCA)专业新生入学还需一次性缴纳3.9万元的培训费、资料费等费用,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为人民币9万元/年,各类试验班学生分流后按新专业年度学费标准收取学费。

第三十条学校设有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等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公布后,遇有教育部及相关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或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要调整招生录取程序的情形,西安交通大学相应调整相关招生录取规定,调整后的招生录取相关规定另行公布。

第三十二条西安交通大学高考无外语语种限制,但本科生教学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自教育部核准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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