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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体育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3-03-22 00:03:59

1. 中山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中山大学强基计划”,以下简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以“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为成才目标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高考成绩优异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一)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包括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生态学、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历史学、哲学、基础医学。招生科类和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专业名称
科类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数学与应用数学
理工
必须选考物理
物理学
理工
必须选考物理
化学
理工
选考物理或化学其中一门
生物科学
理工
选考物理、化学或生物其中一门
生态学
理工
选考物理、化学或生物其中一门
汉语言文学 (古文字学方向)
文史
必须选考历史
历史学
文史
选考历史或地理其中一门
哲学
文史

基础医学
理工
化学和生物均须选考
注: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公布为准。
(二)招生计划为150名。招生省份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和宁夏。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5月9日至31日考生可登录中山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558),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根据各省专业计划安排,考生可填1-3个专业志愿,并填报是否服从调剂。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入围考核办法
7月26日前,我校依据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按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各省入围考核考生名单(同分考生按排位比较)并公示入围标准。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四)学校考核
时间:7月31日-8月1日
考核方式:面试和体质测试。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1. 我校组织专家分组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理想信念、家国情怀、学科兴趣、培养潜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结合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确定面试考核评分。
2. 考生需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体育科目测试,测试科目为50米跑。体质测试不受理缓考、补考申请。
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50米项目的考生须在考核前3个工作日提出更换测试项目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测试以下项目:男生:引体向上;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
体质测试及格标准如下:
项目
及格标准
男生50米跑
<9.2s
女生50米跑
<10.4s
男生引体向上
>9次
女生一分钟仰卧起坐
>25次

测试结果不计入学校考核成绩总分,若考生体质测试不及格,我校不予录取。
体质测试原则上不受理免考申请。若考生确因生理疾病或意外伤害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测试的,须在考核前3个工作日提出免考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三甲医院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等),发送邮件至[email protected],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免考。
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折算成百分制)×85%+我校考核成绩(百分制)×15%
2.确定录取名单
我校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专业和名额,按照“分数优先(综合成绩),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我校考核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考成绩排位排序。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3.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4.我校于8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一)本硕博有效衔接培养方案
我校针对强基计划学生采用专属人才培养模式。专门制定单独的本科、硕士、博士有效衔接的培养方案,配备资深导师团队,创造一流学术氛围,设计“科学性、完备性、竞争性”的课程体系,开设面向学科前沿和国家战略需求的前沿课程和具有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的专业课程。以科学问题为导向,强化科研和实践创新能力,跟随导师组定期解读国家战略需求、研读重大科研专项指南、参加学术会议,了解国际学术前沿动态,了解国家战略需求,了解关键技术难题,将个人发展与国家需求紧密结合。
(二)阶段性考核和分流办法
强基计划实行年度考核及动态进出机制。每学年结束后根据学生绩点、科研训练表现等方面综合考核进行动态管理,本科阶段分流与考核淘汰的学生转入普通本科生培养。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且学业成绩优秀的普通录取本科生可选拔补入强基计划。
(三)其他激励机制
强基计划学生具有专属发展通道。单独编班、单独设计培养方案。课程上建设强基专属模块、科研上设立强基专属课题、保障上设立强基专属经费。奖学金评审、免试推荐研究生、直博、公派留学等方面,按教育部指导意见给予政策倾斜。学校各类重点实验室、科研基地以及其他科研实验条件向强基计划学生开放。依托粤港澳大湾区,集结全球优质资源,深化与世界顶尖大学和科学中心的战略合作,提升强基计划学生的国际视野和家国情怀。
具体详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对于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对于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成立强基计划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校强基计划的有关考试招生和培养工作。在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负责强基计划考试招生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中山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中山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
邮编:510275
招生咨询电话:020-84036491
传真:020-8411159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ysu.e.cn
中山大学监察处检举控告:020-84115582, [email protected]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 中山大学2021年招生快讯

中山大学2021年招生快讯

中山大学2021年招生快讯。中山大学由孙中山先生创办,有着一百多年办学传统。作为中国教育部直属高校,通过部省共建,中山大学已经成为一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综合性大学。中山大学正在向世界一流大学迈进,努力成为全球学术重镇。

中山大学2021年招生快讯1

Q1、中大2021年强基计划的招生专业有哪些?

