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201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① 杭州人民职高可以报考杭州师范大学吗
可以考的
职高毕竟和高中是不一样的,通过职高的考试要么是三校生考试、自考、要么通过成考考试,但一般只能靠专科,无法直接考本科。
还有一种办法是以社会考生的办法参加高考,只是能考上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的可能性就很低了。毕竟是和全国几百万的备战考生一起竞争,他们是经过三年知识积累,所以方法是有就看你打算怎么努力啦!
这是15年招生简章你可以先了解下:
杭州师范大学2015年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简章
杭州师范大学办学历史悠久,其前身可追溯到创建于1908年的浙江两级师范学堂,这是中国建立最早的六大著名师范学校之一。鲁迅、李叔同、丰子恺、朱自清、潘天寿、叶圣陶等一大批著名人士曾在我校学习或工作过。经过百年发展,学校已形成相当的规模和雄厚的实力,并作为杭州市重点建设的大学而获得了强劲的发展动力。
学校下设16个学院,2个基础教学部和1个独立学院——钱江学院。拥有69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重点专业11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4个、省级优势专业11个。有1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不含一级学科覆盖点),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和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的中外合作培养教育领导学硕士项目。有1个省“重中之重”学科,1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3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研究基地、科技创新服务平台,8个省部级创新团队。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27门。学校已形成了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成人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等多层次多类别的教育,以及公办教育、民办教育、留学生教育、国际合作教育等多形式的办学格局。
在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方面,学校积极拓展办学事业,努力为社会培养既具有合格学历、更拥有实践技能的各类应用型人才,已形成了函授、业余、夜大等学习形式并举,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成人高等教育办学体系,现有各类在册成教学生14000余人。
秉承百年办学的优良传统并在“建设一流”目标的引领下,学校将为培养人才、服务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基础教育、医药卫生事业以及社会、经济、文化等各领域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的各类专门人才。
二、报名及现场确认
1.报名事项:通过网上报名,时间待定约9月初。
2.报名确认事项:现场信息确认,时间待定约9月中旬。地点由各市县招办(或教育考试院)安排;确认手续为缴费、摄像、交验有关证件、核对有关信息等。“有关证件”是指: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需交验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类、医学类以及符合免试或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需携带的证件请登陆浙江教育考试网(http://www.zjzs.net)或杭州师范大学成教学院网站“招考咨询”栏目查询,也可向当地市县招办咨询。
三、考试
考试时间: 2015年全国成人高校统一考试日期待定。约10月下旬。
考试科目:
层 次 科 类 考 试 科 目
高中起点专科 文科 语文、数学(文)、英语
理科 语文、数学(理)、英语
艺术文 语文、数学(文)、英语
专科起点本科 文史类 政治、英语、大学语文
理工类 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一)
教育类 政治、英语、教育理论
经管类 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二)
法学类 政治、英语、民法
艺术类 政治、英语、艺术概论
医学类 政治、英语、医学综合
3.艺术术科考试由我校安排、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一般在2015年10月,具体时间待定,届时详见杭师大成教网上的通知(http://www.hsdcjy.com)。
4.外语专业外语单科成绩不单独划线,按总分录取。
5.如专业录取人数不满10人,学校视专业实际,决定是否开班,如不开班可转入相近专业或转入其他学校。
四、志愿确认
考试结束后,考生凭网报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网成人高校招生报名系统确认志愿,时间待定。约为11月下旬。
五、录取
录取时间为12月份。达到省教育考试院和我校规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经我校审核、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同意后,由我校发录取通知书。
六、证书和学位
学员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通过毕业审核,将获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 件的可授予学士学位。国家承认其学历和学位。
七、经费
按省市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八、学历教育开设的专业、学制及考试科目
专科升本科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基本学制:3年 最低学习年限:2.5年)
② 2014年杭州师范大学艺术类招多少人
不知你是哪个地区的,读文还是理?
