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寒假招生宣传
① 2022中山大学在深圳招生人数
文科950人左右,理科3000人左右。
根据查询中山大学官网发布的招生计划得知,2022中山大学在深圳招生人数是文科950人左右,理科3000人左右。
中山大学是教育部和广东省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
②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院校名称: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3902
第五条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州校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广汕一路721号;邮政编码:510520
校区1:(东莞校区)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沿江西一路7号;邮政编码:523133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的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及学校办学条件,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录取批次:广东省为第二批本科B类,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批次执行。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实行平行院校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文科类、理科类专业投档比例,视生源情况而定,投档比例不高于105%。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文科类、理科类专业按招生计划的100%-120%投档,我院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美术类的投档比例根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确定。
第十九条学院将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跨省招生的预留计划。预留计划数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二十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高考总分相同的,按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二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根据我院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安排,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艺术设计学(服装设计、服装工程)专业面向美术类考生招生。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艺术(美术)类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无限制。
第二十四条凡报考我院的美术类考生,专业分档时按文化分、术科分权重各占50%计算总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在广东省,报考高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在广东省,报考高校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各批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六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投档,但录取专业时以实际分数为准。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八条护理学专业因部分用人单位对录用人员身高有要求,请身高1.65米以下的男生和身高1.55米以下的女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每生每年19000-21000元。各专业收费具体标准按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住宿费:每生每年800-1600元。住宿费收费具体标准以广东省物价局批文为准。
第八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1.学院设有多种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2)国家励志奖学金(3)学院奖学金;(4)广东益友奖学金;(5)江西广东商会奖学金;(6)达一公司奖学金;(7)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海外学习交流与社会实践奖学金;(8)长江企业助学金;(9)何建新助学金;(10)张智军助学金;(11)洪云英助学金。奖学金金额最高为8000元,助学金金额最高为3000元。此外,还设各种单项奖励。2.学院设有多种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各种勤工助学活动改善自己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招生监督与申诉办公室
联系人:陈荣冠
监督电话:020-87065906
传真:020-8721512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三十四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9—82676855、82676866
传真:0769—8267687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http://xh.sysu.e.cn
招生网址:http://www.xhzsb.net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于3月20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托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③ 2022年大学招生寄语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都写过寄语吧,借助寄语人们可以寄托自己的希望。你所知道的寄语是都是什么样子的?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2022年大学招生寄语(精选130句),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大学招生寄语1
1、九十载,中大人风雨兼程;乙未年,康乐园翘首待君。
2、承中山训诫,博学审问,造华南第一学府;持包容之风,独立自由,建世界一流大学。
3、游真理之中,开天工之山,感医者之大,治百家之学。
4、中情育树人,承德泽桃李;山行学问路,心享思辨乐。
5、入一流学府携岭南风情伴良书益友育人生赢家中大不将就。
6、一片自由田,承载大学天。
7、风来过,雨来过,中大,有太多话想对你说。
8、让中大来改变你,然后,让你,来改变中大。
9、文通理达,百年中大;才子佳人,当代风华。
10、才贤方正至中大,大中至正方贤才。
11、中西之才何得用?千山遍访始致知。寻获大道以内省,域外博学为外冠。
12、中山大学,不止于中,岂止于大。
13、巍巍中大,你若前来,我必厚待。
14、博学审问,慎思学创俱能;明辨笃行,看我中山大学。
15、中流砥柱,大象无形。
16、不做高山,她是海洋——热爱千万个不同的你和你千万个不同的思想。
17、处永芳之中,品博雅之大。
18、听自由之风,筑独立之梦,行博学之事,求笃行之道,绘七彩人生。
19、博学之始,笃行至终;臻于治学,精于实践。
20、以梦为马,不负年华于中大。
21、南粤地杰,中大人灵。
22、格物致知,修身立志,放飞青春梦;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中大人。
23、健全之人格,自由之思想;既贵专精,尤贵宏通。
24、中山手创山高水长大师所往学子之光。
25、世界之大,唯有中大。
26、中大不缺独立之精神与自由之思想,缺的是你!
