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音乐招生简章
⑴ 华中师范大学音乐专业在职研究生如何招生
这是一个大概的流程:
公布招生简章时间: 6月中旬关注你要报的学校的招生信版息
报名时间 7月上权旬、中旬网报,7月中下旬现场确认
交际报考自可审查材料时间 8月下旬至11月中旬
全国联考时间 09年是10月31日11月1日
查询考试成绩时间 12月下旬在教育部学位中心网免费查询
确定录取名单时间 次年1月复试后
入学时间 次年7月上旬
祝你成功
⑵ 艺术类考生报考华中师范大学需要多少分啊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近日公布了年招生章程,,详细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为华中师范大学(国际代码10511),英文为Huazhong Normal University。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邮政编码:430079)。
第三条 学校为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流动站。学校创办于1903年,是一所具有优良办学传统的百年高等学府。
第四条 学校本科招生的主要类别为:普通高考生(含艺术和体育类考生)、保送生、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体育运动训练单招、自主招生、小语种招生、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少数民族预科生、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班。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主任的招生委员会,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
第七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名称为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为常设机构,挂靠学生工作部(处)。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国家教育部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和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全校教师和干部中挑选招生工作人员参与学校招生宣传、录取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 入学考试
第十条 报考我校各专业(体育运动训练专业、保送生、小语种除外)的考生均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体育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我校按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组织的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保送生、小语种按国家规定免予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十一条 在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之前,学校先行组织对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测试,具体安排以学校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第十二条 文艺特长生、体育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除必须符合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定外,还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考核)或专项水平测试。
第十三条 我校是教育部指定自主招生和小语种招生试点高校之一,考生须申请参加我校自主招生和小语种的考核和测试。具体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学校师范类专业、艺术类专业、体育运动训练专业、体育教育专业录取批次均为提前批,个别省市如四川、重庆、江西、福建等所有专业放在提前批录取。我校在江苏招生要求考生选测等级为AB、必测为4C及以上且技术科目合格。理工类专业录取选测物理的考生,文史类专业录取选测历史的考生,在专业安排时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排序,如果分数和等级均相同,则参考考生的选测科目成绩进行专业安排。
第十五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录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确定。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招生的调档名单由学校根据考核情况向考生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提供。
第十六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原则上应填报有我校志愿,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于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在剩余专业中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第十七条 在考生的专业安排上,实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方式进行录取,原则上为2、1、1。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对于有学校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省级招办有明确规定的以外,我校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加我校选考科目的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分数条件下,选考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在我校选考科目线上考生不足时,可考虑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
第十九条 凡符合所在省加分或降分投档条件的考生,我校按考生的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外国语言文学类各专业只招收本语种和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原则上只招收英语、日语、俄语、法语的考生。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的外语单科成绩有一定的分数要求,是否参加口语测试以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旅游管理、广播电视新闻学两个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男生身高在170cm以上,女生身高在160cm以上。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测试合格证。对于美术类考生,在一志愿报考我校,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艺术专业文化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2+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同时,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70分(总分为原始分150分,下同);各省专业前三名考生(录取计划人数10人以上),在所在省招生政策允许的前提下文化成绩加10分排序。对于音乐类考生,音乐学专业考生超过当地文化控制线20分(含),专业成绩合格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音乐学专业各省前三名(计划人数在5人以上),原则上可以降低文化分20分(原始分)录取。音乐表演专业考生文化达到当地控制线,专业成绩合格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音乐学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原则上不低于70分,音乐表演专业要求外语原则上不低于60分。
第二十三条 体育教育专业以所在省划定的体育本科线为最低控制线,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70分(原始分150分),在文化线上,在投档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体育教育录取考生中原则上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体育运动训练专业以我校划定的文化录取资格线为最低控制线,在文化线上,分招生项目按专业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四条 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居住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具体录取办法执行教育部、国家民委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按中国联合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进行录取。
第二十六条 自主招生入围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该省录取最低分数线,我校保证第一志愿专业(其中英语专业须达到相应要求),并且享受我校新生助学奖学金;高考成绩没有达到我校在该省录取最低分数线,但达到我校在该省录取同批次控制分数线,我校将根据考生报考类型区分情况予以破格录取。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七条 根据国家规定,师范专业学生须签订免费师范教育协议书,同时免缴学费、免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其他专业学生须缴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湖北省人民政府当年批复执行。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全面审查(包括体检)。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后还要进行专业复查,专业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奖、助、贷学金
