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艺术生招生网
Ⅰ 如何进清华艺术学院
清华大学艺术学院报名办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现场确认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及现场交费。
(1)网上报名及网上交费
第一步:登录“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点击导航条上的“网上报名”,进入“本科招生报名系统”页面,进行注册;
第二步: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点击美术学院“申请报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
第三步:选择考区;
第四步:网上交费。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完成交费(银行卡种类请看交费信息网页提示);
第五步: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
注:
• 网上报名系统限制每个身份证号仅能注册一次,请考生务必记住用户名及密码。如密码遗失可点击“忘记密码”,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即可从注册邮箱中取回用户名和密码。
• 考生未完成网上交费的不具有考试资格。网上交费成功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报考费不退还。
(2)现场确认(2012年2月22日-23日)
完成网上报名及网上交费的考生方能参加现场确认,未参加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及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 专业方向 名额 考试科目及满分标准 学制 学历
艺术设计(050408) 染织艺术设计 15 1. 素描(250分)
服装艺术设计 15 2. 速写(250分)
陶瓷艺术设计 10 3. 色彩(250分) 四年 本科
视觉传达设计 30
环境艺术设计 30
产品设计 15
交通工具造型设计 15
信息设计 10
动画设计 10
摄影 10
纤维艺术 10
玻璃艺术 10
造型艺术(050404) 中国画 10 1.素描(250分)
油画 10 2.速写(250分)
版画 10 3.色彩(250分)
雕塑 15
艺术史论(050407) 艺术设计学 15 1.素描(100分,按20% 计入总分)
2.文艺基础(200分)
备注 1.学院代码:10003。
2.我院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人数共计240名。
3.“艺术设计”及“造型艺术”招生专业文、理科兼收,“艺术史论”招生专业只招收文科生。
4.填报专业方向志愿规定:
• 选报“艺术设计”招生专业的考生,限定在所属的12个专业方向中选报1-3个专业方向,同时须注明是否同意在该招生专业内服从调配。
• 选报“造型艺术”招生专业的考生,限定在所属的4个专业方向中选报1-3个专业方向,同时须注明是否同意在该招生专业内服从调配。
• 选报“艺术史论”招生专业的考生,专业方向志愿只能填报“艺术设计学”。
5. 所有考生限报考一个招生专业,只可参加一次考试,如违反取消所有考试成绩。
四、专业考试 :
报考专业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试卷规格 考试用具 备 注
艺术设计 色彩(命题默画) 3小时 八开 水粉或水彩 1、考场安排等事项,在各考点公布,届时请考生关注。
2、专业考试期间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考试用具 (颜料、画笔、画板等)考生自备,考试纸张由我院统一提供。
素描(命题默画) 3小时 铅笔或炭笔
速写(命题默画) 1小时
造型艺术 色彩(人物写生) 3小时 四开 水粉或水彩
素描(人物写生) 3小时 铅笔或炭笔
速写(命题默画) 1小时
艺术史论 素描(命题默画) 2小时 八开 铅笔或炭笔
文艺基础 3小时 钢笔或签字笔
五、填报志愿及文化课考试
获得我院《文化课考试通知单》且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不做要求的省份或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的考生方可填报我校志愿,报考类别为艺术类,填报时请选择清华大学艺术类提前批。
七、录取原则
1. (1)艺术设计专业:
专业课成绩排名全国前35名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及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750分制,文理科统一划线),即予录取;其他考生,达到上述分数线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综合成绩并列,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注:对于艺术类与普通文理类文化课满分值不同的省份,省本科(文/理科)一批线按照相应比例折算。
(2)造型艺术专业:
文化课成绩及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750分制,文理科统一划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专业课成绩并列,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高的考生)。
注: 文化课相对成绩为文化课成绩除以所在省本科(文/理科)一批线。
(3)艺术史论专业:
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本科(文科)一批线,再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2. 关于艺术设计及造型艺术专业单科成绩规定:
报考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语文和外语成绩均要求不低于90分(150分制);报考造型艺术专业的考生,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150分制)、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70分(150分制)。特别的,单科成绩不过线且单科分差不超过5分的考生也可以报考,但须从文化课总成绩中减去一定分数后再参与排序,单科成绩每相差1分,文化课成绩(750分制)减去5分,以此类推,文化课成绩最多减50分。最终综合成绩或文化课成绩仍在录取线之上的予以录取。
