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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艺术招生

发布时间: 2023-03-20 13:28:59

A. 2022年浙江工商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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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坐落于凤景秀丽的浙江省会城市杭州,前身是创建于1911年的杭州中等商业学堂,创校之初即为我省商业教育之先驱。也是我国最早创办的商业专门学校之一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杭州商学院。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浙江工商大学。百余年来学校一直震承商科办学传统,尤其是1998年从原商业部直属院校改为“中央与地方共述。以地方管理为主”以来。学校坚持走特色办学之路,以经济学、管理学学科为主。法学、工学等多学掰协调发展。办学水平不断提高。2015年,学校被确定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和教育部共建大学。2017年,学校被确定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统计学、工商管理学科入选省优势特色学科名单。学校艺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历史学、哲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拥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学士学位授予权,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外国留学生、潜澳台学生招生权。学校秉承“诚、毅、勤、朴”之校训,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双一澄”为引领。工商融合、文理融通,凝心聚力、锐意创新。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治理,努力建设立足浙江、服务国家、贡献人类的卓越大学。
学校是全国示范学习服务中心、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示范助学组织、浙江省自学考试主考院校先进集体和自考全日制助学优秀腕校。学校的继续教育工作始于1980年。经过40余年的发展,已形成学历与非学历缩续教育并举的办学体系,主要开展成人学历教育、自考助学和各类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等工作。学校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设有工商管理、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工程管理、法学、英语等17个业余、函授形式的专升本专业。现有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2万8千余人。
三十余年来。有近十万名社会各界人士。通过成人高考成为商大人,圆了继续深造的大学梦。他们克服“工学矛盾”,砥砺前行。在获得更高层次学历的同时。在备行各业谱写了人生的新篇章,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做出了努力和贡献-
招生介绍
1.招生层次:浙江工商大学2022年计划面向浙江、新疆招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升本新生。
⒉.招生对象和条件:已取得教育部审定横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颧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4.考试时间:10月15日-16日
6.学习形式。通过个人自学、网络课件点播、主讲教师面授、函授站教师辅导,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画授方式学习。(1)业食:以业余授课为主。辅之自学和网上课程学习平台学习。(2)函授:以自学和网上课程学习平台学习为主,辅之必要的面攫。攫课安排的详细情况可与当地函授站或教学点联系咨询。考核方式:根岁课程性质和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如一页开岩、大型作业和论文等,结合到课率、作业和网络课件点播半等学习过程,按一定比例计入课程平时疵绩。
7.学历和学位:凡经成人高考被我校录取的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咸绩合格,由我校颁发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证书,学校负责电子注册,可网上查询,国家承认学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士学位。学生学习期间不转户粮关系。
8.学习地点:浙江工商大学教工路校区没有校内教学站。同时在省内各市及新疆乌鲁木齐市设有函授站、教学点,以方便学生就近学习。
录取原则
1.学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录取工作按照各省教育考试院(或各省高绍办》的有关规定井羞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
2根据各省教育考试机构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学校按照各省教育考试院(或各省高招办》电子投档情况以及各地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录取,
3.凡符合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按各省的有关规定予以录取。上述凡涉及2022年全国成考的暂项具体政策,最终以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续一规定的收费标准。浙江省内业余、函授各专业学费按学分制收费。我校专升本各专业收费标准为118.80元/学分,总学费为8910元/人,新疆函授站学费参蹈浙江省标准。
招生专业及毕业证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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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浙江工商大学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
院校全称
浙江工商大学
二、
院校国标码
10353
三、
校址
下沙校区(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学正街18号);教工路校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49号)。全日制本科新生在下沙校区就学。
四、
层次
本科
五、
办学类型
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六、
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
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浙江工商大学
证书种类: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工商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十三、
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工商管理类、会计学类、法学类、金融学类等四大类12个专业6095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生.学年,工科类专业6000元/生.学年,泰隆金融学院金融学专业18000元/生.学年,萨塞克斯人工智能学院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通信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88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5300元/生.学年。
住宿费标准:1600元/学年。
十四、
资助政策
学校具备“奖、贷、助、补、减”五位一体的资助政策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考研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并开通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十五、
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在录取期间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571-88840567,
举报投诉邮箱:
[email protected]
十六、
网址及联系电话
浙江工商大学本科招生网:
http://zhaoban.zjsu.e.cn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咨询电话:0571-86989998
招生咨询微信:zjgsdxzsb(浙江工商大学招生咨询)
招生咨询QQ:800057228
十七、
其他须知
(一)优秀学生可进入章乃器学院创新实验班学习。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第一批(第一段)录取的学生,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符合选拔条件者,入学后可申请进入章乃器学院创新实验班学习。
(二)学校实施“按类招生、类内任选专业”的人才培养举措,部分学院实施专业大类招生,分流时学生可在专业类内根据个人意愿任选专业。
(三)学校为学生提供多次自主选择专业的机会,同时提供辅修专业、双专业的机会。
(四)本章程由浙江工商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C.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 浙江工商大学 杭州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 浙江工商大学 杭州商学院。