具体详见http://bkzs.hznu.e.cn/showinfo.action?infoid=
③ 美术联考没过线,还有哪些学校可报考
第一、抓紧时间查看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招生政策或者统考政策。招生政策中会详细说明,考生参加校考需要统考成绩到达什么程度。例如①,福建省、山东省要求美术考生需达到省统考本科线方可参加校考;再如②,广西要求参加美术类本科专业校考的考生,其统考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方可参加区外院校组织的校考。再如③,江苏省要求考生美术统考成绩合格方可参加校考,但是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31所)和教育部批准的参照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高校(13所)不受限制,但需要这些学校也不要求统考合格。此外,江苏考生美术联考没过,还可以参加一些院校动画、工业设计专业的校考,例如合肥学院等。所以一定要仔细研读。另外,广东省明确规定,凡是单考(或称为校考、专业加试)考试科目素描、色彩、速写两科或者三科的,考生必须达到本科线,言下之意如果只考察其中一科的单考专业不按照美术类专业对待,考生即使没有获得本科合格证仍然可以报考。第二、抓紧查看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31所)和教育部批准的参照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高校(13所)这44所院校当年的艺术类招生简章。
这些高校的美术类专业可以不在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专业测试(以下简称“校考”),甚至不参加省统考都可以,高校根据校考成绩确定合格生源,不考虑考生的美术统考成绩。需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教育部批准院校”中可能会有部分高校要求考生参加统考,考生报考前一定要弄清楚高校的规定,如果高校要求参加统考,考生就一定要参加统考。里面会详细说明,是否需要考生美术统考合格或者统考需要过本科线。第三、部分院校的动画专业、美术史论、设计史论、摄影、学前教育、照明艺术等专业不需统考合格。
例如合肥学院(根据江苏省相关文件规定,报考动画、工业设计专业考生不受江苏省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限制)
山东师范大学动画、摄影;济南大学摄影专业;山东艺术学院(艺术设计学、美术学、绘画书法方向、动画、摄影专业);山东工艺美术学院(艺术设计学、美术学、广告学、包装工程(理科)、建筑学(理科)、艺术设计(产品·理科)、艺术设计(服装·理科)专业只需持省报考证即可报考)
广西艺术学院美术学(美术史论)、艺术设计(服装与形象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美术学(文化艺术管理)
杭州师范大学绘画(山水)、绘画(人物)专业浙江考生可不参加省统考,省外考生必须统考合格;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艺术史论(艺术设计学);四川大学美术学(史论);西安美术学院美术学(美术史论);新疆艺术学院美术学(美术史论)、摄影
对于黑龙江考生,还可以报考哈尔滨师范大学的美术学(综合艺术)、绘画(书法)、绘画(雕塑)、绘画(冰雪雕塑)、动画(游戏制作艺术)、动画(摄影)专业;佳木斯大学的绘画(综合艺术);齐齐哈尔大学的美术学(摄影)、绘画(实验艺术)。
上海大学美术学专业(考试科目为中外美术史基础知识)对上海市考生不需要参加全市美术统考,直接参加校考即可。
北京服装学院艺术设计(传媒设计与公关艺术)
天津师范大学摄影、哈尔滨学院摄影、重庆大学摄影、四川音乐学院摄影、吉林动画学院摄影、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摄影、北京城市学院摄影;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书法篆刻)、摄影
南京艺术学院美术学(美术理论)、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艺术设计学(设计理论与策划)、绘画(书法)
绍兴文理学院书法学
宜春学院动画
许昌学院学前教育、黄冈师范学院学前教育、东
北师范大学学前教育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艺术设计(书法)
西南交通大学广告学
三峡大学美术学、艺术设计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美术学、艺术设计
浙江传媒学院数字媒体艺术、摄影、数字游戏设计、创意媒体
江西服装学院艺术设计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艺术设计学(新媒体艺术与动画、会展艺术设计、公共装饰艺术设计、建筑景观艺术设计)、摄影(图片摄影、影视摄影)
