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业大学2017年招生简章
『壹』 南京林业大学
文化百分之四十 专业百分之六十 哦耶
『贰』 南京林业大学2021美术类专业招生专业及计划 有哪些专业
南京林业大学2021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已经发布,我整理了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内容,来看看吧!
南京林业大学2021年美术类专业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专业简介
学校艺术类学科办学历史悠久,师资力量雄厚,教学条件优良,拥有艺术学门类一级学科(设计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21年学校按照“设计学类”专业大类招收本科学生(淮安校区仅面向江苏省内招生)。
“设计学类”专业大类涵盖环境设计、环境设计(室内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6个艺术类招生专业及方向。学生按“设计学类”填报志愿,入学后先执行大类培养方案,一年后根据学生志愿、学业成绩及专业特长,再进行具体专业分流。淮安校区采用“2+2”培养模式:一、二年级学生在淮安校区学习,三、四年级学生在南京校区学习。
1.环境设计
本专业主要从事环境与建筑艺术的总体规划设计,环境空间的规划与设计,把握环境与城市、建筑等相关因素的紧密联系,注重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的有机结合,培养拥有创新思维和实践设计能力的当代环境艺术设计人才。
2.环境设计 (室内设计)
本专业在设计产业体系中,向上对接建筑设计,向下涵盖家具、照明及软装饰等设计领域。旨在通过对学生展开系统的设计理论教学和持续且深入的设计技能训练,培养能够基于各类具体使用需求而综合解决室内空间、功能、材料、工艺、照明及软装饰问题的复合型创新人才。
3.视觉传达设计
本专业立足于为文化创意产业、品牌企业、广告产业及拓展设计服务领域等输送具有策划、创意、设计和执行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培养学生熟练运用视觉传达设计语言和方法,具备视觉创意与表达、视觉文化与推广、品牌创意与策划、广告设计与制作、视觉形象设计等专业知识与应用能力。
4.公共艺术
本专业对各种公共艺术理论、实践知识进行研究和学习,涵盖公共艺术本体形态、艺术形式、创作形式、方法技巧及审美意识等综合内容。培养具有扎实审美鉴赏、艺术造型、创意创作、环境设计等综合素质能力的优秀人才。
5.数字媒体艺术
本专业立足于数字媒体产业与文化创意产业,为广播电视、影视传媒、动漫游戏、网络媒体、数字化艺术拓展设计服务等领域输送具有数字媒体艺术策划、创意、设计和制作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注:分流至以上5个专业的学生在艺术设计学院培养。
6.产品设计
本专业培养的学生具备坚实的设计基础知识、先进的设计理念、敏锐的艺术感悟力、熟练的设计表现能力、严谨的逻辑分析力,具有产品设计基础理论知识与应用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部门、科研机构从事工业产品设计、家居产品设计、产品交互设计等相关设计工作的高级应用型设计人才。
注:分流至该专业的学生在家居与工业设计学院培养。
二、招生计划
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学制4年,南京校区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生、淮安校区仅面向江苏省内招生,详情以生源省(区、市)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南京林业大学简介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设置并招生的本科专业有70个,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18个。学校现有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3万余人,其中博士与硕士研究生、外国留学生6200余人。学校设南京校区和淮安校区。南京校区位于南京市主城区,龙蟠路159号。淮安校区位于淮安市高等教育园区,枚皋东路1号。
『叁』 求南京林业大学各个学科的招生简章里的体检要求 ..