注:单科满分值不为150分制或文化课满分值不为750分制的省份,相应的单科线及文化课成绩所减分数按相应比例折算。
3. 各省录取比例:
北京市考生录取人数占全国计划招生人数的15%左右;其他省考生统一排序择优录取,但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我院计划招生人数的15%。
九、学费
艺术设计和造型艺术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0000元人民币。
艺术史论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5000元人民币。
十二、2011年录取概况
地区 招生专业 2011年录取分数
最高、最低分 专业成绩 文化成绩 综合成绩 折算成绩
北京 艺术设计 最高分 625 603 1198
最低分 500 448 1039
造型艺术 最高分 650 523
最低分 562.5 416
500 495
艺术史论 最低分 606 115.65
外埠 艺术设计 最高分 655 606 1193.5
最低分 537.5 422 1070.5
(广东1072)
造型艺术 最高分 637.5 577
最低分 587.5(河北) 466(河北)
575 372
562.5 577
艺术史论 最高分 652 115.99
最低分 374(江苏) 109.04
(重庆109.93)
注:2012年的艺术设计专业“综合成绩”算法较以往有所调整,此表相关数据仅作参考。
Ⅱ 清华大学艺术特长生冬令营,真的很需要。有没有什么权威的文件。
清华大学2009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张贴时间:2008-11-13 访问次数:7266
为了选拔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艺术特长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2009年清华大学将举办“清华大学第二十一届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以下简称“冬令营”),选拔艺术特长生。
一. 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2009年高中毕业生,可以报考我校的艺术特长生:
1.思想品德良好、学习成绩良好、身体健康;
2.在以下艺术项目中具有突出特长:器乐、声乐(美声或者民族唱法)、舞蹈(不含霹雳舞、街舞;男生身高在1.72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2米以上)、话剧类(含小品、主持及电视栏目主持)、曲艺(含相声、快板等)、京剧(各行当均可)、书画(西画、国画、软笔书法)。
其中,西画特长生限理科生,填报专业限为汽车工程系车身设计。
二. 认定人数
2009年我校拟认定艺术特长生70人。
三. 基本程序
艺术特长生的选拔和认定,应当经过考生申请、书面初审、文化课考试、艺术测试、公示等程序。
1.考生申请
考生需通过清华大学本科生招生网(http://join-tsinghua.e.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进行注册、填写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打印并贴照片后应由中学填写意见并加盖中学公章。请将报名表、照片1张(与报名表同一底版,背面标明学生姓名和特长)寄至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对于在申请表中选择“寄报名表时汇款”的学生,应随函邮寄“汇款凭单”复印件。
2.书面初审
我校将根据学生递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测试名单。
3.文化课考试
考生通过初审后可以登录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并按照要求准时参加考试。
理科生考试科目为:中英文综合,数学(理),物理。
文科生考试科目为:中英文综合,数学(文),历史。
中英文综合满分为200分,其他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各科目均不提供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
我校将在部分直辖市和省会城市设置笔试考点。清华大学仅在文化课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择优认定艺术特长生。
4.艺术特长测试
(1)测试内容
a.音乐类
演奏或演唱:考生需填报两首曲目,考生可以自行组合自己的乐曲,并自选一首进行表演。评委可根据情况要求考生表演乐曲的全部或片段,或者要求考生加演另一首曲目。表演限时5分钟。
基本功测试:声乐类考视唱,并可自愿报名展示钢琴演奏;器乐类考视奏。视奏一般为五线谱,声乐视唱、民乐视奏中考生可选择简谱。
b.舞蹈类
表演:考生需准备两个不同风格的舞蹈节目,现场自选一个表演。评委可根据情况要求考生加演另一个节目的全部或者片段,剧目表演限时4分钟。
基本功测试:软开度、技巧展示、模仿等。
c.戏剧类
表演:话剧特长考生,需事先准备2分钟朗诵及4分钟小品表演;主持特长考生,需事先自备2分钟朗诵及4分钟栏目主持;曲艺、京剧考生,需事先准备两个种类节目各一个,表演限时6分钟。
基本功测试:话剧、主持特长生为命题表演,限时3分钟;曲艺、京剧考生的基本功测试由评委现场命题。
拟报考清华大学电视台栏目主持的特长生,还需进行试镜测评。
d.书画类
中国画特长考生,考试内容为命题创作、自选创作、速写(写意或工笔任选,花鸟、山水、人物均可);西画特长考生,考试内容为专项测试(素描、色彩、速写)和车身设计加试(专业设计和综合测试);软笔书法考生,考试内容为:命题、临帖、自选。
(2)艺术特长复试
对于我校急需项目,将根据文化课和艺术测试的成绩,按照该项目招生计划的2-3倍,择优组织考生参加艺术特长复试。最终结果将综合文化课、艺术测试和艺术复试的情况认定。
急需项目主要包括:器乐(双簧管、单簧管、小号、长号、圆号、打击、琵琶、笙)、声乐(男高音、女高音、女民歌)、舞蹈。
(3)艺术测试地点
艺术测试统一安排在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蒙民伟楼)举行。
(4)乐器、伴奏及用具
清华大学提供下列测试用乐器:钢琴、低音提琴、定音鼓、大号、木琴、排鼓、架子鼓、扬琴、古筝。考生也可以自带。
舞蹈、声乐、戏曲类测试可用伴奏(钢琴伴奏或使用CD、DVD、MP3、伴奏带等);器乐类测试一律不带伴奏。
书画类测试中,我校提供西画纸张,素描4开,色彩 8开;国画、西画速写16开;国画纸张可自备,大小自定;书法纸张可自备,大小自定。考生的所有用具自备。
(5)测试结果
艺术测试结束后,每位被测试者均可根据测试成绩获得《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等级证书》(分别为一级优秀、一级、二级优秀、二级、三级和纪念证书)。