成都理工大学广播影视学院数字媒体艺术(含数字影视特效、3D高清影视艺术、数字音频艺术、数字平面媒体艺术、媒体创意)、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城市规划、数字游戏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新媒体艺术、影视艺术技术)、媒体创意、广告学、雕塑(雕塑艺术、公共艺术、景观雕塑艺术)、摄影(含图片摄影及制作、影视摄影及制作)
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艺术设计(广告设计)、艺术设计(动漫设计)、艺术设计(景观设计)、艺术设计(艺术教育)、艺术设计(室内外装饰设计)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数字电影技术、数字媒体艺术
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数字媒体艺术、艺术设计学、动画。
具体有哪些学校,哪些专业,请查看各校当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或者电话咨询学校招生办、省招生办。
第四,好好复习文化课,备战6月份的全国高考。看完以上内容,已经没有希望的考生,接下来应该好好地去复习文化课,在文化课上下苦功,考上一个不错的大专,应该不难。
1、院校名称前有☆为有招收美术生的院校。其中沈阳音乐学院校本部虽然没有招收美术生,但是沈阳音乐学院艺术学院(即原来的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有招收美术生,同样享受教育部赋予的权利;北京印刷学院、苏州大学、浙江理工大学等三所院校只有艺术设计本科专业享受教育部赋予的权利,其他美术专业不享受;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是独立学院。
2、考生如果在普通高考中文化课没有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的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仍然可以报考以上院校的本科专业,但是分数要达到这些院校自行划定的文化分数线,同时考生需通过以上学校的专业加试。所以,这些学校每年的报考率都如此之高,除了学校热门外,文化分数也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值得注意的是部分院校的文化分数和省控线有关系,如北京印刷学院艺术设计本科专业要求考生文化分数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当然,这些院校每年报考的人数人山人海,据统计,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10年的报考和录取的比例接近1000:1.55,中央美术学院为1000:50,中国美术学院为1000:33。
3、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请以考生所在省份招生办或者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当年的艺术类招生政策,以及以上各校当年的艺术类招生简章为准。如还有疑问,可致电各省招生办或者省招生考试院以及以上院校招生办。
④ 杭州师范大学艺术类是几本,文化课要多少分
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前身为杭师院美术系,建系于1992年,并逐步开始全面招收全日制本科生。2001年独立设置为美术学院。美术学院拥有美术学(师范教育)、视觉传达设计(含摄影与数码媒体方向)、环境设计、公共艺术、动画(动画设计、插画与漫画设计、数字媒体、动漫产品设计等四个方向)、绘画(中国画人物、山水、花鸟和油画、综合艺术等五个方向)和书法等七大类十三个本科专业方向;美术学、设计学两个学科为省级重点建设学科,美术学为省重点建设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同时也是为市级重点专业,动画是杭州市重点扶持专业。是一个优秀的二本学院。
每年分数视地区而定,2008年分数如下:
2008年美术类合格分数线
江西 湖北 湖南 陕西 河北 山东 黑龙江
油画 84.5 83.5 84.5 80 82
综合 82 81 82 83
花鸟 79 79 80.5
书法 63.9 62.3 77.3 85.8
设计 81 83.5 82 80.5 84 85 82.5
艺术教育 65.08
声乐 89
管弦乐器 79.95
钢琴 84.2
通俗演唱 83.4
中国乐器 86.2
舞蹈(非师范) 74.9
舞蹈(师范) 83.8
⑤ 杭州师范大学艺术类文化分数要多少
关于分数线每年的都不太一样吧,现在应该还没有出来,如果你要报考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话,可以查看网站,上面有具体的招生简章,谢谢!