27、博学审问铸独立精神,慎思明辨促自由思想,笃行致远做民族栋梁。
28、国立中山,华南之魂,博学慎思,由你传承。
29、风雨九十载,育博学笃行中大人;展望期颐年,建世界一流新名校。
30、中朝岭南,人云明珠浅藏;山高水长,百年名校盈光。大龙虎凤,名师高徒如云;学有所得,明辨慎思不罔。欢娱难停,夜夜有电有网;迎怀送抱,古人诚不欺我!各家争鸣,有位大哥从良;位带忧思,振兴中华勿忘。
2022年大学招生寄语2
1、惟真惟实求卓识,刚健有为报国家。
2、承石大传统,谱时代新篇;聚天下英才,育国家栋梁。
3、求学石大,不负芳华。
4、石大学子,风华正茂,西海岸边,谱写青春。
5、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惟真惟实,静候你来。
6、“石”不可待,一路“油”你。
7、志在成材,梦在石大。
8、知识引领成功,石大助你圆梦。
9、黄岛滨畔,海之蔚蓝,梦之启航,始于足下。
10、美丽青岛韵,石大成才梦。
11、一路风雨,只待今朝;石磨意坚,大器始成。
12、石破天惊,油始有容。
13、创造太阳,万道霞光;当下不负,来日共期。
14、和石大有约,携梦想同行。
15、百舸争流千帆竞,石油大学育精英。
16、人生成材之路,石油大学起步。
17、智汇石油大学,创享美好未来。
18、石大有我,我有石大。
19、青春芳华美如诗,梦寄石大抒壮志。
20、遇见石大,遇见更优雅的自己。
2022年大学招生寄语3
1、知艺而善,明术以精。
2、艺境求高,学则求精。
3、走职教之路,育技术英才,创美好未来。
4、育艺术苗子,绘精彩艺术。
5、做人要真,学艺要精。
6、明天的高度,源于今日的选择。
7、没有的文化,只有更深的艺术。
8、文化在这里传播,艺术从这里蔓延。
9、艺术成就梦想,梦想成就未来。
10、艺术的追求,孩子成长的必经之路。
11、若想财运亨通,职教助你成功。
12、报读职中,升学有门,就业有路。
13、采撷艺术之光,成就精英殿堂。
14、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努力造就高素质技能人才。
15、让平凡的你,拥有精彩的.人生。
16、艺术梦想,从此飞翔。
17、发展职业教育,培养实用人才。
18、南粤地杰,中大人灵。
19、带你聆听艺术,舞画气质。
20、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2022年大学招生寄语4
1.民族的中山,华南的灵魂,博学的缜密思考,由你传承。
2.经营百年基业,打造世纪浪漫;汇聚本土人才,培育国家栋梁。
3.把梦想当作你的马,不要在中大失去青春。
4.为世界创造人才,为人才创造世界。
5.进入百余所光荣的学术机构,享受博大精深的文化精髓。
6.雷电霹雳天空响,百声突然学校风。
7.环境优美,家庭细心。
8.寻找未知,提升你自己。
9.百年风格各异,教育渊博,知识渊博。
10.你若近前来,我必恩待你,呵,高天。
11.心决定命运,自信通向成功。
12.汗水浇灌希望,奋斗决定命运。
13.养成好习惯就是摆脱它们。
14.今天我为母校感到骄傲,明天母校也会为我感到骄傲。
15.饱经风霜的学生,献身于科学精英的教育。
16.细枝末节决定成败,有一点闪光的铸就。
17.校园风景秀丽,偶尔会出现珍禽异兽。
18.尊重规则、团结和相互尊重。
19.披上理想的翅膀,扬起青春的帆。
20.成功属于每个有强烈自我意识的人。
21.细节决定成败,态度决定成败。
22.提高教育质量,建设和谐校园。
23.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和谐文明的新校园。
24.做经济人的栋梁之才,展现人才的广阔天空。
25.扬起理想的帆,成功的海岸。
2022年大学招生寄语5
1、心决定命运,自信走向成功。
2、汗水浇灌希望,奋斗决定命运。
3、养成良好的习惯,就是不受坏习惯的折磨。
4、今天我以我的母校为荣,明天我的母校也将以我为荣。
5、风雨不停学生,潜心教育精英科学。
6、细节决定成败,点滴铸就辉煌。
7、校园风景优美,珍禽走兽时有出现。
8、遵守规则,团结互助,互相尊重。
9、我努力工作,我进步,我有信心,我成功。
10、插上理想的翅膀,扬起青春的风帆。
11、成功属于每一个有强烈自信的人。
12、细节决定成败,态度决定成败。
13、珍惜美好时光,书写精彩人生。
14、蓝天白云,旅行在书海天的骄傲。
15、提高教育质量,构建和谐校园。
16、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建和谐文明的新校园。
17、做经济人的栋梁,展示人才的广阔天空。
18、扬起理想的帆,成功的彼岸。
19、教育可以改变你的命运,知识可以创造财富,学习可以丰富你的生活。
20、勤奋在玩耍中荒废,成功在思想中消灭。
2022年大学招生寄语6
1.艺术生好活,设计始无忧。
2.这里是青春的舞台,闪耀着团结和智慧的光芒,我们期待你在这里为自己的人生添砖加瓦,为邵武一中学生会再创辉煌。
3.你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学生会是你展翅翱翔的天空。
4.共聚学生会,一起快乐分享。
5.一天路过,一天错过,还有一天好好把握!我们用斑斓色彩,给你看一中明天辉煌。
6.宣传一瞬间,精彩每一刻。
7.学生会,逐梦开始的地方。
8.加入我们吧!一起用行动传递爱心!
9.在学生会,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
10.门,继续对知识领域更高层次的探究,继续对实现人生价值的大步前进,此时此刻,我们坚信,这群有志青年定会在工师的校园中,一展拳脚,有所作为。
11.这里是一个综合型,交流型人才的加工厂。外联部里口才和智慧的碰撞,能力与激情的交流,会让你在社会的大潮中屹立于时代的浪尖!
12.未来的传媒精英在这里产生!
13.来吧,朋友!让我们一起插上文学的翅膀,让我们一起挥洒青春的热情,让青春激越的我们一起翱游于文学的海洋吧!
14.用团结友谊之情帮助所有同学,让我们的学校更美好。
15.如果你热爱青春,希望展示自己,那就加入学生会。
④ 中山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山大学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以“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为人才培养目标,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 学校基本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中山大学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58
中山大学以统一代码(10558)进行招生。
第五条 校址: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校区南校园、北校园、东校园)
广东省珠海市(珠海校区)
广东省深圳市(深圳校区)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七条 办学性质:教育部直属综合性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A类建设高校。
第八条 办学历史和战略目标:中山大学由孙中山先生于1924年亲手创立。新时期中山大学的战略目标是扎根中国大地,加快进入国内高校第一方阵步伐,努力迈进世界一流大学前列。
第九条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凡具有中山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修业期限内,完成规定的课程修读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山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中山大学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各省(区、市)招生组,在教务部招生办公室的统筹下,负责开展各省(区、市)的招生宣传咨询和志愿填报指导等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及学校办学情况,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各地生源数量、质量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提出招生专业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录取等问题。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一般按照不超过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的120%调档;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一般按照不超过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的105%调档。在平行志愿批次,已投档至中山大学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不退档。