5.艺术特长生的公示和认定
根据文化课和艺术测试的成绩,并根据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清华大学将择优认定艺术特长生。若报考某艺术项目的考生水平无法达到要求,将取消本年度该项目的招生计划。
特长生认定名单确定后,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并与被认定的艺术特长生签订《艺术特长生认定协议书》。在高考录取中,具有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如果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可以根据协议书的内容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四. 其它营员
文化课不合格或没有报名参加文化课测试的考生,也可以参加冬令营艺术测试,并获得《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等级证书》,报名方法、报名时间、艺术测试的办法等,均参照上述条款执行。
冬令营期间,将有部分大学在我校进行艺术特长生招生咨询,我校可根据高校需求将测试结果向相关院校招生部门提供。
五. 日程安排
2008年11月12日-11月25日 考生网上报名申请
2008年11月30日前 考生寄送报名材料(以收件邮戳为准)
2008年12月20日起 考生可通过网络查询初审结果
2009年1月1日 文化课测试
2009年1月10日起 考生可通过网络查询笔试成绩和冬令营艺术测试时间安排
2009年1月17日起 考生开始报到并陆续进行艺术测试
六. 其他相关事项
1.考试费用
(1)文化课测试费用100元,在文化课测试现场收取。
(2)艺术特长测试费用200元,请按以下要求汇到清华大学账户(其它汇款方式无效)。
汇款信息:
账户名称: 清华大学
帐 号: 0200004509089131550
开户行名称: 工行北京分行海淀西区支行
汇款用途: 艺术测试、考生姓名及特长(以示与其它汇款区别)
2.交通食宿
考生参加文化课、艺术测试的交通、食宿自理。在我校参加艺术测试期间,我校将提供住宿信息供考生参考。
3.携带物品及相关证件
1)报到及艺术测试时所需证件:文化课合格的考生携带文化课准考证、身份证(无身份者带户口复印件)、学生证;其他考生携带身份证、学生证;
2)照片一张(与申请表照片同一底版照片,用于艺术特长测试准考证);
3)报名费汇款凭单原件。
冬令营咨询电话:010-62784627
通讯地址: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人: 王 莉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
2008年11月12日
Ⅲ 2011年新疆艺术类考生<美术>清华大学怎么招生
一、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考
⑴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⑵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⑶ 身体健康,符合《清华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且无色盲、色弱;
⑷ 省级美术统考合格(不做要求的省份或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
2.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⑵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⑶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⑷ 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⑸ 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特别提示
2011年我院不通过港澳台侨联合招生考试录取港澳台侨生。
二、报考规定
1.专业考试考点及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
序号
考 点
考点地址
1
北京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北京海淀区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2
沈阳
鲁迅美术学院附属中学
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望花中路146号
3
石家庄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
4
郑州
郑州市第106中学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5
无锡
无锡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考点
江苏省无锡市建业路17号无锡湖滨中学
6
长沙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湖南省长沙市井湾路784号
7
武汉
湖北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小区常青5路考试院考场
8
成都
成都市武侯高级中学
四川省成都市簇桥文盛路1号
网上报名日期
2010年12月29日9:00-2011年2月22日22:00
现场确认日期
2011年2月23日-24日
专业考试日期
2011年2月26日(所有考点)
注:
1. 北京考点根据考场容量限定网上报名人数,报名额满即止。报名额满后将不再增加报名人数,请考生选择其它考点参加考试。
2. 根据河北、江苏、河南、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本省考生必须在省内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在其他省市考点考试,成绩无效。
3. 石家庄考点仅限河北省考生参加专业考试。
4. 报考艺术史论专业的考生统一在北京参加考试。
5. 请考生自觉遵守以上规定。
2.报名办法:报考我院的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现场确认的方式。
注:我院不接受现场报名及现场交费。
(1)网上报名及网上交费
第一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登录“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点击导航条上的“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页面, 进行注册;
