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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师范大学招生办电话

发布时间: 2023-03-17 21:17:20

Ⅰ 2022年赣南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赣南 师范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赣南师范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 工作 ,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赣南师范大学。学校代码:10418。地址: 江西 省赣州市蓉江新区。上级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办学层次及类型:省属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 学习 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 毕业 要求的,颁发赣南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 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 书 。


第四条 赣南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新生 。


第五条 赣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全程监督下开展,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校内相关机构、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以及研究决定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宜。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教育 考试 院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


第七条 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重大和特殊的事项由 校招 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


第八条 学校通过招生信息网(https://zs.gnnu.e.cn/)发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服务、录取结果等。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十条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搏历州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 就业 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烂宴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


第十一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计入投档成绩总分的加分予以认可。


第十二条 英语、翻译和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我校公共外语开设英语课程,不能保证其他语种课程的开设。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对英语要求较高,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十三条 江西省报考我校英语、翻译和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115分。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十四条 赣南师范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江西省教育厅领导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


第十五条 赣南师范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结合国家政策要求,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来源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


1.普通(文史、 理工 )类专业:按投档成绩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 志愿 ”原则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情况进行调剂(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同一专业录取时,若投档成绩相同,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排序录基蔽取,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排序录取,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录取。


内蒙古 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2. 艺术 类专业:


我校认可生源所在省份相关专业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


(1) 列入江西省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单志愿批次的音乐学专业: 在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成绩达到江西省控制 分数线 的前提下,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根据器乐成绩(要求器乐成绩不低于60分)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若器乐成绩相同,依次按音乐学总分、文化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录取。


(2) 音乐学、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舞蹈学、美术学、动画、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等专业:在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根据专业成绩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按文化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录取。


(3)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若生源地所在省招办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3. 体育 类专业:使用相关省份统考成绩,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根据专业成绩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按文化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录取。若生源地所在省招办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4.运动训练专业招生遵照国家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的相关文件规定,具体录取办法按当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5.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得更改专业。入学后第一学期结束时,可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转专业。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十七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我校将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1.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2.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新生入校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复查。若发现专业水平明显达不到录取要求、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情况,将进一步核实,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的,按国家相关要求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贷措施


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按江西省政府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执行(赣府厅字[2016]51号),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核定后的标准执行。


本科 学费 :文科(文、史、哲)类4010元/学年;文科(经、管、法、外)类4270元/学年;理工(Ⅰ)类4530元/学年;理工(Ⅱ)类、体育类4790元/学年;艺术类8800元/学年; 农林 类3750元/学年。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32000元/学年,在俄罗斯学习阶段的学费由奔萨大学按海外学生学费标准收取。


住宿费: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按800元/学年或1000元/学年收取。


第二十条 奖助措施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对以赣南师范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监督举报电话:0797-8393623(兼传真),E-mail: [email protected]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师院南路赣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341000


电话:0797-8393638(兼传真)


网址:https://www.gnnu.e.cn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 高考 招生政策调整,赣南师范大学将制定相应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赣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Ⅱ 赣南师范大学黄金校区地址

赣南师范大学黄金校区地址是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师院南路。学校有黄金、章贡、白塔(大学科技园)3个校区,占地近2300亩,校舍建筑面积85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238万余册。

学校设有18个教学单位、1所独立学院、1所附属中学、2所附属小学、1所附属幼儿园,有涵盖10个学科门类的67个本科专业(国家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6个,一批省一流专业、省品牌专业、省特色专业和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面向全国28个省(区、市)招生。

赣南师范大学的荣誉情况。

学校荣获4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和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获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和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有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获教育部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教育部“四新”建设项目。

以上内容参考赣南师范大学——学校简介

Ⅲ 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册绝哪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称招生工作,是指经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并正式下达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相关规定和政策,实行“阳光工程”,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要

第四条 学院全称为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学院国标代码为13439,上级主管单位为江西省教育厅和赣南师范大学。

第五条 学院是2003年经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发计委批准,国家教育部确认,由赣南师范大学创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学制四年。

第六条 学院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西省省域副中心城市——“客家摇篮、红色故都”赣州市的中心城区,地址为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红旗大道61号,校园环境优美,教学生活设施齐全,师资力量雄厚。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现有教育资源、办学资源、办学条件、社会需求及近年招生计划执行情况、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在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学院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将分省(直辖市、自治区)分专业计划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并向社会公布。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具体分省(直辖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学院招生简章,或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八条 学院不设预州码留计划。