⑥ 杭州师范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杭州师范大学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杭州师范大学,院校部委代码:10346,浙江省代码:0020
第六条 学校层次和类型: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
第七条 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杭州,有仓前校区(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下沙校区(杭州市学林街16号)、玉皇山校区(杭州市玉皇山路77号)。
第八条 学校是一所以师范教育为传统,文理并重、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校前身可追溯到创建于1908年的浙江官立两级师范学堂,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学校秉承“勤慎诚恕,博雅精进”的校训,不断适应创新创业教育的时代指向,现已形成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留学生教育、继续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格局。
学校是全国首批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和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单位,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浙江省首批应用型建设示范高校,是浙江省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
第九条 学校拥有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理学、医学四大学科群,涉及哲学、文学、法学、经济学、历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艺术学等十一大学科门类。学校具有学士、硕士人才培养的学位授予权和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学位人才培养项目,有2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5个ESI排名前1%学科(化学、临床医学、植物学与动物学、神经与行为科学和工程学),7个浙江省一流学科(A类)和6个浙江省一流学科(B类)。
第十条 学校现设有19个学院、1个公共教学单位、1所直属附属医院(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和1个独立学院(钱江学院)。
学校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国家特色专业5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19个,省级优势专业20个、特色专业14个。有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0项,省级教学成果奖45项。
第十一条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教职工2300余人。有1名全职院士和3名共享两院院士。有7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8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11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25名享受国务院津贴、3名全国优秀教师、1名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等。
第十二条 颁发证书: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571-28865047。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学校面向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学校设立教师教育荣誉学院——经亨颐教师教育学院。新生进校后,将择优选拔80名优秀学生进入经亨颐教师教育学院进行特殊培养。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招生工作组向招生计划主管部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00-110%之间。
第十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无男女生录取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 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外语单科成绩要求:应用化学专业(与乌克兰哈尔科夫国立大学合作办学)≥100分;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与乌克兰哈尔科夫国立大学合作办学)≥100分;地理信息与科学专业(与乌克兰哈尔科夫国立大学合作办学)≥100分。
以上成绩以1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如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可视情况适当降低单科成绩要求。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三条 专业录取规则:
1. 普通类专业:
浙江省、山东省、上海市:按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其余省份(文、理科专业):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录取办法执行,专业志愿不设级差。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其中江苏省: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必修测试科目等级是5合格,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择优录取。
2. 艺术、体育类专业:
(1)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绘画、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浙江省:按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其余省份: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40% + [(专业省统考成绩(折合成100分制))×(各省高考文化总分值÷100)×60%]。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绘画、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50% + [(专业省统考成绩(折合成100分制))×(各省高考文化总分值÷100)×50%]。
同分原则: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
(2)书法学专业:
浙江省:按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对参加我校专业校考的考生,文化、专业校考成绩均上线,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50% + [(专业校考成绩(折合成100分制))×(浙江省高考文化总分值÷100)×50%]。
其余省份: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上线,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50% + [(专业省统考成绩(折合成100分制))×(各省高考文化总分值÷100)×50%]。
同分原则: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
(3)体育类专业:
体育教育(师范)、休闲体育专业:
浙江省:按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其余省份: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50% + [(专业省统考成绩(折合成100分制))×(各省高考文化总分值÷100)×50%]。
同分原则: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
体育专业特招生:须参加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特招生专项测试且成绩合格。对文化、专业成绩达到浙江省对体育特招生要求的进档考生,依据《杭州师范大学2020年体育专业特招生招生简章》《杭州师范大学2020年体育专业特招生评分标准与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录取原则详见《杭州师范大学2020年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录取时,当填报志愿人数不足招生人数的110%时,录取人数控制在填报志愿人数的85%以内。
3.以上录取原则与生源所在省相关要求冲突的,以生源所在省统考投档录取原则为准。
4.学校在浙江省的“专升本”招生按照《杭州师范大学2020年“专升本”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5.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考生的录取办法按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6.学校对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的录取工作按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