第二步: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点击美术学院“未申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
第三步:网上支付报考费。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银行卡种类请看交费信息网页提示)完成交费;
报考费金额:艺术设计和造型艺术专业260元,艺术史论专业180元。
第四步:选择考点,请考生选择参加考试的地点;
第五步: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
注:
网上报名系统限制每个身份证号仅能注册一次,请考生务必记住用户名及密码。如密码遗失可点击“忘记密码”,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即可从注册邮箱中取回用户名和密码。
考生网上交费成功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报考费恕不退还。
(2)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交费成功后,考生于2011年2月23日或24日到选定的考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对于符合报名条件及材料审查合格的考生,我院现场发放《专业考试准考证》。
因现场需采集考生照片,要求考生必须本人到场,不允许代报。交验的报名材料内容如下:
a.打印的《报名信息登记表》(A4纸);
b.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报名表中);
c.所在省高招办发放的《2011年艺术类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报名表中);
d.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粘贴在报名表中)。
注: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一经查出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及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 招生
人数 专业方向 名额 考试科目及满分标准 学制 学历
艺术设计
050408 180 染织艺术设计 15 1. 素描(250分)
2. 速写(250分)
3. 色彩(250分) 四年 本科
服装艺术设计 15
陶瓷艺术设计 10
视觉传达设计 30
室内设计 15
景观设计 15
产品设计 15
展示设计 15
信息设计 10
动画设计 10
摄影 10
金属艺术 10
漆艺术 10
造型艺术
050404 45 中国画 10 1.素描(250分)
2.速写(250分)
3.色彩(250分)
油画 10
壁画及公共艺术 10
雕塑 15
艺术史论
050407 15 艺术设计学 15 1.素描(100分,按20% 计入总分)
2.文艺基础(200分)
合计 240
备注 1.学院代码:10003。
2.我院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人数共计240名。
3.“艺术设计”及“造型艺术”招生专业文、理科兼收,“艺术史论”招生专业只招收文科生。
4.填报专业方向志愿规定:
选报“艺术设计”招生专业的考生,限定在所属的13个专业方向中选报1-3个专业方向,同时须注明是否同意在该招生专业内服从调配。
选报“造型艺术”招生专业的考生,限定在所属的4个专业方向中选报1-3个专业方向,同时须注明是否同意在该招生专业内服从调配。
选报“艺术史论”招生专业的考生,专业方向志愿只能填报“艺术设计学”。
5. 所有考生限报考一个专业且只可参加一次考试,如有违反,所有考试成绩按作废处理。
四、专业考试
1. 考试科目及安排:
报考专业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试卷规格 考试用具 备 注
艺术设计 色彩(命题默画) 3小时 八开 水粉或水彩 1、考场安排等事项,在各考点公布,届时请考生关注。
2、专业考试期间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考试用具 (颜料、画笔、画板等)考生自备,考试纸张由我院统一提供。
素描(命题默画) 3小时 铅笔或炭笔
速写(命题默画) 1小时
造型艺术 色彩(人物写生) 3小时 四开 水粉或水彩
素描(人物写生) 3小时 铅笔或炭笔
速写(命题默画) 1小时
艺术史论 素描(命题默画) 2小时 八开 铅笔或炭笔
文艺基础 3小时 钢笔或签字笔
2. 考试要旨:
素 描: 旨在测试考生对造型的审美感受、观察方法、理解能力和艺术表现能力。
色 彩: 旨在测试考生对色彩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色彩感觉的敏锐程度、色彩关系的把握和艺术表现能力。
速 写: 旨在测试考生对所表现对象的观察、概括和准确的表达能力。
文艺基础: 旨在测试考生对文艺常识的掌握及理解能力。
3. 考生凭《专业考试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一经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并通知所在省高招管理部门。
4. 我院分别按照艺术设计、造型艺术、艺术史论三个招生专业统一评卷。对于报考艺术设计及造型艺术招生专业的考生,专业单科成绩前3名,给予5分加分(可累计),并计入专业课总成绩。
5. 考生于4月10日左右登录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进入导航条上的“网上报名”查询个人专业成绩。对于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我院将于4月15日前寄发《文化课考试通知单》。
五、填报志愿及文化课考试
1. 获得我院《文化课考试通知单》且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不做要求的省份或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的考生方可填报我校志愿,报考类别为艺术类,填报时请选择清华大学艺术类提前批。
2. 考生报考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取得的《文化课考试通知单》中注明的招生专业一致。
3. 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
4. 我校在调阅考生档案时,承认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超过20分。
5. 报考艺术史论招生专业的考生,文化统考考试科目须与本省文史类考生一致。