第九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教材费等费用。学院严格执行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学费标准:文科类本科专业12000元/(人·学年),理工科类本科专业13500元/(人·学年),体育、艺术类本科专业14500元/(人·学年)。住宿费标准:600-1000元/(人·学年)。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照江西省调整后的最新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院在江西省的录取批次为本科院校第二批,在其它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录取批次由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确定。调档比例及投档规则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为准。为最大限度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学院文理科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所有专业按考生志愿录取后,如仍有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再从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若投档基准分相同,文史类考生按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成绩依次排序录取,理工类考生按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实施高考制度改革试点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在符合生源所在地录取政策的基础上执行本章程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艺术类宏备专业录取:在文化成绩和专业双过线的前提下分专业按以下规则录取:

(一)美术类专业:进档考生按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专业统考成绩“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

(二)音乐学、舞蹈学专业:

1、山东省考生录取规则:音乐专业学院认可音乐类济南大学联考成绩;舞蹈专业认可舞蹈类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其它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规则:进档考生按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控制线,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对符合加分和降分录取的考生,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试院(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如考生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录取政策有特殊要求,以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录取政策为准。

第十五条 报考我院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学院招生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英语专业限招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日语专业限招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日语的考生。学院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十七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按《新生入学须知》规定要求携带《录取通知书》按时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 学院在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规定对其进行复查。若发现学生个人信息与录取时所提供的高考电子档案不符(包含个人基本信息、既往病史和身体健康状况等),经学院查实,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奖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条 学院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学院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

第七章 毕业文凭和学位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颁发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联系地址与联系方式:

通 讯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红旗大道61号

邮 编:341000

咨 询 电 话:0797-8267019

传 真:0797-8267913

学 院 网 址:http://www.gnnustc.com

招生信息网:http://zs.gnnustc.com/

电 子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若与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Ⅳ 赣南师范学院校长的电话号码是什么2011

赣 南缓姿 师 范 学 院 办 公 电 话
(2011年2月)
田 延 光 8393603 离退休工作处 8267939 高职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孙 弘 安 8393607 图 书 馆 8393675 院长 8268061
王 太 钧 8396566 采编室 8393676 副书记、副院长 8267076
曾 泽 鑫 8393697 学 报 8393677 副书记 8267506
陈 新 8393609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8393657 党政办 8267703
胡 龙散厅 华 8393601 8267485 学工办 8267505
范 小 林 8398416 档 案 馆 8393616 教务部 8267998
陈 勃 8393569 医 院 团总支 8267505
陈 春 生 8393289 办公室 8393693 客家研究院 8393678
邱 小 云 8393606 黄金校区值班室 8393680 后勤服务集团 8393679
廖 桂 兰 8393188 8393120 物业管理中心 8163607
党 政 办 8393686 章贡校区值班室 8267310 邮电服务中心 8393681
传 真 8393612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8267688
纪 委 8393622 党总支 8393642 科技产业集团 8393716
监 察 室 8393623 行 政 8393643 8393719
组 织 部 8393617 政治与法律学院 8267298
机关党总支 8393618 党总支 8393645 教学仪器厂 8267569
宣传部、党校 8393620 行 政 8393646 印 刷 厂 8267499
院 报 8393621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镀膜玻璃厂 8267503
统 战 部 8393615 党总支 8393647 装 饰公 司 8267244
校 友 会 8393619 行 政 8393648 国际学术交流中心
工 会 8393641 中央苏区研究中心 8393739 餐 饮 8397558
居 委 会 8267338 外国语学院 8397559
人 事 处 8393626 党总支 8393649 住 宿 8397722
教 务 处 8393687 行 政 8393650 科 技 学 院
8393682 8393664 书记、院长 8268626
8393627 音乐学院 副书记 8267825
发 改 办 8393692 党总支 8393528 副院长、副书记 8268628
高 教 室 8393629 行 政 8393519 副院长 8267165
学工处、团委 8393636 美术学院 院长助理 8267209
心理咨询中心 8393637 党总支 8393658 党政办 8267629
助学贷款中心 8393685 行 政 8393658 教务办 8268939
宿管中心 8393640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团学办 8268850
西苑管理办 8393590 党总支 8393662 学生会 8263845
学生公寓党工委 8393636 行 政 8393663 招生办 8268020
招生就业处 计算机考点 8393665 就业办 8267019
招 生 8393638 8267420 财务扰掘绝室 8267888
就 业 8393639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宿教中心 8263683
8393683 党总支 8393667 物资实验中心 8267016
科 研 处 8393630 行 政 8393668 后勤办 8267574
研究生处、学科办 8393666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饮食中心 8267794
8393656 党总支 8393669 保卫办 8268110
国 际 处 8393600 行 政 8393670 校卫队 8263651
保卫处、人武部 8393632 体育学院 前门门卫 8267049
8393691 党总支 8393671 后门门卫 8267046
派出所 8393631 行 政 8393672 图书馆 8267524
校卫队 8393110 商学院 文法系 8267059
计 财 处 8393628 党总支 8393651 外语与外贸系 8267102
8393698 行 政 8393652 数学与信息科学系 8267109
8267595 区域经济研究中心 8393526 音乐系 8267113
审 计 处 8393690 教育科学学院 美术系 8267002
后勤管理处 8393633 党总支 8393653 体育系 8267080
8393591 行 政 8393655 附 中 8229656
8393592 校 长 办 8229786
资产管理处 8393635 附 小 8241607
8393506