我们学校没有体检要求啊,顶多就是新生进去会有个体检,不过就在校医院,很简陋的,连查色盲都没有,就算有查色弱你叫你同学在旁边偷偷告诉你就能混过去
『肆』 2022年南京林业大学招生章程
南京林业大学是一所省属重点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之一,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是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整体授予权的高校之一,是全国百强高校,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南京林业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南京林业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南京林业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全国百强高校,是中央与地方共建的省属重点高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学校是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整体授予权的高校之一。学校设南京校区和淮安校区。南京校区位于南京市主城区,龙蟠路159号。淮安校区位于淮安市高等教育园区,枚皋东路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2022年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规,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南京林业大学章程》,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依据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全面贯彻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学生根据录取情况分别在南京校区、淮安校区就读。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读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南京林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南京林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达到双方毕业要求及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南京林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同时取得外方合作学校学士学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确定本科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负责本科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的决策。
第五条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授权,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确定录取标准和选拔办法、审核录取结果等本科招生具体事项。
第六条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负责监督本科招生各项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区、市)及港澳台地区招生,综合考虑生源数量及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结合学校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分别确定分校区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九条2022年学校继续在江苏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在南京校区学习,招生计划不超过学校2022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2022年学校继续在江苏省开展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录取的学生在南京校区学习;2022年学校继续与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简称UBC)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制五年,项目培养模式为“3+2”,前三个学年在南京校区学习,第四学年起符合入学要求者赴UBC学习两年。以上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学校部分本科专业实行大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大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大类招收录取的学生,入学时在大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大类公共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学校专业分流实施办法,结合自身的学习兴趣参加大类分流,进入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
第十一条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为准。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学校坚持以高考成绩为主,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调档比例:学生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四条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原则,依据投档成绩安排录取专业。投档成绩同分情况下,我校依据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同分排序规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在省(区、市)没有明确的同分排序规则,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其余省份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发展情况,择优录取。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需满足填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及专业安排原则
(一)我校只认可生源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须根据生源省(区、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
(二)考生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生源省(区、市)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1.生源省(区、市)有固定投档规则的,按照其固定投档规则进行录取,投档成绩同分情况下,我校依据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同分排序规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
2.如生源省(区、市)无明确规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统考成绩)+文化成绩+加分(各省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仍相同,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报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须经我校考核合格。进档后,按照学校当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规定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学校执行各省(区、市)照顾加分政策,进档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安排专业。
第十八条英语专业只招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九条学校对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第二十条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区、市)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
第五章录取与入学
第二十一条学校根据经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报到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拒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心健康情况复查,不符合要求者,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四条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招生网以及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网站。