6. 文化考试外语语种不限。
六、政治思想品德考察与体检
按考生户口所在省高校招生管理部门规定办理。
七、录取原则
1.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符合标准、专业课校考且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不做要求的省份或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的情况下,我院将按照考生文化课、专业课考试成绩,按下列办法择优录取。
(1)艺术设计专业:
专业课成绩排名全国前35名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文理科统一划线)、且语文和外语均不低于90分(满分150分),即予录取;其他考生,达到上述分数线后,按照专业课成绩与文化课成绩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2)造型艺术专业:
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文理科统一划线),且语文不低于80分(满分150分)、外语不低于70分(满分150分),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
(3)艺术史论专业:
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户口所在省本科(文科)一批线,再按照文化课折算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文化课折算成绩=[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本科(文科)一批线] ×100
2.各省录取比例:
北京市考生录取人数占全国计划招生人数的15%左右;其他省考生统一排序择优录取,但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我院计划招生人数的15%。
3.关于录取到各专业方向的原则:
对于“艺术设计”和“造型艺术”招生专业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我院还将根据考生选报的专业方向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到各专业方向(专业课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时,优先满足第一志愿,如不能被第一志愿录取,则依次在第二、三志愿中进行排序录取。三个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配的,将在本招生专业内进行调配;如不服从调配,将不予录取。
注:专业方向志愿以考生参加我院专业考试时提交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中填写信息为准。
4.关于“专业课成绩保留一年”的规定
对于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艺术设计专业全国排名前10或造型艺术专业全国排名前3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未达到我院当年录取标准,我院对其“专业课成绩保留一年”,即第二年报考我院时,免考专业课(仍需参加省级美术专业统考),文化课成绩及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该年规定的最低分数线,仍可被录取。
注:每年9月初至10月底,办理“专业课成绩保留一年”手续。考生本人须向我院提出“专业成绩保留一年”的书面申请。
八、外籍考生报考
外籍考生报考我院,请于1月下旬登录“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网(http://ad.tsinghua.e.cn)查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11年外国留学生招生简章》。
九、学费
艺术设计和造型艺术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0000元人民币 。
艺术史论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5000元人民币。
十、入学事项
1. 新生持《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及我院发放的《专业考试准考证》和《文化课考试通知单》,按照录取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手续。
2.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专业复查。对专业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我院制定的专业复查实施办法进行处理。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学籍。
十一、其它
1. 我院实行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制度。
2. 我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助学金、贷学金和勤工助学制度。
3. 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按规定交纳住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4.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用具及材料费用自理。
5. 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公费医疗(外籍学生除外)。
6.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艺术类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注:
简章(印刷版)可到学院招生办公室及全国各考点购买,每份10元。
招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美术学院A336 邮编:100084
咨询电话:010-62798170 传真:010-62798175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乘车路线:乘公共汽车在清华园站下车;乘轻轨13号线在五道口站下车。
清华大学网址:www.tsinghua.e.cn