Ⅳ 赣南师范大学招生办电话

赣南师范大学招生办电话是0797-8393623。

赣南师范大学2022年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按投档成绩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情况进行调剂(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

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同一专业录取时,若投档成绩相同,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排序录取,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排序录取,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录取。

赣南师范大学简介

赣南师范大学,位于江西省赣州市,是省属本科师范院校、江西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被列为江西省公费师范生培养高校,是中国政府奖学金、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江西省政府奖学金学生接收院校。

学校创办于1958年6月,时为赣南师范专科学校;1984年更名为赣南师范学院,升格为省属本科师范院校;2016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赣南师范大学。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赣南师范大学

Ⅵ 赣南师范大学在哪个区

一、赣南师范大学在哪个区 赣南师范大学是在赣州市蓉江新区,具体地址在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师院南路,该校是一所省属本科师范院校,具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是江西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工程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二、赣南师范大学简介
赣南师范大学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西省域副中心城市、素有“江南宋城、客家摇篮、红色故都、生态家园、稀土王国、世界钨都、脐橙之乡”之美誉的赣州市。学校创办于1958年6月,时为赣南师范专科学校;1984年更名为赣南师范学院,升格为省属本科师范院校;200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赣粤闽湘四省边际区域唯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本科师范院校;2016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赣南师范大学;2017年12月,顺利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组评价学校“是一所特色鲜明、前景良好的区域性优秀师范大学”。

学校现有黄金、章贡、白塔(大学科技园)3个校区,占地22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80余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59亿余元,图书馆藏书220余万册。设有15个教学学院、1所独立学院、1所附属中学、1所附属小学,有涵盖10个学科门类的72个本科专业(其中省一流专业4个)、1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面向全国27个省(区、市)招生,其中9个本科专业列入一本批次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其中研究生1300余人。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000余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480余人,博士教师300余人;近年来引进和培养了一批学科学术领军人才,其中双聘院士3人,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人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等20余人。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涌现了“全国优秀教师”“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标兵”“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全球孔子学院先进个人”“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一批先进典型。

学校始终坚持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荣获2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高等教育、基础教育各1项)和2项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获批2个国家特色专业、2门国家精品课程、3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项目、1个教育部高校思政工作精品项目,建有1个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2门研究生课程入选国家级案例库,成为赣南及周边地区基础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中心、研究咨询中心和改革发展服务中心,形成了以教师教育和文理学科为特色、文理管工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学校始终坚持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作为中心任务来抓,为国家和社会培养输送了16万余名毕业生。近五年,在校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各类竞赛屡获大奖,其中荣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中国戏剧“梅花奖”、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一等奖、全国师范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特等奖以及伦敦残奥会金牌、田径亚青赛银牌、全国田径锦标赛金牌等重大奖励200余人次;连续9年应邀参演“五月的鲜花”全国大学生校园文艺会演;在研究生、教师、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等各类招考中考取率稳步提升;新生录取排名和毕业生就业率多年保持良好水平,获评江西省2016-2018年毕业生就业评估“优秀”等级。

赣南师范大学教务处登录入口

赣南师范大学王牌专业 比较好的特色专业名单

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教务处电话 附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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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2022年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赣南 师范 大学科技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 工作 ,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学院国标代码明派:13439。地址: 江西 省赣州市章贡区。上级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办学层次及类型:省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 学习 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 毕业 要求的,颁发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 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 书 。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学院纪委的全程监督下开展,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学院、考生、家芹槐没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以及研究决定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宜。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教育 考试 院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


第七条 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重大和特殊事项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八条 学院通过招生信息网发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服务、录取结果等。


第九条 学院招生 就业 工作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十条 报考我院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嫌纳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一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计入投档成绩总分的加分予以认可。