第二十九条 新生可根据其高考成绩以及在中学的综合表现享受华中师范大学优秀新生助学奖学金,金额在800—10000元不等。
第三十条 为鼓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上进,学校设有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在内的优秀学生奖学以及国内外团体、个人捐资设立的近30项奖学金、励志奖学金。
第三十一条 取得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凡家庭经济困难(具有相关证件或证明),经本人申请,均可由学校协助,向有关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助学贷款的额度主要为学费和住宿费贷款,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在校期间的借款利息100%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
第三十二条 我校现有勤工助学岗位共1000多个,可供困难学生选择,每个岗位根据工作性质和工作情况的不同,每月可提供100—260元不等的酬金。凡取得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经本人申请,院系推荐,用工单位考核合格均可获得勤工助学岗位。
第三十三条 对于家境贫寒或有临时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除采取奖励、贷款、勤工助学等措施外,还设有国家助学金和和临时补助等多项助学金。国家助学金1000—2000元/年,有30%左右的非师范专业学生可以获得,临时补助视学生困难情况而定。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学校高职(专科)的招生参照本章程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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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⑶ 2009年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在安徽的招生
他开始预订的不是招收8个,是10个,发放了30张合格证。前面的学生有的没报考华中,有的报考了,文化课成绩没过,所以最后实际只录取了8个。
这种情况在艺术类招考中很常见。
补充,不知道你专业课到底名次是第几。如果是二十几名,请权衡。
我的学生专业课是安徽省第八,小提琴第一,文化课是440,08年进的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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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华中师范音乐研究生2022录取人数
华中师范大学(专业学位)音乐专业研究生数量有限,华中师范大学是一个不错的学校,深受考研人的追捧,本校每年会有数千名研究生招生的名额,研究生报考录取比在3:1左右,难度中等,部分热门的研究生专业研究生报考录取比会更高一点。
准备报考华中师范大学(专业学位)音乐考研的同学注意: 华中师范大学(专业学位)音乐研究生录取分数线(或称考研分数线)的数据。因为每年都有不少人报考华中师范大学(专业学位)音乐考研,竞争激烈,所以强烈建议各位准备考华中师范大学(专业学位)音乐研究生的考研人准备一些基本的历年考研真题、 研究生学姐学长的笔记、考研经验等等(考研派有考研经验频道,也有考研派微信公众号、考研派APP等产品平台,里面有不少研究生会免费解答你的考研问题,助你考研一臂之力),另外考研派也会为大家华中师范大学(专业学位)音乐考研的参考书目、考研大纲、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等联系方式。希望你考取华中师范大学 (专业学位)音乐专业研究生,考研是个孤独的事情,需要耐得住寂寞,祝愿各位考研的学生好好复习备考,来年上个985/211,实现自己的名校研究生梦想。
⑸ 华中师范大学2022音乐专业在重庆招生人数
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00余名(含推荐免试生,以下简称“推免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00余名。
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及拟招收人数详见《重庆师范大学2022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拟招生人数仅供考生报考时参考,结合生源情况,对专业招生计划数等进行适当调整。专业老师在线权威答疑 zy.offercoming.com
⑹ 华中师范大学音乐招生的要求有哪些
在文化上线,专业成绩合格前提下,依据报考志愿顺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内;同时,音乐学容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原则上不低于70分(原始总分为150分,下同),音乐表演专业和舞蹈方向(音乐学专业)要求外语原则上不低于60分。其中音乐学专业原则上按生源省份的招生计划录取;音乐表演专业及舞蹈方向(音乐学专业)按全国生源的专业排名录取。 音乐学专业各省前三名,在所在省招生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文化分数,原则上可以降低20分(原始分)录取;音乐表演专业和舞蹈方向(音乐学专业)原则上不再降低文化分;各省专业合格考生中,文化成绩特别优秀者,原则上可优先录取。 评分要求 声乐:主要考察考生的声音条件、演唱技巧、表现能力及演唱作品的难度等; 钢琴、器乐:主要考察考生的音准节奏、演奏技巧、表演能力及演奏作品的难度等; 舞蹈:主要考察考生的形体条件、基本动作、剧目表演能力、模仿能力及舞蹈即兴表演等; 视唱:主要考察考生的音准节奏、一升一降内的所有调式; 练耳:主要考察考生听辨旋律音程、和声音程、三和弦、属七和弦、基本节奏与简单旋律等(均在一升、一降范围内); 乐理:主要考察考生基本音乐理论知识和记谱法常识。
⑺ 华中师范大学专项计划招生简章2020年(含招生计划及招生对象)
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首批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和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1号)等通知要求,学校继续实行高校专项计划,具体招生政策如下:
备注:考生在系统报名时无需填报学科类,只需填报文科类、理科类、综合改革类,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再填报学科类或专业。各学科类中所含专业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来源为准。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报名流程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020年5月10日9:00至5月25日24:00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完成报名申请,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报名申请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材料包括:
1.华中师范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中学负责人分别亲笔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中学审核盖章);
2.高中阶段各类课程修习情况及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包括记载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成长记录、典型事实材料以及相关证明)及其他反映学生成长与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等;
3.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其他证明材料无效。
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材料复印件须中学盖章。所有申请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申请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考生个人对上传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在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审查、入学资格审查过程中,一旦发现并查实提交材料有作假情况,一律取消资格。
四、审核及录取办法
1.材料审核
经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等部门对考生户籍、学籍资格进行审核后,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考生入选资格。入选资格名单将于6月3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并报教育部及考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2.录取办法
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资格的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我校在当地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将依据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高校专项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及综合改革省、市(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我校录取批次控制线按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高校专项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江苏省考生高校专项计划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
五、监督机制
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加强监督制约、严防权力寻租。监督电话:027-67867080、027-67868009(纪委办(监察处))
六、附则
本办法经华中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正式实施,未尽事宜由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行政楼附楼101)
邮编:430079
咨询电话:027-67863374、67861550(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