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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招生信息

发布时间: 2023-02-26 13:48:46

⑴ 贵州师范大学专升本专业有哪些

2022年贵州师范大学专升本招生专业有土木工程、学前教育、工程管理、工程造价、财务管理、法学、电子商务、旅游管理、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

2022年贵州师范大学专升本招生计划1166人(不含退役士兵),招生专业有土木工程、学前教育、工程管理、工程造价、财务管理、法学、电子商务、旅游管理、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等。

学校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经过43年的发展,培育了“人一之,我十之;咬定青山不放松,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师院精神,铸就了“为人师表”的校训,孕育了“求真务实,自强不息”的校风,“厚德树人,言传身教”的教风和“立志勤学,知行合一”的学风。

⑵ 贵州师范大学2023年考研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预计为2200名左右:

(一)全国统考招生计划

通过全国统考招生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约2100名左右、非全日制约110名左右。

(二)推免计划

拟接收推免生(全称: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约150名左右(我校接收推免生专业详见贵州师范大学2023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实际招收的推免生数以当年公布的推免生拟录取名单为准(预计将于2022年10月底公布),推免生未完成计划将转入全国统考招生计划。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我校2023年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30名,招生计划专项专用。2023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仅在以下专业开展招生: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且考生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两位);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或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校验。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填报考生身份为下列任一类:

①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请务必准确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信息、定向就业单位相关信息,现场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不按“定向”方式填写的,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6)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与复试期间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注:请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尤其注意考生本人联系方式保持有效(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须在2023年9月初前通畅)。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事关个人的招生重要资料邮寄投递失误等问题,我校概不负责。

(三)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请考生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现场确认结束后,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凡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我校报考条件不符的,一律不准考。

五、初试

(一)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6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学校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c.gznu.e.cn/)。

六、复试

复试拟安排在2023年3月中旬至4月初进行。

(一)学校在国家确定的二区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其它学术要求。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二)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按规定携带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复试。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阶段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其他加试要求以各院系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为准。

(四)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我校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申请、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政策的,不予认可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身份。

(五)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复试时或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内向学院提交与定向单位签订的《贵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六)复试名单、复试办法和程序,复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请在复试前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相关学院网站。学校调剂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和学校调剂办法执行。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未达到体检标准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录取工作安排在2023年5月上旬。

(一)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二)考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录取类别上报教育部后将无法变更。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九、学制、学习方式、培养所在校区、住宿情况

(一)学制:所有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具体各专业学制详见后续页的学费标准一览表。

(二)学习方式:全日制为脱产学习,非全日制为非脱产学习。

(三)培养所在校区:贵州师范大学花溪校区——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

贵州师范大学宝山校区——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116号

(四)住宿情况:全日制研究生住宿由后勤部门统一安排,费用标准可查看我校计财处网页,具体安排以新生入学须知为准;非全日制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十、学费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和贵州省规定的标准执行,具体标准见后续页的学费标准一览表。

十一、奖助办法

学校对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各种奖、助学金,确保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有一定的生活保障而专心学习、研究。具体的主要奖、助学金为:

(一)研究生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3.“谢晓尧奖学金”

(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三)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

十二、毕业生就业

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毕业派遣按研究生毕业当年的就业政策执行。

十三、其它

(一)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遵守本章程要求,否则谢绝报考。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特别提醒考生不要上当受骗。自命题科目可参照初试考试大纲认真备考。

(三)考生在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c.gznu.e.cn/),我们会将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及时、详尽地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四)复试、调剂和录取办法等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另行制定。

(五)未尽事宜按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规定执行。本章程说明若与国家2023年招生文件政策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六)本章程由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单位代码:10663

联系部门: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邮政编码:550025

网址:https://yjsc.gznu.e.cn/

电话:0851—83227112传真:0851-83227112

信箱:[email protected]

⑶ 贵州师范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为进一步贯彻“依法治招”,实施“阳光招生”,做好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概况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10663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校地址:宝山校区—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116号

花溪校区—贵州省贵阳市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 贵州师范大学

第二条 招生计划 我校本科分专业计划详见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另招少数民族预科生100人。