第五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独立学院,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校址:桐庐校区:浙江杭州桐庐环城南路66号,邮编:311508;教工路校区:浙江杭州教工路149号,邮编:310035。

第七条 就学地点:统一高考录取本科新生在桐庐校区就学。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 浙江工商大学 杭州商学院。

第九条 浙江工商大学 杭州商学院依托 浙江工商大学 办学,为1999年首批经浙江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2004年11月由教育部予以正式确认。

第十条 浙江工商大学 杭州商学院下设管理分院、经法分院、人文分院、外语分院、理工分院和基础部,共有32个本科专业,涉及经济学、管理学、工学、文学、法学、艺术学等多个学科门类。现有在校本科学生8000余人。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面向全国1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实行“学校负责,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 、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当批次计划录取人数的105%以内。

第十四条 新生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均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六条 新生录取参考以下原则执行:

(一)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投档成绩相同者,参照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结果等,择优录取。

(三)所有专业志愿均未录取者,再根据计划缺额情况,从高分到低分处理服从专业调剂考生。

(四)浙江省内参加新课改的考生,报考我校必须满足综合素质评价中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四个方面要求等第均为P(含)以上以及学习能力要求等第C(含)以上。

第十七条 专业和文化课成绩均合格的美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按综合分排序(其中,专业成绩占50%,文化成绩占50%;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按满分750分制折算),按第十六条原则录取。如有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单独设定考生综合分计算方式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 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对相关专业设定英语单科合格线,英语高考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遇英语成绩合格生源不足时,则适当降低英语单科合格线(按5分一档降分)至额满为止。英语成绩按满分150分制计,若满分不为150分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其考生的英语高考成绩按满分150分制折算后再衡量是否符合标准。相关专业英语单科合格线为:

(一)英语、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100分。

(二)国际经济与贸易(中美澳学分互认班):105分。

第十九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第二十条 学校为鼓励和吸引优秀考生,实行以下激励措施:

(一)学校与 浙江工商大学 之间架构人才培养立交桥。即在第二学年末,选拔不超过2%的品学特优学生转入 浙江工商大学 就读。具体选拔办法见《 浙江工商大学 杭州商学院关于选拔部分品学特优学生转入 浙江工商大学 学习的实施办法》。

(二)第二批以平行志愿(不含征求志愿)报考我校的浙江省进档考生,高考总分文科排名列全省前11000名、理科排名全省前34000名者,学校确保其录取在所填的第一专业(类)志愿。

(三)第二批以平行志愿(不含征求志愿)报考我校的浙江省进档考生,高考总分文科排名全省前12000名、理科排名全省前38000名者,学校确保其录取在所填的前三个不同的专业(类)志愿之一。

(四)第二批以平行志愿(不含征求志愿)报考我校的浙江省进档考生,高考总分文科排名全省前15000名、理科排名全省前45000名者,学校确保其录取在所填的六个专业(类)志愿之一(限填满六个不同专业(类)志愿的考生)。

(五)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在110分及以上者,可获得申请我校会计学(ACCA方向)、金融学(CFA方向)学习资格。

(六)学校面向学生设立金额为10000元的特别优秀奖学金。

(七)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设立对外交流奖学金,通过各种国际化合作项目、短期出国交流等方式,拓展学生国际视野,提升综合素质能力。