第十六条 学校调档时认可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第十七条 学校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实际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进行专业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实际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相同且招生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取含政策性加分的考生,仍相同时则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进行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批次参照所在省(区、市)本科普通批次执行。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执行分数优先(分数清)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执行。其中,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AA及以上,必测科目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强基计划、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及以上。
第十九条 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医学类只录取填报有该类志愿的考生。医学类专业的范围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执行。
第二十条 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学校根据各省(区、市)要求进行公开征集,征集仍未完成的计划,调配到生源充足省(区、市)安排录取。
第二十一条 招生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除外语类专业、核工程与核技术(中法合作办学)专业以外,其他专业主要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二条 护理学、农学专业在提前批次和本科批次(除综合评价录取外)录取的考生,入校后不得转专业。
第二十三条 录取时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基本依据。若新生入学后体检不合格,按照《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执行。
第二十四条 民族班学生的招收,从投档成绩不低于中山大学在该省(区、市)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内的少数民族考生中择优录取。新疆协作计划招生录取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委会确定的各类别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
第二十五条 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国家民委专项计划的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国家专项计划的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强基计划、综合评价录取、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音乐表演专业、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等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及中山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港澳台侨联合招生、澳门保送生、澳门单招、澳门“四校联考”、香港单招、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本科面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等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及中山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 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入学1-2年内后按照所在院系专业培养方案和要求进行专业分流,确定培养专业。
第三十一条 各招生专业报到和后续培养地点详见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或咨询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及各院系。
第三十二条 学生住宿费、学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其中,住宿费750-1600元/学年,学费5480-10000元/学年,具体请在各省公布的本科招生目录或登录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查询。
第三十三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中山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专责监督职责。中山大学招生工作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中山大学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解释。
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西北区524栋
邮编:510275
招生咨询电话:020-84036491传真:020-84111598
监察处检举控告电话:020-84115582
中山大学主页:www.sysu.e.cn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ysu.e.cn
中大招生微信公众号:sysuzs
⑤ 中山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中山大学强基计划”,以下简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以“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为成才目标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高考成绩优异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一)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包括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生态学、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历史学、哲学、基础医学。招生科类和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专业名称