美术学院网址:http://ad.tsinghua.e.cn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Ⅳ 清华美术学院网址
、报考规定
■特别提示:
(1)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
(2)报考我院的考生如果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美术专业统考,考生也必须按照所在省(自治区
、直辖市)的规定参加专业统考。
■1、考点
地区 考 点 详 细 地 址 报名材料交验日期 现场报名日期 专业考试 日期
北京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北京海淀区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2月22-23日 2月23日 2月25-26日
沈阳 鲁迅美术学院(北校区) 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望花中街146号
烟台 烟台市牟平育英艺术学校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北关大街214号
武汉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汉口江汉区杨汊湖小区常青五路考试院考场
南京 南京市宁海中学 南京市宁海路39号
杭州 杭州师范学院美术学院 杭州市万塘路258号
上海 上海紫竹园中学 上海徐汇区康健地区虹梅南路百花街15号
长沙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湖南省长沙市井奎路3号
成都 成都市武侯高级中学 四川省成都市簇桥文盛路1号
郑州 郑州铁六中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2月27日 3月1-2日
考点选择规定:北京考点仅限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内蒙古的考生报考;郑州考点仅限河北省、河南省和广东省的考生报考;其它省份的考生可任选除北京、郑州考点以外的八个考点就近报考。
■2、报名方式
⑴网上报名。我院自2006年起实行网上报名,考生自2006年1 月16日至2 月22日期间登录清华大学本科
招生网 http://join-tsinghua.e.cn ,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先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美术学院专
业考试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核对准确后,点击“提交”,并用A4纸打印出报名表,考生持打印出
的报名表和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报名材料交验时间到本人网上选定的考点,交验报名材料、办理相关手续。
⑵现场报名。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为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考生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注:
①考生本人的“登录名和密码”,是本人进入报名网修改个人报名信息、查询我院发布的各项信息、查询个人专业成绩和录取结果的唯一身份识别。
②现场报名的考生,在各考点现场购买《报名登记表》,填写后与相关材料一起在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材料交验:
考生无论是网上报名,还是现场报名,均须本人到我院所设的各考点交验报名材料并办理相关手续,材料不
全或超过规定的时间,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⑴《报名登记表》,在表中的指定位置粘贴:
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放的“2006年高等艺术院校报考证”的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未办理身份证者须粘贴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中必须带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证号码,照片
上须加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章)
⑵身份证原件(或户籍证明);
⑶近期1寸同一底片正面免冠照片2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放的“2006年高等艺术院校报考证”
原件。
注:每一位考生都要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虚假,后果由考生本人
承担。
■4、报名考试费收取及准考证发放
⑴报考费共计260元;
⑵对考生提交的《报名登记表》等材料交验和审核通过后,发放专业考试准考证。考生持专业考试准考证
和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参加专业考试。
三、 招生专业名称、招生人数、学制、学历及专业考试科目
招生 专业 专业方向 所属系别 招生 人数 考试科目及 满分标准 学制 学历
艺 术 设 计 050408 染织艺术设计 染织服装艺术设计系 165 1 、 素描( 200 分) 2 、 色彩( 200 分) 3 、 速写( 150 分) 4 、 设计基础( 200 分) 4 年 本科
服装艺术设计
陶瓷艺术 陶瓷艺术设计系
陶瓷设计
平面设计 装潢艺术设计系
书籍设计
广告设计
室内设计 环境艺术设计系
景观设计
产品设计 工 业 设 计 系
展示设计
交通工具造型设计
信息设计 信息艺术设计系
动画与游戏设计
造 型 艺 术 050404 中国画 绘 画 系 60 1 、 素描( 200 分) 2 、 色彩( 200 分) 3 、 速写( 150 分) 4 、创作( 200 分) 4 年
油画
版画
壁画与公共艺术
雕塑 雕 塑 系
金属艺术 工 艺 美 术 系
漆艺
玻璃艺术
纤维艺术
艺 术 史 论 (艺术设计学) 050407 艺术设计史论 艺 术 史 论 系 15 1 、 素描( 100 分,按 20% 计入总分) 2 、 文艺常识( 100 分) 3 、 写作( 100 分) 4 年
美术史论
备注: 1、 我院面向全国招生,计划招生人数 240 名。 2、 所有专业均文、理科兼收,学院代码: 10003 。 3 、北京地区录取人数占全国计划招生人数的 15% 左右,其他省市统一排序择优录取,但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我院计划招生人数的 15% 。 4 、考生在 “ 艺术设计、造型艺术、艺术史论 ” 三个招生专业中任选其一报考,学院按 “ 招生专业 ” 组织考试和录取。