中山大学2021年强基计划招生包括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生态学、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历史学、哲学、基础医学、理论与应用力学等十个专业,每个专业招10—20人。

Q2、招生科类和高考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

2020年起高考改革3+3省份有: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海南。

2021年起高考改革3+1+2省份有:湖南、河北、福建、重庆、广东、辽宁、湖北、江苏。

招生科类和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注:1、化学、生物科学、生态学和基础医学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学生。

2、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公布为准。

Q3、中大2021年强基计划的招生省份有哪些?

中山大学2021年强基计划的招生省份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和宁夏。

具体分省分专业的招生计划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考生确认自己的选考科目后,可填报专业以系统显示为准。

Q4、中大2021年强基计划的报名条件是什么?

在中山大学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高考成绩优异的高中毕业生都可以申请报名,没有奖项或论文等要求。

Q5、是否限制考生报考高校数量?

强基计划限报一所高校,报考中大2021年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Q6、中大2021年强基计划的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4月9日至30日

报名方式:考生可登录中山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558

只剩最后10天,各位考生和家长请抓紧报名!

Q7、考生可以填报多少个专业志愿?

根据各省专业计划安排,中山大学2021年强基计划考生可以结合自己的学科特长和专业兴趣填报1个专业志愿。

Q8、强基计划考生是否要参加高考?

2021年强基计划考生需要参加高考。

Q9、强基计划考生如何进行报考确认?

中山大学2021年强基计划报名考生需要于6月10日至6月20日期间登录报名平台进行报考确认并签订承诺书,逾期不进行确认则视为放弃报考中山大学2021年强基计划。

Q10、强基计划考生如何确定学校考核资格?

6月26日前,中山大学依据确认报考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按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6倍确定各省入围考核考生名单(同分考生按排位比较)并公示入围标准。

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Q11、中大2021年强基计划的.考核时间和方式?

考核时间:6月30日

考核方式: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

1、考生按照所报专业参加中山大学组织的笔试,笔试主要考查考生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基础能力。

2、中山大学组织专家进行分专业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理想信念、家国情怀、学科兴趣、培养潜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结合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确定面试考核评分。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3、考生需参加由中山大学组织的体育科目测试,测试科目可自主选择立定跳远或50米跑。体质测试不受理缓考、补考申请。

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Q12、体质测试的及格标准是什么?

体质测试及格标准如下,体质测试结果不计入学校考核成绩总分,但如果考生体质测试不及格,中山大学不予录取。

Q13、中大强基专业培养具有哪些特色和优势?

中山大学针对强基计划学生采用专属人才培养模式,单独编班、专门制定单独的本科、硕士、博士有效衔接的培养方案。

具体专业培养方案考生和家长可以复制以下网址具体查看——

数学与应用数学:

http://math.sysu.e.cn/article/2431

物理学 :

http://spa.sysu.e.cn/cn/content/2172

化学:

http://ce.sysu.e.cn/zh—hans/article/7664

生物科学:

http://lifesciences.sysu.e.cn/under—graate/notices/3457

生态学:

http://eco.sysu.e.cn/article/185

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

http://chinese.sysu.e.cn/article/1736

历史学 :

http://dpcms4.sysu.e.cn/history—prod/article/369

哲学 :

http://philosophy.sysu.e.cn/article/439

基础医学 :

http://zssom.sysu.e.cn/zh—hans/article/8435

理论与应用力学 :

http://saa.sysu.e.cn/article/426

Q14、强基计划考生的综合成绩如何折算?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折算成百分制)×85%+中山大学考核成绩(百分制)×15%(其中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

Q15、中大2021年强基计划的录取规则是什么?

中山大学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专业和名额,按照“分数优先(综合成绩)”的原则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中山大学考核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考成绩排位排序。

Q16、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能否转专业?

中山大学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学校鼓励同学们夯实基础的同时,参与交叉学科学习研究。

Q17、强基计划什么时候公布录取结果?

中山大学将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

招生咨询电话:

020—84036491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

http://admission.sysu.e.cn

招生简章:

http://admission.sysu.e.cn/zs01/zs01b/1387332.htm

Q18、强基计划是否需要在高考志愿系统中填报?

强基计划不需要在高考志愿系统填报志愿,被高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Q19、中大是否设置破格招生计划?

中山大学未设置破格招生计划。报名也不需要提供学科竞赛或者其他类型的证书。

Q20、中大强基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如何?

强基学子都是“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三有青年,他们“学在中大,追求卓越”。想了解强基学子们如何理解自己的专业,他们怎样看待基础学科学习,他们有怎样有趣的学习经历,他们对未来师弟师妹有什么建议和祝福,请点开下方视频。

Q21、强基计划学生入校后是否有动态进出机制?