科类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数学与应用数学
理工
必须选考物理
物理学
理工
必须选考物理
化学
理工
选考物理或化学其中一门
生物科学
理工
选考物理、化学或生物其中一门
生态学
理工
选考物理、化学或生物其中一门
汉语言文学 (古文字学方向)
文史
必须选考历史
历史学
文史
选考历史或地理其中一门
哲学
文史
无
基础医学
理工
化学和生物均须选考
注: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公布为准。
(二)招生计划为150名。招生省份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和宁夏。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5月9日至31日考生可登录中山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558),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根据各省专业计划安排,考生可填1-3个专业志愿,并填报是否服从调剂。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入围考核办法
7月26日前,我校依据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按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各省入围考核考生名单(同分考生按排位比较)并公示入围标准。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四)学校考核
时间:7月31日-8月1日
考核方式:面试和体质测试。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1. 我校组织专家分组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理想信念、家国情怀、学科兴趣、培养潜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结合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确定面试考核评分。
2. 考生需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体育科目测试,测试科目为50米跑。体质测试不受理缓考、补考申请。
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50米项目的考生须在考核前3个工作日提出更换测试项目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测试以下项目:男生:引体向上;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
体质测试及格标准如下:
项目
及格标准
男生50米跑
<9.2s
女生50米跑
<10.4s
男生引体向上
>9次
女生一分钟仰卧起坐
>25次
测试结果不计入学校考核成绩总分,若考生体质测试不及格,我校不予录取。
体质测试原则上不受理免考申请。若考生确因生理疾病或意外伤害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测试的,须在考核前3个工作日提出免考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三甲医院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等),发送邮件至[email protected],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免考。
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折算成百分制)×85%+我校考核成绩(百分制)×15%
2.确定录取名单
我校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专业和名额,按照“分数优先(综合成绩),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我校考核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考成绩排位排序。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3.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4.我校于8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一)本硕博有效衔接培养方案
我校针对强基计划学生采用专属人才培养模式。专门制定单独的本科、硕士、博士有效衔接的培养方案,配备资深导师团队,创造一流学术氛围,设计“科学性、完备性、竞争性”的课程体系,开设面向学科前沿和国家战略需求的前沿课程和具有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的专业课程。以科学问题为导向,强化科研和实践创新能力,跟随导师组定期解读国家战略需求、研读重大科研专项指南、参加学术会议,了解国际学术前沿动态,了解国家战略需求,了解关键技术难题,将个人发展与国家需求紧密结合。
(二)阶段性考核和分流办法
强基计划实行年度考核及动态进出机制。每学年结束后根据学生绩点、科研训练表现等方面综合考核进行动态管理,本科阶段分流与考核淘汰的学生转入普通本科生培养。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且学业成绩优秀的普通录取本科生可选拔补入强基计划。
(三)其他激励机制
强基计划学生具有专属发展通道。单独编班、单独设计培养方案。课程上建设强基专属模块、科研上设立强基专属课题、保障上设立强基专属经费。奖学金评审、免试推荐研究生、直博、公派留学等方面,按教育部指导意见给予政策倾斜。学校各类重点实验室、科研基地以及其他科研实验条件向强基计划学生开放。依托粤港澳大湾区,集结全球优质资源,深化与世界顶尖大学和科学中心的战略合作,提升强基计划学生的国际视野和家国情怀。
具体详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对于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对于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成立强基计划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校强基计划的有关考试招生和培养工作。在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负责强基计划考试招生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中山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中山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
邮编:510275
招生咨询电话:020-84036491
传真:020-8411159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ysu.e.cn
中山大学监察处检举控告:020-84115582, [email protected]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⑥ 中山大学2021年招生快讯
中山大学2021年招生快讯
中山大学2021年招生快讯。中山大学由孙中山先生创办,有着一百多年办学传统。作为中国教育部直属高校,通过部省共建,中山大学已经成为一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综合性大学。中山大学正在向世界一流大学迈进,努力成为全球学术重镇。
中山大学2021年招生快讯1
Q1、中大2021年强基计划的招生专业有哪些?