四、专业考试 ■1、考试科目及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报考专业 考试用纸 考试内容 考试 用具 备 注
色 彩 3小时 艺术设计 八开 静物写生 水粉或水彩 1、各科考试具体时间、考场安排等事项,报名时由各考点公布,请考生届时关注。 2、专业考试期间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考试用具 (颜料、画笔、画板等)自备,考试用纸由我院提供。
4小时 造型艺术 四开 人物半身像写生
写 作 3小时 艺术史论 钢笔或圆珠笔
素 描 3小时 艺术设计 八开 人物头像写生 铅笔或炭笔
4小时 造型艺术 四开 人物半身像写生
3小时 艺术史论 八开 人物头像写生
速 写 1小时 艺术设计 八开 人物动态写生 铅笔或炭笔
造型艺术 四开
设计基础 3小时 艺术设计 八开 不得使用油画颜料,其它工具不限。
创 作 3小时 造型艺术 四开
文艺常识 3小时 艺术史论 钢笔或圆珠笔
■ 2. 考试要旨
素 描:旨在测试考生对造型的审美感受、观察方法、理解能力和艺术表现能力。
色 彩:旨在测试考生对色彩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色彩感觉的敏锐程度、色彩关系的把握和艺术表现
能力。
速 写:旨在测试考生对所描绘对象的观察概括和准确的表达能力。
设计基础:旨在测试考生对日常生活的观察、审美和创新能力,考察考生对艺术设计领域内基本知识与表
现技能的掌握程度。
创 作:旨在测试考生进行创作的构思能力和艺术表现能力。
文艺常识:旨在测试考生文学和艺术的基本知识和素养。
写 作:旨在测试考生的写作水平。
■3.考生凭专业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籍证明(带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证号码,照片上加盖户籍所在
地派出所公章)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一经发现考生有舞弊行为,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4.对专业考试入围的考生.我院将于4月15日前寄发《文化考试通知书》。未入围的考生,登录“清华大
学本科招生网”或拨打我院教务办咨询电话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五、文化课考试
各省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并且取得我院专业考试入围资格的考生,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
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 1.高考报名时,持我院发放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化考试通知书》,在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高招办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 2.考生需按艺术类报考,填报的专业必须与我院发放的《文化考试通知书》中的招生专业一致。
■ 3.考生选考的文化课科目满分要达到750分(原始分),数学成绩计入总分。因个人原因未选满750分
者,不予录取。
■ 4.上海市考生选考全国卷或上海卷均可;广东省考生必须参加五门科目的文化课考试(第五科选考科目
不限)。
■ 5. 考生报考时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我院只开设英语和日语课程。
六、政治思想品德考查与体检
■ 1. 我院对取得《文化考试通知书》的考生进行政审,政审表与《文化考试通知书》一并寄给考生,由
考生转交所在单位,考生所在单位如实填写盖章后于2006年5月15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寄到我院教
务办公室。对未寄回政审表或逾期寄到者,不予录取。
■ 2. 考生高考的政审与体检,按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的规定执行。
七、录取
对于专业考试入围、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政治思想品德考察及体检情况符合要求的考生,按下列办法录取:
■1、艺术史论专业:按照文化课总分的排序择优录取。其中要求语文不低于100分,外语不低于90分。
■2. 艺术设计和造型艺术专业:在文化课总分(包括语文和外语的单科分数)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
按照专业课总分与文化课总分相加的总成绩,在报考专业内排序择优录取。2006年我院规定的文化课总
分(包括语文和外语的单科分数)的最低分数线,将根据高考后考生的总体情况而定。
■3.对专业排名位于艺术设计专业全国排名前30名或造型艺术专业全国排名前15名的考生,如果文化
课总分(包括语文和外语的单科分数)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即可被录取。如果文化课总分(包括
语文和外语的单科分数)未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我院采取“专业课成绩保留一年”的政策,待第
二年报考我院时,专业课考试免考,只参加文化课考试,如果文化课总分(含语文和外语的单科分数)达
到我院该年规定的最低分数线,仍可被录取。
注:
①办理“专业课成绩保留一年”的手续:个人提出“保留专业课成绩一年”的书面申请;申请时间为每年
的9月初至10月底;提供一张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②2005年我院规定的文化课总分及语文、外语单科分数的最低线:
艺术设计专业:文化课总分370分(含数学),语文单科分80分,外语单科分65分。
造型艺术专业:文化课总分350分(含数学),语文单科分75分,外语单科分65分。
八、华侨及港、澳、台地区考生报考规定
报考我院的华侨及港、澳、台地区的考生,必须参加我院专业考试(可选择任意考点),专业考试办法与
大陆考生相同。对于专业考试入围的考生,我院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化考试通知书》,考生持《文
化考试通知书》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港、澳、台、华侨文化课联合考试。文化课联合考试的报名地点:
■1. 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编:510631,电话:020-38627826、38627819;