第二十五条南京林业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任何以“南京林业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学费标准为:文科类专业5200元/学年,理科类专业55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58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农林类专业25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26400元/学年;一流学科、优势学科专业学费上浮10%;根据南京林业大学2022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部分本科专业实行专业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前按专业大类收取学费,专业分流后按照所选择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住宿费:500-1500元/学年(视学生具体住宿条件确定)。
第二十七条奖助学金政策:学校每年发放各类奖、助学金5000余万元,学生获奖、助面达50%。学生可申请参加勤工助学工作并获得相应报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各类助学金等。学校阳光资助热线:025-85427288。
第二十八条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928-1115、025-85427320
电子邮箱:zsb@
本科招生网:
微信公众号: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NFUZSB)
微信小程序:南京林业大学本科招生
监督电话:025-85428753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若与教育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招生文件精神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仅适用于我校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由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伍』 南京林业大学有什么专业 附招生专业目录
南京林业大学招生专业有园林、林产化工、木材科学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农林经济管理、森林工程 、工程管理、交通工程、工业设计、土木工程、木材科学、森林保护学等,具体更多完整招生专业请看下表。
南京林业大学招生专业一览表
南京林业大学重点特色专业名单
1、国家级特色专业:园林、林产化工、木材科学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农林经济管理、森林工程
2、省级品牌特色专业:轻化工程、木材科学与工程、林学、艺术设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品牌)、林产化工(品牌)、园林、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森林工程、林产化工(特色)、工程管理、交通工程、工业设计、土木工程(特色)
3、江苏高校品牌专业:林学、园林、木材科学与工程、林产化工
4、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林业工程
5、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林业工程、生态学
6、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林木遗传育种、林产化学加工工程、木材科学与技术、森林保护学
7、江苏省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培育点:林学
8、国家林业局重点学科:森林培育,林业经济管理,植物学,森林工程,森林保护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城市规划与设计(含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
9、一级学科江苏省重点学科:生态学,风景园林学,轻工技术与工程
10、一级学科江苏省重点(培育)学科:农林经济管理
11、二级学科江苏省重点学科:森林培育,林业经济管理,家具设计与工程
;『陆』 南京林业大学林业工程考研:考研初试和复试该如何准备
林业工程,是指以森林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为原则,将各种工程技术应用于森林资源培育、开发利用及林产品加工的活动。林业工程包括林区规划、森林培育森林保护、森林开采、木制品设计加工、开采设备的设计制造、木制品加工设备的设计制造、林区防火技术和装备等。》》各院校林业工程专业考研初试和复试备考方法详细汇总
南京林业大学化学工程学院介绍
南京林业大学化学工程学院的前身可以追溯到1929年,由我国杰出的林学家、教育家、社会活动家、新中国首任林垦部长梁希先生在浙江大学筹建并在原中央大学(我校前身之一)创办的森林化学室。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时.由南京大学(原中央大学)和金陵大学两所高校的森林系合并组建成南京林学院(现南京林业大学)。并以森林化学室为基础设置了林产化学加工专业。1955年华中农学院林学系(武汉大学、南昌大学和湖北农学院森林系合并组成)并入南京林学院,林产化学加工专业师资队伍得到了加强。于1956年国内第一个正式招收林产化工专业本科生;1957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59年5月成立林产化工系。1964年增设木材制浆专业方向,1982年增设制浆造纸专业,1981年林产化学加工工程成为我国首批博士点。1986年增设了木材保护与改性和香料两个专科专业。1989年林产化学加工工程学科被评为国家级重点学科,2002年再次被评为国家级重点学科。1993年设精细化工本科专业,同年12月林产化工系更名为化学工程学院。1994年成立林业部林产化工、制浆造纸技术咨询培训中心;1995年建立林业部林产化学加工重点开放性实验室。1996年设立制浆造纸工程硕士点。1998年林业工程一级学科(含林产化工二级学科)成立博士后流动站。同年增设生物工程本科专业。
(一)初试
1、林业工程专业考试科目: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2)数学二;;(820)化工原理/(828)天然产物化学/(838)生物质能源与化学品/(841)木材学/(843)家具史/(844)人体工程学
2、林业工程专业研究方向以及招生人数:(不包括推免生)
学院研究方向拟招生人数(002)化学工程学院(01)提取物化学与利用16(02)生物质热化学转化与炭材料16(03)林产精细化学品16(04)生物基化学品与材料16(05)林产资源生物化学加工16(01)生物柴油新技术3(02)生物质液化技术与利用3(03)生物质气化理论与技术3(04)木质纤维素液体燃料3(00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01)木材科学与技术29(02)木材加工装备与信息化29(006)土木工程学院(01)森林作业系统3(02)林区道路工程3(03)林区交通与运输工程3(04)工程管理与信息化3(05)工程环境3(010)家居与工业设计学院(01)家具设计及理论17(02)家具制造工艺17(03)家具工业工程17(04)家具商贸17(05)人类工程学17(06)传统家具风格与艺术17(07)家具先进制造技术与信息化173、林业工程专业分数线:
近几年分数线汇总南京林业大学最新考研复试分数线查看详情南京林业大学2021考研复试分数线查看详情南京林业大学2020考研复试分数线查看详情4、南京林业大学考研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关注南京林业大学林业工程专业考研报考条件、报考日程、联系方式、学制、费用 | 考研有哪些专业招生、各招多少人、考哪些科目等事项:详见南京林业大学
5、南京林业大学考研大纲:
关注南京林业大学考试范围、考试要求、考试形式、试卷结构等信息:详见南京林业大学
(二)复试
1.复试公告
江苏各大研招院校2021考研复试公告汇总
2.复试如何备考
考研复试英语查看详情考研复试礼仪查看详情考研复试面试注意事项查看详情考研复试-林业工程-专业复习查看详情3.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综合测试、外国语测试和思想政治素质与 品德考核三部分。
专业综合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科 研创新潜质等,采取口头作答的方式进行。
专业知识的考查内容可参考院校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
外国语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
4.资格审查材料: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
3.诚信复试承诺书
4.大学成绩单(应届生提供);
5.学历证书(往届生提供);
6.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提供);
7.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提供);
8.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调查表