强基计划实行年度考核及动态进出机制。每学年结束后根据学生绩点、科研训练表现等方面综合考核进行动态管理,本科阶段分流与考核淘汰的学生转入普通本科生培养。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且学业成绩优秀的普通录取本科生可选拔补入强基计划。

Q22、中大是否有开展强基计划相关培训指导活动?

中山大学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Q23、中大强基计划招生时间表

报名时间:4月9日至30日

报考确认:6月10日至20日

公布考核名单:6月26日前

学校考核:6月30日

公布录取结果:7月5日前

中山大学2021年招生快讯2

准考证丢了怎么办?

各省(市、区)考试院制订有考点、考场偶发事件处理方法,考生遇到麻烦事,可第一时间找监考老师处理。万一忘记带或遗失了准考证,不要惊慌,以免影响情绪。向监考老师说明情况后,监考老师会先验证考生相貌,若考生本人与座位安排表上的照片相符,监考老师会安排考生进考场应考,同时经场外联络员通知考生领队,要求在本科考试结束前将准考证送到考场,或保证下一科考前送到。而考点主考也会介入处理。如果确系丢失,将由市县招生办与考生所在学校带队老师核实确认其身份并补发准考证。

3. 中山大学体育特招之后可以选专业吗

参考中山大学公布的体育特招生录取政策:
第六条 录取政策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须按照各省级招办提出的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要求填报高考志愿,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志愿必须在我校投放在学生所在省的相关科类和专业内填报,在高考录取中分别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申请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的学生:1、需具有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2、单独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核标准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考试大纲(试行)》);3、通过我校文化课单独考试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至公共事业管理(体育事业管理)专业(此专业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人数不超过当年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20%。
(二)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学生:1、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实际高考成绩上加30分进行专业录取;2、高考成绩未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但是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至公共事业管理(体育事业管理)专业; 3、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我校予以录取至公共事业管理(体育事业管理)专业,该部分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当年我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30%。

4. 2022年中山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中山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逗缓源、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中山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山大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 学校基本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中山大学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0558


中山大学以统一代码(10558)进行招生。


第五条校址:


广东 省广州市(广州校区南校园、北校园、东校园)


广东省珠海市(珠海校区)


广东省深圳市(深圳校区)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硕士 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


第七条办学性质:教育部直属综合性重点大学,国家 “ 双一流 ”建设高校。


第八条办学历史和战略目标:中山大学由孙中山先生于1924年亲手创立。新时期中山大学的战略目标是扎根中国大地,为稳居国内高校第一方阵,建设 世界一流大学 的目标 努力 奋斗 !


第九条颁发学历学位 证书 :凡具有中山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修业期限内,取得规定的学分,达到 毕业 要求者,颁发中山态山大学毕业证 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中山大学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中山大学本科招生 工作 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 校招 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2022年学校计划面向全国各省(区、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7730人、华侨港澳台学生500人。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及学校办学情况,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各地生源数量和质量、选考科目和学校要求,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学校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在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一般按照不超过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的120%调档;在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一般按照不超过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的105%调档。在平行志愿批次,已投档至中山大学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不退档。


第十六条学校调档时认可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所有 高考 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安排不分省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第十七条对已进档考生,学校按分数(投档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投档成绩相同且招生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取实际高考成绩高的考生,仍相同时则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进行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批次参照所在省(区、市)本科普通批次执行。学校在 内蒙古 自治区执行分数优先(分数清)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学校在全国大部分省(区、市)实施满足考生专业志愿的规则。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不予录取。


第十九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根据各省(区、市)要求进行公开征集,仍未完成的,调配到生源充足省(区、市)安排录取。


第二十条招生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除外语类专业,其他专业主要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一条录取时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哪闭》《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基本依据。若 新生 入学后体检不合格,按照《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执行。


第二十二条 民族 班、 新疆 协作计划、内地 西藏 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国家民委专项计划等的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国家专项计划的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强基计划 、综合评价、保送运动员、高水平运动队、 艺术 类音乐表演专业、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等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生源省份及中山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华侨港澳台联合招生、澳门保送生、澳门“四校联考”、招收香港中学文凭 考试 学生、本科 面试 招收台湾高中 毕业生 等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及中山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按照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2022级新生 大一 在广州校区南校园集中培养,大一学年结束后进入高考录取专业所在院系的校区(园)培养。


第二十八条学校为学生提供多元化 成长 路径,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除 强基计划 、高水平运动队、保送录取运动员、艺术类专业外,学生在一至四年级均可申请转专业。