7.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1)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2020年高考。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报考小学教育(师范)专业普通类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浙江省普通类一段线的95%,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报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护理学专业普通类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浙江省普通类一段线的90%,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初次网上报名所填报的专业一致。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2)同分原则:对“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中A的个数从多到少择优录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考生最终取得的成绩)。若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中A的个数仍相同,则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由学考成绩、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等部分组成。
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护理学专业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计2分,D等不计分。
我校认可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第,其中对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高的等第作为“技术”科目学考等第,自选综合不计。
8.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
(1)获得我校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浙江省2020年普通类高考。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报考“物理学(物理学+教育技术学本硕衔接试验班)”、“历史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本硕衔接试验班)”普通类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浙江省普通类一段线,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须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否则无效。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的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初次网上报名所填报的专业一致。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2)同分原则:对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历史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本硕衔接试验班)”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物理学(物理学+教育技术学本硕衔接试验班)”按高考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等部分组成。
“物理学(物理学+教育技术学本硕衔接试验班)”、“历史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本硕衔接试验班)”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高考文化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7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计2分,D等不计分。
我校认可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第,其中对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高的等第作为“技术”科目学考等第,自选综合不计。
(3)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兼报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4)进入试点项目学生在本科第七学期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升入教育硕士转段考核,合格者以研究生推免方式进入教育硕士阶段学习,考核不合格者退出试点,转入相关专业继续完成本科阶段学习任务。
(5)拟录取学生,参照国家公费师范生培养管理办法,入学前与我校、省教育厅签订三方协议,实施到岗逐年返还学费,教育硕士毕业后定向在我省高中任教,双向选择任教学校,且服务期不少于6年。如有违约,参照国家公费师范生培养管理办法处理。
第二十四条 2020年学校部分专业实行按类招生,具体录取办法浙江省、山东省、上海市按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其余省份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录取办法执行。
部分特殊类型按专业招生的学生入校后按相关专业类培养,分流后进入录取的专业学习,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相关专业(类)招生计划表。
第二十五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报到日期起两周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六条 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的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杭州师范大学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学年开始时,学费按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预收标准进行预收,学年结束后结算。
新生入学时,按专业类招生的学生统一按照专业类中学费标准较低的专业收取费用,专业分流后分别按所学专业规定的学费标准执行;部分特殊类型按专业招生,按类培养招收学生的学费标准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师范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新生录取结果将通过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学校网址: http://www.hznu.e.cn
学校本科招生网: http:// bkzs.hznu.e.cn
第二十九条 咨询联系方式: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招生办公室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
招生热线: 0571-28865518(2020年7月13日起开通)
0571-28865193
招生办公室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实行,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⑦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凡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并填报 杭州师范大学 钱江学院的考生适用本章程。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 杭州师范大学 钱江学院,院校教育部委代码:13286,浙江省代码:0120,其余各省的代码见各省的有关招生文件。
第四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杭州师范大学 钱江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 杭州师范大学 所属的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综合性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第五条 学生完成相关学业,经考试(考核)合格,授予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 杭州师范大学 钱江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经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 杭州师范大学 钱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招生批次和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院具体招生计划和批次按各省级考试院(招办)公布的执行。由于规划招生计划时充分考虑了各专业的办学规模,各省若有专业生源不足时,剩余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转入其他科类专业录取,而撤回本省。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七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负责、省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八条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指导意见》第一条中所指出的 “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的考生和第二条“学院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专业,学院则不予录取。录取受限的专业,具体详见《 杭州师范大学 钱江学院招生录取专业受限一览表》。