第三条 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艺术类见特殊专业录取要求):我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以考生当年普通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的德、智、体等方面进行综合衡量,择优录取。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去除政策加分后录取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外语类专业相关科目:①外语、②语文、③综合;文史类相关科目: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理工类相关科目:①数学、②语文、③综合。

2、录取志愿顺序: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若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人数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征集志愿)考生。我校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相关要求录取。

3、专业安排及退档:本科实行“专业清”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我校对专业安排无分数级差要求。少数民族预科不分专业,按文史、理工两大类录取,一年后按我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后进入大一学习。

4、特殊专业录取要求:

(1)报考外语类各专业的考生必须有外语口试成绩。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在70%以上,口试成绩在65%以上;日语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在60%以上,口试成绩在65%以上;俄语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在60%以上,口试成绩在65%以上;英语(旅游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在60%以上。

(2)艺术类专业在各省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考试中心)投档范围内(我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各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方向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器乐等其分方向无身高限制)。若专业成绩相同,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去除政策加分后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

(3)体育类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8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录取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pide;2+体育专业术科成绩”产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有特殊要求的省除外),若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术科成绩高的考生。

(4)旅游管理类、文化产业管理、英语(旅游英语)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肢体无残疾。

(5)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国家一级运动员按照规定单独录取;国家二级运动员取得我校组织的体育专业测试合格资格,按照文化上线专业测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6)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根据各专项合格人数以及办学的需要,确定各专项招生计划数。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测试合格,分专项按文化(30%)和专业成绩(70%)的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7)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按一本招生。

5、按类招生的专业,一律按类填报志愿和录取,按类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进校后按我校专业分流原则进行分流。

6、我校招收部分免费师范专业定向就业学生,学生必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本科毕业后的定向就业协议,否则不予录取。

7、我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考生,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第二批前进行。

8、我校招收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考生,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第一批前进行。

9、外语语种要求:我校英语、英语(旅游英语)、旅游管理(3+1培养模式)、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1培养模式)、旅游管理(国际通识教育课程)、市场营销(国际通识教育课程)专业要求外语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第四条 联合培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对口支援高校联合培养本科生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0〕3号)文件精神,我校今年继续与 厦门大学 (我校对口支援学校)联合培养部分专业部分本科学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由我校颁发,注明两校联合培养, 厦门大学 附加印章予以认可。

第五条 身体健康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六条 收费及标准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项目及收费标准执行。

第七条 奖学金、助学金政策 贵州师范大学 设有下列各项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学金、社会捐资设立的奖助学金(如明德奖学金、邓廷琮教育基金等),建立以助学贷款为主的奖、贷、勤、减、免、补资助体系。

第八条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为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常设机构。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九条 毕业与学位 贵州师范大学 录取的本科生按我校学分制管理规定修完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学校规定学分和教学要求的,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 贵州师范大学 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条 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 本章程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1-86701855 86701964 监督电话:0851-83227014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116号 邮 编:550001

网 址:http://www.gznu.e.cn E-mail:[email protected]

⑷ 贵州师范大学招生办电话

贵州师范大学招生办电话是0851-86701855。

贵州师范大学(英语:Guizhou Normal University,缩写:GZNU),原名国立贵阳师范学院,创建于1941年,成立之时设教育学、国文学、英语学、数学四系,史地、理化两科,后发展为师范类大学。1958年,与贵州大学合署。1959年独立办学。

师资力量:

截至2022年6月,学校有教职工2630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740人,师资中有教授339人、副教授664人,有相关国家级人才计划人选5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33人。获国家级中青年突出贡献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师等国家级人才称号和荣誉称号80余人次

以上内容参考:贵州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⑸ 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官网2023

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官网2023可以通过浏览器搜索“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来找到。点击链接就可进入官网了。(不过要注意识别广告,可能一不小心就点到了别的什么链接去了)

贵州师范大学,坐落在“中国避暑之都”美誉的林城——贵州省省会贵阳市,是一所教师教育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和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施高校,非常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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