备注:【境外学历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自考本科届时可毕业考生】还需提供自学考试考籍表等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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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南京林业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南京林业大学是中央与地方共建的省属重点高校,于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学校是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整体授予权的高校之一。现有8个博士后流动站、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或领域。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456人,博士生导师181人,具有高级职称796人。拥有本科、硕士、博士和外国留学生等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3万余人。学校设南京校区和淮安校区。南京校区位于南京市主城区,龙蟠路159号。淮安校区位于淮安市高等教育园区,枚皋东路1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2020年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规,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南京林业大学章程》,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依据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全面贯彻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生根据录取情况分别在南京校区、淮安校区就读。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读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南京林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南京林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确定本科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负责本科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的决策。
第五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授权,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确定录取标准和选拔办法、审核录取结果等本科招生具体事项。
第六条 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负责监督本科招生各项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及港澳台地区招生,综合考虑生源数量及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结合学校历年招生实际情况,分别确定南京校区和淮安校区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九条 淮安校区学生入学后一、二年级在淮安校区学习,三年级开始在南京校区学习。
第十条 2020年学校继续和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制五年,项目培养模式为“3+2”,前三个学年在南京校区学习,第四学年起赴加拿大学习两年。
第十一条 2020年学校继续在江苏省开展综合评价录取,录取的学生在南京校区学习,招生计划不超过学校2020年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2020年学校继续在江苏省开展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录取的学生在南京校区学习。
第十二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不超过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0.5%,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坚持以高考成绩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六条 江苏省普通文理科类考生,要求选测科目符合要求且达到BB(中外合作办学达到BC),必测科目测试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达合格以上。
第十七条 普通文理科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
(一)江苏省采用“等级级差”原则。先按选测科目等级A+加3分、A加2分的方法,将进档考生的投档分加上等级级差分后折算成预投基准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如其第一志愿专业已满额,则看其下一志愿,直至处理完该考生的所有志愿,再视其是否服从调剂进行处理。预投基准分同分情况下,按照江苏省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择优录取。综合评价录取考生不再享受选测科目等级加分政策。
(二)除江苏以外的其它省份采取“分数优先”原则,依据投档成绩安排录取专业。投档成绩同分情况下,优先使用该省辅助排序成绩排序,如无辅助排序成绩的省份,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成绩,理工类、综合改革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成绩。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需满足填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八条 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及专业安排原则
(一)我校只认可生源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须根据生源省(区、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
(二)考生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生源省(区、市)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如生源省(区、市)有固定投档规则,按照其固定投档规则录取;如生源省(区、市)无明确规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统考成绩)+文化成绩+加分(各省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排序成绩相同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仍相同,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报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须经我校考核合格。进档后,按照学校当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规定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执行各省(市、自治区)照顾加分政策,进档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安排专业。
第二十一条 英语专业只招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第二十三条 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
第五章 录取与入学
第二十四条 学校根据经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五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报到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拒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心健康情况复查,不符合要求者,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学校本科生招生网以及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网站。
第二十八条 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学费标准为:文科类专业5200元/学年,理科类专业55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58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农林类专业25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26400元/学年,嵌入式培养专业7800元/学年;部分优势学科专业学费上浮10%;根据南京林业大学2020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实行本科专业大类录取,专业分流前按专业大类收取学费,专业分流后按照所选择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住宿费:500-1500元/学年(视学生具体住宿条件确定)。
第二十九条 奖助学金政策:
学校每年发放各类奖、助学金3000余万元,学生获奖、助面达50%。学生可申请参加勤工助学工作并获得相应报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各类助学金等。
第三十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5427320、400-928-111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本科生招生网:http://zsb.njfu.e.cn/
微信公众号: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NFUZSB)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仅适用于我校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由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