中山大学2021年强基计划招生包括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生态学、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历史学、哲学、基础医学、理论与应用力学等十个专业,每个专业招10—20人。
Q2、招生科类和高考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
2020年起高考改革3+3省份有: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海南。
2021年起高考改革3+1+2省份有:湖南、河北、福建、重庆、广东、辽宁、湖北、江苏。
招生科类和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注:1、化学、生物科学、生态学和基础医学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学生。
2、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公布为准。
Q3、中大2021年强基计划的招生省份有哪些?
中山大学2021年强基计划的招生省份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和宁夏。
具体分省分专业的招生计划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考生确认自己的选考科目后,可填报专业以系统显示为准。
Q4、中大2021年强基计划的报名条件是什么?
在中山大学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高考成绩优异的高中毕业生都可以申请报名,没有奖项或论文等要求。
Q5、是否限制考生报考高校数量?
强基计划限报一所高校,报考中大2021年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Q6、中大2021年强基计划的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4月9日至30日
报名方式:考生可登录中山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558
只剩最后10天,各位考生和家长请抓紧报名!
Q7、考生可以填报多少个专业志愿?
根据各省专业计划安排,中山大学2021年强基计划考生可以结合自己的学科特长和专业兴趣填报1个专业志愿。
Q8、强基计划考生是否要参加高考?
2021年强基计划考生需要参加高考。
Q9、强基计划考生如何进行报考确认?
中山大学2021年强基计划报名考生需要于6月10日至6月20日期间登录报名平台进行报考确认并签订承诺书,逾期不进行确认则视为放弃报考中山大学2021年强基计划。
Q10、强基计划考生如何确定学校考核资格?
6月26日前,中山大学依据确认报考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按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6倍确定各省入围考核考生名单(同分考生按排位比较)并公示入围标准。
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Q11、中大2021年强基计划的.考核时间和方式?
考核时间:6月30日
考核方式: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
1、考生按照所报专业参加中山大学组织的笔试,笔试主要考查考生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基础能力。
2、中山大学组织专家进行分专业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理想信念、家国情怀、学科兴趣、培养潜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结合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确定面试考核评分。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3、考生需参加由中山大学组织的体育科目测试,测试科目可自主选择立定跳远或50米跑。体质测试不受理缓考、补考申请。
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Q12、体质测试的及格标准是什么?
体质测试及格标准如下,体质测试结果不计入学校考核成绩总分,但如果考生体质测试不及格,中山大学不予录取。
Q13、中大强基专业培养具有哪些特色和优势?
中山大学针对强基计划学生采用专属人才培养模式,单独编班、专门制定单独的本科、硕士、博士有效衔接的培养方案。
具体专业培养方案考生和家长可以复制以下网址具体查看——
数学与应用数学:
http://math.sysu.e.cn/article/2431
物理学 :
http://spa.sysu.e.cn/cn/content/2172
化学:
http://ce.sysu.e.cn/zh—hans/article/7664
生物科学:
http://lifesciences.sysu.e.cn/under—graate/notices/3457
生态学:
http://eco.sysu.e.cn/article/185
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
http://chinese.sysu.e.cn/article/1736
历史学 :
http://dpcms4.sysu.e.cn/history—prod/article/369
哲学 :
http://philosophy.sysu.e.cn/article/439
基础医学 :
http://zssom.sysu.e.cn/zh—hans/article/8435
理论与应用力学 :
http://saa.sysu.e.cn/article/426
Q14、强基计划考生的综合成绩如何折算?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折算成百分制)×85%+中山大学考核成绩(百分制)×15%(其中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
Q15、中大2021年强基计划的录取规则是什么?