第十二条 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学院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江西省教育厅领导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四条 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结合国家政策要求,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来源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1.普通(文史、 理工 )类专业:对投档到我院的考生,按投档成绩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 志愿 ”原则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情况进行调剂(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同一专业录取时,若投档成绩相同,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成绩排序录取,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成绩排序录取, 高考 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录取。


2. 艺术 类、 体育 类专业:


学院认可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专业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


在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 分数线 的前提下,对投档到我院的考生,按专业成绩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 原则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情况进行调剂(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同一专业录取时,若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按文化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录取。


若生源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3.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得更改专业,入学后第一学期结束时,可根据学院有关规定申请转换专业。


第五章 新生 入学


第十六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须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贷措施


第十八条 学院严格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


学费 标准:汉 语言 文学、法学、历史学、英语、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学前教育本科专业12000元/(人·学年),数学与应用数学、 计算机 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本科专业13500元/(人·学年),音乐学、舞蹈学、体育教育、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本科专业14500元/(人·学年)。


住宿费标准:600-1000元/(人·学年)。


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上级部门核定后的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奖助措施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院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院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对以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名义进行违规违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监督举报电话:0797-8267280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红旗大道61号


邮编:341000


电话:0797-8267019


学院官网:https://www.gnnustc.com/


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s.gnnustc.com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院将制定相应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Ⅷ 赣南师范大学招生电话号码

网址:http://zs.gnnu.cn/

联系电话:0797-8393638(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衡祥讯地租竖址:江西省弊拦大赣州开发区赣南师范学院招生办

Ⅸ 赣南师范大学高考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发放,附EMS快递查询方法

热情八月,阳光总是那么耀眼,你是否在期待着刻有你名字,承载着你希冀的标志着你一路走来荣耀的录取通知书,就在马上送到你手里呢。本文我整理了关于赣南师范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及EMS查询方法的相关知识。

一、赣南师范大学高考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发放

很多考生在得知自己被赣南师范大学录取了,但是不知道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可以收到,一般根据往年考生的反映,赣南师范大学录取通知书会在高考考生录取结果公布后,大概10天左右会受到录取通知书,偏远的一些地方可能需要15天左右,所以考生要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被录取了,在根据录取时间推算赣南师范大学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可以到。如果考生20天左右还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的话,可以致电赣南师范大学招生办电话,查明原因。

二、赣南师范大学高考录取通知书查询方法

1、赣南师范大学通知书网上查询:

进入中国邮政速递物流EMS高考录取通知书特快专递邮件全程跟踪查询,输入你的准考证号,就可以看到录取通知书的物流信息了。

2020赣南师范大学通知书高考录取通知书查询入口:http://www.ems.com.cn/mailtracking/lu_qu_tong__shu_cha_xun.html

2、赣南师范大学通知书微信查询:

关注EMS官方微信,即可随时查询掌握录取通知书的动态!

3、赣南师范大学通知书电子渠道查询:

通过关注EMS微信服务号、支付宝服务窗,下载手机APP,在录取通知书查询入口,输入报考时的准考证号、考生号、手机号或录取通知书邮件号码均可查询,如果注册绑定的手机号与填报志愿时的号码一致,还能随时收到EMS的主动推动信息。

4、赣南师范大学通知书电话查询:

拨打11183全国统一客服热线,通过邮件号码即可查询到邮件状态。“如果查询到录取通知书已寄出,但发生长时间未收到、网上没有信息的情况,一定要及时通过我们的客服电话11183进行邮件查询。”该负责人说道。

三、赣南师范大学简介

赣南师范大学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西省域副中心城市、素有“江南宋城、客家摇篮、红色故都、生态家园、稀土王国、世界钨都、脐橙之乡”之美誉的赣州市。学校创办于1958年6月,时为赣南师范专科学校;1984年更名为赣南师范学院,升格为省属本科师范院校;200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赣粤闽湘四省边际区域唯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本科师范院校;2016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赣南师范大学;2017年12月,顺利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组评价学校“是一所特色鲜明、前景良好的区域性优秀师范大学”。

学校现有黄金、章贡、白塔(大学科技园)3个校区,占地22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80余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95亿余元,图书馆藏书230余万册。设有15个教学学院、1所独立学院、1所附属中学、1所附属小学,有涵盖10个学科门类的71个本科专业(其中招生专业54个;国家特色专业2个,省一流专业4个、省品牌专业14个、省特色专业7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8个)、1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面向全国27个省(区、市)招生,其中13个本科专业列入一本批次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其中研究生14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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