第九条 考生高考外语语种原则上为英语。录取时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均按英语教学。
第十条 单科成绩要求:英语专业,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3分(含)。
第十一条我院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招生省份均按1∶1的比例调档,其他按传统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当地招办规定的比例调档。
第十三条 文理科专业录取办法:
(1)确定专业: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时,为保护高分考生利益,学校按专业级差原则进行投档录取,第一、二专业志愿级差分为2分,第二、三专业志愿级差分为1分,以后专业志愿为并列志愿,级差为0分。具体操作程序如下:在第一轮投档时,对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列的考生队列的队首考生考察其第一专业志愿,若其第一专业志愿专业未满额,则将该考生录取该专业。若其第一专业志愿专业已满额,则将该考生考分减去级差分重新插入考生队列,考察该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直至考生专业志愿均处理完毕。如仍有考生没有安排专业,则视其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如服从,则将其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中。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予以退档。
(2)院校一志愿或平行志愿投档后,若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先行锁定院校一志愿或平行志愿录取结果。对我校其他志愿或征求平行志愿考生,录取时根据学院上一志愿或上一轮平行志愿录取后各专业招生计划余额情况,进行计算机二次投档,录取原则同第十三条(1)。
(3)排序中总分相同的,同等条件下对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思想品德表现突出者、各类竞赛获奖者、音体美等方面确有特长者,优先录取。
第十四条体育、艺术类录取办法:
(1)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体育类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综合分计算办法,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符合体育特招生条件且文化成绩在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体育特招生文化分数线以上,第一批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可在我院社会体育招生计划数的15%以内优先投档录取。
(2)艺术专业均实行文理兼招。
(3)承认各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的各专业的录取办法。
承认浙江省的音乐类、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舞蹈表演等艺术类专业成绩的,参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录取办法执行。
(4)在山东、新疆、吉林、黑龙江四省单独设点招生的各校考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高考文化成绩合格(各省对应批次本科)和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采用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5)浙江省外艺术类专业原则上招生一志愿的考生,若一志愿生源充足,招收一志愿的考生,在一志愿中进行专业调剂,直至录取额满;若录取仍不额满,则按规定程序采取补录等形式完成录取。
第十五条浙江省内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乘与礼仪方向)专业实行“三位一体”招生录取办法:
(1)“三位一体”入围考生须参加高考二类科目组的考试。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批次为艺术二批提前,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乘与礼仪方向)专业录取批次为文理二批提前,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院志愿,否则无效。“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初次网上报名所填报的专业一致。未被我院录取者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2)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以学院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
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乘与礼仪方向)专业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满分100分)×1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4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5分,P不计分(计分科目不含通用技术和自选综合科目)。
(3)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按照考生实际参加科目数所获得的成绩进行折算。
(4)专业投档办法:对进档的考生,学院按照计划数1:1进行专业投档,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专业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各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第十六条艺术类、三位一体校考招生专业同等情况下录取办法:
艺术类、三位一体校考招生专业在同等情况下录取优先顺序为①学院综合测试成绩(专业成绩);②文化成绩;③单科成绩。
第十七条对专升本、中职生录取等要求按照省考试院公布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机构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学院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教育厅的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按培养成本收费,根据最新的浙价费〔2013〕34号文件规定,从2013年招生的新生开始执行新的学费标准,学费标准为:音乐表演、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每生每年24000元;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乘与礼仪方向)专业每生每年23000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每生每年22000元;会计学专业每生每年20000元;经济学、临床医学、英语、电子商务及其他艺术类专业为每生每年19000元;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护理学、工业设计、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年17000元;其余专业每生每年16000元;具体收费标准以省物价局文件为准。请考生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新生录取结果将通过 杭州师范大学 钱江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学院网址:http://qjxy.hznu.e.cn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qjzs.hznu.e.cn。
第二十一条学院不设民族餐。
第二十二条 杭州师范大学 钱江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杭州师范大学 钱江学院招生办。地址:浙江省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邮编:310036,招生热线:0571-28865806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实行,由我院招生办负责解释。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杭州师范大学 钱江学院招生办
⑧ 杭州师范大学201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为什么还不出来
杭师大的招生简章就晚,专业成绩也公布得较晚。我儿子去年临考前专业成绩单才寄到家。别急耐心等待,是个好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