(八)经学校确认,参加清华大学2015艺术特长生测试活动或 北京大学 2015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艺术测试并取得声乐、器乐、舞蹈、戏剧类相关项目艺术成绩85分以上者和在高中阶段获得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田径、游泳、健美操、定向越野项目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非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的各批次第一志愿(平行一志愿)考生,入学后可获奖学金20000元/生。奖学金发放参照《 浙江工商大学 艺术、体育特长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执行。

第二十一条 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学校按照《浙江省选快车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并结合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二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

现行学费标准为: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学生学费20000元/人·学年,财务管理、会计学、金融学专业学生学费21000元/人·学年,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中美澳学分互认班)专业学生学费19000元/人·学年,其他专业(类)学生学费16000元/人·学年。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特别优秀奖学金、学业优秀奖学金、能力优秀奖学金及多类单项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

第五章 咨询联系和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第二十五条 新生录取结果通过 浙江工商大学 杭州商学院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学校网址:http://hsy.zjgsu.e.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hsy.zjgsu.e.cn/zhaosheng/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招生咨询电话:0571—88803567

招生咨询QQ:800037003

招生官方微博:@杭商院招生就业部

招办官方微信:hsyzjb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在录取期间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571-89774903,0571—88905731。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 浙江工商大学 杭州商学院招生就业部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D. 浙江专升本2020年分数线

浙江工商大学2020年专升本理工类录取分数线为244。
统招专升本是指用统招的形式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的教育政策,是教育部对普通专升本、普高专升本、应届专升本等的统称。统招专升本考试通常为一年一次,学习期满,各科成绩合格,由本科院校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毕业后学生的第一学历为本科学历。专业老师在线权威答疑 zy.offercoming.com

E. 浙江工商大学三位一体面试通过,没进入第一批,能录取吗

浙江工商大学三位一体面试通过,没进入第一批,不能录取
浙江工商大学是教育部、商务部确定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和教育部共建的重点大学。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学科为主,法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已建设成为一所商科特色鲜明、全国一流的财经类大学。
前身是创建于1911年的杭州中等商业学堂,是近代中国最早培养商业专门人才的学校之一。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杭州商学院,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浙江工商大学。学校先后隶属于原国家商业部和国内贸易部等中央部委,1998年从原商业部直属院校改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百余年来学校一直秉承商科办学传统。
截至2018年5月, 学校拥有管理学、经济学、工学、文学、法学、理学、历史学、哲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拥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学士学位授予权,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
全日制普通在校生27600余人,含本科生22800余人、研究生3800余人;留学生近1800人,其中学历生1000余名。

F. 浙江工商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 浙江工商大学 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 浙江工商大学 。

第五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校址:下沙校区(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教工路校区(杭州市教工路149号)。

第七条 就学地点:统一高考录取本科新生在下沙校区就学。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 浙江工商大学 。

第九条 浙江工商大学 的前身是1911年创建的杭州中等商业学堂,是近代中国最早培养商业专门人才的学校之一。1980年成立杭州商学院,2004年更名为 浙江工商大学 。2006年获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

第十条 学校拥有管理学、经济学、工学、文学、法学、理学、历史学、哲学、艺术学九大学科,拥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学士学位授予权,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和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

第十一条 学校下设23个学院和50余个研究机构;拥有3个博士后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8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69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2个硕士专业学位门类(覆盖21个招生领域);设有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卓越农林(食品)人才培养基地、1个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5个省级重点专业、65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6900余人(含独立学院),其中本科生22800余人、研究生3300余人,留学生750余人。截止底,学校有教职工2210人,其中专任教师1719人,博士生导师57人,正高职称280人,副高职称701人,博士698人。

第十二条 学校占地面积129.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9.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5亿元,教学用计算机9400余台。图书馆纸质图书269万册,数字资源66000GB。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学校面向全国2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四条 学校实行“学校负责、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 、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当批次计划录取人数的105%以内。

第十六条 新生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该《意见》中规定“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均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八条 新生录取按照以下原则执行:

(一)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投档成绩相同者,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结果等,择优录取。

(三)所有专业志愿均未录取者,再根据计划缺额情况,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四)浙江省内参加新课改的考生,报考我校必须满足综合素质评价中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等四个方面要求等第均为P(含)以上以及学习能力要求等第C(含)以上。