■2.福建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地址:福州市北环中路59号,邮编:350003,电话:0591-87841550
■3.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邮编:361006,电话:0592-5703107
■4.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钦州南路500号,邮编:200235,电话:021-64513406
■5.北京教育考试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甲4号,邮编:100081,电话:010-62114253
■6.香港考试及评核局,电话:23280061
■7.香港中国旅行社及各分社、京港学术交流中心,电话:28936355
■8.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电话:3969334
九、外籍考生报考
外籍考生报考我院,请与我院留学生工作部门联系。
电话:010-62798956,010-62790708 联系人:刘岩涛,杨斯
十、学费
■ 1. 学生一律缴纳学费,请考生报考时根据家庭经济承受能力,量力报考。
■ 2. 学费标准:
?国内和台湾籍学生:
□ 艺术史论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5000元人民币。
□ 艺术设计和造型艺术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2000元人民币。
?华侨及港澳地区学生
□所有专业均每生每学年学费25000元人民币。
?外籍学生
□所有专业均每生每学年学费40000元人民币。
十一、入学事项
■ 1. 新生报到时,按照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内规定的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及我院发放的《专业准考
证》和《文化考试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 2. 新生入学后,我院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
一经查出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对患有疾病达不到入学体检标准者,将根据清华大学学籍管理有关
条例处理。
十二、其它
■ 1. 我院实行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制度。
■ 2. 我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助学金、贷学金和勤工助学制度。
■ 3. 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按规定交纳住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 4.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用具及材料费用自理。
■ 5. 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外籍学生除外)在学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公费医疗。
十三、2005年录取新生成绩概况 2005年录取分数情况
北京 招生专业 专业课成绩 文化课成绩 总成绩
艺术设计 最高分 552.5 552 1104.5
最低分 465 406 925
造型艺术 最高分 580 452 994
最低分 485 350 862.5
艺术设计学 最高分 549
最低分 536
外埠 艺术设计 最高分 552.5 578 1105
最低分 495 449 977
造型艺术 最高分 575 535 1079
最低分 525 354 909.5
艺术设计学 最高分 627
最低分 575
备注 1 、以上分数是按照“ 专业课总分与文化课总分相加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 录取的新生分数。 2 、北京地区录取人数是我院招生人数的 20% ,其他省市统一排序择优录取,但每个省(自治区、 直辖市)录取人数不超过我院招生人数的 20% 。
报考浙江大学艺术设计类的有关事宜
2006年浙江大学艺术设计类专业计划招生50名。浙江大学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招生考试,从我院艺
术设计专业考试入围的考生中按一定比例确定该校的专业入围名额,并向专业考试入围考生发放浙
江大学《文化考试通知书》。了解具体的报考和录取政策请登录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网址( http://zdzsc.zju.e.cn 或咨询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0571-87951006、87952504。
Ⅳ 清华大学怎样招收艺体生
清华大学招收艺体生过程
1.考生申请考生需通过清华大学本科生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进行注册、填写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打印并贴照片后应由中学填写意见并加盖中学公章。请将报名表、照片1张(与报名表同一底版,背面标明学生姓名和特长)寄至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对于在申请表中选择“寄报名表时汇款”的学生,应随函邮寄“汇款凭单”复印件。
2.书面初审我校将根据学生递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测试名单。
3.文化课考试考生通过初审后可以登录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并按照要求准时参加考试。理科生考试科目为:中英文综合,数学(理),物理。文科生考试科目为:中英文综合,数学(文),历史。中英文综合满分为200分,其他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各科目均不提供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我校将在部分直辖市和省会城市设置笔试考点。清华大学仅在文化课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择优认定艺术特长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