第二十九条学生住宿费、 学费 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其中,住宿费750-2200元/学年,学费5480-8000元/学年(音乐表演专业10000元/学年),具体请在各省公布的本科招生目录或登录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查询。


第三十条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设立“绿色通道”,承诺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中山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专责监督职责。中山大学招生工作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中山大学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解释。


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西北区524栋


邮编:510275


招生咨询电话:020-84036491


监察处检举控告电话:020-84115582


中山大学主页:www.sysu.e.cn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ysu.e.cn


中大招生微信公众号:中大招生(sysuzs)

5. 中山大学2015体育招生简章

你看看这个怎昌早么样?《中山大学2015体育招生简章》帮你放附件里了。森前因为你懂的原因,你在附件里下载看看吧。
耐春雀

6. 中山大学有招网球特长生吗

据查询,截止2022年11月6日,中山大学不招网球特长生。中山大学招录瞎族体育特长生条件为:
1、报考田径、游泳、击剑项目高水平运动队的体育特长生,需具有运动健将称号,猛袭排球与男子篮球项目是全国比赛前六名的主力队员,并具有一级运动员以上的等级称号.
2、除五支高水平运动队招收专业运动员外,其他项目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中具有体育特长者应具有二级运磨知弊动员以上的等级称号,高中阶段应在省级以上比赛获得集体项目。

7. 求中山大学 2008年招生简章!

中山大学2008年招生简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8]3号)中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校基本概况

第一条 学校名称:中山大学

第二条 校 址:

广东省广州市(南校区、北校区、东校区)

广东省珠海市(珠海校区)

第三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四条 办学类型和性质:教育部直属综合性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第五条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中山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中山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章 录取原则和规定

第六条 录取原则: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方式,由计算机按事先设定的规则对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投档;录取时,以考试分数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七条 投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20%以内。

第八条 政策性加分:我校原则上认可符合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和降分进档项目,但考生的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安排专业时,原则上以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为准,在高考实考文化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含政策性加分的考生。

第九条 院校级差: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时设置院校级差分(每一级差为30分,即第二志愿报考我校者减去30分,第三志愿报考我校者减去60分,依次类推)。依据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关于志愿投档的规定。非第一志愿考生若与第一志愿考生同时出档,将减去院校级差分后与第一志愿考生同时进行专业录取;若未同时出档,其专业志愿只能录取到本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生源仍不足时,我校将不足部分的招生计划数调剂到其他省份完成录取。

第十条 专业录取: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用分数级差办法。专业分数级差的计算方法为:同一专业的第二、三、四、五、六志愿的级差值分别定为2分、1分、1分、1分、1分,即第二志愿减去2分、第三志愿减去3分、第四志愿减去4分、第五志愿减去5分、第六志愿减去6分与第一志愿考生按成绩排序录取。

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中无医学类专业及相关专业,则视为不服从在医学类专业及相关专业录取,即使填报了专业服从,亦不安排到医学类专业及相关专业录取。若考生全部填报医学类专业及相关专业志愿且填报了专业服从,则只安排在医学类专业及相关专业中录取。我校医学类专业及相关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法医学、临床医学(眼科视光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护理学、康复治疗学、生物医学工程、药学。

第十一条 日语、法语、德语专业可招收外语考试语种为相同语种的考生;其余专业不限定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生入学后只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二条 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体检受限专业,按我校招生简章各专业备注执行。若新生入学后体检不合格,按照《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入学与注册”的有关条例执行。

第十三条 “逸仙班”选拔:我校在物理、化学、生物及经济(理科)类专业入学的新生中,择优选拔120位学生组建“逸仙班”。“逸仙班”以理科基地为依托,按学科群打基础,因材施教,优生优培,致力于加强学生的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协调发展,着力培养高层次的复合型创新人才。以上四类专业具体是指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保险、物流管理、微电子学、物理学、光信息科学与技术、材料物理、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等18个专业。

第十四条 “博雅班”选拔:我校面向传播与设计学院、管理学院、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法学院相关专业入学新生中择优选拔120人组建“博雅班”,通过集中全校的优质教育资源、跨学科博雅教学、国际化办学、双语教学、研究性教学、实践教学、学生创业项目实践等改革于一体的新机制,着力培养一批有较强学术创新潜能、团队协作精神与创业实践技能,善于参与国际竞争,并有一定的领导才能的精英人才。入选“博雅班”的学生可获得课外调研、校外实习、创业实践等实践教育的专项资助,并享有辅修上述四个学院各专业课程的优先机会。以上四个学院的相关专业具体是工商管理、工商管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电子商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公共关系学、行政管理、国际政治、社会学、社会工作、公共政策学、法学、新闻学、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等18个专业。