中山大学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专业和名额,按照“分数优先(综合成绩)”的原则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中山大学考核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考成绩排位排序。
Q16、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能否转专业?
中山大学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学校鼓励同学们夯实基础的同时,参与交叉学科学习研究。
Q17、强基计划什么时候公布录取结果?
中山大学将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
招生咨询电话:
020—84036491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
http://admission.sysu.e.cn
招生简章:
http://admission.sysu.e.cn/zs01/zs01b/1387332.htm
Q18、强基计划是否需要在高考志愿系统中填报?
强基计划不需要在高考志愿系统填报志愿,被高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Q19、中大是否设置破格招生计划?
中山大学未设置破格招生计划。报名也不需要提供学科竞赛或者其他类型的证书。
Q20、中大强基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如何?
强基学子都是“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三有青年,他们“学在中大,追求卓越”。想了解强基学子们如何理解自己的专业,他们怎样看待基础学科学习,他们有怎样有趣的学习经历,他们对未来师弟师妹有什么建议和祝福,请点开下方视频。
Q21、强基计划学生入校后是否有动态进出机制?
强基计划实行年度考核及动态进出机制。每学年结束后根据学生绩点、科研训练表现等方面综合考核进行动态管理,本科阶段分流与考核淘汰的学生转入普通本科生培养。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且学业成绩优秀的普通录取本科生可选拔补入强基计划。
Q22、中大是否有开展强基计划相关培训指导活动?
中山大学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Q23、中大强基计划招生时间表
报名时间:4月9日至30日
报考确认:6月10日至20日
公布考核名单:6月26日前
学校考核:6月30日
公布录取结果:7月5日前
中山大学2021年招生快讯2
准考证丢了怎么办?
各省(市、区)考试院制订有考点、考场偶发事件处理方法,考生遇到麻烦事,可第一时间找监考老师处理。万一忘记带或遗失了准考证,不要惊慌,以免影响情绪。向监考老师说明情况后,监考老师会先验证考生相貌,若考生本人与座位安排表上的照片相符,监考老师会安排考生进考场应考,同时经场外联络员通知考生领队,要求在本科考试结束前将准考证送到考场,或保证下一科考前送到。而考点主考也会介入处理。如果确系丢失,将由市县招生办与考生所在学校带队老师核实确认其身份并补发准考证。
⑦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院校名称: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2619
第五条学院地址:广州市从化温泉镇;邮政编码:510970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院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的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录取批次:本科院校独立学院批次录取。
广东省为本科第二批B线,广东省外为本科第二批或第三批。
第十六条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院在国家核定的度招生规模内,编制不超过本科计划总数1%的预留计划。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安排在所在批次生源人数较多、质量较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音乐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投档比例:
1.广东省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文科类、理科类专业投档比例不高于105%。
2.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文科类、理科类专业的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院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3.音乐类、美术类的投档比例根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确定,投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第二十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院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分档,即根据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与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较高者或有相关特长加分者。
第二十二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相关科目及外语语种要求:
外语语种要求:学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对视力的要求:具体专业视力要求以生源省份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专业录取对往届生与应届生、男生与女生无比例限制。
第二十四条凡报考我院美术类、音乐类专业考生,专业分档时,对投出档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的40%、术科成绩的6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五条在广东省,报考学院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广东省,报考学院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六条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学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9500元-27500元,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以生源省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住宿费标准:无空调房每生每学年1500元,空调房每生每学年1700元。
第八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条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学院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学院助学金、广东省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助学基金等。详情可登录http://xszz.nfsysu.cn/查阅。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一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陈运飘
监督电话:020-61787331
传真:020-6178736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三十二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61787326
传真:020-6178733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院网址:http://www.nfsysu.cn/
招生网址:http://zsb.nfsysu.cn/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于3月12日由院长办公会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委托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