第十九条 专业和文化课成绩均合格的美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按综合分排序(其中,专业成绩占50%,文化成绩占50%;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按满分750分制折算)和前述第十八条原则录取。如有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单独设定考生综合分计算方式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 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对相关专业设定英语单科合格线。英语高考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英语成绩合格生源不足,则适当降低英语单科合格线(按5分一档降分) 至额满为止。英语成绩按满分150分制计,若满分不为150分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其考生的英语高考成绩按满分150分制折算后再衡量是否符合标准。相关专业英语单科合格线为:

(一)英语、商务英语专业:110分。

(二)日语、法语、国际商务专业:100分。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为鼓励和吸引优秀考生报考,实行以下激励措施:

(一)第一批以平行志愿(不含征求志愿)报考的浙江省进档考生,高考总分文科排名列全省前2000名、理科排名列全省前10000名者,学校确保其录取在所填的第一专业志愿(类);高考总分文科排名列全省前2500名、理科排名列全省前13000名者,学校确保其录取在所填的前三个不同的专业志愿(类)之一;高考总分文科排名列全省前3000名、理科排名列全省前16000名者,学校确保其录取在所填满的六个不同的专业志愿(类)之一。

(二)面向第一批以第一志愿(平行一志愿)录取的考生设立新生奖学金。具体如下:高考总分列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重点批文科前200名、理科前600名者可获奖学金人民币60000元;高考总分列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重点批文科前300名、理科前800名者可获奖学金人民币50000元;高考总分列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重点批文科前400名、理科前1000名者可获奖学金人民币40000元;高考总分列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重点批文科前500名、理科前1200名者可获奖学金人民币30000元。奖学金发放按《 浙江工商大学 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上述高考总分均不含各类加分。

(三)经学校确认,参加清华大学2015艺术特长生测试活动或 北京大学 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并取得声乐、器乐、舞蹈、戏剧类相关项目艺术成绩85分以上和在高中阶段获得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田径、游泳、健美操、定向越野项目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非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的各批次第一志愿(平行一志愿)考生,入学后可获奖学金20000元/生。奖学金发放按《 浙江工商大学 艺术、体育特长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执行。

(四)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第一批录取的学生,高考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与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结果符合我校章乃器学院选拔条件者,入学后可申请进入章乃器学院创新实验班学习。

(五)志愿报考并就读哲学、历史学专业的学生减免50%学费。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高水平运动员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文件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按照《浙江省选爱扬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并结合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按照《 浙江工商大学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工作方案》(浙教高教〔2015〕40号)有关精神,由我校与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联办的“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以下简称“四年制高职”)专业物流管理(智能物流)(招生计划50名)的招生工作按《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工作方案》精神和《 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四年制高职”物流管理(智能物流)专业招生简章》执行。“四年制高职”物流管理(智能物流)专业录取的新生在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东区学正街66号)就学。

第四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七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具体实施按学校学分制收费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 学校现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第五章 咨询联系和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第三十条 新生录取结果通过 浙江工商大学 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学校主页网址:http://www.zjsu.e.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haoban.zjsu.e.cn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招生咨询电话:0571—28877228,0571—28877229

招生咨询微博:http://weibo.com/u/2099145441

招生咨询微信:zjgsdxzsb

招生咨询QQ: 800057228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在录取期间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571—88840567,举报投诉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 浙江工商大学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G. 浙江工商大学是几本的

浙江工商大学是一本院校。

浙江工商大学(Zhejiang Gongshang University),简称“浙商大”,教育部、商务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浙江省重点建设大学,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该校是浙江省内唯一拥有会计学博士点和全国首批审计专业硕士点,最早获得金融学博士点的高校。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统计学进入A类学科,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等6个学科进入B类,6个学科名列省属高校首位,评估结果位居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前列。

前身是创建于1911年的杭州中等商业学堂,浙江省新式商业教育之先驱,近代中国最早培养商业专门人才的摇篮。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杭州商学院,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浙江工商大学。学校先后隶属于原国家商业部和国内贸易部等中央部委,1998年从原商业部直属院校改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

(7)浙江工商大学艺术招生扩展阅读:

浙江工商大学科研成果:

2009年至2013年,学校各类纵向科研项目2274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12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56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182项,年均研经费在1.8亿以上。

2009年至2013年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123项。发表被SCI、SSCI、A&HCI收录论文850篇,其中在《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管理世界》国内权威期刊发表论文100多篇。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浙江工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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