第十五条 少数高考成绩优秀的临床医学(五年制)专业新生入学后经选拔可以调整到临床医学(八年制)专业就读。

第三章 其他类招生

第十六条 国家指令性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的招收,从高考原始成绩不低于我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内的少数民族考生中,择优录取,预科阶段培养地点为中央民族大学。预科培养一年后,成绩合格者转入我校本科就读。

第十七条 获得自主招生资格考生的录取,按《中山大学2008年自主招生实施办法》规定执行;体育特长生的录取,按《中山大学2008年招收体育特长生实施办法》执行;艺术特长生的录取,按《中山大学2008年招收艺术特长生实施办法》执行;保送生的录取,按《中山大学2008年招收保送生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国防生的录取按照《中山大学2008年国防生招生简章》执行。

第四章 其他相关说明

第十九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我校目前共有四个校区,各招生专业(方向)报到地点和后续培养地点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或致电咨询我校招生办。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中山大学招生委员会于2008年3月31日审查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08年本科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中山大学招生委员会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510275

电话:020-84111598、84036491(传真)

网址:http://admission.sysu.e.cn

8. 2016年中山大学招生高水平运动员简章

2016年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中山大学要四五月份才会公布,现在只能查到2015年的,差别不会太大,其中包括条件为:
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3年9月1日(含)之后出生) :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学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我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者不得报考。
除上述条件外,排球项目要求报考考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且不招收曾在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履行注册或参加竞技系列赛事(含沙排,下同)的考生,竞技系列赛事包括但不仅限于甲A联赛、大奖赛、锦标赛、青年比赛、U21(男子)比赛、U20(女子)比赛等。
详见官方网站:http://admission.sysu.e.cn/zs01/zs01b/45923.htm

9.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院校名称: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3902

第五条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州校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广汕一路721号;邮政编码:510520

校区1:(东莞校区)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沿江西一路7号;邮政编码:523133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的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及学校办学条件,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录取批次:广东省为第二批本科B类,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批次执行。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实行平行院校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文科类、理科类专业投档比例,视生源情况而定,投档比例不高于105%。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文科类、理科类专业按招生计划的100%-120%投档,我院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美术类的投档比例根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确定。

第十九条学院将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跨省招生的预留计划。预留计划数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二十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高考总分相同的,按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二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根据我院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安排,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艺术设计学(服装设计、服装工程)专业面向美术类考生招生。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艺术(美术)类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无限制。

第二十四条凡报考我院的美术类考生,专业分档时按文化分、术科分权重各占50%计算总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在广东省,报考高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在广东省,报考高校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各批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六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投档,但录取专业时以实际分数为准。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八条护理学专业因部分用人单位对录用人员身高有要求,请身高1.65米以下的男生和身高1.55米以下的女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每生每年19000-21000元。各专业收费具体标准按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住宿费:每生每年800-1600元。住宿费收费具体标准以广东省物价局批文为准。

第八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1.学院设有多种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2)国家励志奖学金(3)学院奖学金;(4)广东益友奖学金;(5)江西广东商会奖学金;(6)达一公司奖学金;(7)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海外学习交流与社会实践奖学金;(8)长江企业助学金;(9)何建新助学金;(10)张智军助学金;(11)洪云英助学金。奖学金金额最高为8000元,助学金金额最高为3000元。此外,还设各种单项奖励。2.学院设有多种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各种勤工助学活动改善自己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招生监督与申诉办公室

联系人:陈荣冠

监督电话:020-87065906

传真:020-8721512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三十四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9—82676855、82676866

传真:0769—8267687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http://xh.sysu.e.cn

招生网址:http://www.xhzsb.net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于3月20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托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10. 关于中山大学体育招生

你好~~体育大网络为你提供专业解答~~

根据《中山大学2013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实施办回法》,答2013年中山大学只招收田径、游泳、排球、击剑等四个运动项目的体育特长生,没有你希望的篮球项目。
报考条件是(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如果你想报考篮球特长生,就换个学校;如果想报以上四项之一,可以考虑报考中山大学。
无论哪种情况,你都必须具有相应的等级证书和相应的运动成绩。如果达不到这个条件,请立刻、彻底地直接放弃“曲线救国”的想法,因为任何高校的体育特长生都必须达到这个条件,这是体育特长生最起码的要求。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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